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园林绿化灭鼠方案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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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园林绿化灭鼠方案范文(18篇)
时间:2023-12-13 15:12:04     小编:书香墨

制定方案时,需要充分调研、分析和评估,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充分调研和分析数据,以便做出准确和有效的决策。看完以下范文,相信大家对方案制定和实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一

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降低鼠密度,预防和控制鼠传疾病的发生,提高生活质量,优化生活环境,确保管辖区域灭鼠防鼠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机关办公场所、单位营房等重点区域,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

(二)重点场所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三)单位城区内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绿地、水沟池沿岸、单位院内、住宅等区域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本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营房、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绿地、水沟池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及所辖卫生区域等。

本次灭鼠工作采取“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方式进行。干职工人员住户的灭鼠工作由住户个人进行。单位负责购买灭鼠药物,并提供有关灭鼠的操作知识。

各股、室、办、所要精心组织,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灭鼠知识的宣传,提高认识,广泛动员人们参与,形成人人动手灭鼠的氛围。

灭鼠员参加县里组织的灭鼠工作培训学习,指导机关相关人员的灭鼠工作,并把灭鼠技术指导资料打印下发到人,使各股、室、办、所及家属都能正确运用灭鼠的基本方法。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将管辖区域内鼠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以内。另外县爱卫办将组建灭鼠技术指导组检查、指导和督促我的灭鼠工作。

采取环境生态防制,药物杀灭的措施。

(一)药物杀灭:采用县爱卫办统一采购的药物——诱鼠灵,投放到所建的灭鼠站、墙角及其它老鼠经常活动的场所。每堆药饵10—15克,严禁随意散扔。投药后第2天和第3天要观察毒饵被盗食情况,进行补充投药2天。

(二)环境生态防制。

灭鼠达到预期效果后,应组织群众进行环境治理,包括大搞环境卫生、管好垃圾,收藏好粮食、食品,兴建和完善防鼠设施,消除鼠类隐蔽栖息处所等。

重点场所防鼠设施要求达到: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二

(一)机关办公场所、单位营房等重点区域,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

(二)重点场所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三)单位城区内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绿地、水沟池沿岸、单位院内、住宅等区域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工作区域:

本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营房、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绿地、水沟池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及所辖卫生区域等。

三、工作方法。

物,并提供有关灭鼠的操作知识。

四、组织领导及宣传发动。

各股、室、办、所要精心组织,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灭鼠知识的宣传,提高认识,广泛动员人们参与,形成人人动手灭鼠的氛围。

五、业务培训与督导检查。

灭鼠员参加县里组织的灭鼠工作培训学习,指导*机关相关人员的灭鼠工作,并把灭鼠技术指导资料打印下发到人,使各股、室、办、所及家属都能正确运用灭鼠的基本方法。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将我*管辖区域内鼠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以内。另外县爱卫办将组建灭鼠技术指导组检查、指导和督促我*的灭鼠工作。

六、技术措施。

采取环境生态防制,药物杀灭的措施。

(一)药物杀灭:采用县爱卫办统一采购的药物——诱鼠灵,投放到所建的灭鼠站、墙角及其它老鼠经常活动的场所。每堆药饵10—15克,严禁随意散扔。投药后第2天和第3天要观察毒饵被盗食情况,进行补充投药2天。

(二)环境生态防制。

灭鼠达到预期效果后,应组织群众进行环境治理,包括大搞环境卫生、管好垃圾,收藏好粮食、食品,兴建和完善防鼠设施,消除鼠类隐蔽栖息处所等。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三

管理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地区管理经验,特修定本办法。

(一)、定期考核以月考核为主。每次被考核对象由考核办随机抽样或以其它方式确定。若被考核地块存在问题需取样确定时,每次取样应不少3处。实地考核时,被考核单位必须派人参加。考核中发现问题在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养护单位整改的同时,并转日常养护考核组进行跟踪督察。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计入下次考核成绩。

(二)、日常考核包括日常巡查、周考核及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每次检查考核由考核组确定检查范围,被考核单位要派人陪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经被检查单位陪同人员确认签字后当场下达整改通知。日常考核组将根据已发出的整改通知安排进行复查。整改期限已到仍未达到要求的,发出处罚通知。

(三)、每个养护单位的考核分由日常考核分和定期考核分综合构成,分别占总分的40%、60%,按年度进行汇总计算排名。

(四)、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均实行百分制考核,检查考核工作人员按照《城市绿化养护考核评分表》(见附表)进行考核评分。

(一)定期考核组。定期考核组由绿化股和督查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职责:负责对绿化管养的月考核。月考核一般于每个月的月初进行,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

(二)日常考核组。日常考核组由绿化所路段责任人组成。职责:负责对绿化管养的日常考核工作,一周五天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和处罚通知书。做好每日考核工作日志。

(三)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作为全县道路考核工作的日常机构,设在县园林局绿化股。职责:负责各种考核统筹、协调、组织、汇总、排名、公示、通报及档案管理工作。考核领导组办公室每季召开养护工作考核调度例会一次,通报上季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情况和整改情况,提出下一步养护工作要求。

(一)日常考核。

现场检查——集中评分——分级汇总排名——通报——下达整改通知——复查——下达处罚通知——公布结果。

(二)定期考核(月考核)

通知——随机抽签(抽出当天检查道路或绿地)——现场检查验收——分别评分——分级汇总——综合计分排名——公示——通报考核结果。

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各养护作业单位积极性,依据考核情况对各养护作业单位进行以下奖励和处罚。

(一)奖励:实行年度奖励,每年综合评分第一名的养护单位(或路段),奖励当年养护经费总额的5%。

(二)处罚:

1、综合评分最后一名者,且考核分低于80分时,给予养护责任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并扣除其全年养护费的10%。

2、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给予整改事项预算造价1-2倍的罚款;拒绝接收整改通知书的养护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拒绝整改的,给予整改事项预算造价2-3倍的罚款。

3、养护期间造成严重损失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扣除发生事故当月全部考核分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拒绝派人参加定期考核的养管单位,当月考评分为零。

(一)各考核组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纪律,公平、公正的进行考核。

(二)各考核组的考核结果要按时上报园林局,及时按程序进行公开。

(三)考评工作中,考核组成员违规、违纪的个人,一经发现查实严肃处理。日常考核组聘用人员违规违纪的,予以辞退。

定期考核组组成人员违规违纪的,给予通报批评。养护单位违纪违规的,发现一次取消本次考核成绩一次。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四

迅速制定春季灭鼠方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组织、措施、资金、投药四落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灭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灭鼠工作作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各自实际和“清洁城乡、维护健康”为主题的维护国家利益卫生运动。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画等形式宣传灭鼠活动的意义和灭鼠除害的方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于这次春季灭鼠活动中来,群防群治,掀起全民春季灭鼠活动热潮。继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灭鼠原则,坚持家鼠、野鼠并灭,依照“三集中、四统一、五不漏”科学灭鼠方法开展集中灭鼠,实行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责任人包片、户包责任田、专业队包荒坡荒山、技术人员包宣传指导的六包”责任制,统一行动,紧密配合,强化措施,把这次春季灭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市春季灭鼠统一投药时间为月日至月日。

坝上各县区要加强对历史疫区、高鼠密度区、旅游景点、边境等区域的灭鼠,疫区灭鼠以专业队为主、非疫区以群众性灭鼠为主。铁路部门、军分区、武警支队要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投药,确保灭鼠不留死角。xxx门要做好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注意规范灭鼠投药方法,确保灭鼠药品投放达到规范。爱卫部门负责灭鼠药品的推销,并保证鼠药质量。通过春季灭鼠工作的开展,严格把我市鼠疫疫源地的鼠密度控制在每公顷只以下,旅游景点的鼠密度控制在规范范围之内,沿边界的鼠密度控制在缺乏以对人造成危害的规范以下,其他地区的鼠密度控制在规范以内。

市爱卫部门要组织灭鼠考核检查工作,严格依照《省春季灭鼠考核方法》深入各县区认真进行灭鼠工作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对所属单位的灭鼠工作进行自查,并做好灭鼠前、后的鼠密度检测。鼠密度检测结果和灭鼠工作总结于月日前上报市爱卫办。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五

本文目录。

直接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利益,为有效降低鼠密度,减少鼠害和鼠传播疾病的发病率,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圆满完成关庙镇爱卫会的工作任务,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圆满完成上级工作任务,保障师生安灭鼠工作全,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灭鼠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灭鼠工作,把灭鼠工作作为一项校园稳定和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开展灭鼠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落实灭鼠措施,解决灭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鼠密度有效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在组织全体师生做好整治环境、搞好卫生、彻底清除鼠孽生场所的基础上,做好灭鼠投饵前的准备工作。学校厕所、水沟及教师办公室均属灭鼠范围。

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如国旗下讲话、班会课等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灭鼠工作的重要性,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师生认识鼠疫的危害,增强师生的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这次秋季灭鼠用药是使用镇爱卫会提供的粮食毒饵。学校灭鼠领导小组要组织抓好十月集中灭鼠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职责,严把灭鼠用药的安全关,采用周末学生放假无人期间药物集中投放、专人收取,专人保管的办法,对未用完的药物及时上缴以免药物流失造成不安全事故。

1、组织发动阶段(10月14日—16日)。成立灭鼠领导小组,制定灭鼠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与培训,作好灭鼠药的准备与分发工作。

2、统一投药阶段(10月17日—10日)。灭鼠领导小组要按照镇爱委会的部署开展灭鼠活动,鼠药足量投放到位,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23日)。学校灭鼠领导小组将对全校灭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对我校灭鼠工作的检查。

附:劳动小学xx年十月灭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劳动小学xx年十月灭鼠领导小组。

组长;李延静。

副组长:陈宗花。

成 员:曾忠正    陈沁   王建斌     晁俊品    党忠喜。

xx年10月14日。

返回目录。

根据3月11日下午省爱卫会、省农业厅、省卫生厅联合召开的全省春季城乡统一灭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爱卫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城市统一灭鼠活动,就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标。

各城区通过春季灭鼠后,要达到全国爱卫会[1997]5号关于《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的各项灭鼠指标要求。

二、责任范围及重点。

1、范围:全市各城区所有单位、居民区的室内外环境及各公共场所。

三、计划安排。

1、准备阶段:

3月份中下旬,制定计划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布置工作,落实责任,做好经费落实和鼠药的筹备等灭鼠组织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

4月上旬,层层开展灭鼠培训和结合爱卫月活动开展环境整治,结合单位卫生检查进一步落实特殊行业的防鼠设施建设,加强卫生宣教,进行药物的发放和灭前密度监测,在1-8日统一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灭鼠投药,投药时间与农村灭鼠一致。

4月中下旬,及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数次的补充投药工作。组织进行药物到位率、覆盖率的检查,并进一步完善特殊行业、特殊场所的防鼠设施,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及时清理鼠迹。积极开展灭后效果自查和密度监测工作。

3、总结评价阶段:

5月份,各地结合四月份开展的第十六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总结和统计上报春季的灭鼠工作情况,市爱卫会组织对各地灭鼠活动和灭后效果,进行检查监督和效果评估通报。

四、措施和要求。

以县、市、区为单位,坚持“统一领导,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原则,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计划、统一方法、统一时间、统一药物,大面积投放灭鼠药物,结合环境治理的综合防治措施,开展好本次城市统一灭鼠工作。

(一)周密组织,广泛发动,部门配合,切实抓好春季城乡统一灭鼠活动。

搞好这次活动,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需要,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是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需要。各级政府财政要保证各地爱卫会除四害专项经费的落实,各级爱卫会要积极做好筹备、组织、协调、发动工作,准备好所需的药物、器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春季灭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和监测密度高的重点地带和区域,作为这次消杀和整治的重点,使其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1997]5号文件的标准要求。各级爱卫会和卫生部门要加强与农村等部门的密切协作,爱卫会负责实施城区灭鼠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实施农村灭鼠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灭鼠工作;广电部门加强对灭鼠工作的宣传;建设部门加强改造孳生地的市政建设和城市绿化的环境消杀;林业部门加强对山林鼠孳生地整治、环境消杀;水利部门加强对城区河道的疏浚和环境消杀;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各工商户开展灭鼠工作的管理;国贸与粮食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粮仓(库)等场所的灭鼠工作;财政部门保证公共灭鼠必要经费的投入;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加强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死角整治和灭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直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驻地各区爱卫会的灭鼠工作。

(二)科学消杀与环境整治结合。

本次以县、市、区为单位,使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有效安全低毒的消杀药品,统一使用的灭鼠药物以大垄溴敌隆为主,提倡使用物理杀灭办法的捕鼠器械。努力提高灭鼠的覆盖率、到位率和饱和率,确保消杀效果。坚持药物消杀与环境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爱卫会要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居民区,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环境整治,狠抓薄弱环节,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地。

(三)加强监测和监督检查。

按照鼠密度季节消长监测的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鼠密度监测工作,掌握消长情况,特别要认真做好灭前、灭后的监测,做好科学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各级爱卫会要开展检查评比和通报工作,落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把除四害工作作为评比卫生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之一来抓,对各单位灭鼠落实情况要组织一次自查;对灭鼠工作落实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灭鼠工作开展较差、四害孳生地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春季城市灭鼠工作的顺利实施。市爱卫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和各单位开展灭鼠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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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利益,为有效降低鼠密度,减少鼠害和鼠传播疾病的发病率,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圆满完成关庙镇爱卫会的工作任务,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圆满完成上级工作任务,保障师生安灭鼠工作全,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灭鼠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灭鼠工作,把灭鼠工作作为一项校园稳定和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开展灭鼠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落实灭鼠措施,解决灭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鼠密度有效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在组织全体师生做好整治环境、搞好卫生、彻底清除鼠孽生场所的基础上,做好灭鼠投饵前的准备工作。学校厕所、水沟及教师办公室均属灭鼠范围。

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如国旗下讲话、班会课等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灭鼠工作的重要性,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师生认识鼠疫的危害,增强师生的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这次秋季灭鼠用药是使用镇爱卫会提供的粮食毒饵。学校灭鼠领导小组要组织抓好十月集中灭鼠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职责,严把灭鼠用药的安全关,采用周末学生放假无人期间药物集中投放、专人收取,专人保管的办法,对未用完的药物及时上缴以免药物流失造成不安全事故。

1、组织发动阶段(10月14日—16日)。成立灭鼠领导小组,制定灭鼠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与培训,作好灭鼠药的准备与分发工作。

2、统一投药阶段(10月17日—10日)。灭鼠领导小组要按照镇爱委会的部署开展灭鼠活动,鼠药足量投放到位,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23日)。学校灭鼠领导小组将对全校灭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对我校灭鼠工作的检查。

附:劳动小学xx年十月灭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劳动小学xx年十月灭鼠领导小组。

组长;李延静。

副组长:陈宗花。

成 员:曾忠正    陈沁   王建斌     晁俊品    党忠喜。

xx年10月14日。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开展创卫工作,巩固“灭鼠先进城区”成果,预防鼠传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2011年春季全市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全区统一灭鼠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灭鼠范围与灭鼠目标。

本次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全校各处室,在街办的组织下开展灭鼠活动。通过这次活动,确保我校鼠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组织领导与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校长涂序健任组长,书记许剑涛、徐裴任副组长。灭鼠工作以“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组织形式进行。学校的灭鼠工作由街办爱卫会直接负责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8日——4月9日)。

学校开展动员大会,层层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内容包括灭鼠知识,灭鼠统一时间、安全问题等,使人人皆知,全校参与。

2、环境整治阶段(4月10日——4月11日)。

(1)在全校范围内在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全面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清理楼道、庭院的堆积杂物;重点做好垃圾及时清运工作,保证垃圾不过夜,每日收运两次。

(2)全面、彻底地清除鼠粪,鼠咬痕等鼠迹。

3、药物发放阶段(4月12日——4月13日)。

做好春季鼠药的购买工作,并把药物分发到各处室。

4、投药阶段(4月14日)。

投药时间为4月14日晚7时整。按标准认真投放。

5、完善防鼠设施阶段(4月9日——4月16日)。

防鼠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工作,按“块块为主、条条保证”的原则实施,全校严格按国家标准,采取有力的措施,建设和完善灭鼠设施。

6、检查验收阶段(4月19日——4月23日)对所投放的鼠药进行检查是否达标。

2011年4月8日。

冬季建筑施工现场灭鼠活动方案工程名称:山东国际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单位:青岛城阳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建设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通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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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家坪镇2014年秋季灭鼠实施方案为加强鼠疫防治工作,把鼠密度控制在不足为患的程度,保障人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上级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

栖霞一中2015年春季灭鼠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灭鼠防病工作力度,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长效管理措施,有效控制鼠传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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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七

(1)踏勘现场,了解、熟悉现场情况。

(2)仔细阅读施工图,充分理解设计意图,使施工充分体现设计意图。

(3)作好苗木的准备工作,落实好土方来a源。

(4)落实苗木种植所需的营养土、介质土、绑扎材料、遮荫材料。

(5)组织好施工队伍,落实机具设备等。

(6)搭设好施工和管理人员的生活设施。

(7)制定质量目标、施工进度;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8)测试土壤肥力及ph值,复核土方标高。

a、清理场地,清除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于甲方指定区域s。同时抓紧时间将表层混凝土地坪、房屋基础进行破碎,同表层三合土一起集中深埋到甲方指定区。在深埋过程中,对建筑垃圾进行分层夯实,避免土方沉降不均匀。

b、进土、深翻、粗平整及土壤改良。

清场后按计划进度作好进土、深翻、粗平整及土壤改良相结合的办法。外进绿化种植土优质沙性山泥,不含杂质,同时翻除现场石块垃圾及各种废弃物料,并集中堆置,随时运出至指定弃料场。对20cm以下的土层用人工进行深翻,剔除垃圾,保证土壤质量并使土壤疏松、平整、平整之后的绿地地势饱满,自然坡度达到3%左右,做到无积水现象,为下一步工序打好基础。

土壤改良:在种植土内掺和有机肥。栽植大乔木处用黄沙掺和,有利于改善土壤的渗水性,减少土壤粘性。另外可增施过磷到钙,按100公斤每过磷钙施入土层内,确保樾手长时所需的养分。

有机肥组成:由堆肥、醋渣、珍珠岩、草木灰、鸡粪、共籽饼等成份。其优点一是重量轻,有机肥含氮、磷、钾等多种营养成分,偏酸,ph值6---6.5,且营养释放缓慢,极利于树木的吸收;有机肥通气性好,渗水率高,有利根系发育;有机肥内含有大量微生物,能吸收原土壤中的`碱性物质,将其转化成有机物或进行分解,提高原土壤的理化性状。

除此之外,对于乔木和喜酸植物种植区域(香樟、杜鹃等)增设隔水层,防止盐碱随毛细水上升而对植物根系的侵蚀,并进行部分换土,采用山泥做种植的顺填土壤,加快植物的恢复生长,提高植物的成活率。地被草坪种植区域对表层土壤进行改良,采用砻糠、醋渣与原表土相拌和(1:1.5)铺设在表土层内。醋渣为酸性物质,可以大大降低土壤的ph值,砻糠可以使土壤疏松、透气,防止表土层的板结,增大地被的成活率。砻糠、醋渣还可以增加土壤的蓄水能力,防止水份过度蒸发造成脱水现象。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八

灭鼠实施方案灭鼠实施方案篇1:灭鼠防鼠工作方案***灭鼠防鼠工作方案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降低鼠密度,预防和控制鼠传疾病的发生,提高生活质量,优化生活环境,确保我*管辖区域灭鼠防鼠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

(一)机关办公场所、单位营房等重点区域,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

(二)重点场所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三)单位城区内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绿地、水沟池沿岸、单位院内、住宅等区域环境累计201x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工作区域:本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场所、营房、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绿地、水沟池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及所辖卫生区域等。

三、工作方法本次灭鼠工作采取“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方式进行。干职工人员住户的灭鼠工作由住户个人进行。单位负责购买灭鼠药物,并提供有关灭鼠的操作知识。

四、组织领导及宣传发动各股、室、办、所要精心组织,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灭鼠知识的宣传,提高认识,广泛动员人们参与,形成人人动手灭鼠的氛围。五、业务培训与督导检查灭鼠员参加县里组织的灭鼠工作培训学习,指导*机关相关人员的灭鼠工作,并把灭鼠技术指导资料打印下发到人,使各股、室、办、所及家属都能正确运用灭鼠的基本方法。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将我*管辖区域内鼠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以内。另外县爱卫办将组建灭鼠技术指导组检查、指导和督促我*的灭鼠工作。

六、技术措施采取环境生态防制,药物杀灭的措施。(一)药物杀灭:采用县爱卫办统一采购的药物——诱鼠灵,投放到所建的灭鼠站、墙角及其它老鼠经常活动的场所。每堆药饵10—15克,严禁随意散扔。投药后第2天和第3天要观察毒饵被盗食情况,进行补充投药2天。

平方厘米。

3、门窗合缝,缝隙小于厘米,门下包锌铁皮,高度为30,60厘米,锌铁皮厚度不应小于1毫米。

4、管道和电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用水泥混凝土填塞。5、垃圾道口装置铁门,关闭道口,缝隙小于厘米。

6、建筑物周围及墙面60厘米以下的孔洞、破损处用水泥混凝土填塞。7、建筑物外围隐蔽处、垃圾通道口附近设立人造鼠洞,破损的人造鼠洞应修复。

8、外环境灭鼠达到效果后需要用混凝土等堵洞。七、实施步骤(一)发动阶段:*月*日到*月*日。***制定单位灭鼠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培训指导、药械准备。

(二)实施阶段:*月*日到*月*日。***各股、室、办、所开展杀灭工作,进行环境整治。(三)检查考核阶段:*月*日到*月*日。*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自查、写好总结。县爱卫会将组织检查,我*要严格按照县里要求,扎实做好工作,以迎接省、市爱卫会对我县组织的检查考核。****年**月***日篇2:灭鼠活动实施方案南昌市育英学校201x年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开展创卫工作,巩固“灭鼠先进城区”成果,预防鼠传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201x年春季全市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全区统一灭鼠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灭鼠范围与灭鼠目标本次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全校各处室,在街办的组织下开展灭鼠活动。通过这次活动,确保我校鼠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组织领导与组织形式本次活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校长涂序健任组长,书记许剑涛、徐裴任副组长。灭鼠工作以“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组织形式进行。学校的灭鼠工作由街办爱卫会直接负责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4月8日——4月9日)学校开展动员大会,层层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内容包括灭鼠知识,灭鼠统一时间、安全问题等,使人人皆知,全校参与。

2、环境整治阶段(4月10日——4月11日)(1)在全校范围内在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全面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清理楼道、庭院的堆积杂物;重点做好垃圾及时清运工作,保证垃圾不过夜,每日收运两次。

(2)全面、彻底地清除鼠粪,鼠咬痕等鼠迹。

3、药物发放阶段(4月12日——4月13日)做好春季鼠药的购买工作,并把药物分发到各处室。

4、投药阶段(4月14日)投药时间为4月14日晚7时整。按标准认真投放。5、完善防鼠设施阶段(4月9日——4月16日)防鼠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工作,按“块块为主、条条保证”的原则实施,全校严格按国家标准,采取有力的措施,建设和完善灭鼠设施。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九

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如国旗下讲话、班会课等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灭鼠工作的重要性,耐心细致地帮助教育师生认识鼠疫的危害,增强师生的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灭鼠领导小组。

组长:谭永军副组长:张胜林。

成员:李希仁。

左希厚。

高里街道高里小学。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十

为全面提升我县市政园林绿化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居者心怡,来者心悦”的县城居住环境,根据《市政园林局县城-管理提升实施方案》(讨论稿)和园林绿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县市政园林局所辖的公园、游园、街头绿地、道路、行道树等所有园林绿化设施。

修剪。

1、绿篱修剪:

(1)原则上每年4月中旬修剪1遍,5月至10月每月修剪1遍。

(2)绿篱修剪应符合《绿化养护标准》及《绿化养护作业安全标准》相关规定,做到保持设计造型,达到横平竖直、篱顶、二侧篱壁三面光,形状美观;还应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要求进行,并及时清理剪除的枝条、落叶。

2、草坪修剪:

(1)、适时修剪,达到均匀整齐,每次修剪量不应超过茎叶组织纵向总高度的1/3。

(2)、修剪高度应按照品种本身的特性、草坪草生长的立地条件及生长季节的气候条件和草坪草自身的状态修剪。

(3)、修剪前应对草坪上的砖石、树枝等杂物进行清理。

(4)、夏季以早晚进行修剪为宜,立秋后应在杂草结籽前修剪,修剪应按合理程序进行,遇到有病害的草坪应进行隔离修剪,剪下的草屑应集中处理并及时对草坪进行病害防治。

(5)、同一草坪不应多次在同一行列、同一方向修剪。剪草应平整,边角无遗漏。草屑应及时清理。

3、乔木修剪:

(1)、乔木整形效果应符合树木生物学特性,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2)、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宜控制在10~17m范围内,且不得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

(3)、单位附属绿地内种植的乔木,当枝叶影响城市公共道路或物业管理的,应及时修剪。

(4)、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剪口要平,剪口处应涂抹保护剂,不得留有树桩。

(5)、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干枯叶应及时剪除。

4、灌木修剪:

(1)、常绿灌木除特殊造型外,应及时剪除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蘖枝、病虫枝及枯死枝。

(2)、观花灌木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灌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3)、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灌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花灌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4)、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按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做到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

(5)、灌木过高影响景观效果时应进行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修剪;修剪后剪口或锯口应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剪口应涂抹保护剂。

(二)、浇水:

1、根据乔木的种类、季节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的浇水。

2、干旱季节宜多灌,雨季少灌或不灌;发芽生长期可多灌;休眠期前适当控制水量。

3、浇水应浇透,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防止水外流。浇水围堰应规整,密实不透水。围堰直径视栽植树木的胸径冠幅大小而定。

4、必须在日化夜冻时浇越冬水,春季适时浇解冻水。

5、应及时排除树穴内的积水,对不耐水湿的乔木应在—2—

12小时内排除积水。

6、浇灌设施应完好,如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应及时补救。

(三)除草:

1、及时消除非种植的杂草。

2、除杂草时间和次数应根据草坪品种和杂草多少而定,遵循除早、除小、除了原则。草坪只要有杂草,在早春杂草发芽出土时和立秋杂草籽成熟前,均应及时排除干净。

3、人工排除杂草应连根挖出,集中处理,若杂草集中量多,可连根挖除,再补栽所需草种。

4、采用化学除草剂除草应在杂草幼苗期及时施药,严格掌握药剂浓度和单位面积施药量,大面积草坪施药时应分小区逐区喷洒,避免重复和遗漏。

(四)、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控制及时,危害率不得超过2%,无明显害虫的活卵、活虫及病状。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m2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长每30cm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五)、卫生保洁:

绿地内无死树、杂树、枯死枝、杂物、砖石瓦块和塑料袋等废弃物,随产随清。绿地完整,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国家、省、市、县爱卫会以及县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确保国卫成果,为有效地减少鼠害、蟑害,保护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门诊楼、住院楼等重点窗口单位,职工宿舍、单身宿舍等一般单位有鼠洞、鼠粪、鼠、蟑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

(二)重点场所门窗、垃圾箱、垃圾桶及通风口等处防鼠、防蟑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一)公共卫生科负责宣传发动、综合协调、信息反馈、考核检查。负责灭鼠技术指导和灭前灭后的密度调查,为灭鼠、灭蟑和效果评价提供依据。

(二)后勤、院办公室按上级规定的要求,负责组织督导灭鼠、灭蟑,加强对院内外环境灭鼠灭蟑工作的.监督和部分自行灭鼠灭蟑的家庭的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9月22日至9月26日。

1、成立秋季灭鼠工作督导组。

组长:朱华峰。

副组长:杨雄。

成员:李祖彪李婷杨新武吴友龙叶彦。

督导组主要负责医院责任范围的灭鼠灭蟑督导工作,加强组织协调。

2、开好动员会,提高对灭鼠工作重要性及紧迫性的认识。通过宣传画、宣传单、学校健康专栏、广播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参与。

3、搞好业务培训工作,使灭鼠灭蟑工作人员正确掌握灭鼠灭蟑方法。

(二)完善设施阶段:20xx年9月29日——10月3日。

搞好毒饵站的统计、维修、补充等工作。

(三)集中灭杀阶段:10月3日到10月9日。

按照“五统一”、“四不漏”“三饱和”的原则进行药物投洒。全院统一灭鼠时间(9月29日,10月3日),灭鼠灭蟑药物按要求投放在灭鼠站内。灭蟑块每户1—2块发到居民户及门店。重点部位用“大功达”进行喷洒。10月8日——9日实行全院卫生大扫除。整个防治阶段均应完善灭鼠灭蟑设施,及时清除鼠迹蟑迹。

(四)巩固考核阶段:10月10日到12日。

各处室按“灭鼠灭蟑效果考核”,组织自查,并认真填写考核检查统计表,卫生院组织对灭鼠灭蟑效果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处室进行通报批评。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十二

为有效降低鼠密度,预防和控制鼠传染疾病的发生,减少鼠类给人类生产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订20xx年灭鼠技术方案。

1.居民辖区内外环境,社区绿化带,垃圾收集及垃圾堆放场所,道路两侧旁等。

2.居民住户室内楼房等有鼠户为重点。

1.居民辖区均使用浓度为0.005%的溴xx毒饵(警告色为红色);室内每间(15平方米)2堆,超过15平方米的大房间沿墙边每隔5米投放一堆,每堆10-15克;外环境主要应投放在鼠洞内、垃圾箱(房)、绿化带、墙角、楼道角、车库车棚、下水管道等周围以及灭鼠屋内,每5-10米投放一堆,密度高的区域可以增加投放堆数,每堆10-15克,采取连续多次投饵法,按多吃多补、少吃少补、不吃不补的原则进行补充饵量。

三、相关要求

1.光明新区社区居委会以及物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自觉做好所属辖区范围内的灭鼠工作,确保灭鼠工作全面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2.开展宣传发动。社区要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微信、宣传资料、告知书等宣传载体,宣传灭鼠工作的目的意义、鼠的危害、鼠传疾病、灭鼠基本常识和方法等内容,普及科学灭鼠、安全灭鼠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市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灭鼠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参与统一灭鼠活动。传播科学灭鼠知识、方法和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鼠害防范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共同做好灭鼠工作。

3.落实科学防制。在灭鼠前,要认真做好鼠情、鼠种的监测,加强毒饵投放、灭鼠设施等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综合防治技术。要广泛组织发动辖区内群众,集中力量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清除各类垃圾和堆积杂物,搞好室内外卫生,垃圾日产日清,消除“四害”孳生地;在投放灭鼠毒饵期间,要妥善保管好食物、断绝鼠粮,及时清除鼠粪、鼠尸等鼠迹,鼠尸应做到集中收集、深埋处理。

4.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督查制度,社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公共环境灭鼠情况的监管,按照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做好社区公共环境的灭鼠,确保灭鼠工作质量。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十三

为加强我院园林绿化工作,营造优美和谐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高校校园环境标准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加快校园环境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重点抓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弘扬生态文明,创建和谐校园。遵循为教育服务的原则,坚持实用、经济、美观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绿化美化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校内原有地形、植被、建筑等自然、人文条件,充分发挥植物的降温、滞尘、减燥、增加空气潮湿度等生态功能,以植物造景为主,加大绿化养护投入,努力形成体现农职特色景点景观,突出个性化特点的原则。

根据《北京市高校标准化物业服务标准》关于校园环境标准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合理栽种风景树、草坪、绿篱、垂直绿化,合理搭配乔灌木布局,实现校园绿化覆盖率45﹪以上,达到“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和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要求。

(一)保持并加强现有乔、灌木布局及35万平方米的绿篱、草坪的规范养护管理,加大经费投入,补充观赏性的花灌木、宿根花卉、藤本植物的品种。

(二)调整布局,发展垂直绿化,增加缠绕类、攀缘类绿化植物,实现校园“连线、连片、成景、多样化”的绿化布局。

(三)根据季节、气候及植物生长状况适时修剪、移栽、补栽、浇水、施肥、清除杂草和防治病虫害,确保良好的生长状况。

(四)加大绿化宣传力度,广泛动员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根据对学院校园绿化现状分析,结合季节特点编制了月度养护方案如下:

(一)一月份:本月是全年中气温最低的月份,露地绿植处于休眠状态。

1.修剪:全面进行绿植整形修剪作业,对绿植的.枯死枝、伤残枝、病虫枝以及防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枝杈进行修剪。

2.防寒:随时检查绿植的防寒情况,发现防寒物有漏风现象等问题,应急时补救。

3.积肥。

4.维护:对于易受损坏的绿植要加强保护,必要时可以采取捆裹树干的方法加强保护。

5.处治病虫。

(二)二月份:气温较上月有所上升,绿植处于休眠状态。

1.修剪:继续进行树木修剪,月底以前结束。

2.堆雪(撒过化雪盐的雪不能堆在绿地上,并应注意不能将雪压倒绿植或压歪绿篱带)。

3.处治病虫。

4.防寒:随时检查树木的防寒情况,发现防寒物有漏风现象等问题,应急时补救。

5.积肥。

6.维护:对于易受损坏的绿植要加强保护,必要时可以采取捆裹树干的方法加强保护。

(三)三月份:气温继续上升,中旬以后绿植开始发芽,下旬有些绿植开花。

1.植树:土壤解冻以后,应立即抓紧时机植树,以先刨好树坑,并做到:随掘苗、随运输、随栽种、随浇水、提高植树成活率。

2.春灌:为防止春旱,对需要浇水的绿植要及时灌水。

3.拆除部分防寒物:冬季防寒所加的防寒物,可部分撤除,但不能过早。

4.施肥:土壤解冻后,有应施用积肥的绿植施基肥。

5.修剪:冬季整形修剪没有结束的应抓紧时间剪完。

6.防治病虫害。

(四)四月份:气温继续上升,绿植均已发芽、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期。

1.继续植树:抓紧时间争取在绿植发芽之前完成植树工程任务。

2.灌水。

3.施肥:继续施基肥。

4.修剪:剪除冬、春季干梢的枝条,修剪绿篱。

5.防治病虫害。

6.看管维护:很多绿植正处于开花旺期,应加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

7.拆除全部防寒物:冬季为防寒所加的防寒物应当撤除,但不能过早。

(五)五月份:气温急剧上升,绿植迅速生长。

1.灌水:绿植抽条、展叶盛期,需水量很大,应适时灌水。

2.施肥:可结合灌水追施化肥。

3.修剪:剪残花、新植绿植剥芽、去孽等。

4.预防病虫害。

(六)六月份:气温继续上升,绿植加速生长。

1.灌水。

2.施追肥。

3.修剪:雨季将来临,可将过大过密树冠适当疏剪,与电线有矛盾的枝杈也应修剪,部分花灌木的修剪。

4.中耕锄草:及时消灭绿地内的野草,防止草荒。

5.准备排水:雨季将临,应预先挖好排水沟,作好排水防涝的准备工作。

6.预防病虫害。

(七)七月份:本月气温最高,中旬以后开始进入雨季,多暴风雨。

1.排涝;大雨过后应及时排水防涝。

2.施追肥。

3.巡查、救危:雨季期间多暴风雨,容易发生绿植倒歪等危险情况,应事先做好劳力组织、物资材料、工具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并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预防病虫害。

5.修剪(有些绿植进行夏修剪)。

(八)八月份:温度依然很高,降雨量大,各类植物生长繁茂。

1.排涝。

2.巡查救险。

3.继续移植长绿树。

4.修剪:除一般绿植修剪外,还可以对绿篱进行整形修剪,黄杨篱应在八月上旬修完,防止冬季哨尖。

5.除草:绿地内消除杂草,并可结合除草进行施肥。

6.预防病虫害。

(九)九月份:气温下降,临近国庆节。

1.准备迎国庆:伐除死树、修剪干枯枝条、绿篱进行整形修剪、绿地内整理园容,做到绿树青枝绿叶,园容干净整齐。

2.施肥:对一些生长较弱枝条不够充实的绿植追施磷、钾肥。

3.草坪维护:草坪进入旺盛生长期,加强草坪管理。

4.防治病虫害。

(十)十月份:气温继续下降,有的绿植开始落叶。

1.积肥:集中落叶积肥。

2.灌水:草坪仍在生长,此时易秋旱,注意对草坪等不耐旱绿化植物及时浇灌。

3.防治病虫害。

(十一)十一月份:气温急剧下降,乔木、花灌木陆续进入休眠期。

1.灌冻水。

2.防寒:对不耐寒的绿植作好防寒工作,灌木可搭风障,宿根可培土。

3.防治病虫害。此时树叶下落,害虫多以虫包、虫茧形态越冬,暴露明显,可以人工捕捉杀灭。

4.如有条件,可以在土壤封冻前施基肥。

(十二)十二月份:气温很低,时常大风降雪。

1.冬季修剪。

2.防寒。

3.做好防风防雪工作。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含章贡区和黄金区)和其它建制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在城市中进行的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园林设施建设及其管护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广场、街旁绿地等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花圃、草圃、苗圃等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安排城市园林绿化经费。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工作,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城市公民应当依法履行义务植树和城市绿化的义务。爱护绿化成果,有权制止损害园林绿化的行为。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绿化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爱绿护绿意识。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共同编制城市园林绿化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实施。

第十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园林绿化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市详细规划,确定城市内各地段和各种性质用地的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控制指标。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其绿化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比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其中居住小区按居住人口人均不少于1平方米;

(二)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不低于20%;

(三)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防护林带;

(五)城市主干道应达25%以上,次干道不低于20%;城市内河、湖等水体岸边应当进行绿化,重点地段应当逐步建成河滨公园、湖滨公园。

(六)旧城区改造不低于25%;

第十二条单位和居住小区现有绿化用地低于第十一条标准,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应当自接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一年内进行绿化。逾期拒不绿化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指定施工单位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反规定者支付。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参与审查。未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参与审查的,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需要绿化的,基本建设投资总概算应当包括附属绿化工程建设投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时设计、及时施工,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使用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并报城市规划区绿化办公室备案。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时,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一同参与验收。对未能按原规划设计方案完成绿化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不能完成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指定施工单位进行绿化,所需绿化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因特殊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第十一条规定标准又确需建设的,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核,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办理集中绿化补偿费缴费手续,统一进行集中绿化。

第十七条本市城市规划区集中绿化补偿费收取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新城区:

建设项目(包括开发建设项目)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300元。

占用绿地建设项目按所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1200元。

(二)老城区:

建设项目(包括成片开发建设)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400元。

占用绿地建设项目按所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1300元。

第十八条所收取的集中绿化补偿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由市财政统一安排用于城市绿化建设。

第十九条城市供电、邮电、供水、排水、煤气管道线网、主次干道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方案审定、选址定点,要充分考虑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凡涉及影响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确需建设的,须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查,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二十条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的建设和街道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小区绿化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单位附属绿地由各单位负责。其它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各类绿地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标准和资质管理办法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实行监督、管理、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给排水设施建设中,应当安排绿化用水的管网和设施。

第二十三条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使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三章生产绿地管理。

第二十四条城市生产绿地建设,要逐步做到苗木自给,苗木自给率应达到80%,在搞好园林专业育苗的同时,凡有条件的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和个人,都要积极自办苗圃或花圃、草圃。

第二十五条珍稀和濒于灭绝的苗木及其种质资源的交换、引进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和《江西省植物检役办法》办理。

第二十六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管理城市规划区内各公园、游园、街道、广场等公共绿地。

第二十七条在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必须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批准地点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应当遵守园林绿化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在公共绿地内举办文化、娱乐、公益活动或举行商品展销活动,活动的组织机构必须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在指定地点和范围内开展活动,并应当遵守园林绿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在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庆典期间,城区内各单位应当按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布置,在适当的地方摆设盆花或设置花坛。

第三十条严格控制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树木。城市内任何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砍伐许可证后,方可砍伐:

(一)一次一处砍伐或者移植乔木10株、灌木10丛或者绿篱10米以下的,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批。

(三)超过(二)项规定的,须报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树木所有者进行补偿,并按“伐一栽三”的比例就地补植树木。不能就地补植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安排易地补植,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一条对已腐朽或枯死,有倾倒危险,影响安全的树木需要砍伐时,树木的管护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砍伐,并按规定补植树木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三十二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划定建筑红线时,应当严格保护树木。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当与树木主干保持4米以上的距离,保证树木生长不受影响。

第三十三条架空线路、路灯照明、地下管线与行道树互有影响时,由管线管理单位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缴纳劳务费后,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按照兼顾管线安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砍伐、移植。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修剪、砍伐、移植。

第三十四条城市树木所有权和收益权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在公共绿地上和街道上种植的树木归国家所有;

(二)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在其用地范围内种植的树木,归单位所有;

(三)居住小区绿化所植树木,收益归管护的单位所有;

(四)居民在庭院内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第五章专用绿地管理。

第三十五条单位附属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居住区绿地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小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防护绿地由其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第三十六条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绿地良好的生态和景观。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专用绿地和居住区绿地。因建设需要或者其它特殊需要临时占用绿地,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临时占用手续,占用期满按时归还。

第三十八条经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总体规划确定的以及已建成的绿化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九条因城市规划调整,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地,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调整规划,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条因特殊原因,需占用绿地在1000平方米以内的,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超过1000平方米的,必须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超过5000平方米的,必须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占用绿地的单位应按规定补建绿地。不能补建的,应当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按照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缴纳集中绿化补偿费。

第四十一条因工程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临时占用绿地手续。使用期间,应采取保护绿地的措施。使用期满后,应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并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验收。

第七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可处以10元至100元罚款:

(一)攀、折树枝、采摘花果、剥树皮等造成树木花草损害的;

(二)在树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涂抹刻写、凭靠物品的;

(三)在绿地内刨草皮、开荒种地、打鸟、野炊、放养畜禽的;

(四)在绿地内砌炉灶、石灰池、搭棚屋、修车或停放车辆的;

(五)行驶车辆碰撞树木、花草、绿化设施、园林基础设施,造成损伤或死亡的;

(六)在绿地内取土采石,倾倒垃圾污水、废渣、废土,堆放建筑材料等其他物品的;

(七)损坏护树桩架,踩踏绿篱,花坛和封闭管理的草坪的;

(八)损坏雕塑、花坛、灯具、护栏、果壳箱、浇灌设施、坐椅等园林设施的;

(九)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砍伐、移植或者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可处以赔偿额2倍以下的罚款;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可处赔偿额3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严禁在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内采石取沙、开荒种地、造坟修墓、放牧狩猎、野炊烧烤、擅自用火等。违者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限期治理,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可按损失额1倍至2倍处以罚款。

第四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和城市居住区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以及施工队伍不具备资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十六条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或者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绿化用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以处每平方米20元至1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规划区公共绿地内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并可处以20元至5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以10元至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设点资格,并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承担的赔偿费及处罚,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对拒绝或者阻碍园林绿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缴罚款时,应当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所有罚款一律上缴同级财政,由财政返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专款用于恢复被损坏或破坏的园林绿地建设。

第五十一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市政府法制局会同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十五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迅速制定春季灭鼠方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组织、措施、资金、投药四落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灭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灭鼠工作作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各自实际和“清洁城乡、维护健康”为主题的维护国家利益卫生运动。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开展全民灭鼠活动。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画等形式宣传灭鼠活动的意义和灭鼠除害的方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于这次春季灭鼠活动中来,群防群治,掀起全民春季灭鼠活动热潮。继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灭鼠原则,坚持家鼠、野鼠并灭,依照“三集中、四统一、五不漏”科学灭鼠方法开展集中灭鼠,实行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责任人包片、户包责任田、专业队包荒坡荒山、技术人员包宣传指导的`六包”责任制,统一行动,紧密配合,强化措施,把这次春季灭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市春季灭鼠统一投药时间为月日至月日。

三、突出重点,明确职责,确保灭鼠工作效果。

坝上各县区要加强对历史疫区、高鼠密度区、旅游景点、边境等区域的灭鼠,疫区灭鼠以专业队为主、非疫区以群众性灭鼠为主。铁路部门、军分区、武警支队要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集中投药,确保灭鼠不留死角。卫生部门要做好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注意规范灭鼠投药方法,确保灭鼠药品投放达到规范。爱卫部门负责灭鼠药品的推销,并保证鼠药质量。通过春季灭鼠工作的开展,严格把我市鼠疫疫源地的鼠密度控制在每公顷0.2只以下,旅游景点的鼠密度控制在规范范围之内,沿边界的鼠密度控制在缺乏以对人造成危害的规范以下,其他地区的鼠密度控制在规范以内。

四、严格考核,认真验收,保证灭鼠取得实效。

市爱卫部门要组织灭鼠考核检查工作,严格依照《省春季灭鼠考核方法》深入各县区认真进行灭鼠工作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对所属单位的灭鼠工作进行自查,并做好灭鼠前、后的鼠密度检测。鼠密度检测结果和灭鼠工作总结于月日前上报市爱卫办。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十六

第一条 为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县级市)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应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逐年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投资比例。

第四条 鼓励和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树木花草和园林绿化设施的责任,有权对损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六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各县(市)、区、镇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园林绿化监察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 对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城市人民政府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绿地系统规划,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城市园林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对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城市绿地和对城市生态、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界定控制管理线。

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面积不得少于陆地面积的70%。

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的建设、改造,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建设的规定,根据城市规划规定的性质、功能和服务对象,规划设计具有不同特色的游览活动区,配备必要的设施。

街道绿化注重遮荫滞尘、减弱噪声、装饰街景、美化市容。

鼓励利用庭院、空地种植花草树木,提倡发展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屋顶绿化。

第十一条 城市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达到2%,实现城市绿化苗木自给。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苗圃、花圃和花木市场实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园林项目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兴建和资助园林建设,认养园林绿地。

第十三条 各类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比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并按居住区人均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建设社区公园;旧居住区改建不低于25%,并按居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建设社区公园。

(二)城市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三)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不低于20%。

(四)产生有害气体及有污染的工厂不低于30%,并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五)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低于35%。

第十四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第十三条规定标准建设的单位,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当年地价缴纳少建绿地补偿费,收取的费用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用于易地绿化。

第十五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中,园林绿化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按设计方案安排建设费用。

建设单位完成园林绿化建设的时间,不得晚于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城市工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施工单位必须同时拆除园林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清除场内建筑垃圾,为绿化创造条件。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十八条 城市园林绿地的管理养护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以及城市道路、公路和河道、铁道两侧园林绿地,分别由园林、交通、水利、铁路等部门负责。

(二)社区公园和居住绿地,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和门前责任地段园林绿地,由各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 城市绿线内的现有绿地,由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确定管理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的园林绿地性质,不得破坏城市绿线内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确需变更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的程序报批,并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

第二十条 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地管理养护单位,植树、种花、种草成活率达到90%以上,保存率达到85%以上,达不到的适时补植。

园林绿地的浇水、施肥、除草、防寒、防风、修剪、病虫害防治和清扫保洁工作由管护单位负责,保持树木花草繁茂,设施完好。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园林建筑和绿化设施。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害树木花草,采花摘果,采集籽种,扒坐护栏,践踏绿地,损坏花坛、绿篱,向绿地内丢弃废弃物,在园林建筑和设施上刻、涂、划、张贴。

(二)依树搭建或围圈树木、绿地,在绿地内堆放物料。

(三)在树冠下设置直接影响树木生长的摊点。

(四)在园林绿地内倾倒、排放污水污物,倾倒垃圾、渣土。

(五)在园林绿地内随意挖坑、取土,损毁园林建筑、设施。

(六)在园林绿地内焚烧枝叶、垃圾或其他杂物。

第二十二条 市内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严禁占用园林绿地、砍伐或移植树木。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砍伐或移植树木,按以下规定权限报批:

(一)砍伐或移植树木20株以下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50平方米以下,由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砍伐或移植树木21至100株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51平方米至500平方米,由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签署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砍伐或移植树木101株以上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501平方米以上,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同一单位或个人12个月内连续申报在同一地点临时占用绿地或砍伐、移植树木的,不予批准。

县(市)、矿区临时占用园林绿地500平方米以下、砍伐或移植树木100株以下的审批权限,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超出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权限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占用园林绿地和砍伐或移植树木的单位和个人缴纳以下费用:

(一)损毁植物和绿化设施的,缴纳植物和绿化设施补偿费。

(二)长期占用园林绿地的,缴纳长期占用费;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缴纳临时占用费。

(三)砍伐树木的,缴纳相应株数的补栽保证金并补栽砍伐数量三倍的树木。

收取的费用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用于补栽补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没有交足补偿费和异地重建面积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开工。

第二十四条 对古树名木必须严加保护。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志,指定单位和人员养护管理,严禁破坏和砍伐。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五条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兼顾地上、地下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适时对树木进行修剪,在管线下新栽树木应选择合适的树种。管线管理部门因管线建设工程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修剪,管线管理部门交付有关费用。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和正常运行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同时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严格控制在城市园林绿地内设置商业、服务摊点、广告等。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拒不缴纳少建绿地补偿费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缴,并处应缴款额3%至5%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代为绿化,并处未完成绿化建设面积应投资额两倍的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该工程设计费或工程承包价款总额5%至10%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并对建设单位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作以下处理:

有(一)项行为之一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

有(二)至(六)项行为之一的,责令迁出、拆改、清除、停止侵害,除赔偿损失外,并对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因交通、生产等事故和其他原因损坏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的,按补偿标准赔偿,并对直接责任者处以300元至50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并按损失补偿费的5至10倍处以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砍伐、迁移、损伤古树名木,或损伤古树名木致其死亡的,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按损失补偿费的5至10倍处以罚款。擅自砍伐、损伤古树名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除按以上条款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拒绝、阻碍园林绿化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挪用收取绿化费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1986年2月27日发布的《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十七

一、合同期限:从200年月日起到200年月日止,其中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为试用期。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甲方安排乙方在xxx范围各绿化区从事花草树木的绿化养护,因工作或业务的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按甲方的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而定,乙方对此并无异议。

三、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600元,试用期满后,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表现待定劳动报酬为700元。调资、奖励及调动岗位、改变工作后的工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纪律:

1、乙方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试用期内每月休息为2天,试用期满后为每月休息4天。

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管养规范、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积极、负责和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有权依据检查、考核结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责任人或当事人加以处罚或奖励。

五、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条件:

1、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乙方患传染性疾病或身体状况欠佳或患有其它不适于从事绿化养护工作的疾病;5故意或过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较大损害的;6对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名誉受损或经济受损的;7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被举报、投诉或查办的;8违反甲方员工守则有关规定,符合辞退开除条件的;9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终止合同的情形。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4甲方无法采纳或满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要求的。

六、本合同未有约定而甲方员工守则另有规定的,按员工守则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签名并盖章,乙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盖章:

园林绿化灭鼠方案篇十八

施工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原则。

2、编制范围。

3、工程概况。

4、总体布置及工期安排。

6、工期保证措施。

7、质量目标、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10、夏季、冬季施工保证措施。

11、环境保护措施。

12、文明施工要求。

13、与甲方、监理、设计间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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