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报告经常被用来向领导或团队成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要适当引用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以增加报告的可信度和学术性。通过参考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扩展自己的报告写作思路,提升写作的创新性和独特性。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一
一年来,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市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矛盾纠纷股调的耐心指导下,我镇以预防在先、化解在前为目标,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矛盾为突破口,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一年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
镇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及时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来,我镇将“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首要任务。二是坚定扛起属地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一起抓,并建立矛盾纠纷划片包干台账,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对于突出问题和矛盾,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相关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矛盾双方进行研究会商,最大限度调解矛盾纠纷。
(二)全面摸排,突出重点。
我镇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通过走访座谈、调研等多方式深入开展纠纷“全覆盖”排查,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损害赔偿、劳动社保、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实行“拉网式排查”,对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闲散青少年、留守妇女儿童、特定利益群体等重点人员做到“逐个排查”,全面收集各类苗头性、趋向性、行动性信息,建立了矛盾纠纷台账,做到矛盾纠纷全面掌控。
(三)全面化解,有效调处。
根据矛盾纠纷的复杂难易程度,我镇按上级要求全面推行四级调处制度,对群众之间发生的吵架等小纠纷,由村(社区)和网格员进行调处;对一般纠纷,由村(社区)组织前期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对婚烟家庭、邻里关系、经济争议等易激化为“民转刑”命案的重大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由镇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包案领导、调处工作组和工作期限,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截至目前,我镇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0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6起,邻里纠纷48起,其它矛盾纠纷16起。实现了新矛盾纠纷“大事不出镇,小事少出村”的目标,保障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镇、村干部工作会,对干部进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进行培训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村(社区)利用党员、社员代表开展矛盾纠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镇、村两级通过微信、qq、广播、会议等形式对全镇广大群众宣传矛盾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开展“民转刑”命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鲜活的事例引导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采取集中宣传和张贴宣传标语的形式,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倡导良好乡风民俗,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在全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我镇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陈年矛盾纠纷依然存在调解难度大、调解结果不理想的问题,在原有矛盾纠纷上易引起新的矛盾纠纷。二是个别村存在对小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2.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
3.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持续营造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二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县要在2020年全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决策部署,今年1月15日,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1月22日,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分工方案》(南多解〔2020〕2号)。这两个纲领性文件,构建了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总体框架,一个以矛盾纠纷化解主体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多元、矛盾纠纷处理手段多元的良好局面正式形成。
(一)调解工作取得新成绩。半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全国、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进京赴省到市信访越级上访明显下降;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访、重复访明显下降;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15余件,成功调处2104件,成功率达95%。防止群体性上访8件13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8件125人,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特别是无民间纠纷引起死亡1—3人的刑事案件。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新进展。县仲裁院受理案件101件,调解结案75件,进入诉讼渠道18件;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处理劳动争议156件,主要涉及农民工工资;企业、工会等调解人事争议52件。
(三)行政复议工作获得新突破。凡是县委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都必须要法制办从法律上去把关,法制办审查通过的才能颁发,避免侵害群众利益引起矛盾纠纷。全县行政复议受理案件6件,办结5件。
(四)诉非衔接工作有新经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非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全县约72名调解员进驻各法庭调解室,协助法官调解矛盾纠纷。县法院以县大调解中心名义,向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委托、委派调解案件325件。上半年,县法院直接调解成功561件,委托、委派调解案件245件,调解成功201件,成功率82%,其中司法效力确认15件。县人民法院派出2名法官,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公示赔偿法律依据、赔偿标准、处理程序等,让当事人明算帐,大多数交通事故通过调解得到处理,极少数调处不成功的由当事人起诉到巡回法庭立案判处,大大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五)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取得新实效。制定《“调解跟着项目走”活动实施方案》,全县148个重点项目都建有矛盾纠纷调解机构,每个项目都落实一名县领导担任首席调解员,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和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同志担任调解员。对30个省市重点项目矛盾纠纷,县委政法委派出工作人员担任每个项目调解联络员,协助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参与协调处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协助采取稳控措施,做好稳控工作。县委政法委将会同县纪委、县目督办等部门加强对项目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督查,对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相应扣减目标考核分值,对职责不落实引发矛盾纠纷事态扩大、激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的责任。共排查调处项目矛盾纠纷139件,保证了重大项目正常推进。如天津亿联五金建材城前两年,拆迁农户阻工挡工,数百名业主集体上访,租金拖欠严重,资金兑付困难,严重影响该省重点项目建设。xx县深入开展调解跟着项目走活动,汇集公安、司法、市管、经信、城管等多方面力量,多管齐下,多元处理,规范市场秩序,规划停车带、垃圾场,打击不正当竞争,清收租金500余万元,指导、协调、推进市场稳定、发展、繁荣,四川长安网、南充新闻网刊载了我县调解工作服务项目建设工作经验。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三
二是细化措施,调处及时。一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首要环节来抓。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了解掌握全村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共排查调处因邻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问题发生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件,调处交通事故纠纷2件,成功调处7件,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预防在先,苗头性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如2014年8月份,1组郭文镇与3组郭文东因宅基地间隔大小的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激烈争吵,各自纠集了十多人,持刀带棍准备火拼,一场恶性群体性械斗即将发生,情况十分紧急。由于我们事前掌握了事件的动态,调委会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扩大,把当事人双方请到村委会进行调处,说服,通过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平息了纠纷,促使双方达成了移位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健全制度,责任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我们坚持推行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协调会议制度、责任片区包案制度。对群众影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两委干部包干,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我们坚持紧紧依靠乡司法所的支持指导,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加强联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2014年,我们认真做好与司法及派出所的衔接,及时沟通,裁决了本7组郭昆荣与郭献谋、1组郭文辉与郭东彬两起建房共有路交通道路通行的纠纷案件,维护了村调委会的调处协议的有效性。
五是加强培训,注重质量。按照司法部、_《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省、市、县、乡的要求,几年来,我们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夯实村一级调解工作基础。我们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每年一次全县基层调解主任培训及乡司法、综治、信访、党建等部门的理论业务培训,村级坚持利用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以会代训。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加强,调解能力和调解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六是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一年来,我们利用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了全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几年来,我们采取“三个一点”办法,改善了村委会办公设施,落实了“七上墙”,达到了“五有四落实”,确保村调委会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村级经费缺乏,调委会建设还比较滞后,调解组织还较薄弱,要求上级加强对基层调委会扶持建设。二是目前村级民间纠纷矛盾日趋复杂化、多样化、易激化,稍有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所以,调解主任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险性。应加强对村民矛盾排查纠纷的宣传化解工作。
套北村村委会2014年12月。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四
(一)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各级调解组织广泛开展“下访寻问题、就近解难题”活动,进村入户,听取意见,了解诉求;组织排查本辖区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滚动排查长效机制并定期研判、动态分析。县、乡镇、街道、各部门每周定期排查,每月定期研判、动态分析;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天天排查,随时上报。率先创建“24365市民生活服务中心”平台,依托该平台收集、传送、指派、反馈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指派,早预防,早处理,早稳控。去年已收集、传送、指派、反馈、处理各类矛盾纠纷133件。
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中,共排查突出矛盾纠纷60件,主要涉及房地产两证办理、征地拆迁安置、农民工工资、聘用人员索要养老金待遇等,其中房地产领域突出矛盾纠纷14件最多,占23%。全国两会前夕,认真摸排13种高风险矛盾纠纷,包括老上访户罗某、谢某等人及农村电影放映员、退伍复员军人、94-97级未分配大中专生等利益群体,对每件高风险矛盾纠纷,定包案领导、定包案单位、定调解人员、定化解期限、定稳控措施,严防死守,防止因矛盾纠纷赴省进京上访,确保十九大顺利召开。
(二)加强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各责任单位对排查受理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汇总、梳理,明确办理责任主体,提出调处建议,做好受理反馈,县乡两级调解中心通过发出通知书等形式,将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就地解决一般矛盾纠纷;乡镇和部门主动调处乡镇和系统内部的矛盾纠纷;县上领导包案化解重特大矛盾纠纷。认真分析矛盾纠纷原因、趋势,对本辖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按照“六个逐一”落实化解稳控责任(逐一分析研判、逐一找准症结、逐一评估风险、逐一包案化解,逐一明确要求、逐一落实稳控),提高调处效率,减少信访上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做好群众代表参与评议工作。下发了推广群众代表参与调解制度的文件,复杂纠纷邀请群众代表评议调处;总结推广不同类型矛盾纠纷依法调解的“案例工作法”,规范调解行为,强化依法调解,如背靠背调解法、亲情化解法、三级联调法、走访调解法,总结出我县调解工作“十二决”,法治网、四川法制新闻网等媒体刊载。
(四)健全多元化解衔接联动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三大调解”之间的流程;建立大调解与司法裁判、行政裁决(仲裁)、信访工作对接渠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行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合理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对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增强基层非诉调解的法律权威;加强大调解的效力衔接,对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确保其法律效力。
(五)充分发挥网格员职能。网格员是我县服务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县委、县政府的“千里眼”、“顺风耳”。为整合利用各方资源,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破解“执行难”,县综治办、县多元化解办、县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网格员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网格员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派参与本地民间纠纷的化解,也可主动排查介入先行调解网格内的简易矛盾纠纷,受聘网格员调解的矛盾纠纷,纳入当地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个案补贴范围。网格员接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邀请调解的案件,根据其调解工作量大小以及调解成果、按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补贴标准给子相应的经费补贴。县网格化服务中心要形成工作台帐,将网格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等工作纳入对网格员的目标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懈怠、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奖金。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五
关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调研报告为深入了解济源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化解成效、存在问题,我们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宏观政策导向变化,使调解在矛盾化解中作用更加突出。一是越来越多原信访案件转向了更彻底的调解范畴。二是群众对党员干部、调解员的信任度不断提升。三是一些原来只能靠法律诉讼途径强制解决的矛盾纠纷有了依靠政策去调解的更大空间。
(二)经济社会加快速变迁,导致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化、化解的难度加大。一是矛盾纠纷的类型更加多样化、性质更加专业化。二是矛盾纠纷的主体更加多元化。三是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持续加大。
(三)矛盾纠纷的区域性差异加大、行业性特色突出,促使化解更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山区镇矛盾纠纷的高发期多集中在农忙时节、上级检查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段。平原镇以劳资纠纷,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等为主,矛盾纠纷的突发性、随时性、群体性特征明显。街道办事处矛盾专业性、行业性特征更为明显。
(一)“三调联动”,让三种类型的调解实现了各展所长、优势互补。探索建立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能把法、理、情有机融合优势,有效破解了矛盾化解过程中“法律约束刚性但没有弹性空间”“政策侧重利益平衡但缺乏硬约束”的不足,将三者有机结合成一个常态化实体、固定化平台、专业化团队。
(二)“警调对接”,让更多矛盾纠纷在发生现场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整合社区民警、社区辅警等村居警务力量,将全市232名社区民警纳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队伍进行管理,同等享受案宗补贴待遇,提升了基层民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一年来,共化解矛盾纠纷4000余起,今年前8个月警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占总量的46.2%,成功率达100%。
(三)“诉调对接”,有效缓解了司法诉讼的压力。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参与诉前调解的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一年来,共参与诉前纠纷调解3000余件,同期民事诉讼立案数量下降达9%,有效缓解了司法诉讼压力。
(四)“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组建,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中“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干”。组建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12个市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去年以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700余件,极大提升了疑难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成功率。
(五)流动着的“老崔调解车”实现了“变上访为下访”。司法局和大峪镇以“老崔调解车”为载体,打造出了流动服务平台。目前,“老崔调解车”年处理矛盾纠纷200余起,济源年信访量下降近30%。
(六)居(社)“和事佬”、街道“矛调庭”北海品牌,压实了矛盾就地化解责任制。北海街道创新设立“一庭三组”,即矛盾诊断调解庭、矛盾调解专业组、观察员组、档案文书组,以模拟法庭形式运行,使疑难问题能够药到病除。
(七)“道德积分管理”制度,让德治的软约束有了可考量的硬标准。轵城镇以“道德积分储蓄站”为载体,以“孝、善、信、勤、俭、美”为积分内容,以户为单位积分,群众根据积分可到合作商户(银行)兑换礼品逐步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坡头镇白道河村将每个道德积分兑换成0.5元,极大地提升了德治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三、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调研发现,一方面,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矛盾纠纷出现的新特点对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而我们当前的调解工作在队伍建设、机制规范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亟待加强。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受经费、责任心、知晓度等因素影响,发挥的作用受到了限制。因此,在预防环节,需进一步建立“督导机制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确保最大程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力量的作用。调研发现,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但村(居)级调委会存在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把矛盾纠纷化解的重心落实到镇(街道)、村(居、社区),抓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尽快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建立社会化招聘、职业化运作、专业化服务、契约化管理的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尽快作为一种职业出现。
四是规范机制建强“市级矛调中枢”。一些被上交到市级层面的矛盾纠纷,往往通过联席会、研判会等进行处理,实践中,这种联调联动机制往往变成了情况通报会、责任分解会。因此,建议在市级层面,要逐步建立健全疑难类矛盾纠纷调处的“常设平台”“专业团队”“规范机制”,变“通报、转办”为“研判、拍板”。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六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强化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载体,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政和”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及时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如下:
(一)主要成效。
1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与平安建设和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维稳对策和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1—3月份,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80件,成功率97.8%,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涉及9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涉及人数80人,全县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事件,无纠纷积案引发恶性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提高,基层基础扎实,调解网络健全,调解水平提升。有力地维护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县社会稳定。
(二)主要做法:
2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联动的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2、健全机制,促进矛排工作规范运作。
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心下移、联动联调”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健全预防机制、分析机制、处臵机制。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因事故或纠纷等问题引发集体上访的处臵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处臵信访人在县委、县政府机关门口聚集上访的工作预案》,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重大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研究处臵方法,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应急处臵机制,确保依法果断有效处臵。此外,我们还建立完善了预警、排查、联调等机制,完善了信息报送,挂牌督办,跟踪反馈,建档立册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3、突出重点,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我们采取多种形式。一方面突出排查涉及林改、征地拆迁、企业改革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民转刑”、异常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另一方面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三农问题,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改革问题、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进行,有力地维护了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再一方面我们注重抓好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对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实行包人、包案、包时间、包措施、包责任的办法解决。
3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掌握各类纠纷动态信息,目前我县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4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30个,行业性调委3个,企业调委会3个,区域性调委会1个,全县已有9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行驻村特派员制度,巩固基层调解组织力量。把年富力强的干部派驻到行政村,与原单位脱钩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协同抓好计划、经济、党建等方面的工作,他们利用人熟、地熟优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报各种信息,提高了解决社会矛盾的实效性。三是构筑社会矛盾防范体系,我县在创建区域性调委会活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镇前与周宁、澄源与寿宁、杨源与屏南、石屯与建瓯、东平与建阳等县、市、省际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建设,构建了我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的社会矛盾防控体系。并形成了长效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边界地区纠纷难调解而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促进了边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和居民和睦相处。
此外,我们还积极研究探索,努力在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去年以来,我县在石屯镇偿试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当前农村因村务、林改、低保、水利水电开发、乡村公路硬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我县正准备推广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成功做法。
5、联动联调,构筑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4责任、定单位、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的五定要求,制定出包括矛盾纠纷性质,类别、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内容的工作明细表,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纠纷。另外,我们还成立了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医疗纠纷、意外伤亡、林业纠纷等处臵工作五个领导小组,专门处臵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梳理分类,准确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5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进一步掌握纠纷动态,模清矛盾纠纷发展规律,为更好解决各种矛盾提供决策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大有关林业、土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基层调处力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和预防集体上访,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四是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全县五级人民调解网络,根据长期坚持,有所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实抓好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驻村特派员作用,精心构筑社会矛盾防控体系,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更高的层面迈进。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及山林承包,山林权属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二是随着我县境内许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陆续开工,涉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程转包以及农田、山场补偿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如我县重点工程下温洋电站库区村民移民后遗留的系列问题,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有些地方基础差,社会稳定的有效防控体系和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群防群治工作有不少薄弱环节,第一道防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当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采取有利的措施,逐一进行调处,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司法所于1998年全部挂牌建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按现有司法助理员人数核拔人头经费每年1500元;去年我县相继收到闽司(20xx)147号《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闽财行(20xx)36号《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行动,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抓好落实。一方面,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传达贯彻到各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另一方面,结合当前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政法委、机构编制委、人事局、财政局协调和沟通,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对我县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分年度进行规划,报县委政法委审定。县委政府针对我县司法助理员缺编问题同意给予解决。今年计划招收公务员2名;从乡镇公务员中调剂3名充实到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至2名司法助理员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
7长,与乡镇政府换届时同步进行,但要严格把关、严格考核。我县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长主要通过三种形式进行。一是从现任司法所所长中,按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的原则,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二是从局机关股(室)中,把工作表现突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公务员推荐到司法所担任副科级所长;三是从乡镇后备优秀干部中选拔担任副科级所长。去年八月中旬,我县县委政法委已组织考核组对现任四个司法所长和五个股长进行考核,对表现出色的向组织部门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同时对四个副所长进行考核,对能胜任工作的给予任命所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县属省定经济欠发达地区,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经济非常薄弱,要将司法所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有一定难度。
2、司法助理员缺编,难以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全县总编制数已满,仅能分期分批解决;若从现有乡镇公务员队伍中调剂解决,但乡镇中现有的公务员年龄偏大,年青的又属事业编制,不符合相关规定,为此,一时难以进编充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七
(一)个别乡镇和单位不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没有纳入“一把手”工程,每月未没有召开矛盾纠纷综合研判会议,不认真分析矛盾纠纷原因、趋势,对本辖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未按“六个逐一”落实化解稳控责任(逐一分析研判、逐一找准症结、逐一评估风险、逐一包案化解,逐一明确要求、逐一落实稳控),导致信访、上访不断,甚至发生民转刑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今后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目标考核,落实领导干部综治实绩档案管理,作为其晋升提拔、评优评先依据。
(二)发展不平衡。机关单位做得好一些,企业做得差。我县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大调解组织机构、人员、场地落实较好,工作开展不错;但是企业落实差,比如国有银行、新华书店、盐业公司、电信公司等企业设立调解室,没配备调解员,没有排查化解台帐,几乎没有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后要专门组织企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提高进度。
(三)保障力度差。我县是百万人口大县,矛盾纠纷多,工作任务重,县大调解中心(多元化解中心)近4年来都还有一个人,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近4年,每年大调解个案补助仅10万元,调解员每调解成功一件纠纷仅补助9元钱,还不够调解员电话、车旅费、卷宗成本,严重影响工作开展。今后要多汇报,也请市上领导多督促。
(四)矛盾纠纷信息录入差,录入不及时。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按照南司发(201)63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四川省多元化解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每月25日—28日录入当月排查调处的矛盾纠纷信息。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八
(一)扩大调解网络覆盖面。县上设有1个县级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中心,28个县级部门调解室,;乡镇(街道)建立73个多元化解协调中心,1115个村(社区)调委会,16个企业调委会。完善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环境污染、教育医疗、交通事故等15个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在全县61所千人以上学校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在城镇小区、农村院落、市场(商场)、车站(码头)、工业园区(景区)建立面向群众的一线调解“窗口”117个。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二)强化组织保障,配齐配强调解员。73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为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主任,副书记为专职副主任;28个县级部门一把手为部门调解室主任,分管领导为调解室副主任;同时选拨熟悉法律、政策,知晓社情民意、德高望重的同志担任各级调解组织调解人员;与综治办联合发文《网格员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组织网格员协助开展矛盾纠纷录入的通知》,将全县网格员纳入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员选聘、培训、考评和“调解能手”命名等激励机制。推行分级分类培训制度,重点培训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技巧,每年对全县3382名调解员轮训一次,不断提高全县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九
(一)推进多元化解文化建设。将调解文化与依法治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调解文化大院、调解文化小区等基层文化建设为载体推进调解和谐文化建设。我县在休闲娱乐人流量大的滨江路、桂博园打造调解文化长廊,在中心镇建了100余个调解文化大院(小区),其它乡镇要建有调解文化宣传专栏或调解文化墙146个。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搞好法律“七进”活动,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多元化解宣传。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扎实开展多元化解集中宣传周活动,结合实际适时开展日常宣传,融法治宣传教育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过程,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出动宣传车23台次,悬挂张贴标语108条,办墙板报12期,展板167个,设立宣传站点67个,手机短信1300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4万余人。
(三)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南充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制定《xx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积极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满福坝新区、老鸦火车站、定水汽贸城等30个省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118个县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稳定风险评估,效果明显。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反馈纠错机制,消除引起矛盾纠纷多发的因素,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十
近期,为及时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四川省合江矛盾纠纷研判报告县大桥镇召开第三季度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会,镇班子成员、综治办全体成员、各村委支书、各驻村工作组组长参加会议。
各村委支书在会上就村级日常工作中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纪要矛盾纠纷向政府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情况做汇总报告,驻村工作组组长围绕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说明近期调解工作进展,明确矛盾争议重点稳控对象,强调可能引发的后果,汇报工作进展中发现的新问题、新形势。
会上统计了这个季度主要的案件类型,分析了问题诱因,深入研判当前维稳形势,并提出矛盾纠纷隐患分析了化解乡镇矛盾纠纷分析矛盾的意见建议。
镇分管领导对本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提出了以下几点对策:一是对排查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分析现的以及还没发现的事件一定要做到信息灵通、心中有数、掌握动态;二是发现问题要处理及时。要处理的早、处理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小、处理的了,不能处理的一定要及时上报乡镇道路交通矛盾纠纷分析例会,确保化解措施针对有效;三落实责任,做到“一事一案,一人一案”,依法依规,果断处理;四是密切关注事件动态,完善矛盾纠纷上报制度,保证件件有落实。五是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诱发谁负责”。
镇党委书记强调,要切实保障每季度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常态化,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机制来抓;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解三三制原则,就地化解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做到依理依法、及时果断;进一步乡镇矛盾纠纷研判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确保工作有力有效的开展,形成综合处置新常态。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十一
近年来,我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镇综治中心职能作用,将群众接待、矛盾调解、民意调查等与法律咨询、诉调对接、信访维稳、治安巡逻等工作紧密衔接,通过整合网格化、信息化社会治理资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以“小网格”构筑“大平安”、服务“大民生”,切实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一、“一站服务”打造社会治理“综合体”。镇综治中心按照“功能定位科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网格服务精细化、运行机制高效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五化目标,设立网格化监管指挥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成群众来访接待室、矛盾纠纷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室、心理疏导室、警务室,并整合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职能,实行对综治维稳、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便民服务、法律服务等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目前,按照省、市、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要求,**镇已建立镇级综治中心1个,村级综治中心43个,覆盖率达到100%。
二、“五制联动”构筑矛盾调解“主阵地”。一是建立快速预警机制。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村居排查走访,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根据不同类型和特点,归类梳理,认真制定方案,对排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不安定因素进行快速预警,及时摸清产生的原因,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权益。二是建立精准排查机制。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并将重大问题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纳入工作重点,限时办理。在化解矛盾的同时,注重超前防范、关口前移、标本兼治,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周研判、双周联席、月会商会议制度,商讨重大事项,解决疑难问题。建立“三向对接”通道,全面对接派出所出警信息,及时介入调解。对接12345民声热线、信访窗口等渠道收集的社情民意信息,将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在综治中心设立诉调对接窗口,做好诉讼与调解的相互衔接。四是完善群众自治机制。先后推出菜园村“公众评判庭”、纸坊村“都来评评理”、申官目村“百姓议事厅”等特色矛盾纠纷调解品牌,为群众搭建公平对话、评法析理的平台,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速度和效率。
三、“一网覆盖”细耕基层治理“责任田”。建立健全“村党组织—网格员—党员”组织架构,吸纳辖区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乡贤等多方力量及时进“格”,高效推动网格划分,快速形成协同能力。全镇共划分43个村级网格,有100余名网格员、党员被纳入网格中。依托网格化管理,细化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充分运用广泛的群众基础,构建“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的排查机制。排查工作坚持在“细”字上下功夫,从点和面上深入分析排查,做到“三结合”,即结合社情民情排查,结合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工作排查,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当前重点工作有针对性排查,重点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的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同时,利用“智慧网格”一体化平台,让网格内的各级负责人、属地和部门网格员、志愿者等能够“点对点”沟通。平台上的“网格地图”可分类、分层直观呈现,让网格人员通过平台了解网格概况、人员分布,线上进行信息沟通和事项办理,让基层治理实现权责明晰、信息共享、管理精细、运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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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十二
关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调研报告为深入了解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化解成效、存在问题,我们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宏观政策导向变化,使调解在矛盾化解中作用更加突出。一是越来越多原信访案件转向了更彻底的调解范畴。二是群众对党员干部、调解员的信任度不断提升。三是一些原来只能靠法律诉讼途径强制解决的矛盾纠纷有了依靠政策去调解的更大空间。
(二)经济社会加快速变迁,导致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化、化解的难度加大。一是矛盾纠纷的类型更加多样化、性质更加专业化。二是矛盾纠纷的主体更加多元化。三是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持续加大。
(三)矛盾纠纷的区域性差异加大、行业性特色突出,促使化解更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矛盾纠纷的高发期多集中在农忙时节、上级检查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段。额敏县以劳资纠纷,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等为主,矛盾纠纷的突发性、随时性、群体性特征明显。街道办事处矛盾专业性、行业性特征更为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调研发现,一方面,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矛盾纠纷出现的新特点对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而我们当前的调解工作在队伍建设、机制规范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有待加强。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受经费、责任心、知晓度等因素影响,发挥的作用受到了限制。因此,在预防环节,需进一步建立“督导机制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确保最大程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力量的作用。调研发现,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但社区(村)级调委会存在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把矛盾纠纷化解的重心落实到镇(街道)、村(居、社区),抓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尽快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建立社会化招聘、职业化运作、专业化服务、契约化管理的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尽快作为一种职业出现。
四是规范机制建强“县级矛调中枢”。一些被上交到县级层面的矛盾纠纷,往往通过联席会、研判会等进行处理,实践中,这种联调联动机制往往变成了情况通报会、责任分解会。因此,建议在县级层面,要逐步建立健全疑难类矛盾纠纷调处的“常设平台专业团队规范机制”,变“通报、转办”为“研判、拍板”。
三、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中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法治理念树立得不牢。由于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少,部分干部在遇到问题时特别是在面临多种问题或是棘手问题时不能首先研判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治精神,不能较好地合理合法地处理好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辖区各站所在矛盾调处中协调配合不够。辖区各站所由于体制的制约,在日常的矛盾调处工作中,缺乏相应的协调沟通机制,未形成工作合力,致使部分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如何对辖区的维稳力量进行了有效整合,充分发挥综治、司法、法庭、派出所等部门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三)调解队伍参差不齐,年龄偏大,法律水平偏低。我镇人民调解员除司法所人员外,多数是由村委会主任、委员兼任,没有经过法律专业教育培训,矛盾调解水平不高,制约了矛盾调处工作的开展。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干部人员配备和法律指导,切实提高法律素质与业务水平。综治维稳工作应及时吸纳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懂政策、懂法律、文化程度较高的干部,将新观念、新思路融合到调解工作中,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调解工作的进行,并适时组织相关培训及训练,以增强他们的调解业务素质,调动他们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积极性。
(二)加强联系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派出所、司法、法庭等部门应加强联系,针对矛盾调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建立联络机制,通报工作情况,共同解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大投入,完善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近年来,人民调解组织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各项活动,落实各项任务,都离不开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保障,但在实践中,经费保障问题始终是制约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只有解决了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问题,调解工作的作用才能得到更好发挥。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十三
近期,为及时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四川省合江矛盾纠纷研判报告县大桥镇召开第三季度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会,镇班子成员、综治办全体成员、各村委支书、各驻村工作组组长参加会议。
各村委支书在会上就村级日常工作中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纪要矛盾纠纷向政府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情况做汇总报告,驻村工作组组长围绕矛盾纠纷排查情况说明近期调解工作进展,明确矛盾争议重点稳控对象,强调可能引发的后果,汇报工作进展中发现的新问题、新形势。
会上统计了这个季度主要的案件类型,分析了问题诱因,深入研判当前维稳形势,并提出矛盾纠纷隐患分析了化解乡镇矛盾纠纷分析矛盾的意见建议。
镇分管领导对本次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提出了以下几点对策:一是对排查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分析现的以及还没发现的事件一定要做到信息灵通、心中有数、掌握动态;二是发现问题要处理及时。要处理的早、处理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小、处理的了,不能处理的一定要及时上报乡镇道路交通矛盾纠纷分析例会,确保化解措施针对有效;三落实责任,做到“一事一案,一人一案”,依法依规,果断处理;四是密切关注事件动态,完善矛盾纠纷上报制度,保证件件有落实。五是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诱发谁负责”。
镇党委书记强调,要切实保障每季度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常态化,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机制来抓;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解三三制原则,就地化解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做到依理依法、及时果断;进一步乡镇矛盾纠纷研判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确保工作有力有效的开展,形成综合处置新常态。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十四
--区司法局任冰。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尤其是群众性事件、涉法信访、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集体组织化倾向越发明显,涉及到一些群众自身利益的纠纷越来越多,特别是农村民间纠纷问题日渐增多,农民对自身利益看得更为重要。往往使一些不及耳目的事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矛盾纠纷。如不能正确及时地加以调处化解,可能会激化发展成大的矛盾,甚至引发群众性械斗乃至转化为刑事案件等,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各项经济的正常发展。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社会稳定形势总体良好,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项改革制度的深入,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繁重,社会各方面的矛盾纠纷还大量存在。今年1-6月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688件,调解成功657件,成功率95.5%,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起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起12人,制止群体性械斗6起90余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1起410余人。
从今年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情况看,比往年更为复杂化、多样化、频繁化。以往主要表现在公民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纠纷,而现在则表现为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人民政府之间、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纠纷。这些矛盾纠纷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又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矛盾纠纷的广泛性。矛盾纠纷普遍存在,涉及面广,遍及到农村的各个场所,并以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存在。
(二)矛盾纠纷的群体性。尤其是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对企业的改制以后引发的集体上访增多,一部分被企业改制下来的职工集体上访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不够、有的是自身观念或者对现行法律法规不清楚、有的是自身理念信念不坚定,甚至受人之驱使,是非不明,从而引发各种矛盾纠纷,致使调处难度增大。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不断丰富,矛盾纠纷具体体现在:
一是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使得农村一些家庭遭到破坏,甚至引发家庭暴力、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犯罪,乃至出现夫妻之间离异,不珍惜夫妻感情等引发出来的各种矛盾纠纷。
二是修建公路、铁路、移民迁宅等。特别是农村涉及到土地征用补偿和拆迁引发的纠纷问题更为复杂,甚至修建公路使农村耕地受损,致使个人或集体与建设有关单位和部门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也不少见。
三是农村中的生产经营性所引发的矛盾纠纷。个别人员凭借人员广,自身有一定的权力,搞小集团势力,欺压百姓,插手一些非法利益格局,使个别既无权又不懂法的村民合法权益受损所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是民工讨工钱,向政府求援或直接要求政府解决一些问题未落实到位的矛盾纠纷。致使一些上访群众围堵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阻塞交通,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的大局。
二、民间纠纷增多的原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等方面调整步伐加快,农民内部的利益关系的调整也随之加快,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就会逐渐呈现出来,其主要原因:
一是农村村民法制观念淡薄。农村基层,特别是边远山区,一些村民法制观念淡薄现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具体表现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后,私人承包范围扩大,为争田、争水、争农具以及争承包权发生矛盾后,不能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不能及时通过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引发邻里不和。
立人人都要为发展经济创造和谐社会的认识,没有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认识,致使工作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不落实,对存在的矛盾纠纷苗头不够重视,有的甚至视而不见,任其发展。
三是一些基层单位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情代法,处事不公,乱作决策,不得人心,影响干群关系,致使矛盾纠纷的发生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甚至无法处理乃至诉至法院最终解决。
三、调处矛盾纠纷的方法。
(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整机制。首先要进一步发挥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针对农村“三争”问题和婚姻家庭等易发生的且容易激化的特点,经常深入村、户进行摸底,做到有准备,有纠纷随时调处,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要加强司法所、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的力度。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主动介入。在调处矛盾纠纷时要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依法处理。
(二)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要采取培训和传帮带等形式,尽快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今年对全区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从而提高各级特别是基层调解人员的素质,增强他们对新形势下加强法制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增强他们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第一道防线”的能力。
位(部门)和人头上,从而加强调处矛盾纠纷的督办力度,真正为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通过发挥群众的活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十五
1月4日,政和县铁山镇召开两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节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铁山镇两委、各村主干、驻村工作队长及相关站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葛文清镇长主持。
会上,镇党委书记颜隆波对今年的矛排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摸清底子,加强排查。会后,各行政村、驻村干部要对辖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坚决防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对等。要高度重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信息反馈工作,对排查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做到随发随报,特别是对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重大矛盾隐患,一经发现要立即全面、准确、快速上报党委、政府,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三是要加强稳控,有效化解。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责任,跟踪督查。各村挂点领导、村主干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放在首位,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思想不重视,排查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力,发生重大矛盾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会议排查出涉及林业土地、房屋拆迁、农保社保、涉访涉诉等五大类影响全镇不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12件,大家纷纷建言献策,逐一梳理,研究解决方案。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十六
近期,按照市、县综治办通知要求,我镇抽调精干力量,结合农村实际,对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专题调研,对历年典型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剖析,研究处置方式和解决方法,探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报告如下:。
一、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矛盾纠纷的主体、类型、诉求变得多元化,化解的思路、方法、途径也变得多元化起来。在矛盾纠纷越来越复杂化的今天,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打造平安稳定的生活氛围,提升公众安全感。邻里之间产生纠纷是正常的,而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利益诉求的多样化,矛盾纠纷也会随之增多,但不能以此否定创建和谐社会的成就。只要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公正客观地帮助群众解决纠纷,使群众的矛盾化于无形,安居乐业,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幸福指数。
致、凝心聚力,共同投入到经济建设的大潮中,不断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三是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解决群众矛盾纠纷,也是当下政府由管理转向服务的重要内容,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自上而下,结合实际,制定了各类行之有效,利于矛盾化解的制度和措施,促进了创建平安社会进程。在新的形势下,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够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政法领域不断深入。
二、结合实际,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及解决机制在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内容上简单来说,主要是民事、行政、刑事三大类。民事纠纷如邻里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宅基地纠纷等,也包括如劳资纠纷、合同纠纷、财产受损而产生的经济纠纷,以及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产生的一般性民事纠纷;行政纠纷主要是由于行政机关不作为、越权行政、执法不公等违法行政行为或行政行为不合理所引发的,这类纠纷往往容易造成大量信访案件;刑事纠纷指触犯法律禁止性规定且由司法机关解决的纠纷,如侵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纠纷情形。
行政、刑事纠纷不是此次调研的重点,姑且不谈。针对日益繁杂的民事纠纷,镇村、政法部门都是广泛参与处置,但由于人员缺乏、经费难以保障,难以做到矛盾纠纷全覆盖。
然选择。
三、在推进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经验教训。
在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教训。比如镇村干部同时参与调解,现场办公,效率更高;在符合法理的情况下,调解尽量贴近双方诉求,可以较好地解决矛盾纠纷,避免后遗症。
在推进矛盾纠纷解决过程中,教训也有。比如,各部门各自为政,很难形成合力;缺少人员和经费保障;参与调解的干部培训不够,专业化程度不高,难以应付复杂的局面。还有法律判决执行难的问题,不服判决或执行不到位,造成一方反复上访,就又产生了新的矛盾纠纷。
四、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建议一是确立多元化纠纷解决的理性思维。虽然我们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协商和解、调解、行政处理、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但并没有形成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统一协调、功能和程序互补衔接的有效机制。作为一种机制,必须要靠制度来保障,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同时,围绕司法搭建一个平台,发挥社会化的力量,利用民间组织、群众团体来参与调解,促进矛盾纠纷更好更快解决,又分担了基层干部维稳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是一种多元化解决的方式。
二是积极推动立法,使各类纠纷解决有路径可走、有规。
则可循。现在有不少人、甚至是相当的干部把“调解”理解为一般的协调解决的意思,认为人民调解可以统揽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调解可以包医社会矛盾纠纷的百病。实际上,矛盾纠纷解决方式是多元化的,一般就有司法、仲裁、沟通、协调、协商、调解等,而且这些解决方式在社会上都有所实践并积累了经验。现在的关键是,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并把这些经验以规则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有路径可走,有规则可循,科学有效地处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对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立法就十分有必要了,能够进一步突出司法体系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和功能,突出民本思想和社会自治精神,强调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与司法的衔接。
三是建立实践平台探索纠纷解决新模式。一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综治部门对政法口各部门的指导作用,负责协调和督办,力求做到矛盾纠纷件件有着落。二要健全服务网络,建议整合现有的综治、信访、司法、法庭、公安等资源,在镇一级设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在村一级设立分支机构,力求在第一时间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给群众提供一个固定的服务窗口。三要对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梳理,按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由“中心”确定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和相关的责任主体,实现归口管理。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十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和严重危害学校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和谐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我镇基础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四)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
三、排查范围。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学校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彻底、全面。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学校内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对每位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提前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关注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隐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发展、控制、处臵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中心学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学校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五、工作要求。
学校要扎扎实实抓好排查化解活动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确保学校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精心组织,分管领导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排查化解活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各项制度。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受理分流制度;实行挂钩领导包干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调处时限,防止反复。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过程中,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的作用。
(三)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特点,认真组织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文艺演出、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报告会、演讲会、主题班会、致家长(同学)一封信及组织竞赛、测验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
(四)坚持统筹推进。一是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臵机制结合起来,推动制定完善各类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构建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衙口中心学校2014年3月10日。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十八
为提高工作要求,镇、村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建立健全了《**镇综治信访和维稳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全面实行了“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落实,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求融入责任体系中,区分党政领导、科室村居、镇村干部等各个层面,督导各村(居)、各科室和镇属单位严格落实上级工作精神,明确时限、严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始终保持工作常态。201x年以来,完成矛盾调解**x件,主要类型为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损坏赔偿等方面,从调解情况看,各村居调解委员会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积极主动抓好了调解化解,有效防范了隐患,和谐了邻里关系。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组织领导促进工作统揽。
(社区)建立常态化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机制,主动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对策,确保了矛盾纠纷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做到了应对有策、化解有效;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列入年度、季度党建考核内容,强化了工作督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片面性较强,缺乏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开展的创新方法。主要表现为在调解中多事运用道理、人情进行调解,没有更好的从法理、法律层面进行分析,在很多矛盾问题的处理上还需要加强法律、道理、人情的有机结合。
(二)责任体系健全有效,以岗位责任促进工作开展。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依托镇综治办,组建“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内设接待室、调解室、等办公室,担负全镇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调处化解等职责,协调指导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发挥主导、协调作用。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网络。健全完善镇、司法所、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托镇综治办和网格化管理体系,设立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同时设立调委会,负责辖区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指导调解工作站、调解工作室的建设和调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11个村(居)设立调解工作站,由各总支书记或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工作站长,具体负责协调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导各调解工作室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会议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统筹协调调度,按照每周一排查、一上报的要求,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录入台账;同时建立研判例会制度,对上报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做到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研判、随时化解。
(三)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进行政策上的宣传和耐心的疏导解释,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到目前为止,我镇排查矛盾纠纷95起,已调处91起,调处成功率达95.78℅,有效维护了全镇的和谐稳定。
(一)纠纷类型多样化。
随着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矛盾纠纷也趋于多样化,从过去主要以家庭矛盾和邻里矛盾为主,转变为家庭、邻里、经济、土地、林地、保障、维权等各类纠纷共同存在。矛盾纠纷的范围和牵涉面不断扩大,而且往往是几种类型的纠纷融合在一起交织在一起,或由一种纠纷引发出其他纠纷,调处的难度加大。
(二)纠纷主体多元化。
随着广大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从过去表现形式单一的矛盾纠纷发展为涉及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因项目征地、林权纠纷、赡养纠纷、社会保障、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尤为突出。这些新型纠纷较之于传统纠纷,起因复杂、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就会蔓延激化,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影响。
(三)纠纷上访率升高。
村(居)调委会的纠纷解决功能相对较低,调解纠纷的主动性和数量明显下降,纠纷当事人受“没人管”和“法不责众”等心理因素的影响,认为人越多就越有理、越是上访就越容易解决问题。有了矛盾和问题不是逐级反映协商解决,而是采取集体上访甚至越级上访的办法,给政府和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影响,也成为困扰镇党委、政府的一大难题。
(四)纠纷调处难度增大。
新的发展形势下,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调处疑难化、牵涉范围广、持续时间久、对抗程度强等新特点。有些矛盾的解决不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有些矛盾在现有的条件下难以得到解决,有些矛盾不能一次性得到彻底化解,或是现在解决了将来还有可能再次出现甚至加剧,致使形成重复访、越级访和缠访。旧的问题没有解决的同时新的矛盾还在不断产生,新旧矛盾相互叠加相互影响,这给调解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难度。
1.健全完善矛盾调解组织网络,制定综治维稳月任务清单,通过清单对各村(居)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的落实进行检查评比,通过检查督促,使矛盾纠纷排査得到全面落实。
2.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村(居)调委会对本辖区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深入排査,及时调解,并定时上报。镇综治办对各村(居)发生的纠纷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进行汇总分类;对重大疑难纠纷及时上报;对依法属于某个部门调处的,移送某个部门并配合调处。
3.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身上,做到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和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4.抓好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做好调解员的培训,是做好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应结合“法律明白人”培训等工作,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提升其法律素质。
5.进一步落实调解人员补贴,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为搞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坚强的后勤保障。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十九
根据《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现将我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我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实现。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为我行实现全面发展。
一、落实责任,完成各项任务。
我行主要领导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制定方案,因时﹑因事制定方法步骤并合理安排时间;成立开展攻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领导小组,以确保活动有效的开展,随时掌握容易引发矛盾纠纷事件的一些突出矛盾的发展动态,对群众的投诉,做到件件有登记、有答复,均在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员的政策解释、说服教育工作,对当时不能解决的,事后认真查处,给当事人做好答复,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处理情况。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矛盾及时解决。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集体投诉等事件。
我行每半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预测分析,重点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重点地区进行分析预测。加强对矛盾纠纷的调查研究,预测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变化的特点及规律,做好提前防范。
对排查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调处化解,能够解决的,抓紧予以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都制定解决方案,明确了解决时限,落实解决办法;不能解决的,都能落实教育和稳控措施,报告一级支行协调解决。
二、制定具体工作步骤。
我行动员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开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动员部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在排查化解阶段。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摸清底数、确定重点。当即调处的,立即调处。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建立矛盾纠纷每星期排查逐级上报制度,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工作中要做到:对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排查到位;对重点部位防范到位,以重点突破,推动全面工作的开展。三是全力化解,加强防控。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分类组织人员进行化解。不断提高化解质量,努力实现小事化了,大事化小,做到矛盾不上交,从而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兴隆台支行2014年3月26日。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二十
为掌握新常态下社会矛盾纠纷规律特点,有效管控重点领域不稳定因素,我局深入开展排查摸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冬季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一是加强排查化解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区局与各司法所上下联动,协调开展工作,对矛盾纠纷多发地区、行业、领域开展“梳篦式”排查,加大涉及校园安全、环境保护,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保障等冬季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的排查化解工作力度,逐社区、逐单位、逐门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并登记造册,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优势,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组织协调多方参与。发挥区、街、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综治、公安、法院、信访、司法行政五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有效对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引导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邀请社会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参与劳动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物业管理、交通事故等领域的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发挥信息员、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法制宣传,运用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给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二十一
为确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保障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学校安全工作为重点,积极动员学校师生和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专项整治化解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纠纷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情况,理清思路,明确责任,逐一进行整治和调处化解,确保各学校和谐稳定,建立学校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影响学校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学校矛盾纠纷专项整治化解工作,及时发现突出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实在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条块联手互动”的原则。排查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部门配合,实行条块联手互动。调处、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划分条块责任,限期落实到位。各学校、各部门要确实担负起排查、调处、整治工作责任,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已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对已排查出来的治安隐患要明确整治时限、整治措施、整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每一处治安乱点改变面貌,每一个突出治安问题有效解决。
(四)坚持“严格追究”的原则。对排查工作组织不力、化解工作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影响学校稳定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全学校各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五、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
(一)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
1、学校的危房排查、建筑安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主动协调相关单位、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排除学校的d级危房,及时消除建筑安全带来的隐患。
2、刑事、治安案件的整治。下大力气排除整治学校及周边存在的抢劫、抢夺、盗窃、伤害等侵犯师生人身权利的犯罪,确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排查整治学校周边违规经营网吧、违章经营娱乐场所、无证摊贩等。
4、排查整改学校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等存在的隐患。
5、排查整改学校教学设施安全,燃气、电器等使用存在隐患;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放管理使用存在的隐患;校园周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7、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境外宗教势力渗透破坏等因素引起的矛盾纠纷。
2、因福利待遇、就业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3、因征地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4、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
5、因学校劳动用工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附:当阳一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当阳一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长:徐家森(当阳一中党委书记、校长)。
二、副组长:陈忠军(当阳市公安局政委、当阳一中法制副校长)朱向银(东门楼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朱华明(当阳一中分管安全副校长)。
三、成员:
明灿(玉阳派出所民警)、叶锦龙(东门楼社区居委会副书记、副主任)、姜玉宝(当阳一中政教处主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昌荣(当阳一中政教处副主任)、张天新(当阳一中政教处副主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当阳一中安全管理科科长)、杨培香(学校行后党支部书记、女工委主任,负责学校心理安全和女生工作安全)、文军(学校政教处政教员、安全员)、宋军(学校政教处政教员)、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玉宝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张天新、文军同志担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当阳市第一高级中学2015年9月1日。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二十二
为维护本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弋江镇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社会环境。
10月10日上午,弋江镇综治办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例会,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居)两委、综治专干等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各村(居)综治专干先后汇报国庆期间矛盾纠纷排查的情况,并提出遇到的难题和建议。派出所通报国庆期间的治安形式。镇党委委员李昌春指出,国庆刚过,矛盾纠纷问题还将存在,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高度关注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的动向,对本辖区内存在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最大限度地预防各类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做到不漏一个家庭、不漏一个人,要时刻保持警惕,尽量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调动性,最大限度地有效防止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并提出一下要求: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2、全面排查,依法调处。3、维护稳定,加强防范。
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报告篇二十三
12月9日,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志伟、俞四兴、周楚兴、邵建华、沈利农,秘书长王立仁及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研究室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重点交流了20xx年主要工作和20xx年工作思路,并就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座谈交流,达到了市、县两级人大思想统一、工作对接、上下齐进的目的。
刘冬生充分肯定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他指出,今年初以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亮点纷呈、成效明显,为各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刘冬生要求,做好明年人大工作,要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强履职、促发展主题,切实为履行立法职能做好思想、组织、工作准备,为履行监督职能创良好的舆论、社会、工作环境,为履行决定职能建规程、运行、工作机制,为履行任免职能定政治、程序、工作规矩。要突出水环境整治、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规划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编制、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以及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执法司法工作等重点,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刘冬生强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履职,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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