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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一
这段时间,由于失眠,为了打发时间,拼命地读书,不让自己闲着。
要读书,书从何而来。我的原则是,自己喜欢的书,应该放在书架里,而那些只适合读一遍的书,则应该在书店里品读。《家》便属于前者。
《家》,是巴金二十七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资产阶级大家庭高家的悲欢离合,觉新、觉民、觉慧高家三兄弟在封建礼教面前的麻木与反抗,瑞珏、梅、琴、鸣凤几个女人执着的爱情绝唱,让读者回味、深思。
读完了小说,给我的文字上的第一感觉是朴实。我们能深刻理解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能写出近二十万的小说实属不易,而这样的年龄写出来的文字,自然少些岁月的痕迹。但是这部小说却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因为它深刻揭露了那个时代的诟病。
小说,我认为,除了精彩的情节打动人心外,最主要的是留下时代的烙印,让它成为历史的见证。
如果你是那个时代的见证人,而你又有绝妙的文字,那么你应该写下历史,让它成为永恒,而不至于让它在岁月的流里消失殆尽。
再回到《家》,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瑞珏。
梅和觉新青梅竹马,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中再正常不过了,况且两人互生情愫,但有情人终未成眷属。因为梅的母亲和觉新的继母有了矛盾。
取而代梅的是珏,这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性,觉新因为珏而忘记了和梅别离的痛苦。我想,但凡温柔、善良、知书达理的女人都能柔化男人坚硬的心吧。
珏的善良,还表现在她对待梅的态度上。因为时局不稳,梅到了高家。梅的到来,唤起了觉新沉浸在心底、本已埋藏的感情,但是珏却大度地接纳了梅,和她成了好姐妹,她甚至想退出来成全这对昔日的恋人。梅当然不应允,觉新也不可能同意妻子更不同意自己做这种有辱门风、有伤道德的事,何况他对妻子的感情也是极深的。
如果用智慧来形容珏,我觉得太城府了,因为珏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的天性和本能。
天性和本能好比什么,好比习惯。我不知道该怎么诠释“习惯”这个名词,我想它应该是一个人最自然的状态,在举手投足、一笑一颦中散发本真,在待人接物、处世交往里刻画印象。譬如乡下人的淳朴,城里人的精明;女人的柔和,男人的阳刚;雷厉风行,温婉秀丽等等,都是习惯给予我们的气质。珏的善良,不刻意,不做作,那是一种习惯和自然。
我的老师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挺有哲理。他说,以有心做无心事,你会收到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结果。譬如,珏仅仅为博得别人对自己的好感而矫揉造作,我想,周遭的人大概不大会应和,相反,大家会嗤之以鼻。但,珏以她的善良赢得了大家对她的尊重、信任,而身处其中的她,却浑然不知。
所以,我常常想,人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会感动自己,感动周围,感动上苍,让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在上苍的庇佑下,虔诚地皈依。或许,我们需要的是心灵的宁静。
善良,并不一定带来自始至终的幸运,珏最后还是死了,不管她死于家庭纷争,还是旧思想旧制度,她在我心里是完美的。
现在读书,渐渐地摆脱了先前的陋习。因为年轻时,文中主人公们的命运能紧紧抓住我们的思想,而现在,彷佛突然之间,透过浮华,醉心于文字透露出来的最朴素的东西。我想,这应该是年龄的杰作吧。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二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三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尾巴。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寂寞倒是其次。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这便是她为何一再矜持,不想经他的激将,“自动投到他的怀里去”的原因。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不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她决不会就此放弃,因想:“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此时柳原给了她房子和花费钱财,至少她可以真正地脱离了白公馆。物质上的满足,让她对婚姻的追逐暂时置后,且说“管它呢!”。到底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承认“柳原是可爱的……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长久以来的疲于应付,也只是为了“取悦于柳原”。如今目的已经实现了大半,至少实现了曲线救国。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四
巴金的《家》这部作品是我喜欢的作品之一,原因很简单,巴金先生通过你《家》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封建家庭走向灭亡的过程。觉新的一味妥协,觉民的相对中庸,以及觉慧的激进,充分展示了在高家这个封建家庭中各种势力的融合以及斗争。
《家》这部作品通过多高家这个封建家庭的发展过程,向我们展示了封建思想走向没落,只有接受新思想才能取得成功的社会现实。高父的守旧让原本应该学业有成的觉新弃学回家,娶并非与自己青梅竹马的不相识的李瑞珏结婚。尽管妻子属于聪明又贤惠的女子,可谁又知道觉新的结婚直接导致了与其青梅竹马的钱梅芬的婚姻不幸,也正是这个原因直接导致了钱梅芬的死。更为不幸的是,也是因为封建思想的作怪导致了觉新妻子的死亡。
觉新是高家封建思想桎梏下的牺牲品,而相对于觉新来说,觉民和觉慧算得上是比较幸运的。觉民和觉慧作为接受新思想的一代新青年,开始对这个家庭的封建思想提出反抗了,当然,反抗程度有大有小。
同样是面对逼婚,觉民选择的不再是妥协,去自己不喜欢的人为妻,而是选择宁可逃离家庭,也要与自己喜爱的人在一起,选择坚持自己与琴的爱情。作为哥哥和梅表姐爱情悲剧的见证者的他们,开始反抗,开始主动的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觉慧的反抗精神责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见证大哥的不幸,见证二哥的反抗,同时自己也是帮助二哥反抗的“凶手”。觉慧受新思想的影响是最大的,其反抗精神最浓厚。自己与小丫鬟鸣凤的爱情因为长辈的从众作梗,硬逼着鸣凤嫁一个比自己大很多的老头为妾,导致了鸣凤的自杀。高老太爷临死之前叔叔姨太们的一番搬神弄鬼更是让觉慧对此无限反感,也更是坚定了他离家的决心。
在写觉新、觉民和觉慧这三兄弟的同时也写到了姑妈家的表妹琴以及大姨家的比觉新小的梅。琴是一个典型的具有新思想的女性,她参加了很多活动,也在思想上动员同学剪发,鼓励同学参加到革命中去。而梅却是一个相对懦弱的小女子形象,嫁入夫家仅一年,丈夫就死去,自己也是英年早逝,其中很大的缘由就是与觉新的婚事以失败告终。
不容忽视的是高家封建势力的强大,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高家封建体系,下面有各个叔父的维护,当人其中的三叔是相对开明的,三叔是有过出国留学经历的。高家这个封建体系最终以高老太爷的'死而告终。
觉新、觉民、觉慧三者都有受到新思想的滋润,可结局却又是如此不同。究其原因就是它们三者受到的新思想的影响程度的不同。觉新在面对《新青年》这一类进步杂志、报刊、书籍等是表现的是消极,觉民表现的则比较平静,与觉新的消极相比是要好得多的,而觉慧表现得最为激进。可喜的是,在高家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之后,觉新开始反省,支持觉慧的离家出走,知道在这个家也是该有一个人与众不同了,觉民在取得自己爱情的胜利之后,等觉慧稳定下来也要和琴一起去上海觉慧会合。
巴金先生的这部《家》,充分体现新思想在社会上引起的巨大反响,也表明中国青年开始觉醒,开始走出家庭的枷锁,走向社会,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五
读巴金的《家》,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回味书中的情节,不禁思绪万千。《家》以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叙写了高家具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衰败的历史过程。
作者通过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一个封建大家庭高家来揭示了旧社会的黑暗、违心与奉承,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首先,老大觉新无疑是旧社会、旧制度下的一个牺牲品,一味的妥协、迁就别人,万事做个“好好先生”,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最终种种悲剧在他身上上演。
从小学到中学,他在一帆风顺的环境中成长,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幻想着将来能够出国留学。中学毕业后,仅仅因为长辈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便痛失爱人,与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结婚,而这婚姻却是由抓阄来决定的。
婚姻关系到自己一生的幸福,在自己的婚姻大事面前,觉新采取“无抵抗主义”,在面对这一切时,他选择了逃避、忍让、逆来顺受,如同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自己的思想,也没有自己的灵魂。
在他妻子临产时也是任由他人安排,怕有血光,将妻子送到外面生孩子,最终导致妻子的死亡。
他的悲剧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懦弱造成的,残害他一生的还有他背后的家庭和旧社会。在封建社会土崩瓦解的时期,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庭也注定要走向腐朽和堕落。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这也造就了他矛盾的人格。
其次,鸣凤、梅、瑞珏是封建礼教下的女子的代表。在中国封建社会及家庭中,她们的地位最低下,经受着封建礼教的重重约束,承受着生活的重重苦难。而琴是那个时期进步女性的代表,她积极、阳光,敢于和旧的社会制度做斗争。
最后,觉慧则是一个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有志青年。他是高府中最早的觉醒者,他对高家旧理念已不存在任何幻想。我想着也许是他名字中带有“慧”字的原因吧。他坚信旧制度一定会被摒弃,旧社会一定会过去。他敢于宣传新思想,抨击旧文学、旧社会、旧制度。正是有了像觉民、觉慧这样的有志青年,才使得当时的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新的文化。觉慧的反抗不是孤立的,觉民和琴、《黎明周报》的伙伴们都和觉慧一起反抗封建旧思想,他们互相帮助互相进步。
我的心在燃烧,我的血液在沸腾。我为觉新矛盾的一生而哀痛,为高老太爷顽固的封建理念而悲愤,为鸣凤纯洁的爱情而惋惜,为首先取得小小胜利的觉民而欣喜;为思想先进、有着一腔热血的觉慧而颂赞。
我很庆幸自己生在这个和谐的年代,民主的社会,不用受封建理念的束缚,不必遵从那封建礼教,不必再墨守成规。
那个黑暗的社会、吃人的专治制度永远地过去了,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更应该成为一个热血青年、有志青年、有为青年。
我很欣赏巴金的一句话“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
的确,青春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而我们正处在美好的青春岁月,这个阶段的我们充满了热情,有理想、有追求、有着为理想而奋斗的激情。让我们拥有一颗火热的心做一个有为青年。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六
《小王子》一部献给所有人看的童话,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一种童心未泯的文字表达。
我手中的这本,淡蓝色的封面,上面刻画着淡黄色的“小王子”。没有什么简介,只有作者和出版社。封面上淡蓝色的夜幕,土黄色的大地,星星点点的的草,粗大的泛青的古树,一个傲气不失天真的小王子和他的宝贝小羊。安逸的画面,和书的内容一样充满幻想和孩子那种无法模仿的单纯。
小王子的故事绝不平淡。彷如《爱丽丝奇境漫游记》一般,小王子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与事:一位国王,一位爱慕虚荣的人,一个酒鬼,一个商人,一个点灯人,一位地理学家……这些奇怪的人所做奇怪的事,让你目瞪口呆,继而捧腹大笑。这些故事要用孩子单纯的视角,去关注:小王子对周围的事物有着超人的洞察力和预见性。小王子,一个孩子,眼光却明锐得让所有大人们望尘莫及。
国王说,我相信我的星球上有有一只爱叫的老鼠,我偶尔判他/它死刑。不过,每次我都必须赦免它,因为,这是唯一的一只老鼠,得对它宽大点。
爱慕虚荣的人说,我是这个星球上最帅,最会穿衣服,最有钱,而且是最聪明的人。可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酒鬼说,他喝酒是为了忘却,忘却一切羞耻,而羞耻的内容恰恰就是喝酒。
灯夫说,行星一年转得比一年快,现在每分钟转一圈,我连一秒钟休息时间都没有,每分钟我都要点一次灯,熄一次灯。
我相信,这些精妙的判断,会让所有大人望而生畏。他们那些所谓的巴西,在孩子眼里是多么的愚昧和无知。
小王子,将复杂的人生价值观看得很单纯。这就是孩子,童言无忌的孩子,单纯、天真的孩子,生命中充满幻想的孩子。希望我们这辈,偶尔也要放下学习、书本,追随一下逝去的童年时光,重返一下孩子气。
时间仍在,是我们在飞逝。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七
《倾城之恋》,它讲的是在一个动乱的年代里,人受到种种的影响,什么都倾覆了,唯一剩下来的,可以依靠的,便只有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与关系。我很喜欢这个主题,一个动荡的年代,一段唯美的感情。即便有一天一切都成了废墟,但人心中的东西却能让人们紧紧依偎着,相依为命。
1、解读这部作品,首先要解读与作者的某些关系。
提起张爱玲,心头总会涌起一种别样的滋味。她有着灵动飘逸的气韵,有着旷世难寻的才华,有着高贵典雅的气质。她的一生充满传奇的色彩:有着缺少父爱的凄凉的童年,有与胡兰成相遇相知的浪漫,有赖雅余生陪伴的温馨;但是偏巧,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成长起来的她,却一点也不幸福,胡兰成风流成性、不负责任,偏巧她人生最初最重要的时期都处于那些刻薄、没落、自私的人群之中。张爱玲笔下的人物便是在爬满蚤子的生命中苦苦挣扎着,但终不免一个悲剧性的命运。张爱玲自己的爱情也是,她爱上了一个民族汉奸,这样的结局终究不能完美。因此,她的文章风格也始终笼罩在郁郁寡欢息的笔调下,他的作品如《金锁记》、《花雕》都有着不能完美的结局。但她却慷慨地赋予《倾城之恋》一个完美的结局,这或许是她对自己爱情的一种真心的寄托,抑或是对心中那份渴望爱与完美的情怀的眷恋与不舍吧。
2、对作品内容的解读。
相遇就是一种缘分,这缘分似乎是天注定,没有回旋的余地,正如张爱玲所说:“这缘分是于千千万万人中遇见你所遇见的那一个人,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正好遇见了。是的,就是这样一种唯美的感觉。
流苏,一个充满高贵典雅气质的没落的白家小姐,一个旧式大家庭中的新式女人。她离了婚,想投奔娘家寻找一个栖身之所,但是亲情冷漠人言可畏,她的无辜的灵魂经受着世俗与势力的拷打,她实在没想到上天会再赐予这样的自己一份真实的爱情。范柳原,一个无根漂浮、四处漂泊的海归浪子,一个现代风月场偶露真情的调情高手,他不相信女人,不相信会有真正的爱情,因此贯穿于社会的红尘中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他们之间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两人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白流苏本是一个离了婚的心如死灰的人,但她从第一次见过范柳原之后实际上已经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信心,这从作品的一段描写中可以看出:“范柳原真心喜欢她吗?那倒也不见得。他不能不当心,她是个六亲无靠的人。她只有她自己了。……她的眼睛里,眼泪闪着光”。范柳原是否也是对流苏一见钟情?很显然,从他千方百计把流苏引来香港使脱离那个令人窒息的旧式家庭便可看出。
但是接下来又遇到了关键性的问题,柳原不能确定流苏是否是真的喜欢自己,便只是试探她,而流苏对他既不坦诚也不很信任,她不会很坦诚的把自己的心里对范柳原的感情表达出来。于是两个高手便在各自的利欲推动下,迂回着,试探着,欲擒故纵着,双方既有爱的真意又有相互算计的精明。她们都费尽心机,用言语小心翼翼地剖白着自己的内心。明明牵挂,明明想念,但是面对现实却又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
最后却不料世事大变,于是两人生存之计为上,忽的珍惜起面前难得的慰藉。只在香港陷落的一刹那,两个人才得以真心相见,许下天长地久的诺言。直到战争爆发后,两人死里逃生终于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流苏也才意识到永恒的爱是存在的,作品中这样写:“她仿佛做梦似的,又来到墙根下,迎面来了柳原。她终于遇见了柳原。这与前面的一句话形成对比:“柳原看着她说,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然而流苏却不予回答。“……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他身边的这个人。”“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的活个十年八年”。“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是说,人的生生死死,这是一个多么浩大的问题,但是我们曾经说过的,我们要白头到老,其实这就是爱情。香港的陷落成全了这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如此便是“倾城之恋”了。
3、评论与分析。
张爱玲的作品中没有性格完美的人物,这与她个人的性格和时代背景应该都有很大的关系。《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让我想起了林黛玉,流苏离婚后投奔娘家,黛玉家道中落后投奔了外祖母家。白公馆和荣国府作为两个时代的弱女子的栖身之所,一样的处境,黛玉的孤独毕竟笼罩着他人虚情假意的面纱,而流苏生活的时代一切都是赤裸裸的。张爱玲的胸怀、心境以及冷眼看人的目光是黛玉式的,自怜自爱而又自尊的人与大观园的芸芸众生总是对立的。林黛玉有伶牙俐齿的尖酸刻薄,她的不受欢迎的性格后面隐藏着自我保护的处世哲学,这一点与白流苏是相似的。
《倾城之恋》发表在1943年,那时太平洋战争已经爆发,上海正式沦陷,因此作品的精神内涵和审美情趣与流行的通俗小说不大一致。他不仅描写都市市民的生活细节,而且抓住了社会大变动给一部分人带来的精神惶恐,提出一个时代的特征:乱世。个人的及时行乐的情绪通过古老家族的衰败隐喻着传统道德的价值没落,如此读者也能多少理解了他笔下的人物的性格了。
《倾城之恋》是一个传奇,过程艰辛,结局唯美。是传奇而不是传说,正如张爱玲在作品的结尾说“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故事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是的,这一点对于当今社会的人们应该也有意义的吧。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八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百感交集。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十分惋惜,万分无奈。
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人要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三兄弟中虽然对觉民的描写不多,但我一直被他的勇敢,坚定所感动。他为了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理想,努力了很多,甚至不惜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叛徒”离家出走。他之所以可以如此勇敢、坚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的人生观。是清晰的人生观支持他、鼓励他与封建大家庭顽强的斗争下去。对比之下我觉得大哥觉新就是一个不太清楚自己目标的人,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所以在面对取舍的时候显得很是糊涂。他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最终留给自己的只是痛苦和悔恨。他放弃了与梅之间的真挚爱情,最终只能在梅的尸首前吐露心声。他放弃了瑞珏对他的信任,选择了封建腐朽的制度,最终让瑞珏凄凉的离去。是他的犹豫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带走了。
体会之二就是:性格决定命运。三兄弟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了他们完全不同的命运。就像人生一样只有目标是不够的,还要有斗志,要有努力。就拿觉慧来说,从我个人眼光来看,他与鸣凤的悲剧收场与他性格有很大的关系,他(觉慧)在外面活动的时候的确忘记了鸣凤,但是回到沙漠一样的家里,他又不能不想到她。他是爱情事业都想要,哪一个也不想牺牲一点,又没有做好统筹兼顾的工作,最后只能是断送了爱情。而觉新软弱的性格更是鲜明的代表,他被封建大家族压得喘不过气,却没有反抗,而是一味的接受,一味的妥协,最终换来的是自己一生的遗憾,一辈子的痛苦。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九
读了《三国演义》后,我懂得了一个历史规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也认识了三国时代群雄割据互相残杀的历史背景,令人惊心动魄。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先有董卓、袁术称帝后都失败。此时,曹操袁绍两雄崛起。但于2官渡之战曹操大败袁绍。曹操平定北方后,南下欲一统河山,此时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孔明出山,又于孙权联手,以周瑜之计火烧赤壁大破曹军。于是三国鼎立的之势逐渐形成。继而刘备又用庞统之计夺取西南五十余州,与东吴达成联盟,后因关羽失荆州被孙家斩首,张飞遇害。刘备冒然绝定讨伐东吴被陆逊火烧连营八百里,逃亡白帝城故世。诸葛亮受先主之托南征北战,七擒孟获,七出祁山终未成功,病逝五丈原。263年蜀国刘禅因荒废政事终止灭国。265年司马氏专政,废曹家,自称帝,改国号为晋,司马炎即晋武帝。蜀国已灭,吴国可谓唇亡齿寒,280年降孙皓,三国遂一统归晋。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十
《活着》这本书中的福贵让我产生了很大的触动,他的一生是那么坎坷,他的父亲在他赌博赔光家产的时候离世,这无疑是一种双重打击。他的母亲在他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离世,他的儿子因为血被抽干离世,他的外孙吃豆子离世……最后,只剩下他与一头老黄牛为伴。这种种看起来是那么不可能同时发生,可全都真实地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活着》,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走进了福贵的人生。他生活在“全民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贫困时代,吃不上好饭好吃,为了供儿子上学,曾把女儿送给别人。我不禁扪心自问,现在的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果还不努力学习,怎么对得起那些劳苦百姓呢?在打仗时,老全被子弹打中,可见战争是多么残酷啊,你永远不知道死亡在何时何地等着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和运动”给福贵带来了无情的打击,但他仍然没有屈服,默默忍受着这一切。我认为,他是坚强的,是无谓的。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的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含着细微的如金子般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懂,别人的生活也不必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要好好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在最后,“老牛与牛渐渐远去,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体现了一种平静,惬意而又自然的乡村生活。此时的福贵与这头老牛一样,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活着。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十一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题记。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故事以主人公“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贯穿时代大背景为附线,刻画了一个在动荡的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随波逐流,悲欢离合。
福贵年轻时可以说是典型的纨绔少爷,早年就已经阅历人生繁华,肆意纵享富贵荣华,然而也许和那个畸形的时代一样,繁华总是犹如镜月水花,经不起现实一点残酷的风吹草动,“富贵”的福贵那么弱不禁风,转瞬即逝。想必,余华也是通过福贵命运的离奇改变,狠狠的讥讽了那个时代的荒唐可笑。
繁华落尽,接踵而来的便是一个纨绔子弟难以适应时代的不堪命运。福贵的人生第一次出现悬崖式的下跌,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人生转变为自食其力,必须面对人生一个残酷而不可逆转的真实命运。想必这时候的福贵,活着,并不是真正的活着,而是对生的不舍,对死的恐惧,甚至可说,对往日“富贵”逝去的不甘不舍和迷离眷恋。面对着不可逆转的过去和未来,福贵可说“胆小”,他没舍得自己接下来的“生”以死来解决,他很“勇敢”的去顺应了命运的转变,去适应新的社会角色,去迎合时代的波浪,可说,这时候的活着,简单却真实,仅仅就是为了眼前的一家老小,为了那一口气。
故事的发展正如我们所想的一样,努力总会有改变,福贵在颠簸中,开始摸索到了活着的一点真正滋味,人生这个时候,才算是开始真正的“活着”,为时不晚,福贵的生活开始渐渐的走向了正轨,想必这就是活着的一个意义,只要努力,就会有新的惊喜。
但余华很残忍,他并没有给福贵所认定的“活着”一个赏赐,也没给一个迎来惊喜而喘息的机会,他告诉我们,生活是一个真实的刽子手,它不会赏赐努力,不怜悯努力,该来的还是要来,时代的变迁是迅速的,完全不会顾及人生的适应性,可说,时代给了福贵新生活一记重拳,“稀里糊涂”“莫名其妙”的被拉去打仗,这个改变,真真切切的映射着那个时代,一切都是“稀里糊涂”的,一切都是“莫名其妙”的。
面对着战场上那些“莫名其妙”的死亡,面对着真正摆在眼前廉价的生死,福贵不仅仅开始明白自己要活着为了什么,并且将这种精神传达给了身边的人,他这时候开始明白了自己活着的意义,那就是再次面对亲人,面对家的温暖,憧憬新的目标。这时候的福贵,对“活着”算是有了自己的再次诠释,活着,也许还就是为了爱,也许是,那一口气,但是,不再是那么“简单”了。
福贵算是幸运的,他想要有目标的活着,生活则给了他机会,从战场上“稀里糊涂”的回来,儿子都可以叫爹了,对福贵来说,算是“当兵”生涯那种动荡中惶恐不安,生离死别的一声宽慰赏赐。
随着新的时代到来,腐朽的东西总是会被淘汰,也包括旧式的“活着”,小说中,余华巧妙运用了枪毙龙二这个桥段对此做了很准确的诠释,在枪毙龙二的时候,福贵被“吓尿了裤子”,并且他准确的听到了“五声枪响”,认定“死的透透的”“要不死的就是我了,”想必,这五枪,不仅仅是对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的猛烈抨击,也是对福贵先前奢望迷恋生活的彻底粉碎,他对活着有了新的认定,即是,人只要“一个老百姓足矣。”
生活总有喜有悲,媳妇因为过于劳累突然病倒,女儿重病变哑,无奈只能将自己女儿被迫送出去,本来一家子这样贫寒生活也罢,但命运总给福贵以不容喘息。自己儿子小小年纪,被医院活活抽血抽死了,福贵抱着自己冰凉的儿子,可算说,失去了自己活着的一个理由,甚至残忍的说,对他先前“活着”的至高信仰是一个彻底的粉碎和讥讽,生活“羞辱”了他,“讥讽”了他,并且“挑战”了他。然而这个时候的福贵却变得异常坚强,想必他不再是不舍和恐惧,而是开始忍耐和顽抗,他此时明白了再一次活着的意义,那就是挑战生活,对抗命运。
儿子不在了,女儿总得有个好归宿,命运在旁人看来出现了转机,但好景不长,女儿难产离世,媳妇随后跟着也去了,生命中只剩下一个小外甥和女婿,可以说相依为命,这样活着也是知足,但是老天又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余华总是那么的“作”,那么的“矫情”,读书笔记他继续给我们讲了最后的现实重击,女婿出事了,儿子,女儿,女婿戏剧性的死在了同一个医院,命运再次讥讽了福贵的坚持和信仰,对活着的期许,变得如此绝望和灰暗。
可是,“该死”的福贵,却依然坚挺的活着,因为,他必须活着,不再为任何事,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希望虽然福贵一生跌宕,但总得迎来完美的结局,起码,小小的恩惠,福贵老年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但是造化弄人,亲人相继离去,留下福贵苟活于世,命运太悲哀,生活还有值得留恋呢?好多人会以为福贵可能坚持不住,以后的生活一蹶不振,会以一种更好的方式来表达对生命的态度。但余华却以一个简单的画面做了一个总结,福贵反而买了一头“福贵”的老牛,每天正常生活,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好像生活不曾对他如此残忍过。对福贵而已,活着是福贵生命的意义,他不再纠结在任何理由和信仰上了。想必,平淡的黑白素写,才是活着的最终尘埃落定。
看到这,我禁不住震惊余华对待生活的态度,活着的真谛,不屈不饶,坚韧不拔,对生活的不服输和不断挑战,对其乐此不疲,才是最好的一个总结。想必没有词语能够准确的表达这部作品对我的震撼程度。唯一能更好理解作品的内容就是,让我可以重新对生活有新的认识,对活在这个时代,有不同的认知,无论哪个时代,活着有着不同的方式,但却有一个共同的意义。
我想,张艺谋后来根据余华的《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算是给了其中一个诠释,活着,就是为了那一家围在餐桌上吃饭的理由,可以不富不贵,可以不温不饱,一家人在一起,就是活着的意义,简单且奢望。
活着,不是自私的,活着是伟大的,选择了活着,即是选择了伟大。
近期的《朗读者》中,演员胡歌再次提及自己当年的车祸,提到了第二次生命的弥足珍贵,这时候的活着,就是要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活着,有了新的定义和诠释。多年来,胡歌的荧屏生涯以及生活状态,都以积极向上的方式展现给大家。节目胡歌朗诵了哈姆雷特的经典对白,“生存与毁灭,给予迷途的人,惊讶于生命的可贵。”可叹,一个人对再次活着的理解,能够对他的未来做到多大的改变。
之所以活着,就是要与生活抗争,去挣扎,去争取幸福,直到有一天,能够泰然自若,活得顺气顺神,舒舒坦坦,问心无愧,那想必就是,活着。
那么我的活着呢?我的活着就是服务好每一位过往的司乘人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秉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让每一次的微笑传播的更远,更有价值,这就是把青春的活着做最合适的诠释。我想,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会对工作上的活着有更积极更健康的理解,每一次的转身点头,真情微笑,都是新鲜的面孔,都是新鲜的不一样的感觉,不仅仅是一次心灵的指引,更是一次灵魂的砥砺前行。
正如苏轼曾说“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人生匆匆数十载,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浪费。活在当下,不念过去,不畏将来,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活着,即是一场修行。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十二
这是一部值得传给下一代的书。是哈佛大学113位教授推荐的最有影响的书,法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着作,影响世界的经典着作《昆虫记》。
它融合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这本书以忠实于法文原着整体风貌及表达特色为选择原则,让世界读者首次领略昆虫们的日常生活习性以及特征的描述等。《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螳螂、甲虫、蚂蚁、苍蝇、蜜蜂等各种类型昆虫!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的思考,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全书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充满了对万物的赞美之情。许多人看过后,都有着深刻的印象。
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它使我看见了动物与人类的相同;它使我看见了动物的语言,它们的话语是那样神圣,那样甜蜜;它们又使我懂得了人生道理它们告诉我的太多太多,甚至整个世界!
《昆虫记》一个奇妙的名字,同样有着一个奇妙的内容,它是法尔文毕生的精力,融合的人与动物的生活,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最大贡献!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十三
马塞尔·普鲁斯特,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的作家。在法国乃至世界文学,他同巴尔扎克一样,都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特别是1987年以来,法国好几家有影响的出版社,竞相重新出版普鲁斯特的名作《追忆似水年华》。
《追忆似水年华》,并不是一部哲学意味深长的小说。正相反,它是一部生活气息极其浓厚,极具强烈的小说。它主要写的是一个非常神经质和过分的受溺爱的孩子缓慢成长的过程,他渐渐地意识到自己和周围人们的存在。而这,正提醒了我们对于自我认识的重要性。一个人无论再卑微,再弱小,首先他不能否定了自己。对自己的肯定才是前进路上的动力,因为只有自己才是最了解自己的。别人的评论可以影响到我们,但是绝对不能左右我们对于自己人生的判断,对于人生的每一个抉择。在若干年后,我们回过头去,或许会笑自己当初的青涩、莽撞。但是自己所做的决定是绝对不会后悔的,因为了解自己,因为“我”就是“我”!
总的来说,《追忆似水年华》是一部回忆录式的自传体的小说,从作者自己的童年生活开始,一直写到他晚年的心情。作者三十多岁由于严重的哮喘与气管炎,怕见阳光,怕吹风,把自己囚禁在斗室中,白天绝对不出门,也尽量少接见来访者。实际上从那时起,他已经与世隔绝。《追忆似水年华》,它是一个自愿活埋在坟墓中的人,在寂静的坟墓中回想生前种种经历与感受的抒情记录。
作为回忆录式的自传体小说,《追忆似水年华》和一般的回忆录以及一般的自传小说都有所不同。这不是一部普通的回忆录,作者对回忆的概念,对于时间的概念都与众不同。而对往事亲切而多情的回味,是作者创作《追忆似水年华》的主要线索。
读《追忆似水年华》,很自然地让人想起雨果的话:“比海洋和天空更为辽阔的,是人的心灵。”普鲁斯特的生活不算太曲折,生活阅历也不算太丰富,生活所见也是有局限性的。如果没有写《追忆似水年华》,人们在墓地回顾他的一生时大概非常平淡。然而在他的小说中,他把心灵之门打开,用他不由自主的回忆方式把这平淡的一生写得曲折而奇妙。心灵的世界是最神秘,也是最浩繁的。天地万物,都可以包孕在心灵的世界中,变幻无穷,缥缈无际。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十四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十五
在九年级下册的学习生活中,读书一直是重要的任务。在这个学期,我们读了很多不同类型的书籍,如小说、诗歌、随笔等。我们阅读这些书籍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个世界、拓宽自己的思维视野、提升自己的语文素养。今天,我想分享一下我在这个学期的读书心得体会。
第二段:感受。
阅读书籍不仅是为了获取知识,更是为了享受阅读的过程。在这个学期中,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阅读的意义。我体会到了阅读对于身心健康的重要性。每当我沉浸在书籍中时,烦恼与疲惫烟消云散,仿佛沐浴在阳光下,感受到心灵的喜悦与愉悦。
第三段:启示。
在阅读中,我也发现了许多有益的启示。一本书即使只有寥寥数语之间,也可能会促使我们思考人生的意义,或唤起我们对于人性的重要认识。比如《叶嘉莹》这本书,引领人们思考一个简单的问题:何为真正的爱?其深含的哲理与道理不仅仅局限于小说本身,还引发了我对于人际关系、情感等方面的思考。
第四段:重要性。
读书的意义在于,它能够帮助我们认识、了解、理解并反思人生、环境、文化等方方面面。九年级下册所读的书籍内容涵盖了历史、文化、哲学等领域,这也是我们成长和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读书,我们不仅能够强化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也能够激发我们的想象力和对于世界的好奇心。
第五段:结语。
阅读就像食物一样,它能够养育我们的思想,有效地滋养我们的心灵。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继续保持对于读书的热爱,并不断地寻找那些能够帮助我实现自我提升的书籍。总的来说,通过这学期的阅读,我更加明确了自己阅读的目的与意义,并非常感谢这个学期的学习所带给我的丰富体验。
倾城之恋九年级读书心得篇十六
这本书的作者透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搞笑,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搞笑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述。如:螳螂的大腿下方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述,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方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述,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十分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明白管虫会穿“衣服”,不明白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明白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此刻我全明白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能够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能够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样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可是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此刻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就应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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