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诚信承诺书(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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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诚信承诺书(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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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人们生活中最温暖的港湾,是人们心灵的归宿。总结可以借鉴先进的经验和方法,提高总结的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一

为弘扬邳州“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

本企业xx作出以下诚信成若: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邳州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承诺单位(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xx

xx年xx月xx日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二

1、严格按照20xx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要求的内容,真实、及时填写本企业的`各类信息。

2、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由企业自行在信用手册内容五:企业变更情况栏内填写好后,再到建筑市场监管处盖章。

3、《施工合同》签订30日内,保证到徐州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处办理登记手续。

4、工程竣工30日内,保证到徐州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处办理竣工有关资料登记手续。

5、企业获奖、受到处罚30日内,保证到徐州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处办理有关资料登记手续。

6、保证及时登录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日常通知等管理信息。

7、自觉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弄虚作假,坚守诚信。

8、保证此证只限本企业使用,绝不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自愿交回20xx年度《信用手册》,不再领取20xx年度《信用手册》,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署):

承诺单位(公章):

x年x月x日。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三

xxx建筑业管理局:

本企业承诺近三年内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十)未依照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企业法人:

承诺单位:

单位公章:

日期: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四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质量强国”,本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满足人们群众对高质量产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二、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不制假、不售假,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不侵害其他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和储运销售全过程的照顾质量控制。

四、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质量投诉,自觉履行产品质量召回、“三包”等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本单位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将失信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为塑造名牌企业诚信形象,自觉做到守法经营,信守合同,讲求质量,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我么承诺:

一、建立质量诚信教育和奖惩制度。组织员工按照制度要求学习质量诚信规范,提高质量诚信意识,并做好相关记录;结合员工的岗位职责落实质量诚信责任,形成质量诚信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推动员工积极参与企业质量诚信建设。

二、建立质量诚信检验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具有资格或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对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进行严格的检验或验证,并按规定保存相关的检验或验证记录.

配备必需的出厂检验设备,按照标准要求对最终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并按规定保存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对在用的检验检测设备定期进行验定或标准,确保检验检测设备符合要求。

三、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向顾客提供产品使用说明;建立顾客档案;建立售后服务网络,在承诺的时间内帮助顾客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布投诉电话,妥善处理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抱怨和投诉,努力使顾客满意;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了解顾客需求,持续改进质量。

四、本企业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建立有效的召回和追溯制度。对发现存在缺陷的产品,能够及时召回;对出现产品质量事故,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开展用标识明示质量等形式的质量诚信自律活动。对产品使用的原材料、有效成分、质量性能或质量等级反映产品质量状况的特性进行明示或作出公开承诺。

如果本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国内外通报,退货或销毁的,本企业自愿接受国家和相关条约按规定要求作出的相关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企业完全责任。

我们的投诉电话是:xxxxxxxxxx

_________公司

企业承诺人: 20xx年6月25日

1、严格按照2016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要求的内容,真实、及时填写本企业的各类信息。

2、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由企业自行在信用手册内容五:企业变更情况栏内填写好后,再到建筑市场监管处盖章。

3、《施工合同》签订30日内,保证到徐州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处办理登记手续。

4、工程竣工30日内,保证到徐州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处办理竣工有关资料登记手续。

5、企业获奖、受到处罚30日内,保证到徐州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处办理有关资料登记手续。

6、保证及时登录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日常通知等管理信息。

7、自觉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弄虚作假,坚守诚信。

8、保证此证只限本企业使用,绝不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自愿交回2016年度《信用手册》,不再领取2017年度《信用手册》,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署):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五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xxx在此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两年无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第22号令)第二十三条所列各项行为。

本企业在甘肃省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和各市(州)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义务,自觉维护甘肃省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保证实体工程质量安全,自觉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在甘肃省内参加工程投标或直接发包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未承接其它在建工程,如有弄虚作假及违反《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xx〕20号)有关具体要求的。

本企业自愿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依法给予的处罚和通报批评,并自处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甘肃省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和从事施工活动,服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的决定和进行不良行为的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日期: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六

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守《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

三、如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自愿按《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承诺人单位地址: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七

承诺书。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此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两年无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第22号令)第二十三条所列各项行为。本企业在甘肃省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和各市(州)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义务,自觉维护甘肃省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保证实体工程质量安全,自觉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本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在甘肃省内参加工程投标或直接发包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未承接其它在建工程,如有弄虚作假及违反《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9〕20号)有关具体要求的,本企业自愿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依法给予的处罚和通报批评,并自处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甘肃省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和从事施工活动,服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的决定和进行不良行为的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为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交易环境,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办理备案、入库中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无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现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备案、入库中填写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业绩及相关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填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自愿被记入徐州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接受公开通报,同时自愿退出徐州建筑市场,承诺一年内不再进入徐州建筑市场参加招投标。

二、我单位保证在参加徐州建筑市场各项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诚信、廉政制度,不贿赂,自觉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单位今后将按要求及时、认真更新备案、入库中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四、我单位郑重承诺,凡未在备案、入库中填报的建造师、五大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及企业和建造师的业绩将不作为在徐投标的依据,并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

承诺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八

x公司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以下12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三)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四)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五)采取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与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六)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八)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九)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十)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xx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九

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苏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苏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苏州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十

xxxxxxxx公司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以下12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三)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四)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五)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与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六)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八)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九)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十)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xxxxxxxxx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十一

为弘扬邳州“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

本企业______作出以下诚信成若:

1. 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 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 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 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 承诺积极参与邳州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承诺单位(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___________

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十二

x公司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以下12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三)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四)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五)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与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六)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八)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九)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十)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十三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此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两年无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第22号令)第二十三条所列各项行为。

本企业在甘肃省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和各市(州)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义务,自觉维护甘肃省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保证实体工程质量安全,自觉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本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在甘肃省内参加工程投标或直接发包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未承接其它在建工程,如有弄虚作假及违反《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xx〕20号)有关具体要求的,本企业自愿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依法给予的处罚和通报批评,并自处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甘肃省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和从事施工活动,服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的决定和进行不良行为的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十四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此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两年无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第22号令)第二十三条所列各项行为。

本企业在甘肃省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和各市(州)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义务,自觉维护甘肃省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保证实体工程质量安全,自觉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如有弄虚作假及违反《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xx〕20号)有关具体要求的。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二xxx年xx月xxx日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十五

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守《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

三、如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自愿按《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单位地址: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十六

x公司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两年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维护苏州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我们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有弄虚作假及以上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愿意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苏州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同意苏州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单位:xx(公章)

法定代表人:xx(签字、印章)

xx年xx月xx日

建筑诚信承诺书篇十七

xxxxxxx公司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以下12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三)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四)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五)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与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六)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八)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九)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

(十)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xxxxxxxxxxxx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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