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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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范文(17篇)
时间:2023-12-14 14:17:10     小编:雨中梧

读后感是对所读内容的反思和理解,能够帮助我们深化对书籍或文章的认识。写读后感时,可以通过对作品的细节和情感描写进行深入剖析,使文章更具有思想性和感染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自带人生智慧的文学作品——《活着》读后感,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生命的珍贵和对亲情的珍爱;一段跌宕起伏的爱情,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教会了我对爱情的更加深刻的思考和理解;而《红楼梦》这部巨著,让我对古代文化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和感悟。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一

爱玛是一个又聪明、又漂亮、又富有的二十出头的女子,也许是因为人生中令人羡慕的一切她都拥有了,所以她有些自负,总是以自己的主观臆想去“乱点鸳鸯谱”。

当然事与愿违,生活中她并不是月老。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却因为事情没有照她所想的那样发展而失落,并且对好言规劝她的姐夫的哥哥心怀不满。当然最终结果是她明白了自己的无知,并且和那个一直爱着她,又一直批评她的人结为夫妻。感觉上就是一本英国的青春小说,但在浪漫当中又不乏现实的意义,爱情还是需要门当户对。爱玛以为牧师爱上了某某小姐(一位来历不明的私生女),直到牧师快要结婚的时候爱玛问他为什么不娶她的时候,牧师说我怎么会看上她!牧师看上的是爱玛,但他每次向爱玛示好的时候偏偏都有某某小姐在场,结果导致了一连串误会。像有一次爱玛给那位姑娘画了一幅画,结果牧师大加赞赏,爱玛误以为是牧师对那位姑娘有意思,但事实是牧师在拍爱玛的马屁。

牧师确是一个很庸俗的人,典型的势利眼,最后娶了另一位庸俗的势利眼(真般配)。而某某小姐,最终还是嫁给了一位农夫,一位很爱她的农夫。语言上相当有趣味性,轻松活泼。与奥斯汀之前的作品一样,这本看似很偶像的书也讲了许多人生哲理。比如家世背景毕竟是现实的,某某小姐最终还是要嫁给一位农夫。而且也对爱玛随便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二

不像傲慢与偏见那么广为人知,但也很好看。

读起来很容易进入主角爱玛的视角(据称是首创了自由间接引用这种现今已随处可见的叙述手法),一不小心就被作者的巧笔欺瞒,然而回头看去,真相早在处处细节里表露过了。

跟作者的其它书一样,充满着绅士小姐们的'爱情和琐碎,主角和其朋友虽有缺点但各有可爱之处,不讨喜的角色也被刻画的入木三分。很喜欢奈特利先生和简,对爱玛虽然无感,但其坦率亦动人。

想起来其他人对简奥斯丁的批评,大概内容是指责其格局小,不能以深刻的东西刺痛读者的心,态度过于温情理智(疏离),然而我想,虽然深刻悲情的作品很具力量,但这种琐碎、真实的温情和理智,也未必不是生活中的另一面啊。

最后悄悄的,觉得翻译有点别扭,读的不通畅。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三

好久都没写读后感了,算算也有八年了。今天看了一下2002年3月11日也就是我读初三那年写的《爱玛》读后感,不禁让我汗颜了。以下是文章内容:

一部《爱玛》让我了解到在旧社会的英国是一个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封建思想一样的国家,但里面那些表面上的礼物让我感到吃惊,如此不嫌累、烦。里面虽然没有像《简爱》一样的追求爱情,但里面却有让人感到奈特利先生对爱玛爱的执著。它是让人以平静心态阅读的小说。但它更让了解到要做一个怎样的人,就像爱玛一样在生活中,在奈特利先生的警告中去改正自己的不当态度。让我感到爱玛确实是一个完美的人。其中,文章中也显得让人觉得唠嗦,但能培养我的耐心。

看完后觉得那时的表达真的很差,句子不通顺,表达不准确,有错字,毫无中心,写的字也影响视觉。当时就是把感觉写下来,再想写点什么时就什么也拈不出来了。读后感里开头说到“让我了解到在旧社会的英国是一个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封建思想一样的国家”这个我不知道当时我是怎么想的,但之后我也看了几遍《爱玛》(事隔三、四年后),我已体会不到初次看时的所谓“封建思想”,虽然《爱玛》里面也反映出有反对的东西,但我认为那是不同于中国的。真是让人感叹阿!同样的人在不同的时候阅读同一本书,收获会不同,人长大了就是不一样,随着年领的增长知识面广了,理解和表达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也有了自己的见解了。不过里面写到的一些东西我确实未曾变过。我希望成为爱玛一样的人,像爱玛一样有学识,但并不一定要在各方面都有天赋或成为才女,我只要自己有一颗不会厌倦学习的心,这样的心是不会空虚,这样的心是自己给自己能量,源泉不会枯竭。爱玛最难得的一点是能接受别人的意见,能知错就改。他在当时算是才貌财的,享有着别人少有的独立权也算是“一家之主”,这样的人本应是高高在上的女王,应该不可一世。但他没有,当他用言语刺伤贝茨小姐时,他是在反省,也用行动去挽救,或许贝茨小姐心里已留下了一个不可磨合的疤回不到从前了,但他努力过了心灵就会得到救赎。读后感中提到老是送礼,这个是当年年幼无知的我想破头都想不明白的。但现在这个疑问已不解自破那是他们的文化、生活和义务。文中抱怨《爱玛》罗嗦了,但现在看来到我却不以为然了。其实不是小说罗嗦,是译文写得很细。细的东西能让读者易懂,可以慢慢咀嚼一些细节。不过当时读来真的是忍着躁性一点点看下去的,想来最大的收获是耐心了吧!

这部小说就喜欢爱玛的性格!爱玛,旧时代的人却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独立、主见、热情、活泼、智慧…或许就是因为有着共同点才产生了共鸣,才在看第二遍后被这本书吸引。不过爱玛就是爱玛,我就是我。世界上圆满结局的小说、性格各异的女主角何其多,我希望自己是他们-有那样的性格和境遇。但模仿是一件累人的事。做自己没什么不好的,起码我至始至终都会是我故事里的女主角。但最难的却是做一辈子的自己,我记录的一切不只是给自己的回忆,更多的是记住自己的最初、记得自己是谁。好了夜已深,最后一句是给自己的结束语:爱玛是近乎完美的,因为他是被塑造出来的;我是有缺陷的,因为我正在塑造自己。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四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书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这本书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书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五

英国人戴维·洛奇在《小世界》里替莫里斯教授的一对儿女起名叫达西和伊丽莎白。由熟悉《傲慢与偏见》的人看来,这未免有一点乱伦的意味。简·奥斯丁活了42岁,一共写了6篇小说,统统是关于适当的婚姻与适当的爱情。可是她本身并没有结过婚。《爱玛》是她写的最后一篇小说,爱玛是位出色的,有一些可爱缺点的闺秀,一心抱定独身的念头,和奥斯丁一样。

奥斯丁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23岁的女孩还不懂得用复杂的人物和细节充实、掩盖她的主题,就那么简单地把自己想说的道理说出来了。其实她所有的小说无非是这个道理的延伸和发展,但是到《爱玛》,技巧和经验已经炉火纯青,所有的侧面都那么丰满,每一个人物都那么充实可信。

她在所有的故事中指出:当有教养的青年男女门当户对,谁也不会玷辱谁时,他们可以发展适当的感情。这感情必须在理智的指导下,以订婚为目的。有理智的女孩在热恋和失恋时都要克制,以免为人侧目,失掉家族和自己的体面。

我常常奇怪这些女孩子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为什么情感不会冲破理智。生活中可往往不是这样。有一个女人被人评论说:如果你一直没有理智也就算了,可是你每次歇斯底里之后偏偏又能恢复理智,这真让人受不了。女人有理智时像金子一样高尚公正,坦荡无私,女人歇斯底里时像一摊泥捞不起来,无可理喻。问题是谁也不知道哪一句话会让她从金变泥,瞬间崩溃,随后就不可收拾。

谁知道,也许这才是情感与理智的常态。情感像水一样流荡,不可捉摸,理智像土一样沉默,亘古不变。爱玛最终还是结了婚,因为她发现一直以来,她都那么重视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跟谁结婚都不行,要结婚就非娶她爱玛不可!”在小说里奈特利先生果然没有辜负她,皆大欢喜。然而,如果在这漫长的消磨中奈特利先生已经爱上了别人呢?觉得和别人结婚也很可以向往呢?这好像是更加可能的事情吧。人得到爱情的水,珍藏起来,过多少年打开,决不是婚礼上的女儿红:它要么偷偷地蒸发掉了,要么变得肮脏难耐。贾母拿出密敛多年的上好人参给凤姐用药,谁知时间久了,那人参已成了糟朽烂木,化灰化烟,烟消云散,水流花谢,春去无归。春归容易,花已成泥。

这就是失掉了理智时说的话。

有理智的时候会说:化灰化烟,烟清云淡,水流花寂,春去宁归。春归容易,杂花满蹊。

绝望地怀着希望。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六

这个暑假,我选择了在图书馆打发时间。有一天,我借回了一本名叫《爱玛》的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少女爱玛因为自己家在当地很受人敬重,所以自己也有一点威望。因此,滋生出许多缺点,而她自己却不知道。于是爱玛就开展了一场艰苦而又漫长的认识自我的旅程,并经历了许多苦难,正是这些苦难让她清楚的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将它们改正,并也因为改掉了缺点而嫁给了远近闻名的奈特利先生,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里的.爱玛就和我们一样,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而自己却“被蒙在鼓里”。有缺点固然不好,而知道缺点不改正还拼命掩饰就更恶劣,就像一个童话寓言故事里的猫一样:这只猫什么也不会,捉不到老鼠反而说自己嫌老鼠瘦而将它放走,不吃,这只猫就这样继续掩盖它的错误;有一天它掉进泥潭里却不让同伴救,说它在游泳,终于被淹死了。这就是因为这只猫有缺点,自己虽然知道,但不肯承认,还拼命掩盖,最后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但是有缺点其实并不可怕,只要自己能够清楚的意识到,并且能认真、努力的改正,不但不会落个坏下场,反而还会更上一层楼,成为让大家都羡慕的优秀者、学习的楷模。

所以,缺点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能清楚的认识自我、认识缺点,最后将这些缺点统统“扔”掉,再向大家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七

最近在读简•奥斯汀的小说《爱玛》。这是部很有意思的小说,剧情推动基本上靠说话,在自己家里说话,在别人家说话,在露天里说话,在庄园里说话。无数人的说话推动了情节的进程,让我们知道了主人公爱玛及其周围人的故事。

《爱玛》这本书的情节并不复杂,富家女爱玛在家庭教师泰勒小姐出嫁成为韦斯顿太太后,又结交了一个新朋友哈丽特,她费劲心思给哈丽特做媒,结果一次又一次失败,她以为牧师喜欢哈丽特,其实牧师喜欢他;她以为弗兰克看上了她,其实弗兰克喜欢的是简小姐;她以为新朋友哈丽特喜欢丘吉尔,其实夏洛特喜欢的是奈特利先生,然后爱玛发现自己也喜欢奈特利。总之各种男女之间的感情是各种啼笑皆非的乱点鸳鸯谱,但好在是个大团圆结局,最后大家都找到了自己满意的归宿。

许多人并不喜欢主人公爱玛,觉得她自高自大、自作聪明,但我很喜欢她。她聪明、善良、乐观,充满热情,所以对出身不明的夏洛特十分友好。但是因阶级所限,她也有点骄傲自大,识人不清,所以在夏洛特的感情上存在偏见,导致了一起起误会,幸好有奈特利先生。这个总是诚实的给爱玛建议,在爱玛旁边指点她不犯错误的男人,尽管说话总是那么不客气,甚至有时候非常毒舌,但我喜欢这个主人公,他有着超越阶级的气度,有着热心助人的好心肠。冷静、睿智、善良、宽容,不仅仅有着绅士的风度,而且有着绅士的品格,谁能不爱他呢!

爱玛的可爱在于她乐于助人,比如热心帮助哈丽特,尽管不是事事如意;也在于她尽力的维持家庭的和睦,比如在多愁善感的父亲和专心生活的姐姐对话时,她竭尽全力去让对话和谐圆满;她的可爱还在于她的知错就改,因为说话她上了贝茨小姐的心,奈特利先生严肃的指出她的错误,爱玛能够知错认错,没有固执己见。当然还有很多小细节能看到爱玛的品质,这也是男主人公奈特利先生爱上爱玛的原因吧!

文学评论家说奥斯汀细致的描绘了那个时代英国乡村的生活情景,说的非常恰当。从字里行间中,可以看到那时每个英国人的形象,也可以看到热闹的邻里关系,宽阔幽静的乡村庄园环境,还有充满人情气息的乡村生活。而主人公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故事情节,就是在吃饭、聊天、聚会中发生的一系列小事,这些具体而生动的生活才是真实可信的爱情。爱情最初的模样就是在生活中,你爱我说话、聊天、为人处世的方式,我爱你在家长里短中展现的真实性情,这就是最好的爱情。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八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爱玛读后感。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读后感《爱玛读后感》。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九

看到有些书友指责本书翻译腔太重,作为一名翻译工作者,我忍不住要站出来替同行鸣冤。翻译尤其是文学翻译,不仅仅是传达文章的意思,更是要将作品风格、异域文化传递给读者。换句话说,同样意思的句子,由于各国文化及思维方式的不同,表述出来可能会大不一样,而不仅仅是语言种类的差异。所以,文学翻译作品带上翻译腔其实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正是其魅力所在。就像意大利披萨要是传入国内都本土化成了大烧饼,该多没意思。译者一方面要尽量将作品风格及异域文化传达给读者,一方面又要迎合读者的口味,不能让这舶来文化的陌生将读者吓退,如何把握其中的“度”,是每个文学翻译工作者时时苦恼的问题。本书的翻译虽谈不上优秀,但说是大部分归功于百度及谷歌翻译,还是太过委屈。

再来说说《爱玛》这部作品,我越来越喜欢简・奥斯丁的书,表面看上去都是言情小说,可是人情练达,敏锐机智。加上每部作品的人物形象丰满,简直栩栩如生。我很喜欢爱玛这个人物,她本性善良,天资聪颖,不会将对异性的好感与爱情混淆,作为一名年轻漂亮的女子难得能在男女交际中保持清醒。虽然她高傲任性,自以为是,有些自私,还喜欢乱点鸳鸯谱(当然这和她乏味的日常与狭窄的生活圈有关),但都是些不伤大雅的小毛病。最后,她嫁给了奈特利先生―一位良师益友,实属大幸。

再来说说简・费尔马克斯。本以为她是林黛玉般的可人儿,可越读到后面,越觉得她的那种清高太过做作。而且,看到自己的未婚夫与其他女人打情骂俏时,居然能保持一脸淡漠,作为我这种烈性女子,是怎么也理解不了的。弗兰克・邱吉尔实在算不上坦荡君子,他与简同样拥有寄人篱下的经历,当然比起爱玛来,更能走到一块去。

简与弗兰克这一对,还比不上哈里特与马丁。小家碧玉与奋发青年的结合,更为可喜可贺。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十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十一

《爱玛》是简·奥斯丁一部优秀的反讽基调格外浓厚的小说。《爱玛》中反讽手法的运用不同于《傲慢与偏见》。在这部小说中,我们见不到像伊丽莎白和达西那样的才智过人、语锋犀利的讽刺主体。应该说女主人公爱玛是作为一系列反讽的对象或牺牲品而存在的。而反讽的主体这一回是由作者和读者联合起来充当的。小说通过爱玛的一个个主观臆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挫败演绎了爱玛从幼稚走向成熟、最终得到幸福的故事。由此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反讽特色不是体现在语言上(或不完全如此),而主要体现在小说的结构中。因此,结构反讽手法的运用在小说中占突出地位。

在小说的结尾,爱玛不再创造她自己想象的世界,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时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十二

《爱玛》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著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十三

《爱玛》是简·奥斯汀写作生涯的最后一本书,也是她思想最成熟的一本书,却并不像《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一样被众人所熟识,今天我就要讲讲这本迷人的书。

简·奥斯汀一贯喜欢把角色的优点缺点都放大,总是采用夸大的写作手法去描述故事。说到女主角爱玛一连串的修饰词“又漂亮又有钱又聪明”,颜即正义,有钱任性是当代盛行的一种价值观念,这在19世纪资本主义盛行的英国更是如此。爱玛还热衷于幻想,任性地施展她的幻想,是个不折不扣的幻想家,更是印证了“颜即正义”“有钱任性”。人的优点与缺点在她身上无限放大,也正是她这样与众不同的地位、性格、知识与涵养,引发了一系列妙趣横生的故事。

她不是传统的羞怯懦弱的女性,而是具有自己独立思想能够为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女性。面对奈特利先生正确的批评,她总是可以虚心接受,真诚地去改正错误;面对他人的恭维,她很受用但并不会被花言巧语迷惑;最重要的是,对于生活她有自己独到的看法而并不随波逐流,她说“一个人应当普遍与人为善,而不是普遍与人为友。”,友善是美好的品德,但对人不加筛选与任何人都成为朋友并不是一件好事。

即使是在思想自由的今天,敢于提出“永远不结婚”想法的人仍然不多,因为大部分人认为这是离经叛道的,与世俗不相符合的。父母也常以“你不结婚生子老了没人照顾你多可怜啊”来规训我们。但是爱玛就敢于说出她的想法,“既然没有爱上什么人,要改变这种状况当然是愚蠢的。我一不需要财产,而不愁没事干,三不怕别人看不起。”结婚应当永远只有一个最高贵的理由:两情相悦,否则那只能算是对婚姻的玷污,埃尔顿先生与霍金斯小姐的结合便是如此,结婚让他们变得更加令人讨厌。

“对于宽宏大量的公众来说,只有贫穷才能使独身者让人瞧不起!一个收入微薄的单身女人,肯定要变成一个荒唐可笑、令人讨厌的老姑娘,成为青年男女嘲弄的对象!可是一个有钱的单身女人,却总是十分体面,既聪明又讨人喜欢,比谁都不逊色。”经济独立对女性和男性来说同等重要,经济基础决定社会地位。有钱的老男人是钻石王老五,会有一群年轻貌美的姑娘环抱;而没钱的老男人只会被人用嫌弃的眼光看待。我并不想讨论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但经济地位确实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社会对人所作所为的看法。

面对哈丽特的疑问“可是如果你不结婚的话,你老了要怎么办呢?”,她更是直言不讳地说“我是个心灵活泛、爱动脑筋的人,自有许许多多的排遣办法。我搞不明白,我到了四五十岁怎么就会比二十一岁时还要空闲。我可以画画、读书、弹琴,还可以让我姐姐的孩子给我带来种种情趣。”

我们始终应该过最浪漫快意的生活,有书,有茶,有花,有曲,有欢喜。闲时捧本书,哗啦啦看完,拈二三颗草莓,细饮一杯奶茶。永远浪漫,看见花想起诗,想起花花世界,插一朵花在家里,要闻满室的芬芳,要在阳台布满绿光。永远沉静,不骄不躁,容得下灯红酒绿,也要纳得了人间百味。每天写点东西,寄给远方的人,听听曲子,跳跳舞,便胜却人间无数。如果遇到了对的人,不妨尝试一下恋爱的滋味,看看怎样的生活才最让你觉得快意。当然如果你只是随便和一个人试试,你是很难得出正确的答案的。

我的爱情定要传统又浪漫的,工作的时候各自忙碌,只在空隙时互相念念对方。闲时为他作羹汤,捧着书一起读,一起看山川湖海,看画展听曲子赏芭蕾。他最好要会种花,因为我不会。路过花店会想起为我带一枝花;出差的时候会想起给我写一封信,讲讲当地的风土人情。我爱他,他也爱我。

这本书的男主奈特利先生真的是我的心头宝,他一本正经地说情话的样子最是可爱。花花公子的甜言蜜语是不可信的,正经严肃的人的情话往往最能打动人。我喜欢听他说“只要我做得到,我定会愿意改变他的社会地位。这总可以了吧,爱玛。”,无奈中是对爱玛满满的宠溺;“我一想起你心里就充满了爱,缺点什么的我都爱。正因为我想象出你有许多错处,至少从你十三岁开始,我就爱上了你。”,他没有因为爱而忽视她的缺点,而是更伟大地去爱她的不足。

奈特利先生吃醋的模样也正经得可爱,过去他从不是多嘴多舌的人,但是当他看弗兰克写的信时,刻薄的样子可是前所未见,一边读一边不断地吐槽弗兰克的莽撞、爱说漂亮话,一本正经地说“我完全同意你的说法,先生,你的行为的确很可耻。”,“我很赞成他的看法:他很可能不配得到这样的幸福。”,想到可怜的简时又衷心的希望弗兰克可以得到幸福。看到信中提及爱玛的部分时会情不自禁地大声读出来,时而嫣然一笑,时而瞧她一眼,时而对她表示挚爱。

当然爱玛作为女主角一旦发现自己对奈特利先生的爱意,也迅速矜持又不失大方地回应了他的爱情,会调皮地开奈特利先生的玩笑,“如果可怜的小安娜-韦斯顿给宠坏了,你就像以前待我那样来对待她,那将是最大的仁慈,可就是别在她长到十三岁时又爱上他。”过去爱玛是坚决不肯结婚的,并且也从来不相信自己会结婚。但是一旦遇见了她深爱的人,她义无反顾地放弃了轻松愉快的单身生活,选择相信奈特利先生会为她的生活带来更美好的变化。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及《理智与情感》同《爱玛》一样谈论的都是有关爱情与婚姻的问题,体现的也是她爱情观和婚姻观的变化。《爱玛》中体现的是爱玛“永远不结婚”到“坠入爱河勇敢与奈特利先生结合”对婚姻态度的变化,从反抗厌恶婚姻到欣然接受,是爱玛思想的成熟也是简奥斯汀思想的成熟。有人渴望结束单身走进婚姻的殿堂,有人恐惧婚姻害怕它终会破裂。一个是为结婚而结婚,一个则是对婚姻存在偏见。这世上有不好的结合,但也有许多美丽浪漫的结合。不要盲目相信婚姻,也不要恐惧婚姻,更不要歧视婚姻。遇到对的人就勇敢去追,没有遇见也可以快快活活走一生。婚姻不是必需品也不是牢笼,应当理性去对待。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十四

《爱玛》讲述的是一个原本自傲自负,又爱幻想的富家女通过给自己的好朋友做媒而发生了一系列囧事。看起来又搞笑又气愤,一个人竟能单凭自己的感觉而乱点鸳鸯谱,差点连自己和好朋友的幸福都赔上了,幸好后来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连爱玛也不再理会自己从前许下的“不结婚”的誓言。

奈特利先生,一个让爱玛又恨又爱的人,最终俘获了这位被称为完美小姐的爱玛,用爱玛的话说就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成为娇纵的人。的确,在很多方面,奈特利都和爱玛唱反调,实际上他是在告诉爱玛,不要感情用事,但爱玛只是在最后才了解,所以说奈特利先生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十五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十六

这个暑假,我选择了在图书馆打发时间。有一天,我借回了一本名叫《爱玛》的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少女爱玛因为自己家在当地很受人敬重,所以自己也有一点威望。因此,滋生出许多缺点,而她自己却不知道。于是爱玛就开展了一场艰苦而又漫长的认识自我的旅程,并经历了许多苦难,正是这些苦难让她清楚的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将它们改正,并也因为改掉了缺点而嫁给了远近闻名的奈特利先生,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里的.爱玛就和我们一样,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而自己却“被蒙在鼓里”。有缺点固然不好,而知道缺点不改正还拼命掩饰就更恶劣,就像一个童话寓言故事里的猫一样:这只猫什么也不会,捉不到老鼠反而说自己嫌老鼠瘦而将它放走,不吃,这只猫就这样继续掩盖它的错误;有一天它掉进泥潭里却不让同伴救,说它在游泳,终于被淹死了。这就是因为这只猫有缺点,自己虽然知道,但不肯承认,还拼命掩盖,最后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但是有缺点其实并不可怕,只要自己能够清楚的意识到,并且能认真、努力的改正,不但不会落个坏下场,反而还会更上一层楼,成为让大家都羡慕的优秀者、学习的楷模。

所以,缺点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能清楚的认识自我、认识缺点,最后将这些缺点统统“扔”掉,再向大家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

高一读后感爱玛的读后感篇十七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活脱脱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己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她。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貌美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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