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救助报告(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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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助报告(精选15篇)
时间:2023-12-14 06:18:22     小编:薇儿

报告通常包括引言、方法、结果、讨论和结论等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和内容。写报告时,要明确读者群体和写作目的,以便在论证和解释时选择合适的风格和用词。范文中的语言表达可以激发我们的创作灵感,但我们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法律救助报告篇一

今年1-4月,共救助237人。其中,男性:170人、女性:67人;有乞讨行为:51人、露宿街头:103人、迷路走失:2人、生活无着:81人;其中痴呆(含低能、弱智):14人、有病(含精神和危重病人):8人、残疾:20人。全站干部职工共捐赠衣服20件;协办区法制教育学习班2期;开展“三合一”联动行动2次。

(二)进站方式:爱心慈善救助服务社:49人,占总人数的20.7%;自投:85人,占总人数的35.9%;公安:96人,占总人数的40.5%;城管:2人,占总人数的0.8%;其他:5人,占总人数的2.1%。

(三)年龄情况:18周岁以下:30人、18周岁(含18周岁)-60周岁(含60周岁):173人、60周岁以上:34人。

4、离站方式:转送市站资助返乡:159人、自行离站返乡:52人、家属领回和护送回家:15人,其它:11人。

二、主要工作。

一季度以来,我站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救助管理工作是专为一部分特殊困难群体解决生活和服务的工作,工作性质需要以人为本、施以人性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培训。它不仅是对三年来救助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更是救助管理站未来生存和发展的方向。在救助过程中,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先救助后甄别的规定,对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遵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做”活动,规范志愿者队伍,开展读书活动,增加全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学习意识。

今年,由公安、城管、民政组成的“三合一”联合行动小组,负责在各个节假日、重要工作会议期间进行对全区几条主要道路昼夜巡视,做到发现一个露宿街头和流浪乞讨者,收容救助一个。一季度来,我们积极配合区信访办法制教育学习班2期,参加培训人员26人,训诫人员15人。克服人员少、时间长、工作量大的困难,组织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使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存在的工作难点。

1、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性还不够。一部分救助人员是由公安、城管护送至救助站的。因为他们对救助管理工作性质了解还不透彻,不时把不属于救助范围的对象送至救助站来,让我们深感左右为难,若不接收,不理解的领导有看法,造成不好的影响;若接收,明知条件不符合,既不好处理,又难安置,感到有一定的工作压力。

2、现在街面上流浪乞讨的人员主要是职业乞讨者,以乞讨发家致富。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我们只能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能强制性救助。如果他们不愿意救助,我们就无能为力。

3、疑难救助人员的安置难以处理。

(1)、派出所送来的迷途老人,有许多是本地的,根据市救助站的规定,本地人由各区救助站自行解决。一些老年痴呆人员的安置往往要花费很大的物力、人力。

(2)、家属不愿领人,安置出现难点。对一些属于智障人士、残疾人、精神病人、危重病人,以及一些未成年人,他们的家属一般都不愿意到上海来领回。我们要派专人护送到家或当地政府。护送时按规定必须两个人以上,治愈后的病人要求三人以上护送,并在护送过程中承担一定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

法律救助报告篇二

为了保障受助未成年人在站期间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制止他们擅自离站,根据《城市生活无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对新进流浪儿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时要耐心细致、深入浅出,提高其对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性的认识。

二、工作人员应对新进流浪儿童进行安全检查,对其随身携带的危险品应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保障流浪儿童的人身安全和场所的安全稳定,防止自残、自伤和其他伤害事件发生。

三、凡新进流浪儿童统一更换服装,其随身携带物品物品及换下的衣物应装袋暂存,标明姓名,妥善保管,走时归还,确保儿救中心管理的规范有序,防止混入危险品。

四、工作人员对流浪儿童身上携有的钱款或贵重物品,应按规定办理暂存手续,待其离站时签收归还。

五、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提供相应的饮食、洗浴、穿衣、如厕等生活照顾,防止跌伤、摔伤等意外伤害,洗漱、洗澡时,工作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滑工作。洗澡前,工作人员还应先将水温调试好,再组织流浪儿童开始洗澡,防止烫伤。

六、按照性别、年龄、身心状况等安排儿童分类居住,女童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安排单独食宿,采取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七、中心依法实行监护性管理,值班老师要加强责任心,禁止儿童利用就餐、进行室外活动等机会单独行动,预防他们擅自离站。

八、值班工作人员每隔30分钟对儿救中心各处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九、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认真清点儿童人数,重点人员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

法律救助报告篇三

尊敬的民政相关部门领导:

我叫xx,现年25岁,是咸宁市咸安区大幕乡石桥村村1组村民。我家原有3口人,母亲、我和弟弟。由于我和弟弟目前都没有成家,一直以来,我们家都是靠勤劳的母亲操持内外,我和弟弟陈超过早辍学、没有文化,只能常年在外靠打工勉强养活自己。

20xx年3月21日,作为一家之主的母亲在参加我们1组合作劳动时不慎摔倒,导致后脑勺摔碎。这对于本来拮据的家庭来说犹如晴天霹雳、雪上加霜。受伤后的母亲被紧急送往咸宁市人民医院救治,在医院立即进行了开颅手术,短短五天时间花费了8万余元,这对于原本拮据的家庭来说无疑是沉重的经济负担。20xx年3月25日终因病情严重,医治无效而返,于当天就依依不舍地抛开我们兄弟俩撒手人寰。在我几个已出嫁姐姐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又东拼西凑花了近3万元安葬了母亲。

巨额的医疗费用、沉重的债务、加上母亲的离世,我们兄弟俩终日以泪洗面、不知所措。在这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石桥村1组代表全体村民送来了10600元的救助款,令我们兄弟俩感激不已。我几个已出嫁的姐姐也都过得不宽裕,已经为母亲的治疗及安葬负担了5万余元,我们也不好意思再要求她们来承担剩下近4万元的债务了。

在我们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部门。为此,我特大胆向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恳请贵单位能积极予以救助,我们将不胜受恩感激。

敬礼!

申请人:

法律救助报告篇四

一、基本情况一年来,我站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在x局的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全站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待、救助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为了迎接会在-市召开以及-市系统运动会在召开,充分展示良好的城市形象,我站对主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流动救助、劝导救助,确保了会和运动会的顺利召开,同时也提升了城市形象。

二、主要做法:

1、强化站内管理。

上半年,按照x局“保先”领导小组的安排,我站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保先”教育,切实加强了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认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建立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了救助工作的发展。

我站采取积极措施,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民政部的“八不准”规定和x委“七不准”规定,救助服务日益规范化。从领导职责到各股室职责;从受助人员入站到离站程序;从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到文明用语;从学习制度到承诺制度都做了明确规范,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体现了以制度管人和人性化的救助管理。

通过开展行风评议、继续整治发展环境活动,我站做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了服务水平,树立了三大意识(大局意识、竞争意识、宗旨意识)、突破了“三大障碍”(观念性障碍、体制性障碍、资源性障碍),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使救助服务水平日益提高。

2、主动救助措施初步到位。

今年,我站逐步摈弃了消极被动的工作方式,走出了积极主动向救助对象提供服务的新路。我们采取了走上街头向市民发放救助管理宣传资料,在城区设立救助宣传点进行宣传,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设置救助管理站引导牌、设置流动救助车,并组成街头劝导小组,我们利用救助小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实施型劝导救助,对一些职业乞讨人员,我们在进行劝阻告戒型劝导,在劝导、疏导的同时还利用宣传单对过往的人群作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哪些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流浪乞讨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我们利用流动救助车,开展街头流动救助。对于这些新的救助方式,提高了街头劝导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动救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增强了救助管理工作成效,同时也得到了政府、人民群众及受助对象的肯定。

3、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治是一大难题。而今年,我们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在会期间由民政局牵头,x公安局、x卫生局、x市政局、x财政局为成员单位,在x民政局召开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会,落实了相关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精神病医院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的定点收治医院,指定第x门诊部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的定点收治医院。全年我站共救治流浪乞讨中的危重病人-人、精神病人-人。使我们的救助工作得到更好的开展,同时也给-区城市消除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按照民政部以及-市民政局关于尽快建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为了能有效解决求助人员查询、甄别难等问题,防止受助对象短期重复求助现象,而且也为了跨省接送提供了协调、查询平台,并节省跨省协调、查询联络费用,同时也可让上级部门随时了解和掌握救助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基础数据、基础资料,建立和完善各种统计台帐,特别是建立求助人员数据库,构建信息平台,加快信息技术在救助工作中的推广运用,实现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我站派人到北京和学习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现已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我站于20-年11月建立了-区救助管理站网站,使上级部门、广大市民以及其他救助站能更快的了解我站的工作动态以及救助信息。

5、救助对象安置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救助对象安置工作是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防止救助对象再次流浪,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以往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过程中常有一些无法查明地址、姓名的痴呆傻儿童,并且我们对这些儿童的救助也只是临时性的救助,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这类人群的安置是相当的困难。今年,我站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将救助过程中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智障儿童送往福利院、敬老院妥善安置,现已安置智障儿童-人。

6、服务功能不断拓展。

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任何先例可以遵循。我站与时俱进,不断拓展服务功能,为部分有暂时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我们在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下,实行积极主动的救助方式,我们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逐步解决了救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满足了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服务需求,确保救助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我站开展了为被盗、抢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为家庭纠纷出走的无着人员提供住宿、食物和返程车票等服务。服务功能的拓展,充分发挥了救助管理站的社会功能,树立了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以及救助站的良好社会形象。

今年,我站利用节假日以及会、运动会期间,组织宣传车在城区宣传《办法》与《实施细则》,在以及流动人口比较多的车站设立宣传点,并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单8000份。翻印《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各260份,分发到有关部门。以“以人为本、亲情救助”为我站宣传口号,并制作《办法》和《细则》宣传横幅各一块。在救助站大门设置了灯箱,等主要路口制作了引路牌,公布了救助原则和值班电话。利用流动救助车以及劝导、疏导小组对城区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流动劝导、疏导,实施主动救助。我站积极发布救助管理信息,在《报》等报纸上发布救助信息20篇,收到感谢锦旗一面。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x人,实际救助x人,男性救助人员x人、女性救助人员x人。其中:本省救助人员x人,外省救助人员x人。精神病人-人,危重病人-人,年龄80岁,最小5岁。在救助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不怕苦、不怕累,文明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救助管理任务。

我站还根据-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爱国卫生、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消防安全、档案管理等工作,全年全站职工无违纪、违法行为。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危重病人以及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明年工作中,我站将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站实际,一是进一步明确救助管理制度性质,科学把握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与流浪乞讨行政管理的关系;二是科学把握救助对象的范围,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职能;三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四是在坚持自愿求助的前提下,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行保护性救助;五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职工素质。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科学的发展观,勇于探索,积极创新,与时俱进,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水平,使救助管理站的各项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法律救助报告篇五

为了切实解决涉诉信访案件申请执行人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体现为民司法的宗旨,针对已进入执行程序,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xxxx省金溪县人民法院积极依靠各级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通过司法救助,缓解当事人燃眉之急。自2013年12月份以来,该院共对7案12人进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额万元,执结案件7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但是,实践中,一部分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又未得到司法救助生活陷入困顿,时常到法院及政府部门上访、缠访,降低执行效率,损害司法公信。笔者现从一案例简要分析目前司法救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案件执行经过(江某某、徐某华、徐某风申请执行杨某某、黄某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

2008年12月,被执行人黄某某将其自建房屋的墙体粉刷发包给被执行人杨某某承建,杨某某雇请徐某某与其一起粉刷墙体。同年12月11日,徐某某在从事雇佣工作中,不慎从脚手架上踩空摔跌至地上,经抢救无效于次_亡。同年12月16日,徐某某亲属江某某等三人向金溪县人民法院起诉,2009年3月2日,该院判决杨某某、黄某某分别赔偿江某某等三人各项损失元、元。2009年4月28日,江某某等三人向该院申请执行。

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杨某某、黄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因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陷入僵局,江某某等三位申请执行人多次到该院及政府部门上访。2010年至2011年间,执行法官陆续从被执行人黄某某账户扣划存款共计6200元。因被执行人杨某某家庭困难,其自身又患有心脏病,该院无法对其司法拘留,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某便外出务工,无法找到其下落,江某某等三位申请执行人的赔偿款未能得到全部执行,执行陷入困境。

面对执行困境,执行法官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政法委汇报执行进展和遇到的困难,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积极与江某某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民政部门沟通协调,为江某某办理低保,解决其燃眉之急。在执行法官的努力及省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今年1月17日,江某某等三人终于获得了40000元救助款,并自愿签署停访息诉协议及放弃部分债权承诺书,该案通过司法救助圆满化解。

二、司法救助存在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司法救助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1、救助范围小。实施司法救助的案由狭窄,通常以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实施司法救助的对象,且要求赔偿数额较大,其他类型的案件救助寥寥无几。

2、救助金额有限。实践中,法院按要求上报的案件需救助的数额很大,而最终获批的只有3—5万元,甚至更少。申请执行人由于赔偿未能实际到位,往往在救助金用完后继续上访。

3、救助次数有限。司法救助通常都是由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委等牵头发起,由法院上报案件,每年开展司法救助的次数就一两次。而法院受理的案件源源不断,需要司法救助的案件不断增加,现有的司法救助次数远远不能满足于需要救助的人员。

4、救助金发放周期长。通常情况下,开展司法救助由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委等发文至法院,由法院上报案件材料至救助机关审批,通过审批后,再由救助机关将救助金转至被救助人所在政府的财政账户或法院账户,再由法院支付给被救助人。从救助文件下发至被救助人领取救助款,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大半年,影响救助效率。

三、对司法救助的建议。

1、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司法实践中只将赔偿数额较大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司法救助的对象,部分数额较小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未能得到有效救助,而实践中数额较小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大量存在,因未能得到执行,激化社会矛盾,影响司法公信。因此,应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律纳入司法救助的对象,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2、增加救助金额。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应根据申请执行标的全部或大部分进行救助,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以全部或基本实现,待法院执行到位后予以返还。

3、建立司法救助常态化机制。应由法院不定期向党委、政府、政法委等部门申请司法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开展司法救助。

4、缩短救助金的发放周期。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材料一经审核批准,救助金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转入专门账户,并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使困难群众尽早享受司法救助的温暖。

5、设立司法救助基金组织。由政府主导,国家财政专门拨款,同时吸纳社会捐款,以弥补司法救助基金的资金缺口。将司法救助作为由政府支持、社会帮扶的长期性社会公益事业,在政府主导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

法律救助报告篇六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救助管理创新、公正廉洁等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站的救助事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提高全站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的学习宣传宪法,着力提高职工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站职工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努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要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普法对象。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全站干部职工。

五、普法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制度、工作激励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普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我院各项工作相结合。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干部职工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干部职工素质和服务的全过程。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干部职工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和健全站内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支部委员会和广大职工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六)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法律救助报告篇七

为进一步推进我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总载体,以创建文明和谐机关、树立优良的机关作风、建设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为目标,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以文明创建的新成效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升部门形象,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工作保障。

二、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各科室、国土所(分局)要围绕局下达的创建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争先创优,认真组织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文明单位”等活动。要通过文明创建活动,使本单位创建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提档进位,在积极创建、争先创优中,推动队伍建设有新加强,业务工作有新促进,单位形象有新提升。

三、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

1、各类创建活动的争创标准和要求,应对照相关创建项目的考核指标要求执行。

2、各单位创建活动由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纳入局年度创建工作计划管理。

3、各创建单位的创建条件须处在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前列,群众满意度须达到90%以上,原则上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并推荐(创建主管机构专门组织考评的项目除外)。

4、为鼓励先进,对积极争创并获得荣誉的单位,按《xx县国土资源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予以考核加分,并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四、创建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史会方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杜祖江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杜祖江兼任主任,任春喜同志任副主任,陈培芳、姜阿二、沈明贤、许玉良、李晓新、高国勇、沈铭锋、顾成贤、张玉文、陈刚、王月昌、王会明、潘卫锋、孙中原、沈振兴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组宣科)。

(二)明确职责,加强督查。将创建工作纳入到国土资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科室、所(分局)考核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各基层所(分局)要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强管理、创业绩、树形象”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各基层所(分局)负责人为创建第一责任人,全力抓好本年度创建任务的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局机关科室要切实发挥“科室联所”制度的作用,积极协助、支持联系所(分局)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协助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

(三)注重结合,推动工作。要把创建工作与我局开展的两个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效能建设提速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要以创建为动力来推动工作、改进作风、提升业绩;以创建的新成效来彰显新绩效、展示新风貌、树立新形象。

法律救助报告篇八

一、按时交接―班,清点受助人员,准确熟练地使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二、妥善处理受助人员救助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不得私自做主,要及时请示分管领导。

三、教育救助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救助管理站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秩序,搞好卫生。

四、热情接待来站办事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传达给有关领导同志。

五、值班期间要经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禁止喝酒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遵守站内工作人员管理规定,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法律救助报告篇九

《广州市慈善医院关于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试行办法》(穗民[xx]123号)

所资助的病种包括:1、急性心肌梗塞;2、脑中风(急性期);3、慢性肾功能性衰竭;4、恶性肿瘤;5、急性坏死性胰腺炎;6、急性重症肝炎;7、严重脑外伤;8、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9、血液病;10、重症精神病;11、消化道出血;12、心力衰竭;13、呼吸衰竭;14、严重的意外创伤;15、经广州市慈善医院核定的重大疾病。

1、医疗资助金的起付标准为500元;

2、实行总额控制,资助对象享受的医疗资助金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不超过3万元。

医疗资助金对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的资助比例:低保对象医疗资助额不超过80%;

1、申请人填写《广州市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上医院鉴定诊断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镇)审核加具意见后,送所在区民政局审批。

2、申请人应携带下列资料到居委会、街道(镇)申请:

(1)区一级以上医院鉴定诊断证明(因危急住院待确诊的,携定点医院入院通知书);

(2)身份证、户口簿和《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患重大疾病后,当年接受资助及使用情况。

3、区民政局根据资助申请资料进行调查复核,并与广州市慈善医疗管理办公室联系,对符合条件的,在接受医疗资助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医疗资助金额;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答复申请人。

4、申请人凭批准的医疗资助申请表到广州市慈善医院治疗,应按规定交付医疗资助起付标准金额和交付医疗费个人支付金额。

法律救助报告篇十

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于xx年10月21日成立,依托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主城区流浪乞讨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

xx年至xx年,保护中心共救助流浪乞讨青少年1200人,占救助总人数的6.5%。

其中男性占70%,女性占30%。

目前,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站)作为市民政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10人,主要负责年龄在6-18岁,身体基本健康,无严重智力障碍且入站时身边无监护人,正在流浪乞讨的儿童实施保护性救助。

该中心是目前全省面积最大、设施最全的流浪乞讨青少年管理机构,被省政法委和省民政厅分别授予“全省政法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和“全省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

xx年,被民政部评为世博会和亚运会亚残运会举办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区位于市委、市政府驻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全区现辖9镇4街道,400个村社区,一处省级工业园和一个县级商城管委会。

总面积59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2万,流动人口30万。

各类学校在校生14万余人,在园幼儿3.4万人。

按照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关于建立“xx”规划民政建设项目储备库有关问题的函》文件要求,“人口在60万以上的县(区、市),以及地处重要交通枢纽、省际交界、口岸、风景旅游区等流动人口多、救助任务重的县(区、市)应成立流浪人口救助站”。

为此,区民政局积极协调,为救助站争取到副科级编制单位,定岗定编,目前正在进行救助站人员的招考和配备工作,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由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具体负责。

二、区流浪乞讨青少年群体的`基本情况。

(一)分类。

xx年,全市实施救助流浪乞讨青少年总数102人,占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356人)的4.3%,其中,护送返乡56人,寄养亲戚家并落实上学费用32人,他人收养登记14人。

从性别上看,流浪青少年男性74人,占73%,女性28人,占27%。

从受教育程度看,文盲44人,占43%,小学39人,占38%,初中19人,占19%。

从流出地看,来自农村81人占79%,城镇21人,占21%;来自市外68人,占67%,本市34人,占33%。

从离家次数看,初次流浪的89人,占87%,有两次以上流浪经历的13人,占13%。

上述数据突出反映两个问题:一是本市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年龄主要集中在义务教育阶段;二是主要来源于农村,多数为异地乞讨。

(二)生活状况。

1、居住条件。

流浪乞讨青少年居无定所,一般住在街头、车站、工地、桥下或废弃的房屋等,具有不稳定性和不安全性,生存权利时刻受到威胁,常常遭到一些人的歧视、辱骂和驱赶。

2、生存方式。

(1)未成年人乞讨。

这一类情况最多。

这些青少年衣着破旧污秽,见到路人经常采取下跪作揖、死缠烂打、紧跟不舍的做法,讨到钱后交给不远处所谓的“父母”。

他们是常会因为“不卖力工作”,遭到幕后操作者的打骂,急需得到解救。

(2)残疾青少年沿街乞讨。

这类流浪乞讨青少年将自己残疾的躯体暴露于来往的行人面前,甚至有人故意残害青少年躯体,以换取他人的怜悯。

(3)“母亲”怀抱婴儿当街乞讨。

在市区人流密集的地方经常可以看到面黄肌瘦孩子依偎在“母亲”身旁,等待路人的施舍。

法律救助报告篇十一

领导组:

我镇双楼村张永敬因住房倒塌无法居住,唯一的儿子外出时又因交通事故致残,未找到肇事车辆和车主,生活非常困难,为此事一直上访,经镇党委、政府认真调查,其情况属实,符合申请救助的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信访人的基本情况

张永敬,男,汉族,岁,身份证号:412722,西华营镇双楼村五组农民。

二、 反映的主要问题

信访人张永敬反映其家中的宅基地被西边邻居侵占,现房子已倒塌,无法正常居住和生活。

三、 查处情况

经调查,张永敬的西边邻居在新建东偏房屋时,只是没有按农村传统习惯中间留排水地方,并没有侵占其宅基地。张永敬的宅基地由于东临村内坑塘,雨水冲走,再加上本人疏于整修,地势比较低洼,张永敬原来的住房,由于他和儿子长期外出,年久失修,现在已经倒塌无法居住,儿子遇交通事故致残,未找到肇事车辆和车主,经济非常困难,两年来一直赴京上访。

鉴于以上情况,为减少不安定因素,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构建和谐社会,使当事人停访息诉,请研究给予张永敬救助伍万元。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救助报告篇十二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武素强,男,汉族,现年34岁,家住西六支乡南社村。 本人因父母双亲人患脑梗失去劳动能力,妻子也患重病,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家有一女年龄幼小,还需抚养。

我靠平时打点零工艰难度日,家庭收入很微薄,无力承担家庭日常开资费用。其中大部分治疗费用都是从亲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的。为父母看病债台高筑。

因此,本人特向贵单位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恳请给予本人大病救助为谢!本人及全家对贵单位的帮助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武素强

20xx年5月27日

法律救助报告篇十三

20xx年5月4日至20xx年6月25日,在xx市救助管理站儿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习。每周四9:00——16:30,上午针对流浪儿童开展各种主题的小组活动,内容有益智类、娱乐型等;下午进行通过一些小游戏与孩子建立关系,开展个案访谈和记录,丰富个案资料。同时,单位督导也将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技巧通过示范传授给我们。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

(二)发现自己所学知识的不足之处,及时弥补和纠正;。

(三)亲自带领小组群体,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与他人交流与沟通的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给在大学生活中不适应人群提供一些专业技巧和心理上的支持与帮助;。

(五)从实习中获得一些专业工作的技巧与经验;。

(六)培养专业的认同感,真实的体验社会工作者角色。认识社会工作崇高的价值理念。

实习安排中,我们首先要书写一份实习计划,只有这样才能知道我们是想在哪些方面进行学习。在前后几天的思索中我选择社会工作在行政方面的内容,所以我实习的地方就是济南山泉社会工作服务社办公室。在这期间,我感觉自己学会很多,最基本的是我知道如何从学生角色转变成工作员角色;对社会工作事业、志愿者事业的了解;对文字表格的实际操作运用;起步阶段制度的制定等等。

搞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山泉社会工作站领导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负责对用人单位工作员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确保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履行职责任务。下面有一些自己在实习中的体会,可能有些同学这样认为上帝是对他们的不公平,我们要知道欲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愿意去做一些无聊而又辛苦的事情,特别是一些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觉得自己的能力很强,做一些类似于打扫卫生的事情觉得委屈了自己,其实不是这样的,打扫卫生、端茶倒水等一些琐碎的事情只不过是暂时的,这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刚到一个部门,你不可能对别的工作有所掌握,是要慢慢的接触和学习才能够慢慢上手的。刚步入工作是不能害怕辛苦的,因为你的资历和条件不允许你清闲,当你真正的把工作做好了,那才真正的有资格做更高一层的事情。

刚来实习的时候什么都不会,但一经慢慢地做起来,才慢慢地了解和把握了工作,从中也收获了很多的乐趣,我想对于大多数的工作都应该是如此吧,不要轻言放弃,也许收获和成就就在眼前。

回想一下自己在济南山泉社会工作服务社办公室实习的这段时间,是多么的丰富精彩,让我们自由自在地沉迷在实习的阶段中,在实习结束后,我们带上这段时间在山泉学会的知识,翱翔在人生旅行中。

法律救助报告篇十四

一、严格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实行二班轮换,白班值班时间为8:30至17:30,晚上值班时间为17:30至次日8:30。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巡查站内情况,清点受助人员,做好交接记录。

二、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经常巡查站内安全情况、受助人员身体状况,仔细做好巡查记录,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福利科报告。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饮酒、赌博或从事其他违法违纪活动,不得留外人在站内就餐、住宿。

三、注意服务形象。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着装整齐,热情接待来站办事人员,对接到的电话、人员入站、出站做好记录。对待受助人员说话要和气、态度要和蔼,不得打骂受助人员。

四、保持站内整洁。当班期间,要认真清理和打扫受住人员住室及其它公共区域卫生,随时保持良好的窗口形象。

五、积极配合工作。要教育受助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救助站的各项管理规定。要服从民政局福利科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受助人员的巡查救助和护送工作。要爱护站内公共财物,节约用电用水。

法律救助报告篇十五

今年6月是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安委〔2018〕9号)精神,结合兰溪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兰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立体式、全方位”的要求,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眼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贴近实际、内容具体,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珍爱生命,重视安全”的氛围,为推进全市安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整体活动安排。

1、媒体宣传:兰溪电视台主要频道以滚动字幕的形式播出安全生产月主题标语,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录播市领导安全生产月电视讲话;兰江导报刊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专题栏目宣传安全常识,进行有关安全生产专题新闻报道等。

2、电子屏幕宣传:在市区主要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大中型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报刊亭及银行营业场所进行电子屏幕滚动宣传。

3、手机短信宣传:利用移动运营商及市级有关部门的手机信息平台群发安全提示语。

4、广告宣传:在市区主要道路悬挂横幅、设置安全宣传广告牌。

5、中小学宣传:组织中小学开展安全征文比赛、中小学安全主题班会以及开展防灾应急演练。

6、用电安全宣传:以“关机断电源、省电保安全”为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用电安全知识。

7、社区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落实各社区在安全月期间悬挂安全月主题横幅、张贴主题招贴画、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橱窗、黑板报等。

市安委办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协调单位积极参与省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期间,市级有关部门还要认真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并对各镇乡、街道进行指导和情况汇总。

四、“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活动。

1、时间:6月16日。

2、地点:和平公园。

3、参加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建设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局、市科技局、市药监局、市气象局、市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

4、环境布置:悬挂安全月主题横幅,悬挂彩旗、气球,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月”主题招贴画、宣传挂图、展板等,烘托咨询日活动气氛。

5、宣传报道: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6、现场活动内容:各有关单位开展面向市民群众的各种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展出宣传图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教育警示片等。具体内容为:

(1)《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政府“两个规定”等政策文件宣传,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和图片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咨询(市安全监管局、市应急办、市安全生产协会)。

(2)《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咨询,事故案例图片展(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3)消防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市林业局、市消防支队)。

(4)《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宣传咨询(市卫生局)。

(5)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咨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队、市交通局)。

(6)《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知识宣传咨询(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7)建设工程施工、燃气使用(市建设局、市建设安监站、市液化气公司、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市质监局)。

(9)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咨询、发放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资料等(兰溪电业局、市电工协会)。

(10)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咨询(市气象局)。

(11)防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预防科普知识宣传(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协)。

(12)大中型商场安全常识宣传(市商务局)。

(13)人身、财产保险知识宣传咨询及有奖答题(人保财险、人寿保险、太平洋财险兰溪分公司)。

(14)有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咨询(市安委办)。

(15)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培训咨询(宣教中心)。

(16)“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签名活动:在和平公园开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民众签名活动(市安全监管局)。

市区其他活动地点布置和活动形式主要由各有关部门及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要布置好本行业、本区域的横幅、标语、挂图、彩旗等,烘托整体宣传氛围,同时积极参与市区“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日活动。其他乡镇街道也要结合本地特点,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

五、经费落实。

各单位自行安排的活动经费自筹,全市性统一活动经费由市安委办向市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早安排,周密部署。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并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安排必要经费,确保活动正常、有序、顺利进行。

(二)创新思路,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经验基础上,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要把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实效性,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三)面向基层,针对员工,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组织好全员参与的各项宣传活动,并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找隐患、反违章、杜事故”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普法和教育,查摆差距和不足,确保从业人员在思想认识上有提升、在落实责任上有进步、在操作技能上有提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请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于5月30日前和6月3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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