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提前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在制定计划时,考虑潜在的风险和挑战是必要的,以便我们能够应对变化。在制定计划时,我们也可以参考计划软件和工具,提高效率和效果。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一
**站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较好地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目标。未发生任何事故(案件),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确定一个目标:就是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指标。建立一套体系: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领导组,各部门、中队建立以部门、中队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确保组织体系到位。制定多项措施:制定《二0一三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目标和工作意见》,把安全综治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总体规划、全面部署、同时推进、共同发展,将安全综治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各部门结合本身实际把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岗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全员风险抵押。建立建全考核体系,做到季度一考核,半年一小结,全年一评比,活动竞达标。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两个主体责任”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据站长室分工,制定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挂钩联系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底到边,不留盲区死角。制订全员岗位安全职责,与考核工资、绩效工资、安全奖有效结合。重新建立考核机制,站安全领导组考核站安全领导组成员,各股长考核本股室人员,最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为达标个人,89-85分为基本达标,按照承担安全责任大小,5人以下(含5人)股室须有1人或以上考核在89分以下;5人以上股室须有2人或以上考核在89分以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考核得分在84分以下既不达标。89分以下人员给予相应处罚,给安全工作优秀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做到奖惩分明。
一是全面完成春运保畅任务。春运期间正择冬季恶劣天气多发期,民工流、返乡流、学生流、探亲流交织在一起,交通状况尤为复杂。我站为保障全市公路的安全、畅通,认真谋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春运安全无事故。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多次组织对养护公司春运应急人员、材料、设备准备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人员、机械、材料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布置、落实,确保在第一时间人员到位,机械到位、物资到位。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综治”月和“安康杯”竞赛活动。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安全竞赛活动,既完成了规定项目,也有自造动作,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竞赛任务。通过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发送安全信息、安全漫画、书法比赛、安全放大镜、安全讲座、观看安全生产教育警示片、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三是紧扣安全主题,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搞好“夏季安全综治百日竞赛”。出台**管理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集中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突击活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破坏公路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印发治超宣传单、标语和公告2000多份,查处超限车辆246辆,接受群众举20多次,狠攻公路沿线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危害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打非治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加强百日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百日安全检查期间共发各类安全文件15次;召开安安会议12次;举办安全培训班7期;培训人员621人次;各级媒体报导350条;收到合理化建议40条;开展安全督查12次。二是制定百日安全检查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建立五个检查小组,既综合检查组、路政管理中队检查组、养护管理检查组、路政管理检查组、治超应急检查组,各检查小组由一名站领导任小组长,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式检查。三是精心安排,确保百日安全检查有序推进。百日安全检查分为自查自纠阶段;督查督办阶段;整改复查阶段和总结提升阶段。对每个阶段制订详细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每了阶段取得成果。四是检改结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留死角。百日安全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780人次;检查车辆1040车次;检查桥梁2130座次,171350延米;检查路段4614公里。共发现各类隐患115起,现场整改115起。
1、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站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2、进一步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对所管辖公路养护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保障道路畅通。
3、全面落实“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管理,通过抓住主要环节,遏制隐患和事故的出现。
4、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各项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大造安全生产声势。
5、认真做好每季度和专项活动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安全、保卫、消防、治安检查,努力杜绝各类责任事故、案件的发生。
6、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综治方面自防自治的能力。
7、进一步巩固“平安公路示范点”创建工作成果,夯实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基础。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根据资安发(20xx)1号《资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资兴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预防事故为中心,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为主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
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建筑施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黎长河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何旌辉、邓向京任同志副组长,局各党组成员、市质安站站长卢晓华、市燃气办主任黄文、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石国彪,局市场管理股股长易志勇、局工程管理股股长李宁峰,局政策法规股股长谢锋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大队。
三、执法重点。
1、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为重点,并结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重点严厉打击非法发包转包、建设手续不全、资质挂靠;脚手架、支模架、起重机械、工程机械;特种人员、工程机械操作人员无证或为经培训上岗;工程机械高边坡、深基坑作业;施工用电、消防安全;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市政工程未经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或评估弄虚作假违规施工,存在地质灾害风险未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形成的高边坡治理不到位诱发地质灾害等非法违法行为。
2、燃气、液化气安全监管执法以燃气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为重点,并结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重点严厉打击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建设燃气管道项目,违反规划设计擅自改变管线布局,使用不合格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隐蔽工程被非法违法构筑物占压;无证充装、经营、储存燃气,燃气经营门店超量存放,经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非法违法行为。
3、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处罚力度。要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工作台帐,认真填写执法文书,要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结合定点执法、随机抽查执法和执法监察,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定点选取执法企业的名单和执法时间,明确执法监察的具体形式和工作安排;要依据监管单位上报、群众检举信息,依法对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住建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到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加强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一月一警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强化监管责任意识。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作,督促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提高各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法定”的法制意识;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建设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两月一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20xx年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计划检查安排表》(见附件),局属相关单位及股室要按照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检查,各监管单位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能,局相关单位、股室要全力配合,保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强化学习、规范执法、着力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做到适应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填制规范;要认真贯彻执行《资兴市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对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进行备案。要认真做好执法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解决发现问题,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三)加强考核、落实责任、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对监管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燃气企业及燃气经营网点都要明确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具体监管人员,做到上下无缝对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把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检查。要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xx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在局党组、行政的领导下,坚持以预防事故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严、实、细、深、精为标准,主动作为,加大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发挥监察执法效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源头管理、过程管控安全法规制度,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筑牢安全生产“三道”防线,厚植安全管理基础,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遏制个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1,执法计划完成率100%;
2,职责范围内举报核查率100%;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4,上级交办的事故调查处理等任务办结率100%。
根据县安全监管局职能职责,结合省总队、市支队的要求和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突出检查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20xx年事故多发频发的建筑施工以及交通运输、城镇燃气、民爆物品等安全风险较大、事故隐患较多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革和创新监察执法方式,采取计划内明查、计划外随机抽查、举报核查、暗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全年计划内明查生产经营单位31个,其中检查非煤矿山企业5个,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5个,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个(含4个零售配送连锁点),检查客货运输企业3个,检查建筑施工企业5个(含外来建筑施工企业),检查城镇燃气企业3个,检查民爆生产企业1个,检查工商贸企业5个,检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3个。随机和暗查暗访不少于6个生产经营单位,随机和暗查暗访重点是20xx年发生过事故和实施过行政处罚的的生产经营单位。
执法检查采取专项检查方式,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管理和应急救援管理八个专项范围,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范围可以是八个专项中的其中一个专项或者几个专项,检查具体范围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一)严格执法。对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必须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对当场能纠正或排除的,要当场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或立即排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各时期、各阶段的安全生产生产形势和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计划执行情况,适时调整检查执法计划。
(二)规范执法。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要求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手册》,认真开展监察执法工作。
(三)及时总结。建立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台账,定期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制止和隐患整改情况、文书制作和使用情况,案件办理程序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安全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四
根据温交监20xx130号《关于组织全市在建公路工程半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大检查的预通知》文件要求,驻地办认真组织学习并按文件要求立即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施工现场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同时以此次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评分表为标准对驻地办的各项安全台账进行审核。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提升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现将驻地办次处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重点为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平安工地”和安全大检查各项要求为标准的监理办台账审查。
驻地办总监为本次监理办安全执法大检查的组织人、审查人,各专监、监理员在总监的组织下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上报和记录。
组长:
组员:
(1)边通车边施工交通组织安全措施已落实,但须进一步加强对各路口的交通管制,杜绝社会车辆误入施工现场的发生。同时要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维护。
(2)岩门山开挖工程危险性很大,近日开始重新动工,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执行。
(3)安全台账的审查中发现以下问题:安全制度的操作性有所欠佳,应当根据工程实际进行适当修改;安全技术交底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不够及时,应进行改进,同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促和配合。
驻地办将严格遵照文件要求,按照“四不放过”、“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排查安全隐患,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在本次自查活动中发现的内外业问题,将及时整改,总结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前发展。同时为即将到来的质监局的全市在建公路工程半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大检查做好准备,争取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五
20__年全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督促和引导矿山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20__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紧紧把握矿山开采动态变化快、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特点,继续深化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抓好企业自查、镇(街道)检查和市局检查的各项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及记录台帐,及时、自主网上填报隐患排查信息,努力实现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力争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月度录入率达100%,季度统计报表报送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治理率100%,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有明显的提高。举办一期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训班。
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全面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全部取证矿山企业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其中一家达到三级标准化。
(一)加大安全标准化教育培训力度。上半年组织创建标准化矿山参加市的矿山安全标准化宣贯会议,向标准化创建企业宣传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考评标准和办法,申报程序和要求等。
(二)采用矿山企业自评和中介机构辅导相结合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服务支撑体系。
(三)实行达标企业“回头看”,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开展对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的检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加强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一)按照《市矿山企业证后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执法计划,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0家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建立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的通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以探矿名义实施采矿等违法行为。
(三)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四、进一步加大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一)组织开展全市矿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培训会议。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
(二)组织开展有关镇、街道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矿山安全监管干部依法行政及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及时修订完善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认真组织评审,及时备案。
2、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1、在矿山企业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完善相关建设和管理制度,年内力争50%的矿山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工作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高矿山企业最小开采规模。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六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xx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省局对近几年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类死亡事故发生的类型、原因特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过去的一年里,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三项建设”。通过各级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在3年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尾矿库为重点的各类矿山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矿山开采新技术应用推广、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性工作标准的制定、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从全省非煤矿山共发生死亡事故110起、死亡125人,到下降到死亡事故30起、死亡37人(国家总局下达死亡控制指标为6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连续5年呈2位数幅度下降。与同期相比,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95%、13.95%,全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状况进一步呈现稳定好转的态势。
一、指导思想。
在省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xx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各地方实际情况,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重点内容,以坚决遏制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加强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强化专项检查整治、打非治违,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法治秩序,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巩固政风行风评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转变作风,强化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在打击非法盗挖矿产资源、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尾矿库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任务目标。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以上,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根据国家总局下达的控制指标,指导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三)完成我省尾矿库安全度评价确定为危、险库和30%以上病库的隐患综合治理任务。
(四)70%以上大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30%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力争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石油天然气企业hse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五)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达到100%;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率、机械铲装率分别达到80%以上;三等以上尾矿库50%实现在线监测。
三、重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形势判断和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局党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严峻挑战,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落实各项措施。
2、推进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落实责任、实施目标管理和指标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监管工作,在安全检查督察、违法行为查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督促矿山企业隐患整改、向有关政府反馈安全检查意见等要尽责到位。
4、加强对修订后的《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监测检验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规定》、《尾砂回采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规章、安全标准的学习宣贯工作。
5、认真落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地级市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到省内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调研,以优质服务凝聚力量提高效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开展争创服务型非煤矿山监管干部活动,用一流的服务推动工作落实。要创新服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七
根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v^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xx〕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xx〕6号)、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xx〕14号)和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市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矿山、旅游景点等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执法检查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排查和整改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全市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七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以及《^v^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xx〕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xx〕6号)等有关规定,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
3、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相关材料、台帐是否齐全;。
4、新(改、扩)建防雷装置是否依法依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报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是否发生过雷击事故,发生雷击事故后是否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防雷部门报告。
6、是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是否贯彻落实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v^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v^活动方案》的通知(长安发〔20xx〕4号),是否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三、执法检查方式、对象及频次。
(一)执法检查方式。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八
新的一年2021年即将到来,为了更好的开展新的一年的工作,今天我们特在此制定工作计划,下面极即为20年工作计划。
1、通过职代会等多种民主管理形式聚集加快发展的共识和动力,使企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成为现实。
2、把凝聚职工智慧、开展劳动竞赛作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3、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竞赛的经验,不断进行完善。
4、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创新和提合理化化活动。
5、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1)通过日常教育和班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2)今年将要在小修员中推广的使用pda的信息手掌机、实现gis的管网建模、完善抄表员的抄表手掌机,工会要积极为这些工作的推行和完善,通过组织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积极搭建平台,提高职工的岗位技能素质。
1、要总结开展民主管理、企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2、对企务公开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掌握和指导车间级工会开展民主管理、车间企务公开工作。
1、要规范维护内容,把“维护”落在实处。
2、进一步发挥集体合同在维护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使集体合同成为职工利益的“保护神”。
3、切实关心职工生活。
4、认真组织好“一日捐”活动。
5、加强改革过程中的工会工作,发挥工会作用,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改制顺利进行。
1、以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抓好形势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企业方针、目标和任务的教育。要充分利用每周一次的班组学习和舆论阵地经常性地开展此项工作。
2、开展“三个一”活动。结合建创做工作年底开展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寻找身边“可爱的沪北人”活动,弘扬职工中的闪光点;结合沪北所成立五周年,组织“我与沪北”征文活动,引导职工将自身发展与企业发展密切相连。
3、抓好三大载体,努力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抓好每周一次地班组学习,教育和和培育一支有一定素质素质的职工队伍;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宣传橱窗,发挥舆论导向和宣传教育作用;继续发挥黑板报地作用。
1、两级工会干部要自觉成为学习贯彻届四中全会和全总十四大精神的表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2、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和保持与广大职工的密切联系。
3、要加强“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4、大力抓好两级工会的组织建设。
5、要发挥工会信息工作的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工会工作、加强传播交流的三大作用。
6、工会经费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坚持将资金安排在职工文化教育活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办实事、送温暖、慰问特困职工、稳定职工队伍方面。
7、继续开展工会职工技协工作,围绕推进企业科技进步,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等。
8、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今年在工会干部中开展“三个一活动”:提倡读一本《学习型组织的创建》的书;开一次学习与实践的交流会;举办一次班组长以上的工会干部培训班。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九
(02020年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编制单位:xxxxx安全科。
编制时间:02020年年202月月515日。
xxxx2020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为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和《煤矿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要求,提升矿井抗灾能力,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加以治理和整改。依据2020年度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本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
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正常开展、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标,特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矿。
副组长:(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成员:(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技术副矿长)。
(机电副总)。
(安全科科长)。
(通防科科长)。
(生产技术科科长)。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
(机电运输科科长)。
(财务科科长)。
(综合办公室主任)。
(安全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副矿长李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领导负责,安排部署矿月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方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专题会议,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组织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审定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投入、设备、设施、资金保障、专项培训、考核管理等事项。
3、听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的汇报和建议,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二、工作目标。
结合煤矿2020年度施工组织计划,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督办,严格做到事故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有组织、治理有方案,不断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推动事故隐患排查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同步进行,实现矿井安全建设。
三、排查主要内容。
1、持证情况:施工方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2、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配有矿长以及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的副矿长。
3、安全培训情况:矿属各级管理人员、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考核合格并取证;矿机电队、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工安全培训资料是否健全;“三违”人员安全培训资料是否健全,各单位是否编制培训计划等。
4、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是否配备有专职安全员、瓦检员、提升机司机、爆破工、信号把钩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人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特殊工种资格证件是否齐全有效等。
5、出入井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调度会制度、班前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制度、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矿灯集中管理制度等。
6、管理人员带(跟)班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每班带班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与工人同上同下,是否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等。
7、通风管理情况:是否具备满足生产实际需求的通风系统,井下各用风地点及掘进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是否有备用通风机,井下通风设施构筑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并能满足安全要求,风筒距工作面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规串联通风,风筒漏风率是否符合规定,临时风障是否维护到位,有无漏风现象等。
8、瓦斯防治情况: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规定检查瓦斯,是否存在漏检、假检,是否存在井下瓦斯超限后未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瓦斯超限是否立即组织撤人,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瓦斯超限处理记录,各类监控器配备是否齐全,位置安设是否正确,是否配备专业人员维护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执行监测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等。
9、水害防治:是否有可靠的排水系统,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图纸、记录台账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是否有探放工作需要的防治水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等。
10、爆破管理情况:爆破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人员配备数量是否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和“一炮三检”制度,炸药、雷管等的运输、储存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11、顶板管理情况:作业规程中是否编制有地质说明书,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参数作业,是否存在空顶、空帮作业,锚杆、锚索等的张拉预紧是否到位;喷浆质量是否达标,是否严格执行工作面敲帮问顶制度,巷道顶板巡查等。
12、下井人数:井下人数及分布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超员现象,是否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13、机电设备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各类设备是否取得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与瓦斯等级是否相符;机电设备各类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各类设备操作规程是否齐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4、提升运输管理情况:提升设备及提升钢丝绳检测检验是否合格,是否出具报告,设备检修维护记录是否建立起全并如实填写,提升机各类保护是否齐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实验记录是否如实填写。
15、防灾工作情况:是否制订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防火(自燃)等措施。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是否制订落实了暴风、暴雨、雷电、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四、排查频次。
(一)季度事故隐患排查。
1、定期安全“体检”和“会诊”(1)煤矿安全科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体检”、“会诊”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建立以矿长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安全“体检”“会诊”领导小组。
(2)矿长每季度必须负责组织开展一次覆盖各生产系统和各岗位的全面安全“体检”、“会诊”工作。
(3)煤矿安全“体检”、“会诊”认真对照《云南省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执法主要内容表》和《云南省煤矿事故隐患排査表》(云煤安发〔2018〕35号)逐条逐项进行检查。
(4)煤矿每次安全“体检”、“会诊”工作结束后,安全科必须编制“两清单一报告”: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编制自检自改报告。
(5)煤矿对安全“体检”、“会诊”工作必须做到隐患查得清、问题找得准、原因析得透、措施定得实、整改五到位。
法定代表人)担任,副组长为矿领导班子成员。
(2)煤矿安全科必须组织相关人员毎季度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并形成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检自査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和自检自査报告。
(3)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检自査主要内容:《云南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査表》《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表》(详见《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云煤安发(2018)。
11号)所规定的检查内容。
(4)煤矿安全科对主体责任自检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条分析,査明问题原因并分析根源,严格按照“五定”要求进行整改。
(5)煤矿安全科必须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检自査报告于每季度末报富源县能源局后所能源分局备査。
(6)煤矿安全科若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检自查,煤矿严格按照《xxxxx煤业有限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二)月度事故隐患排查1、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1)每月28日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及安全、机电、技术、生产等业务科室、施工单位、各区队开展1次覆盖井上、下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活动开展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隐患排查后,由检查组人员将查出的隐患录入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监督限期落实整改。
(2)排查结束后,矿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大排查大整治工祚进行总结,对检査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形成“两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风险管控责任清单)、“一报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报告)。
(3)煤矿安全科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事故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安全措施、整改资金及验收人。
追责问责。
2、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1)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组织,每月14日开展一次全矿井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
(2)煤矿安全科负责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査治理记录,记录要明确系统性安全风险内容、排查时间、治理责任人、治理时限、治理结果。
(3)排查结束后,总工程师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査工作进行总结,安全科编制形成“两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风险管控责任清单)、“一报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査分析报告)。
(4)煤矿安全科对未按规定开展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査治理工作不认真部门和个人,严格按照《xxxxx煤业有限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三)每周事故隐患排查。
各专业分管副矿长、矿总工程师每周组织安全、技术、机电、生产、综合办等业务科室、各队、施工单位开展一次覆盖各系统和各岗位,包括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火灾防治、粉尘防治、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矿井主要设备、安全供用电、矿井提升运输、矿井排水、环境保护,矿井生产环节、安全监测监控、通讯、应急避险、职工安全培训管理,以及地面土建施工管理、两堂一舍、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排查前由业务科室制定排查安排表,确定排查内容,明确参加人员。隐患排查后,由各业务科室负责,将查出的隐患录入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监督限期落实整改。
(四)每天事故隐患排查。
1、矿领导和施工单位带班领导每天分三班带班入井,对井下各作业点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现场落实治理,对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出井后及时录入矿井安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矿领导查出的隐患填写在矿领导、机关管理人员下井交接班记录本上,由调度室负责汇总录入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施工单位排查的隐患填写在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上,各业务科室根据责任分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
(2)安全科每天安排安全检查员分三班开展作业现场巡回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督促现场落实治理,对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录入矿井安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跟踪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并对各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特别是职工安全培训情况进行动态检查。
(五)每班事故隐患排查各队每班组织岗位工种或班组职工进行1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现场落实治理,对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及时汇报区队、施工单位,由责任区队、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定治理方案,监督落实治理。
(六)岗位事故隐患排查。
岗位作业人员执行作业过程中随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能够立即治理的隐患,采取措施立即落实治理,对发现的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由安全科负责制定治理方案,监督落实治理。
(七)重大工程开工、重要工程节点、重大节假日、雨季三防期间的事故隐患排查。
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具体时间,针对检查重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通知(方案),各单位严格按照排查方案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五、事故隐患治理。
事故隐患治理环节突出分级治理和现场管理,根据隐患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确定不同层级的治理责任单位和人员,并强调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治理到位,治理过程要通过安全措施、专人指挥、现场监督等确保安全,不安全不治理。
1、事故隐患分级:根据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整改治理难度,将事故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事故隐患为一般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可立即或当场整改;b级事故隐患的为难度较大,作业现场整改不了,需由矿、业务科室协调整改的隐患,安全隐患须在一定限期内完成整改;c级事故隐患为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矿井无法解决,必须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的,同时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改的事故隐患。
2、事故隐患治理:事故隐患治理执行分级治理,c级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由矿长组织...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根据省、泉州及xx市部署要求,决定xx年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努力达到四个100%、确保三个继续下降:对区域内重点企业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确保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突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特种设备、消防等高危行业领域,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确定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动态监管执法机制。
(二)把握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执法的要求,确定重点监管执法对象,紧盯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相应的执法检查事项清单,作为检查执法的主要内容,督促企业主体落实责任、制定安全措施,严防引发重大事故。
(三)注重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行业领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对自查或者监督检查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严格按照《福建省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暂行办法》(闽安委〔xx〕9号)进行挂牌督办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四)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和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严肃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查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核查处罚,重点查处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涉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且采取措施不力、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
(六)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及时送审督办事故调查报告,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批复要求。事故调查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依法向社会公开调查报告全文,结案一年后要按规定组织开展评估,评估结果报备上级政府安办。
(七)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八)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定期组织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市直驻街道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开展执法行动。
(九)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要健全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执法对象名录库,贯彻落实“双随机”检查执法要求,确保检查执法透明度和威慑力;要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做到检查有方案、现场有记录、落实有反馈、处理有结果;要严格落实执法“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部署(5月)。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大力开展宣传动员,使监管人员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了解掌握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动基层和企业真正“动起来”。
(二)全面推进(5月至11月)。第一阶段(5月底前),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自查自纠情况报街道安办。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摸清重点监管执法对象的底数,建立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名录库,及时报送街道安办,以便汇总上报市安办备案。第二阶段(6月至11月),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执法重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具体落实本方案,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每月5日前将上月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街道安办。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通过组织学习借鉴、培训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促进精准执法。
(三)总结考核(12月)。街道安委会将认真总结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积极开展执法评估考核工作,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的长效机制,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累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办事处成立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谢建智主任任组长,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街道安办,各成员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实施、密切配合。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要坚决打击和铲除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保护伞”,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坚决查处包庇、纵容、支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政府工作人员,坚决查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辖区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组织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四)加强检查,注重协调。各工作点、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分别于7月底、12月底总结报告将报送街道安办,以便汇总反馈市安办。
为继承发扬党重视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决策部署,推动“调查研究”实功实做、走深走实,全面分析今年全局各项工作发展情况,认真研究谋划部署重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县委办发〔xx〕xx号文件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扎实开展大调研活动,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体现,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从基层一线入手,倾听民意、掌握民情、贴近民。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发展制约瓶颈、聚焦监管工作漏项短板,从中找差距、寻良策、谋发展。
二、调研方式。
以实地调研、座谈交流、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全面掌握行业工作现状,查摆问题,广聚民智。
三、调研时间。
xx年11月5日起,至11月15日止。
四、重点任务。
(一)排查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工作落实不到位、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重点解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食品安全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硬的问题。解决舆论宣传引导不够深入,食品药品安全政策知晓面不广,社会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不精准、执法监督差别化,讲关系、凭经验的问题;管理执法干部宽松散,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基层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前瞻性不强,餐饮医药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争取项目资金不积极不主动,监管力度不大的问题。
(二)排查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不全、执法力量紧缺、人员受双重管理不能专职导致监管任务无法连续,监管频次较低,整治效果不佳的问题。解决基层执法车辆缺失、安全监管出现盲区和死角的问题。解决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水平不高,监管方式单一,流通领域监管有漏洞等问题。解决行业发展水平不高,尤其是小餐饮、小作坊、小摊点、小食品经营店量大面广,且规模小、经营条件简陋、流动性大,安全隐患容易反复出现的问题。解决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高,尤其在农村,食品经营者文化水平较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解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和检验用房不足,功能欠缺,无法满足科学监管的需要的问题。
五、时间安排及阶段任务。
(一)深入调研阶段(xx年11月5日-11月14日)。成立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调研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准确了解工作情况、广泛收集相关意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药品市场整治、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等方面,由局长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集中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反映成绩客观、查摆问题到位、分析原因深刻、对策建议可行的调研报告,实事求是形成调研成果,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成果交流。
(二)总结提升阶段(xx年11月15日)。通过座谈交流、集中研讨、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网络留言等形式,深入查摆在食品药品行业中存在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对发现和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梳理,针对短板弱项提出主攻重点和主要措施,客观总结成绩,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下一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稳步发展打好理论基础。
六、相关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开展调查研究的重大意义,明确分工,靠实责任,紧盯短板弱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掌握情况,敢于触及矛盾,坚持做到吃透“下情”与领会“上情”、“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协调一致切实开展调研活动。
(二)认真对接谋划。紧紧围绕业务工作,深入分析、查实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政策导向,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带着影响和制约本领域本部门本单位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确保形成的调研成果能够提供有益参考和科学借鉴。
(三)深入分析思考。深入分析问题,做到找问题点透摸清,找差距不回避矛盾。分析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态势、主要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针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提出主攻重点和主要措施。
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安监管﹝xx﹞100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市安全监管局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执法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共、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市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会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着力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除隐患、防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市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执法检查内容。
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三)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七)应急救援管理情况。
三、执法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
四、执法检查方式。
紧紧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等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根据执法领域划分,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小组,其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执法工作组由黄立岩牵头;非煤矿山执法工作组由郑承怀牵头;综合领域执法工作组由杨俊牵头,邵保贵、苏友明、余飞予以配合。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负责人为联络员,抽调局职业健康科、事故调查统计科、执法大队、应急中心专业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
各专项执法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采取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暗查暗访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对企业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企业,应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参与。原则上各专项执法小组检查企业数不少于5家,查处企业立案数不少于2家。
五、执法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牵头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制定领域内具体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精心谋划。各执法专项组要加强组织协调,根据执法力量和辖区内企业的分布、类型、数量等情况,明确检查企业的数量和具体名单,确保覆盖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高危行业企业,细化执法检查项目和内容。
(三)严格执法。要以对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形成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检查多立案少和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四)信息报送。请各执法专项组于2月6日前将工作方案及检查企业数量、名单报至局法规科。同时,按照省安全监管局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于每周五报至局法规科。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十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2021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特制定本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精神要求进行编制。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各行业领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履职能力,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有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促进全乡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进一步增强辖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乡实现“工业新区、品质乡村、魅力”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
执法对象。
1、两家面粉加工厂,每年安全综合监管执法4次。
2、四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每年安全监管执法2次。
3、县陶瓷有限公司,每年安全监管执法4次。
4、按照县安委会工作部署,重点抓好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日常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各类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乡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各类常规性、季节性、专项性监督检查工作。
四、执法权限。
1、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整改。
3、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有现实危险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紧急处置。
4、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简易程序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5、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其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职业安全健康培训、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职业危害检测检验工作以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的相关工作。
五、具体要求。
1、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和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法程序,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2、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全面细化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做到查处的每条隐患和问题都要有依据、有标准,确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得到依法治理。
3、坚持统筹兼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计划外,要结合节假日、重大会议或活动期间、汛期和特殊天气等重要节点时段,统筹安排,结合各类专项行动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4、坚持安全宣教,注重执法基础工作。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倡导安全生产文明意识,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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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有效杜绝重特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全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市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依法执法、科学执法,以实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各项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推动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协调推动建筑、交通、消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二)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
1.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突出对发生死亡事故、多人重伤事故、有迟报瞒报情节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进行处置和上报工作。
2.依法查处举报投诉电话、信访办理反馈的案件,提高查处力度。
3.完成省、市安监局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部署的联合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承担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要以执法计划统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各业务科室要认真编制并细化科室执法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时间、任务及责任人,层层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规范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察的重点、难点。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
矿山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篇十四
根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21〕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21〕6号)、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21〕14号)和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市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矿山、旅游景点等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通过强化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排查和整改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全市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按照《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七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以及《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21〕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21〕6号)等有关规定,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
3、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相关材料、台帐是否齐全;
4、新(改、扩)建防雷装置是否依法依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报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是否发生过雷击事故,发生雷击事故后是否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防雷部门报告。
6、是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是否贯彻落实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长安发〔2021〕4号),是否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年初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后,季、月计划不再公布,"双随机"计划不再公示。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频次。
市气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企业开展防雷安全计划执法检查。今年纳入计划执法检查的行业监管企业共60家(具体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见附表),市区(内五区、长沙县、望城区)执法检查率约13%。对区、县(市)气象局纳入本年度的监管执法检查对象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加强对下级防雷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对纳入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流程,确保工作效率。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七)严格执行防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八)规范完善检查记录和执法案卷,每次按计划实施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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