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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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精选13篇)
时间:2023-12-14 10:53:07     小编:雨中梧

制定一个好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组织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制定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人员和团队的能力和特长。以下是一些实用的方案模板,供大家参考和使用。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一

今天,我们在这里组织召开我局20__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过去一年来我局在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工作方面取得的经验和不足,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内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任务。

刚才,办公室对我局20__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作了总结,安监部、市场部、农电总公司等部门、单位分别对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作了发言,我完全同意。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的嘉宾们也作了精彩的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认清形势,主动靠前,积极开展工作,打好今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翻身战。下面,我就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重要意义: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安全有序供应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对广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形势严峻:20__年局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力争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直接损失降低10%以上。

110千伏及以上高压设备损失____万元,35-10千伏中压设备损失____万元,380伏及以下低压设备损失____万元。

今年1-2月份,为抢修被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我局已消耗全年__%的备用维护线材。

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多次组织清理、取缔违法收购电力设施收购站的专项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增强危机感,做好保护工作:

我们要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政治高度来认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从组织体系建设、加强技术防范、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信息沟通、加强群防群治等方面入手,及时掌握、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要充分利用各部门、单位的资源优势,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合力,扎扎实实地开展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完善组织架构:各单位要迅速组建本单位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职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完善的电力设施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责任。

充实人员队伍:各单位要尽快将一些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综合统计分析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的干部职工充实到我局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队伍中,优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的战斗力。请人力资源部认真研究。

保障所需物资:对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所需要的资源,包括车辆、经费(包括行动经费和奖金)、物资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给予充分的保障。请财务部认真研究,给予支持和落实。

执行奖励办法:我局制定颁布了《__供电局对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有关人员的奖励办法》,对保护电力设施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刚才办公室对该办法进行宣贯,各单位回去以后一定要熟悉奖励办法的工作流程,规范执行,兑现奖励。对于未能开展好奖励工作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二)抓住重要矛盾,集中力量打击销赃渠道。

心中有数: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地区电力设施保护的销赃渠道进行彻底摸查,要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

出勤机制:要积极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建立联合出勤制度,派员参加公安、工商组织的清查废品收购站的行动。

善用手段:对于行动中发现非法收购电力设备的收购站,要按照《__供电局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处置实施细则(试行)》依法给予断电处理,绝不手软。

(三)强化内部管理,严防内外勾结。

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修编完善、严格执行有关物资申领,物资回收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切实做到帐面出入清晰,管理规范,杜绝“糊涂帐”。

管理,发现有偷盗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所在单位的责任。

(四)加大技防、安防的投入。

设备技防:将成熟、先进的技防手段充分应用在设备上,减少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比如改进配电变压器台架设置,对杆塔的塔材、拉线的近地部分采用防盗螺丝等。

监控设备:在案件频繁地区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将其纳入治安视频监控网络,震慑犯罪分子。

配电房的安全防范:各配网运行单位要重视对配电房的安全防范,完善各项安防设施,提高安防水平。

三、建立加强数据的统计分析。

被盗资产的统计分析:对本地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认真分析,从主业资产、农电资产和路灯资产等方面,从被盗设备的电压等级方面分清其产权归属,确定责任归属。

作案规律的统计分析:对案件的案发地段、作案时间进行统计分析,摸清其规律,协助公安机关埋伏抓捕犯罪分子。

加强数据的横向、纵向对比:应用科学的方法,对本单位的各项数据与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和历史数据进行纵向对比,从数据中分析出主要矛盾,提出解决办法。

加强电力设施与社会民生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让地方政府部门和当地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护地方的投资环境、发展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具备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加强有关奖惩条例的宣贯:对我局制定的《__供电局对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有关人员的奖励办法》和《__供电局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处置实施细则(试行)》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对举报有功获得嘉奖的单位和市民进行及时报道,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保护电力设施的积极性。

五、加强联系,通力合作,开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新局面。

及时报案:在发生盗窃案件后,各单位要及时向公案机关报案,争取立案,尽快查处。同时,要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提供有力有效的证据,争取尽早结案宣判。

加强信息的通报和汇报:各单位要定期将本地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情况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通报;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反映,请求给予协调解决。

加强联系:各单位要建立必要的对外联络会议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与公安机关召开会议,研究电力设施保护的工作。

同志们,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把困难估计得多一些,措施扎实一些,工作力度大一些。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依靠政府部门,在做好今年迎峰度夏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全力以赴落实各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措施,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依法维护电网安全,为__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新贡献。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二

第二十七条供电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供用电合同对本供电营业区内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时,用电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用电检查人员有权进入供用电设施所在场所,用户应当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供电企业配备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报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电力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有权进入供用电设施所在场所,用户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九条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种植植物,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供电企业有权要求责任单位或个人停止作业、恢复原状、消除危险;拒不改正的,供电企业应报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强拆或者清除,公安、规划国土、城市管理等部门应依法予以配合。

第三十条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林木产权人或管理人违反本办法规定阻碍修剪,危害供电安全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由其依法组织修剪。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打击盗窃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奖励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供电企业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供电企业有权对作业现场中止供电,并立即报请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作业造成电力设施损坏的,应积极配合供电企业进行抢修、事故调查。

供电企业应当在责任单位或个人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后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电。

第三十三条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或电力管理机构对下列窃电案件,应当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

(一)知情人举报的;。

(二)供电企业提请调查处理的;。

(三)上级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

(四)其他部门移送的。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对在查处窃电行为过程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其他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三

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各位领导、同志们:

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是相关职能部门应尽的职责。根据市综治委的要求,我局承担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依法查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会同电力企业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林木的修剪、砍伐的协调工作,确保达到电力法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狠抓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为保障我市电力安全运行做出了应有贡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担负起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工作重任。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以宣传贯彻《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宣传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用电、依法用电和保护电力设施的基本常识,宣传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电力用户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电力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城建监察职能作用,配备执法人员,完善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工程建设手续严格把关,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的产生;积极配合市经信、安监、供电、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工作,及时查找隐患、排除隐患、解决问题。

三是强化林木管理。在绿化施工中,加强与供电部门的联系沟通,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严格限制绿化苗木种类,以种植花灌类低矮树种为主,确保植树造林与电力安全运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认真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林木的修剪、砍伐等协调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的绿化林木进行实地勘察,及时消除绿化树木与电线、电路存在交叉等安全隐患,确保苗木高度和电线、电路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领导和同志们,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履好职,尽好责,扎实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为加快建设魅力幸福新滕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李文勇总队长、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张方正副总经理分别就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济南市经信委、济宁市公安局和烟台供电公司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达到了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推动工作的目的,开得很好。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去年是《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第四个年头。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履职尽责,广泛持续开展宣传宣讲活动,大力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政警企群联合协调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发供电企业产权人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事件明显减少,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齐抓共管机制积极形成,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工作协调和依法行政机制逐步完善。各地高度重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全省17市及各区县都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烟台等11个市和青州等38个县(市、区)设立了电力执法机构,组建了用电检查队伍;各级公安部门依托省、市、县三级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联合工作办公室,深化警企合作机制,政、警、企联合执法工作逐步常态化、规范化,并发挥了重要作用。潍坊市建立经信、公安、电力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加强工作联动,及时研究解决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济南市针对地下电缆保护难度大的实际,协调供电、市政、热力、燃气等部门建立电缆通道隐患排查联动机制,实现了电缆实时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得到集中整治。各市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积极组织开展防外力破坏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重大隐患,依法查处保护区内植树、建房等违法作业。20xx年,全省共清理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木70余万棵,制止违章施工近20xx起,整治违章建筑1000余处、违章放炮采石场近200处,有效防止了外力破坏事件的发生。日照供电公司与日照市园林局达成了年度修剪协议,对市区内园林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及时处理7000余株高危树木。潍坊市由市政府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隐患治理进行现场督察,确保了隐患整治落实到位。

三是产权单位自身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各级供电企业认真履行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和义务,加大投资改造力度,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对重点变电站安装电子围栏和视频监控系统,为配电变压器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在输电线路铁塔上加装在线监控系统,目前全省220kv等级以上变电站实现了电子围栏防盗系统全覆盖。完善电力设施保护标志配置,深入开展线路防护区安全设施规范化治理。加强三级护线队伍建设,推进输电线路通道属地化管理,联防共管工作成效显著。枣庄供电公司为119条电缆通道设置警示标识,在架空输电设施上装设保护标志1万余块,有效降低了外力破坏事件。莱芜供电公司积极探索输电线路巡护新模式,委托社会力量承担线路通道巡视任务,20xx年实现220kv输电线路“零跳闸”。

四是供电企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山东电网强化电力故障报修服务管理,突出“城乡一体化”服务理念,打造“三十分钟抢修圈”,居民客户报修抢修速度进一步提高。推行农村客户缴费“一村一点”,提高城镇地区“一户一表”覆盖率,实现城乡供电服务措施一体化、装备一体化、信息一体化。加强95598客服电话的集中受理、统一答复、闭环管理,提高省市县公司三级服务协同水平。推进用电诉求无障碍服务,全省所有供电营业窗口实施“无周休、无午休”工作制度,实现用电诉求零障碍、业扩报装零缝隙、电量电费零差错、电费交纳零距离、故障抢修零超时、应急服务零延迟,供电可靠性和供电服务质量全面提高。

五是涉电违法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三电”联席会议及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办公室职能,建立多部门联动、多层次联手、多警种联合作战的打击整治模式,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挂牌整治和案件多发地区为重点,深入开展打击涉电犯罪专项行动,保持了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全省电力运行外部环境明显好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xx年,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稳中有进,电力生产和供应稳定可靠,与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有力有效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省经信委向全省工作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省经济形势严峻复杂、下行压力很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任务十分繁重。今年我省电力供应形势依然偏紧,用电高峰期存在700万千瓦左右供电缺口,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十分重要。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抓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推进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的依法整治,努力取得工作的新成效。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我省是电力生产和需求大省,近年来随着电力建设步伐的加快,尤其是银东直流等输电线路的投运,电网结构和规模不断壮大,电力设施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特点更加突出,外力破坏事件的危害性很大。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力的保障作用日益突出,人们对电力的要求和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而电力设施重要设备、关键线路的微小故障和损毁,都会直接影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甚至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危及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虽然我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仍存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施工作业、电力设施建设与其他设施建设相互妨碍等问题,损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威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面临许多新的情况,防范和整治难度依然很大。因此,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看到存在的挑战和压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绷紧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弦不放松,扎扎实实抓好每一项工作,为确保全省电力稳定可靠供应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障。

(二)大力宣传宣讲,营造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不懈、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利用现场执法、巡视维护、走访服务的时机,深入厂矿企业、村庄社区开展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向群众宣讲清楚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必要性,电力设施受到破坏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危害性,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用电、护电意识。要通过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劝戒警示等方式,对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举报破坏盗窃行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表彰奖励,对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的行为进行曝光和惩处,形成损毁电力设施受惩、保护电力设施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深入做好三防体系建设,提高输变电设施安全防范保护能力。各级供电企业要严格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切实做到安全标志设置到位巡视维护制度制定到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各地要在现有变电站电子防盗围栏、视频监控系统等保护措施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技术措施加大技防资金投入大力推广安全防范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对重点输变电设施监控防范力度。输电通道实施属地化管理后基层供电企业防范维护任务很重要充分发挥供电所等基层单位熟悉环境、了解民情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三级护线体系建设建立专业维护人员与群众护线队伍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供电企业与经信、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巡视维护确保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四)依法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积极推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各级经信部门要认真履行电力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研究措施方案,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即将展开,各地要结合城镇建设规划,积极与发改、规划、林业、建设等部门沟通,及时将重大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纳入“十三五”规划及城乡总体建设规划,留足电力建设发展空间,并在开展城市绿化、植树造林等活动时,规避电力设施保护区域。要扎实做好电力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组织产权单位对辖区内电力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设施运行状况,并进行定期检查、抽查和年检,及时查清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督促产权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跟踪检查措施落实和隐患整改情况,并定期考核通报,确保隐患彻底排除。

同志们,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加大措施,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新的更大的成效!

同志们: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2月23日,省政府召开了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省委、副省长王军民,省人大副主任连承敏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两位领导同志的讲话已印发给大家。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条例》和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刚才,省公安厅任学增副厅长、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李同智总经理分别就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潍坊市经信委、淄博市公安局和淄博供电公司分别作了交流发言,讲的都很好,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会上表彰了20xx年度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同志学先进赶先进,努力在工作中争先创优、取得更大的成绩。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我省作为电力生产和需求大省,电力工业长期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电力发展方式积极转变,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期间,全省提前一年建成“五横两纵”500千伏网架;省外来电从无到有,最大受电能力达到750万千瓦;新增发电装机314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达6248万千瓦,较20xx年增长66%。发、用电量位居全国前列,20xx年全省完成全社会用电量3298亿千瓦时,完成发电量3090亿千瓦时,均比20xx年增长60%以上。30万以上大容量环保机组占到全部装机容量的52%,省外来电及非化石燃料发电1143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18%,电力结构优化配置和调节平衡能力显著增强。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政领导下,各级经信和公安部门、供电企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职责和义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探索联合执法、协同检查等管理模式,集中整治影响电力建设及供用电秩序的突出问题,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有力的保障了全省电力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经信部门积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预防及隐患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在保护区内违法施工作业、植树建房等妨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盗窃电能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废旧物品收购站点排查整治,积极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供电企业认真履行产权单位保护职责,强化企业内部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体系建设,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严格规范供电行为,供电可靠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各市要认真总结以往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不断开拓创新,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开展。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给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力的保障作用日益突出,人们对电力的要求和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虽然我们已告别了电力短缺年代,但近几年季节性、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仍然存在,尤其是20xx年全国性煤电运供应紧张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如果因故障造成电力供应突然中断危害就更大,美国加州停电、莫斯科停电以及20xx年我国海南因台风导致全岛停电,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刚刚发生大地震的日本,核电站损毁、灾区电力供应中断,成为日本抗震救灾的最大困难。没有电力的生活已无法想象。所以说,实现电力可靠有序供应,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我们必须从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改善民生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确保电力稳定可靠供应的极端重要性。

还要充分看到,做好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一方面,我省作为电力生产和需求大省,电力工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电力发展方式积极转变,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另一方面,对电力设施和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更高了。电力设施作为电力生产、输送、供应的主要载体,重要设备、关键线路的微小故障和损毁,都会直接影响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甚至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危及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虽然近年来我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一些地方仍存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施工作业、电力设施建设与其他设施建设相互妨碍等问题,损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威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面临许多新的情况,防范和整治难度依然很大。今年乃至“”我省电力供应形势总体偏紧,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尤为重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因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刻分析和全面把握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贯彻实施《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大力推进难点和薄弱环节工作的依法整治,努力取得工作的新成效。

三、积极宣传《条例》,大力营造形成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好今年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首先要把学习宣传《条例》放到突出位置,广泛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业和城乡社区,学法、用法、守法,积极营造政府重视、产权人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一)广泛宣传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重大意义。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立法原则、深刻内涵,达到全社会知法懂法、自觉用法守法。要向群众宣讲清楚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必要性,电力设施遭到破坏的严重性、危害性,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的违法性。要通过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劝戒警示等方式,对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举报破坏盗窃行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表彰奖励,对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的行为进行曝光和惩处,形成损毁电力设施受惩、保护电力设施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紧密结合实际进行宣贯,务求取得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场执法和检查的时机,加强对有关法律和保护知识的宣传解释,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形成执法带动宣传、宣传促进执法的良性循环。各级供电部门要注意利用电力设施巡视维护的机会,深入乡村社区,把保护电力设施和加强人身安全结合起来开展教育、普及知识,加强对沿线群众的法制教育,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依法用电和护电意识,引导教育群众自觉参与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自觉与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的行为作斗争。

(三)积极开展《条例》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学习掌握《条例》是贯彻实施好《条例》的前提和基础。无论是政府部门、执法机关还是电力设施产权单位,都要重视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交流会、举办知识竞赛、组织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要使电力行政执法人员、供电企业设施维护检查人员熟练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法律责任,准确把握电力行政执法的基本准则和法律依据,正确理解产权人的法律保护责任和义务,为依法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条例》的颁布实施,把我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纳入依法管理轨道,为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保障全社会电力需求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要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工作的新契机,坚持不懈、卓有成效的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依法加强管理,把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今年是《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是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深入开展电力行政执法的关键之年。各级经信部门要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列入经信工作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研究措施方案,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要认真履行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执法主体职责,担当组织管理重任,做好牵头协调,加强与公安、林业、水利、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扎实做好电力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组织产权单位对辖区内电力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设施运行状况,并进行定期检查、抽查和年检,及时查清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督促产权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跟踪检查措施落实和隐患整改情况,并定期考核通报,确保隐患彻底排除。

(二)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部门多,分布区域广,专业技术强,工作任务重,需要各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长期以来,各地经信和公安部门、供电企业密切协作,有些市建立了联合办公、联席会议等协调工作机制,方便工作、效果很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产权人的职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各市经信委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事项,组织清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树木、建筑等安全隐患,对严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各级公安机关要把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盗窃电能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集中力量查处典型案件,从快从速处理涉电案件。各级供电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加强电力设施的巡视、维护、检修,及时消除隐患、排除故障、处理事故,依法制止危害电力安全运行及供用电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完善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是有效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实行以法治电的组织保障。省经信委正在和省编办沟通协商,积极争取设立电力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并增加人员编制。各级经信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争取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的支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管理机构,贯彻落实《条例》赋予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切实担负起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等项工作。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规章制度,建立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不断提升电力行政执法人员政策、法律、业务水平,努力提高电力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执法工作廉洁高效。

(四)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有法可依还需执法必严,严格执法的前提必须行为规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执法效果,既要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又要确保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坚决避免执法行为简单化。各级供电企业要切实履行电力设施产权人保护和电力供应保障义务,深化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示,加强线路设施巡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规范用电办理程序和收费标准,优化缴费网点及流程,为社会提供稳定的电力和优质的服务。

同志们,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实施《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不断开创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新局面,确保电力的稳定可靠供应,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四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盗窃电能,不得教唆、指使、胁迫或者协助他人窃电,不得生产、销售、提供或使用窃电装置。

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盗窃电能是指以非法占用电能为目的,不计量或少计量用电的下列行为:

(一)在供电企业供电设施或者其他用户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二)绕越法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封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的法定封印用电;。

(四)故意损坏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五)故意致使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用电;。

(六)使用窃电装置用电;。

(七)使用非法充值的电费充值卡用电的;。

(八)私自更改变压器铭牌参数用电的;。

(九)采用其他不计或者少计电能的方法窃电。

第二十一条供电企业在检查中发现有窃电行为,应当保护现场,保存证据,有权制止窃电行为并可对窃电用户中止供电。必要时,提请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或电力管理机构调查处理。

供电企业可以依法向有关当事人和证人调查,依法查阅、复印有关资料,采用录音、录像、摄影等方式收集有关证据,制作用电检查记录。用户不予配合或蓄意阻碍的,供电企业掌握其初步窃电证据的,可以报请公关机关协助现场取证。

第二十二条供电企业为制止窃电行为中止供电,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事先书面通知被中止供电的用户;。

(二)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避免造成设备重大损失和人身伤害;。

(三)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危害公共安全。

用户对供电企业以窃电为由中止供电有异议的,可以向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应及时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知投诉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被中止供电的用户停止窃电行为并已履行《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和供用电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供电企业应当在用户对线路整改完毕且符合供电要求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电。

供电企业由于不可抗力、紧急避险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按时恢复供电的,应当向用户及时说明情况,在前述情形消除后及时恢复供电。

第二十四条用户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窃电行为侵害的,可以报告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电力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十五条窃电量由电力管理机构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一)可以通过更正系数计算正常电量的,窃电量按更正的正常电量与抄见电量的差额计算。

(二)窃电时间和容量可以确定的,窃电量按用电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确定。

(三)窃电时间和容量难以直接确定的,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计算确定:

5.按照同属性单位正常用电的单位产品耗电量或者同类产品平均用电的单耗乘以窃电者的产品产量,加上其他辅助用电量后与电能计量装置的抄见电量对比的差额计算。

(四)采用本条(一)(二)(三)项规定的方法仍难以确定时,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确定,其中通过互感器窃电的,计算窃电量时还应当乘以相应的互感器倍率。窃电致使电能计量装置毁损的,按现场实测电流值计算容量乘以窃电时间确定窃电量。

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的,窃电日数按一百八十日计算。每日窃电时间,居民用户按六小时计算,三班动力制企业按二十四小时计算,其他用户按十二小时计算。

第二十六条窃电金额按照前条规定认定的窃电量乘以当时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目录电价计算。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五

县政府决定。

70。

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供电安全。

治理。

10。

千伏及以上输配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种违章作业、违章种植高杆树木、违章建。

(

)

筑物,以及线路周边区域垃圾场、蔬菜种植大棚、广告牌、彩钢板等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

成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

县供电公司重新排查线下。

“三违”隐患,并将梳理、汇总隐患台帐于。

8

14。

8

15。

日前报送县隐患治理工作办公室。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进一步细化,突出重点、明确职责,立即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隐患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

1.

对线下固定机械施工作业点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立即制止违章行为,下达停工或安全告知书、隐患通知书二是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协助作业方设置现场安全警告、警示标志、限高标志等安全设施对于严重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现场,要派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和指导三是建立与固定作业场所作业方的联络机制,督促、指导作业方落实安全措施

2.

对线下违章种植的高杆树木或保护区外已威胁线路安全的超高树木,属于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由产权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清理。

私营单位或个人树木,符合赔偿条件的,参照《保定市输变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保电建办

[2011]2。

号)给予树木所有人一次性经济补偿,并签订《树障清除协议》。对拒绝配合树障清理的单位及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尚未构成威胁或暂时修剪移栽有困难的树木,要与树木所有人签订限期修剪移栽协议,由树木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按期修剪移栽。

3.

对于线下建筑隐患:

对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违章建

(

)

筑物,要依法进行拆除,拒绝拆除的按照《河北省电力条例》规定,采取中断供电措施。对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也要力争拆除,暂时拆除困难的,由所有人写出《安全承诺书》,保证不侵害电力设施安全,不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对于线下蔬菜大棚、广告牌、彩钢板等易漂浮物户主做好清理、固定工作,对周边垃圾场所要进行清除,防止因风刮异物造成线路跳闸事件。

4.

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建立吊车等大型车辆(机械车辆)驾驶员信息,并对其进行护电宣传。

县安监局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年审、培训,对辖区内吊车、水泥泵车、挖掘机等工程特种车辆驾驶员进行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的宣传和学习。

5.

县公安局要依法严惩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执法和现场取证。

依法、从快、严惩一批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县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物资回收、废品收购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非法收购电力器材的,坚决打击。

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期间,县隐患治理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向县隐患治理办公室说明情况。对由于“三违”导致线路跳闸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迅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要充分认识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为当前安全工作的一个重点,确保各级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转。

县发改局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总牵头部门,负责本次行动的组织、调度、协调、通报、考评、问责;县安监局负责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县公安局负责打击阻挠专项工作违法行为和涉电犯罪案件;县供电公司负责提供电网环境隐患明细,参加联合行政执法和具体清障工作,在专项行动中,负责对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用户中断供电;县林业局负责协调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内涉及电网安全的树木清理,办理砍伐手续,并避免在输、配电线路保护区及变电站周围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县执法局负责本部门所属影响电力线路运行的树障的修剪工作;县交通局负责外环路及其他所辖公路两侧线路保护区内行道树木的砍伐修剪;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负责对中心城区内保护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合法性进行判定,为拆除违章建筑、构筑物提供依据;并对属于非法占地、违规建设的予以拆除。各乡镇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各单位每周五将《治理成果统计》报县隐患治理办公室。县隐患治理办公室每周一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成效。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

8

31。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隐患治理办公室。办公室将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六

为切实做好我区电力设施保护与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证我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区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安全可靠用电,特制订本方案。

(一)坚决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行为,及时侦破盗窃电力设施案件。

(二)及时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是未经许可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的施工作业;供电线路走廊违章建筑、违章堆放货物、违章作业;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外力破坏电力设施(如吊车碰线、刨缆、垂钓、放风筝等);高压走廊影响安全距离的树木;变电站周边环境等。

(三)加强发电厂重要设施如水电厂水库大坝、火电厂储煤场的安全隐患治理。

(四)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等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供电。

(五)加快电力走廊生物防火林带试点建设工作。

(六)切实加强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摸底工作,对发现的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和电力运行安全隐患要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特别是对线路下存在的未经许可施工、违章建筑、违章作业、违章植树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隐患,要认真填报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汇总表(见附件)。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9

15。

日前报区电力电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个人立即整改,并加强后期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

区电力电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今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评估今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未达到整治目标的进行综合治理并通报区政府办、区安办。

按照

“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各工业园区,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省经贸委关于《省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应的工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加大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研究各镇(街道)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现状和具体情况,找出薄弱环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和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宣传,切实加强全民电力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宣传活动层次深、针对性强、效果好。

各镇(街道)、各工业园区,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在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在电力设施保护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履行和发挥好各自职责,重点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规划、许可工作,加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与保护电力设施的相关部门工作的沟通合作。通过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构建电力安全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中,如发现事关社会稳定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报请区政府安委办挂牌督办。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提高联合执法的威慑力。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造成事故的,要严肃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七

这是一篇关于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的文章,由,com小编辑收集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年,我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在市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县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政府领导,各乡、镇各负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制,群防群治的综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过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通力配合,破获了多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打掉了2个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团伙,强化了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广泛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对电力设施破坏和违法违规用电现象的发生,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年初,县综治委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各乡、镇主管领导和各综治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干,认真学习贯彻市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会议和市委副书记殷宇霖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对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及时调整了我县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组织机构得到了加强。三是县综治委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此项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四是县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组长与各乡、镇主要领导签订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责任承包书》,责任承包书签状率达100%,层层分解率达到了100%;五是下发了《乌鲁木齐县****年维护稳定工作要点》,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列入了我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六是把全县创建和保持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乡(镇)活动纳入到各乡、镇责任承包书中,按照《自治区创建保护电力设施模范县、乡(镇)的标准》,进行检查指导,考核验收。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七是各乡镇拔出专项经费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一年来全县共投入经费40余万元;七是及时协调解决了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年初,针对北郊片区破坏、盗窃电力设施严重,县保护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治安形势积极制定防范措施和开展专项打击。一是各乡镇组织巡逻队对电力设施线路实行24小时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蹲守,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转。二是在物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技防。**镇、**乡拔出专项金费在六月份和八月份先后与××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安装了80台电力设施防盗报警器。此报警器具有灵敏度高,全天候监测的特性。派出所和政府值班室可对各处变压器进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生被盗,派出所和值班室可同时接警、出警。该技防安装后,成功防范了7起变压器被盗事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三是各乡镇结合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如定线路巡逻、变压器、线路就近承包等措施,有效遏制了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八

责任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市电力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不发生因外力破坏造成10千伏及以上输配电线路倒塔断线设备事故,不发生因外力破坏造成35千伏及以上电网事故,盗窃破坏案件和外力破坏事件保持下降趋势。

二、责任内容。

1、严格按照《**供电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办法》、《防范施工塔吊对电力设备破坏的管理办法》和《违法占地修建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禁止电力供应》等文件开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制定管理、考核办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应主动参与电力设施保护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并在部门内部召开关于电力设施保护会议每年不少于1次。

2、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巡护、联防联动机制,完善群防组织。

3、按照《**市电力公司重要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标准》和《**市电力公司电力设施保护技术防范工作规范》完善人防、物防、技防。

4、配合当地公检法机关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开展打击惩治,配合公安机关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金属收购站点开展排查整治,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外力破坏隐患实施防控整治。

5、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提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规范化水平指导意见》规定加强对外力破坏隐患的防控和整治,并严格闭环管理制度;及时排查、清理全公司外力破坏电力设施安全隐患。

6、组织全公司员工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周)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定期适时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进林场、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六进”宣传活动。

7、督促各部门对各电压等级电力设施开展巡查守护;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应急、巡查、监护、经验等资源共享,组织开展共宣传、共巡视、共防护、共处置实战联合行动。

8、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报表、报告、信息等严格按照**市电力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报送;及时上报工作相关信息稿件,定期汇总全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并形成简报,每年不少于2次。

9、以**市电力公司和**供电公司相关管理考核办法和考评细则为依据,定期组织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保障、综合治理、隐患防控、事故应急、宣传教育、协同配合、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奖惩。

方:国网责任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供电公司乙方:安全监察质量部(保卫部)负责人:

签定时间:2015年1月29日。

甲总经理: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九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本办法所称“林木”包括“树木、竹子或其他高杆植物”。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16年6月30日起施行。《深圳市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暂行办法》(市政府令142号)同时废止。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十

挖断电缆等外力破坏电力设施安全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xx电网的稳定运行,以及全市广大电力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倡议:

一、自觉遵守,严格执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严格按照规定不发生以下现象: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规修建农业设施等建筑物和其它构筑物;向电力设施射击、抛掷物体;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拆卸杆塔、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在保护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在保护区内种植高大植物;占用、损坏地下电缆管道;违规违法阻碍电力项目的建设和施工等。

二、自我约束,从我做起。广大群众是电力设施保护的“哨兵”,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对发现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破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要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以避免发生影响广大群众的正常用电以及人身安全的现象,或扩大电力安全事故的影响。我们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破获涉电重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或举报有功、有立功表现的给予现金奖励。让我们每个人做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三、提高认识,主动参与。自觉提高电力设施保护认识,主动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请大家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电力安全知识,带动身边群众遵章守纪,维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电网稳定运行环境,在生活中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共同创造良好的电网安全氛围,相互关爱,共同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抓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我公司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小组,各供电所、安装公司分别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队伍,负责本辖区内开展的各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定期召开电力设施保护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日常工作的落实。同时与各乡镇、村委、公安、林业管理等驻乡镇机构沟通协调,构建起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电力设施保护的管理体系。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意识。

一是广泛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政策和知识。在日常工作中向群众宣讲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强调电力设施遭到破坏的严重性,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性。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大意义。通过正面引导,宣传教育,劝戒警示,对保护电力设施和举报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损毁电力设施受惩,保护电力设施光荣的社会氛围。

三是采取形式多样宣传方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以“我安全、我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与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专题节目《电力专栏》,专门介绍宣传农村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和法规,另外通过挂横幅、安装宣传栏、散发宣传单、安全用电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活动中,我公司总计发放“居民用电提示”等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单等宣传材料30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电力保护舆论氛围,增强了用电户安全用电、共同护电的思想意识。

2、加强日常巡视检查,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我公司以220kv、110kv、35kv变电站及输电线路为巡视维护重点,定期组织巡线队伍对辖区所有电力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排查隐患及盗窃破坏情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一是根据xx电网及供电区域实际情况,将输电线路、杆塔及低压线路巡视维护,责任到人,为电力设施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严格遵守规范,坚持做到220kv、110kv线路每周例行巡检1次,35kv线路每周例行巡检2次,低压线路随时巡检。同时各变电运行管理人员也强化了运行值班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3、完善“技防”措施,从技术角度加强电力施设保护。

中避让电力设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4、加大电网的维护整改投入,提高电力设施运行可靠率。

一是建成电力自动化系统,全面提高了xx电网调度综合自动化水平,真正实现了全网优化科学合理调度;二是建成了110kvxxx变电站,使xxx电网主架构更加完善,保证了城区及周边供电区域的供电可靠率;三是改造了110kvxxx线、35kvxxx线,延伸架设了10kvxxx线、10kvxx线,保障了保证了各区域用户的供电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设施保护,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小组牵头,各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清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危险施工等隐患,共查处在输电线路下建房及建筑物2处,制止在线路保护区内施工2处,现场督促处理危及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避免了国家财产与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二是打造安全线路通道。在通道砍伐及树障清理方面得到了林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今年以来,共清除树障100多处1300余棵,有效地保证了输配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另外,对三线交叉的问题,公司积极向市安监部门汇报工作,与通信、广播等部门协调协商处理,制定了“农村三线搭挂治理方案”,稳步推进农村社区低压电网设施保护工作。三是编织电力设施保护网。xx供电公司与公安部门共同组建了电力设施保护联动机构,开展废品收购站的检查,堵塞非法收购与销售电力物资渠道,有效打击盗窃电力设施、设备的行为,保护了电力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一是常抓不懈,把握工作重点。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探索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有效途径,制定保护电力设施的有效措施,全面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努力实现保护电力设施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程序和做法,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是立足实际,增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实效性。逐步完善电力设施日常维护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处理,将事故和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损毁和破坏电力设施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三是排查隐患,保证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针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建、施工、植树等隐患,加大排查力度,加强与公安、林业部门沟通协调,进行专项清理,对违反电力设施保护规定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安全告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1、城镇公路路面填高,有的测量对地距离不足,对过往车辆和线路安全构成威胁;再是线下房屋加层、改建房协调困难,隐患整改得不到落实。

2、树障清理时,树主漫天要价,农户要求赔偿数额较高,并时常阻碍线路维护工作,严重影响了工作效果。

3、城区绿化项目在线下大量种植高杆树,存在线路通道安全隐患。

4、一些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还较薄弱,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仍然存在,有的群众在认识上有误区,在电力电杆设施保护周围种植违建等行为仍然存在。

今后,在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中,我公司将继续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转变观念,总结经验,把我公司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不发生破坏电力设施的事件,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xx〕8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和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全面推进**电力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的经济命脉。电力资源是我市重要的经济基础,电力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电力安全,有利于全面推进**水电、火电产业建设,有利于“云电外送”和“西电东送”,有利于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战略的实现。电力设施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的必要条件,一旦遭受盗窃破坏,造成事故,将会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保护电力设施,就是保障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保护电网的运行安全,也就是保卫国民经济的命脉。近几年来全市加强了警电协作,不断加大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电力系统治安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市正处于开展大规模电力建设的时期,由于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针对电力设施的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不仅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而且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危害。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建设大局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把保护电力设施的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按照《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副市长何刚任组长的**市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经委、公安、发改、建设、林业、国土、水利、工商、政府法制等部门负责人和**供电局党政领导组成(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职责分工,统筹研究电力保障措施。要按照《通知》要求,整合行政资源,依法行政,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依法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协调相关行政机关,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审批单位或个人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作业或开展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并认真督促业主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二)公安机关,负责对电力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众护线组织。负责维护电力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秩序和电力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负责查处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以及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管理使用的审核、审批把关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地申请的范围不得超越有关重点电力工程规划范围和已经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四)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止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将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规划及其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域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将专项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因新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林区安全通道进行的砍伐,并协助有关建设单位执行砍伐。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旧收购站点,依法整顿和查处超范围收购行为,堵塞销赃渠道。负责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场所,坚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七)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组织培训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负责拟定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组织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检查和法制保障。

(八)电力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电力。

设施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和落实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负责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经费。

(九)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方案篇十三

1.提高思想认识。我乡站在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水平。

2.强化组织领导。“三电”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村、有关部门年度工作总体目标考核,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有关部门将“三电”专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乡长、分管综治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专抓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二、强化“三电”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工作,维护“三电”设施正常运行。

我乡组织开展了专门针对“三电”的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处理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既关心了群众的利益,又保护了“三电”设施正常有序运行。积极协调处理了因电力清障引发的矛盾纠纷1起。积极主动安排各村安装漏电保护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控。

组织巡逻队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巡逻20余次;村社义务看护人和义务巡逻人员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职,作用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打击“三电”违法案件有力,有力地保证了辖区“三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四、加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大“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利用赶场日到场镇上开展“三电”知识宣传1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书写固定标语2幅,悬挂布标3幅,在中小学开展“三电”知识宣传2,参与师生500人次,增强了群众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识,营造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社会氛围。

半年来,我乡“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虽扎扎实实,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齐抓共管,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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