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的管理制度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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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管理制度范文(17篇)
时间:2023-12-11 09:00:07     小编:FS文字使者

世界上的动植物种类繁多,形态各异。总结是提升自身能力和经验的重要途径。总结的价值远远超过表面的文字,要用心去理解。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创建和谐美好校园,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此制度更好地规范旅游学院教室、寝室卫生检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检查时间:每周日至周四下午(18:00~18:40)。

检查人员:生活部成员1名+学生会其他成员2名+班级生活委员1名。

检查规则:

2.附教室卫生检查细则。

检查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严格按照细则,进教室检查后方可评分。

2.工作时,请工作人员注意言谈举止,严禁嬉戏打闹。

3.由于教室条件差异,检查时大、小教室要区分对待,缩小误差。

4.教室未打扫以50分计,并在表右边空白处注明,检查表必须用。

黑色中性笔填写,严禁涂改。

每月有三次以上(含三次)未打扫教室或连续三周平均分全院倒。

数班级,每次罚款30.00元,以示警戒.

检查时间:每周三下午(15:00~16:00)。

检查人员:生活部成员+班级生活委员(生活部成员在周二或周三上午通知07或08级生活委员于于周三下午15:00准时到学生会办公室接受任务分配)。

检查规则:

1.双月08级查寝室卫生,单月07级查寝室卫生,生活部成员(3名)+班级生活委员(6名),分成三组,每组3人,由生活部成员任组长,组长仅负责监督,组员进行评分,并实行本班宿舍回避制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将邀请各班的辅导员参与到我们的卫生检查工作中来,以便深入的了解同学们的生活。

2.每月前两周检查大一寝室卫生,第三周检查大二寝室卫生,

第四周大一、大二寝室随机抽查。

检查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敲门后方可进入寝室,注意言行举止。

奖惩制度:

2.每月未打扫寝室或敷衍了事的寝室,报辅导员,全院通报批评。

3.凡无故旷勤2次以上(含2次)或无故请假超过5次者,取消“优秀生活委员”评选资格,不予“优秀文明教室”称号(特殊情况请假除外,如上课)。

由于教室、寝室卫生在检查、评分的过程中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有失误产生的可能性,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同学,把生活部的工作做的尽善尽美,减少不必要的失误。生活部特制定申诉制度如下:

申诉时间:教室卫生检查表将于第二天公示于学生会办公室通知栏,周表将于第二周公示,月表将于下个月的第一周公布于行政楼前和学生会办公室通知栏,对结果有疑议的班级可于三天内提出申诉。

申诉人:为了方便问题的反映和处理,申诉人必须是本班辅导员或班长及生活委员。

申诉制度:

1.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申诉由生活部直接受理,如发现分数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认真核实调查后1天内给予答复。

2.对于核实无误的维持原结果,并耐心说明原因;对于出现错误的将由生活部部长亲自向该班道歉,并进行更正。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使xx会计一a班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特建立此班级纪律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学习: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迟到三次者算旷课,无特殊原因旷课超过三次者将影响本学期考核成绩。

2、积极配合相应学委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3、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4、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讲话,手机应该调成震动或静音。

5、有事请假者,需持班主任签字假条。

2、活动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3、由班长组织召开班会,对近期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讨论和总结。

4、对于系、院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自习的良好纪律和状态是确保广大同学学习效果效率的重要前提,所以良好的自习制度必不可少。

1、所有同学必须参加班级自习,特殊情况请与辅导员请假,班委负责点名及详细记录(迟到、早退、事假、未到)。

2、无故不上晚自习或有事未请假的均视为未到,由值班班委如实记录。

3、晚自习请假讲明请假原因及请假长度。

4、晚自习时间夏季19:20~21:30,冬季19:00~21:00,不能按时自习则视为迟到或早退。

5、自习期间希望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自觉关机及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更不要和他人讨论和学习无关的事情。

1、评优、评先依据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7、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班级辅导员批准方可请假。

8、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抽查一次,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1、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班委例会,对班级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对班委一周工作进行总结,并为下周工作进行准备。

2、班会期间同学应保持安静,积极参与,期间若有不同意见可举手发言。

3、班会和例会由组织委员进行记录整理。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三

班委为各个同学提供周到的服务,作好各项工作,起领头作用。每位同学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配合班委的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落后。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不落伍、不离群、齐进退、共奋进!

1、考勤。

1)每位同学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早退扣一分,旷课扣两分。

2)请假必须持有假条,经辅导员批准后,报学委登记,一个月内答应请假三次,每次只扣0.1分,超过三次每次扣0.5分。

3)如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递交假条,需与辅导员当面联系或电话联系。

4)对于违背考勤规范的行为予以记录。

2、纪律。

1)按时就寝,夜不归宿者一次扣5分,多次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2)不准留外校人员在宿舍过夜。

3)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者,寻衅滋事、持械打人、打人致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4)不准在宿舍集中酗酒,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5)在校内(非宗教场合)进行宗教、迷信活动,经劝阻不改者给予警告或开除学籍处分。

6)违反考场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至记过处分。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查看至开除学籍。

7)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给予批评教育,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开除学籍)。

8)组织或参加任何集体活动须经辅导员批准。

1)qq群:1为使同学广泛民主的`参加班级建设,表达意见建议或抒发情感,建立班级qq群。由班长负责。

2)飞信群:为方便师生、同学间相互交流、传达信息,特建立班级飞信群。由宣传委员负责。

3)学习委员处新闻专栏:有关通知文件或班级信息,放在学习委员处供大家阅览。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加强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并做到有效使用,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协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四、会员每年向协会缴纳一次会费。缴费时间是:会员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缴清,新会员应在被通知入会的半个月内缴清。缴费方式有两种:

1、直接将会费交本协会秘书处;

2、将会费存入协会专用帐户;

五、协会会员会费缴纳的数额具体标准是: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元;

七、经费报销:

1必须有正式的单据即发票或收据,单据的内容即名称,单价,数量,金额,日期等必须齐全。

八、定期公开财务支出和收入,接受全体会员和领导的监督和管理。

九、此制度即20xx年11月3日生效。

20xx年11月3日。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五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

学习委员: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

劳动委员:负责班级责任区集体劳动的安排及监察并及时反馈信息。

体育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编辑体育队伍。

文娱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文娱委员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黑板报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

1、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教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后,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师生相互问好,在教师示意下,学生方可坐下。

3、迟到的学生在教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老师许可,不能随便离开座位和教室。

5、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读书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努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勇于提出问题,积极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教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语句完整,并注意文明礼貌用语,发言完毕即自动坐下。

6、对教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遇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教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符合规范,做到按时交。

7、写字要严格保持"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指离纸一寸"的正确姿势。

8、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在教师招呼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9、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保持教室整洁,一下课就帮助教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1、班级环境要求。

(1)教室前黑板上方正中挂国旗。

(2)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工具一律摆放在教室后内墙角。

(3)奖状、锦旗一律挂在教室后黑板上方,做到整齐、美观。

(4)"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等贴在规定位置。墙壁、讲台、课桌等不得乱贴、乱画。

(6)教室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整洁。

(1)公物保管由班主任负责,登记后张贴上墙。

(2)公物领借、归还应及时主动,并能严格按制度办事,不任意挪用其它班、室公物。

(3)班级公物师生应节约使用、安全运作,不损坏、勤擦洗。

(4)公物应安放整齐、协调和谐、清洁美观、有条不紊。

(5)公物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学校替各班添置的公物,一律包管到教室,按规定存放。

(7)每学期由总务处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检查。

1、政治思想班集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良好班风。积极开展班队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班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全班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助,班集体凝聚力强。

2、班级管理班干部以身作则,有号召力,善于管理,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班级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必须有班务日志等书面材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学风建设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4、基础文明全班同学注重基础文明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维护社会公德,尊敬师生,团结友爱;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组织纪律班级纪律严明,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6、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及科技创新活动;注重身体素质的提高,坚持参加早锻炼,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有特色。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六

学生宿舍是学生的生活场所,也是体现学校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的重要阵地。根据本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大对宿舍管理的力度,确保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物安全,故特制订本意见。

组长:李兆太。

成员由宿舍管理员、各年级主任、班主任、政教处工作员等组成。

1、按学校规定,凡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年级和住宿部负责人指定的'宿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不准在校外租住。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学生宿舍每晚熄灯铃关门,学生只能进不能再出去,对夜不归宿者将严厉处理。

3、保持宿舍相对安静。午休时间与晚上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打闹与播放音响,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酗酒、搞娱乐活动。

4、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学生带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学生住宿.一经发现严加惩处。

5、未经管理员批准学生不得在上课、自习时间进出宿舍。

6、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不准从宿舍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

7、提高防盗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量较大的现金要及时找管理员或班主任托管,外出时关好窗锁好门,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管理员或政教处保卫组老师报告。

8、讲卫生、爱清洁。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自觉清扫卫生。脏物垃圾须及时倾倒入桶或专用篓内。

9、爱护公物。严禁将果皮纸屑和破旧衣袜投入下水道,如因此堵塞将负责赔偿原料等维修费用。故意损坏床铺、墙壁、天棚、灯具等公物要照价加倍赔偿。

10、积极配合学校政教处组织的卫生检查和其它检查工作。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寝室活动。

1、政教处保卫组蹲点到各宿舍,配合住宿部、管理员处理学生违纪现象。

2、政教处保卫组配合住宿部和宿舍管理员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3、熄灯后班主任进行查寝、查班。

4、熄灯铃后政教处保卫组不定期彻夜巡查。

1、由政教处组织每月一次文明寝室评比,每学期末一次文明寝室长评比。

2、考核项目有:安全、纪律、卫生、内务整理。

3、奖惩制度:文明寝室颁发流动红旗,脏、乱、差的寝室在升旗集会上通报批评。

4、宿舍违纪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列入班评。

5、政教处落实宿舍管理员责任,加强对宿舍管理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对失职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七

个人概况:。

求职意向;__。

姓名:__性别:。

出生年月:____年__月__日所在地区:___。

学历:_专业:。

婚姻状况:_目前年薪:

联系方式:。

住宅电话:公司电话:_____。

bp:_____手机:_____。

个人主页:

通讯地址:__。

邮政编码:__。

教育背景:。

最高学历:jianli-最高学历学校。

_____。

专业:_____时间:____年___月至____年___月。

第二学历:_____第二学历学校:_____。

专业:_____时间:____年___月至____年___月。

教育情况描述:(此处可注明:所修课程、在学校所参加的组织活动、担任职务、获奖情况、发表的文章等,请依据个人情况酌情增减)。

___。

___。

外语能力:。

外语一:基本技能:___通过标准测试:

外语二:基本技能:____通过标准测试:

其它:

工作经历:。

____年____月____年____月_公司_。

部门_工作。

____年____月____年____月_公司_。

部门_工作。

个人能力:。

(如电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或其他)。

___。

___。

个人爱好:。

(突出自己的个性,工作态度或他人对自己的评价等)。

___。

其他说明:。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八

作为大学生,学生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合,它是我们在大学时代温暖的家,更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我们班级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内东西摆放整齐,不允许有杂乱东西摆放在外面,每天离开宿舍的时候整理好宿舍内务在离开。

2、执行宿舍人员按床号轮流打扫卫生制度,保证宿舍的卫生状况,大家之间彼此提醒监督,保证宿舍的整齐洁净。

3、被子一律超窗户的方向摆放,保证大家的床上用品摆放位置一致,不允许将衣物等杂乱物摆放在床上。

4、鞋子一律摆放在坐姿底下,且摆放整齐,不允许在别的地方随便摆放。

5、脸盆等必须放在门口的架子上面,不允许随便摆放,毛巾叠好整齐的放在脸盆边上。

6、开水瓶放在柜子边的架子下,不允许随便摆放,不能让宿舍有水渍。

7、宿舍内的`网线有序的贴在墙上,以防蜘蛛网式的网线出现。

8、各宿舍卫生必须在八点之前打扫完毕,以方便阿姨检查卫生。

9、宿舍人员必须在八点之前起床,不允许在上课时间睡觉。

1、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破坏。

2、宿舍内不准私自拉线,不准私自使用电吹风等电器。

3、禁止将他人留宿,将非本校人员带进宿舍,亲友来访必须登记之后方可进入。

4、如在宿舍之内发现推销等可疑人物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5、平时不再宿舍应锁好门,长时间不在宿舍应锁好门窗。

6、勿将大额现金放在宿舍,贵重物品请妥善保存,以防丢失。

1、各个宿舍之间形成互帮互助的风气,平时互相督促学习。

2、学习好的同学应积极帮助学习差的同学。

3、各个宿舍争取使整个宿舍整体拿上奖学金,大家之间形成良性竞争。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创造稳定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妥善处理涉及校园秩序管理的各种问题,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园秩序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共同做好校园治安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在校园活动的所有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证学院大局的稳定。

第五条:进入学院的人员,应当佩带校徽或持有学院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否则,保卫部门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内。

第六条国内新闻记者进入学院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通知学院党委宣传部后,方可进入学院采访。

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进入学院采访,必须持有省人民政府外事部门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并在进校采访前与学院党委宣传部联系,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院采访。

第七条外国人、港澳台人员进入学院进行正常公务、业务活动,应当经过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并告知学院后,或按学术交流计划经学院主管领导研究同意后,由学院办公室安排活动。

自行要求进入学院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经过学院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入学院。

接受师生员工个人邀请进入学院探亲访友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应当履行门卫登记手续后进入学院。

第八条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入学院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得危害校园安全。

对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和本条前款规定的人员,师生员工有权向学院保卫处报告,保卫处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或者责令其离开学院。

第九条学生宿舍的管理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各系配合管理,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更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违反此款规定的,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留宿人离开学生宿舍。

第十条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院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未经学院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散发宣传品、印刷品。

情节轻微的,学院保卫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在校园设置临时或者永久建筑物以及安装音响、广播、电视设施,设置、安装者应当报请学院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安装。

除职能部门外,使用学院的广播、电视设施必须报请学院党委宣传部批准,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使用学院广播、电视设施。在校内举行文化娱乐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违反规定的,学院有关机构可以劝其停止设置、安装或者停止活动,已经设置、安装的,学院有关部门可以拆除,或者责令设置、安装者拆除。

第十二条:在学院内举行集会、演讲等公共活动,组织者必须在举办3日前向学院保卫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目的、人数、时间、地点和负责人姓名,保卫处在举行前24小时内将审批决定通知组织者。

集会、讲演等应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反对我国法律确立的四项基本原则,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公民的权利。

第十三条: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等室内活动,组织者应当在5日前分别向学院保卫处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姓名,保卫处在活动举行3日前将审批决定通知组织者。

讲座、报告内容不得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第十四条校园内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第十五条禁止无照人员在校园内经商,校园内的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

违反前款规定的,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离开校园。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或其他人员,学院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保卫部门报请公安机关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十

宿舍是学生生活的场所,因此宿舍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大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

规章制度。

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1、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加强对下属创业团队的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创业团队是指接受投资的全部创业团队下属创业团队在社团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社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下属创业团队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社团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下属创业团队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管理制度,并接受社团的监督。

社团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创业团队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社团委派至创业团队的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下属创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责任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下属创业团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应满足社团的制度规定和生产经营决策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

未经社团批准,下属创业团队不得擅自进行对外担保、对外借款、限进行。

下属创业团队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社团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集社团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下属创业团队在作出重大会决议后,应当及时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抄送社团存档。

下属创业团队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制定和不断修订自身经营管理目标,确保集团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投资收益。

下属创业团队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如签订销售产品、采购原辅材料合同等,应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并将实施情况社团备案。下属创业团队的日常供销合同在社团初次审定后,集团不再每次审批,但是若发生价格、收付款方式变化必须书面向集团公司总经理请示,批准后才能执行。单项经济合同必须报社团履行合同签订审批手续,批准后才能签订。

下属创业团队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下属创业团队相关部门人员必须全力配合社团的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所需的所有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充分体现“文明、卫生、有序、活泼”的宿舍文化气氛,进一步加强我系对各寝室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与监督体制。在系领导和班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方针的原则下,我系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学生宿舍安全守则

1、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我系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我系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向班主任开假条。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6、男同学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值班教师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学生会值班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值班教师、安保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

11、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设备。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

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物业和门卫登记。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未经我系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

2、必须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学生宿舍除校方同意使用的电器外,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险性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严禁私接电线、偷电。违反本规定对他人或院方财产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3、必须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卫生,房间内不得张贴不文明健康的装饰,不准在宿舍内外乱扔、乱吐、乱丢、乱倒脏物;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

4、必须爱护宿舍内的家具、水电设施、门窗、门锁等,人为损

坏的要照价赔偿。住宿期间无条件服从我系对宿舍的调整。

5、不准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准敲打铁桶、脸盆、餐具等器具;任何时候不得喧闹起哄或向楼下摔东西,并禁止在宿舍区内打架、斗殴、谩骂、酗酒、聚众哄闹。

6、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房间内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等明火照明;严禁使用液化气瓶,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和在走廊内烧东西。

7、离开房间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及房门钥匙,不准将房门钥匙交给其他人员。

8、房间内发生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和报警。

9、住宿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对宿舍区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未经许不准推销和销售商品。

10、以上各条款请住宿者严格遵守。因住宿者违反规定而造成的财物损失、人身伤害及政治影响等,按有关规定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日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各种相关规定与技能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宿舍管理,把学生宿舍当作自己的家,把维护学生宿舍的稳定和谐当成自己的职责,把建设营造安定和谐的宿舍当作自己的任务。相信我们的宿舍会更加的整洁、温馨、和谐。

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商丘师范学院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12级各班根据本班班情,特推选出每班一名的宿舍长管理委员,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2015年度)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 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 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 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 倒水。

5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 6 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 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 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 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 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

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1. 床铺要求: 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 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 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 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 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 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 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 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 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 无水迹、痰迹等。

9. 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 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大方。

11. 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

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独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大方,热情接待。

三、学生宿舍学生违章处理细则

(一)、内务

内务检查等级分为“最佳”、 “较好”、“一般”、“较差”、“最差”五个等级;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佳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表扬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差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纪律

1.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扣操行分3分并对违章宿舍或个人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并没收违章电器具扣操行分5分。

2. 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起哄者,视其情节扣操行分1至5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 私调寝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间者,责令搬回原处。

5. 凡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球、跳舞等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者,给予口头警告,对聚众哄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

6. 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水、乱倒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

7. 在公共场所涂写、刻划、乱贴字画、标语,污损墙壁者,除责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 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使用明火者,给予口头警告;若导致火警、火灾,根据后果给予相应违纪处分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 将宠物带入宿舍者,学生会有权将其宠物没收并上报学生处。

10. 生活部查房时,一经发现有请伪假、代房等一切违规行为者扣操行分2分。

11. 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各项检查;或刁难、谩骂、无理取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 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操行分2-5分。

附:内务检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况则周六和周日检查

违章电器及夜不归宿采用抽查形式

本制度适用于机电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校宿舍奖惩细节可查询学生手册

机电工程学院委

学生会生活部

二零零九年十月

一、内务

1.保持寝室、窗台、玻璃、门桌柜、地面干净整洁。

2.不得在寝室内乱扔垃圾,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3.寝室成员应按值日表轮流值日。

4.寝室内应经常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清新。

二、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外出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上下床,以免发生意外。

3.休息时注意关好门窗,以免遭窃。

4.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5.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三、纪律

1.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2.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3.每位成员晚上11之前必须归宿,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宿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4.中午寝室人员应保证午休。

5.不允许抽烟喝酒。

四、学风

1.全寝室人员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保班级的到课率。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宿舍文化活动。

3.寝室内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在学评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4.诚实守信,认真应考,不无故缺席,考试作弊。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十三

1.新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和宿舍管理员说明经同意后调换。

2.宿舍内尽快选好宿舍长,应有责任心,有担当,有作为。宿舍成员应积极配合宿舍长的工作。

3.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早:6:00开楼门晚:10:20关楼门),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4.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保持宿舍整洁,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

6.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床铺要求:

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无水迹、痰迹等。

9.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用电要求:宿舍无人时不允许用电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出门拉闸断电。

11.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大方。

12.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独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大方,热情接待。

1.每周三/四组织宿舍卫生检查,由宿舍管理员带队,各楼层层长,各宿舍宿舍长跟随检查。

2.周一至周五:由各楼层长负责,将本楼层所有宿舍长排班,每天早上检查本楼层的宿舍卫生。各楼层左、右各1人。

3.检查时间:早上7:55――8:054。

要求:符合上述“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5.检查完毕后各楼层负责检查的同学将检查情况写在楼门口的小黑板。如:***宿舍有垃圾/电源未关/有烟头等。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年度财务计划、季度和月度收支计划,指导公司的财务活动,检查、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掌握好公司的资金动态,办理资金支付,监督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负责日常的单据审核,办理收入、成本、费用核算,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

五、加强资产、债权、债务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清查、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六、负责发票管理及纳税申报,运用好税收政策,依法纳税、合理避税。

七、负责财务档案的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八、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会计凭证和会计账薄。

(二)稽核原始凭证及编制记账凭证,负责登记明细账及总分类帐;负责编制会计报表及办理纳税申报。

(三)分析公司成本、税收、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办理现金、银行收支结算业务,负责登记或打印现金、银行日记帐。

(二)负责保管现金、空白支票、有价票据和增值税发票,做好支票、票据及发票审批后的开具和登记工作。

(三)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原始单据的审核与计算工作。

(四)负责工资计算造册和发放工作。

(五)完成领导、会计交办的其他工作。

除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开支以外,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其他物品及发外制作费等必须采取银行转帐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一、公司各部门每月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再由经办人员按规定办理。

二、公司员工借款、报销及对外付款,需履行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签字―公司领导签字―出纳付款。

三、对必须紧急支出的款项,如果公司领导不在,需电话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待领导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一、公司不允许个人因私借款。员工因公借款,借款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条》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的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占用。所有借款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三、现金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一、各类费用报销:经手人须填写《报销单》,写明具体用途。对无正式发票、用途不清、签字不齐的报销单,财务部将不予受理。

二、经办人员办须在事项办理完节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须作出说明。

一、制作部接到制作任务单后,对需要发外进行印刷,喷绘、路牌、灯箱、展板、展场等制作,必须本着经济效益和客户满意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制作合同。正式合同的原件应送交财务部存档,制作部留存合同复印件。

二、根据合同约定预付定金或分阶段付款前,由该笔业务的业务员填写《用款申批单》,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付款。

三、项目制作完成,制作部必须取得双方签字的验收(货)单。凭验收单、合同复印件、制作费结算单,连同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发外制作的费用清算。

购置的固定资产须逐笔登记编号,建立管理和折旧台帐,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严格执行《吉首大学学生手册》,进一步规范本院学生考勤,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一条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  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  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  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学生手册规定处理。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办理。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吉首大学学生手册具体规定执行。

第五条批报权限:

在一天以内者由主任或辅导员批准,学工办备案;

一天以上三天内需通知班主任,由辅导员签字,再到学工办备案;

三天以上七天内需班主任同意,由辅导员签字,再请学院书记审批,再到学工办备案;

超过七天者需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经学院书记批准,再到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请假程序: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至学工办领取《学生请假单》,详细填写,并附上有关证明(病假),再按有关权限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具体如下:

1、病假  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辅导员班主任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先打电话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请假,但必须在两周内补办请假手续。

2、事假  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单》前,须让家长亲自与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

3、公假  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辅导员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批假。

第七条  因紧急事件不能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者,应事后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满不能及时归校时,应及时打电话给辅导员班主任说明理由,事后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未经获准擅自离校、旷课或缺席有关组织活动的一律按缺勤记录在案,除扣相应操行分外,累计缺勤达两周者按吉首大学学生手册具体规定执行。

第八条  长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否则,自请假终止之日起计为旷课。

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吉首大学学生手册》一并实施。

第一条 研究生在每学期开学时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注册者,须事先向培养学院请假。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以旷课处理。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条 研究生节假日、寒暑假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返校。在短期节假日离校时,须向班长、辅导员告知去向并履行请假手续。平时必须坚持在学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因故离校须事先请假,获准后方可离校。

第三条 研究生病假。研究生因病请假,须填写书面请假申请,在校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请假三天以内,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备案;

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院备案;

两周以上,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研工部备案(若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还需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假超过本学期学习周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当休学。

第四条 研究生事假。若研究生需请事假,须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请假三天以内,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备案;

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院备案;

两周以上,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研工部备案(若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还需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五条 研究生科研出差请假。研究生因科研需要离校出差,除需导师同意外,还应向学院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请假三天以内,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备案;

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院备案;

两周以上,由导师批准,辅导员审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研工部备案(若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还需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研究生在一学期内因科研出差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学期学习周数的三分之二。(注: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参加实习除外)。

第六条 研究生请假获准后,须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七条 双休日或无课时,学生离校外出超过8小时,不足12小时要向班长和辅导员报告去向,但不允许在外留宿(申请外住研究生除外)。超过12小时按日常请假手续办理。

第八条 研究生因请假造成的误课、缺考、安全事故等一系列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九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课论处:

1、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离校者。

2、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3、假满后不销假者。

4、假满后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者。

5、请病假没有医院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6、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请假者。

7、事后补假者(特殊情况,且持有有效证明经导师或学院领导同意除外)。

8、请假事由与事实不符者。

第十条 对无故旷课者,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相应处分:

4、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40学时以上,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研究生院、学工部(研工部)(处)负责解释。

1、学生会例会、值班及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

3、事假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4、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 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6、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7、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8、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本条例有关事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为了维护学院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请假行为,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暂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本科生。

第二条 学生在院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因病、因事确需请假时,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院或不参加活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离院或不参加集体活动者,视为旷课。

第二章 请假规则

第三条 请假分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校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公假:因参加省、市及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部门(学生处、团委、各部、系等)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第四条 学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五条 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章 准假权限

第六条 1天以内(含1天)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第七条 3天以内(含3天)的请假,由系主任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 6天以内(含6天)的请假,由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第九条 10天以内(含10天)的'请假,由教务处签署意见,报主管副院长审批;

第十条 11天以上的请假,由教务处签署意见,报院长审批;

第十一条 考试期间(包括补(缓)考、阶段性考试等)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原因(如病假等),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报教务处审批。

第四章 请假程序

第十二条 学生因事请假外出,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理由、前往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使用交通工具等。并填写《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请假申请单》(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的天数和销假时间等信息)。

第十三条 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县级以上或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校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学院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意见。

第十四条 除紧急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由于遇紧急情况需要请假而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学生必须通过电话等方式,先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长代办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开准假单。

第十五条 学生请假期间如与休息日或节假日相连,请假天数应连续计算。

第十六条 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班主任、系主任,以及教务处逐级审核,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教学等集体活动。

第五条 销假

第十七条 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到相应管理部门履行销假手续,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第十八条 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补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系、班和学生干部应严格执行点名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各系、班要对无故旷课,缺席集体活动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第二十一条 对旷课和缺席集体活动的学生要按学期累计学时,并按照《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暂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一学期请假时数超过学期授课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所学课程的考核。必须参加重新学习。

第二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谎报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竞赛、调查等学校集体活动期间,应遵守学校纪律,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由带队教师批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请假期间应与系、班级保持联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一、学生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包括自习课)实验、实习、专业教育、班会、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全部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事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均以旷课论处。

四、请事假必须本人向班主任报告,并由班主任签字;5天以内,由系部领导批准;6-30天由学生处批准;30天以上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五、病假须出具医疗单位证明。其中在校内请病假须出具校医务所的病假证明,在校外请病假需出具医院假条、药费发票、处方单等方可补假。

六、迟到、早退以上课铃声为准,在上课铃声完后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以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

七、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并登记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名单,每2周1次汇总上报系部;系部将采取不同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班出勤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八、学生每学期累计缺课(含请假、旷课)超过20节,扣分超过40分,取消其各类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就业不予以推荐。

九、学生累计不及格科目(含考试、考查、选修、实训、实习)超过3门,取消其各类资格证书报名资格,延迟推荐就业,直至取消其被推荐资格。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了规范早操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集体荣誉感,特制定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1.学生不准无故旷操,因事、因病应在早操前向体育委员请假,并且要有书面假条。

2.出操时,同学们应该以上体育课的位置(或是依出操时固定位置)站好,队列整齐。迟到者,同学们应把他(她)的位置留出来,作好记录。若站错位置,后果自负。

3.不准迟到、早退。早晨6:55分以后才到者算迟到,早操未结束就退场者视为早退。

1.方法。早操检查的对象是班级和个人,采用打分的办法。对于班级,由院学生会体育部随机检查评分。对于个人,由该班干部评分。每天的评分情况公开,若有班级或个人对打分有疑问,可向年级辅导员反映。

2.内容。对于班级,检查的内容为学生出勤情况,队列整齐情况,做操质量三个方面。对于个人,检查的内容包括动作、态度、精神面貌三个方面。

(一)奖

对于在早操中表现突出者,可作为考核记实的内容,在综合测评时单项(体育)成绩上予以酌情加分。表现优秀的'班级,授予流动红旗。

(二)惩

1.旷操一至四次,单项(体育)成绩评分时,减1—5分

旷操五至七次,单项(体育)成绩评分时,减5—10分

旷操八次以上(含八次),当年所评定的体育成绩必须低于70分。

2.迟到或早退,当天评定成绩以“中”记,时间过长者,当天以“差”记。若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记旷操一次。

大学生的管理制度篇十七

根据我校用水、用电定额管理办法和学生公寓改革运行办法,本着节约、实效的精神,特对公寓用水、用电作如下规定:

(二)住宿学生在规定住校时间内,按学校规定每人每月定额配送水电,定额范围内费用由学校承担,超额部分由学生支付,每年按10个月计算。

(三)各宿舍用水用电设施一舍一表,用水用电计量以各宿舍的表显示为准。

(四)走廊、公共厕所、值班室等其他公共设备用电,公共洗刷间用水量,经核算后,由该楼住宿学生平均分摊。

(五)抄表时间在每月初进行,总表由动力中心负责抄报,分表由公寓中心负责,每月水、电表数额要按月及时公布。

(六)用水、用电超出定额部分,每立方米水交纳超额使用费用2.95元,每度电交纳超额费用0.62元(水电费交纳标准随省政府规定的数额变化而随之改变)。各宿舍学生在接到超额用水、用电收费通知单后三天内将费用交至公寓楼长办公室。

(七)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用水设施损坏而造成资源流失的,由该室学生负责。

(八)工地施工、临时接线,需用公寓水、电的,经公寓中心同意,由使用部门和公寓中心共同负责用水、用电计量,其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

(九)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使用公寓水、电资源。一经发现,加倍交纳赔偿金。

(十)每学期用水、用电节约定额使用数在20%以上的宿舍,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以此作为参加宿舍评优的一项依据。

(十一)有偷水、偷电或故意损坏用水、用电计量设备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公寓内严禁使用各种违禁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禁电器外还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十三)公寓楼长对分管楼区用水、用电负总责,凡超出本楼用水、用电定额的,由其追查超额负责人,并负责补偿超额经费。

(十四)各楼对水电计量应准确可靠,自觉接受住宿学生监督并及时答复学生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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