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总结在写总结时,要注重客观客观,避免主观臆断,尽量做到客观准确地反映所总结的事实和现象。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角度的总结方法和思路。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一
我的家乡是高庄羊庄村,那里一年四季景诱人、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是个可爱而美丽的地方。
春天,春天是个希望的季节。春姑娘来了,她走到河边让这里的小草发芽了,她又走到了森林让蘑菇成熟了。山上的积雪融化,雪水汇成小溪,淙淙的流着,溪里涨满了春水,小兔在溪边散步,有的在草地上玩耍,有的在溪边跳舞,多美的春天啊!我爱家乡的春天!
夏天,夏天是个火热的季节。太阳刚出来,地上就像火似的,不过,夏天来了我们就可以到湖里游泳,到树底下玩耍多好啊!而且还能在树底下种花,我们看着太阳,就像千万缕像利剑一样的金光穿过树梢,照射在我们的身上,我们还可以玩捉影子的游戏,多有趣啊!我爱家乡的夏天!
秋天,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在家乡的果园里,水果都熟了,有梨、有苹果、有枣,还有又香又可口的的葡萄,鲜艳的树叶就像翩翩起舞的蝴蝶,秋天真是硕果累累、景色迷人!我爱家乡的秋天!
冬天,冬天是个寒冷的季节。冬天也有好玩的乐趣,比如打雪仗、堆雪人等等,还可以在雪地上滑雪,在结冻的小溪里滑冰,多么有意思啊!我爱家乡的冬天。
我爱我的家乡!我爱我家乡的春夏秋冬!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二
和我同桌时间最久的是一个叫小白的姑娘。
那时候对她的印象很淡,
也能够说当时的我对除了和我做过同桌以外的人的印象都很淡,
大概是受她活泼开朗的性格所影响吧,
我开始整天不再沉闷,性格产生了些许的变化。
自那以后,我的生活里除了漫画,还有她。
同桌以后我和她慢慢变得无话不谈,
每一天早上走到她家小区门口等她一齐上学,
午休时。
踩着下课铃到学校对面的小饭馆里吃饭。
或是到小区后面买鸡蛋饼、烤冷面打包回教室吃,
我们对吃的要求都一样:
多喷醋、多刷酱、不要葱花香菜。
打包回教室后,坐在座位上,就开始吃,
那是大人们口中不健康的垃圾食品,
可我们却吃得不亦乐乎。
放学后,我们再一齐回家。
春夏秋冬,
只要有她的地方就有我,有我的地方少不了她。
那时候的我们没有太多的烦恼,
活的很真实,很痛快,
我们之间也曾发生过不愉快,
最后也都因为珍惜这段友谊而低下头去和对方道歉,
之后,
再回想起那时候的事情时才明白:
先低下头的那个人未必是错的,
只是那个人珍惜另一个人罢了。
谁都有过年少的时候,
也曾和重要的人不欢而散过,
因为小小的自尊而不肯低头妥协。
或许,
就是因为这样,
彼此都不退让,
才失去了那个你在乎的人。
有的时候面子这个东西真的`需要收起来,
当时,
如果不是我们之间的一方先低头认错,
都守着自己的面子的话,也不会有之后的故事了,
那些点点滴滴温暖我的事。
所以,
无论是感情还是友情抑或是亲情,
在和对方发生矛盾的时候,
冷静下来,
不要用尖酸刻薄的话刺伤对方,
不要因为一时的快意而伤害了重要的人,
你要明白。
你自以为是的自尊远没有一个在乎的人来得重要。
那时候我对好看的标准没有什么概念,
但小白却是我见过所有女孩中将校服穿出“她穿着很好看”的这种感觉的人。
此刻也是如此,
她适合很多种类的风格,完全不会让人觉得不搭。
和她在一齐的时间越久我就越喜欢粘着她,
呆在她的身边会有一种莫名其妙地安全感,
以至于在几年后的一段日子里我还是很难适应没有她的生活。
那个时候没思考过自己的未来,
只是想。
自己最后解放了,
理所当然的以为高中我和小白还会在一齐,
像初中一样一齐玩。
却没想到未来我们会选取两条完全不同的路,
以至于,
我们都没好好地和对方告别。
说起来,
爱写日记的习惯还是因为小白的关系,
写日记到此刻也有五年多的时间了。
初二那年她买了一个小本告诉我说要写她和男朋友的故事,
那时候班里有一对情侣,
女生和我关系还能够,
常常把日记给我看,
里面写着和男朋友的点滴小事,
虽然都是很平常很琐碎的事情,
但是很搞笑。
那时候我对男女交往还很迟钝,
所以班里那对唯一的情侣在一齐的事情我是全班最后一个明白的,
小白还曾感叹过我的迟钝。
我们从初中开始到此刻已经认识近七年了,
从最初。
亲密无间分享彼此点点滴滴的小秘密。
到
此刻异地在两个不同的城市过着各自的生活,
时间真的是很可怕的东西,
它让我们变得陌生。
如今,
回忆起。
我们在懵懂年少的时光里。
发生的故事还仿佛如昨日发生的事情一样。
你对我做过温暖的事情我都记得:
我陪你淋过的雨、
你陪我走过的回家的路、
我们共同扫荡过得小吃街......
小白,
真的很庆幸在初中遇到了你,
一个改变了我的你。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三
我的家乡有一条美丽的小河,这条小河充满了我们的回忆。
早晨,太阳从天边偷偷伸出头来,照亮了大地。小鸟在枝头唱着歌,沉睡的云朵也渐渐醒来。“咚咚咚”,哦!是妇女正在洗衣服呢。这时,我和外婆也来小河边洗衣服。
我赶忙跑到河边,碧绿的河水,被肥皂水染成了白色,如同仙境一般美丽。河里的小鱼早已苏醒,正在和小伙伴玩你追我跑的游戏,可开心了。咦,小螃蟹和小虾在哪去哪里了,哦,他们还在家里睡觉呢!这边龙虾们正在开展武林大会,只见,一号选手伸出大钳,向二号选手猛扑过去,二号选手将大钳向前一档,漂亮,直接躲过一击。——“张梓毓,回家了。”外婆喊道。哦哦,今日直播结束。
中午,外婆煮好饭。我端上椅子,来到小河边吃饭。这时太阳高挂着,阳光射到水面发出夺目的光芒,河里的鹅卵石,仿佛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宝石,十分美丽。
晚上到了,我约着好朋友来到小河边游泳。只见,男孩们一个个跳到河里,溅起巨大的水花,小鱼小虾都被吓跑了,女生就坐在岸上把脚伸入河,微微摇摆着,舒服极了。
这就是我家乡的小河,我爱家乡的小河。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四
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的是秋天。秋天比春天更富有欣欣向荣的景象,秋天比夏天更加清爽,秋天比冬天更富有绚丽多彩的颜色。
秋天的田野真美!无数条水渠把一望无际的田地划分成了大小一致的方块,看上好似棋盘。高粱长得真茂密!高高的秆儿,大大的叶子,穗子又长又粗,在阳光的照耀下,那簇拥在一起的鲜红的穗子显得格外醒目。微风吹来,穗子随风摇动,如同跳起了优美的舞蹈,远远望去像微波粼粼的.大海。大海上还有白茫茫的一片——蓬松的棉花朵,犹如一些雪花漂浮在海面上。
秋天的果园真美!苹果成熟了,散发着一股浓郁香味,一棵棵枝繁叶茂的苹果树上,挂着红通通、美味可口的苹果。累累的果实把树枝压得差点喘不过气儿。葡萄更是诱人了!一串串的,有黑、有紫、有红、有绿……各个晶莹剔透,各个饱满多汁,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柿子树颜色绚丽,满树的大柿子,个个都像灯笼,仿佛春节已经到来,人们正在庆祝。
秋天的树林真美!树叶由绿变黄了,纷纷打着旋儿落了下来。枫树的叶子火红火红的,被风一吹,发出“哗哗”的响声。在秋姑娘的催促下,穿着红衣裳,跳着舞飘到了地上……不一会,枫树旁就铺上了一张橙红色的地毯了。
秋天就是一张五彩缤纷地毯。秋天的田野,秋天的果园,秋天的树林都是如此之美!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美丽的季节。秋天把果实带来了,把祝福带来了,把美也带来了!秋天这环境般的景色真让我着迷,真让我难忘。
我爱秋天,更爱它的美!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五
我玩过的游戏很多,但我最喜欢今天这节作文课上玩的游戏了。
上课铃一响,老师笑眯眯地走进教室,说:“今天先玩一个游戏再写好吗?”同学们高兴的一蹦三尺高,异口同声道:“好”。老师便用一根白色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奇怪的大头娃娃,他有头发、眼睛、耳朵,还咧着一张大嘴在傻笑,却美中不足是他没有鼻子。这时老师说:“这个游戏的规则是:蒙上眼睛,自转三圈,然后让剪好的鼻子对号入座。
首先闪亮登场是个子不高的张耀杰,老师用准备好的紫带蒙上了他的双眼,又把他转了三圈,然后再让他贴鼻子,他把鼻子贴在他觉得合适的位置上,他刚贴好的那一刻,教室里哄堂大笑他扒下紫带子,自己也笑了起来,原来他把鼻子贴在嘴上了。
同学们轮流走上讲台贴鼻子,有的把鼻子贴在下巴上。像长了肿瘤。有的把鼻子贴在耳朵上,像带了个大耳环……贴的真是五花八门。
轮到我了,我胸有成竹的走上讲台,蒙上眼后转了三圈,也把鼻子贴在我认为合适的地方,教室里又哄堂大笑起来,我扒下紫带子一看,原来,我把鼻子贴在眼睛上,美丽的大头娃娃变成了独眼龙,我也哈哈大笑。
这节作文课可真有趣啊!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六
太阳公公微笑着出来了,又是一个好天气。我哼着小曲去逛街,一路上小花向我微笑,小草向我点头。阵阵微风吹过,感觉心情非常舒畅。
到了中午,因为太阳公公太高兴了,所以阳光就更明媚了。感觉有些热,先从冰箱里拿出来一个大西瓜吃。红红的西瓜瓤儿,绿色的西瓜皮,黑色的西瓜籽,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地口水就流下来了。“还看什么,还不开吃?”心里想着便拿起西瓜往嘴里塞。咬上一口,甜甜的西瓜汁就渗了出来,冰凉解渴,还去暑,只有一个字可形容:“爽!”
在家呆着没事干,出去玩会儿!必须得带上帅气的太阳帽,这脸本来就黑,在让太阳给我晒晒就成非洲人了!然后再戴上太阳镜,因为太阳光太刺眼了,戴上太阳镜既保护眼睛又显得酷酷的,真是一举两得啊!打扮好了,走,出发!lat‘sgo!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七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
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八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到了她。她有一张鹅蛋脸,明亮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由于近视,所以她常年戴着一副眼镜,她还经常提醒我说:一拳一尺一寸!我最喜欢的是她的嘴巴,因为她时常把微笑挂在嘴边,露出洁白而健康的牙齿。你们猜猜她是谁?她就是我最喜欢的人——妈妈。
妈妈就像爱漂亮的玫瑰花,可爱臭美了,她总爱化化淡妆;她又像一头很能吃苦的大黄牛,家里的家务事她都干;她还像一个闹钟,当我在做美梦的时候她总是会叫醒我,不停的吵着我起床,弄得我又做不成好梦了!如果不起床的`话,那么我就要担心我的小屁屁了!
妈妈是个助人为乐的人。每次她乘车时,看到需要帮助的人,总会让座。她还尊敬老人,当她看到楼里有老人拿着很重的东西时,就会帮她送到家。
妈妈的奶奶,也就是我的老太太已经90多岁了,妈妈还经常帮她洗头、洗脚、洗衣服。从我懂事起,她每周都回去帮老太太洗澡,一直坚持到现在,每次都非常认真,我看到她总是先把水准备好,然后再帮老太太脱衣服,她要把老太太扶到浴缸里,因为老太太比妈妈重,所以妈妈要使出全身力气,非常小心,怕老太太摔跤,我看她每次都累得满头大汗。老太太最喜欢妈妈帮她擦背,她经常对我说:“你妈妈擦的背最舒服了!让你妈妈擦背就是一种享受!”我看着妈妈,心里默默地想:我长大了也要像妈妈一样孝敬老人,做个善良有爱心的人。我现在有时也会帮老太太洗脚、穿袜子、倒痰盂了。
我妈妈还很节约,她会用洗菜水来打扫卫生,打扫完卫生的水再去冲马桶,她一直吩咐我要随手关灯,节约用水,也许你们会觉得她很小气,但妈妈告诉我说节约是一种美德。
我最喜欢的人是妈妈,我以后也要像我妈妈一样,做一个漂亮、勤劳、善良、节约、尊老爱幼、乐于助人的人。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九
冰心奶奶歌颂的是“母爱吠?心纷匀弧保?一生信奉“”爱的.哲学“”,而爱,大多源于母爱,母爱能包容一切,能温暖人心,哪怕是最凶悍最恶毒的人,在孩子面前也会流露出母爱。所以,我喜欢看《我可以抱你吗,宝贝》。
这本书主要讲一位四十几岁的女性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位斜视、兔唇的名叫点点的小姑娘,这位妈妈很喜欢她,并带她做了矫正手术,妈妈更加喜欢她了。直到后来,妈妈怀上了弟弟,保保,可是他有自闭症。这位妈妈不惜一切代价,把所有的方法试过了,并一直守护在保保身边,把爱的精力全放在保保身上,保保爸爸受不了,他和妈妈离婚了。可是妈妈依然不离不弃,寻求方法。点点虽然有点嫉妒保保,可是点点也是爱保保的。最后在妈妈的坚持和姐姐点点的关怀下,保保终于说出了最激动人心的语言,妈妈!
“每一段妈妈和孩子的爱,都是神赐的幸福。”在书中的那位母亲是那么的有耐心和“固执”的爱有病的儿子和养女,我之所以会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里所包含的爱把我这个书外人深深俘虏了,让我深深地知道,每位母亲内心最深处的爱都是一股强大而固执的爱。平时对孩子要求苛刻,可是当孩子有危险时,母性会使母亲奋不顾身地去保护孩子,守护在孩子身边。
“妈妈”这两个字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如果要我找一个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避风雨,没有比她那里更完美的地方了。但是,我们却常常忘记有这样一个好地方,而我们却常常抱怨为什么上帝没有给我一个完美的妈妈,而书中的点点从不抱怨,哪怕妈妈最最疼爱的不是自己,她都认为自己的妈妈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这种乐观、爱妈妈的情感,使我更加欣赏这位孤儿院长大的小姑娘,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学会爱和珍惜被爱,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但父母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我们!而我们享受爱的方式,就是努力学会爱别人。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十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了北京,于是景山公园里的歌声就响起了。老爷爷老奶奶们拿着各种各样的乐器轻轻摇晃着,唱着那无忧无虑的歌曲。
一个春日的早上我来到了美丽的景山公园,这里牡丹盛开,郁金香也竞相斗艳,各种各样的花儿展示着它们的美丽,好像参加选美大赛一样,把最强悍的生命付之于众目睽睽之下,使大家啧啧称赞,拍案叫绝,更为古朴的景山公园增添了活力!
歌声伴随着我轻快的脚步一直走到了景山山顶的万春亭,在我们头顶上阳光明媚,蓝天白云。我兴高采烈地朝南边望去,看见了雄伟壮丽的紫禁城,这时山下响起了老北京的旋律。阳光在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宫殿前洒下一片片金光,这些宫殿顶上好像都被贴上了一层厚厚的金箔。阳光向太和殿和它前面的广场射去,霎时间广场上铺上了一层金色的地毯。
人流好像一张攒动着的飞毯飞出了壮观的午门,霎时间他们散开了,变成一个个金光闪闪的种子,他们好似希望的种子,他们就是建设祖国的希望,他们把我的视线带到了繁华的cdb。这里高楼林立,奇形怪状的高楼在这里聚集,好像在聚会。故宫好像也在眺望着cbd感慨着:现代化的北京多么发达,我是多么向往那里呀!这时山下响起了新北京的旋律,老爷爷老奶奶们高声欢唱,脸上浮着微笑,好像在向世界问好,他们代表了热情有礼的北京人。
这时两个老外爬上了景山山顶,他们也看到了北京城的一切,他们一会儿将目光投向古老的故宫,一会儿又注视着繁华的cbd,嘴里不停地喊着:“good!good!”我这时更为我的家乡而感到自豪!
放眼望去,我的家乡北京——这个美丽的、繁华的、雄伟的都市正在向世界城市迈进!北京,这个古典与现代相结合的大都市,我们应该加倍爱护它,把它建设的更美好!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十一
你的家乡在哪里呢?现在,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的家乡吧!我的家乡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春天,春暖花开,夏天,处处炎热,秋天,丰收处处,冬天,围着火炉。
夏天,真是热得都要把人烤焦了,爸爸、妈妈常常给我买冰淇淋吃,有时,温度太高,都不敢出门了,连知了也在说:“热!热!好热!谁给我拿一台电风扇来呀!”
秋天,是山里人丰收的季节。茄子穿上了紫色的旗袍,辣椒笑红了脸,魔术师小麦变成了包子、镘头、面条……犁子穿上了黄色的外衣,桔子变成了小黄球,橙子变成了果汁。
冬天,冷得不得了,人们都穿着厚厚的棉袄,最多穿了四件吧!下雪的时候,我就围着火炉做作业,还不能吃我最喜欢的西瓜,唉!大树穿上了白色的外衣,汽车穿上了白色的公主裙,小雪花在屋顶上跳舞。
我爱我的家乡,我更爱我的祖国!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十二
我生在农村,父母也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听爸爸妈妈说,三十年前这里还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庄,人们都很穷,吃不饱穿不暖。住的房子是用稻草和泥盖得房子,屋顶是茅草,一到雨天,那是“外边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外边雨停了,屋里滴半天”。交通也不方便,不管到多元的地方都要步行,看个电视还得跑得别人家里呢!
三十年后的今天,你再看看我的家乡:
那个贫穷的小村庄不见了,代替他的是现代化的新农村。
河边,一排排杨柳挺立着,梳理着秀发,河水清澈见底,哗哗的流淌着,小鱼小虾自由的游来游去,像走进童话世界一般。
一条条笔直的马路代替了那坑洼不平的黄土路,一排排楼房拔地而起,路旁的野花争相斗艳。那时稀罕的自行车现在也不骑了,代替她的是自然环保的电动车。
人们家里有了许多的现代家具:59寸的大彩电、精美的木雕衣柜、滚筒洗衣机,柔软的床、精致的餐桌。而且家家通上了自来水,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呢!
我的家乡有了崭新的面貌。我爱我的家乡!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十三
几乎每家里面都有三盏以上的灯。而每盏灯都各有千秋,古灵精怪。而我最喜欢的灯是一盏台灯。
这是一种特别的灯,这种台灯是一只可爱的史努比。这盏史努比台灯照出的光线很明亮。他有一个特点就是用干电的,用电池的。不是用湿电可以在停电时伴着我。你一放进电池,史努比就亮起来,像是在看着我,陪伴着我做作业,学习。
这灯很好看,到底是谁买的或者是谁送呢?
这盏灯是我二表姨的大女儿送的,她送给我做生日礼物的,那是我的六岁生日,她送给我的。我和她很有默契她对我也很好。但是在她因白血病去世了,我再也看不到她了,所以我只好借这盏她送给我的灯来想念她。
在那天,我几乎崩溃,我接受不了这个信息,我最疼我的表姐去世了,上帝怎么这么残忍把只有15岁的一个姑娘带走啊。因为我要上学和小孩子不宜出席表姐的追悼会,妈妈就用这种理由,不让我送表姐的最后一程。那晚,妈妈不在家又刚好是停电,我就把电池放进这盏台灯里,灯亮了,仿佛表姐就在眼前,我哭了起来,表姐像再跟我说:“表妹你不要气馁不要伤心,加油。”于是我振作起来努力地做作业。这盏灯是我跟表姐通话的工具,让我时刻想念她。
在无数个停电的晚上,就像是一个巨人,保护着我。我喜欢这盏灯,一因为这是表姐送给我的;二是因为这盏灯陪我度过了无数个黑暗之夜;三是因为这盏灯让我想起了疼爱我的表姐。
每盏灯都有自己的特点,也表示了不同的意义,灯帮我们照亮使我们获得光明和温暖。
灯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白天有规规矩矩的红绿灯,晚上有闪闪烁烁的霓虹灯,元宵节还有千姿百态的花灯。然而我最喜欢的却是我的小台灯。
这盏灯的灯罩是粉色的,里面有两根白色的灯管,灯杆比较宽,呈螺纹形,可伸缩台灯的高度,只要你轻轻一压,台灯就降低了,轻轻一拉,台灯又升高了,可方便了。我最喜欢台灯的灯座,因为在灯座上面有一个房子形状的钟表呢!
这盏小台灯是我学习上的好伙伴,虽然它很普通,但是它陪伴着我度过了许许多多个夜晚。每当夜幕降临时,我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书、学习,就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我在灯光下做作业,小台灯总是把明亮的灯光投射在我的写字台上,默默地为我照明;每当我学习中遇到困难时,心里乱了套时,我便抬头凝望着它,这时小台灯的灯光就像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它仿佛鼓励我:“别急,慢慢地想,认真思考总会做对的!”这让我的心豁然一亮,“我知道答案了!”顿时,我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这困难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就是我的.小台灯,它不仅是帮我完成作业的照明灯,而且是我知识的导航灯,引领我走向胜利的彼岸!所以,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小巧可爱的台灯了,我希望我的小台灯能一直陪伴着我成长。
我有一盏亮闪闪的小台灯,那是爸爸在当地最好的台灯专卖店里给我买下的。那天爸爸下班回来,高高兴兴的对我说:“儿子,快快把作业写完,老爸带你到街上去给你买盏台灯,任你挑选。”我听了一蹦三尺高,连抄带扔不到三分钟就把作业给搞掂了,乐得爸爸直夸儿子水平高,作业速度快。我像哈叭狗一样跟在爸爸身边,蹦蹦跳跳地来到刚刚开业的灯具专卖店。这里有各式各样的台灯:红的、蓝的、桔黄的:节能的、护眼的;照床的、看书的;声控的、计时的……正当我挑选得眼花缭乱的时候,一盏乳白色的高频节能计时护眼益智安神牌台灯映入了我的眼帘,当下把我的心就给勾住了。我果断地对爸爸说:“我选中了,非这盏不买。”爸爸看了看昂贵的价格,迟疑着说:“再看看吧?”我说:“不看了,这就叫一见钟情,既然给我买,就原创作文由我说了算,和说媳妇一样。”说完,我抱着台灯出门就走,爸爸也跟了出来,一分钱都没开就把灯抱回家了。这盏台灯制作工艺非常精巧,它全身乳白,弯弯的腰,柔柔的背,亮闪闪的灯罩下并排镶嵌着两根洁白的灯管。别看这灯管小,光度可好了,照在书上柔柔的,不晃动,不耀眼,使用起来比陈世美她妈妈还老美。另外,灯座上还有一台小闹钟,这样,你想看多长时间的书,你就预定多长时间,到时候它自动响玲提醒你,还用温柔的声音说:“休息吧,别累了!”你要是不听,它就自动息灯了,看你怎么办。这盏台灯还有一个特殊功能,就是能调光度,如果你看书写字,就把光调到适合看书的度;如果你想思考一会儿,就调到微弱的二号光;如果你想睡觉,就把它跳到最弱的睡眠灯光上。这样你睡着后床头仍然有朦朦胧胧的光亮,免得你在暗夜里做恶梦。再说,如果你睡得迷迷糊糊起来撒尿,也不用乱摸开关,这点光亮足以让你找到尿盆在哪里。说实话,自从有了这盏台灯,我没作过恶梦,没尿过床,没害眼,没迟到,字写得端正了,学习成绩直线上升,原来是倒数第一,现在马上就到正数第一了,还天天受老师表扬呢,把我都表扬的不好意思了。同学们,想要这样的台灯吗,赶快来找我,我带你到我叔叔的专卖店里去挑选更好的。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十四
说起我的家乡,我的内心不由升起一股自豪。家乡的小溪美丽动人;家乡的夜景绚丽迷人;家乡的田野瓜果飘香,风景优美……数不尽的美景深深地吸引了我,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就是家乡的田野。
春天,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田野里的桃树上开满了桃花。看,桃花已经开了不少,有的花瓣全展开了,像一把把娇嫩透亮的小伞,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亭亭玉立。有的还是花骨朵儿,像粉红色的花团,好像饱胀得马上就要破裂似的,真是千姿百态。这时的田野也是五颜六色的,满树的梨花白得像云,灿烂的桃花红得像天边的彩霞。一阵微风吹过来,花瓣一片片地落下来,像一只只蝴蝶在翩翩起舞,真让人陶醉。
秋天,田野丰收了。果树上的苹果露出红红的脸蛋,梨树挂起金黄的灯笼,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稻田就像金色的海洋,农民伯伯眉开眼笑,又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我爱家乡的田野,更爱把田野打扮得如此美丽的人们。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十五
秋天的天空一碧如洗,像一望无边的海洋。大雁排着整齐的队伍,向南方飞去。
田野里一片金黄,金灿灿的稻子在收割机的隆隆声中被装进了口袋,稻草整齐地躺在了地上。
小河清澈见底,如同一条透明的蓝绸子,静静地躺在大地的怀抱里。忽然,几片叶子从树上飘下来,明镜一样的水面顿时漾起一道道波纹。
棉花地里一片雪白,远远望去像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雪。农民伯伯在棉田里采摘棉花,脸上露出了喜悦。果园里桔子黄了,苹果红了,像一个个灯笼挂在枝头。果农们在树上爬上爬下,忙着采摘桔子,运苹果。果园里汽车喇叭声,人们的欢笑声响成一片。
啊,秋天的田野真是美丽、热闹极了。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十六
俗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一日不吃饿得慌。我喜欢的美食有很多,比如糖醋排骨、可乐鸡翅、酸菜鱼、回锅肉、南瓜饼等等。但要问我最喜欢吃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心目中的美食之王―可乐鸡翅。”
我不仅喜欢吃,还知道怎么做呢!鸡翅在洗干净之后,用刀在鸡翅上面划几道口子。然后在锅中放入冷水、葱和姜片,鸡翅与冷水一同下锅煮开,再捞起来沥干。接着用厨房纸巾吸干水分。有杂毛的话,就得拔干净。姜片涂一下锅,用小火将鸡翅煎至两面金黄,接着加一听可乐,一勺料酒,两勺生抽。当汁只剩下三勺的时候出锅。可乐鸡翅就做好了!
看着可乐鸡翅慢慢出锅,我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第一口下去,油油的,又嫩又香。第二口下去,我吃到了白白的肉,虽然没有皮好吃,但也有不同寻常的味道,是让我无法形容的美味。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十七
夕阳西下,天空就像披上了金色的`黄袍,绿绿的山坡上开着一朵朵鲜红的小花,点缀了这座绿油油的山坡。
这金黄的田野就像一片金色的沙滩一样美丽,田野里的稻草人像一位士兵保护着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的稻谷。
树枝上成熟的柿子像一个个又大又红的灯笼沉甸甸地挂在树枝上,柿子们得意地说:“快来摘我们呀!我们又香又甜,好吃极了。”
贪吃的小鸟闻到了香味,叽叽喳喳地飞来,正想吃时,稻草人向它挥舞着双手说:“不要吃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的柿子啊!”小鸟被吓得飞走了,田野恢复了平静。
秋天的田野真美丽啊!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十八
夜深了,窗外一片寂静,月亮躲到了云层后面说悄悄话。我穿着睡衣渐渐进入了梦乡。
在梦中,我的眼前一片漆黑,黑的像一个无底洞一样,忽然我看到前方一丝光亮,我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往前走。走过了光,我竟然来到了丹麦的一条街上。我看了看周围,大雪纷飞,伸手不见五指。
我闻到了一陈香味,啊!原来是包子呀!我掏钱买了一个,我手拿着包子往前走,忽然听到一声:“小姐,要不要买根火柴?”我抬起头一看,看到一只丢了鞋的小女孩。
她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脚上不仅丢了只鞋,另一只还破了个洞,露出了脚指头。她的眉毛拧成了一个倒八字样,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也冻的像雪一样的白,整个身体还瑟瑟发抖。
但他还是伸出右手,慢慢的从怀里掏出一根火柴,一遍又一遍的问着路人:“先生,要不要买根火柴?女士、小姐,要不要买根火柴?”我看她这副样子,赶紧用右手拉外套拉链,抖了抖双臂,然后再把外套拖下来,紧紧的披在那个小女孩瑟瑟发抖的身子上;突然,我想起口袋里还有十几个金币和一个热乎乎的肉包子,我连忙从口袋里把东西拿出来,放在女孩手里,然后就跟她说:“我身上也只有这些东西了,你先用着吧!”那个小女孩感激的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我看着小女孩瘦小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听完我的梦你应该知道了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谁了吧?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能依然活下去的坚定和信念。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十九
春天,田野里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快看!粉红色的樱草花在向你招手!蓝天在对你微笑!红太阳公公给了我们光明和温暖。一片绿叶,一片嫩绿的小草,到处都是绿色,多美啊!嗷!歌呢?这首歌多美啊,谁在唱,唱得那么甜。哦!原来是一只可爱的小鸟在唱《春天来了》。
烈日高挂天空。夏天来了,太热了!夏天不仅热,而且热闹!许多孩子在操场上穿着短裙玩耍。他们不觉得热吗?他们也觉得热,因为玩得太开心,所以不觉得热。他们为什么不去游泳?因为这里有一阵凉风,许多美丽多彩的花朵都饿了,绿草如茵。
秋天更美丽。秋天的树是最特别的。秋天的树是黄色和金色的。一片片金色的麦田在野外随风起舞。春天是农民叔叔播种的好日子,秋天是收获的好季节。农民叔叔们正开心地唱着《丰收歌》。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幸福的.笑容,表现出幸福。
冬天,到处都是白色,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纯洁的。纯洁的女神带给我们快乐。许多孩子不在家,但在地里玩得很开心。因为他们玩得很开心,所以不觉得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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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二十
那天,滂沱大雨模糊了眼前晃动的灯影;那天,嘶吼狂风吹乱了来人工整的衣角。街上的那个中年妇女,紧紧抱着怀中熟睡的孩子,手上那把倾斜的伞,避去了漫天风雨,只为守护那在梦中的孩子,只为给他一个温暖的依靠。
那把伞就这么摇摇晃晃地撑在大雨中,却不曾掉落;那个瘦弱的肩膀便是一个温暖的靠枕,赠与那趴在上面熟睡孩子了一个美梦。风唤不醒他,雨扰不到他。那是一个母亲对她的孩子的深深的爱与守护。
而一个人的肩上要扛起多大责任,才足以守护最爱的那个人?
就像那紧紧牵着老母亲的长大的儿女;就像那健壮的男人待那身旁妻子的温柔;就像一棵树上生长的千万片绿叶,簇拥着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
我最爱的一个词,便是守护。那也许便意味着你已长大,足以担起责任,可以守护每一个在生命中路过的人,珍惜的,亦或者是爱的。
那撑起伞的母亲,待到孩子长大,也要守护。那紧牵着老人的手的长大的孩子,因为感恩与爱,看着父母老去也要守护。那共同簇拥一朵花蕾的绿叶,哪怕只能睹她盛开的一刻,也要守护。
这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却含着多少责任与爱?
守护在滂沱大雨下,任狂风嘶吼,也会觉得温暖。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二十一
跨进我的家乡“清沟村”,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狂野奔放的画面。
动物是野的。清沟村的动物,当然更是野性是足了。那些大大小小的野猪,黑色的棕毛,细长的獠牙,在山野间的草丛中跳来跳去。动人的场景让人难以忘怀。每当人们上山放牛、割猪草的时候,当府下身子,野猪以马踏飞燕的速度从灌木丛中飞跃而来。吓得人们心惊肉跳,慌慌张张的逃走了。而那个顽皮的家伙,却一跳一跳地跑到另一个地方去吓人。
石是野的。清沟村的石,是一种随心所欲、不拘一格的美;或弓腰驼背,或东倒西歪,像一对从天而降的老妇人。迟迟站立不动,好似一起看着日落、唱着歌。
田野是野的。春天,我们看到的是一副明丽的山水画,画面上是辽阔的麦田。那欢唱的小溪,苍郁的林带伴着一条小路穿过麦田伸向远方。山下河边,一小片的黄色方块,是农家房舍。风和日丽,蓝天绿野,铺在你眼前的就是这么一幅明丽的画面。
人们在这希望的田野上返璞归真了!
我最喜欢家乡初中篇二十二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初中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歌曲是生活的盐,它使原本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充满了情趣。哪里有歌声,哪里就有欢乐,歌声伴随我成长。
我特别喜欢歌曲。当我学习累时,便会听一会儿歌,放松身心;当我有空闲时,便会高歌几曲,抒发情怀;就连走路的'时候,我也会高兴地哼唱。每当我听到歌声,便会忘记一切的烦恼,变得快乐起来。歌声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我喜欢童年,在童年里,一切都是那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样,我也喜欢《童年》这首歌,忘不了歌中所述的童年。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小时候,爸爸总是会哼着这首歌来逗我开心,因此我耳边也就经常回荡着它的旋律。现在,即使听了许许多多的流行歌,但脑海里却始终忘不了这首歌。
闭上眼,静静的聆听着。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知了”的声音响彻耳畔。坐在秋千上,感受着夏天的气息……我和歌中的人一样,期待着下课,期待着游戏的童年。
在歌中,一句歌词打动了我“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盼望着长大的童年”或许,谁都想长大,想脱离父母的管束。可是,所谓的长大,不就意味着我们再也回不到过去,再也回不去五彩的童年么?岁月无痕,流水匆匆,时间过去了,便再也会不来了。有时,一秒的流逝,也可能造成以后再也无法弥补的遗憾。
《童年》这首歌使我明白了时光的匆匆,太阳总会下山,而新的一天又会开始。昨天没什么好留恋的。让过去过去吧,好好的过完剩余的童年。
童年,多么让我留恋!可它却用层层云朵将我挡住。童年多么令人回味!可它却像一只小鸟,越飞越远。童年向一个五味瓶,又酸,又甜,又苦,又辣,又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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