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并建立约束关系的法律文件。撰写合同时,要确保各条款的表述明确、界定清晰,避免合同歧义和纠纷的产生。接下来为大家提供一份合同模板,供参考使用。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一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地点:
l、甲方提供电源、水源与施工现场、道路通畅。
2、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如有变更时甲方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1、严格按照施工说明及大标图设计、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安排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应严格抓好工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5、乙方应对合同范围的工程进行质量保修,保修期为1年。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
l、工程开工前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用于购买原材料。
2、上瓦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50%。
3、工程完工后剩余工程费用5日内一次性结清剩余10%。
4、工程如有设计变更,须经甲方、现场施工代表、设计部门签证确认后,按实际发生增加合同价款。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二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三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v^。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v^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以现状(或几通一平,注:根据具体情况定)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宗地编号____,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条(略)。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领取该宗地的《^v^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___项目。(注:根据具体项目、用途情况定)。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六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七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费(税)。
第八条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v^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该宗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因调整城市规划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且投资必须达到总投资(不包括出让金)的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额使用权转让、出租。
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该抵押贷款必须用于该宗地的开发建设,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在土地使用期限内,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出让宗地使用权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除出。
让金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缴纳滞纳金。
第十六条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合同规定建设的,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七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该出让宗地方案经有权一级政府依法批准后,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____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于_____年__月__在^v^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v^____省_____(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章)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
附件:
(宗地项目)。
一、界桩定点。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依宗地图界址点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二、土地利用要求。
2.1乙方在出让宗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建筑物的性质规定为______________;
(2)附属建筑物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6)绿化比率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批准规划文件为准。
(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2.2乙方同意在出让宗地范围内一并建筑下列公益工程,并同意免费提供使用: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2.3乙方同意政府的下列工程可在其宗地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筑或通过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1)________________;
(2)____。
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2.4出让宗地上的建筑物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和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建设。乙方应在开工前___天内向甲方报送一套工程设计图纸备查。
三、城市建设管理要求。
3.1涉及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城市建设管理方面,乙方应符合国家和_____的有关规定。
3.2乙方应允许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其受让宗地内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
3.3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护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地进入该地块。
3.4乙方在其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如有损害或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个人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建设要求。
4.1乙方必须在_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可建总建筑面积的___%的建筑工程量。
4.2乙方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竣工(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延期竣工的应至离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月,向甲方提出具有充分理由的延建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除经甲方同意外,自第4.1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在规定的建筑工程量完成之日止,超出____年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五、市政基础设施要求。
5.1乙方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办理申请手续,支付相应的费用。
5.2用地或其委托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对由于施工引起相邻地段内有关明沟、水道、电缆、其他管线设施及建筑物等的破坏及时修复或重新敷设,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3在土地作用期限内,乙方应对该宗地内的市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注:特殊项目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条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四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据《^v^房地产管理法》、《^v^担保法》、《^v^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予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元债务的担保,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特签定本合同。
风险提示:
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部分财产不得设立抵押,以此做抵押的,抵押权未设立,权利人无法实现抵押权。
具体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第一条抵押财产:
甲方所具有使用权的土地坐落于_____区_____街_____号,面积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_____,使用年限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经评估,并由____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备案)使用权总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许可抵押限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风险提示:
担保的范围不得超过被担保债权的范围,超出部分无效。
同时,双方还需要约定,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第三条抵押土地使用权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抵押土地使用权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土地,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土地;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风险提示:
双方当事人应就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登记费用、办理期限等明确约定,约定不清或者没有约定的,后续纠纷,抵押人不配合办理,或将给抵押权人带来不利法律后果。
不动产抵押未经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权未设立;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五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v^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根据^v^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或:第九条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v^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将广西大新县土地复垦项目由乙方承包施工,为了双方的利益和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土地复垦项目。
2、项目地点:大新县
3、项目内容:挖·装·筛分石块、土方回填平整。
4、工程量:日清出石块不低于600吨(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5、工费单价:人民币17.00元/吨(大写:壹拾柒元/吨),以上单价不含税金和管理费。
6、计量方式:按石块计重,以过磅清单为准。
第二条:复垦期限:壹年。
1、开工日期:2015年4月1日。
2、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方式
乙方机械进场,每10000(一万吨)结算一次,每期结付款按100%支付,甲方从业主公司结款后应及时支付乙方。以此类推。
第四条:安全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凭信用无需支付人民币现金作为安全保证金给甲方,乙方及时组织设备进场即刻施工。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协调业主、公司办理施工的一切合法手续,使乙方能顺利完工。
2、负责及时足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3、负责处理好工地的地界权和群众纠纷事宜。
4、负责及时调配运输车,转运乙方分筛石料。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调动机械设备,按甲方要求进行调配机械设备,确保复垦任务顺利完成。含泥量不超过10%为合格产品,超10%以上不超过30%按含泥量超出10%部分减扣。
2、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社会治安工作,禁止在施工工地上打架、斗殴、酗酒,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杜绝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如有此类事件发生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按照安全生产条例,做好安全工作,文明施工,如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必须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5、乙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乙方必须为其购买意外保险及相关保险方能进场施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2、甲方务必在达结算量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如果不能按时支付,超过7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三天以上,经甲方责令改正后,在7天以内仍未能改正并完成任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协议争议
本协议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指模并且乙方进场本合同生效。待工程结束双方结清所有工程款项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交辽源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古交市财禧种植专业合作社
依据《古交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古交市人民政府; 《古交市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古交市2015年土地调查变更数据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复垦位置:
(1)复垦片区位于古交市河口镇磨石村宏盛煤矿,由以下17个拐点坐标连线圈定,坐标为1980西安坐标系。
2、土地复垦面积、金额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各类工程量统计见表1-1。
4、施工要求:
1、施工前按设计要求划分地块,做好植被清理,做好施工测量放样、施工排水工作,将清理物按照监理的`指示运到指定的场地堆放。
的局部,采用人工辅助施工。
3、土地平整工程要严格测量,控制高差,使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4、平整完成后,在耕地地块上覆土90cm,林地地块上覆土30cm,作为后期土壤肥力的保证。土源来自附近的土丘。
5、由于表土回填时被机械碾压,要采用机械进行翻耕。
6、覆土完成后,需要对耕地各地块施肥,以提高耕地的土壤肥力和土壤的理化性质,按100kg/亩的标准施用精制有机肥。经过整理复垦,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为1.3191公顷(19.79亩),共施用有机肥1979kg。施肥完后采用59kw拖拉机和三铧犁对复垦区土地深翻耕,使土壤松散,以达到土壤改良的效果。
7、该复垦区适宜复垦林地面积2.3157公顷,适宜复垦为林地的土地种植乔木,乔木选择油松,穴状栽植。初植密度3.0m×3.0m。复垦林地种植油松共计2573株。
8、道路工程设计分两种情况:改建现有道路和新建生产道路。由于本项目内原有道路等级低,狭窄、路基差,为了配合田间耕作,需新修田间路1条,长度为326.37米,占地面积1305.49平方米;新建生产路1条,长度为77.42米,占地面积170.33平方米。田间路共占地1475.82平方米。
田间路设计规格为:路基宽度4米,路面宽3米,路面高出田面50厘米。路面为20 厘米的砂砾石路面,路基采用30厘米厚的素土碾压夯实。
生产路设计规格:路基宽2.2米,路面宽1.8米,路面高出田面20厘米,路面为20厘米厚的素土夯实路面。
第二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土地复垦方案及复垦区域勘测定界报告
1、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对市容环境卫生、施工现场、施工运输车辆、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坚持文明作业,负责与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和罚款。
2、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或就地填埋,施工地段要加强安全管理,严防落石,因此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设施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负责赔偿。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植被,凡现有成活树木不得损坏。
4、按土地复垦方案和标准施工,听从甲方技术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5、自行解决水源、确保树苗成活率。
第三章 其它部分
1、付款方式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余两分由乙双送有关部门备案。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xxxxxx。
负责人:xxxx
乙方:xxxx施工队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土地复耕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遵照执行。
一、土地复耕地点:污水处理厂西,污水处理厂大门前,污水处理厂大门北,桥头地块,鸭子厂西两块。
二、结算方法:
1、乙方每拉一车黄土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监工验收合格后给乙方一张运土票据,甲方结算时,每见一张票据支付100元。该票据甲方每天收集一次,统计后记录在帐。
2、乙方运土车辆装运黄土标准:所装黄土自然装入,黄土必须将车厢四角填满。
3、土地复耕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根据乙方交付的运土票据支付乙方总运输费用的80%,剩余工程款在土地复耕工程全部完工时一并结清。
三、施工方式:乙方自备运输车辆、钩机,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将黄土运输到土地复耕地点,由甲方的铲车负责推平。
四、权利义务
2、乙方机械设备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工程预付款,该预付款抵工程款。
1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程,总运送黄土的车辆数达不到1000车时,由甲方承担乙方托运钩机的费用3000元,总工程黄土数量超过1000车的,该3000元拖车费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机械设施、设备的安全问题,除甲方原因造成的外,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亡,该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施工车辆等机械设备的加油、维修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
7、乙方保证复耕工程符合甲方要求,不得拖延施工时间,影响甲方工作。
五、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七
a)甲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提供材料和工具存放仓库,为乙方人员的住宿及现场办公提供方便。
甲方委派许xx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各项技术资料报表整理及处理其它事宜。
b)乙方负责完成的工作:
乙方负责的绿化景观设计在开工前三天内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并送交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施工及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进度的依据。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服从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的指导。
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爱护公物,不损坏甲方设施。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因建设 需要,乙方需使用 市 镇 村土地 亩,用于 等设施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地年限:xxxx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二、乙方不得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应将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并堆放在指定地点,统一集中用于土地复垦和其他耕作的改良。
三、乙方应在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土地原貌(耕种条件),复垦的土地必须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并限期整改。
四、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参照本市耕地开垦费缴纳的有关规定,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 xxxx万元/亩,共计 元。
土地使用完毕并复垦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土地复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乙方不履行义务或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不及时,则由甲方负责组织复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用地使用期限,乙方须在用地期满之日30天前报经甲方同意后,需办理相关续期手续。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需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甲方(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_________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_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居委会)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复垦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亩,旱地按_________元/亩,非耕地按_________元/亩标准收取),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临时用地上从事临时简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_________个月内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复垦标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额的50%。
七、若在临时用地期满_________个月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的。
乙方同意甲方不返还土地复垦押金,全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整治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九
为了发展农业产业,搞活农村经济,现我自愿将所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委托你代理,具体代理事项如下:
一、委托流转土地面积及方位:面积为亩,位于箭地冲村三组枫树下、机房脚、沙田三处耕田。
二、委托代理及流转期限:自年月日——年月日止。
三、委托权限:
1、在委托代理期限内,代理我所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方,并委托你与第三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
2、向第三方收取不低于元每年每亩的流转费,并按时全额支付给我。
3、该土地若征用,其土地征用补偿费、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及国家下拨的粮食直补费由委托方(即农户业主);青苗补偿费由租用经营方所有。
4、在流转期内,第三方租用后,必须保证土地用作发展种植、养殖等高效农业项目的使用。在此前提下,我保证不对其合法经营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授权委托人(农户):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十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镇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 村 组的原宅基地 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责任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新开乡底庄村委会
乙方:姚和平 底庄村槐树岭社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东平铁路项目建设的需要,乙方需使用 镇(乡) 村土地 亩,作为临时用地。
二、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元/亩,共 元。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经过30日的'整改,仍达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用地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不能复垦或经复垦不能恢复土地原状的,将按照永久征地由乙方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有关规费(费用按照上级规定的年产值标准及倍数)。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八、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九、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甲方:茶盘页岩砖厂
乙方:茶盘乡莲花村八社、茶盘乡水风村三社
根据《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九条和《四川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修建页岩砖厂,需使用莲花村八社3.8亩,水风村三社
5.6亩,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015年1月至2015年1月。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15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可以修建砖厂用房。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1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茶盘页岩砖厂 代表:
乙方:茶盘乡莲花村八社 代表:
茶盘乡水风村三社 代表:
监证单位:茶盘乡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0日
2
甲方:东安县井头圩镇政府
乙方:东安县霞栖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因建设东安县霞栖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项目需要,乙方需使用东安县井头圩镇霞栖村土地117.7亩,其中混泥土硬化用地32.3亩(耕地8.73亩)。在生产结束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耕,占用耕地的应复耕为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地年限:70年,2015年11月 1日至2084年10月30日。
二、乙方不得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应将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并堆放在指定地点,统一集中用于土地复垦和其他耕作的改良。
三、乙方应在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土地原貌(耕种条件),复垦的土地必须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并限期整改。
四、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用地使用期限,乙方须在用 1
地期满之日30天前报经甲方同意后,需办理相关续期手续。
五、本协议一经签订需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甲方法定代表(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签章):
2 年 月 日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凤冈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土地复垦协议书。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村组的原宅基地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乙方在房屋拆除后,必须在年月日前全面完成土地复垦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现土地复垦补助金(标准按泥土:_______________3000元/亩;混泥土:_______________4000元/亩)。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十二
建设单位: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xx-xxx-xx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xx-xxx-xxx-x复垦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乙方作为该项目施工承包单位。经双方协商,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材料、机械设备、水电及配套
安全
设施等)全包干方式进行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该项目工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特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基本内容:
项目的实施面积为 3.4195 公顷,规划预计减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 3.4195 公顷,所涉及石壕镇梨园村5个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工程量见附表)。
二、项目实施时间:
1、工程工期为60天;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4月1日;
3、合同签订后5天内,由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开工令;
4、乙方延误工期一天,按中标合同价总额的 1%处罚;
5、乙方延误开工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
三、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7)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送完整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等共两套。
四 、安全文明施工
五、工程廉政建设 1、甲乙双方的责任
(1)应严格遵守国家
关于
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土地整理复垦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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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东平铁路项目建设的需要,乙方需使用 镇(乡) 村土地 亩,作为临时用地。
二、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元/亩,共 元。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经过30日的整改,仍达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用地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不能复垦或经复垦不能恢复土地原状的.,将按照永久征地由乙方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有关规费(费用按照上级规定的年产值标准及倍数)。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八、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九、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甲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镇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 村 组的原宅基地 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东平铁路项目建设的需要,乙方需使用 镇(乡) 村土地 亩,作为临时用地。
二、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元/亩,共 元。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经过30日的整改,仍达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用地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不能复垦或经复垦不能恢复土地原状的,将按照永久征地由乙方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有关规费(费用按照上级规定的年产值标准及倍数)。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八、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九、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甲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宽草坪村委会
乙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 乡 村土地 平方米,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日至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屇满后30日内将临时
用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仍还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六、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七、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律裁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省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镇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 村 组的原宅基地 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责任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土地复垦
发包方:
承包方: 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签订日期: 月 日
签订地点: 昆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结合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2、工作技术要求:
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十五
乙方:
由甲方开发的__市______产业基地整体征地工作已顺利完成,其中征用耕地405.79亩,甲方补偿工作已完成;因基地所占用耕地部分在麦收前暂时不能进行建设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对该405.79亩耕地进行麦收管理,截止日期20_年6月16日;管理期间乙方负责协调村民、政府等各方关系,负责期间的安全生产,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缴付甲方每亩200元,共计81158元,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将该款交付甲方。
3、麦收完成20_月16日后协议终止作废。
4、委托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对已征收土地的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乙方违约的,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直至解除协议。
5、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收取管理费用。
6、乙方应及时发现并制止该地块内违章搭建、抢种(养)、非法侵占及乱倒淤泥渣土、垃圾等行为,并及时向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_月日20_年月日。
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合同篇十六
甲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xx镇城乡建设用地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 村 组的原宅基地 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责任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新开乡底庄村委会
乙方:姚和平 底庄村槐树岭社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东平铁路项目建设的需要,乙方需使用 镇(乡) 村土地 亩,作为临时用地。
二、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元/亩,共 元。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经过30日的整改,仍达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用地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不能复垦或经复垦不能恢复土地原状的,将按照永久征地由乙方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有关规费(费用按照上级规定的年产值标准及倍数)。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八、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九、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中铁十九局集团大西客专十标五项目经理部
乙方: 谭续进
为了加强土地复垦管理,促进土地整治与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依据《新建大西客专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现就临猗七级预制梁场土地复垦事项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土地复垦项目概况 1、制梁场名称:临猗七级预制梁场 2、制梁场占地面积: 227.61亩 3、土地权属人:临猗县小张村集体用地 4、征用前土地性质:农用地 5、预制梁场现状设施:
6、复垦时予以保留的项目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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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复垦标准
1、土地复垦方向:依据土地利用现状结合临猗县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确定该预制梁场土地复垦后为农用地(耕地)。
2、混凝土、砌体结构物的拆除:
将硬化地面、制存梁台座、提梁站、轨道基础、砂石垫层等建筑物全部拆除,钻孔桩或cfg桩拆至地面以下2米,拆除后进行场地平整。
3、场地平整:
拆除结构物后进行场地平整,回填土方、翻耕整地、回填表层种植土(回填土厚度不小于50cm)、土块拍碎,对粒径大于3cm的碎石块进行检选。平整度在整个梁场占地范围内应不大于15厘米。回填与相邻耕地应平顺,以满足灌溉需要。
4、改良土壤、增加肥力:
平整后的土地应增施肥料和施农家土杂肥,每公顷施土杂肥不少于75立方米,以实现土肥相融、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的保肥、供肥、保水能力。
第三条:复垦费用
2
督、竣工验收、复垦后的土地重估与等级评价费等所有费用在内。
2、现状场地内外属于甲方财产的、能够拆除的设施、材料 、设备均由甲方自行拆除。
3、拆除后混凝土构筑物的钢筋、渣土归乙方所有,并有权自行处置。
第四条: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提供预制梁场征地界四址图、梁场平面图、梁场设计图。派员到现场交清拆除地面建筑物、隐蔽建筑物位置。
2、负责办理梁场复垦规划、进行复垦设计。(见复垦规划图)
3、派驻专人对乙方的复垦过程进行监督、记录。
4、负责拆除甲方自身拥有可拆除的设备、房屋、轨道等。
(二)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按本协议第二条技术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并将拆除地面、隐蔽建筑物的渣土运出复垦规划区外当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
2、在渣土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环保、水保、道路运输的有关规定,对引起的一切处罚、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有权力处置除甲方自身拆除部分以外的其他钢筋、预埋件、渣土等废弃物,处置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4、负责在拆除建筑物、处理建筑物、土地复垦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或第三方任何安全及事故责任。
5、负责配合甲方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复垦验收手续,并取得其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在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负责配合甲方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已经缴纳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只有在甲方收到当地土地部门出具的土地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收到返还的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后,甲方才能向乙方支付复垦费用。在支付复垦费用时,乙方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
7、有责任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至2015年5月15日前对该土地全部复垦完毕。
8、有义务接受甲方、土地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和监督。
9、有责任维护与当地政府、村民的和谐稳定局面,对复垦过程中引起的一切纠纷、事件,有义务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费用。
10、乙方在复垦期间接受小张村和新冯村村委会的监督,听从被征地农民复耕的意见,争取一次交地。
11、有义务确保甲方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顺利撤场。
12、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2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乙方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甲方一次性退还。如由于乙方原因,中途终止本协议,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仲裁与诉讼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双方应在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在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法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全
部归甲方有关部门保管存档。
甲 方: 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章)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 (签字、章)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住: ,身份证号码 ) 为扎实有效开展2016年度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工作,根据通政发【2016】8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拆除(清理)乙方位于 建(构)筑物
2、经 村(居)挂钩整理工作组现场确认,甲方支付乙方:
(1)建筑物1补助: 元
(2)建筑物2补助: 元
(3)构筑物1补助: 元
(4)构筑物2补助: 元 合计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3、上述位置建(构)筑物由 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拆除(清理)并平整完毕,施工安全由拆除方自行负责。相对方不得反悔、阻挡施工。平整后由乙方耕种使用,但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4、待建设用地复垦整理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协议补助款项。
5、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级财务留存一份,报镇农经办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
代表:
日期: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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