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个优秀的方案可以为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制定方案的时候,需要考虑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接下来是一些成功案例的方案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一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部署要求,进一。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更好、城市更靓、管理更优、生活更美的总体要求,围绕河道防洪除涝、截污治污、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建立河道整治与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城乡防洪减灾能力,提高生态与环境质量,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系统整治、分步实施。河道整治“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做到河道整治一条,完善提升一条,确保整治效果。
2.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对列入省级以上整治计划、涉及防洪安全的,要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及时组织实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列入一般性整治的河道,结合片区开发实施。
3.坚持系统整治与区域整治相结合。河道截污治污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按照整体排污系统规划统筹安排,由上游到下游分层次整治。污水收集与处理按照目前污水集中处理区域划分,科学计划,合理处置。
4.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对确定实施整治的工程项目进行深入研究,综合分析,科学决策,将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紧密结合,严禁重复建设,避免临时工程,提高投资效益。
二、主要任务。
总体任务。包括河道防洪除涝、截污治污、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等工作,分为城区外河道与城区内河道整治。
分河道逐步实施生态环境与景观建设。到2020年,计划实施城区外河道整治78条,其中列入国家、省整治计划项目的河道16条,列入市整治计划项目的河道62条,达到5—10年一遇除涝、20—50年一遇防洪标准。
城区内河道整治任务。实施截污治污,按照河道整治与治污、治洪统筹推进的要求,开展河道截污和雨污管线分流工程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到2016年底前完成城区内48条河道截污整治任务,实现污水不直排河道的目标。拆除违法违章建设,清淤疏浚,满足城市防洪需要。实施景观改造提升,随着城市建设规划实施,同步推进河道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
齐、优美目标。全面落实城区外河道管护保洁责任制,保障河道清洁、畅通。健全河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履行河道整治执法职责,及时查处河道沿岸违法违章建设。建立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和巡查联动机制,提高及时反应、快速处置能力,规范日常管理秩序。
三、工作安排。
城区外河道整治。2016年重点整治17条河道。其中,列入国家、省整治计划项目的6条河道于2016年完工;土河、杨家河防汛应急治理工程以及陡沟、大涧沟、小汉峪沟、龙脊河、刘公河、北太平河、虹吸干河河道应急疏通工程,力争于2016年6月底前完工;锦水河和济阳县大寺河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力争于2016年完工。2016—2016年计划整治41条河道,其中列入国家整治计划项目的河道10条。2016年以后计划整治20条河道。
城区内河道整治。自2016年起按。
照城市防洪排涝需要,逐步实施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和清淤疏浚,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从现在起至2016年底为河道截污治污阶段,实现河道看不到污水、闻不到异味目标;完成城市排污主次管道完善和建设任务,实现雨污分流目标;围绕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对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收回、改造和新建,解决城市污水管网输送和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改善城区南部河道干涸现状,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随着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全面实行河道整治管理河长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城市河道整洁美观。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二
第二十三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采砂;。
(二)不得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作业;。
(三)不得改变河势、损坏水工程、破坏水生态环境;。
(四)不得改变和损坏水文和防汛测报设施、破坏航道通航条件;。
(五)在通航河道采砂作业应当服从通航要求并设立明显标志;。
(六)及时清运砂石、平整弃料堆体或者采砂坑槽;。
(七)法律法规有关河道采砂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四条任何采砂机具不得在禁采区滞留;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机具不得在可采区滞留。
采砂机具在禁采期应当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停放,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
第二十五条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堆砂场存放砂石,应当报经有管辖权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为采砂机具免费安装电子信息化监控设备。从事采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监控设备。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秩序。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河道采砂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采砂单位的生产、运输、存放场所进行调查、取证;。
(二)要求采砂单位如实提供与河道采砂有关的文件、证照、资料;。
(三)责令采砂单位停止违法采砂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采砂机具。
第二十九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运输砂石应当持有砂石合法来源证明,禁止运输非法开采的砂石。
砂石合法来源证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包括砂石来源地、运输工具名称、装运时间、砂石数量、卸砂点和有效期限等内容。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河道采砂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三十一条设区的市、县(市、区)界河的河道采砂管辖发生争议的,由双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指定管辖。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依法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采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扣押违法采砂机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依法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采砂,有下列情形之一,违法采砂一百立方米以上三百立方米以下的,可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采砂三百立方米以上的,可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法采砂两次以上;。
(三)在堤防管理范围内采砂;。
(四)在禁采区或者禁采期采砂;。
(五)违法采砂造成水工程损坏、河势改变、水生态环境破坏、矿产资源破坏。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或者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依法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和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不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采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扣押违法采砂机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项规定,未及时清运砂石、平整弃料堆体或者采砂坑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整改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现场清理、平整,所需费用由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采砂机具在禁采区滞留,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机具在可采区滞留,或者采砂机具在禁采期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擅自离开指定地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堆砂场存放砂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运输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砂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不按照规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四)不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和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费;。
(五)截留、挪用河道采砂管理费和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费;。
(六)其他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扣押违法采砂机具,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可委托拍卖机构依法予以拍卖,所得款项扣除处理费用后,抵缴罚款并上缴财政,剩余款项予以退还。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所称采砂机具,是指采运砂船舶、挖掘机械、吊杆机械、分离机械以及其他现场采运砂石相关的机械和工具。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三
河道整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切实加强城市范围内黑臭河道整治,提升河道及沿岸整体生态环境,对于目前对环境的影响来说很有必要。下面是由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河道治理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墩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林墩工业区河道一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
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任务。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严格落实废石渣“三定”(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对溪口至美宫、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清理保洁;要新建一处大型垃圾堆放场,并于5月底投入使用,全区实现垃圾定点堆放。
(三)加强河道乱堆乱建治理。要规划与整治齐抓并进,通过有计划的河道整治,实现河道岸线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1、防洪岸线规划。要于7月份完成防洪岸线规划,规划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流域的防洪总体布局,并分步实施重要防洪段堤岸建设,清理规划治导线内占用河道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2、河道侵占治理。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重点整治溪口至石横牛角厝、油车溪桥至江都、油车溪桥至乔美林口洋等三个河段,并依次分步整治,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沿线占用河道建厂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坚决给予查封直至取缔。
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3月20日—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成立工业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洪昭勇担任,林进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挂钩村领导及水利、土地、环保、村建、林业、警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领导协调实施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业区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1、自查自n(4月1日—4月30日)。组织力量按照河道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于4月10日前完成台帐。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治通知书,限期整改。
产整顿、经济处罚或强制清除。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验收。
总结。
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要组织力量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迎接县整治办的评比验收。要认真总结,分析不足和困难,研究对策及建议,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保障制度。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主任为村辖区范围内河道整治的法行为。
3、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违法企业整改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河道两旁及河道内的卫生清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从财政卫生经费中支付,鼓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势,筹集卫生经费,区财政给予一比一的配套补助,其它整治项目由管委会及村委会共同承担。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在主要路口设置标语口号、保护的标识性警示牌,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的意识。要对个别违法侵占河道的企业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大张旗鼓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并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大整治、严管理”的浓厚氛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xx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三、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
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xx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五、各司其职。
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
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成立*市河道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成立*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担任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刚、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文霞担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成立*市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由孙景淼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林水局局长许保水担任副总指挥。
三、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
(一)引水入城工程。工程设计规模为25方?秒,投资22亿元,是我市改善水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市钱塘江引水工程专项规划》和《*市钱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调研,进一步论证*市自来水抗咸二期工程和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在工程性质、线路走向、构筑物布置、运行管理等方面结合的可能性,抓紧编制《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开展引水入城部分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会审工作。力争20*年6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前期报批手续,12月底前正式开工,确保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年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并借鉴前两轮河道整治工作经验,在《*市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中期目标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完成《*市平原河道整治规划》。
河道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环境、净化水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为基础,根据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区域的人文景观需求,结合市区道路建设、截污纳管、景观要求、小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风格实施河道整治,确保城市河道生态平衡、景观宜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要。
治措施;保护性整治(控制性、养护性,投资较小)要在尽可能避免拆迁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河道水生态保护为重点,对河道进行完善岸线维护、疏浚、重点截污、控制和补充绿化带、生态修复等整治措施。计划在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力争至20*年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使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
(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改善河道水质,美化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是关键。根据已制定实施的《*市河道管理条例》和《*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变现有河道的管、养体制,推动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场化运作。至20*年,主城建成区河道基本实现市场化管理,并逐步向城郊推广。20*年已完成河道配水26.47亿立方米,市区配水河道占河道总量的50%。在此基础上,20*年将继续加大河道配水和保洁力度,并根据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的实施情况,逐年提高河道配水量及河道配水率。到20*年,市区配水河道计划达到河道总量的75%。至引水入城工程建成并运行,市区配水河道将达到河道总量的100%。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应充分认识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投入到引水入城和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之中,为工程的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引水入城和河道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以充分获得全市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市建委、林水局、城管办等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情况分析,建立沟通协调制度。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并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查、制止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违法违规现象,并形成中小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中小河道行洪安全。
三、清理整治的范围及内容。
(一)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清查、制止我县南小陵河、西马莲河、东马莲河、利民河、李家河、蚂螂河、公河、八家子河以及其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一切违法违规现象。
(二)清理、解除涉及上述河道的各类违法违规合同。县级中小河道的所有权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有;各乡镇(开发区)及其所属单位和他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凡涉及河道行洪区的合同,均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许可,全部为违法违规合同。
四、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自20*年3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就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的作物面积、作物种类、涉及农户、承包合同等相关情况以及乱挖、乱采等破坏河道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详细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二)宣传教育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县水行政。
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国水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开发区)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专门印制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单,印发到各管辖区,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群众详细了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步骤等,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在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现象,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任何农作物、栽植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和擅自取土。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各类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和解除工作。在行洪区内,曾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滩地,责令违垦农户限期恢复其原貌;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栽植的树木,确有影响河道行洪及对河势稳定造成影响的,要责令栽植者限期清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恢复滩地原貌或拒不清除树木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乡镇(开发区)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行恢复原貌或清除,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政府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开发区)对各中小河道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尚未解决、违法行为尚未纠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措施,建立定期巡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李鸿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担任,成员由县政法委、局、法院主管领导和县信访局、林业局、农村经济管理局、农村经济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及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兼任。各乡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期间,各乡镇(开发区)要确定专人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四
为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无证采砂、乱采滥挖河砂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防洪、供水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水利部及省市水利部门的有关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全面治理整顿我县河道采砂市场,切实保护河道防洪和供水安全,实现河砂资源的有序可持续利用,确保工程安全。
二、目标和要求。
河道采砂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科学规划,联合执法,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制度。
(一)强化对河道的监测,分析河势流态变化,根据“服从规划,总量平衡,保证安全”的原则,依法确定采砂范围。
(二)限期整改证件不齐或不在规定范围内采砂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2007年9月3日前彻底取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无证采砂点和采砂运砂船舶、浮动设施。
(四)采砂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应依法采砂,并按期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有关国家规费,维护国家对河砂资源的`所有权益。
三、指导原则。
(一)“三结合”原则。河道采砂管理与维护河道防洪安全相结合,与矿产资源开发整治相结合,与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结合。
(二)依法治砂原则。坚持采砂许可证制度,采砂点和采砂船、浮动设施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河道采砂许可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三)联审原则。县工商、税务部门必须把《河道采砂许可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作为河道采砂营业证照办理和年审的前置条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河道采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实行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及相关乡镇等为成员单位。
(二)加大宣传。宣传河道采砂的有关法律法规,有效遏制乱采滥挖河砂的势头。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要大力宣传河道采砂治理整顿的目的和意义,宣传乱采滥挖河砂的危害性,及时报道治理整顿情况。
(三)加强督查。河道采砂治理整顿工作以县政府组织落实为主。县政府将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促检查组,检查指导治理整顿工作。其人员由县水利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各抽调2人组成。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
1.召开河道采砂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研究整治工作具体措施。
2.对全县河道采砂点、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进行调查摸底,宣传政策法规。
3.由县政府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划定禁采范围,规定禁采期,并依法予以通告。
(二)治理整顿阶段(8月11日至9月3日)。
1.由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县未取得有效证件的采砂点、采砂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者发出停止作业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限期没有进行整改的,一律予以取缔。
2.对己经取得有效证件的采砂点、采砂船舶、浮动设施,实行统一审批制度,按规定办理“三证”。
3.加强巡查,建立值班制度。对己取得有效证件的采砂点和经营者,实行有效监管,严禁超数量和超范围开采。
4.对己发放的《河道采砂许可证》进行清理,依法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
5.认真做好我县的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依法划定可采区、控采区和禁采区,并向社会公告。
6.认真做好我县浈江河采砂经营权的第二次招投标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在11月中旬完成我县浈江河采砂经营权的第二次招投标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4日至15日)。
由县府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我县河道采砂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验收,总结经验教训,并将治理整顿情况书面报告市水利局备查。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五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问题,在城市污水处理和河道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城区河道环境明显好转。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河道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部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沿岸旱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污染河道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品位的提升。为进一步防治城区河道污染,改善定西城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定西城区河道主要由祖厉河水系关川河及其一级支流西河和东河组成,城区内河道总长17.4公里,其中东河河道长6公里、西河河道长7公里。西河、东河在城区西北气象桥北侧汇入关川河,至王家窝窝河道长4.4公里。
定西城区河道内共有污水排放口130个,其中企业排污口18个、生活排污口112个;垃圾倾倒点23处,其中生活垃圾倾倒点11处、建筑垃圾倾倒点12处。
(一)企业排污口。共18个(东河12个、西河6个),其中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10个,分别为薯乡淀粉公司、市政料场、宏煊淀粉公司(南川厂区)、金龙路口、陇海乳品公司、超兴淀粉公司、马家岔沟口、宏煊淀粉公司、陇朊乳品公司、清源污水处理厂各1个;未接入管网的8个,分别为陇海乳品公司3个、超兴淀粉公司1个、张家湾王岗养殖场1个、原锌厂隔壁3家小型塑料编织袋回收加工点3个。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需要整改的是宏煊淀粉公司排污口。
(二)生活排污口。共112个(东河50个、西河6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9个(水冲式公厕2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37个),未接入管网的73个(旱厕27个、水冲式公厕1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45个)。
1.旱厕。沿河共有旱厕27处(东河14处、西河13处),分别为南川市政料场后1处,凤翔镇派出所楼西1处,超兴淀粉公司所属院内临河2处,南山新村4处,东中后临河1处,木材市场临河1处,永定桥附近1处,祥龙小区后2处,丁老四洗车行附近1处,友谊村所属清水桥侧和老西河桥侧2处,人行家属楼对面4处,公园桥移动公司附近6处,江夏名城对面1处。
2.水冲式公共厕所。共有3处(其中进入管网的2处、未进入管网的1处)。永定市场公厕为免费公厕,中华桥头西侧公厕为收费公厕,两处公厕均已接入生活污水管网。区园林局所属玉湖公园公厕未接入管网。
3.其他生活排污口。共有8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7个、未接入管网的45个,涉及500多户2000多人)。未接入管网且河道污染比较严重的有:凤翔镇居民所属10个,主要分布于西川园区机电学校至公园桥沿河居民居住区;永定路街道居民所属29个,主要分布于南山新村至永定桥沿河居民居住区;中华路街道居民所属6个,主要分布于解放桥至中华桥沿河居民居住区。另外气象桥两侧居民及餐饮业随意将污水泼入河道现象比较严重。
(三)垃圾倾倒点。共有23处,其中生活垃圾11处、建筑垃圾12处。
1.生活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1处。东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5处,分别是南山新村塑料厂后面、南山新村旧环卫站后面一直到鬃毛厂、市电信局对面、祥龙小区后面和中华桥头东端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西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6处,分别是84514部队附近、西川园区附近、机电学校附近、玉湖公园隔壁、安居工程河道对面和东河水管所右边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
2.建筑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2处。东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4处,分别是马铃薯综合交易中心后面、金龙路口、南山新村附近和飞天路口靠河边一直到驾校考训场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威远路业修路、附近居民搞建筑造成的。西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8处,分别是西川园区对面,西川园区内,西川园区河道,西川园区东端,84514部队对面,西水湾南侧,友谊七队、八队河道附近和气象新村附近河道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园区内部、附近住户搞建筑造成的。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以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负责牵头抓总,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宏观监管和协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市、区住建、工信、水务、发改等职能部门及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各类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工业污水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环保、工信、住建等部门配合,相关企业实施。
1.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特别是把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作为监管重点,提前部署,及早安排,加强巡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力争做到达标排放。原则上,企业废水必须要做到三级沉淀。对达不到沉淀标准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在8月底前建成治污设施;对没有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对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停。
2.对未进入工业污水管网的6户企业,实行责任包干,由市区有关部门督促限期将污水接入工业管网。区工信局负责督促陇海乳品公司在5月底前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督促宏煊淀粉公司对自由街南侧入网支管进行改造,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工业污水管网。区畜牧局、凤翔镇政府负责督促张家湾王岗养殖厂在5月底前接入污水管网。区环保局负责原众星锌业公司隔壁的3家小型塑料袋回收加工点在4月底前完成治理。坚决杜绝工业企业生产污水向河道直排现象。
3.安定区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管线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网管接口不符合标准的,要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改造,防止由于接口管径过小出现跑冒滴漏等问题;疏通管网,确保工业污水管网的畅通。
4.市工信委和安定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定西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有计划地将原分散于城区各处的污水排放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做到工业废水集中处置和达标排放。
5.安定区政府牵头,尽快启动实施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管网向北延伸,对定西城区到口沿线的企业污水逐步统一收集到工业管网集中处理排放。
(二)生活污水治理。
1.由市住建局牵头,在制定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的基础上,督促责任单位将有条件进入管网而尚未接入管网的生活污水,尽可能在年底前全部接入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集中进行处理,将城区河道内生活污水排放量降到最低程度。
2.由市住建局负责,尽快启动实施清源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扩大污水管网覆盖面,实行雨污分流,解决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污染河道的问题。特别是对南山新村、气象新村、公园桥沿河等几个平房散住片带,居民生活污水要收集到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严禁直排。要配合安定区政府搞好马家岔沟口和自由街南侧两个排污口现有集排洪、排污一体的管道改造,保障污水接纳能力。
3.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环卫站配合,制定治理沿街小餐馆向街道乱倒污水的具体管理办法。要求沿街小餐馆、食品摊贩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理,与环保部门认可的垃圾回收单位签订责任书,由回收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对泔水统一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拒不改正者,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严防小餐馆直接将泔水等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造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化学需氧量居高不下。
(三)沿河旱厕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结合城区发展规划,责成相关部门在3月底前提出关于旱厕的治理方案,市、区两级财政筹措经费,适当给予补助,8月底前全面完成沿河旱厕的拆迁和改造。
(四)沿河垃圾整治。
安定区政府负责协调和组织凤翔镇政府、中华路街道办、永定路街道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片区承包责任制和各类垃圾处置办法,确保各类垃圾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厂填埋;加强对沿河居民、单位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依法制止居民向河道内乱倒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五)河道综合管理。
区水务局负责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倒垃圾、乱采滥挖、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督促和确保企业在采砂后负责填平遗留的沙坑,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沿河居民的安全;增加开闸次数,防止污水聚集和污染;积极实施城区河道堤防工程。市水务局负责拟定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文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和安定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河道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安定区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底前报市政府,并负责抓好落实。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依法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惩。同时要杜绝其他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河道污染问题。
(三)齐抓共管,联合作战。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小组的督查、验收工作要全面、彻底,不遗漏任何一个对水质产生影响的问题。对限期治理、整改的企业,必须拿出具体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依法严惩。xx年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各实施单位要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后,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9月初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报市政府进行通报。
(五)立足长远,防止反弹。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坚决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坚持高标准、快节奏,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全方位无缝隙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另一方面,必须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城区河道污染整治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市政府河道污染治理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治理措施,在广播电视或报纸上对城区河道整治方案进行公告。在综合整治阶段,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保护河道的重要性。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城区河道的治理活动中。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宣传和深入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已以文件形式印发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现予公告。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六
xxx河位于xx河主河道西侧xx街道xx村境内,属于区级挂牌黑臭河道。xxx河全长900m,现状河宽4.00~40.4m,涉及桥梁4座。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河道规划河床中心底高程为0.0m,河床特别是两侧淤积量较大。xx村常住人口2930人,外来人口7600人。由于河道两侧建筑物和居住人口的增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现状区域河道堵塞、淤积、黑臭及垃圾现象较为严重。
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是水体污染发黑发臭。该河道两岸基本为居民区、农贸市场及xx工业区,由于排污体系尚不完善,该地段没有直接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导致污水直排河道,同时人为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的入河量较大,这些都恶化了河道水质,又造成了河床淤积,是水质发黑发臭的主要原因。
二是存在垃圾入河现象。由于外来人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河现象进有发生,同时由于西侧为xx工业区,企业也存在偷倒工业垃圾的入河量现象。
三是河床淤积现象较为严重。瓯海区xxx河段现状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两侧高程约2.5~4.5m。城防规划中,河道河床规划底高程为0.0m,相对比一般淤积厚度约0.6m,最大约1.3m,河道淤积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经过现场调查,河道内约有6艘破船长期沉在河底,河道排水时阻水比较大,也是造成河道淤积的原因之一。
四是存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道,即有村民违章占用河道,也有企业违章占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该地块的整体环境。经过初步调查,沿河涉及到违章建筑面积为m2。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和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瓯海区塘河整治规划、“双清”行动和“四边三化”专项工作目标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4月底前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完毕,10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黑臭河污染整治任务,20xx年底力争消除我区黑臭河垃圾河现象,使我区河道河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1.全面清理本整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
2.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治理,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xx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
3.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本河道整治措施结合河道“双清”和“四边三化”工作,按照“拆、理、清、建、治、管”六字有效开展,同时结合本河道的污染现状及原因,根据“一河一策”制订相关的`本河道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特别是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三要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如废弃的水泥船、龙舟、网箱、违法建筑等。
(二)全面开展沿河违章拆除行动。一拆违法占用河道,严重影响河水流通,致使局部河道河水发黑发臭的违章建筑;二拆违法建在河道两岸并影响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
(三)全面开展河道污泥的清理行动。对于本河道内污泥深厚、致使水质发黑发臭的河道要全面实施清淤疏浚工作。
(四)全面推进沿河片污水管网建设及生态河道建设。一是要加快xx片污水管网建设,尽早杜绝污水直接入河;二是开展生态驳坎及绿化建设,建造优美的河道环境。
1.垃圾清理:20xx.4.16~20xx.4.30。
2.河岸违章拆除:20xx.5.1~20xx.5.31。
3.清淤疏浚:20xx.7.1~20xx.10.20。
4.截污纳管工程:20xx.4~20xx.10.30。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南白象街道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城建办、农办、塘河办为成员单位。街道主任负总责,分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具体工作。
(二)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原则,辖区村居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街道、村二级主要领导为河长的河长制,对辖区河道综合整治负总责。
(三)强化督查,挂牌督办。建立逐级约谈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社区村居,由街道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滞后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建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责。
(四)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根据区政府实施方案,对于市区级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60%;街道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90%的规定,我街道将积极与功能区做好对接筹集整治专项资金,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确保整治资金的到位。
(五)部门联动,加强执法。街道将定期组织环保、住建、水利、城管执法、塘河管委会、农林渔业、工商等各部门及站所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农业面源、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将加大对垃圾河、黑臭河及沿岸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报道,树立典型、曝光落后、强化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公众举报的垃圾河、黑臭河以及各类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核查和整治。要积极引导公众既当监督者又当参与者,健全公众监督队伍,积极鼓励社区村居建立义务护河队、环境监督员等队伍,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
(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及垃圾入河日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道协管员、村居“义务护河队”的作用,落实河道保洁分片负责制,明确河段保洁责任人,并加大保洁工作的奖惩力度,落实河道保洁奖惩机制,把保洁工作的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发挥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河道保洁常态化管理到位。二是建立河面河岸保洁联动机制,形成河面、河岸统一管理的局面,杜绝河面河岸垃圾养护人员互相推诿的行为。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
(二)违章占河管理。一是发挥河道协管员的巡查监管作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占河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二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措施,举报的违法占河现象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500元的奖励。三是积极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违法占河的执法力度,加大违章占河的处罚力度,杜绝违法占河行为。
(三)污水管网后期维护管理。一是做好截污纳管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管网顺利移交创造条件。二积极配合市排水公司加快污水管网的移交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已建排水管网发挥效益。
(四)河岸绿化养护管理。建立和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理制度,按照村居、社区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及时做好后期养护工作。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七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及工农业的快速发展,河道人为破坏的影响较为严重,垃圾的倾倒及污水的排放,使当前河道中的水质不断恶化,不仅水生物在不断的减少,而是河道淤堵的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了防洪功能的发挥,同时大规模的采砂活动,使河道堤岸失稳的情况严重。同时由于雨水多少的原因,也会导致河道内发生洪水及泥石流灾害,或是河道干涸,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产用水需求等。这些情况的存在,使河道治理更具有迫切性,因此,需要对河道进行有效的治理,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使河道的功能性得以最大程度的发挥。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八
20xx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xx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xx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xx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九
河道整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切实加强城市范围内黑臭河道整治,提升河道及沿岸整体生态环境,对于目前对环境的影响来说很有必要。下面是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优秀的文章尽在,欢迎大家阅读,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一)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墩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林墩工业区河道一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
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任务。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严格落实废石渣“三定”(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对溪口至美宫、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二)农村资源污染治理。一是规范养殖场管理。禁止在沿岸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生猪养殖场,对已建在溪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搬迁关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二是推广“一池三改”设施。鼓励农户特别是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助;引导群众开展改圈、改厕、改厨活动,改畜禽放养为圈养,改开放式粪池为水冲密闭式厕所,改柴火式厨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清理保洁;要新建一处大型垃圾堆放场,并于5月底投入使用,全区实现垃圾定点堆放。
(三)加强河道乱堆乱建治理。要规划与整治齐抓并进,通过有计划的河道整治,实现河道岸线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1、防洪岸线规划。要于7月份完成防洪岸线规划,规划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流域的防洪总体布局,并分步实施重要防洪段堤岸建设,清理规划治导线内占用河道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2、河道侵占治理。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重点整治溪口至。
石横牛角厝、油车溪桥至江都、油车溪桥至乔美林口洋等三个河段,并依次分步整治,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沿线占用河道建厂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坚决给予查封直至取缔。
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3月20日—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成立工业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洪昭勇担任,林进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挂钩村领导及水利、土地、环保、村建、林业、警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领导协调实施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业区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1、自查自n(4月1日—4月30日)。组织力量按照河道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于4月10日前完成台帐。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治通知书,限期整改。
2、联合执法(5月1日—9月30日)。督促违规企业抓好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济处罚或强制清除。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要组织力量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迎接县整治办的评比验收。要认真总结,分析不足和困难,研究对策及建议,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保障制度。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主任为村辖区范围内河道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的内容,在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抓好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业区管委会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林墩河道整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防止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要重点打击侵占河道的“钉子户”,建立整治目标责任制,限定整改期限,严格整改标准,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违法企业整改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河道两旁及河道内的卫生清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从财政卫生经费中支付,鼓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势,筹集卫生经费,区财政给予一比一的配套补助,其它整治项目由管委会及村委会共同承担。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在主要路口设置标语口号、保护的标识性警示牌,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的意识。要对个别违法侵占河道的企业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大张旗鼓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并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大整治、严管理”的浓厚氛围。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二)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14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三、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1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
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xx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五、各司其职。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
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
(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自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成立*市河道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成立*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担任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刚、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文霞担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成立*市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由孙景淼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林水局局长许保水担任副总指挥。
三、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
20*年6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前期报批手续,12月底前正式开工,确保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年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根据“15100”河道整治工程设想并借鉴前两轮河道整治工作经验,在《*市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中期目标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完成《*市平原河道整治规划》。
河道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环境、净化水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为基础,根据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区域的人文景观需求,结合市区道路建设、截污纳管、景观要求、小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风格实施河道整治,确保城市河道生态平衡、景观宜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要。
工作(综合整治4条,保护性整治8条);20*年计划实施并基本完成11条河道的整治工作(综合整治2条,保护性整治9条),到20*年总计完成53条河道的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见附表)。
(三)截污纳管工作。开展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是实施水环境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已完成243个生活小区、324家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已投入截污纳管资金近16200万元,共截污水量近24余万吨/日)的基础上,20*年计划完成40个生活小区、13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4万吨?日。20*年计划完成78个生活小区、30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6万吨?日。力争至20*年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使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
(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改善河道水质,美化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是关键。根据已制定实施的《*市河道管理条例》和《*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变现有河道的管、养体制,推动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场化运作。至20*年,主城建成区河道基本实现市场化管理,并逐步向城郊推广。20*年已完成河道配水26.47亿立方米,市区配水河道占河道总量的50%。在此基础上,20*年将继续加大河道配水和保洁力度,并根据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的实施情况,逐年提高河道配水量及河道配水率。到20*年,市区配水河道计划达到河道总量的75%。
至引水入城工程建成并运行,市区配水河道将达到河道总量的100%。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景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福于民的实事工程。为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实施,并尽早建成运行,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应充分认识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投入到引水入城和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之中,为工程的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引水入城和河道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以充分获得全市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市建委、林水局、城管办等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四)加强情况分析,建立沟通协调制度。为进一步掌握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并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查、制止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违法违规现象,并形成中小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中小河道行洪安全。
三、清理整治的范围及内容。
(一)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清查、制止我县南小陵河、西马莲河、东马莲河、利民河、李家河、蚂螂河、公河、八家子河以及其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一切违法违规现象。
(二)清理、解除涉及上述河道的各类违法违规合同。县级中小河道的所有权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有;各乡镇(开发区)及其所属单位和他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凡涉及河道行洪区的合同,均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许可,全部为违法违规合同。
四、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自20*年3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栽的作物面积、作物种类、涉及农户、承包合同等相关情况以及乱挖、乱采等破坏河道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详细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二)宣传教育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国水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开发区)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专门印制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单,印发到各管辖区,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群众详细了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步骤等,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在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现象,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任何农作物、栽植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和擅自取土。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各类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和解除工作。在行洪区内,曾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滩地,责令违垦农户限期恢复其原貌;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栽植的树木,确有影响河道行洪及对河势稳定造成影响的,要责令栽植者限期清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恢复滩地原貌或拒不清除树木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乡镇(开发区)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行恢复原貌或清除,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政府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开发区)对各中小河道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尚未解决、违法行为尚未纠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措施,建立定期巡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李鸿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担任,成员由县政法委、公安局、法院主管领导和县信访局、林业局、农村经济管理局、农村经济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及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兼任。各乡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在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共同负责中小河道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现象的清理整治及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解除工作。清理整治期间,各乡镇(开发区)要确定专人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十
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河道砂石资源,维护国家利益,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精神,正确处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全面清理,彻底解决河道采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止河道砂石资源开采中的浪费与破坏行为,促进全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从3月1日起到5月底,利用3个月时间,对县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使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砂石资源和在开采中毁坏农田、道路,影响河道行洪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止。合理划定河道采砂的地段、范围、期限及开采量,做到采矿权人采砂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两证齐全,实现依法开采,依法管理,建立规范的河道砂石开发秩序。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15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树立广大干部群众的矿产资源国有和依法采矿意识,为集中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清理整顿阶段(3月16日-4月15日)。从县国土局、水务局、安监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会同有关乡(镇)政府,深入现场查图纸、看资料、验资质,逐一登记造册。在全面清理的同时,根据“两证”齐全的原则进行整治。
(三)规范管理阶段(4月16日以后)。在前两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河道砂石管理长效机制,采取分河段、分年度定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采矿权出让工作由监察、水务部门参与,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场机制,运用价格杠杆,阳光操作,公开出让。出让后由河道管理机关颁发采砂许可证,国土部门颁布采矿许可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河道砂石资源管理作为本部门工作的大事来抓,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关乡(镇)政府要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确定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配合搞好河砂开采秩序清理整治工作,抓好辖区内河道砂石资源日常管理,切实把河道砂石资源保护好、开发好。
(二)加大打击力度。有关乡(镇)和县直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公开处理等措施,坚决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对无证采砂的,先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待办齐各种手续后方可恢复开采。对拒不停止违法开采行为的,由国土部门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干扰、阻挠清理整顿工作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充当非法采矿“后台”和“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工作中,要合理确定整治重点,重点查处无证开采、非法开采、掠夺性开采的采砂业户,重点打击抢占砂场、垄断市场、无序竞争的痞霸行为,打击清理整治过程的违法抗法行为。力争通过整治,规范采砂市场,形成良性竞争,保证河道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检查督导,落实督查制度。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及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整治质量,保证整治成效。建立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934—4427375),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整治工作落实。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的整治和管理,合理采挖河道砂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挖砂、石,取土和淘金(包括淘取其它金属及非金属)。
第三条河道采砂必须服从河道整治规划。河道采砂实行许可证制度,按河道管理极限实行管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由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
第四条采砂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出河道采砂申请书,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报经所在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在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开采。从事淘金和营业性采砂取土的,在获准许可后,还应按当地工商、物价、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河道采砂必须交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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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十二
我区河道水质差,污染严重,部分河道因城市建设而成为断头河,造成排水不畅,洪涝频发,水环境质量与城区面貌极不协调。为提升河道排涝能力,改善水环境,按照区政府水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2012年河道整治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2012年全区计划完成河道整治总长度/公里,包括南官河、双水河、蔡於泾、邮亭泾部分河段(见附件)。整治主要是按河道规划宽度进行疏浚拓宽、河岸砌石,并在两岸留出10—15m宽的绿化带(其中蔡於泾因道路建设而使部分明河转为箱涵,计划首先寻找合适路径恢复明河,与南官河相连通,再进行整治)。
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由项目建设单位(河道疏浚责任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建设实施。
(一)规范工程建设报审制度。
列入整治计划的河道,申请立项时,无论河道大小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参与编制整治方案、填写呈报表、绘制施工图、编制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明确科学合理的整治方法、弃土场的选址和规模等内容;妥善处理相关利益关系,明确政策处理意见。
后实施。镇(街道)级及村级河道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审批。涉及取土、堆置用地,还需经区国土资源分局审批。
报批有关表格、要求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会同区财政、国土、农林等部门制订。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业务指导水平和办事效率,建立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牵头,区财政、国土、农林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办事制度,对项目较多的地方,可实行分批次审批验收。
(二)规范工程招投标审查制度。
河道整治的招投标工作应根据整治特点和要求,择优选取具备施工设备和经验的施工单位,确保整治效果。凡是列入区财政补助的河道,招投标工作应报区水利海洋渔业局备案。
(三)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整治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资金结算。区财政补助项目最终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牵头组织验收。区级组织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按基本建设有关程序进行。
三、实施主体和资金补助。
(一)市、区级河道由区水利海洋渔业局组织实施,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负责投资。弃土场及沿河政策处理由所在地镇(街道)负责。
镇(街道)要落实配套补助资金,特别是对贫困村的河道整治,经费补助上要充分体现扶贫帮困的优惠政策。土方量按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方量计算补助资金。
四、标准和要求。
2012年河道整治要紧紧围绕以“改善水域环境、提高水体质量、实现清水河道”这一目标。河道整治方案要与路桥区河道规划相一致。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整治方案的论证关和验收质量关。切实加强前期技术指导、方案改造、中期监管和后期的质量认定。要高度重视淤泥、垃圾的清理,采用的施工手段、整治形式、机械作业方式要与具体河道相适应;严格按照河道整治的设计图纸施工;弃土场的选址、堆土不仅要充分考虑土地的复耕,更要重视做好水土流失、污泥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一)河道整治的建设单位在做好河道基本情况调研的基础上,要充分分析具体河道的实际情况,提出河道整治的年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具体实施工作人员,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落实河道测量、施工图设计,办理各项报审批手续,确保当年任务当年保质保量完成。
主动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力争做到上下游联动,左右岸统一实施。
(三)各镇(街道)、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为提高水体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尽职尽责,相互支持,步调一致,扎扎实实、认真负责地做好河道整治工作。区政府已加大了河道整治的补助力度,其目的就是要将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水环境治理好,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河道整治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必须要迅速行动,高度负责,按程序、按规范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水环境整治目标顺利实现。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xx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三、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xx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五、各司其职。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xxxx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__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通知》、《河北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邢台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做好当前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日—20xx年5月31日。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正面引导的原则,紧紧围绕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这个主题,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着力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组织领导。
本次“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减灾办(民政局)总牵头负责,各乡镇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参加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并组织专门力量,落实宣传经费;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此次宣传月活动。市减灾办(民政局)负责宣传月活动日常协调工作。
四、有关活动安排及职责分工。
1、“512国家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由市减灾办(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办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城市人口密集场所和农村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宣传点,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市民政、安监、卫生、公安、农业、林业、住建、城管、煤炭局、工信、教育、国土资源、交通、水务、电力、环保、商务、质监、药监、畜牧、文体新广、旅游、科技(地震)、气象等部门在太行街(市政府路段)设置宣传点,进行自然灾害、生产事故、卫生防疫、社会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森林火灾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知识宣教。各乡镇办要在辖区内主要街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2、播放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要结合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做好防灾避险应急知识系列动漫宣传片《应急30秒》第三集播放和发放工作。市电视台负责在电视台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并组织好宣传片播出工作,每天累计不少于1个小时播出时间。市城管局负责在市区街头电子屏幕播放宣传片工作,每天累计不少于2个小时播出时间。市交通局负责在市公交汽车移动电视播放宣传片工作,每天累计不少于4个小时播出时间。市联通公司负责在互联网媒体播放宣传片工作,有关网站要将宣传片制作成flash视频插件,设置在网站主页,全天滚动播放。市安监局负责在全市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危化企业的宣传片播发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所有学校的宣传片播发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在全市所有医院、卫生院的宣传片播发工作。各乡镇办负责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以及除矿山企业、尾矿库、危化企业之外的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宣传片播发工作。各单位除在本系统内复制发放外,还要利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等活动向广大民众发放。
3、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四进”活动。5月1日至31日,在全市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印发宣传资料、制作标语板报、举行讲座、进村入户宣教等形式,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
(1)进校园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公安、消防、地震、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与年龄特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知识竞赛、观看录像、制作宣传板、组织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爆炸、防传染病、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绑架、防拥挤踩踏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加强对初高中学生、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学生、家庭贫困学生等的心理健康教育与疏导,帮助他们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做到防患于未然。
(2)进企业活动。由市安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以安全生产为重点,推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矿山、尾矿库、危化品、民爆器材、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养。
(3)进社区活动。由民政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办负责,开展创建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发放应急知识手册、举办减灾主题文艺演出、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活动。民政、气象、公安、消防、卫生、地震等部门要加强社区自然灾害、防火、防盗、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家庭急救、地震等应急知识宣教,城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等知识入户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4)进农村活动。由各乡镇办牵头,公安、消防、卫生、林业、水务、农业、国土、安监、电力等部门参加,组织人员开展农村防灾减灾大巡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活动。国土部门要深入滑坡、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和防范知识宣教;水务部门要深入洪灾易发区、群众受危区开展防汛抗灾知识宣传教育;林业部门要对林区、林缘群众进行森林山火防范、扑救知识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专家深入农村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安监部门要深入尾矿库下游乡镇、村庄进行尾矿库溃坝灾害防范知识宣教,组织开展尾矿库溃败应急疏散演练;卫生、公安、消防、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卫生防疫、社会安全、交通安全、火灾防范、安全用电等方面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单位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月”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相关活动的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参与配合单位,抓紧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落实经费,提前准备好现场布置、宣传资料等,逐项抓好落实。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新闻媒体单位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要深入挖掘防灾减灾月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学有标杆、做有榜样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本次活动,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特别是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因此,各项活动牵头组织单位要慎密思考、周密安排,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序组织实施,务必确定各项活动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在“防灾减灾月”系列活动中,各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果,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5月31日前报市减灾办(民政局)。市减灾办(民政局)汇总后,按要求及时上报市政府。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推进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农业科技支撑力,走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3月5日前的开支、现金开支、已享受财政补助的开支、场地和设备租金等不得作为项目资金列支。
3、补助方式: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
1、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成立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项目日常工作由局科教股负责,具体工作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实施,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扶持政策。
依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2号)文件精神予以扶持。
3、强化监管评价。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项目资金监管。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后,建设主体向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从项目技术指导小组中抽调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按批复金额拨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十六
×××河位于**河主河道西侧**街道××村境内,属于区级挂牌黑臭河道。×××河全长900m,现状河宽4.00~40.4m,涉及桥梁4座。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河道规划河床中心底高程为0.0m,河床特别是两侧淤积量较大。××村常住人口2930人,外来人口7600人。由于河道两侧建筑物和居住人口的增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不足,现状区域河道堵塞、淤积、黑臭及垃圾现象较为严重。
二、河道污染现状及原因。
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是水体污染发黑发臭。该河道两岸基本为居民区、农贸市场及××工业区,由于排污体系尚不完善,该地段没有直接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导致污水直排河道,同时人为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的入河量较大,这些都恶化了河道水质,又造成了河床淤积,是水质发黑发臭的主要原因。
二是存在垃圾入河现象。由于外来人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河现象进有发生,同时由于西侧为××工业区,企业也存在偷倒工业垃圾的入河量现象。
三是河床淤积现象较为严重。瓯海区×××河段现状河床中心底高程0.62~1.25m,两侧高程约2.5~4.5m。城防规划中,河道河床规划底高程为0.0m,相对比一般淤积厚度约0.6m,最大约1.3m,河道淤积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经过现场调查,河道内约有6艘破船长期沉在河底,河道排水时阻水比较大,也是造成河道淤积的原因之一。
四是存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道,即有村民违章占用河道,也有企业违章占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该地块的整体环境。经过初步调查,沿河涉及到违章建筑面积为m2。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和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紧密结合瓯海区塘河整治规划、“双清”行动和“四边三化”专项工作目标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施的方式,4月底前全区河道垃圾清理完毕,10月底基本完成辖区内黑臭河污染整治任务,2013年底力争消除我区黑臭河垃圾河现象,使我区河道河岸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具体目标。
1、全面清理本整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
2、全面推进黑臭河道治理,根据排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制定治理方案,力争2013年内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黑臭现象。
3、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得到提升。
三、整治措施。
本河道整治措施结合河道“双清”和“四边三化”工作,按照“拆、理、清、建、治、管”六字有效开展,同时结合本河道的污染现状及原因,根据“一河一策”制订相关的本河道整治措施。
(一)全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特别是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三要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如废弃的水泥船、龙舟、网箱、违法建筑等。
(二)全面开展沿河违章拆除行动。一拆违法占用河道,严重影响河水流通,致使局部河道河水发黑发臭的违章建筑;二拆违法建在河道两岸并影响河岸环境的违章建筑。
(三)全面开展河道污泥的清理行动。对于本河道内污泥深厚、致使水质发黑发臭的河道要全面实施清淤疏浚工作。
(四)全面推进沿河片污水管网建设及生态河道建设。一是要加快××片污水管网建设,尽早杜绝污水直接入河;二是开展生态驳坎及绿化建设,建造优美的河道环境。
四、整治工作计划。
1、垃圾清理:2013.4.16~2013.4.30。
2、河岸违章拆除:2013.5.1~2013.5.31。
3、清淤疏浚:2013.7.1~2013.10.20。
4、截污纳管工程:2013.4~2013.10.30。
五、整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南白象街道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城建办、农办、塘河办为成员单位。街道主任负总责,分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具体工作。
(二)协调配合、明确责任。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原则,辖区村居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街道、村二级主要领导为河长的河长制,对辖区河道综合整治负总责。
(三)强化督查,挂牌督办。建立逐级约谈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社区村居,由街道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滞后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建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责。
(四)落实资金、强化保障。根据区政府实施方案,对于市区级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60%;街道挂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90%的规定,我街道将积极与功能区做好对接筹集整治专项资金,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确保整治资金的到位。
(五)部门联动,加强执法。街道将定期组织环保、住建、水利、城管执法、塘河管委会、农林渔业、工商等各部门及站所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执法态势,加大对工业、生活、建筑泥浆、餐饮业、农业面源、渔业养殖等各类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将加大对垃圾河、黑臭河及沿岸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报道,树立典型、曝光落后、强化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于公众举报的垃圾河、黑臭河以及各类向河道违法排污行为,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核查和整治。要积极引导公众既当监督者又当参与者,健全公众监督队伍,积极鼓励社区村居建立义务护河队、环境监督员等队伍,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治河护河。
六、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河道保洁及垃圾入河日常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河道协管员、村居“义务护河队”的作用,落实河道保洁分片负责制,明确河段保洁责任人,并加大保洁工作的奖惩力度,落实河道保洁奖惩机制,把保洁工作的好坏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发挥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河道保洁常态化管理到位。二是建立河面河岸保洁联动机制,形成河面、河岸统一管理的局面,杜绝河面河岸垃圾养护人员互相推诿的行为。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
(二)违章占河管理。一是发挥河道协管员的巡查监管作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占河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二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措施,举报的违法占河现象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500元的奖励。三是积极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违法占河的执法力度,加大违章占河的处罚力度,杜绝违法占河行为。
(三)污水管网后期维护管理。一是做好截污纳管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管网顺利移交创造条件。二积极配合市排水公司加快污水管网的移交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已建排水管网发挥效益。
(四)河岸绿化养护管理。建立和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理制度,按照村居、社区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及时做好后期养护工作。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十七
乙方:
我社区为了落实好建设新农村,推进城市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我社区两整两创卫生环境整治质量,做到环境卫生无死角和河道家塘管理无盲区,进一步加大河道家塘的整治力度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管理长效群众满意和谐宜人的人居环境,甲方特招聘乙方为河道保洁员。为明确双方职责,订立如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
1、朱巷上浜(蠡河至朱巷上河浜)。
2、谢湾里浜(前谢至后谢河段)。
3、薛甲里浜(沙金江至姚甲里河段)。
二、保洁标准:按照上级河道、家塘长效管理评分。
三、保洁时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天工作,每周6个工作日,“春节、元旦、国庆”长效期间隔天工作,每日工作6小时以上。(河岸两边每天清理1个小事,河面每天清理5个小时)。
四、保洁工具:甲方提供乙方街道配发河道保洁专用船一只,救生背心2件,雨衣1套雨鞋1双,其他所需工具乙方自行解决。
五、乙方必须做到安全规范操作,在河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背心、雨鞋,做到安全第一,在工作时间内所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涉。
六、乙方的工作及其它包干费用:乙方的工资、奖金全年壹万元人民币,奖金按上级考核情况定,如曝光一次扣50.00元、曝光二次扣100.00元,每季领取1000元。余额年终结清。
七、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区、街道、社区三级检察监督,如发现达不到保洁要求连续三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聘请其他人员。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既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甲方需继续清理河道,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甲方:乙方:
河道管护实施方案篇十八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绵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实施,整改完善,严格监管,保持稳定”的基本原则,加强河道管理,抓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提高我县河道安全行洪、安全渡汛的能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使河道砂石开采规范有序,无偷采、乱采行为。
整治的范围是:县境内涪江干流。第一期为古城境内。
(一)河道内采砂:砂石开采许可情况、采挖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有浑水入江、是否有偷洗沙金现象等。
(二)河道内乱堆乱放,对河道防洪安全以及堤防、桥梁、管线造成隐患的。
此次河道环境整治采取部门治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传政策、巡查、检查、处罚等办法,部门与乡镇通力合作。
(一)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政协副主席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水务局委派同志参加。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河道环境整治活动。
(二)明确整治工作责任。所涉及的水务、国土、环保、安监、交通、林业、公安等部门及所属乡镇要通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职,逐点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制度并全力抓好落实。
(三)建立河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县政府抽调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人员专门成立河道整治工作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乡镇要结合整治活动,迅速建立乡镇、村、社三级联管的河道环境整治新机制,建立河道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签定监管责任书,全面完善河道环境整治管理机制。
2月20日起,用15天时间对古城境内河道进行全面宣传、巡查、整治。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如电视、宣传车、宣传单及组织村社干部或群众会议,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联合执法,强行整治阶段对不按通知要求自行整改的违法采砂业主,由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取缔和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河道的巡查、检查,保持河道正常的采砂环境。
(四)检查验收阶段由县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河道整治的目标任务要求,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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