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应当具备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指导步骤,以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方案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需要提前考虑和规划,以便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学习以下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些失败方案的教训和原因。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x〕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x〕4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榕政办〔201x〕82号)和台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台政办〔201x〕5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的要求,决定从201x年5月初至9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依据法规、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有效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促进安全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范围和对象。
结合我街道实际,以危险化学品、校车校舍、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领域和近三年发生事故或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单位)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打击和整治。
三、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共性内容。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内容。
危险化学品: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规范设计、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等非法违法行为。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打击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等未经消防安全验收同意前投入使用和经营活动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需消防验收的单位擅自改建、扩建,导致生产经营现场与验收报告不符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违章搭建;在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
校车(校舍)安全:重点打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加强校舍的安全监控和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其它行业领域:重点打击“三合一”、“多合一”企业、危旧厂房;无证无照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作坊式工厂;全面排查近三年发生事故或因非法违规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5月初至5月中旬,街道办事处传达区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5月下旬至7月底,各社区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组织检查,准确掌握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具体单位和具体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有效整治,并于每月底前填写《洋中街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街道综治办。
(三)督查阶段。8月份,街道办事处将对各社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9月上旬,街道办事处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职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社区安全员要具体牵头负责,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强化基层组织的安全监管职责,做到措施有力,整治到位。街道安监站具体负责做好全街道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法”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社区要根据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要通过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监察、跟踪督查等方式,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营造社会氛围,接受群众监督,扩大行动影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三)注重行动效果。专项行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四个结合”:要坚持依法办事,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要强化基层基础,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要突出工作实效,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要注重改进方法,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办证,依法生产,合法经营,保障安全。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社区、街道安全网格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协助上级部门做到“四个一律”: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学校决定从20xx年1月至12月底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精神,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xx]87号)要求,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依规打击整治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学校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校长杜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海民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公室、后勤保障与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宣传部(中心)、图书馆、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胡水兵兼任。
1.消防安全。以实验室、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2.交通安全。以接送教师上下班车辆为重点,着重检查司机安全行车教育落实情况,车辆日常检修情况。加强学校大门交通协管和交通疏导,防止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3.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食堂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留样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落实情况。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4.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低温冰冻灾害防范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以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回收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餐厅、锅炉房燃料存储及使用情况。
6.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7.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大型会议、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8.特种设备安全。以电梯、学生宿舍供热水设备、消防控制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安全装置、警示标志、安全运行情况,对运行记录、作业人员持证、安全维修保养、应急处置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对电梯安全运行的专项检查,查看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定期校验且有效可靠,电梯应急报警装置是否畅通,是否对在用电梯进行定期自行检查,定期进行隐患自查整改。
9.事故查处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检查,着重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善。
坚持各单位自查自纠与学校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1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1月-2月)。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及时纠正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二)重点抽查(3月-8月)。各单位组织学习《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xx]87号)。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每月不少于1次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巩固深化(9月-12月)。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形成制度汇编,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12月1日至7日,组织《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学习、执法自查、警示教育等活动。
各成员单位在20xx年3月8日前报送打非治违工作计划(纸质版),20xx年12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纸质版并电子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维护师生和校园安全、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安全大检查“回头看”相结合,认真部署、全面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认真分析研判学校安全面临的形势,盯住学校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行动方案,明确阶段性的打非治违重点,细化责任和措施,切实增强打非治违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校园各种媒体平台,深入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引导师生积极支持、参与打非治违工作。各单位注意保留工作痕迹,及时归档整理相关工作资料。定期通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动态、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检查督查和问责追责等情况。
(四)严肃问责追责。认真落实“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整改视同事故问责”的要求,对在打非治违中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进行通报、约谈、挂牌警示、公开曝光。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不力、非法违法现象屡打不绝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责任追究。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走深走实,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严厉打击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在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突出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城市运行、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4.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6.外委外包工程违法违规,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非法挂靠并进行非法生产的;
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假冒政府的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制售假证的;
12.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1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1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交通运输。镇安全办、各村(社区)主动作为,全面摸排,积极配合联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闯红灯、“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非法营运(违规载客)、变相从事客运班线经营、不按规定安装或使用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2.建筑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危险化学品。超期、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就投入试生产以及试生产超期的;涉及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未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的;工艺设备设施属于淘汰落后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镇实际,各村(社区)将非法私人加液化气、储气、倒气作为本次百行动工作的重点之一,全面摸排、及时上报、坚决打击。
4.非煤矿山。未批先建,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环保“三同时”,不按批准的设计建设和使用及超层越界开采;未按设计组织生产;露天矿山运输道路与设计不符、台阶超高边坡超陡、平台宽度不足;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未按规定运输、储存、使用火工品。
5.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行为。
6.消防。持续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厉整治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等老旧场所突出风险;公众聚集场所未办理告知承诺或开业前检查擅自营业;单位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上岗或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职。
7.城市运行。占压、圈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未建立健全燃气管道定期巡视和安全检查、监测检测等制度;野蛮施工、违章作业造成燃气管道、电力线路(电缆)和供水管道断裂的行为;市政公用行业领域违章作业引发中毒窒息事故。
8.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
9.特种设备。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改造维修、无证使用特种设备,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未检特种设备;集中开展气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充装翻新“黑气瓶”、未经检验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充装行为,重点查处取缔翻新气瓶的“黑窝点”,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等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要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的内容,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一)企业层面。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双重预防机制,以及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对照“百日行动”共性、个性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村、社区层面。
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要强化措施落实,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针对四季度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打非治违”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镇政府将强化检査执法,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约谈曝光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行动”期间,各村(社区)发现有重点行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百日行动”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村(社区)、镇直机关,镇政府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政府层面。
镇政府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地“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广泛动员部署;每月组织研判、全面摸底排查,明确本地“百日行动”重点、难点,精准施策发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督促检查等,严惩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宣传教育、督导、督查等形式,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打非治违”是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关键举措。镇政府成立“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饶国强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镇长朱建担任,成员由其他驻村班子及业务分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办,由朱建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国安任副组主任。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措施落实。要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形成由政府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创新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结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落实有关奖励规定。要创新工作手段,积极采取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
镇安全生产办要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打击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发现问题线索,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重点抓一批按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条款处罚的典型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村(社区)要向企业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内容,发挥好法律武器的威慑作用。
(四)强化工作结合,构筑长效机制。
全镇上下把开展“百日行动”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针对本村的实际,有针对性、目的性,重点开展排查,及时将摸排有关情况上报至镇安全办。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打非治违”典型案例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1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镇安委会将把“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镇应急管理综合考核重要内容。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四
20xx年全区教育系统“扫黄打非”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扫黄打非”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规范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在学校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拒绝购买盗版及有政治问题、淫秽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围的书店、音像制品商店、地摊游商进行清理整顿,积极查处学校采购使用盗版教材、教辅的行为,认真配合区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凝心聚力,为推动教育系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全国第xx次“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部署和区“扫黄打非”工作方案的要求,今年教育系统“扫黄打非”工作将围绕“清20xx”行动、“净网”行动和“秋风”行动“三个专项行动”展开。这“三个专项行动”相互交叉、贯穿全年,各学校要结合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行动方案。
(一)开展“清源”行动,深入推进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活动(行动时间:3月至10月)。
主要任务:
(1)针对敌对势力借敏感事件炮制、传播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对校园进行渗透的态势,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着力查堵造谣诽谤的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和“”、“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宣传品。
(2)开展有害出版物专项整治,重点查缴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宣传品在校园出现。坚决遏制有害出版物向校内渗透,在学校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拒绝购买盗版及有政治问题、淫秽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围的书店、音像制品商店、地摊游商进行清理整顿,从源头上堵住非法出版物的流通。
(二)开展“净网”行动,大力净化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行动时间:4月-11月)。
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网上“扫黄打非”,密切关注网上舆情信息动态,严密封堵各种谣言或蛊惑、诬蔑、负面影响的网上信息,排查信息安全隐患。
(2)加强对校园门户网站、贴吧、qq群、博客、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的管理。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少儿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积极查处学校采购使用盗版教材、教辅的行为,依法收缴和查处含有低俗、封建迷信、荒诞怪异等违法违规内容和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
(4)创建师生满意的绿色网络校园,打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校园文化环境。
(三)开战“秋风20xx”行动,全力维护新闻出版、媒体机构的良好秩序。(行动时间:5月-12月)。
主要任务。
(1)加强校园监管。抓住群众反映强烈和关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出版物在校园内传播的现象。强化学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防止网络诈骗和传销。
(2)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坚持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与平安校园创建紧密结合,重点夯实校园安全物质文化、构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养学生安全行为文化、凝聚校园安全精神文化。
(3)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坚持前端管理、源头防范,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盗版教材教辅出版物、畅销书、工具书和音乐作品行为进行打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扫黄打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学校各处室办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扫黄打非”工作队伍,抓好人员政治理论、业务能力、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学习教育,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
(三)加强执法力度。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图书馆、校园网络、移动终端应用程序平台以及各种视频、视听网站等专项整治,区教学仪器站要加强对各学校督查指导,严密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有害信息,全面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及不良信息,大力查处侵权盗版出版物及网上侵权盗版行为。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的舆论宣传,发动师生广泛参与,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师生积极举报各种不良信息和违法犯罪活动,巩固整治成果,努力营造优良的校园文化环境。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打非治违”视频会议及《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电〔〕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法制秩序,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委会决定,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地区。
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人员密集场所、冶金、机械、特种设备、消防、电力、燃气燃油等重点行业领域。其中,湘潭县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含非法挖山采砂)、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非法加油站等重点;雨湖区要突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家俱生产、消防等重点,同时要进一步巩固鹤岭地区打非成果;湘乡市要突出非煤矿山(含非法挖山采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特种设备、水上交通等重点,同时要巩固非法加油站整治成果;韶山市要突出非煤矿山(含非法挖山采砂)、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重点;岳塘区要突出非法经营燃油、非法挖山采砂、消防等重点。其他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明确各自“打非治违”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9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5、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9、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下旬—3月底)。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各地要把“打非”的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并延伸到村(社区),各地要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要与村(社区)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同时要明确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摸底排查的责任,确保摸底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分别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台账、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台账及重大隐患台帐,确保打非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同时建立动态台账,做到每月上报一次。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县乡人民政府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乡政府领导要带队深入现场集中打击。各级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市、县安委办对联点督导单位开展第一轮全面督查。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整治、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市、县安委办对联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市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级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为强化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有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为深化打非治违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相关部门也要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齐抓共管,强化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同级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市领导联县、县领导联乡、乡领导联村”三级联点督导工作机制,市安委会成立9个联点督导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及大中型企业“打非治违”工作进行联点督导,实行包干负责,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也要结合实际开展联点督导工作。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进一步强化村级安全生产信息联络员责任与经费保障,坚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组织媒体记者对“打非治违”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报道和曝光正反典型,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打非治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有效果。
(三)落实责任,严厉处罚问责。县、乡政府承担“打非”主体责任,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打非”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巡查检查和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承担监管责任,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治违”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予以警示通报、警示约谈和事前问责;由此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打非”责任不落实的,坚决按照国办发〔〕23号文件和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的严格考核扣分。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工作。把“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要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系统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矿山整顿关闭、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打非治违”与扫黑除恶、反腐倡廉结合起来,严打深挖非法违法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斩断黑色利益链。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六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和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了以下乡镇打非治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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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对今年安全生产活动的统一部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使这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通过集中执法和联合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扭转我镇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侯元胜。
组长:侯美珍。
常务副组长:欧阳忠胜。
副组长:彭桂才、刘五平、廖国栋、谭志全、彭朝佳。
成员:周芳、彭海军、廖江涛、袁磊、国土所长、派出所长、供电所长以及镇政法组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站,由欧阳忠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4月上旬起-7月上旬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4月底)。成立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形成强力的打非治违舆论攻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初—6月上旬)。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整顿。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六个不留”标准,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打非”联合执法行为,对全镇范围内非法、违法矿产企业和交通、建筑、烟花爆竹、易燃易爆、消防和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上旬—7月上旬)。对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促,对有反弹的非法违法生产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和完善各种资料,迎接上级部门验收。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镇社会长治久安和矿业秩序和谐发展。
(一)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做好非法、违法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台帐,下达全面停产关闭通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专项行动期间,成立专门打击队伍,党政领导挂帅,镇全体干部职工和镇直执法单位人员全程参与,根据情况随时调度和安排。
(三)加大打击力度,用铁的手腕、铁的行动、铁的纪律强力推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使非法违法生产企业无藏身之地。
(四)加强值班备勤。制定值班安排表,所有干部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完善应急措施,加强与执法队和派出所的衔接,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为全力打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攻坚战提供强大的舆论攻势。
近年来,全镇上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在我镇仍一定程度上存在,应引起全镇上下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任重道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201x年继续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1.严厉打击9类非法违法行为: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非法违法用工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的。
2.深入排查治理17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和转包分包、各股东独立组织生产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17)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18)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
镇安委办要深入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镇人民政府将作为主体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镇安委办要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第一轮督查。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打非治违相关责任单位要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对各责任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镇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学秋任组长,罗灿军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安委办,具体负责全镇“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本村(社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二)切实增强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镇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同时我镇将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驻企业督导工作。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三)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打非法违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的原则,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治违”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对“打非”不力导致严重非法行为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事前问责。
(四)切实注重统筹兼顾。把“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要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系统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矿山整顿关闭、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促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综治安全治理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共、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和学习环境。
组长:倪立祥。
副组长:李细初、刘西城。
成员:黄高如、王石罗、石沉、周新建、汤卓。
周治平、姚国军、李铁良、汤艳明。
(一)健全制度,确保教育大局稳定。
1、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文明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实行经常性排查、阶段性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做到每月一排查,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要时段随时排查,排查情况纳入台账管理。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领导责任制的落实,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信息采集工作。做好对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的防范及化解工作,重点做好对突发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的事件的预防工作。
3、全面推行稳定风险评估。科学建立并全面推行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定、实施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活动的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从源头上减少教育系统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开展风险评估或评估执行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
4、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进行必要的演练,全面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天气、环境及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校园伤害事件或群体性的事件的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措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加大重点目标的整治力度。
5、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月至6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6月至7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黑网吧”以及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规网吧的专项整治行动。
6、开展集中整治行动。7至10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学校综治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学校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校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治安刑事案件。
7、配合做好专项整治行动。11月至12月,积极配合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管理等部门做好禁毒、禁赌、“扫黄打非”、互联网服务场所整治、打击传销等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改善育人环境。
(三)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8、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作为学校安全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从实际出发制定创建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各项创建措施,不断总结推广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经验。12月,进行省、市两级安全文明校园的验收评估工作。
9、全力推进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创建一批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10月—11月,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一轮“11.9”学校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
10、着实提高人防和技防水平。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xx〕75号)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保卫机构建设、保安配备和技防建设。要在20xx年落实校园监控系统、保安配备的基础上,将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结合起来,加大督查力度,保证校园监控系统、保安配备的覆盖面,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11、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令《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通知,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校园交通标识和设施设备,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四)加强考核,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13、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的考核检查,建立健全考评台账,公平、公正组织考评。
14、奖励先进与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打非治违”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锦教通字〔xxxx〕45号文件《关于印发〈锦屏县教育系统xxx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锦屏县教育系统xxx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学校(片区)研究决定在本片区内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维护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高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为推进我片区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组长:文茂龙。
副组长:吴礼鑫。
成员:杨信周承朗龙冠臣罗安高吴礼胜龙立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八受小学,吴礼鑫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文茂龙同志负责主持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的全面工作。吴礼鑫同志负责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办公室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工作范围:全片区六所学校。
重点内容:学生用车(乘船)安全、校舍安全。
1、大力加强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育、图片展览、发送资料等教育方式,努力使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开展各种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普及防火、防爆、防盗、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师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3、大力加强学生用车(乘船)安全管理。一是各样加强对师生乘车安全整治,重点督查各学校师生是否有乘车上、放学的习惯,乘坐车辆是否证件齐全。驾驶员是否有三年以上安全驶龄,是否超载等。二是八受小学加强对乘船渡口的整治、管理,检查是否有学生私自过河、下水。
4、大力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学校及周边易发治安问题的地点,对广大师生群众关心和反映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和整顿治理。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商店、食堂、宿舍、围墙、建筑施工场所、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室和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设施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5、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安全预警。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及时分析研判“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针对暑期学生溺水、冬季取暖等出现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本次集中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深入排查摸底,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认真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7月30日)。
此期间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学校要要落实安全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到位,各校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情况。清查学校师生上学、放学乘坐车辆的各种问题是否到位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各校要落实责任到人。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下,各学校查缺补漏,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于8月25日前上报片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本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情况汇总后报送县教育局政策法规股。
片属各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把这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开展好,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市联社根据《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18号文件精神,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重点范围。
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的所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第二季度安全检查工作,重点突出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内容。
1、共性内容。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违反建设项安全设施规定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消防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擅自关停,或者消防人员、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完成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进行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4)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存在“三超一改”的;危险工序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8月)。
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本区域的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近两年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向市社综合业务科上报的重点监控商场、门店逐一检查落实,及时向市社综合业务科反馈信息。
(二)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9月至10月)。
通过采取专项检查、抽查的不同方式对各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系统“排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
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全面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联社综合业务科。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联社成立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联社黄品清主任担任组长,监事会李世桓主任,罗有邦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三区办和各科长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甘启超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国芝、梁海存、杨伟英为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相应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好整改,注重实效。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基本摸清本区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本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十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扶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渡口、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状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责体系,实行“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状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职责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状况。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状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职责追究状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状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状况。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整顿关掉、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资料,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客运车辆个性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矿山:重点打击非煤矿山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工程图纸造假、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4.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职责,协调解决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单位整改职责,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是否对单位五类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5.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6.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人货提升机使用单位对设备及安全附件不检验、到期不报检或拒检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7.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贴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8.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9.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标准存储、超范围经营,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措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10.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整治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等八大行业违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防治职责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检测、不组织劳动者体检等问题。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务必管安全、管业务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监督检查。具体分工是:
(一)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及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全市消防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行动方案。
(四)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全市民爆专项行动方案。
(五)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专项行动方案。
(六)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负责制定全市水上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七)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市防汛防台风专项行动方案。
(八)市农委负责制定全市农机专项行动方案。
(九)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专项行动方案。
(十)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专项行动方案。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电力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0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电监会《关于电力行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电监安全〔20xx〕20号)和《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xx〕21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电力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xx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电力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非法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能力进一步提高;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电力监管机构监管责任切实得到强化,电力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
在电力行业勘探(勘测)、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管理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电网、发电、电力建设为重点,集中打击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严肃查处和整治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等现象。
(一)共性内容。
1.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从事电力生产的;。
3.不执行电力调度命令,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性质较为恶劣的;。
4.不执行有关电力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5.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迟报、瞒报、谎报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
8.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使用不满足安全要求,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评估、备案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专业内容。
1.电网。电力设施不符合抗灾能力标准的;外力破坏或威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电力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2.发电。未按规定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或虽已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但存在问题没有按期整改的;水电站大坝未按要求注册(含备案)、定检和开展信息化建设的;水电站大坝、燃煤发电厂贮灰场除险加固不符合要求的;主要发电设备、重要辅助设备及公用系统存在较大缺陷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锅炉、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或安全检测的。
3.电力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转包、违法分包电力建设工程的;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违反规定擅自压缩建设工期的;重大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或论证的;特种设备和脚手架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坚持电力企业自查自纠与电力监管机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治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制定“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并报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电力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等突出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从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技术改造等方面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关自查自纠。
工作报告。
于6月10日前报所地在电监会派出机构。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电监会派出机构结合电力行业迎峰度夏和防洪防汛工作,督查电力企业在防范洪水、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夏季大负荷可能引发电力事故的风险预测、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非法违规行为,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存在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跟踪督查,严防事故发生;存在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会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各电力企业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电力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电监会派出机构根据对重要输电通道、重要电力设备、百万千瓦级机组和大型发电厂的专项检查情况,重点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多发企业、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督查,推动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电力企业、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对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0日前报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将结合党的“xx大”保电工作,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要电力设施进行督查检查,确保“xx大”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同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单位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电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市场准入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打非治违”工作的指示精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非治违”文件精神,在全系统范围内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各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实现跨越发展、冲刺全国百强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以煤矿生产企业、民爆公司、市直规模企业、大型商场、超市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重点打击各种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煤矿。
重点打击兼并重组、资源整合、技改、扩能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停产整顿期间未经验收组织生产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边生产、边建设和边技改的;。
(6)违反国务院446号令规定,存在重大隐患未进行停产整顿仍在组织生产的;。
(8)未认真开展瓦斯治理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达不到三级及以上标准的。
(二)民爆物品。
(1)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的;。
(2)非法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3)仓库安全距离不够和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三)市直规模企业、商场、超市。
(1)无证、无照或证照超过有效期仍从事安全生产的;。
(3)隐患排查不彻底、治理措施不到位的;。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5)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的;。
(6)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执行领导值班制度的;。
(7)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不落实的;。
(8)违反操作规程的;。
(10)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或将建设项目违规发包的;。
(11)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行为的。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本系统专项行动从4月中旬到12月底,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至5月底)。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安全执法、治理活动查出的突出问题,针对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6月至11月底)。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排查,实施专项整治。要求做到“四个一律”:一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二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三是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四是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检查督导阶段(12月)。局各联点小组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防止专项行动流于形式,对工作不落实、行动成效不明显的企业要责令“补课”,并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落实贯彻执行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和庄书记、罗市长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化推进、打击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抓注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方法与手段,注重工作实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现场处罚和行政处罚,同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经停产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规范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在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
黑板报。
标语专栏等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行动,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企业,要向社会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发[20xx]40号、鄂政发[20xx]81号、省政府令第339号等文件规章的规定,强化企业法人“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责任,对打击不力、各种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企业,要严格追究企业领导的责任,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要依法从重处罚。
为了切实加强全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我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由局其他班子成员和安全联点小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并确定一名联络员,按照市安委会《关于报送打非治违资料信息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方案、季度小结、统计报表和信息。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打非治违”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锦教通字〔〕45号文件《关于印发〈锦屏县教育系统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锦屏县教育系统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学校(片区)研究决定在本片区内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维护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高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为推进我片区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组长:文茂龙。
副组长:吴礼鑫。
成员:杨信周承朗龙冠臣罗安高吴礼胜龙立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八受小学,吴礼鑫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文茂龙同志负责主持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的全面工作。吴礼鑫同志负责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办公室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杨信同志负责八受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周承朗同志负责便幌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龙冠臣同志负责雄黄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罗安高同志负责者姑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吴礼胜同志负责留侗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龙立榜同志负责苗埂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工作范围:全片区六所学校。
重点内容:学生用车(乘船)安全、校舍安全。
1、大力加强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育、图片展览、发送资料等教育方式,努力使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开展各种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普及防火、防爆、防盗、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师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3、大力加强学生用车(乘船)安全管理。一是各样加强对师生乘车安全整治,重点督查各学校师生是否有乘车上、放学的习惯,乘坐车辆是否证件齐全。驾驶员是否有三年以上安全驶龄,是否超载等。二是八受小学加强对乘船渡口的整治、管理,检查是否有学生私自过河、下水。
4、大力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学校及周边易发治安问题的地点,对广大师生群众关心和反映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和整顿治理。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商店、食堂、宿舍、围墙、建筑施工场所、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室和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设施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5、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安全预警。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及时分析研判“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针对暑期学生溺水、冬季取暖等出现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本次集中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深入排查摸底,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认真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7月30日)。
此期间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学校要要落实安全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到位,各校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情况。清查学校师生上学、放学乘坐车辆的各种问题是否到位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各校要落实责任到人。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下,各学校查缺补漏,将“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于8月25日前上报片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本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情况汇总后报送县教育局政策法规股。
片属各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把这次“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开展好,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
打非治违的方案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全镇“打非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各村、各企业按照“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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