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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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时间:2023-12-11 15:47:07     小编:书香墨

回顾一段时间内的成长与收获,是我们不可或缺的一项任务。散文的写作需要情感的流露和对生活的独特感悟。在此,我想分享一些关于这个话题的调查结果和数据。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 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xx元以上(含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下(不含xx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 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 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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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二

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的获取、保管、领用、处置与转移的权责关系与管理流程,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受侵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本制度所称的流动资产,是指公司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外购的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备品备件等。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本制度所称的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成果、特许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等。

本制度所称的长期投资,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以及其他不准备一年内变现的投资。

本制度所称的资产处置,是指公司将其占有、使用的各类资产转让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综合部(以下简称“综合部”)应当指定有关人员为资产实物管理员,专门负责办理存货、固定资产的入库、领用、转移等登记工作,组织定期盘点,建立存货、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并定期与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核对存货、固定资产台账。

不得以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兼任资产实物管理员,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也不得以存货、固定资产的财务台账代替存货、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采购人员不得兼任验收人员或资产实物管理员。

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变动时,对于所管理的存货或固定资产应当按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

使用单位保管的存货、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需要进行资产损失核销时,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由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总公司履行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采购存货及固定资产时,应当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订立相应的采购合同。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各类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七条

综合部作为资产管理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二)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建立相应的资产价值台账与实物台账;

(四)负责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作用权类无形资产的管理;

(五)负责管理设施、泵站设施等资产的实物管理;

(六)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

(七)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

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对本单位领用的资产进行保管;

(二)负责建立本单位资产实物台账,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盘点工作;

(四)其他与资产实物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

审计部负责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对各资产实物管理责任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三)其他与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相关的工作。

第一节

流动资产管理原则

第十条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等流动资产的管理,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存货的管理,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节

存货的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十一条

综合部应当分别根据经常性采购项目、生产经营管理计划、销售计划等制定存货采购计划,并根据预算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编制存货的年度采购预算。

第十二条

公司采购实施责任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在外购存货时,应当建立长期的供货渠道和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保证货源稳定、质量从优、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第十三条

采购单位确定采购时点、采购批量时,应当考虑本单位需求、市场状况、行业特征、实际情况等因素,尽可能降低材料库存。

第十四条

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严格控制预算外或计划外采购。

第三节

存货的入库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十五条

综合部应当分别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入库存货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六条

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以下验收程序:

(二)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员及时办理退货或索赔;

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员发起《验收入库单》,详细填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发票号等,验收人员审核确认、综合部负责人同意后,由实物保管员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型号后,办理实物入库签收手续。

第十七条

综合部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存货,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行严格入库、出库审批制度。

第十八条

综合部应当对验收入库的存货建立《存货明细台账》,详细登记存货的资产编码、资产名称、类型、规格型号、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采购金额。

第四节

存货的领用与发出控制

第十九条

各使用单位领用存货时,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本单位预算,由经办人填写《领用(料)单》,单位负责人审核,报综合部负责人审批。超出本单位预算领用(料)限额的,应当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资产实物保管人员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领用(料)单》发出货物,并在《存货明细台账》中记录启用日期、使用状态、领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

第五节

存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

第二十一条

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应当于每年年末定期组织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及各资产实物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存货实地盘点。

第二十二条

进行存货定期盘点时,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当编制存货盘点表,分析存货盘盈、盘亏结果及原因,资产价值管理员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按照公司规定应当报送董事会批准的,由综合部报董事会审批。

第一节

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总公司下达的专项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项下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总公司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公司项下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二十六条

公司相关单位根据科研、生产及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每年年底编制本单位下年度所需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综合部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履行报批程序。其中科研性设备、生产性技术装备、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的购置计划,需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参考价格等明细情况。

第二十七条

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公司指定的采购单位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和《招标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进行采购;预算外的固定资产购置,还应当由使用单位提出专项申请,按公司预算管理办法调整预算后再行采购。

第三节

固定资产入库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占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筑物等不动产,经取得所有权证书或自建房屋于竣工结算后,应即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综合部应当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建卡列管,之后交公司财务部建卡及入账。

第二十九条

外购动产类固定资产入库前的验收,按照存货验收入库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台账》,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的资产编码、资产名称、类型、规格型号、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采购金额。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办理完入库手续后,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在固定资产标签上填写资产编码,并将标签粘贴在已入库固定资产的醒目位置,以作为标记,方便以后核对。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员在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应当将发票原件交至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节

固定资产领用、变更及退回

第三十三条

各使用单位领用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生产设备及科研仪器等固定资产时,应当由使用人或经办人根据年度预算,填写《领用(料)单》,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报综合部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领用(料)单》发出货物,并在《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中记录启用日期、使用状态、领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

第三十五条

各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精心维护与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改装或擅自转借、出售。发现有毁损、遗失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资产实物管理员报告。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在公司不同单位之间相互转移时,应由转出单位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批,转交转入单位负责人同意、接收人审核确认,并抄送公司综合部,以调整《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中的记录。

第五节

固定资产的盘点、维护和保养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按照本制度存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综合部应当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维修。

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由使用单位提出《固定资产请修单》,综合部经办人根据年度预算审核确认后,提交经综合部负责人核准后办理。

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需要发包给外部专业厂商维护时,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综合部对依法以公司名义取得的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的状况及其变更进行监管。

综合部负责建立《特许经营权台账》与《土地使用权台账》,对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制定投资管理办法,规范长期股权投资行为、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果。

第四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实行统一决策、分级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集中决策,各单位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履行对外投资职能。

第四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必须严格遵照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风险评估、决策立项、资产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笼、投资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对外股权投资涉及到实物资产转移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履行好相关报批手续。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的,不得对外开展股权投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实行跟踪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和分析评价工作,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价值测试和分析,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进度、经营状况、收益实现等情况,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或处置建议。

第四十五条

公司在发生产权转让及其他影响国有权益等行为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第四十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进行资产评估后,由财务部负责选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合同由综合部代表公司与中介机构签订。

第四十七条

公司综合部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应当向公司总经理进行报告。

第四十八条

公司的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原则进行,严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四十九条

公司项下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一)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

(二)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三)各类机器、设备、仪器;

(四)机动车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

(五)报废与核销资产;

(六)存货;

(七)债权资产;

(八)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九)其它依法可以转让的实物和无形资产。

上述资产不包括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对外销售的产品。

第五十条

公司经批准进行资产对外转让的,根据转让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拍卖、竞投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需采用协议转让等其他处置方式的,必须按程序报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五十一条

资产处置程序

(一)申报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由资产使用单位经办人发起《资产处置审批单》,提出资产处置申报意见和资产处置方案,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资产实物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二)资产评估。

对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在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后,由总公司财务部选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作为确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董事会决策与审批。

公司财务部收到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董事会同意后,由总经理会签、董事长审批。

(四)结算交易资金。

综合部应严格按照公司审批确定的处置方案进行资产处置,确定受让方后应组织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资金结算和资产移交工作。

第五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综合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按照公司相关责任追究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因对实物资产管理不善,导致价值受损或实物遗失的;

(二)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相关资产的;

(四)与对方当事人串通,低价转让或高价受让相关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

(五)隐瞒或截留处置资产和处置收入;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授权综合部负责解释。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含20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什项设备)。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账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两年以下,非出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定)应以用度科目列账,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固定资产按以别,由各公司指定部分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分会同使用部分自行制定。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务部分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公务部分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分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负责管理,

第五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分管理,并会同会计部分依其种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样签。

第六条移交。

职员调动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划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增减讲演。

会计部分应于次月十五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减表(附件表3—1)一式三联送管理部分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第一联管理部分自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分,第三联送使用部分保存,采用电脑处理的部分以电脑报表代替。

第八条清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分应会同会计部分每年清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种别至少抽点十项,清点后应填盘存单(附件表3—2)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两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分,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分对于盘盈和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划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划定办理。

第十条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分)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附件表3—3)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分签章后,送会计部分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分转记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分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分保存。会计部分一般每月与管理部分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出罅漏事项立刻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损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价者,得由管理部分会同会计部分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分同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于企业财务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划定办理保险。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分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附件表3—4)一式三联会同管理部分签章后,送移入部分签认(假如管理部分不同,要加印一联,会同移入管理部分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分(假如管理部分不同,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分,转让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送移入部分,第四联送移出部分。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分自存,第二联托运部分转送会计部分暂存凭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以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日转送托运部分的会计部分,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分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以后入厂,经点收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分的会计部分与第三联核对。

固定资产因故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划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分或管理部分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分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越日转送会计部分,第四、五、六联承运商运送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作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分验收后转交会计部分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杂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分。

第十条出租名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分应先会同会诸部分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办理,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分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房钱、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条流程的划定办理。

第十七条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已报废者,应由使用部分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附件表3—5)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分及会计部分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管理部分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分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典质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需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分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分或使用部分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划定办理。

第十八条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分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以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收拾整顿,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附件表3—6),拟定处理意见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划定办理:

计部分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分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物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入厂时间及过磅记实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分,第四联交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地翌日转会计部分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分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送使用部分保存。

第十九条典质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经提供典质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分应事前备函写典质编号及资产名称、数目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典质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第二条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分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半日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划定外,仍应按本条划定处理),第一联送管理部分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片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归使用部分自存。

(二)移转时应通知管理部分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应比照第十五条的划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分会同使用部分自行制定。

(五)每年必需全面清点一次,其闲置部门应比照第十八条的划定处理。

(六)各公司必需自订管理对象的尺度(如寒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门比照第十七条的划定处理,减损单应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全部经过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账。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门。

(三)本项资产列为人个保管时应依个人分别(共同使用者以部分设立,经理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分(仓库),一份保存入各科保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该科保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者领料单须经总经理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经理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分,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外管理。

第二十二条事务性杂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过物料账处理,于验收以后直接以设备或用度列账。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加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总管理部分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分收拾整顿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分转送管理部分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分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作的自订项目及保有的期限,超过保有期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的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明确资产责任,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设资产管理员一名(可兼任),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

第三条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并定期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五条公司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界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20xx元,但主管部门指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殊物资。

二、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20xx元及以下,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形态的物品;

2、低值家具类、技术图书资料、工艺装饰品、办公用品(主要指优盘、计算器等)、娱乐用品等。

三、物料用品。

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保持原有形态、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的物品为物料用品,主要包括:印刷品、清洁用品、日用品、文具、办公耗材等。

二、楼宇竣工后资产产权发生转移的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园区公建配套设施。

(1)负责制定、修订各类资产管理制度和细则,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2)负责资产购置、验收、调拨、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的审核及处理;

(4)负责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

(5)负责公司员工岗位变动的资产交接监督及资产变更登记工作。

二、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2)固定资产减损、租借时提供相关折旧价值数据;

(3)员工岗位变动时,确保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已办理移交手续;

(4)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

三、资产购置部门主要职责。

(1)公司的资产由执行采购职能的部门负责购置;

(2)在资产购置审批表(格式见附表二)上加具相关意见;

(3)凡正在使用的资产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更换,由资产购置部门联系原供货商处理相关事宜。

四、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2)每项资产落实使用人,部门内公共使用资产的使用人为该部门资产管理员;

(3)妥善保管新购资产的相关资料,以备日后保修、维修;

(6)每季度对本部门资产进行自查(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并于该季度末月的25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自查盘点表(格式见附表三)原件及电子版交公司资产管理员,复印件自留存档。

第八条各部门对资产要严格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台账,按要求粘贴资产实物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资产明细账、公司、部门资产管理台账三者同时建账,每季度定期核对,对不遵守规定的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

第九条资产申购流程。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流程。

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资产管理部门加具资产现状意见,交由资产购置部门进行询价议价(招标)。完成询价议价(招标)后附上相关资料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资产购置部门依据批示购买。

二、低值易耗品及物料用品的申购流程。

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确认后,交由资产购置部门购买。

三、共享物资统一由资产购置部门集中采购。

四、对单次购置能够实现的资产,申购不得化整为零购置。

一、资产购置后,由资产购置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门根据资产材料提供资产编码。公司资产管理员据此办理资产直拨手续。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编码粘贴资产实物卡后登记资产管理台账,并办理领用手续。

三、对于由在建工程或开发成本转入的新增资产,要完善资产直拨和验收手续。

一、每半年各部门应配合公司资产盘点小组进行全面盘点(特殊情况需临时盘点除外)。盘点小组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固定资产盘点必须根据公司资产台账和财务资产明细账、资产实物卡对实物逐一进行清点,低值易耗品盘点实行部门台账与实物对照抽查。盘点结果应是账、物、卡三者统一,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若有出入,交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一周内查清原因。

三、盘点结束后,形成资产盘点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批示及时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二条资产调配。

一、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各部门资产使用现状,经与部门协调,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同意后,将公司资产进行合理调配。调配同时开具资产调拨单(格式见附表四),资产调配双方据此及时更新资产台账,财务部门要更新财务资产明细账。

二、部门之间的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对各类资产进行合理调配。

三、各部门的闲置资产必须及。

时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不得把公司资产作为后备库存。(资产移交表见附表五)。

四、因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部门合并、拆分或名称变更的,新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并提交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

一、属自然损耗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废审批表》(见附表六),专业技术部门给予检测意见,财务部门给予折旧意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按公司制度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经审批后的报废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再由资产购置部门负责多方询价后实施外卖处理,同时办理资产销账手续。报废资产处置前,如有遗失,则视同丢失同类资产论处,须追究资产原属使用部门责任。

第十四条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

一、资产管理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公司各部门如有资产被盗,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同时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通报被盗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延时报告者,一经查实,将按被盗资产购入时单价三倍进行处罚。

二、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必须填写《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审批表》(见附表七)。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相关责任人除按资产净值的1—3倍赔偿外,还将进行失职问责处理。

三、属自然或其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等,其损失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公共办公区域资产的管理,原则上以存放地点靠近、使用率孰高划归到部门管理(资产调入时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指定接收部门的除外),每件资产明确到部门、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搬迁、长期借用其他部门资产,因工作需要调拨的,须办理资产调拨手续。若违规者,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七条公司须加强现场售楼部(包括样板房、示范单位)、外展场所以及安全性较差的办公场所(现场办公点等)的资产管理,相关部门须协调现场物业或建筑公司确保资产的安全。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必须坚持每日检查资产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八条售楼部样板房、示范单位不能二次使用的资产,由营销部门列出资产明细并提出随楼拍卖或附送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示后,由营销部门负责实施拍卖或附送工作,拍卖或附送资产的资料报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资产销账手续。

第十九条物业系统公司须建立物料用品台账。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2、《资产购置审批表》。

3、《部门资产自查盘点表》。

4、《资产调拨单》。

5、《资产移交表》。

6、《资产报废审批表》。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六

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本组织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其职责为:

(一)组织实施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和决议;。

(三)规范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四)定期组织清产核资;。

(五)向本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重要资产的处置和重大项目的投资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台账和资产收益台账、财务管理、审计监督、收益分配、资产管理、经营报告等各项制度,并按照民主管理原则,实行政务和村(队)务公开,接受本组织成员监督。

第九条对农村集体资产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如有缺损应当查明原因,需要报损核销的,村、队集体资产经过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镇级集体资产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财会人员应取得会计任职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主决定集体资产的经营方式,包括: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

(二)承包经营;。

(三)租赁经营;。

(四)联营或股份合作经营;。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经营方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科学合理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集体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的,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决策的原则,通过规定程序确定经营者和签订经营合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者之间签订经营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村、队集体资产承包或租赁事项应当由村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该经营合同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镇级集体资产应当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的,必须明确经营责任、经营目标,逐步建立经营预决算制度,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章产权界定。

第十四条对农村集体企业产权主体不明确的,必须进行产权界定,清晰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明晰产权归属。

第十五条产权界定的企业应当向本企业的主管单位提出申请进行产权界定,产权界定的操作程序为:

(一)村、队集体企业经同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向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其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复;镇级集体企业直接由该企业向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复。

(二)企业按照批复的要求,接受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确定的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司法查证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村、队集体资产的审计结果先经同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然后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镇级集体企业审计结果直接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

(四)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结果应当向区国资委备案,并由区国资委发函给区工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企业改制(产权转让)。

第十六条农村集体企业改制(产权转让)应当按照金集资办[]31号文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村、队集体企业改制(产权转让)方案经同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并向区国资委备案。

镇级集体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的方案,经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报镇人民政府批准,然后将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的批复及有关资料一并上报区国资委审核,经审核(改制、产权转让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后出具同意改制(产权转让)的通知,办理产权交易等手续。

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转让,如产权主体不明确的,必须进行产权界定,产权主体不明确的不得予以转让。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资产改制(产权转让),由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有关情况应向本级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公示。

村、队集体资产评估结果经同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

镇级集体资产评估结果由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核准。

第十八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出让价格,以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出让价格不低于核准或备案的评估价格,产权转让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场交易。

第十九条农村集体资产改制(产权转让)的方式有:拍卖、招标、协议转让。

其中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的单项产权转让,必须事先将转让方案报区国资委备案,转让原则上采用竞价拍卖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转让收入,按有关规定管理。涉及整体产权转让的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安置转让企业职工和偿还债务,其余用于发展再生产和集体经济组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益福利事业。

第二十一条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结束后,出让方或受让方应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和产权交易合同等在3个月内到区工商、房地、税务等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等相关手续。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规定,采取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方式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利用职权非法确定承包人、压价发包或者低价出租、出售农村集体资产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农村集体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查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七

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机房网管负责本机房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微机中心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

3、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7、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8、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目的完善公司管理流程,加强公司资产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第二章范围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

第一章目的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第二......

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1目的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效率,充分发挥......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九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十

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保安队伍、加强所辖区域的保安管理。

3.1部门经理保安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3.2保安主管负责保安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建议和培训。

3.3保安班长负责保安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来访人员的'管理。

4.1.1任何来访人员进入小区(大厦)、须在来访登记处进行登记。

4.1.2来访人员必须服从小区(大厦)管理人员的合理管理、不得无理取闹、发生争执由管理处协调解决。

4.1.3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小区(大厦)。

4.1.4执行公务的部队、公安、政府公务员等人员、因公进入小区(大厦)、也应出示证件并登记入册。

4.1.5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来意之前、不得进入小区(大厦)。

4.1.6来访人员进入小区(大厦)内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

4.1.7小区(大厦)内所有设施、游乐场地等、只为住户开放、来访人员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使用。

4.1.8所有推销、收破烂等闲杂人员、未经管理处允许、不得进入小区(大厦)。

4.1.9外来参观人员如事先未与小区管理处取得联系、应请其办妥手续后再进入小区(大厦)。

4.2进场施工人员的管理。

4.2.1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大厦)。

4.2.2保安员在检查《临时出入证》时、应核对相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及管理处公章。

4.2.3若出入证丢失、施工人员应到管理处补办证件后方可通行。

4.3内部员工管理。

4.3.1内部员工应自觉服从保安人员的治安管理、主动提供配合。

4.3.2内部员工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专用电梯。

4.3.3内部员工离开辖区时、如有必要、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4.3.4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各自工作岗位范围有权指出员工各种违章违纪现象。

4.4要害部门(位)的管理。

4.4.1凡能影响全面安全的部门(位)均为要害部门(位)、包括: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中心、财务部、文件资料室和总经理室等、要害部门(位)要有明显标识。

4.4.2其它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要害部门(位)、需经值班人员批准方可进入。

4.4.3凡在要害部门(位)工作的人员要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岗位技术、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4.4一切要害部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4.4.5消防设施、器材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保持完好、严禁移动或挪作它用。

4.4.6机械设备、线路管道、仪表、阀门、开关等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4.4.7主管需定期对要害部门(位)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5对拾遗物品的管理。

4.5.1员工在小区(大厦)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必须及时交到管理处。

4.5.2管理处当值人员在接到物品时、必须将所捡物品进行详细记录。

4.5.3所拾物品均由质检员负责保管并张贴拾遗物品启示通知顾客。

4.5.4贵重物品保留一年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上报公司另行处理、一般物品保留三个月无人认领时、由部门经理做出处理决定并报公司备案。

4.5.5顾客认领失物时、须说明失物的内容、失物地点和出示其他有效证明后方可签字认领。

4.6控制中心的管理。

4.6.1控制中心是整个大厦的控制枢纽、负责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处理、及时调度、安排有关人员执行。

4.6.2控制中心人员必须熟悉大厦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特长、熟悉大厦基本结构、设备、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围。

4.6.3了解各类人员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动去向。

4.6.4通过各类通讯设施、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有关事宜及与公司的工作联系。

4.6.5受理顾客投诉、及时调配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4.6.6密切监视、熟练操作消防控制主机、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4.6.7检查消防控制主机回路、分区、隔离点、故障状态及原因、检查消防联动柜监控性能及信号灯状况。

4.6.8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大厦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4.6.9做好大厦公用房、设备房钥匙的管理。

4.6.10指挥处理任何紧急情况、下达作战方案、必要时通知有关领导或向社会机构求援、并做好详细记录。

4.6.11协调好保安、保洁管理工作。

4.6.12每天7:00收听新闻及天气预报、8:00~22:00按规定音量播放背景音乐、检查控制中心各设备是否处与正常位置。

4.6.13做好交接班记录。

4.6.14顾客装修或专业技术人员需暂时隔离某报警点时、应积极配合、及时恢复并做好记录。

4.6.15严格遵守设备保养计划。

4.7对停车场的管理。

4.7.1小区(大厦)内停车场属于私家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4.7.2顾客可根据需要向管理处申请租用车位。

4.7.3顾客申请经管理处经理审批后、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

4.7.4停车场保安凭管理处签发的《车辆出入证》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出入证》上须有车主及其车辆的相片、姓名及车牌号码、车位号码、车主房间号码等资料、若资料有所变动、应及时知会管理处重新办理。

4.7.5经同意进入小区(大厦)停车场的外来车辆、须服从车场保安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扰乱车场秩序、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保安员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处理。

4.7.6外来车辆停放时间超过半小时应按收费标准收费。

4.7.7出租车接送顾客进入后应马上离开如需等候、应停靠在指定位置、司机不得下车离开停车场或在小区范围内走动。

4.7.8进入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必需经车场保安员进行车辆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4.7.9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保安员应立即保护现场、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须请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4.7.10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应清理周围环境、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

4.7.11车场内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车场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并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

4.7.12车场内严禁试刹车、驾驶练习。

4.7.13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车主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4.7.14因保安员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追究保安员责任、情况严重时将追究刑事责任。

4.7.15违章处理方法采用警告、锁车、罚款等形式。

4.8对参观游览客人的管理。

4.8.1进入小区(大厦)的参观游览客人应衣冠整齐、注重礼仪、爱护小区(大厦)环境。

4.8.2参观时应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按指定路线行走。

4.8.3参观游览客人不得在小区(大厦)内高声喧哗、不得成群结队、堵塞交通。

4.8.4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9突发事件的管理。

4.9.1保安当值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当值主管及其他同事联系。4.9.2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由当值主管组织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

4.9.3保安员对刑事犯罪现场进行保护、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将可疑人物交公安部门处理。

4.9.4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4.9.5如纠纷是由顾客与我方意见不和而产生、我方当事人应礼貌地进行解说并等待上级领导到场处理。

4.9.6保安员因队友处理纠纷事件到场协助、首先应了解事情的原因、发生经过、当事人的身份及申诉的理由、再行协助处理。

4.9.7当值主管到场后应了解情况、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对纠纷双方进行劝解、以缓和事态、如事态不得以解决、应将纠纷双方请到管理处、以将事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9.8部门经理对纠纷双方进行处理、调解、如若不能得以解决、将当事人双方交有关部门处理。

4.9.9如若出现伤亡现象、部门经理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并将伤者送到医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4.10.1由顾客到管理处办理物资搬运申请手续、管理处当值人员需详细填写搬运物资名称及搬运顾客资料、若非顾客本人办理、须有顾客在《物资搬运放行条》上的签名或委托书、当值人员除查验申办人的身份证外、还需与顾客本人联系确认。

4.10.2由质检员核对、追收尚未交缴的各项费用、并签字认可。

4.10.3由保安员随申请人到现场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保安员登记搬运车辆车牌号、司机证号、身份证号、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4.11夜间查岗的管理。

4.11.1夜间查岗工作是保安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检查高管理处的保安员夜间工作状况、保证夜间的保安工作质量。

4.11.2夜间查岗按照计划制定和人员配置情况分为“a级检查”、“b级检查”和“c级检查”三种、a、b级检查事先必须制定年度检查计划、为保证查岗情况的真实性、须对制定的检查计划设立相应的保密范围。

a.“a级检查”系全公司范围内的检查、计划由品质管理部运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报管理者代表审批、由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及品质管理部、由品质管理部于计划实施前段时间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管理者代表监督执行、“a级检查”必须保证每年至少六次。

b.“b级检查”是以各部门为单位的内部检查、计划由各部门经理于每年12月出31日前制定完成、报品质管理部审批、由主管级以上人员担任查岗人员、计划保密范围至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品质管理部及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于计划调节24小时内通知查岗人员、由品质管理部监督执行。“b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c.“c级检查”系无计划不定时的临时性突击检查、通常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由品质管理部或各部门经理临时决定检查范围、查岗人员和查岗时间的组织安排。

4.11.3若检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人员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改变时、由原计划编制部门负责调度、安排。

4.11.4夜间查岗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保安员夜间工作状况。

b.通信设备使用情况。

c.保安员准备配戴情况。

d.交接班记录。

4.11.5查岗人员须据实填写《夜间查岗情况登记表》、并由接受检查的当值人员签字确认、查岗人员需将填好的表格于检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还发表部门(人)。

4.11.6检查结果的处理。

a.品质管理部须对a级检查的结果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通报、并负责监督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

b.各部门经理须对b级检查的结果进行部门内部通报、并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于检查后一周内提交品质管理部备案、品质管理部根据b级检查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全公司通报。

c.由品质管理部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a级检查、由部门经理组织的c级检查结果处理方式同b级检查。

由管理者代表对保安工作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保安岗位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十一

规范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提供服务的质量能满足业主的要求。

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处属下人员服务质量的内部检查。

1、管理处各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各项工作的日检。

2、各区域主管负责分管工作的旬检。

3、管理处主任负责组织管理处每月工作的月检。

1、日常管理。

(1)管理处每日按要求对责任区至少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a、公用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功能;。

b、辖区内各装修施工队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c、有无私占用、使用公共场地现象;。

d、辖区及楼宇内环境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e、园区绿化植物完好情况。

小区主任根据栋数、人员配置及工作侧重点情况合理分工巡楼任务、(包括主任、管理员、机电、收款员、保安队长)。管理员每日将巡检结果记录在日巡楼记录表、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内。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管理员应及时向管理处主任反映,由相关部门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2)、工程机电维护。

机电人员每日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和记录,工程机电主管对其进行检查后签名,对记录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进行处理。

(3)、保安。

保安队长每日对保安员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如实记录在《保安一日工作记录表》内。对发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旬检。

各区域主任、机电组长、保安队长每旬分别对各范围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对应记录表上作出相应的小结和评价。

(1)、管理处主任会同机电主管每月最后一周周末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房进行检评,以设备的保养完好及设备和房屋的清洁为主要评比内容,并进行设备的运行、保养、维修等考评记录。

(2)、管理处主任会同保安大队根据《保安员考核规程》对保安队进行月检,并在《保安工作月检表》上作出相应记录、评价。

(3)、管理处主任会同质管部每月底对管理员的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并进行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4、对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务过程由检查人员按标准要求重新验证并做记录。

5、记录的归档和保存。

(1)、日检旬检记录由管理处各岗位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1年。

(2)、月检记录由部门主管负责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3年。

1、《日巡楼记录表》。

2、《小区卫生情况检查表》。

3、《小区绿化情况检查表》。

4、《设备运行记录表》。

5、《设备保养记录表》。

6、《设备维修记录表》。

7、《一日工作记录表》。

8、《保安工作月检表》。

9、管理人员考核评比记录。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物业管理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物业公司及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收费标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收费制度适用于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三个服务中心。即康乐里管理服务中心,西交民巷服务中心,办公楼服务中心。

第三条 公司及三个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质量差的现象出现。

第四条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特约服务的,其特约服务费用应有产权人、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或服务中心协商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第五条 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应按季或年度计收,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各管理服务中心要有稳定的物业管理收费员,收费员要熟练掌握所收费用标准、收费程序,按时催缴各项应收费用,按时上缴所收到管理费。

第七条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各服务中心对收到的每项费用应开具收据,并有业主签字确认。每日编制收入汇总表,上缴公司财务部;对不能如期交纳管理费、服务费的业主,各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收费员,应采用下发催款通知书、电话与业主沟通等方式及时催收应收款项。

第八条 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保洁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金。

第九条 办公楼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标准和服务内容,严格按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条 公司及办公楼服务中心从即日起,按本收费管理制度执行。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十三

1、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经理抓好全面工作。

2、主要抓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的制订和落实工作。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5、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理工作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6、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7、经济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加强公司办公管理,规范办公行为,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办公纪律。

(二)外出办事,须经部门经理、主任或负责人同意;。

(七)谢绝所有上门推销人员;。

(八)参加会议时,与会人员须提前到会,做到精神饱满,准备充分。会议时间内不得无故早退,应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以免影响会议秩序。

第二条仪容仪表。

(一)工作时间统一着工装,并保持衣服干净、整洁,左胸适当位置佩戴公司工牌;暂时无工装者,必须着与工作环境或公司工装要求相符的装束。

(二)在办公室要保持衬衣领口与袖口洁净,不挽袖子并扣好袖口;在作业现场可挽袖子工作。

(三)仪表仪容整洁,保持精神饱满。不做奇异发型发色,男性不蓄长发,两边不超过耳朵,后面不超过衣领;女性头发干净整齐,过肩必须束起,不着艳丽头饰。

(四)工作时间在办公区禁止佩戴有色眼镜及夸张、奇异首饰。

(五)手指甲整齐,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女性口红颜色不宜过深过艳。

(六)办公时间男士着皮鞋,并应将衬衣下摆系在西裤内;女士的皮鞋穿着要求为“前不露趾,后不露跟”,衬衣下摆应放在西裤或西裙外。办公时间均不得穿拖鞋、凉鞋、运动鞋等。

(七)领带的下端在皮带之下1-1.5公分。领带夹只起固定作用不起装饰作用,佩带位置在衬衣从下往上数第4个钮扣处。

(八)着工装在外行走时不要钩肩搭背、不并排走或边走边吸烟、吃食物。

第三条环境与卫生规范。

(一)办公区域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文明行为。

(二)办公区域不得大声谈笑、喧哗。

(三)办公区域除了定置摆放的文件柜、桌椅等外,不能随意摆放其他文件柜或物品,不乱贴乱挂。

(四)文件柜内物品须排放整齐有序,文件(夹)要标识清楚,柜顶、旁不堆放其他杂物;不能占用公用区域随意堆放。

(五)办公桌面要保持整齐干净,除了摆放显示器、电话机、文件盘、笔筒等常用的办公用品外,其他非办公物品及文件一律放在抽屉里。

(六)下班时,须要收好文件,锁好抽屉柜子,将桌面收拾干净、桌椅摆放整齐。

(七)电话铃响三声须及时接听,桌面电话铃声音量须调至中低档,避免电话铃声干扰他人工作。

第四条安全与节流。

(一)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3、禁止随意使用其它部门电脑,外来访客不经领导允许禁止使用公司电脑;。

4、保管好企业文件,个人现金、证件等随身携带,贵重物品一律不要存放办公区;。

5、员工统一由正门出入;。

6、与公司业务无关人员不得在办公区域逗留;。

7、节假、公休日需到公司处理业务的员工,要负责办公区的文件、财物安全;。

8、严禁泄漏公司商业机密,重要文件或资料要专人保管,涉及到机密的文稿要及时销毁;。

9、离开办公区或下班时务必检查并关好自己及部门负责范围的门、窗。

(二)节流控制。

1、日常用水:。

(3)员工须注意节约用水,使用自来水洗漱时应合理控制水量。

2、办公用电:。

(1)办公区域和会议室在使用灯光照明时要遵循“人走灯灭”的原则;。

(3)员工个人在离开办公室超过1小时的情况下,必须关闭个人办公电脑电源;。

(4)离开办公区或下班时务必关闭电脑、空调及其他设备电源。

3、其他方面:。

(1)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4)文明使用洗手间,不得乱写乱画,保持清洁,并养成随手关闭电灯和水龙头的好习惯。

第五条工卡管理。

(一)行政综合部对全公司的工卡进行统一制作、管理。工卡的实际分配由行政综合部负责。

(二)工卡编号实行分类编号,共分为管理系列、维修系列、护管系列和实习系列四大类。

(三)新员工入职后,由所在部门。

到行政综合部领取实习工卡,转正后还在原部门就职的,在行政综合部换领该部门的正式工卡。

(四)员工岗位调动(包括本部门各系列内部的岗位变动)须在行政办公用品类管理规定综合部用旧工卡换取新工卡。

(五)员工工卡遗失、污损等原因,需要重新补办的,由所在部门报行政综合部办理补做,但必须收取使用人工卡制作工本费(具体金额视市场行情而定),并开具收据,费用交与公司财务。

(六)工卡是员工在公司的工作证明,不做他用,每位员工须按规定佩带工卡,并有责任对工卡进行妥善保管。

(七)任何员工不得将工卡借与其他人使用。

(八)员工离职,须把工卡交还所在部门。

第六条钥匙管理。

(一)各中心的钥匙要指定专人保管。

(二)公司本部除个人抽屉钥匙及各部门资料柜钥匙外,均由行政综合部留存备用钥匙。

(三)办公钥匙须按工作职责的需要发放,各部门须建立和保管好《钥匙领用登记表》,领用和归还必须如实登记,如有遗失,即刻告之行政综合部。

第七条办公用品、设施设备的管理。

(一)办公用品的采购按《物资申购流程》办理,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摄象机等类纳入固定资产。

(二)空调的使用管理。

1、使用空调时,须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应按要求及时关机、断电;。

4、假期、双休日在办公室办公、学习时,不得随意开启空调;。

6、行政综合部要组织相关人员经常对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修理。

(三)复印机、速印机的使用管理:。

2、使用机器时,须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使用完毕,应按要求及时关机、断电;。

3、遇有故障时,切勿盲目操作,及时通知行政综合部排除故障,遇有重大故障,行政综合部应及时联系维修商前来修理。

4、其他单位的复印机应设专人管理,并签订维保商。

(四)电脑及周边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

1、电脑的维修原则上由网络信息组负责;。

(五)任何仪器、设施、设备,非专业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拆装、维修,一经发现后果自负并严肃处理。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十五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以及2吨位以上的货车,严禁进入小区。

2、非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小区时,门卫应严格检查其证件,问清进入原因,符合条件的方可放行,并作好登记。出小区时,应对其进行检查,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3、管理人员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号、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要及时纠正。

4、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责任心。对出入本小区的可疑车辆要进行盘查,防止车辆的丢失、损坏。对损坏小区路面和公共设施的车辆要令其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对冲闯大门的要记下车牌号码,记清去向,及时报告上级。

5、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规定和收费标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为加强对出入、停放本小区车辆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对出入、停放本小区的车辆作如下规定: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小区。2吨以上的卡车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除外。

2、本小区有车辆的住户,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通行ic卡,凭ic卡通行大门,及在小区停放,按规定收取ic卡工本费、停车费。

3、本小区住户车辆进入小区后,有车库的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无车库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4、非本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讲明进入原因,符合进入条件的领取临时通行ic卡,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小区,严禁冲闯大门。出小区时收回ic卡,并按停车时间收取停车费。遗失、损坏ic卡,照价赔偿(每卡30元)。

5、进入本小区的货车,卸完货物后应及时离开小区,因故不能离开的,应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

6、进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7、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8、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小区有关规定办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按物价部门的核价或批文收取(略)

1、举止文明,姿态端正;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解释用户提出的各种

9页第问题,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熟练掌握收费系统的操作。

3、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尤其对临时出入本小区的车辆要严格进行对比检查,收回ic卡后方可放行。若ic卡丢失,值班人员要照价赔偿;如遇车辆丢失,根据电脑资料要追究当班值班人员的责任。

4、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票额开具发票,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严格控制出口人工抬闸,违者从严处理。

5、爱护设备,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各种设置、删除资料和进行非法操作,严禁私自在电脑上安装各种软件,不得进行玩游戏、打字等其他操作,违者从严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6、如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上级,维持好车辆出入秩序,认真做好登记,防止ic卡丢失。对此期间所收回的未付款ic卡应分类保管,交收费管理员处理。

7、认真交接班,如实做好各项登记。

8、维持收费岗亭良好秩序,保持收费岗亭及出入车道的卫生整洁。

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车辆免费登记表》签名,以备财务部查核。

2、军警车辆除执行公务时免费外,其他一律不得免费。

3、如遇特殊情况需免费的,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免费,并做好相关登记。

1、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按照《收费人员交接班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

2、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发票号码、收费金额、时租卡数量、设备运行状况等,交班后发现错误,由接班人负责。

1、每周五为收费管理员收取停车费时间。

2、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核算收费员收费情况。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十六

1、库保管人员应熟悉其所管物资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识、规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2、及时、准确的做好记帐工作,如实反映物资的库存及发放情况。

3、经常保持仓库环境的整洁文明、各种物资存放整齐。

1、所有物资进库前由采购经办人填写一式四联收料单,收料单的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仓管人员或申购人对进库的物资必须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3、凡尚未取得发票而先进库的物资,仓管人员或申购人必须核对收料单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实收物资及送货单是否相符。

4、已取得发票的物资,还必须对发票上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对。

5、收料单一式三联,仓管人员验收后,其中:

1)第一联仓库留存,作收货的记帐依据;

2)第二联送财务部随同发票报销;

3)第三联领料人自存

1、仓库各种物资的存放,应适应各种物资存放的条件进行分类、定位。

2、仓管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物资存放的情况,发现物资有变质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3、各种物资应做到帐实相符,并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1)、盘点中发现有盘盈、盘亏及变质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财务部;

2)、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3)、盘点报告在每月3日前报财务部汇总。

4、主管部门应对一些主要的物资定出最低库存量。仓管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其库存情况,凡有物资接近其最低库存量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5、各仓库应分品种、规格设帐登记各种物资的收、发、存情况,并定期进行帐实核定。

6、每月29日前,各部门、小区管理处应向综合事物部提交次月增加物资清单,以便购买。

7、凡属代保管的物资(含暂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办理进库手续,仓管人员应另设帐登记、保管。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十七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电气负责人或值班负责人命令执行。

2、电气倒闸操作必须由熟悉现场设备,熟悉运行方式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有权担任电气倒闸操作和有权担任监护的人员名单,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书面在现场公布。

3、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担任操作,有监护权的人员担任监护,在进行操作的全过程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4、倒闸操作票必须填用倒闸操作票,操作票必须票面整洁,任务明确,书写工整,并使用统一调度术语。

5、在进行倒闸操作时,严格按照基本步骤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的基本步骤为:

(1)受令、审令;

(2)填票、审票;

(3)操作准备;

(4)模拟演习;

(5)执行操作;

(6)复查;

(7)汇报记录。

6、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所谓“一个操作任务”具体含义如下:

(1)将一种电气运行方式改变为另一种运行方式。

(2)将一台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运行、备用、检修)改变以另一种状态。

(3)同一母线上的电气设备,一次倒换到另一母线。

(4)属于同一主设备的所有辅助设备与主设备同时停送电的操作。如一台主变和所供电的全部出线间隔设备,由一种状态改变为另一种状态。

(5)操作票由当班执行操作的人员填写,填票人按照调度命令,弄清操作目的,运行方式,设备状态后,再填写操作票。填票人和审票人应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

自设安全措施的装、拆、要填写操作票。

7、下列情况可以不用操作票操作:

(1)事故处理。

(2)单一操作,仅拉、合一台开关;拉、合一组刀闸;投、退一块压板。

(3)拉开全厂(站)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4)为了解救触电人或为了避免即将发生的人员触电事故。

(5)压负荷。

8、操作票保存一年。

9、评价与考核。

每值应对上一值已执行的操作票进行评价。班长和电气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评价。

操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按规定应填写操作票而未填用者(称无票操作)。

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主设备、开关、刀闸等编号,以及拉、合、投、退等重要词句写错者。

操作任务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具体,人员不符合规程的要求,应经审查签名的手续不完全。

执行不认真,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涂改超过三处,致使票面模糊不清者。

已执行的操作票遗失者。

10、操作票合格率计算办法:

操作票月合格率=(当月使用票数-不合格票数)/当月使用票数×100%。

物业公司高压工作票制度

1、一切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均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使用工作票,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除事故检修外,严禁不使用工作票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2、工作票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

3、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 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证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接受两张工作票,只有完成了一张工作票的任务之后,并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方可接受另一份工作票。

4、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已执行的工作票,一份存配变站备查,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带回保存。

5、配变站,一张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但安全措施一次做完的下列情况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连接于同一母线上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停送电者(但需在各备注栏内办理工作转移手续)。

一台主变压器停电检修时,其保侧开关也配合检修,且同时停送电者。

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时,所有不同地点不同类型的工作。

一个配电装置虽未全部停电,但只有个别引入线带电,并对带电部分采取了可靠的隔离安全措施者。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6、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第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一个工作地段。

但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填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或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1)一条线路或同杆架设且同时停、送电几条线路。

(2)与停电检修线路交叉,邻近的另几回线路,同时停送电者。

一个工作班在同一天内对同一电压等级,在不同的几条线路上的多处配电变压器上进行同一类工作,配电线路无需停电。

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但开工前应与调度联系,工作结束后应通知调度。

几个工作班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分组负责人应持有工作总负责人签发的工作命令单,并必须得到总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工。

非电气工作人员在配变站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工作票保存一年。

物业公司值班员岗位责任制度

按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认真准确抄录各种仪表读数。

正确执行双票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发生事故时应按电气负责人命令处理,并把事故详细情况和处理经过,记录于运行日志。

管理好安全用具,仪表工具、做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物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篇十八

(一)工作服的发放:。

1、人一套。

2、使用年限:春秋、冬装及大衣等工装使用年限为二年,礼宾、保洁、工程人员等一线岗位的夏季工装使用年限为一年。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秋、夏季各两套,冬季大衣每人1件。

2、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岗位、编号、工作服的价值和领用时间等。

(二)工作服着装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

3、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4、工作服的换洗根据不同的级别、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区别对待。具体规定如下:。

(1)管家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2)礼宾员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3)冬季大衣每年4次的统一干洗。

(三)新工作服制作常规时间规定:。

1、夏装在3月份定样、量体裁衣,5月1日前制作到位。

2、春秋装在7月份定样、量体裁衣,10月1日前制作到位。

3、冬季大衣在9月定样、量体裁衣,11月1日前制作到位。

4、北方地区根据当地气候调整,确保员工换季服务到位。

(四)、工作服换装时间根据公司通知执行。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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