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我们需要共同努力解决。在职场中,如何提高自己的领导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实现个人和团队的共同成长?希望大家在阅读这些总结范文的同时,也能够对自己的写作进行反思和反馈。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一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是这样认为的:书是我们巨大的精神财富。是书给予了我们知识;是书陪伴着我们成长;是书一直使我们进步。
试想,如果生活里没有了书,人类、世界将会怎样?对此,我想我现在还没有准确的回答,我只能说的是:“书是我们的灵魂;书是我们的良师;书是我们的益友;书是我们成长的精神食粮。”
我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每一次进到书店,我都会一头扎进去,把头埋在书里,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似的,津津有味的、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融入到了书中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中,女生日记中的冉冬阳的好多小秘密和羽化成蝶的痛苦与欢乐;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可怜;草房子中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读着读着,我似乎忘记了一切。时间流逝着,转眼间,书店中早已空无一人了,我这才依依不舍得把书放回到书架上,离开了书店。
现在,对于,“如果没有了书,人类、世界将会怎样?”这个问题,我想,我有了答案:“书是我们的良师,是它教会了我们许多知识与道理,如果没有了书,人类将会一无所知;书是我们的益友,是它引领我们走向成功的彼岸,如果没有了书,人类将会迷失方向。啊,书,在这寻求答案的过程中,我深深地迷上了书!!!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不可计数,它就像我的老师教给我许多知识。
记的我上了二年级后,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杨红缨和“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了。渐渐的这些都看过了,又开始接触散文、小说等。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更加热爱读书。
我的书与邻居比,我可算是一个小富翁了。但我还不太满足,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妈妈给我买书。有时我也会与朋友换书看。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又迷上了散文、小说等。我深深的迷上了读书。并得到了书中知识。
随着知识的增多,我的写作也因为读忆提高了不少。我写的作文也常常被老师当范文在班上朗读。有很多人夸我的作文写的不错,可我心中在想:都是书籍的功劳啊!
我爱读书,爱从读书中获得的知识。我迷读书,迷读书中优美语句。
我以前是个电视迷,是电脑迷,但是,我现在却是个读书迷。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一进书店,摆放在门口的一本书名叫《洋葱头历险记》吸引着我的眼球。我伸手就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可是。这一读就是一个半小时,我被故事中的悲欢离合给深深的吸引了。当我读到悲伤的时候,泪水便会不由自主的流淌下来;当我读到欢乐的地方,脸上就会浮现出一丝丝微笑。
回到家后,妈妈向我索要书,这时,我才想起来,因为我看书时忘记了一切,所以就忘了买回来,我小声的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只顾着看书,忘记给你买书了。”妈妈非但没有批评我,还笑着对我说:“子璇,你终于能静下心来认真的读一本书了,我真为你感到高兴!”
每得到一本书,我都会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放学的路上,我手上捧着书;吃饭时,桌子上放着书;晚上,妈妈一再催我,我才爱不释手得放下书。
以前我很讨厌读书,看不了几页就头晕眼花,而现在,我迷上了读书。
以前的我一点也不喜欢读书,而且看了一会儿就头疼,即使家里有许多书,我连碰也不碰,一年的儿童节,爸爸买了全套的百科全书,我也没看多少!可是,自从那件事。
在小学的译介自习课时,我闲得无聊,就在眼看要睡着的时候,同桌拿出了一本名叫《秘密花园》的书塞给了我,并给我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如果你觉得没意思的话,就看这本书吧!”我便随意的翻看起来,过了一会儿,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才从第一页开始看起来,几天之后,我读完了还给她,她问我还借些什么?我说:“不用了!”她没有说什么,回到座位时,有人让她讲一些书中的内容,她讲的时候,我一直在仔细地听,那些内容经过她的口中传出,好象并不是那么枯燥了,我顿时觉得她的知识很广泛,并且文采和谈吐也很好,觉得她比自己强很多,所以,每次她提到的一些书,我都去书店看看,并且时常翻看家里的那些书,先从我最喜欢看的历史开始,读完之后想一想自己知道了什么。并且做下笔记,方便以后看!
就这样,我把家中的书全部看完,并且不断添加,遇到精彩的文章或情节,即使有什么要紧的事,我也会抛在脑后,时常妈妈叫我吃饭时,我都会听不见,只好让妈妈“猛烈”的敲门,并且拉着我走到饭厅!头几次,妈妈还能忍让,可后来几乎是破门而入,还时常把我的书藏起来,可她藏书的地方太好找,我只好趁她不在的时候看!可是,有一次我还没看多久,她就回来了,被她发现,我殷勤地笑着,可她把所有的书又重新藏了起来,我是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只好翻家里的食谱,虽然一点也不懂,但我经常挑一些难做的菜让妈妈做,她做不好,我就罚她交出一本书!嘿……结果,我的宝贝全让我拿回了!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迷恋读书……。
时间如剑一般不停的穿梭,一眨眼我已经上五年级了,但还是不喜欢读课外书。
寒假的时候,妈妈迷上了看盗墓小说。妈妈可真是个“读书迷”,只要跟着她我就“倒霉”,总是提心吊胆。那本书可真是她的宝贝,随身携带,走到哪里都捧着那本书津津有味的看着。
渐渐,在妈妈的引导下,我迷上了读书。有一次,我边吃饭边看书,总是把菜往鼻子里送。“妈妈,饭怎么不进我嘴啊?”家人被我逗得哄堂大笑。晚上,我如醉如痴的沉浸在书的海洋中,随着故事情节一会高兴,一会叹息,忘记了时间的存在。“妈妈…妈妈…”我叫了起来,半天也没有人理我,回头一看父母已经酣然入睡了。啊!已经十一点了,明天还要上学,我如火燎般急忙睡觉。
我感悟,一本书就是一杯茶,只要我们细细品,才能享受到其中无限的乐趣……。
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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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二
现在,年轻人有许多喜欢的歌曲:《千里之外》、《菊花台》、《我相信》、《我想飞》……而我却喜欢韩红唱的《天路》。
“清晨我站在青青的草场,看到山鹰披着那霞光。”还记得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公交车上,司机播放着悠扬的歌曲,那一瞬间,我觉得公交车上的噪音一下子消失了,整个世界似乎都安静下来了。韩红的声音如此清亮,就好像从雪山上吹过来的凉风,一下子就使我陶醉其中了。我觉得我飞到了雪域高原,看到了那里的美丽风光。只见那里雪山和蔚蓝的天相互衬托,变如此洁净,雪山下的草场一望无际,碧绿的草辉映着雪山蓝天,美得让人无法言表。草场上牛羊阵阵,毡房上炊烟袅袅,上了年纪的藏民们在摇着摇经筒,发出“当啷当啷”的声音,雄鹰在蓝天上展翅飞翔……我不禁沉迷在这梦境里了。
青稞酒,酥油茶会更加香甜,幸福的歌声传遍四方。是的,这条巨龙更增加了两个地域,不同文化的人更深一步地交流。听着歌曲,我仿佛和韩红一起同台演唱,我相信,有一天我会坐着火车,沿着这条天路,攀山越岭,在拉萨,在布达拉宫的广场上演唱着我喜欢的歌——《天路》。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三
我最喜欢的季节是春天,因为春天充满生命力,给人新的希望。
初春时节,大地从冰天雪地中渐渐苏醒。池塘慢慢地解冻了,树木吐出点点嫩芽,迎春花率先绽放在了枝头。小动物们从洞穴里探出头来,左瞅瞅,右瞧瞧,最后迈开腿,活蹦乱跳地跑了出来。小朋友们也脱掉了厚重的棉袄,换上了轻薄的外套,迫不及待地跑到户外去做游戏。微风轻轻地拂过大地,带来阵阵温暖。
阳春三月,人间已经是花明柳媚,到处都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鱼儿在池塘里尽情地游来游去,还时不时调皮地跃出水面,溅起朵朵水花。堤岸边的柳树仿佛穿上了翠绿的新装,春风吹来,它婀娜的身段随风舞动,很是好看。各种各样的花朵竞相开放,有粉红的桃花、红色的茶花、雪白的梨花,还有多种颜色的樱花,它们把春天装扮得多姿多彩,就连空气中也弥漫着醉人的芬芳。周末的时候,人们会三三两两地召集亲朋好友去郊外踏青,他们中有的忙着寻找拍摄角度,与眼前的美景合影;有的在草坪上铺着野餐垫聊天休息。最快乐的要数小朋友和宠物们了,他们在这大好的春光里尽情嬉戏,真是热闹极了!
春天经常会下雨,那雨丝轻轻柔柔的,唱着婉转动听的歌谣,落进田野里,滋润了农民伯伯播下的种子。到了四月份,大地已是一片深绿,田野里能听见布谷鸟的叫声,天气也慢慢炎热起来,骄阳似火的夏天就要来了。
我爱美丽的春天。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给了我新的起点,我要好好努力,奋发向上。
夏季可真美啊!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四
遇到一好的书就像是遇到一位好的老师,虽然没有老师的悉心教导,但是自己也一样可以去领悟中精髓。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理想。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故事会。《故事会》是一种课外读物,其中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刚开始是写十多则笑话,常常让人开怀大笑。如果心情低落的时候正适合调整一下心情。之所以称之为《故事会》,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都是以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来说明一些道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写生活中的小事,同样也就像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样。我喜欢它的内容通俗易懂;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内容也具有教育意义。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警察由于年纪大了就要退休了,但他有一条警犬陪着他,因此并不孤独,这条狗曾经也立下功劳,一直都与老人在一起,彼此都有一些感情。
那狗长得黝黑黝黑的,毛发都长得非常滑,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让人看了就想到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老人也喜欢得不得了。
世事难料,一次,警局领导说要用毛发长得漂亮的狗来做标本,外表看起来也要威武的,于是他们想到了退休老人家里的那条警犬,那犬符合每一个条件,领导决定就用那条警犬,于是来到老人家里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听了后当场就傻了,用他的狗做标本;这怎么可能?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命令,就只能服从,老人一直望着家里的狗,那狗好像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一样,也一直盯着那老人。一人一狗就那么僵着,到最后,那狗还是被送走了,由老人亲自送去的。
没过多久,那狗就被做成标本放在了警察局里,老人失去唯一的陪伴后变得愈加的忧郁起来,不说话也不怎么吃饭,天天就往警察局跑,为的就是能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那条狗,不久后,老人便死在了标本前面。
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来太多太多的道理,更教会了我们更多更多的东西,老人把感情寄托在了狗身上,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密切的联系。孤独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关爱与呵护。这些真理都是我在读了这个小故事中体会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能教育人的书就是一本好书,就是一本值得让人喜欢的书。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育人的真理让我喜欢看《故事会》。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五
有两种人,一种是知道许嵩的人,一种是不知道许嵩的人。知道许嵩的基本上都是些青年,不知道许嵩的应该都是些长辈吧!
“许嵩”一个网络歌手已深深被我们人们接受,原本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中,坚持不懈,努力奋进,终于在2011年红遍整个媒体网络。
我欣赏你,许嵩。你触琴生曲,落笔成诗,你的每一首歌曲都有独特的魅力,你的词有诗一样的情意。你已深深走向了我们地生活。你说:“什么流行我就唱什么”。你的作品“微博控”证实了我们新世纪的生活,你的作品也如诗如画的丰富了我们的生活。“窗头初晓,日照西桥云自摇”我们的生活已经不容与你分割。
我欣赏你,许嵩。在你走向音乐道路的途中,不知有多少虚荣心极强的xx在网上多你的讽刺和吵骂,然而你对这点表示很无所谓,在你的作品《安徒生不后悔》里说到“我做的自己的事,我写自己的字,简简单单的喜欢不需要那么多的评论;我坐在观众席笑看尔等的愚笨”你这样的精神是何等的伟大。作为你粉丝的一员,我理解你,同情你,欣赏你,更加支持你。
我欣赏你,许嵩。你刻苦努力,独创音乐,终于在2011年获得年度最佳受欢迎奖,也获得新世纪“音乐鬼才”的称号。
你的作品里告诉我们“造物之伟大,贝多芬算老几?每个人都是一张大牌,生命在燃烧人人都是奇迹等待释放”你让我找到了自我,深深的领悟到“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意思。只要坚持梦想,终究也会成为一张大牌。
许嵩,我欣赏你的魅力,你的作品,你的精神,你的所有故事都告诉我们,梦就在,就在不遥远的地方。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六
我最喜欢的季节是秋天。同学们,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秋天吗?让我告诉大家吧!
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今天,我就带着同学们和老师去参观一下秋天的美景吧!你们看,田野里的稻谷抬不起头了,一片片金灿灿的稻谷像金色的海洋随风起伏。哦!我知道了,秋天是金色的。
在公园里散步的时候,树上的叶子已有很多是枯叶了,风轻轻吹一下,枯叶就会轻轻地飘落下来,一只只蝴蝶似的翩翩起舞。哦!秋天是橙色的。
太阳照射着大地,要是你抬起头仔细地看,那么你一定会发现太阳是红色的。
“沙沙沙沙,沙沙沙沙”。大家都知道,这声一定是下雨的声音,绵绵的秋雨姑娘一定有不少的心事要向我们倾诉。我已经知道下雨了,但是我却没有避雨,因为我在和秋雨姑娘聊心事,让秋雨姑娘尽情湿润我的脸庞。
雨停啦,我抬头望了望,天空蔚蓝蔚蓝的,啊!原来秋天是蓝色的。
在果树里,我看到了香蕉果树上挂满了一簇簇的香蕉,我们平时吃的香蕉是黄色的,但是树上的香蕉却是绿色的,哦!原来树上的香蕉是还没成熟,等到树上的香蕉成熟,就会变成黄色的了。
呀!秋天原来是五彩缤纷的颜色,有:金色、橙色、红色、蓝色、黄色……就像雨后出现的一道彩虹,你们说,秋天是不是很美丽?不信,你也来瞧一瞧吧!相信你也会像我一样喜爱上秋天的美丽。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七
是我的总是我的,不是我的强求不来,一直以来,我以为我能笑对一切,是我的,我淡然接受,不是我的,我也能笑对。我淡定的笑对喜欢的人,从不会去贪恋,可是如今,我却淡然不了。我象个贪心的孩子一样,时时刻刻的在想你,那种感觉好难受,我摆摆头,我用力的摆头,依然想你,我好想痛哭一场,可是我不敢,我只是默默的望着窗外,让泪雨滂沱!我告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然而,在无意识之中,却在关注着你的一举一动,失去了原则………无数回我告诉自己,不可以这样,不可以这样,我要继续笑着行走,你不是我的,永远也不会属于我!
我在痛苦的深渊中挣扎,眼前看不到一丝丝的光明,恐惧包围着我,我不再是无知的少女,用游戏的心态去对待自己的情感,我没有资格去爱。你说:“网络不是让我生气和郁闷的位置,是让我在轻松交流中可以学习些道理的位置。”你说:“心态的变化产生判断和分析的变化,自然就容易走进误区,让自己的情绪失控。”你还说:“有时候说出来,也许是好事情,起码释放了自己的心情,轻松很多。”
我不想做个祥林嫂样的女人,把自己的情感四处诉说,那样会让自己陷入困境,更加的难堪,成为别人的谈资和笑料,我只想努力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再伤感,依然保持缄默,也不想任性地将自己的无助四处诉说,换来只言片语的安慰,也无法排解我对你的想念,我只想求助于时间,让它来冲淡一切,我想这是唯一能帮我的。
你若是因我的这些变化而沉默,我将更加难堪和不安,相信我,我会用时间来缓解和冲淡这一切的。你不必躲藏着、沉默着,我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女人,不会找寻你,从你那里寻求安慰和解脱,我只会默默的关注着,默默的用自己的方式来化解。
天更加冷了,窗外大风吹着落叶四处飞舞,冬天真正的来了,那么春天离我也就不远了。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八
今天在迷迷糊糊地寻觅之中,看到了一篇诧异的报道:某健脑液公司希望一名成绩优异而家庭贫困的农村女学生为他们的产品拍广告,健脑液公司不仅答应提供高额的广告费,而且还将帮其支付今后的所有求学费用,但却被女学生一口拒绝了。出乎意料的是,女学生拒绝的理由竞是她没有喝过这种健脑液。
可能有人会说她笨——怎能因没喝过而不留商量余地。是的,她完全可以提出先尝试,再决定是否拍广告。这样,不是最聪明的解决方法吗?看来,她的确智商不高,亏那公司还找她拍广告,可说是无眼对无珠!
“不为五斗米折腰”,用这句话来形容她,不是恰到好处,将话的意境表现的淋漓尽致?是的,她可堪似钱财如粪土的女中豪杰,这才是我们要看到的。她不为钱财而左右的'心,正是我们要为之倾佩的。而这,还不是她的高尚。我们要供奉的,是她忘我和舍己为人的精神。
她有情,有思想,她思考了,她知道放弃和争取的结果。两鼓力量在她体内斗争着,当两败俱伤时,她决心了就义而不就私,就德而不就己。她放弃了自己,选择了别人,她要为人家的利益而舍去自己的前途。当然,她也不是什么都弃舍,她还留下了保贵的诚实,留下了一颗朴实不滑的奉献的恒心!
华丽的言语是比不上事实的说服力的。好,那就让我们来作个假设。若当初她拍了那广告,现在她会怎样?我想答案不外乎两个:一是,健脑液果有其效——大受欢迎,她也有了全新的光明路途;二是,健脑液效不及喻,她的名誉扫地,成了消费者仇恨的对象,还可能被尊称为“损人利己自私自利之人”。无论是两种中的哪种答案,对她这样一个毫无支柱的人来说,都是“受不起”,都是无胆面对。走光明路途是她的道德心无法自受的,而名誉扫地是她良知不可忍耐的,故放弃不为是她这样一个村女的最优选择。——没有收获,无需负心,也不用担心受怕;说不定还落下个诚实,无私心的好名声。
人生漫漫长远路,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选的路就是对的,至少在自己眼里是香的……。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九
昨天下午最后一节语文课,语文老师说:“我们上一节自习课,完成《学案》和看《花的学校》。”我想:“我还从来都没上过自习课了!”写完学案后,我开始看《花的学校》,把词画好。突然,我想到一个点子,把《花的学校》当阅读30分钟不是很好吗?我把画好的词抄上去,再写了一个句子,写了我想说的话。老师还表扬我了呢!我刚写完,下课铃就响了。真及时!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十
爱,可以使人开心,也使人疯狂,也会让人痛苦。
我哭了,现在我还没有忘记你,每次打开qq,微信还是一样想起你,你发给信息,我也矛盾回……现在我把它们给卸了。
让时间冲淡我的过去,我会从喜欢再到埋在我心里的你到最后忘记。爱,奇妙无穷,我却抵不住它的诱惑,但我选择了克制我自己。
最后祝福你:幸福,再见了……。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十一
我喜欢的味道是一本书中带来的,是引人深思的味道。沏一壶茶,拿一卷书,坐在窗前读两三行清秀的文字,为书中的人所动情,为书中的人思索,为书中的人所哭,那是一种多么令人陶醉的味道。
体味一朝古朝3间的兴衰,那又是一种味道,每当看到这朝古朝时我心中便会回响起两个字明朝。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那大起大落的一生,你会看到他年轻时,被元末腐朽统治害得家破人亡凄凉,又会看到他与一位豪杰斗智斗勇的较量,当看到他统治时期,奸臣害忠良的令人惨不忍睹的画面时,这或许就是因为他年少时被官府压迫所形成的性格。有因必有果,细细体味,他这大起大落的一生,既有痛苦,也有快乐。
当你翻到汉朝时,你会发现那又是一种不同的味道。
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的一生与朱元璋的一生是一种对比,你会发现这两人的一生有许多相似之处,刘邦早年只能在洒水做一个亭长,可是谁会料到就是这样一个小混混会成为汉朝开国皇帝。陈胜吴广反秦之时,刘邦也就是在这矿山拉起了反秦的大旗,可是刘邦哪曾料想他最后的敌人不是秦朝,而是昔日同为战友的项羽,可是谁又曾料想刘邦居然会赢了春秋的霸王项羽,谁也没曾料想称汉高祖后的刘邦会大肆杀害诸侯,就连初汉三杰中的项羽都难逃一死。这一切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正如他所做《大中歌》中的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品刘邦一生,他既有功也有过,这其中的一生算是非常心酸的一生了。
合上书,这仅仅是个开始。
人生就犹如一个调味瓶,只有控制住自己的性格,才可以更完美的融入这个世界。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十二
谁也没有料想到的开端会这么的不平凡!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卷席了全球,受疫情影响,全国各大学校纷纷推迟了开学日期。在家里封闭了两个月,我倍加怀恋在学校上课的时光。
虽然爸爸妈妈有了更多的时间来陪伴我,而且没有了以往课堂教学的纪律管束,每天可以拿着手机听课,多新鲜!可是,现实生活中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完美,这对于不自觉的我来说也更是一种挑战!
我们的线上课堂是在2月10日开始的。每天早上7点妈妈都会像闹钟一样准点地催促我起床、吃早饭,然后打卡晨读。到了上语文、数学、英语这些重要课程的时候,妈妈总会坐在一旁监督我,一会儿说我坐姿不对,一会儿说我听课走神啦!如果我多看一秒手机,妈妈更是唠叨个不停,反复强调保护好眼睛是为我好,万一近视了就很难恢复成以前的样子了!
哎!以前在学校总是觉得老师管得_严,没想到在家里爸爸妈妈管得更严格。其实啊!我很想说:“在家里还没有在学校自由呢,以前放学了回家还可以看会电视,可是现在呢?跟同学发一条消息,妈妈都会唠叨个不停!赶紧开学,我要去学校!我想念老师那温暖的声音,也想念同学那熟悉的面孔,更想念我们学校那宽阔的操场!”
幸运的是,在我们国家,有一批勇敢的逆行者保卫着我们,他们不畏艰险,辛苦工作,为我国控制疫情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相信再过不久,我们丹阳小学的同学们又可以自由地、开心地走在上学的路上了!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十三
转眼间,冬去春来,天气开始渐渐地回暖,气候变得潮湿,给人一种滋润温暖的感觉。春天终于回来了,它的降临给大自然一片新的景象,到处都充满生机,到处都充满活力。
一到春天,就是放风筝的季节。这天,我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去生态园放风筝,我们又喊又叫,又跑又跳,高兴得像一只只欢快的小鸟。我们把蝴蝶风筝放飞在空中,让它自由飞翔,生态园顿时热闹起来。你看,大家一边跑,一边放线儿,五颜六色的风筝慢慢飞起来,越飞越高,在蔚蓝的天幕中展现出千姿百态。有的像大飞机,在天空中展翅飞翔;有的像金鱼,在湛蓝的大海里自由自在地遨游;有的像小蜜蜂,在梨花中翩翩飞舞;有的像雄鹰,在蓝蓝的天河中扇动着强壮的翅膀,飞向那遥远的地方……啊,那蓝天上五彩缤纷,真像万花筒,又像美丽的乐园。
一阵春雨过后,一丛丛嫩绿的小草伸了个懒腰,一朵朵小蓝花、小白花、小红花……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杨柳晃着刚生出的嫩枝,桃树张开了粉红的笑脸,迎接这美好的春天。
春风后,沉睡了一冬的树木又披上了绿色的衣服,枝头上又抽出了嫩绿的幼芽,带着对新生的渴望,对未来的憧憬,在微风中抖动!
啊!春,以大地为纸,轻风为笔,涂满了蓬勃的色彩,把绿绒带进原野、山林之中,把绚丽的色调染于花朵,变成了一幅五颜六色,生机勃勃的画卷。
我喜欢春天,它无私地把温暖奉献给大地。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十四
我喜欢的味道,是妈妈的味道。妈妈把家里的活全都包了,妈妈干活很细心,一点脏地方也不放过。
有一次,妈妈正在拖地,她刚把客厅墩完,弟弟就去把妈妈刚墩完的地方给踩脏了,但是妈妈没有生气,还温柔地说:“没事,踩脏了妈妈再墩就可以了。”但是爸爸生气了,说:“你不能这样,孩子。”然后就想打弟弟,我赶紧拦住,不让爸爸揍弟弟。
一次,我一道题不会,妈妈会温柔地教我,直到我会为止。
我弟弟也感觉我妈妈很好,妈妈的味道比爸爸的味道好,因为有一次妈妈和我睡觉,我觉得妈妈的味道很香,这是妈妈的味道。
我喜欢妈妈,等我长大了,我一定好好的养我妈,不让她累心,我会照顾好弟弟的,给她们买好吃的。
我喜欢妈妈、爸爸、爷爷、奶奶、姥爷、姥姥。
我和弟弟长大要好好给他们养老。
我爱爸爸和妈妈、弟弟,我一定好好地照顾他们。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十五
秋季是一个丰收的季节,一年的收获都来自秋季,俗话说,三月的风,六月的雨,九月的风景,十二月的大雪满天飞。秋季的风景也是美丽的,当你登上高高的山巅,举目四望,视野所及,苍苍茫茫,一望无际。
那数不清的一座座小山上画着一片片金黄的树叶。
在秋高气爽的秋季去郊游也是不错的,郊游的时候可以摘一些野果,可以站在高高的山上看着一望无际的景色,也可以吹吹晚风。
在郊游的途中若是下起了蒙蒙细雨,它下它的,我玩我的,秋天的雨是绵,柔的,韧的。
秋雨总是那么神清气爽,从容平静,有条不紊,不急不躁,不张不扬,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应节而降,恰到好处,仿佛醇醪,仿佛甘霖。
秋雨送走酷热的夏,含情脉脉地迎接着冷峻的冬。
秋雨,是苍天的寄托,是苍天的胸臆,没有惆怅,没有感伤,没有飞扬跋扈,没有大轰大嗡,没有特立独行,真诚、担荡地洒落。那么凉,那么柔,那么韧,那么闲适,那么沉静。
秋雨呀,浸沐着我的头脑,激溅着我的键盘,促我敲击着清醒,清新,清亮的文字。
当你沉静下心来,你会真切地感到雨在轻轻柔柔地抚摸着你的脸颊,不只是在脸颊,在眉间,在额头,还在心灵深处,丝丝清凉,缕缕甘美。脱了绿叶外衣的高高低低的树木,没有萎靡,伸出裸露的手臂在真挚地呼吸。
眼前的秋季,秋高气爽,细雨蒙蒙,充满诗意,正如“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这个秋景,我尤其喜欢。
我喜欢上自习课初三篇十六
凤凰浴火,涅槃重生。
——题记。
我是一只凤凰,我的家在茫茫雪山之上。我常在人间飞翔,给千家万户带去幸福吉祥,而人们的痛苦,已经化为了我身上的片片金羽。
山中数日过,世上已千年。当我又一次想要翱翔与天际时,我的尾羽已经过于沉重,像累赘一般。我明白,我若想给千家万户继续带去欢笑和幸福,就必须投入雷霆之火,经受蚀心之痛的焚烧,才能获得又一次的生命。我怕那种焚心蚀骨的痛,但我想给人们带去更多的欢乐!那可是雷霆之火啊,若稍有不慎的话,就会堕入万丈深渊!我讨厌人间存在的痛苦,可我也惧怕烈火的焚烧!终于,我在内心深处对欢乐的渴望大于了恐惧,我决定去经受烈火的磨炼。
在农历十五的月圆之夜,一道闪电劈在我的梧桐树下,烈火熊熊地燃烧起来,热浪直冲向我的树冠,我的心渐渐坚定了_下来。我阖上双眼,翩然而下,火,立即层层裹住了我的身躯,我肉体的疼痛达到了极点。原本美丽的羽毛立刻变得焦黑,碎片状的剥落。皮肉烧焦的滋滋作响,好似魔鬼刺耳的笑。我想放弃,可一想到人们极其痛苦的表情,我还是饱含泪水,硬是忍了下来,浑身上下都是如针扎一般的痛苦。我想大声的尖叫,可我只能发出暗哑的呻吟。
终于,我感到自己在缓缓上升,当我触碰到丝帛般的白云时,我明白,我已经逃脱了那个桎梏!想想当初作选择时的左右为难,原来我的一路坎坷与艰辛,都是值得的!哪怕流过泪,淌过血,烧过身,反过悔,但能使我在回忆时面带微笑的是无论我做过多么为难的选择,在去实施时有多么的痛苦,我毕竟咬牙坚持下来了。
当我又一次给大家带去欢乐时,身上的羽毛更重了,但我不曾后悔,因为这是我的选择,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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