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指根据特定条件和目标设定,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的可行性方案。随时关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保持整体方向不偏离。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我们的实际行动和付诸实践的努力。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皖政办明电20xx号和六改办明电20x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象和范围为各单位和所有生产经营企业。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加工等企业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及村、镇基础设施。
(3)公共娱乐场所、学校、旅社、饭店、网吧、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6)销售经营油漆、酒精、农药、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工人三级培训情况。
8、高危行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10、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落实情况。
11、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12、全面推行“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
(二)排查治理步骤。
1、宣传布置阶段。以乡成立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组长,派出所、综治办、经发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1)制定全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公开栏等方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2)自查整改阶段。
各企业、单位对照隐患排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整改,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建立隐患登记制度、隐患治理制度,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资金提取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救援组织和救援队伍,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乡经发办。
(三)政府检查、监控阶段。
1、全面开展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与反“三违”治“三超”相结合,与企业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综合监管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以推动全乡各个企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
2、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活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监控措施。
3、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组织和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加大对高危行业检查力度,严密监控生产动态,落实防爆、防静电、防雷等相应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隐患治理年”活动。
2、加强宣传,发。各单位、各村要充分发动群众,畅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宣传,在本单位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抑安全,人人都案值的浓厚氛围。
3、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一起,治理一起,对发现重大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上报。加强监控,严禁瞒报、漏报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二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三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办传[20xx]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增强我镇广大干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镇政府成立以卜涛镇长为组长,刘盛林、吴培松同志为副组长,派出所、交管站、中心学校、卫生院、民政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排查整治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密集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城乡个体经营门面。
(二)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达标;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有无违规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是否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是否符合城乡消防安全部局要求;城镇燃气的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储罐设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漏气报警、切断设备是否配备到位并性能功能良好;建筑物之间、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或消防竣工验收;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有无芯材达不到燃烧性能的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现象;施工人员是否经过了消防安全培训。
4、城乡个体经营门面:是否采用易可燃材料进行分隔;是否搭建阁楼存放物品或居住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火灾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常规消防设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坚决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需要。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细想,迅速行动,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摆在当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村(社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培训的高潮。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的建筑、场所和单位,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并存档备查。
(三)强化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在“查和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坚决防止“走过场”,确保单位场所查到位,死角死面走到位,执法手段用到位,督促整改跟到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全社会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消防安全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把工作情况上报镇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7月1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8月1日前,汇总上报《消防安全自查报告表》;8月起,每周报送一次《颍上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情况统计表》;10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四
一、正确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爱护管道设施“五不”:
1、不要敲击、碰撞户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不要在管道上挂物;
2、不要在管道燃气设备周围堆放杂物和易燃品;
3、不要在地下燃气管道及其设备周围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不要将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作为电气设备接地线使用;
5、不要弄松固定燃气管道的墙码,以致管道失去支撑而变形、漏气。
二、注意保持空气流通。
管道燃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的空气量是该气体的5-10倍以上,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三、保持燃气管道设施处通风透气,防止腐蚀。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不要将燃气管道包围在洗菜台、洗衣机出水口处及潮湿有腐蚀性的地方。否则,易引致管道设施生锈漏气。用户要经常对燃气设施检查,发现管道锈蚀应及时报修。
四、燃气管道与电气设施应有安全距离。
根据国标(gb50028—93)规定:明装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2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0厘米;暗装或套管的绝缘电线与燃气设备的距离:平行敷设不应小于5厘米,交叉敷设不应小于1厘米。相邻管道应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五、打不着火时要注意。
如果连续三次打不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定燃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燃具虽未点着火,但燃气已多次释放,遇到明火极易燃爆。使用热水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汤、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时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淋熄炉火,造成燃气泄漏。
七、用气结束时要注意。
养成“人走火熄”的好习惯。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已关好燃气。关燃气是指:关闭燃具开关、旋塞阀、球阀。平时应关闭旋塞阀、燃具开关。如果节假日,应关闭燃气表前的球阀,彻底切断气源。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五
为加强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召集电工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六
坚持以整顿规范燃气行业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消除城区安全隐患为目标,按照“统一组织、辖区负责、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谐有序”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彻底拆除城区内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线和超期服役燃气表,清除无证液化石油气钢瓶,清理天然气压缩站,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
市区需拆除座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共298处、16877平方米(具体明细由市建设局负责发至各区)对座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物先有管线后有建(构)筑物的予以无偿拆除;对先有建(构)筑物后有管线且“三证”齐全的由燃气公司与各区政府协商采取给予补偿或更改燃气路由等办法消除隐患。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安监局、规划局配合,各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20xx年10月24日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
(二)取缔违法液化气站点、没收超期服役液化气瓶。
月底前,市建设局燃气办完成对城区液化气市场的全面排查摸底。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没有经营许可,但站点条件达到经营许可要求的促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纳入正常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站点及超期服役的瓶体,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区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没收。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工商、安检、消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配合。
(三)更新改造燃气管道。
由市建设局组织,市物价局、燃气公司参加,抓紧召开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研讨燃气涨价的可行性,根据会议情况市政府再专题研究庭院、户内燃气管道改造资金筹措问题。天然气价格方案出台前,燃气要加大巡查力度,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确保燃气安全运营。此基础上,由燃气公司负责对89.5公里街区铸铁管道进行更新改造,确保3年内全部更新完毕。街区16.3公里管网进行改造;年,重点对街区37.56公里管网进行改造。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市规划、城管、园林部门配合,燃气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四)更换超期服役燃气表。
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保障方案》及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燃气公司要结合实际,按照重点、易发事故区域优先解决的原则,今年更换5万块燃气表的基础上,明年再更换8.5万块超期服役的燃气表。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督办,燃气公司组成专门机构、专门队伍具体实施。
(五)清理天然气压缩站。
市安监局会同燃气公司对市区天然气压缩站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的天然气压缩站,由燃气供应单位3个月内完成燃气管线敷设替换,不影响居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全部取缔。对街区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外、暂时不能使用管道供气的用户,由市安监局组织天然气供应企业根据《市燃气发展规划》将敷设燃气管线相关路由纳入明年道路计划,年内完成工程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明年实施并将天然气压缩站拆除。此期间,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天然气供应企业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天然气压缩站安全运行。
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市建设局、规划局、技术监督局、消防支队及各区政府配合,年底前取缔市区内全部天然气供气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建设局、安监局和各区政府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主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采取领导干部包片、包户的办法,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整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任务。市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指导监督工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为燃气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强化协调调度。市建设局、安监局等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专题会和联席会,加强与各区和各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要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区和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向市建设局和安监局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市建设局、安监局要及时审核、登记、备案、汇总,并及时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政府、各区和有关单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燃气安全综合整治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非常强,一项群众比较敏感和关注的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不听劝解、无理取闹、妨碍执行公务的要坚决依法处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取得企业、产权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供气企业要走家入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使居民熟练掌握各种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同时,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由辖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配合入户普查,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管道和部位,供气企业要立即实施更换,确保燃气安全运营。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度、多角度宣传报导燃气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地下管线的管理,摸清全镇地下管线基本情况,查出地下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全镇地下管线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普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彻底整治。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全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均属本次整治范围。具体责任区域划分:
我镇辖区范围的各燃气、供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广电、长线、高压油气(管道输送)生产经营企业为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村(社区)、村建中心、安办、经发办、治理办、水利站、宣传文化中心等部门为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
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地下管线形成普查平面图(包括座标、标高、规格、材料、建设年限等)。
各责任主体要排查管线是否存在隐患并形成隐患排查报告。
各隐患点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制定整改进度计划,开展整改工作。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负责本次地下管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各责任主体必须在
2014。
年
1
月
6
1
月
28。
日前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2
月
25。
日前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改,
3
月
25。
日前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形成图谱资料档案并上报纳溪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同时报送镇村镇建设中心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工程原因,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各责任主体要确定专职人员值守,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隐患排除方案,及时整改,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一并联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临一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情况报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查。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八
为规范瓶装燃气经营行为,预防和遏制瓶装燃气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指导,以消除瓶装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经营秩序为目标,落实“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规范服务、部门协调、严格管理”的燃气行业发展原则,通过建章立制,着力治本,形成瓶装燃气监管长效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联合整治,使我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规范经营管理,燃气质量、钢瓶质量安全可靠,配送能力、服务水平大力提高,基本杜绝非法经营站点现象,有效遏制燃气经营中各种违法现象,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使广大市民真正方便、安全使用瓶装燃气。
三、整治重点。
(一)非法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整治,对未领取《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非法供应点进行打击取缔,基本杜绝非法供应点存在现象。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市场上基本无出厂满15年或存在明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钢瓶流通使用,钢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钢瓶。
(三)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整治,严格保证市场上销售的瓶装燃气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四)瓶装燃气配送车辆安全整治,整顿瓶装燃气配送市场秩序,对配送瓶装燃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配送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清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私自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
(五)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的整治,对燃气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对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坏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整治步骤。
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排摸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活动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打非治黑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密切配合,集中开展联合整治活动。重点对非法供应点,提供报废、改装钢瓶的黑窝点,非法充装、销售螺丝瓶的站点,非法从外地购买气源、非正常长期停放固定位置的配送车辆进行打击整治。
(三)整治规范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复查,查漏补缺,巩固成果,集中开展对合法经营企业的整治规范,全面开展供应站点选址落点工作。重点对合法供应点的站点建设、经营行为等进行整治;加强对配送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规范、非法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开展对充装企业的气质安全和充装行为专项检查,促使燃气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全面开展供应站点选址落点工作,落实一批临时供应点,满足市场供应需求。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出台行业规范要求,对联合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针对我区瓶装燃气市场的难点、热点问题,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完善我区供应站点的规划布局和配送体系,建立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要求的标准规范;研究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日常监管检查、投诉举报等长效联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区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联动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和长效推广,探索建立瓶装燃气供应市场长效监管体系。
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非法供应点的打击取缔;对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的行为,对非法制造、报废、改装、过期的钢瓶充装燃气的行为,对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行为的查处;负责出台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要求的标准规范。
(二)区质监分局:负责对瓶装燃气钢瓶的安全整治,出台燃气充装企业“螺丝瓶”报废更换的相关措施,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行为的查处;负责对燃气充装企业掺混二甲醚等影响气质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四)区住建局:负责完善市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布点规划。配合市公用集团加快推进管道燃气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
(五)区安监局:负责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综合监管。
(六)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七)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流通环节燃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销售非法钢瓶行为;查处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八)区考绩办:负责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的考核督查。
(九)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实施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积极帮助企业落实供应站点的选址落地。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燃气安全是关系到保民生促安全的大事,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是促进瓶装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为加强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区政府成立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街也要建立工作机构,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瓶装燃气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管理、主动衔接”的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形成管理合力,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本次联合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三)堵疏结合、促进长效。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对非法站点、非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出台相关鼓励措施、优惠政策,提高管道燃气的普及率,扶持合法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有效地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整治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等,形成良好氛围。同时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大力提升市民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用气知识。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部署会》,切实做好我县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局党组决定开展全县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和省领导批示指示,通过企业自查、属地检查、行业抽查的办法,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县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稳定供给。
二、排查重点。
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表等设备的检验检测,检查经常性检修维护情况。尤其要对容易产生冻涨、地质沉降等原因导致的燃气管线设施损害情况进行系统排查。
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排查,禁止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充装使用;
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黑瓶”、“黑气”和游商小贩的打击力度,防止不合格燃气流向农村市场。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利用主流媒体、发放宣传单、进小区广播等方式普及燃气安全常识。
集中开展一次城区内供气小区入户排查工作,主要检查阀门、软管及两端接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燃具是否符合安全距离等情况。
(四)排查燃气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抢险力量等应急措施准备情况。主要对应急预案编制是否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并组织经常性演习演练。检查燃气企业应急力量配备情况,保证有与企业性质相符的抢险队伍,配备有充足的物资器材,能够对事故险情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检查企业应急机制建立情况,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建立等情况。
三、
组织领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县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杨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安全科科长李刚、县燃气管理中心主任杨廷文担任,成员由县燃气管理中心副职领导组成。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燃气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廷文兼任。
四、职责与分工。
县燃气管理中心负责按此方案执行监督排查、
总结。
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中旬前,组织各燃气企业进行集中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2月中旬-2021年2月上旬,按照企业自查、行管部门抽查的步骤,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作闭环。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梳理总结阶段。2021年2月下旬,县燃气管理中心督促各燃气企业在加强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排查整治行动情况,查找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形成分析报告,做好下步“补短板”的准备工作,并进行总结。
县燃气管理中心在2021年3月1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到局安全科。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xx]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xx]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l20xx]2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一
1、天然⽓⽤户必须遵守安全使⽤天然⽓规定。
2、管线、阀门、炉具等设施要做到⽆缺件、⽆破损、⽆漏⽓,安全可靠,灵活好⽤。
3、炉具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厨房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空⽓流通,⽤户⽤⽓时要打开抽油烟机或换⽓扇。
5、⽤户停⽌⽤⽓时必须关闭⽓管线主阀门和炉具阀门。
6、所有炉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符合东营地区燃⽓要求,严禁使⽤⾃制炉具。
7、外来探亲⼈员⽤⽓时,必须先学会操作,了解⽤⽓常识和注意事项后⽅可⽤⽓。
8、如发现室内有天然⽓味,应迅速打开门窗进⾏通风,此时不准点明⽕和开关电器,要⽴即查找漏⽓部位,及时消除隐患,经检查确实⽆天然⽓味⽅可⽤⽓。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二
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制,认真排查学校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有效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职责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各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9年6月27日至7月10日。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资料及方式。
1、安全监管职责制的落实:是否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实行一票否决制和“一岗双责”制等。
2、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彻底,安全隐患登记台账运行是否正常,各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整改落实到位情景,尤其是学校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食堂、教室、宿舍等,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切实到位。幼儿园排查和整治的重点为校舍安全和学生接送车安全。
3、排查整改的方式:以学校自查整改为主,县教育局指导督促检查相结合。
四、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职责。各学校校长要亲自组织这次排查和整治工作,其他副校长分别带队下到辖区(包片挂点学校)认真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职责人和整改时限。
2、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在进行“拉网式”排查的同时,要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重点排查整治食堂、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3、严格整改,确保实效。各学校要根据制定的整改方案,抓住暑假这一有利时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取得实效。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宣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总体目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导则,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中旬前)。
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各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既有房屋的安全状况。要与已开展的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衔接,确保区域全覆盖、排查无遗漏。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充分运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本地农村房屋安全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分类登记统计。各村自行组织,以生产小组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网格长、网格员等,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详见附件表),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20xx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2.重点排查。统筹村组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按照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规范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如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并同步核查是否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等。镇各相关办局要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对于排查中发现未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在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的前提下,依法补办相关证照。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各有关办局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xx年12月底)。
1.重点整治。各村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作为重点开展整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否则不得继续开展经营活动。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拒不实施整治的产权人(使用人),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村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镇各有关办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改变用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系统和行业监管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场所(重点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工业建筑等)的使用安全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办理营业或开业手续的前置条件。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为业务指导,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密切配合,各村具体负责落实现场查勘和手机app上传。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村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村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村组做好排查整治,强化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
(二)细化部门分工。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要根据职责,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应当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根据排查结果,分别牵头做好整治工作;推动建立本行业农村房屋定期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制度。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负责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堡派出所组织开展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公共娱乐场所备案,以及从业人员、经营情况等治安管理工作;宣堡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做好新建、改造农房的规划审批工作;镇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提供利用农村自建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名单,查处农村地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制定相关意见;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农村经营场所开业或营业手续的前置条件;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经济发展局负责指导农村工业厂房安全管理、农村用作商贸服务业经营的房屋安全管理,督促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和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学校、幼儿园及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法律咨询等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加强综合保障。镇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镇负责聘请1家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排查整治技术支撑单位。排查费用由镇统筹安排。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政府将加强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将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村要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本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计划报送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手机app中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的安全排查录入工作。自20xx年12月15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四
为全面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确保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到位,使行动取得有效成果。我镇按照“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的工作方针,在全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及设施设备、技术工艺、行为规范、安全管理、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逐级建立隐患台帐,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镇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为向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提供有效的力量保障,组织一支懂技术、有经验、责任感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投身到工作中来,我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煤矿等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安全技术人员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企业科。(具体人员名单后附)。
(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采取纵横联动方式进行。本镇下属各行政村负责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
此次行动将对本镇非煤矿山(砖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设施、道路交通、农机、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行业领域实施全面排查治理。同时重点对本镇的煤矿、液化气站、加油站等行业实施重点监管。
(三)、明确制度、规范治理。
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包干负责制。各村的主要领导是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所分管行业、区域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负责人,镇主要领导是本镇整个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的总负责人。各级各部门领导都要对所分管的区域和行业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消号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个建立隐患台帐,实行分级管理,限期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向镇安委办公室报备消号。三是建立重大隐患政府督办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政府指令按照“五落实”(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措施、落实时间)的要求整改到位。
(四)、明确步骤、分段推进。
第一阶段(9月2日至8日),宣传发动阶段。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落实实施方案,利用会议、标语等工具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做到主要公路、大街小巷、每个企业有标语。全镇上下形成一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的大氛围。
第二阶段(9月9日至10月17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阶段。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各个行业、各个部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登记造册。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4日),检查督促阶段。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这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巩固成果阶段。对前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后段的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xxx镇政府。
20xx年9月4日。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五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的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透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到达四个100%和一个目标:即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到达100%;隐患排查率到达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到达100%;重大隐患整改率到达100%。一个目标:即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伤亡”目标。
三、组织领导。
天地金草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统一领导各企业负责,为加强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企业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长:李俊良(法人代表)。
副组长:王珂(经理)。
徐明娥(安全部长)。
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项目部开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组织督查工作,工作汇总,整理通报,上报所属企业有关状况。
四、排查方式和重要资料。
(一)、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领导组指导、监管、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重点排查资料。
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项目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职责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状况;。
2、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状况;。
6、事故。
报告。
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状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状况;。
10、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状况。
五、重点时段。
第一阶段(2月至4月):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整改的安全隐患跟进检查。凡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尽快整改到位;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列出,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废弃工房、危房等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前整改到位。
2、以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等为重点,加大排查治理力度。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各项目部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冰雪灾害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善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总之,要根据各自特点,摸清底数、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出台措施,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尽快落实到各班组,企业法人代表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职责、资金和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领导组。
报告。
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即要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落实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潜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务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职责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企业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重大隐患职责追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等,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职责感,调动从业人员用心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建立行政执法职责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部,要关掉取缔,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追究力度,个性是由于存在重大隐患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严肃追究其法律职责。隐患排查领导组要统筹协调好督查行动,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指导。
方案。
(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透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职责和政府监管职责的落实,持续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透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状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状况。
三、排查治理的资料。
1、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状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状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状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状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状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状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状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状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状况。
4、安全培训教育状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状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状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
5、应急管理状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状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状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状况。
6、事故处理和职责追究状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状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和落实整改状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此刻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
方案。
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忙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职责单位和职责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职责单位、职责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状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状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状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职责单位、职责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忙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资料、程序、职责及要求,注意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到达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职责,加大职责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构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职责人和相关领导的职责。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隐患排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规程、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水泥生产企业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所以为确保我公司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公司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展开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公司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带给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职责部门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转型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构成。
3.全面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内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内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限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职责制工作落实状况;
4.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状况;
5.各类危险设施的修缮状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状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职责部门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领导人员负责对公司内所以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公司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职责,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带给保证。
3.及时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职责部门要边排查治理,边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可行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4.对于安全检查,通常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专业检查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一般状况下,评价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安全检查资料一般设计如下:
(1-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1-3)公司领导检查各自的承包单位每月至少两次,其它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1-1)季节性安全检查。
b、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静电、防风、防汛、防食物中毒为重点;
c、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尘、保暖、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为重点;。
d、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1-2)节假日安全大检查。
节假日前,对生产要害部位以防火防爆和岗位职责制、上岗人员、值班值宿安排、关键设备、备用设备、消防、保卫等为重点。
(3)专业性安全大检查。
(1-1)检查防火防爆、用或管理及消防设施;
(1-3)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特殊工作及用具等;
(1-4)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附件等;
(1-5)检查工艺操作,有无跑、冒、滴、漏、堵、串等;
(1-6)检查礼貌生产、环境卫生等;
(4)不定期检查。
新、改、扩建装置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的专业检查以及生产出现问题时务必组织的安全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职责。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构成全面负责的职责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带给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部门必须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资料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3.密切配合,构成合力。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搞,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系。同时,要用心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构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透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领导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直觉性,落实主体职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领导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皇华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透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带给保障。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状况;
3、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状况;
5、各种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状况。
四、实施步骤。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状况;安全投入状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状况;外协队伍的管理状况;应急管理状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状况;透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务必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
计划。
定措施、定期限、定职责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职责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状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资料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资料为主,进一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状况,指出问题,提出推荐,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理解上级督查阶段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镇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车间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用心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车间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车间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状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公司工业生产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定2015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5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透过。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39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5号)。
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目的和目标。
1、目的:预防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2、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总体目标。
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加强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突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到达事故起数和“违章”同比“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公司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工业生产各部门。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贯彻状况重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5】111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5】158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5)及《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15)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状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状况,重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审核、实施、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和消防等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状况。
3、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管,现场人员到岗到位,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登记建档,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人员监控整改状况。
1、在建工程项目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井、辅道开挖等关键工序节点,加强对安全风险的分部工程监管。
2、预防坍塌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规定落实状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现场实施监督状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跟踪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控制重大危险源状况。
3、预防高处坠落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落实状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安全防护状况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监控,提高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水平。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落实状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检测验收和使用职责。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注册登记准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5、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落实职责人整改,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状况,是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消防通道设置状况,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动火作业是否贴合相应操作规程、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监护措施,开展隐患排查。
七、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一把手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履责,建立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为贯彻落实《xxx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xxx号)和xxxx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xx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xx号)要求,确保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带给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职责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构成。
3.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职责制工作落实状况;
4.各种化学药品的使用、保管状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状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状况;
8.各类危险建筑的修缮状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状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职责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全校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职责,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带给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职责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
1.学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xxxx师范大学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各职责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xxxx年9月―11月)。
1.各职责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
计划。
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校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3.各职责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状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xxxx年12月)。
1.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状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资料。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校园隐患要做到底数清、状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职责。各职责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构成全面负责的职责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带给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必须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资料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附件1)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月报表》(附件2)。
3.密切配合,构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用心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构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
利用广播、校报、互联网、校内公告栏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透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职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为贯彻落实市安监站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安全工作,结合我项目部年度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务必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透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班组的各类隐患,增强职责意识,推动本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作班组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提高忧患意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的防范和遏止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并以次来夯实我项目安全生产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王志全。
副组长:王少杰。
成员:黄文禄、马存平、舒再兵、张祥金、白建红。
三、排查治理资料。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
2、施工现场“清洁工程”的落实状况。
3、各班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建立和落实状况。
4、危险性较大工程(土方开挖、基坑防护、外架防护、临时用电、模板工程、及塔吊、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安全方案的制定。
5、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工人的安全教育。
6、应急救援预案的方案编制,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项目部的安全自检和各班组的整改落实。
四、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1、脚手架工程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状况;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状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操作状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状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发放及使用状况。
4、各级管理人员作到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务必整改,且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止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确保“春运”、全省和全市“两会”召开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xx]312号)精神,以及省总队、市支队相关方案的具体要求,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县组织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大队成立以大队长马新民为组长,教导员朱元荣、副大队长焦文博、杨文芳为副组长的全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交管室),主任由副大队长焦文博兼任,副主任由交管室主任孙碧峰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及信息上报。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根据总队、支队要求,大队将适时召开全县客运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会议,会上将通报有关省市客运车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状况,目的在于督促运输企业对其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自查并加强管理,同时签订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职责书。法宣室和交管室分别对各自监管的县客运中心、县公交公司和出租公司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要求各运输企业带给最新车辆及驾驶人台帐。交管室对车辆和驾驶人逐一上网比较,发现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下发整改通知书,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对到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
(二)全面清理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交管室要充分依据交警信息平台,对发现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人下发通知书,督促理解处罚,并下发整改通知暂停其从业资格,限期整改。对在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对客运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交管室要严格把关,对客运车辆隐患整改到位,并对驾驶人消除交通违法记录后,方可上报支队申办20xx年“春运证”。
(三)全面排查客运班线交通安全隐患。各中队要以辖区三级以下公路、危险路段整治为重点,对客运班线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拿出整改意见上报办公室。要通知管辖客运车辆继续执行三级以下公路夜间十时至次日六时通行的规定。同时,与客运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签订安全职责书。
(四)全力整治道路通行秩序。各中队要根据辖区客运车辆违法及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科学调整警力,重点加强巡逻管控,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依法从严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七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做出记录资料。法宣室要透过客运中心设立的行驶记录仪或gps动态监管设备,加强对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车辆信息的检查。
(五)全力营造整治工作氛围。法宣室要督促各中队利用“五进”宣传阵地和媒体广泛宣传客运安全隐患的危害,曝光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做到每一天有动作,每周有主题,营造强大的整治声势,力争“春运”前,组织客运车辆驾驶人观看一次春运交通事故宣传片,讲解一次冬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并透过各种形式及时了解运输企业、客运车辆驾驶人对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的认识程度,研究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三、工作纪律。
(一)全警动员,周密部署。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确保路面行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全县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的领导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动员部署,教育全体民警以高昂的精神状态,用心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把整治与“春运”安全工作相结合,用心与刑警、治安警等警种协作配合,采取统一行动等方式方法,确保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工作措施落实。大队将成立督导小组,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公路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对各中队工作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要发现一齐,纠正一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工作中,要检查民警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状况、防护装备的使用状况,严防民警在工作中发生意外。
(三)坚持礼貌规范执法。教育民警贯彻理性、平和、礼貌、规范的执法要求,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使用规范用语,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及时报送状况信息。各中队要加强整治工作状况和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实事求是、认真仔细的做好整治工作有关数据统计。从即日起每周五上午10时前务必上报工作状况及周报表于交管室,交管室统计后于周五下午3时前上报支队专项办。
为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保护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持续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xx]195号)及诏政办[20xx]12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乡抓好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本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对象是我乡在建重点项目,包括:公路交通设施、水运交通设施、重要电力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路交通设施。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包括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乡重点项目为:县道店湖公路,隐患排查工作由陈锡文副书记牵头,会同交管站、水管站、建设所及公子店、丁寮作业区、湖内村组织实施。
(二)农村基础设施。乡重点项目为:田朴村海堤水毁修复工程、院前田朴海堤第五期强化加固工程、寻寮片区渠道和溢洪道修建和改造工程。隐患排查工作由张海潮委员、沈金平副乡长牵头,乡水管站、院前村、田朴村、丁寮水库管理处配合。
二、排查主要资料。
(一)在建重大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有贴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大基础设施是否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预评价”;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验收;是否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要求取证的行业)。
(二)重大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异,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严格执行。
(三)重大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
(四)使用中的重大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职责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等)是否健全。
(五)重大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理的需要。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要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我乡具体状况,制定我乡重点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方案,并抄送县安办和县项目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牵头领导、单位和村(区)要按照乡政府的工作方案和本部门、本地的细化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将隐患排查工作状况在10月21日前报乡政府办,乡政府将于10月24日左右召开会议听取乡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状况汇报。
(三)抽查复查阶段:各牵头领导、单位和村(区)要按照工作进度,认真组织督查和抽查。复查、抽查状况于11月12日前报乡政府办。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重点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四)建章立制阶段:认真治理已排查出来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档案资料,严格安全技术规程与标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行监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乡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大好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可行的排查工作具体方案。搞好宣传发动,抓好实施,切实将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好抓实。
(二)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各村(区)、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乡政府的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职责。乡重点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乡有关部门、单位要用心主动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隐患排查工作顺利进行。村(区)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乡直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参建企业及运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主体职责。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各村(区)、乡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突出工作重点、相互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加强协调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各牵头领导、部门和各村(区)要根据隐患排查工作的阶段要求,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参建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组织技术安全方面评审,根据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警示警告、加固、防护、拆除、封闭等各种有效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职责、整改资金、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重大基础设施维护所需资金。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隐患分级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要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物资,为重大基础设施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和妥善处理,带给有效保障。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内政治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党的xx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按照省教育厅“20xx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在学校中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校领导研究决定,从4月10日至5月15日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各类安全隐患,健全和巩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件、事故的出现,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深化“安全礼貌校园”建设成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以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有效地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我校《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职责制办法》、《安全管理规定》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潜力,提高预防、预警、预见潜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为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零事故、力争零事件,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继续持续河北省‘安全礼貌校园’荣誉称号”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排查整治资料。
1、消防安全:对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沧州市人民政府20xx年度消防安全职责状》以及我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按照消防工作“四个潜力建设”标准要求,重点是各种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贴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落实状况;消防用水及压力能否满足需要;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在位有效;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四懂四会”状况;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是否贴合规范要求;有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私藏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乱扔烟头、楼内焚烧垃圾、擅自动用明火状况;学生宿舍底商(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规范等状况。
2、交通安全:重点是按上级要求和具体实际设置和完善相关的交通设施,对进校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实行规范管理和疏导;定期维护、检测校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况完好;驾驶员资质、表现和技术贴合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检查驾驶员是否存在“三超一疲劳”(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以及酒驾、醉驾等违章、违法状况;对驾驶员是否进行定期行车安全教育;是否存在单位、教职工和学生违规包车、私自包车状况;外出活动单位,是否按程序审批备案,落实职责领导和职责人,是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定交通安全方案等。
3、设施设备:重点是检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燃气、水电管网、体育场地等特种设备和重要设施的完好状况和使用维护状况;尤其是涉及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掌握和执行状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存放设施贴合要求状况;实验室、会议室、功能活动室、餐厅、厕所等公共重要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房屋建筑:重点是检查教学用房、学生用房、生活用房、图书馆、餐厅、大门等是否存在倾斜、塌陷、脱落、裂缝、漏水渗水等隐患;屋顶有无变形状况;防雷、防震、防风、防洪措施是否完善;楼梯扶手、护栏、阳台等是否贴合规范,有无损坏和锈蚀状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审批、验收和措施落实状况。
5、饮食卫生:重点是检查餐厅、炊饮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状况;是否落实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制度;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有无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状况;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预防状况;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小卖部、超市是否执行经营准入制度,是否存在恶性竞争事件,饭菜价格是否大致稳定,师生就餐是否礼貌有序;小卖部、超市、食堂是否取得有效专用许可证,是否出售过期食品和不宜在学校出售的食品、用品等状况。
6、实践环节:重点是检查体育运动、实习、实验、实训、劳动等是否事前进行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是否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任课教师是否全程指导、把关,有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象;事前有无落实防火、防毒、防爆、防溺水、防腐蚀、防触电、防坠落等保护和应急措施。
7、电气线路:重点检查自动消防控制、视频监控设备、恶性用电负载装置、天然气管网等重要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状况,使之处于正常运行和灵敏有效状态;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纠正私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状况。
8、“三项排查”:一是排查师生员工思想状况。个性是师生对国际国内敏感、重大问题以及学校热点问题的关注度及反映状况,对校园周边及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后勤保障服务、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状况;二是排查矛盾纠纷、治安隐患。个性是学生中男女恋爱危机、同学之间、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管制刀具、棍棒、钢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宿舍状况;三是排查学生特殊群体。个性是学生中涉及“学习吃力、生活拮据、关系紧张、就业困难、心理疾患、夜不归宿、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状况,用心采取包括超前分析、重点关照、感化教育、心理疏导、帮扶减压等在内的综合手段和措施,确保学生主体安全稳定。
9、制度落实:重点是检查学校2012年《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职责书》、《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职责制办法》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是否经常化,制度化;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三检查”(处级单位每月一查、科级单位每周一查、岗位人员每一天一查)的具体执行状况;大型群体活动的申报审批以及安全保卫状况;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潜力、应急避险水平如何。
10、政治隐患排查:重点是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排查。个性是要深入了解、及时掌握“法轮功”不放心、未转化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活动去向,落实帮教和管控措施;宗教组织,个性是天主教和基督教是否有向我校秘密渗透以及在校内活动、串联的状况;宗教信徒的种类、成分、活动场所、重点骨干及有无非法活动状况;对党和政府不满的人员、不按正规渠道反映问题的人员、经常鼓动上访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可能群访、串访、越级访的人员状况;防止学生可能参与社会非法聚集活动的状况;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及时协调删除或屏蔽不良信息;学生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奖、贷、补”等方面的反映。
四、职责分工。
第1项由安全稳定处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2项由安全稳定处和后勤管理处共同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3、4、5、7项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安全稳定处和各系配合;第6项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学生处和各系配合;第8项由各系负责,学生处和团委配合;第9、10项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检查。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4月12日)。学校拟于4月10日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各处级单位要根据学校会议精神,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具体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明确职责,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3日—4月25日)。各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定时间,认真整改。对于状况复杂,一时难以按时完成的也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有效的保护措施;本单位确实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统筹安排。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于4月26日前报安全稳定处。
3、督促检查阶段(4月26日—4月30日)。学校将加强调度,组织有关职能处室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整改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黎安监发【20xx】88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从20xx年10月20日开始,至10月24日结束,25日进行总结汇总上报县安监局。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单位,重点是矿山、尾矿库等作业场所。具体分工如下:
1、矿山井下及地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生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2、尾矿库及选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技术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3、矿山、选场机械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资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重点是:矿山井下机械通风系统、作业面通风情况,井下采空区监测、处理、封闭情况,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情况,重点设备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尾矿库监控措施(水位、浸润线、位移观察)、安全设施(排洪渠、溢洪塔)及坝上照明、通讯等。
公司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室组织,分公司参与,进行全面排查。
一组矿山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二组尾矿库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三组机电设备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三个组分别制定隐患排查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做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分工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组织落实,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时间安排、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以矿山井下通风、采掘、民爆、提升、机电设备等重点作业场所,尾矿库排放、监控措施、通讯及安全设施运行等为重点。要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四)严格排查确保效果。
要进一步规范排查方法,强化现场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工作进展缓慢、敷衍了事、自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要在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确保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七
确保全乡广大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重点围绕农村水利及相关设施、农村公路、农村房屋、饮水安全、农村用电、农户取暖。
(
供气。
)6。
个方面。
紧紧抓住“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健全机制”
3
个环节。
切实防止农村设施安全事故发生。
围绕事关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
逐项开展拉网式排查。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落实管护力量、完善管护措施、健全管护制度。
形成农村设施安全防控长效机制。
利用农闲时节全面、拉网式排查农村安全隐患。
重点查现场隐患、查管理漏洞、查制度缺陷。
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
要及时上报。
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治。
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确保农村安全整治工作达到全覆盖。
初步建立农村设施安全管护机制。
设施管护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乡村设施安全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1
取水井。
(
枯井。
)
排查整治。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取水井整治与管理的紧急通知》《河北省取水井安全管理及报疲处置办法》要求
对正在使用的取水井。
重点排查防护措施是否健全。
凡是存在缺失或破损的。
要及时设置井台、井盖、护栏、警示标识等防护措施。
对报废取水井。
分类采取封闭、填埋等措施处置。各村要建立取水井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明确取水井管理责任人。
制定巡视办法及隐患处理标准。
2
村庄坑塘水设施排查整治。
由各村组织对辖区内坑塘、水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
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将排查结果登记造册。
建立台账。对坑塘要加固或增加护栏。
设置警示标志。
防止溺亡事件发生。
3
河渠排查整治。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
由各村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输配水渠道、水渠沿线河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及时修缮破损的防护设施。
在重要节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河渠管护制度。
输水前。
提前告知沿线群众避免渠道内人员滞留。
输水中。
定时看护、巡视。
确保设施完好。
严防下河渠游泳、滑冰、嬉戏。
加强渠道运行安全警示教育。
增强沿线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防范意识。
1
依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
(
试行)》,在。
2015。
年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
对现有村级公路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屋、通村路段等进行排查。
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进行重点整治。
尽快消除隐患。同时。
做好日常养护和巡查工作。
发现问题尽快处理。
2
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重点排查无牌无证车辆、逾期未审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
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准驾车型不符等仍驾车上路。
客运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员载客、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格依法处置。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委员会作用。
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
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1
统筹各方力量
建立农村危房安全管理档案。
落实安全责任。
实行动态监管。对确定的需要修缮的农村危房。
由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修缮加固。对确定的安全系数低的农村危房。
应及时拆除或采取防护措施、设立警示标识。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
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全面落实好农房规划许可、设计、检查、验收等管理制度。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
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和治理。
2
农村教育卫生养老等公共设施排查整治。
依据国家相关建筑标准和技术规范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危房。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水、电、气、暖和电梯、锅炉等设施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紧急疏散标识是否健全、通道是否畅通等。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使用单位要立即整改。
对排查出的危房以及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
并按照隶属关系报送主管部门。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
依据《河北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开采、取土、打桩作业。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废弃物和污染物。
从事畜禽养殖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要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识。
2
农村供水设施排查整治。
依据《河北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井口、检查孔是否加盖上锁。
对发现的消毒设施故障是否及时维修或更换。普遍建立集中供水定期巡查制度。
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3
饮用水水质监测排查整治。
全面建立饮用水监测制度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重点排查是否设置监测点。
监测点的数量、设置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定期监测。
监测的频率、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检测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整改。
1
农户用电设施排查整治。
依据农村电力设计技术标准和规程
组织农户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定期巡查机制。
指导农户安全用电。
及时处置隐患。
2
电力企业产权设施排查整治。
依据农村电力设计技术标准和规程
对线路保护区内树障及建筑物按照《河北省电力条例》要求进行处理。
对配电台区周边杂草、杂物进行清理。
对地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台区。
悬桂警示标识。
安装防护栏。
及时补齐丢失的安全警示标识。
对临近房屋不满足规定要求的导线按照责任划分进行整改。
对电能表、计量柜。
(
屏、箱。
)
门等缺封少锁的配齐封印和锁具。
1
农户取暖炉具安全排查整治。
依据取暖炉具相关技术规范
在每年的取暖前、取暖期、重大节假日期间进行重点排查
形成长效机制。
2
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排查整治。
依据户用沼气和沼气工程技术规范规程
对户用沼气重点排查灶具是否为沼气专用、是否远离易燃物品。
管道和用具的气密性、畅通性是否良好。
沼气池进出料口和水压间是否加盖。
沼气场所是否保持通风。
废弃的沼气池是否及时填埋。
对大中型沼气工程。
重点排查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健全。
防火、防雷、防爆、防中毒设施是否齐全且能正常使用等。
3
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章建设占压燃气管线、深根植物影响管道安全等行为。
在管道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爆破、取土、动用明火等行为。
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悬挂捆绑重物、晾晒衣服、缠绕电线等行为。
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的偷盗气行为。
供气站、气化站。
调压站、调压箱。
(
柜
)
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确保使用安全。
2
月
22。
日前上报乡农业办(纸质版加盖公章),从。
3
月份开始每月。
10。
日、
25。
日各村上报整改数据。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任务。
5
月底前必须全部整治完成。
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是乡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乡党委书记是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各村成立领导小组,对所辖区域农村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村支书为直接责任人兼直接联络员,各包村委办负责督促所分包村落实。
各村都要按照工作方案中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
做好人员安排。
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
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
定期对各村开展安全隐患巡查。
对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全乡及各村要建立农村设施管理台账。
根据安全系数高低。
对农村设施进行分类管理。
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专人负责,
7
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充分利用村广播、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取得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八
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五一”黄金假期,4月25—29日,市燃气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管道燃气、液化气(点)施工及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共检查液化气站17个,其中管道气站3个,查出隐患4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和灰口铸铁管改造及管道占压清理的通知》和我局《关于开展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城区冬季燃气供应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聊城城区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城区管道天然气企业、液化气企业、汽车加气站、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和各类燃气用户等。
(一)管道天然气企业。
1、资料审查:
1)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巡线巡检、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人员值班等记录;。
4)燃气工程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包括管道占压情况);。
6)冬季燃气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演习活动开展情况等;。
7)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情况。管道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入户安检工作,认真吸取淄博市“10.14”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入户安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加大本项工作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安排公司每一位燃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入户检查,要配备燃气泄露探测仪器,做好入户安检工作记录。要列出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做好人员分组,任务责任到人,要建立每天一报、每周总结的制度,每天将各入户检查小组详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送到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燃气管理办公室,每周对本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燃气管理办公室。
2、现场检查:
2)燃气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入户安全检查和宣传现场情况等。
(二)液化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
1、资料审查:
1)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人员值班等记录;。
5)冬季燃气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演习活动开展情况等。
2、现场检查:
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1、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用户维修登记记录;。
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和备案情况。
(四)市场检查: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和供应行为(重点是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库存量、钢瓶储量、销售和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工程质监站每周安排一天对燃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审查企业安全管理各类档案资料、证件手续,对企业场站、管网、工程和燃气用户等现场进行检查。
企业资料方面由检查组全体人员共同查看;入户安全检查情况(包括每天调度、每周总结及抽查入户安全检查现场情况等)由窦传栋和任家伟负责,采取跟随燃气企业入户安检或抽查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及宣传情况的方式进行;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燃气器具备案管理和安装维修企业检查由裴军和王金禹负责;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情况由陶杰和刘晓光负责;燃气市场执法检查由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
检查组人员组成:
组长:马林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福海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成员:窦传栋局燃气管理办公室科员。
裴军局燃气管理办公室科员。
陶杰局燃气管理办公室科员。
荆涛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任家伟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王金禹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刘晓光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23日检查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下属厂站、在建工程,并不定期抽查入户安检情况、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和燃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24日检查天天、孟达液化气站,并不定期抽查;25日检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每周安排一天对城区燃气供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执法检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随时确定。
乡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篇十九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贯彻国家、省、市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保定市第三季度防范安全事故会议精神。针对邮政通信生产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炳怀。
副组长:崔合营曹力英。
成员:刘剑锋杨建修曹建中范雅丽齐佑田许平靳腾飞李卫国张文成阮文俊。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部。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为市局各生产科室、各(县)市局(包括速递物流公司),主要是各营业网点、金库、邮件集散分拣场地、综合机房、配电室、锅炉房、邮运车辆等。
1、各单位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严格贯彻落实。
2、营业网点安全防范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监控设备、110报警设备是否正常工作;营业员是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措施;是否熟悉防盗、防抢、防火等相关应急预案。
3、金库守护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双人武装守库;各种登记本登记是否及时齐全;押款员是否统一着装上岗,按规定穿防弹衣、带钢盔;是否按规定取枪弹、验枪;出班期间持枪、站位是否规范;款车停车是否入位;守押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是否熟练掌握相关应急预案。
4、邮件分拣集散场地物品是否堆放有序;是否严格执行禁烟禁火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
5、邮运输车辆保养、管理、灭火器配置是否到位,锁具是否完好有效。
6、综合网络机房门禁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敷设的动力线及信号线是否穿管分隔;机房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是否齐全齐。
7、配电室、锅炉房是否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锅炉是否定期检测;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二)单位自查自改阶段(10月16日10月26日)。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级主管部门,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在10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局安保部。
(三)市局检查验收阶段(10月27日-11月6日)。
在各单位查自改的基础上,市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内容以各单位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市安监局检查验收阶段(11月7日-11月27日)在各单位自查自改及市局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市安监局对市局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28日-11月30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各单位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回头看”再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问题。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排查方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依靠和发动全体员工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来,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反馈,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从10月到12月,各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向市局安保部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月报表》和排查治理工作小结,工作小结的内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自查自改情况;排查活动中的经验、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下个月的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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