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热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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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热门13篇)
时间:2023-12-13 11:40:06     小编:LZ文人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进步做好准备。如何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是每个读者都需要关注的问题,下面我来分享一些养成阅读习惯的方法。这些总结范文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上的思路和指导。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一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二

班主任把我们全班同学都带到操场上,告诉我们:这节课做“警察抓小偷”游戏。我们都高兴得跳了起来。老师让我们两手侧平举,手拉手地围成一个大圆圈儿。老师宣布比赛规则:一个人当警察,一个人当小偷,可以在圈内跑,也可以在圈外跑。在规定的时间内,警察抓住小偷,警察就赢,警察抓不住小偷,小偷就赢。谁输谁答题。

游戏开始了。“小调皮”毛宇博自告奋勇当“小偷”,“跑得快”张颖毛遂自荐当警察。刚一开始,毛宇博就跑到张颖的左边挑衅地拍两下巴掌,又飞快地跑到张颖的右边击两下掌。就这样,毛宇博来回拍着掌,显得很嚣张。张颖瞅准了,飞身往后,伸手便抓,差一点就抓到毛宇博了。毛宇博急转身一闪,逃过了张颖的第一次攻击。观战的人给“警察”加油助威:快点,快点跑!抓住逃跑的“小偷”!

“小偷”听到了加油声则变得老实了点,也更加谨慎了;“警察”呢?则越跑越快,越战越勇。张颖抓一次,就被毛宇博躲过一次。就这样,你来我往,大战了三十回合仍不分胜负。于是,他们展开了一场持久战。

就在距离游戏结束还有两分钟的时候,毛宇博只顾贪玩,张颖猛地一扑,终于把毛宇博扑倒在地上,结果“警察”胜了。

胜利者张颖出了一道语文题,要求毛宇博朗诵一遍《春晓》。毛宇博平时的背书能力最差,我真是为他捏了一把汗。可真没想到,他今天却背得非常流利,而且还带着感情,尤其是最后那句“花落知多少”,不仅摇头晃脑还扮着鬼脸,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游戏结束很久了,大家仍然沉浸在欢乐之中。这次课外活动,同学们在游戏中不仅感受到了快乐,而且巩固了所学的知识。玩得开心,学得快乐,同学们都很喜欢。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三

《狼王梦》以母狼紫岚为主角,讲失去了伴侣的母狼紫岚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在与猎狗的厮杀中艰难产下五只小狼崽,而其中一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在受到暴雨的侵袭后死去,紫岚倾注了全部心血来培养这四个狼崽。为了下一代,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对四只狼在庆祝了全部的母爱。

换一个角度去想,我们会发现,平时我们憎恨的、狼生存的概念――活着就是一匹狼,死了就是一堆肉。这个理念或许对于人类来说不近人情,可却符合狼情。正如紫岚所想――对死者废物利用,拯救众多活着的生命,或许还是一种慈悲呢!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就像凶狠而残暴的狼。他们对任何一个幼小的生命都不会放过。两匹公狼会因为争夺一匹母狼而厮杀、而拼搏,甚至两败俱伤。可母狼们在保护幼仔时爆发出母爱的力量却大得惊人。这是为什么?我不知道。

人是有生命的,他们要存活下去,就需要食物。但狼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需要食物。或许有人会说:“那狼群不还残害过人类吗?”我会反问他:“你们没残害过狼群吗?”

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了一部关于保护动物的电影。当看到一名名猎手为了得到珍贵的鹿皮,而活剥一只只无辜动物的皮时,我彻底惊呆了――没想到,如今世上竟有这样的人!他们为了钱财,屠杀生命、滥杀无辜,这是多么可耻!当我看到一只只动物血肉模糊的倒在地上时,心里萌发出一种说不出的愤慨。

《狼王梦》,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是它,让我整理了思绪,重新学会思考!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四

课外活动,人人皆知,二师兄的悲伤,大师兄的福气。而我,则属于三师兄的那种另类的个体。

所谓另类的个体,指的是二师兄与大师兄的结合——几分欢喜几分忧愁,那么这是个“神马情况”呢?待我慢慢道来。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而本人充其量只是个“知之者”,与“好之者”完全沾不上边儿,更别提什么“乐之者”了,所以一系列不用上课的事情不管是什么,来者不拒,统统收下,当然也包括课外活动了。

不过当真正开始的时候,可就完全是天差地别了,别的不说,单是开始前的热身活动——也就是跑步,就能让你哭爹喊娘。就比如,像二师兄体形的“丞相”们都说﹕“哎呀,我的妈呀!这还让不让人活啦。”

而我,当集合广播响起的时候,我是极度“明智”地选择了先把外套脱掉,结果第二天旱晨起来拉肚子不说,更要命的是当时是冬天,像我的这种“明智之举”换来的只能是在风中凌乱。当我“回心转意”之时,老师却冷漠无情地道了一句﹕“跑步,跑完了就热乎了。”哎,悲催啊!可能是我上辈子犯罪了,但也不至于这样对我吧!没办法,只能希望尽快跑起来吧!

可开始跑的时候,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尽管慢慢的开始热乎了起来,可是小腿酸痛难耐,而且向老师请假老师是不会领情的。于是“二师兄”们就出现了上文所提及的那种情况,而我虽然也已经汗流浃背,可本人可是“乐天派”的一员,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放弃呢?然后我便大叫起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之后全班像打了鸡血似的飞奔起来。当跑完时,老师对我说﹕“你,对,就是你,过来一下……”

虽然疲惫不堪,可当我一觉醒来之后,便马上满血复活,好了伤疤忘了痛,于是就独自又在内心里念叨着:“课外活动怎么还不来啊!”

由本人的课外活动经历可知,生活百般滋味,人生需要笑对,只要保持一颗欢乐之心,什么困难那都不是事儿!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五

《输赢》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文学上的享受,更多的是对即将参加工作的我心灵的启迪和知识的学习积累,与其去评价其文学价值,倒不如去研究它的实用价值,特别是对我这个即将在销售领域里摸爬滚打的在校学生。

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下,主人公周锐临危不惧,选择了忍辱负重,接受重任。成为了低靡团队的领头人。在面对巨大销售压力下的周锐说:"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困境之中,都要有永不放弃的精神,否则活着还有什么用呢?"说起来容易,可静下心来好好推敲一下,"永不放弃"却真的很难做到。尤其在订单的紧要关头,若不是他的永不放弃精神;若不是他清醒的分析局势;若不是他在困难面前选择了勇往直前;若不是他在敌人面前选择了绝不退缩,整个团队都不会赢得最后的胜利。也许正是他的这种"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坚韧不屈的个性,面对任何困难时,他都会选择永不言弃,坚定不移的带领着自己的团队驰骋疆场。

毫无疑问方威是一个销售天才,他酷爱竞争,也坦然面对竞争中的残酷和血腥。他这就像驰骋沙场的将军,"一腔热血沸腾时,万里--起波澜。"即使面对的是强大的难以取胜的对手,也会勇敢地大吼一声向前冲去,向对手毅然亮剑,即使战死疆场也要面带微笑马革裹尸。"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也许这就是销售员人员的宿命吧。战死疆场是每个战士的归宿和荣耀,商场如战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常胜将军,锣鼓已经吹响,号角已经鸣起,战斗就应该做好最坏的打算,即便是无比惨烈的结局!

通读此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仅是使我豁然开朗的销售技巧,更加让我刻骨铭心的是对人生的感触,惠康公司的骆伽,曾经凭借出众的天赋和心计在商场里翻云覆雨,她扭转乾坤的能力在销售业绩上屡创传奇。与其说她喜欢销售,不如说是在销售中她可以追求到那种众人无法企及的成就感。为了更加成功,在爱人和事业之间她选择了事业,失去了一生中的挚爱,当漂亮优雅的黄静挽着周锐的手臂,才子配佳人幸福的出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才知道她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可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当攀登到事业的最巅峰时,才发现自己是这样的孤独,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想要的不是这种生活,她真正想要的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一起牵着狗看夕阳……幸福其实可以很简单。

源于对成功的贪婪,使她常常和客户拉关系,在上司的默许之下,甚至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也注定这个冰雪聪明软弱女子悲剧的下场。"输"不是一个开始,"赢"又何尝是结束!然而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当今社会,生存才是王道,信奉着"羊性为人,狼性做事","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行为层出不穷。人们怀着一颗对权利欲望的狂热的心,在竞争中不择手段的汲取竞争对手的血与肉,玩的就是惊心动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诱惑面前,永远不能忘记人生原则,逾越道德底线。书中塑造了两个主要的反面人物——陈明楷和刘丰,陈明楷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不惜牺牲公司的利益,将一个个优秀人员赶出捷科,培养亲信。而作为经信银行的银行高级干部刘丰,原本可以和家人一起安度晚年,看着自己的儿子结婚成家立业,但是为了谋取私利,接受贿赂,处心积虑以上压下,影响招标结果,终导致身败名裂锒铛入狱,连累自己的儿子,"多行不义必自毙",没有恪守人生原则和社会准则必然会受到惩罚。

一场胜利的战争往往是以牺牲成千上万的人为代价的,而商场同样是残酷的`,有人成功,就意味着有人失败。既然选择了这充满挑战性的职业,同时就必须要选择"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魄力,也就选择了追求"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勇气,还要保持"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纯净。

窗外将圆未圆的明月,渐渐升至高空。一片透明的灰云,淡淡的遮住月光,"输"与"赢"只是人们自己给自己上的一道枷锁。就像小说最后的宗旨,有人的认为赢就是无止境地追求没有温度的金钱,有人赢是为了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有的人赢了过程确输了结果,有人赢了结果输了过程。周锐他们赢了订单,却也赢得残酷,在这场战争中,没有人是真正的赢家。无论怎样困难的境况都会过去的,夜深人静之际轻轻回首,遇到的困难也会变成一点点回忆,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

轻轻合上《输赢》这本书,思绪难平,一本好书给灵魂上的震颤即便是行万里路也不一定能体会得到,这是一本给人精神上一种伐骨洗髓的沐浴,就像向耶稣忏悔罪恶时那种可以解脱后的一种洗礼。当人们失去信仰的时候,这里有一盏指向远方的明灯,心不再迷惘。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六

今天,学校里组织了一场课外活动。

当我们看到数十辆大巴车停靠在了校门口的时候,每个同学的脸上都是激动的。今天我们将坐上大巴车去致敬一个烈士。

当这辆车将我们带到了目的地的时候,所有引起我的情绪的真面目就此展开。这里是一个较偏僻的地方,自然环境保护的很好,没有大城市里那样的繁华,这里有的是撑天的古树,以及一处很平常的坟包,坟头的墓碑上写着几个字。我当时看了老半天,也只能瞧出两个烈士来。

老师告诉我们,这里就是我们今天的终点。同学们对眼前的这一出景象脸上露出各种情绪的都有,但是我瞧得出来,更多的同学脸上是失望,许是觉得没有想到期待了这么久的地方是如此一番景象,并无什么特别之处。

这里不大,当我们这些学生从车上下来到了这里后,这里已经显得拥挤了。老师叫我们每位同学给这位烈士致敬,之后就去了离这里不远的一块大平地上。

当所有班级的同学都来了平地上,并且站好队形了后,老师就对我们说起了这位英雄的故事,他坎坷不屈的一生,以至于最后为国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这一次课外的活动,让我的感触很大,相信我身边的同学们的感触都很大,英雄、烈士永远都是时代中闪亮的星。

在回去的路上,我听见不少的同学心里为之前自己的想法而后悔,那里并不是一个毫无特色的地方,那里一点的都不平凡,因为那里葬着一位英雄。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七

楼兰,一个多么美丽多么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他是古丝绸之路的一座重镇,有着辉煌的历史文化。然而,这样的一个美丽、富饶、辉煌的国家,却因为破坏环境而被沙海湮没了。

人类总是认为自己是万能的,自己是世界的主宰,自己能永远的征服自然,但是,人类错了!弱小的人类是永远不可能征服大自然的!对于"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想法,自然总是一忍再忍。可是,人类所做的事实在是太绝情了!居然能把青山砍成了秃岭。这时的自然就再也忍受不了了!

"你们既然把我的子孙--树木,砍光,我就要用沙暴让你们知道过度砍伐树木的后果;既然把我的儿女--水源,耗干,我就要用干旱让你们知道过度浪费水的后果。我要用你们人类的自责和内疚,祭奠我的`儿女、子孙!"这也许就是自然想说的话吧!

平时,人类在自然面前是骄傲自大的,但是,人类在自然带来的灾难面前呢?无比的脆弱!

自然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可是这次为什么这般生气?难道不是人类惹恼了自然吗?对!没错!是人类!是人类"砍"没了自己的楼兰,是人类"挖"走了自己的沃野,是人类"耗"尽了自己的水源,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直到有一天,人类的良知叫醒了自己……"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又是种树!"只是良知说……不……是发自内心的呐喊!

从那以后,人们开始治沙……。

1957年,沙坡头建立了固沙林场。治沙的人们在茫茫沙海里安营扎寨,开始于人类的暴戾搏斗。三十年不懈的努力,三十年生与死、成功与失败的搏斗,终于在沿铁路两侧连绵不断的沙山上布下了纵横几万亩的固沙林带。昔日吞村毁舍,席卷大地的黄沙被这绿色的巨网牢牢缚住。

这次一连串的保护环境是真正的保护环境吗?不,我认为不是,这只是一次赎罪,对自然的一次赎罪!但这次能把之前的罪全都赎清吗?这,谁也不知道!

我们现在做的还远远不够,可是,这位慈祥的老人好像知道了人类是一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所以,不再过分的追究了!可是,如果我们再为了贪图一时的享受儿大胆地人为地破坏环境,自然一定还会发怒的!

人类之前做的一切一切都是错的,现在悔改,有的也许已经来不及了!我们现在需要做的事:保护环境!

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举目遥望沙漠中绿色的固沙林带,回眸南望那依然挣扎着穿过沙漠的黄河,会让人产生怎样的悲怆与震撼!我们应该领着孩子们常来看看这座人类对命运抗争的丰碑,告诉他们我们生存环境的危机与艰难,不能在砍树、铲草皮、挖树根了!告诉他们,沙暴曾经湮没了一个楼兰,可是沙暴仅仅只湮没了一个楼兰吗?让他们回去告诉自己的父母,让他们长大了告诉自己的孩子……"。

的确,沙暴曾经湮没了一个楼兰,可沙暴真的只仅仅淹没了一个楼兰吗?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八

在这个暑假,我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读完了《呼啸山庄》,《呼啸山庄》通过讲述两代人的爱情悲剧,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的精神上的压迫、紧张与矛盾冲突。希斯克利夫在凯瑟琳去世后人性变得扭曲,从而使他在痛苦中度过了他的后半生。

有人评价说希斯克利夫是一个恶魔,只一点我初次看《呼啸山庄》时并不否认。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少年时——一个弃婴,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身份与特殊环境下产生了感情,那时他们朝夕相处,共同反抗辛德雷的专横暴虐。但是,凯瑟琳的虚荣,愚昧与无知使她走向了另一个她根本不爱的男人——林顿,背叛了希斯克利夫,成为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并且在答应嫁给林顿后还说她其实是爱着希斯克利夫的,她背叛了她最爱的人,也背叛了自己,这就已暗示了她将在自己编织的罗网中死去。

希斯克利夫自幼被辛德雷嘲笑,愚弄,再加上凯瑟琳的离去,这就导致了他人性的扭曲。他没有财产,他便不惜一切代价来抢夺财产,在辛德雷死后成为呼啸山庄的主人,并对他的儿子进行报复。凯瑟琳与林顿结婚后生下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儿,为纪念凯瑟琳,林顿为他取名为小凯瑟琳。但是,在生下她后,凯瑟琳就去世了。凯瑟琳的死使希斯克雷夫满腔的恨爆发出来,即使小凯瑟琳在林顿的管理下没有迈出画眉田庄半步,但林顿·希斯克利夫(希斯克利夫之子)的到来使她喜欢上了林顿,但林顿自幼体弱多病,因此希斯克利夫的报仇也就早一些,他想办法把小凯瑟琳与艾伦留在呼啸山庄,并且逼小凯瑟琳与林顿结婚,林顿在女儿失踪的情况下死去了,希斯克利夫也想办法在林顿死后把画眉田庄据为己有,在寂寞与空虚下迎来死亡。

希斯克利夫的做法有些极端,但是仔细阅读后,发现他这种做法也有情可原,他的复仇也可以理解。十几年来,凯瑟琳的孤魂在旷野上彷徨哭泣,等待着希刺克厉夫,终于希斯克利夫离开了人世,他们的灵魂不再孤独,黑夜里在旷野上,山岩底下散步……他们那种不为世俗所压服、忠贞不渝的爱情也正是对他们所处的被恶势力所操纵的旧时代的一个顽强的反抗,尽管他们的反抗是消极无力的,但他们的爱情在作者的笔下却终于战胜了死亡,达到了升华境界。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艾米莉·勃朗特在小说结束后这样写道,再次见证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爱情。当他发现林顿的女儿(也就是凯瑟琳的女儿)和亨德雷的儿子(也就是凯瑟琳的侄子)两人的.眼睛完全和凯瑟琳生前的眼睛一模一样时,当他发现哈里顿(亨德雷之子)仿佛就是他的青春的化身时,他再也不想抬起手来打他们了。当她嫁给了哈里顿时,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凯瑟琳·恩肖,暗示了这恩怨是不会间断的,他们之间的爱又再一次的获得了重生。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瑟琳在中间,一边是林顿,一边是希斯克利夫。

这便是对爱与恨最美的诠释!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九

《以奋斗者为本》这本书,我只完成了一部分的阅读。然而我已深深的感受到,这不是一本一气呵成的书,而是华为二十年来摸着石头过河摸索总结出来的企业管理的经典,需要我们反复品味和咀嚼。在工作中碰到困难和困惑的时候,回过头来仔细回味话里的深意,时常有拨云见日之感。

我是一个hr初学者,很多事情还处在入门阶段。通过学习、以及和老师、同学的交流,让我认识自己的不足,并明确奋斗的方向。

我目前不做管理,然而这本书带我去体会管理的责任和意义。企业的最低纲领是什么?是活下去,而且是长期的活下去。就像细水长流。围绕着活下去,而且是更好的、健康的活下去,我们就要去积极寻找活下去的理由和活下去的价值。活下去的基础即是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活下去,看似简单,实则是最根本最原始的战略。我们可能经常会说,我们的企业没有战略,不知道我们自己企业的战略是什么。其实,任何企业的最终目的都是要活下去,只有活下来了,才能谈赢利,才能谈培训、薪资、福利等。但培训、管理等也是为了更好的活下去。就像我所在的企业,目前把战略定位为安全、质量和效益,而不是贪求高大上,贪求项目多。我们把在手的每一个项目做好,把管理做好,才能让企业持续发展,才能在未来接更多的项目,而不是一味的自我膨胀。所以说,这其实是一个"圆",或者说是一个循环。而这个循环只有是良性的,企业才能生存,恶性的循环必将导致导致企业的毁灭。

然而,企业又是一个功利集团,它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盈利。这种目标需要具有商业的价值和利益。现在很多公司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结果红火一时、一夜暴富,随后就销声匿迹了。我们要明白我们追求的是什么?倘若大化为目标,但如果我们想要可持续的发展,想要成为世界追求一时的利润,大可以利润最级领先的企业,就需要将眼光放的长远一点,将利润保持在一个较合理的尺度。正所谓:深淘滩,低作堰,我们要让上下游的合作伙伴也有合理的利润,去营造端到端产业链的强健。因为,在价值的创造问题上有一个悖论:越是从利己的动机出发,越是达不到利己的目的;相反,越是从利他的动机出发,反而越使自己活的更好。

我们将利润控制在合理的尺度,归根结底是为了我们商业的成功。商业要成功,企业要活下去,企业需要有利润,那么利润从哪里来?客户。所以我们想要可持续的发展,就是要满足客户的需求。作为员工,我们也可以想想,我们的客户有哪些?老板,他发给我们工资,是我们的客户;同事,需要他们协助我们完成工作,也是我们的客户;作为外界的客户就更不用说了。我们可以找到我们的客户,研究他们的需求,给到他们想要的,达到我们自己的成功。切记不可闭门造车。就如,猫以为鱼很好吃,很美味,就请她的朋友小狗来吃,可是小狗喜欢吃骨头啊,他不需要鱼啊。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先明确对方的需求,然后投其所好,而不是自己造出一个自认为很好的东西。以客户的需求为目标,以新的技术手段去实现客户的需求,技术只是一个工具。这也是管理第一、技术第二的一个体现。

谈到管理第一,那么管理的最高境界在哪里?老子说过:"无为而无不为",其实就是无为而治。摆脱对技术的依赖,对资本的依赖,对人才的依赖,人为的制定一些规则,进行引导、制约,使之运行合理,也就做到了管理的`自由。

这本书的精髓需要我们细细品味,远不是我三言两语就能描述的完的。这只是我一些粗浅的感受,相信在不同的时期再去重新阅读,会有不同的体会。在未达到一个层次之前,提前掌握这个层次的理念,虽不能完全体会,但可开阔眼界,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这本身也是一种启发。正所谓: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朋友们,加油!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

鲁滨逊这个人,是个爱冒险的探险家,曾经有句俗语:爱冒险,就赶快来看看《鲁滨逊漂流记》吧!它会告诉你,鲁滨逊是怎样以顽强的毅力和聪明才智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的。

他出门过三次,第一次他沉船了,不过他与水手们都幸于免难;第二次,他的船顺利抵达了巴西,他在巴西开始经营起种植园;第三次,他沉了船,水手和船长皆葬身鱼腹,只有他在一个荒岛上。

我觉得鲁滨逊在劫后余生之后,把自己的幸运和不幸、好处和坏处公允地排列出来,而分为“借方”和“贷方”。经过一番比较之后,我觉得鲁滨逊写的“贷方金额”要远远高于“借方金额”。这样一来,从此处可以看出,鲁滨逊是一个极其乐观的人,他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这“孩子”,这是不得了。后来,我觉得,鲁滨逊本来是一个无神论主,而在他拾到一本圣经后,什么都变了。他开始信仰上帝,活脱脱一个---徒。这种神奇的信仰的力量对于孤独的鲁滨逊来说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人,只有在物质艰难的情况下最需要抓住并坚守住精神的力量才不会被打败。有一个文学家叫林纾的说过:打破“中庸之道”等中国传统观念的新精神。这也是近代中国人所理解的“鲁滨逊精神”的核心。在圣经的文化熏陶下,鲁滨逊开始一心一意安排起自己的生活了。我觉得他十分幸运,如果他的.船沉在了非洲,那会怎样呢?幸好这是一个离美洲大陆很近的荒岛。作者并没有把他的沉船写在一些非洲雨林啊,百慕大三角啊什么地方,偏偏他的船沉在了荒岛,一个富饶的荒岛上。就在荒岛,作者把许多笔墨给了野人,这一定有他的用意。而鲁滨逊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这二十多年来,鲁滨逊一个人生活着,有一个人陪他,那自然是极好不过的。文中,星期五对那些人肉垂涎欲滴,我越看越觉得恶心,一个人,吃着另一个人的肉,这不免让旁观者呕吐。我从“星期五对人肉垂涎欲滴”可以看出,他对吃人的习俗是习以为常的,没有认为这是可恶之事,还没有一点羞耻感,这让我对星期五有很大的偏见。

后来,我看到了星期五对鲁滨逊说:“拿斧头杀了星期五吧,不要赶他走。”我这才对星期五消除了偏见,认为星期五与其他野人不一样,他有着单纯质朴的性格。

不得不说,这本书蛮好看的。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一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明白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我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期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

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是阿来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

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二

品读了莫泊桑的《项链》,脑海中浮现出一幅纸醉金迷的场景。在花红酒绿的晚会上、在人生的假面舞会上,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自我的虚荣心,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贪图享乐的浮躁内心。

世上的漂亮动人的的女子,每每像是因为命运的差错似的,出生在1个小职员的家庭。悲剧的命运为玛蒂尔蒂的出场作了1个很好的铺垫、一抹素字清欢的伏笔。美的真谛源于1个人的内心,一颗善良、朴实、纯真的心胜过一切外在的修饰。

她出身平民阶级,她有着华丽的外表,而她对于前两者的矛盾与纠结时常会令她懊恼万分。随着年华的更迭,她身陷囹圄。一次偶然的机会、一次政要的晚会,戏剧性地将她内心深处的矛盾推向了高潮。

于是,她的虚荣心在渐渐湮没她那颗平凡、质朴的心。黑的孤寂吞没了白天的彷徨,只是一错再错,终究无以复加。用四百金法郎暂时缓冲了一下自我的虚荣心,但是更大的黑洞正吞噬着她的灵魂。有了一套漂亮的裙袍,却又苦恼没有一件首饰、没有一粒珠宝,插的和戴的,一点儿也没有。有了更深一层的虚荣,就有了更进一步的堕落。

在丈夫的提议下,她主动去找伏来士洁太太借首饰。看到那么多异彩纷呈的首饰,她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毒害的太深。她的心房因为一种奢望渐渐跳起来,她双手拿着那东西发抖,她把它压着自我裙袍的领子绕在自我的颈项上方。这一刻的细节描写,毋庸置疑地体现了她内心深处极为强烈的欢愉与喜悦。

先前的苦恼、痛楚与如今在得到这璀璨夺目项链之后的喜悦与兴奋形成截然的反差、鲜明的对比。那种溢于言表“胜利”的雀跃只是暂时战胜了她的理智,等待她的会是无边的苦海。

晚会上,她毫无悬疑地成为了最绚丽夺目的刺眼明珠。可谁知,在这绚烂奢华的外表下掩映着一颗何等令人伤心的心。有道是:打肿脸充胖子。她为了这一时刻的万丈光线已经处心积虑等了很久了,虚荣的巅峰在这一刻如泉涌般喷涌而出,不可遏制。她比通常女宾都要漂亮、时髦、迷人,不断地微笑,并且乐得发狂。通常男宾都望着她出神,探听着她的姓名,设法令人把自我引到她眼前作show。

为什么心里感受那么地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为什么她最后还是选择了逃遁?究竟这不是她的世界,究竟她只是1个匆匆的过客罢了。面对着那些裹着珍贵皮衣的太太们,她的虚荣到了崩溃的边缘,她渐渐意识到了何谓自欺欺人。

窗外,是1个截然相异的世界,那里凄清严寒、那里寂寞萧条。终于,她还是要回到现实的无奈。此时此刻,强烈的心理落差感使她惆怅、怅惘。但是,戏剧性的打击又接踵而至,此刻他癫狂了。

回到家,她了解从伏来士洁太太那借来的项链不见了。她丈夫焦虑地在每1个可能的地方苦苦寻觅着,无果而返。她对着这种骇人的大祸,在惊愕态势中间整整地等了一天。

于是,他们不得不选择花三万四千金法郎购买了一条项链去索赔。欠债必还、借钱必还,这是天理。她以她的虚荣心为诱饵,以她的青春为赌注,去偿还那本不该属于她的人生债务,过起了早贪黑、穷困潦倒的日常,为了那1个个可怜的铜元忍气吞声。最后,在岁月和过度操劳的无情摧残下,她那玫瑰色的手指头渐渐凋谢、陨落。

感慨这也是人生呀!十年之后,她已满目苍夷,彻彻底底地变成了1个贫苦人家的妇人。假如当初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时会走到什么样的境地?假如的事,终究没有论断,一切的是是非非,我们无法预言未来。当伏来士洁太太再次见到她,已是十年之后。只是她已面目全非,伏来士洁太太再也认不出她了。

戏剧性的收尾起到了画龙点睛的用处,当他得知十年前那一串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金法郎,那是何等的讽刺呀!浮华的人生终将走向陨落,昙花一现的过后终将是亘古不变的死寂。宁静致远,远离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以一颗最最平凡的心来看对待周遭的一切。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生真谛吧!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三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银行家安迪由于有了婚外情,酒醉后本想用枪杀了妻子和她的情人,巧合的是有人刚好做了他想做的事。于是他被指控入狱,他有幸成为肖申克监狱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无辜者。

在漫长的监狱生涯中,他结交了许多朋友,开设图书馆。之后,他开始帮道貌岸然的典狱长洗钱,并且成功的获取了一个新的身份。他通过种.种操作举报了典狱长的贪污,典狱长吞枪自杀。更让人惊讶的是他用一柄小小的尖头锤子凿了二十多年凿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路,他在举报典狱长的那个晚上成功越狱。

小说中让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主角安迪对于自由的向往。也正是有了这份对自由的渴望和向往,他才能用二十多年日复一日的时间来凿开一条自由之路。在我看来,安迪就是一只心中住着自由的无足鸟,他的心中只有天空,他一生只有一次落地的机会,那便是死亡。没有对自由的信念,他就不可能如此执着坚忍。

这部小说当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所肖申克监狱了,它不仅是仅有黑白灰三色的高墙深院,它还是一种压迫人性丶剥削自由丶使人茫目麻木的一种体制,一旦你屈服了,你就被体制化了。

故事中的老布就属于这种大脑被体制化了,他在肖申克监狱度过了整整六十多年的时光,当他听到自己被假释时,脸上尽是茫然和对未知的恐惧。

当老布重新踏入社会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和社会格格不入,他还是习惯在肖申克监狱当图书管理员的日子,他更喜欢肖申克。于是他选择了自杀。留下了一句简单的遗书:老布,来过这里。

当自由突然而至的时候,它也许已经失去了光辉,因为没有了生活的支持,没有生存意义的赋予,自由不过是另一所监狱。

就好比是没有对自由的信念,即使离开监狱,也如同是身陷囹圄。

只要我们对自由有着真正的向往,即使身陷囹圄,我们也会是自由的,至少我们的心灵是自由的。

人生好比是海上的的波浪,有时起,有时落,但它永远不会是一条平坦的道路。所以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或许都有着一段类似肖申克式的黑暗不堪的时光。有些人身陷在里面,而有的人却昂首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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