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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实施以奖代补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鼓励脱贫群众进行适度规模生产,做实乡村产业,有利于增进广大脱贫群众福祉,有利于推动农村各项事业振兴,有利于打通城乡经济循环堵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我市特色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持续提升,加快实现我市乡村产业振兴。
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监测户(指未消除风险监测户,下同。包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2016—2020年脱贫户。
(一)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产业融合情况等因素,立足我市及各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实际,对我市“5+2”中的“5”产业、脱贫村级“3+1”中的“3”产业进行奖补,“3”从“5”中选定;其他村级参照脱贫村执行。
(二)聚焦精准巩固拓展。瞄准监测户、2016—2020年脱贫户,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实行差异化奖补,分类制定奖补标准,让奖补对象通过发展产业稳定增收。
(三)坚持公开透明诚信。实行分级公示公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奖补对象参与“五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生产经营和新型业态发展,不断提高信用自觉,树立诚信勤劳的导向。
产业奖补资金由我市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中统筹安排。对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奖补项目不予重复奖补。
(一)奖补的限额。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5000元。对前几年中、长期产业跨度到20xx年的,20xx年继续按自治区原定的有关标准给予后续奖补,并计入最高5000元限额。对于20xx年新发展中、长期产业的,一次性给予奖补。
(二)奖补的标准。
监测户:监测户奖补范围调整为村级“3+1”产业,具体奖补标准按《监测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执行。
2016—2020年脱贫户:支持2016—2020年脱贫户发展产业,对扩大规模达到标准和“从劣变优”部分进行奖补。
1.支持扩大规模。发展产业规模达到《监测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中对应产业最低奖补规模1.5倍的,经过验收合格后,单位补助标准按《2016—2020年脱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执行。
2.鼓励“从劣变优”。“从劣变优”主要有3个条件,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奖补对象在已发展产业的基础上,一是通过抚育、低改、品种改良、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生态养殖、绿色健康等升级发展提质增效;二是在产业地实施设施类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并达到对应的补助要求;三是加入农业产业生产“五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一体化服务并签订合同。每个条件的具体细化标准由市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另行组织制定。单位补助标准按《2016—2020年脱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执行。
(一)奖补对象申请项目。奖补对象根据《监测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2016—2020年脱贫户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提出计划申请,由村委会汇总后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对申请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填报《镇20xx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在自然屯或村民小组、行政村、镇公示(可同步公示)10天无异议后,镇人民政府报市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市项目主管部门7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批和答复,并报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奖补对象申请验收。奖补对象实施完成特色产业,经村干部现场核实后,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协助提供相关材料并汇总后,报镇人民政府,具体所需材料包括:
1.《20xx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对租借他人耕地发展的产业需提供租借地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村委会盖章。
(三)组织验收。对20xx年申报并实施完成的项目,由镇统一验收,市随机抽检。镇人民政府填写《镇20xx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后报市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市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公告公示。验收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市项目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应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市镇村屯四级进行公告公示(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市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整改,并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重新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资金拨付。对验收合格并经公告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镇人民政府填写《20xx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上报市项目主管部门;市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复核相关材料合格后,由镇人民政府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向市财政局申请支付。对镇已完成验收的项目,市财政局在资金审批完结后由镇人民政府将补贴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通过“一卡通”账户发给奖补对象,市项目主管部门保留请款材料复印件(含相关电子版)作记账凭证。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完善管理服务。各镇、市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以奖代补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组织科技人员到项目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疾病防控、生产发展等关键难题,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加强奖补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与奖补对象签订订单、产品包销合同,解决销路问题。
(三)强化监督指导。奖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对第一次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自核实确认虚报之日起1年内不得享受产业以奖代补等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对第二次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今后不得再享受产业以奖代补等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各级工作人员在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批准并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镇尚未实施的和已经启动但未验收的产业奖补项目,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确保今年底整村脱贫销号和贫困群众全部越过贫困标准线,全面迈进小康社会,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根据《梁平县20xx年扶贫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梁委办【20xx】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及xx村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137”总体部署和我镇建设“生态蜜蜂之乡、风情滨河小镇、特色边贸集镇”的战略目标,强化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思路,突出生态涵养发展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提升发展能力,以更高的重视程度、更大的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我镇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上级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上级扶贫政策的精神,以自力更生为主,抢抓上级财政扶贫的绝好机遇,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主导产业和修建基础设施,同时,要集中有限的资金,优先解决群众最亟需解决的困难,力争通过项目实施,将该村芝麻、榨菜、李子产业做大做强。
——坚持群众参与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群众既是扶贫的对象,又是项目开发的主体和内因。因此,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不论在贫困户的确定,项目选择到项目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上,应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项目的财务、物资、管理及建设进度上要及时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在市场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为群众搞好指导和服务。
——坚持整村推进与扶持贫困个体相结合的原则。以贫困户为主,着眼贫困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必须以贫困村为单元,整体推进,在此基础上,对建卡贫困户针对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规划,重点扶持,使建卡贫困户到20xx年底全部越过扶贫标准线。
三、基本情况。
在家357户857人,外出1459人,其中全家外出308户993人。现有建卡贫困户76户243人,低保户16户49人,五保户9户9人,建卡贫困人口占全村总人口的11%。传统农业主要以水稻、玉米、薯类、油料、豆类为主,全村粮食年总产量600吨。特色农业主要为种养殖业,全村现有养蜂100群以上的大户5户,养鸡大户2户,养猪大户3户。全村现有公路24公里,其中已硬化10.6公里,有山坪塘18口,其中已整治8口,有自来水厂1座。该村现有党员69名,1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其中非公党支部1个。该村农业生产基础薄弱,农民生产技术较落后,规模化经营尚未形成,无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20xx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50元,属市级贫困村。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实现xx村整村脱贫销号,全村76户243贫困人口全部越过扶贫标准线2300元(20xx年不变价);20xx年查漏补缺;20xx年巩固提高。
(二)具体任务。
到20xx年底xx村实现“八有”:
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以上。
——有一条硬化村社公路,至少6个村民小组通泥结石路,聚居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人行便道。
——有一个便民服务中心,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并配套建设便民超市等设施。
——有一套落实社保政策到户的具体措施,确保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5%以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0%以上,贫困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有一个整洁的村容村貌,建立村容村貌管理制度,推广清洁能源,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确保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村级班子,两委班子团结,工作思路清晰,群众基础好,有较强战斗力。
——有一支稳定的驻村工作队,驻村蹲点开展工作,群众不脱贫、工作不脱钩、队伍不撤离。
——有一个有效的结对帮扶机制,对建卡贫困户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几”帮扶,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
为xx村贫困户解决“八难”:着力解决贫困户稳定增收难、便捷出行难、安全饮水难、住房改造难、素质提升难、看病就医难、子女上学难、公共服务难。
五、具体措施。
(一)核查调研,摸清底数。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镇村干部下村逐户摸清贫困户数量和基本情况,分析致贫原因,制定一户一策,落实帮扶责任人,建立脱贫台账、列出扶贫清单,真正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同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应保尽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应扶尽扶。
和情况,让贫困学生全部享受到县里相关优惠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因贫苦辍学,“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比例达80%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80%以上;考上高等学校的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六是解决用电难的问题。完成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户户通电,户户用上安全电。七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管理运行好xx镇污水处理厂,对xx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定期进行河道清漂,加强深丘地区生态屏障建设,整合“鸡窝地”“巴掌地”,发展林下经济,进村入户大力宣传环保知识与法律法规,建立门前垃圾“三包”和垃圾定期清运机制。
(三)做强产业,持续扶贫。分析致贫原因,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多方征求意见,因地制宜确定扶贫产业,支持xx村发展种养殖业。一是打造1000亩芝麻种植基地。以“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引导300余户农户种植芝麻1000亩。二是发展榨菜500亩,采取“公司+农户“的模式。三是发展李子、枇杷、竹笋等经济林木200亩,由建卡贫困户成立合作社,统一栽植、管理。四是发展蜜蜂产业,购买76群蜜蜂,发放给建卡贫困户养殖,使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
村发展产业和完善基础实施及公共服务功能。广泛宣传调动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同时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按“四议两公开”方法讨论资金筹集方案,完成群众自筹部分资金,确保xx村各个项目有序推进、按时按质完成。
(五)分类指导,精准扶贫。通过反复调查核实,对全村243名贫困人口分成6类,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确保“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到人头”。做到六个一批,即产业带动一批,搬迁转移一批,“低保”兜底一批,就业安置一批,医疗救助一批,教育资助一批。
(六)强化服务,提高质量。一是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贫困户能力素质,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借助“雨露”培训,为贫困户提供汽车、挖机、计算机、建筑施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同时结合产业发展,利用农民田间学校,开展各种种养殖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贫困户的生产和创业技能,确保青壮年劳动力均接受过实用技术、非农职业技能或创业培训,有剩余劳动力的贫困户。二是投入资金5.3万元修建村务、党务公开栏,硬化村委会院坝,购置村民培训用设施设备等,进一步完善便民设施,建立村干部坐班制度和服务代办制度,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三是通过召开院坝会进行政策宣讲,通过镇村干部走村入户发放、张贴宣传资料,让社保政策家喻户晓,镇便民服务中心,整合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办公,让社保政策落实到户。四是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实现村村通广播、通电视、通互联网;保证村文化室。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三
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发电项目,帮助贫困群众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脱贫致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使全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实施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政策脱贫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扶贫、有效脱贫。
光伏扶贫产业项目要与贫困户精准对应,根据贫困户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使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
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稳定增收,早日脱贫。
(三)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政府负责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组织、宣传、实施工作;贫困户采取自愿原则,优先选择有意愿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四)依据政策,确保实效。
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扶贫政策,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贫困户利益最大化。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模式。
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的分布式小型电站。
(三)场地安装要求。
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240千克以上,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四)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3万元,每增加1千瓦设备投资增加1万元。
(五)资金筹措。
贫困户资金筹措采取自筹与小额贴息贷款相结合。
(六)实施步骤
1、宣传摸底。
街道办事处、村、脱贫小分队广泛宣传光伏产业扶贫政策、特点、效益状况,并入户调研,发放《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审核、复核。
(1)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严格审核,确定安装对象。
(2)街办审核把关。
对申请确定安装的贫困户,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复核,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家庭成员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登记(附件2),报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
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分布式单元电站建设,并网发电。
4、评估验收。
由扶贫部门、财政、街办、电网实施企业对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发电回收。
国家电网和贫困户签订电量收购合同,电价按每度0.98元进行回收。
四、光伏扶贫效益分析。
(一)常规情况下,光伏电站运行年限为25年。
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需面积30平方米,投资为3万元。
平均每天发电18度,年发电量按300天5400度计算,入网电价0.98元/度,年收益5292元,此部分收入可作为贫困人口的长期固定收入。
(二)贫困户建设投资的3万元,可通过电网实施企业融资平台每天返还的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五左右的现金及每天卖电收入收回,三年就可收回本金。
五、工作职责
(二)财政部门负责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安排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经费;
(四)各街办、村、脱贫小分队负责光伏发电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摸底、筛选建设对象、施工协调、协助贫困户筹措资金、配合检查验收、加强电站运营管理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各街办要成立光伏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确保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转变作风,明晰责任。
要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发电进展情况,为贫困户增收排忧解难。
(三)强化服务,长期受益。
电网企业打造统一高效的光伏单元电站运营管理服务平台,用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光伏产业扶贫项目高效运行,贫困户长期受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扶贫产业开发会议精神,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完成脱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重大战略,按照“七个一批”的思路,把扶贫攻坚工作抓紧、做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2017年完成全县1.4万人以上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三、实施内容
2017年全县共实施十一大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责任状,确保产业开发达到预期目标。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用好自治区、柳州市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整合技术,整合目标,整合示范点、示范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进行重点报道,营造加快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2.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3.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4.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
施方案
5.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6.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7.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8.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9.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10.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11.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金桔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发展滑皮金桔,努力打造柳州市特色水果产业带,提升融安金桔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项目计划发展春植滑皮金桔4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135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000人。
滑皮金桔标准化种植,三年可进入投产期。
投产前每亩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农药等,不含人工劳务费)7500元,投产后每亩投入3000元,亩产值达到15000元,实现亩纯收入12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200户48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奖补标准和限额
滑皮金桔项目每亩奖补1000元。
滑皮金桔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4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滑皮金桔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面积在0.5亩以上,园相整洁,长势良好。
2.按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每亩种植60—6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2.5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要求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
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0.5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6.按滑皮金桔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园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2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香杉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更好的提升融安香杉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香杉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项目计划发展香杉种植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21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500人。
香杉标准化种植,十年可进入采伐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1620元,采伐期亩产值达到10000元,实现亩纯收入838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500户410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香杉项目国家级苗木每亩奖补800元,区级苗木每亩奖补700元,普通杉苗每亩奖补650元。
香杉项目种植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香杉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存入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香杉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45株左右,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3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蔗糖产业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先锋,具有见效快、周期短、易管理的'特点,实现“公司+基地+农户”较好的经营管理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甘蔗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甘蔗产业优势,结合全县甘蔗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重点种植柳城05136号、桂糖42号、柳城07/150等优良品种为主,努力提升甘蔗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2017年计划发展甘蔗种植7142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
计划发动142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680人。
原料蔗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成。
第一年亩产6吨,按今年收购价480元计,产值为2880元;第二、三年宿根蔗亩产7吨以上,平均年产值3360元。
每亩投入资金为(含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等):第一年1890元/亩,第二、第三年1310元/亩。
三年平均亩售蔗收入3200元,平均成本1500元,亩平均纯收入1700元。
二、奖补对象范围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甘蔗种植项目每亩奖补700元。
甘蔗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为新扩种甘蔗(不含翻蔸新种)面积,补助上限额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甘蔗种植的农户,向素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新扩种蔗行距达1.0米以上,种植沟深35cm以上,一次性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药覆盖地膜符合要求,每米有苗10-14株;宿根蔗管护及时破垄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放农药、清园、除草、覆盖地膜,出苗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为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糖办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设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4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0.5亩,不足0.5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1.2-1.5米,沟宽0.3米,畦高0.2米以上。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0.5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5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3)箱网高(深)不少于2.5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00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1.5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17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附件6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附件7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高产油茶种植项目,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发展新种高产油茶面积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0万元,带动600户2400余人脱贫致富。
高产油茶标准化种植,3年可进入丰产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2000元,3年内实现丰产,丰产期亩产值达到7500元,实现亩纯收入5500元。
二、奖补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
油茶种植项目每亩奖补800元。
油茶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高产油茶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高产油茶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11株左右,即2米×3米的造林密度为宜,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金额为1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及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8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罗汉果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打造融安县特色中药材产业,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计划发展3000亩,扶持贫困农户600户约2400人,年人均增收5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000户3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奖补每亩6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罗汉果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完成20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按种植标准种植并管护,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8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9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大力发展全县毛竹产业,以北部乡镇为重点,通过毛竹低改的实施,带动竹制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
计划发动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1500人。
每亩平均投入资金200元(含肥料、不含人工劳务费),平均亩产值达到600元,实现收入4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35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毛竹低改项目每亩奖补200元。
毛竹低改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毛竹低改技术实施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毛竹低改时间为2017年7—9月,面积在2亩以上,要求实施带垦,带距3m,垦宽1.0米,沟宽0.3米,深20cm以上。
2.清除老竹、灌木、杂草,竹林中保持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0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融政函〔2015〕257号),我县安排60万元用于核桃扶贫产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项目计划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计划发展核桃种植75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扶持农户300户,受益人数1200人。
以每个贫困人口种植10株计,年人均增收约2500元。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26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每亩奖补8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每亩种植4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根据《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树介绍
构树具有速生、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等特点,同时具备节粮、减排、提质、增效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根据饲养试验,杂交构树全株经科学发酵加工处理后,可以替代全价饲料比例高达30%,用杂交构树作为原料配合的饲料每吨可节约成本180元。
杂交构树生态饲料可喂养牛、羊、猪、鸡、鸭、鹅、兔、鱼等多种动物。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构树产业优势,结合全县构树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提升构树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项目计划发展构树种植示范基地500亩,重点在泗顶镇三坡村组织实施。
计划发动300户农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1200人,按照构树鲜料收购价格每吨300元,每亩每年产出鲜料8—10吨计算,每亩土地年产值达到3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250户1000人脱贫成效。
三、扶持对象
融安县泗顶镇三坡村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四、奖补标准和限额
(一)构树种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补,每亩奖补800元,每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二)农户种植构树,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奖补标准发放奖补资金。
五、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统一要求种植中科一号杂交构树,每亩要求种植1000—150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六、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40万元。
七、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四
鸡坡坡乡、猫洞乡、猴场乡、龙场乡、坪上乡等9个乡镇。
项目建设规模:核桃产业化种植11000亩(其中:集中连片。
种植4000亩、四旁地及果粮间作7000亩)。
项目实施单位:普定县城关镇、化处镇、马场镇、补郎乡、
鸡坡坡乡、猫洞乡、猴场乡、龙场乡、坪上乡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
普定县核桃产业化扶贫项目建设。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普定县位于贵州省中部偏西,云贵高原东侧斜坡地带中段,属乌蒙山脉南缘,苗岭山脉西端,北部与织金县毗邻,东部与平坝县、西秀区,南部与镇宁县,西部与六枝特区接壤.地处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分水岭地带。全县最大河流三岔河横贯县境中部,将全县切成南、北两大块,北部山高坡陡,主要山峰多在海拔1700m以上,南部地势相对平坦;全境地势为东、北、西三面较高,南部次之,中部最低。东北斗篷山最高,海拔1846m,三岔河出境处杨家寨河谷最低,海拔1042m。普定交通方便,距贵阳120公里,安顺28公里,紧靠210国道和清黄高速公路,安织二等级公路贯穿县城,并与正在修建普安高等级公路交叉而过,贯通全县东西南北,贵昆电气化铁路穿越县境。
少数民族约9万人,主要以苗、布依、彝族为主,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内陆山区农业县。
二、项目建设规模。
核桃产业化种植11000亩,其中:集中连片种植4000亩、四旁地及果粮间作7000亩。
集中连片种植4000亩中,补郎乡460亩、城关镇76亩、猴场乡539亩、化处镇457亩、鸡场坡乡169亩、龙场乡638亩、马场镇356亩、猫洞乡420亩、坪上乡885亩。
四旁地及果粮间作7000亩中,补郎乡498亩、城关镇550亩、猴场乡461亩、化处镇1061亩、鸡场坡乡831亩、龙场乡1322亩、马场镇390亩、猫洞乡562亩、坪上乡1325亩。
具体如下表:
三、项目投资概算。
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32.9万元种植核桃1.1万亩(其中投入138.4万元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4000亩,亩均补助346元;投入94.5万元用于四旁地、果粮(草)间作种植7000亩,亩均补助135元)。具体概算为:
(一)集中连片种植:111.09万元,其中:1、购买种苗:66.24万元;2、购买薄膜:1.25万元;3、购买肥料:16万元;4、挖坑补助:27.6万元。
(二)四旁地、果粮(草)间作种植:84.52万元,其中:1、购买种苗:50.4万元;2、购买薄膜:0.95万元;3、购买肥料:12.17万元;4、挖坑补助:21万元。
(三)根据20**年11月6日全县核桃种植工作会议精神(普。
府专议[20**]134号),财政、林业、扶贫三个项目整合统一标准使用,建议剩余37.29万元调整归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普定县核桃基地建设项目使用。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一)进度安排。
工期8个月,20**年11月15日开工,6月15日全面完成。进度安排为:
1、项目启动后,先拨付30%的启动资金购买种苗。2、项目中期,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总额60%用于项目实施。3、余下10%的项目资金款项待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建设各项费用的结算。
五、组织管理和管护措施(一)组织管理。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夏德刚(林业局局长)副组长:杨德超(县林业局副局长)杜守明(县林业局副局长)梅勇(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高诗彪(林业工程师)张振清(林业工程师)。
李林(林业站站长)刘应权(林业站站长)。
夏德明(林业站站长)袁胜刚(林业站站长)喻忠源(林业站站长)任鹏(林业站站长)罗林(林业站站长)胡俊(林业站站长)王勇(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杨德超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督促、协调和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工作。
1、项目启动后,具体明确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工程监理人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使扶持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2、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手续。
(二)管护措施。
1、发动、组织群众投入劳动力,共同实施。
2、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由上级部门及镇政府交付项目实施村农户管理使用。
3、以项目实施农户为主实施管护,成立项目管护小组,出台项目管理办法。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五
为推进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农业科技支撑力,走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3月5日前的开支、现金开支、已享受财政补助的开支、场地和设备租金等不得作为项目资金列支。
3、补助方式: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
1、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成立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项目日常工作由局科教股负责,具体工作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实施,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扶持政策。
依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2号)文件精神予以扶持。
3、强化监管评价。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项目资金监管。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建设主体向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从项目技术指导小组中抽调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按批复金额拨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六
__村位于绩溪县东北隅,皖浙两省、宁(国)绩(溪)临(安)三县市交界处,由原莲坑、水浪头、万富山三村合并而成,岛(石)洪(门)公路穿境而过,村委会所在地距乡政府36km,全村辖万富山、横坞、高山、安基坪、水浪头、里、中外莲坑,8个自然村,48户、总人口164人,全部居住在崇山峻岭中。绝对贫困人口137人,占总人口的8.35%,相对贫困人口441人,占总人口的26.9%,是典型的贫困山区、革命老区。
特殊的地形地貌,使全村人均可耕地面积不足.2亩,山场资源丰富,宜林山场达186亩,人均达11.3亩。因地处天目山系的余脉,十分适宜山核桃的种植与生长,山核桃种植历史悠久,目前全村有山核桃经济林12亩,其中中、幼林占2/3,村民收入主要还源于外出务工及传统农业,增收渠道狭窄,小农意识强,组织化程度低。
(二)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开发扶贫方针,以扶贫工作到村到户为中心,以提高全村人口综合素质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为着力点,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加快__村脱贫致富步伐,早日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整村推进实施项目(详见项目建议书)。
(一)村级道路建设。
(二)产业发展。
山核桃标准化深加工及qs认证。总投资75.3万元,其中:请求财政项目3.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5.3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126.21万元,请求财政扶贫资金支持57.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8.41万元。
三、具体目标。
1、完成村级道路交通网络,改善村民交通条件,提高生产力水平。
2、建立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17周岁以下青少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5%以上;。
4、贫困人口有病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具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就医;。
5、贫困户居住危房基本得到改善;。
6、减少纯农业人口,使剩余劳动力一半以上转移至非农产业;。
7、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整治,各自然村村内主干道得到硬化平整,并逐步建立环卫机制;。
8、改造完成安全饮用水工程,使户户都饮上安全、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综合指标为:全村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县平均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3个百分点以上。
四、保障机制。
1、建立组织和落实项目责任制。
成立__村整村推进工程实施领导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担任成员。村委会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资金的筹措,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建设和管理好公益性的扶贫项目。
2、群众广泛参与项目设计、实施和监督。
推行参与式扶贫,让村民参与整村推进规划的设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公选扶贫项目,动员群众以出工投劳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激发村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他们扶贫开发的责任心,成立财务监督组,项目实施财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项目,确保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践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好民生导向、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对进一步明确“”扶贫开发主战场及其主要对象,与时俱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关注贫困,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和为“”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数据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人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转为脱贫对象;对返贫的,重新按动态管理程序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三是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范围。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范围是:全县38个乡镇及278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年10月开始,至xx年12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年10月20日前)。
1.认真学习市、县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对象识别阶段(年11月30日前)。
1.自愿申请(10月25日前)。由符合条件的户主填写《市农村低收入申请书》,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入户调查(10月30日前)。村委会对申请的扶贫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指标,入户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民主评议(11月10日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乡镇。
4.乡镇审核(11月20日前)。乡镇组织力量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县扶贫办。
5.县级复审(11月30日前)。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乡镇进行整改,然后将复审结果报市扶贫办。
6.发文确认。市扶贫办抽查合格进行批复后,由县扶贫办对合格的乡镇进行批复,按规定程序发文确认对象。
第三阶段:信息采集阶段(年12月10日前)。
对象识别完毕后,各乡镇对确认的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组织工作人员将登记造册的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年12月20日前)。
1.检查验收。信息录入完毕后,各乡镇将动态调整工作总结上报县扶贫办,接受市级检查验收,对不符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八
20xx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办定点帮扶别斯铁热克乡库早齐村。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扶贫工作要求,全方位地开展扶贫工作,努力提高定点扶贫工作实效,现结合我办扶贫帮困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办扶贫帮困工作计划:
一、要切实重视扶贫帮困工作,深入帮扶村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提出解决脱贫致富的好方法。
1、成立扶贫帮困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到位。
2、外办主要领导同志要深入帮扶点,与乡镇党政领导、库早齐村村委领导共同研究帮扶工作思路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要实实在在为帮扶村办好事、办实事。
1、积极联络上级单位,对阿迦汗基金第二期项目给予支相关的帮助村扶贫帮困计划工作计划。
2、争取自治区外办资金和政策加大对别斯铁热克乡库早齐村育肥养殖协会的支持。
3、深入农村基层党员、群众之中交心谈心,宣传党的扶贫致富方针、政策,鼓励村民自力更生,改变落后面貌,谋划新发展。
4、在节日期间,对别斯铁热克乡库早齐村的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
三、做好自治区外办帮扶工作。
针对自治区外办帮扶对别斯铁热克乡,我办应积极与自治区外办沟通,落实政策资金情况,将该乡的需求情况及时上报、反馈,努力做好衔接工作。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九
全旗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其中保护地生产15000亩,裸地蔬菜5000亩。新增日光温室4000亩,新增塑料大棚8000亩,全年蔬菜总产量达到2.4亿斤,实现产值3.6亿元,纯收入达到2.4亿元。同时,启动建设沙日浩来果菜批发市场,组建蔬菜经营公司。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十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计划从xxxx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财政资金xxxx万元,统筹用于茶园基地提升、龙头企业培育、公用品牌打造、质量安全监管等建设。
1、茶园基地提升。一是茶树品种改良。加大对衰老、低产低质茶园的改造力度,对茶树品种退化、长势衰老的茶园,按照统筹规划,持续实施“三改一提”(即:改树、改土、改园、提升管理技术),进一步调整茶树品种结构,提质增效,优化区域布局,形成具有x天山茶品种优势的产业基础,到xxxx年完成茶树品种改良和低产低质茶园改造xxxxx亩;二是生态、有机茶园建设。坚持生态保护、产地适种、科学改造的原则,巩固和鼓励天山、支提山、龟山、吴山、白马山等核心区域xxx米以上茶区产地进行适度开发和茶园改造,保持茶园水土,改善茶园生态,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和增加生物多样性。重点在xx等茶区各建立x个千亩生态茶园,打造智慧茶园,扶持茶庄园、茶旅游等三产融合发展。到xxxx年,建设生态、有机茶园xxxxx亩,优势农产品标准化茶园示范基地x个以上。
2、龙头企业培育。鼓励在外茶商、茶企回乡创业,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茶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加工型龙头企业,扶持规模较大的标准化的新建、改扩建茶叶加工厂房;逐步对以煤炭为燃料的茶叶加工厂进行电气化改造。扶持新建或扩建标准化自动化加工生产线和茶叶精深加工设备。鼓励扶持企业自主科技创新,研发茶叶新工艺、新产品。培育茶业新兴业态,推行多样化宣传营销,同步推进线上线下销售,重点扶持特色明显、产销结合、农贸一体、有一定规模的茶叶企业,培育打造成为科技型、外向型、带动型的龙头企业。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的,给予适当扶持。
3、公用品牌打造。着力打造“x天山茶”全国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在电视、报刊、杂志和新型媒体以及“天山绿茶”微信平台,立体式宣传“x天山茶”品牌;在大中城市主要销茶区茶城、公交站、地铁站或动车站、茶叶商店设立“x天山茶”宣传广告;组织“x天山茶”产品企业参加全国性博览会、展销会以及“闽茶海丝行”等展销活动,举办专场推介会,提升品牌知名度;在本区内的高速路旁、动车站、公交站台以及xx设立“x天山茶”广告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标准”,扶持企业专版制作使用“x天山茶”的产品包装物。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给予适当奖励。举办xx区斗茶赛活动,鼓励“x天山茶”产品企业参加各类茶叶评比,对获得较高名次的,给予适当奖励。
4、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全区茶叶农资产品准入和报备制度。加强茶叶科技培训,确保茶叶质量安全,建设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片,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对新获得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iso体系、gap、haccp、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适当奖励;对新建茶叶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sc认证的,给予适当奖励。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十一
(一)加强领导。旗政府成立果树产业领导小组,同时成立蒙古野果产业专向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制定产业规划,落实地块、技术指导、种苗把关供应等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苏木镇要加强对果树生产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农户和地块,确保全旗果树产业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二)政策支持。为确保果树产业如期实现,在符合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生态建设、农业开发、农牧业产业化等项目,支持蒙古野果产业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栽植果树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果树信息网的作用,准确及时掌握果树市场动态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在扩大蒙古野果知名度的同时,为果农提供相关信息。全面做好果树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建立产、加、销各环节利益相结合的经营管理机制。
(四)搞好培训。按照果树规范化栽植管理的要求,对栽植户从果苗的选取到地块的选择,从栽植密度到栽植方法,从浇水到选、施各种肥料,从植株的修剪到病虫防治等各个环节进行系统的技术培训和示范,确保果农熟练掌握果树栽培的实用技术。
(五)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培育产品市场,壮大经纪人队伍,广泛地与外地经销商和果品经营市场搞好联系和对接,不断拓宽销售渠道,使更多的鲜果进入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领域,积极打造和宣传“塞外风野果”的特色品牌,扩大知名度,使之成为塞外蒙古野果的驰名商标,不断拉动果树产业向前发展。
(六)加强督查检查。重点对地块落实、造林整地、苗木调拨、栽植方法等进行重点督查检查,保证质量,提高造林成活率。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动态监测帮扶作用,加强日常联系和跟踪走访,全面了解农户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提升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乡防返贫动态监测及乡村振兴网格员业务能力提升“突击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从xx年3月27日开始到xx年4月27日结束。
(一)及时做好三类人群动态调整。
及时做好网格员、帮扶联系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的动态调整。一是组织各村三、四级网格员、帮扶联系人、脱贫人口进行一次全面动态调整,其中对年龄偏大、难以履行职责的网格员(原则上基层网格员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状况较好、初中以上学历、公道正派,特殊情况下适当放宽年龄,但不得超过70岁)进行动态调整,以村为单位及时反馈到乡进行核查核实,汇总上报到县乡村振兴局并录入省办系统中,3月底前调整到位。二是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帮扶联系人并录入系统,确保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都有帮扶联系人,持续压紧压实帮扶责任。三是待xx年监测范围和程序确定后,各村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和风险消除情况核查。
(二)加强日常业务培训。
1.加强网格员日常业务培训。一是将网格员管理职责、工作要求、网格管理到户基本信息(含各户人口、就业、家庭收入等基本信息)编印成网格化监测工作手册,做到人手一份;二是动态调整完善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并制作上墙;三是开展一次网格员日常业务培训,做到三、四级网格员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知晓。
2.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加强对村级乡村振兴工作队、乡村振兴专干的管理,开展一次政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三)加强网格员日常考核管理,落实网格员职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落实网格员职责。
各网格员应对所负责的网格“人、情、地、物、组织”等基本情况进行走访、了解、核对,熟悉本网络内的基本情况,网格员每周走访不少于1次,每月走访不少于4次。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落实好网格员职责。二是网格员走访要求。在走访过程中,网格员要向村民积极宣传村级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政策(尤其是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政策宣传),对村民所反映、关心的事件及问题,要及时反馈抓紧办理,让广大村民认可并熟知网格化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qq、微信等平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网格化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的影响力。
(四)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及时将各项帮扶措施及成效填入脱贫户和监测户《帮扶手册》将xx年帮扶措施录入xx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
二是及时收集整理完善xx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档案资料。
(五)落实走访帮扶及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
1.开展一次防返贫走访排查和动态监测全面走访。一是对医保、民政、住建、人社、残联、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县直部门推送的信息和数据比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村进行核查核实。二是提升系统数据质量,明确相对固定人员从事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工作,强化对系统数据人员管理培训。三是加强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强化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监测范围、监测程序及帮扶政策宣传,推广并正确引导“xx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应用,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2.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一是要加强基层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结合春季入学,做好脱贫户、监测户子女返校情况排查,高度关注健康及医疗保障帮扶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影响,落实xx年度医保政策。二是要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关注分户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加强监护管理。三是落实系统监管,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录入xx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整改后及时销号。
3.落实帮扶政策,提升帮扶成效。全面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危房改造、社保兜底、教育帮扶、健康帮扶、消费帮扶等政策,其中稳岗就业方面,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反馈到村进行核查核实,确保实现“账实相符”:同时规范村级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产业发展方面,继续落实“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前期摸底;小额信贷方面,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继续落实小额信贷政策;此外,持续落实教育资助、雨露计划等政策,减少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支出;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减少困难家庭自付医疗支出。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村组两级网格员和驻村工作队要扎实细致做好走访排查、摸清实情、采集信息、组织帮扶、管理台账等工作,对入户核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随查随改。利用“突击月”活动契机稳步推进防返贫动态监测管理水平,提升乡村振兴网格员业务能力。
(二)强化指导督促。
乡、村振兴工作站、乡直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加强指导和督促,抓好落实。要发挥联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作用,加强与各村的沟通交流,形成帮扶合力。
(三)做好宣传报道。
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对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及时报送宣传报道材料,及时汇总报告活动开展有关情况。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十三
项目投资规模:295.8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186.354万元,地县财政资金79.866万元,农户自筹资金29.58万元。
(二)投资概算。
1、补助标准:
(1)修圈:现标准为25元/o(包括新建圈舍、废弃圈舍改建、搭建简易圈舍)。
(2)种1亩草养50只鹅,1个平方按5只鹅喂养。
按技术部门测算,1年可出栏3槽,每只鹅出栏时在7~8斤左右,每只鹅纯收入在20元左右。
2、产业发展。
购置鹅苗:
精饲料:43500只×4.5公斤/只=195750公斤。
购买精饲料:195750公斤×2.4元/公斤=469800元。
3、基础设施。
修建圈舍:8700平方米×120元/平方米=1044000元。
4、种植饲草。
种植饲草:870亩×360元/亩=313200元。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十四
1、雨雪冰冻灾害损失严重。20xx年的雨雪冰冻灾害,对毛竹破坏严重,全市竹资源恢复重建工作量大,任务重。
2、建设资金严重短缺。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建设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设一个周期(按5年算),每亩至少需投入1000元,但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投入全部加起来还不够100元,建设资金的严重短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毛竹丰产林示范基地建设。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十五
完成有机水稻种植转换3万亩,生产有机稻谷3000万斤,有机稻谷产值达到2760万元,稻农年增收600万元。加工生产有机大米2000万斤,加工企业年增加效益1000万元。种植千斤谷10万亩,产量达到6000万斤,种植户收入达到18000万元。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0.05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产业管护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实现构建美丽幸福村,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现有产业优势和自然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在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收入上下功夫,实现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建立筑牢防返贫动态监测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围绕产业兴旺,全面发展到户产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发展以柴胡、猪苓、天麻等中药材为主导产业,以干杂果、食用菌、养殖业为骨干项目,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着力培育长中短结合、可持续增收的到户产业。引导农户发展种植柴胡1000亩,天麻60000窝,养殖生猪1200头,累计发展核桃600亩、板栗320亩,猪苓18000窝,养殖中蜂1500箱,实现农户收入稳中有升;二是建成的新型经营主体徐香猕猴桃示范园300亩,今年已挂果,预计产量近6000斤,积极协调帮参扶单位,待猕猴桃成熟后帮助销售,发挥帮扶干部消费扶贫的作用,实现猕猴桃种植农户稳步增收。三是扩大高山坪中药材种植项目规模,稳步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四是发挥支部书记带头发展产业的模范作用,落实支部书记种植柴胡10亩。
(二)全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宜业乡村。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村容村貌、农户厕所改造提升为整治内容,扎实推进“八清一改”,广泛动员群众清理“三堆”、治理“三乱”、实施“三改”和美化“三口”。全力实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黑山沟示范点,并有效带动周围村庄提升干净整洁度;加快安置点污水处理站施工进度,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常态化开展垃圾治理和清洁行动,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制定《村规民约》和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不断强化村民环保意识,倡导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量。持续开展各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和庭院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和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我村无害化厕所改造。
(三)改善和提升村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项目资金,统筹推进村域内道路项目建设,力争本年度实施大路口至大块地7公里通组水泥路建设。二是加强村域内设施管护,落实公益岗位、村民小组长管护责任,加强对村域内砂石道路、水泥路、路灯、水利设施、村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公厕、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建立、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四)加大帮扶力度,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力量,建立全村预警监测体系,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了以联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为成员,中心护长、网格员、信息员直接参与的防返贫动态监测体制,按照省、市、县防返贫动态监测“2531”工作要求,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形成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方式,通过日常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的工作机制,对排查的问题、风险隐患每周召开会议研究,建立台账,对“三类人群”按要求启动监测识别认定程序,并根据风险点,针对性的落实帮扶措施开展帮扶工作。
(五)持续推进“两业”增收项目,落实后续保障政策。实行“农村基层组织+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骨干项目和主导产业发展规模;同步推进贫困人口劳动力技能培训,确保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在引导群众做大做强柴胡、天麻、猪苓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以中蜂、猕猴桃、嫁接板栗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积极引导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转移就业500人以上,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稳步增收。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组织上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镇村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巩固衔接期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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