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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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精选10篇)
时间:2023-12-22 11:38:07     小编:FS文字使者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落实好20xx年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促进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加快贫困户的自力更生能力,根据《博州农机局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博州农机发〔20xx〕13号精神,结合博乐市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博乐市农机局根据本单位承担的职能,制定本方案。

为使全市更多农牧民收益,通过实施农机精准扶贫国家购置补贴政策,通过减免贫困农牧民拖拉机和收获机械50%驾驶培训费,减免贫困农牧民农业机械检审验费用,从而充分调动和保护贫困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推进贫困户思想认识的转变,促进农机装备进万家,切实保障贫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

根据博乐市农牧业生产现状,本着向重点乡镇倾斜的原则,通过综合考虑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和各乡镇(场)的贫困户的数量、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农户购买实力等因素,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中设立扶贫购置补贴资金200万元,特将补贴资金分配如下:青得里乡50万元、小营盘镇35万元,乌图布拉格镇30万元、阿热勒托海牧场30万元、达勒特镇25万元,贝林哈日莫墩乡25万元。

鉴于工作需要,成立博乐市农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建喜市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杨少华市农机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成员:韩用强市农机局副局长

艾克帕尔市农机局副局长

阿迪力艾拜青得里乡副乡长

孟克布音小营盘镇党委委员

才巴塔阿热勒托海牧场党委委员

魏松乌图布拉格镇副镇长

范浩中贝林哈日莫墩乡副乡长

丁宝军达勒特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机局业务办、市财政局农财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审核监督、项目资金拨付。下设乡镇场项目具体实施操作人员:青得里乡努尔克孜,小营盘镇苏亚,阿热勒托海牧场库尔曼艾力,乌图布拉格镇苏优丽,贝林哈日莫墩乡阿热帕提,达勒特镇居萍、马溶。

一是购机户必须是民政局在册的贫困户,实施贫困户购买意向小型实用农机具的,优先安排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扶贫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做到应补尽补。二是乡镇(场)按精准扶贫国家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贫困户购买小型实用先进农机具的资格审核等工作,补贴政策严格按照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层层落实到责任人上,不得出现冒领、顶替、套取等情况,要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切实加大购机后技术培训服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全市精准扶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办法。严格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新农机发〔20xx〕2号)的要求,做好贫困农民自主购机、补贴申请、补贴对象确定、公示、确认、机具核实、资金兑付等环节工作。特别要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1.各乡镇场应安排农机站或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受理上报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资格、购机意向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对核实(不是贫困户或者与其他人合伙购机的不予考虑),依照博乐市年度实施方案及分配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集体研究,等额等量确定补贴对象。

2.精准扶贫对象在享受《博乐市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范围以外可放宽到小型农机具,除了对额度少、需求多的机械可采取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享受“应补尽补”机具类型可直接确定为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机发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行车证)、农商行卡等资料在各乡镇场填写申请补贴《审批表》并注明贫困户说明。

3.各乡镇场政府要在本级阳光农廉网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将乡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咨询、投诉受理电话,确定的补贴对象和单机补贴额度等情况通过网络及在村委会张榜等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同时公布乡镇场农机、纪检办及市农机、财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市农机局审核。

4.市农机局对各乡镇场上报的贫困补贴对象名单、补贴机具及额度等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乡镇场重新确定。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购置的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后方可在乡镇场政府指定部门办理购置补贴信息采集和录入手续,最后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局会同市财政局填写审批意见后,将补贴款通过农商行发放至补贴对象农商行卡内。

1.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在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产品。

2.补贴对象一般应于30日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选择购机。所选择的经销商须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确定其经销该产品资格(可在新疆农机网上查询,网址:

3.农机经销商需向补贴对象出具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发票上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及机架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各乡镇场农机站会同村委会、纪检办、财政所及市农机局市场监管办、财政局农财办组成联合市、乡两级核实组,分期分批现场逐台核实补贴对象所购机具情况,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实际购机与系统申请机具相符,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系统上传机具信息相符,并将核实情况填入《审批表》机具核实栏中,填写核实结论,经核实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两人以上签字,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各乡镇场审核后,将购置机具核实情况在乡镇场及村委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和“八个不得”以及自治区“八个严禁”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管。市农机局、财政局要强化督导检查,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报送州农机局、财政局。

市农机局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管理,规范其供货及售后服务行为,推行规范的农机供销合同文本;加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价格监控,农机产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杜绝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行为。对发生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及时报告自治州农机局;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按规定上报并取消补贴资格。要加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的监控,建立质量监管责任机制,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质量调查;对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案件,成立快速处理应急小组,确保重大质量投诉协调处理迅速到位,提高质量纠纷协调处理时效性。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要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博乐市人民政府纠风投诉举报电话:2277114,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电话:2267821)。对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进行实名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价格虚高、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案件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市农机局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州农机主管部门。

对农民联合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及经销、生产企业采取骗补套补国家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各乡镇场要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精准扶贫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市农机局业务办。同时做好精准扶贫信息宣传及报送工作。乡镇场项目工作人员在项目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市农机局要做好农机局精准扶贫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做好实施情况统计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向市政府和州农机局报送精准扶贫实施进度、工作总结及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根据《20xx年度自治州开展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工作要点》的要求,按照州、市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今年博乐市农机局进驻市青得里乡塔布勒村开展工作。首先,通过将住村人员编排分组,通过节庆期间开展对村内贫困人员的入户走访,为贫困群众送温暖,了解群众所想所盼。其次,春耕期间积极协调配合村委帮助村民联系贷款及农用机械,对落后农业机械进行改装,保证村队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第三,通过入户走访积极宣传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引导年轻有能力的村民参加农机驾驶员的操作培训,通过学技能,开拓就业渠道,投身农机作业服务,为脱贫增收找路子,转变贫困户思想上的认识,为贫困户提供具体的办法,让贫困群众了解党的惠农政策,感受到党的温暖。第四,按照我局脱贫计划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明确帮扶人员工作责任,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不断加强对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的教育转化工作。第五,通过成立青年服务队,解决群众的困难,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理顺群众情绪,以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前提,以提高村民的收入,搞好村上的经济建设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最大限度争取民心、凝聚人心,促进各族群众团结和谐、安居乐业。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篇二

课题实施方案【一】

一、课题的提出

我校是一所乡镇小学,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写作常出现语句不通,语序颠倒、语句平淡无味,不会用好词佳句等现象。而农村孩子见世面少,基本生活就是家和学校“两点一线”,社交范围小,缺乏生活经验,缺少生活素材。因此,一提到写作文就一筹莫展,无从下手。更是为选材煞费苦心。

而老师也教得费力,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我决定从最基础、最简单的小练笔“抓起”。因为,课后小练笔,是随文练笔,训练目标明确,为学生写作提供了现成的“下锅之米”,选题角度小,材料贴近生活,学生易于驾驭,写起来得心应手,故此,针对我校我班学生实际情况,我选定了《关注课后小练笔,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研究》课题进行研究。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1、课后小练笔符合儿童心理特点。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课后小练笔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贴近学生的写作心理。

这是因为根据儿童的“模仿性”特点,阅读教学中提供了大量的范句、范段、范文作为作文练笔的“中介”,根据小学生“表现欲”的特点,借助大量写作片断的形式,及时运用阅读所学到的知识进行写作,满足儿童学习心理的需求,根据儿童“易遗忘”特点,采取边读边写,学用结合的做法,有利于知识的巩固。由于学生的写作束缚少,自然也容易运笔,乐于动笔;“心动”而致“笔动”,学生则有内容可写,有话可说,有情可抒,久而久之,学生就会养成“乐于动笔”、“勤于动笔”的良好习惯。

2、在语文教学中,课后小练笔是阅读教学与作文教学之间的桥梁。

现行的语文教材以单元为主,一个单元一次作文训练,间隔时间长。学生训笔次数少,而且容易使阅读教学与作文教学相脱离。我们应在阅读教学的同时,针对所学的课文进行与写作相匹配的形式多样的课后小练笔,就能弥补这一不足。

3、提高教师钻研教材、驾驭教材的能力,增强教科研理论水平和能力。

我校是一所乡镇小学,校内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及农民工子女,家长都忙于务农务工,再加上本身文化水平不高,难于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有效的指导。所以导致大部分的学生在学习上在校靠老师,在家靠自己。因此,课后小练笔的研究除了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解决乡镇学生为寻找写作材料难的问题外,也极大程度上的提高了本校老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科研的能力。

因为,教师要结合课文的语言特点来精心设计有效的写作练点来解决学生在写作时遇到的困难,自身就一定要吃透教材,把握文本,而不是漫无目标地去找练习。同时也让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改变一味追求结果的现状。迫使教师注意过程的指导。

小练笔后的批阅,增加了对小练笔有效性的课后跟进评价,让教师的备课、上课,课后练习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让老师们在整体教学中落实对学生的有效训练。

三、课题研究的目标

1、通过对学生进行“课后练笔”的训练,形成六年级训练的序列2、通过对学生进行“课后小练笔”的训练,解决乡镇学校学生为寻找写作材料难的问题,帮助他们积累大量的、不同类型的写作素材,学习积累起了丰富的作文素材,从而改变学生畏惧写作的心理,提高写作技巧,最终达到语文综合能力的提高。

3、通过课题的研究,提高教师把握教材,研究教学方法的.能力。

四、研究的内容

1、进行片断与篇章训练,重点在“自己表达”,做到语句通顺、连贯。内容详实,个性张扬。

2、通过读写结合,从段到篇,对学生的作文进行严格的系统的训练。

3、以现行的教材的习作内容为主。

五、研究的对象

本人任教的六年级(1)班学生共68人。

六、研究的方法

1、比较实验法:本课题的实验研究在自然状态下进行,选择2个班为实验班,本校同年级其他班级为对照班,在进行常规教学的同时强化课后小练笔的训练。

2、观察法:以听课、交流、检查等形式对学生课后小练笔的训练进行观察,并进行分析实验操作的得失。

3、个案分析法:对典型的学生个别分析。

4、调查法:对学生课后小练笔的兴趣进行问卷调查。

5、行为研究法:本着从教育教学的实际中发现问题,并在教育教学中寻找解决问题好办法的宗旨,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的前提下,采取行动研究方式,做到教研即教学,以教学促教研,以教研指导教学。

6、经验总结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总结研究成果,进行阶段性小结,调整、完善研究方案。

七、实施遵循的原则

1、差异性原则,由于学生存在着个体差异,同一内容的写作训练,也需根据他们的实际,采用合适的方法。能力较低的学生可用照搬法、模仿法,即把学习的课文中的句、段搬用或模仿到自己的习作中。而基础较好的学生则可采用想象法,除了完成作文的一般要求外,还要通过想象写心理活动,个人感受等等,同时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语句。

2、激励性原则:加强信息的及时反馈,好的小练笔要发挥榜样的作用,使课后小练笔效果达到最优化。

3、整体性原则:要紧扣单元的读写训练重点,设计相应的练笔题,突出其整体性,为提高本单元的习作水平作好铺垫,打下基础。

八、实施的步骤

实验时间为1年,即(7月-207月)。

九、组织与管理

十、研究成果表形式

1、课题研究的案例。

2、学生展示(优秀课后小练笔集)。

3、课题研究时的论文。

4、一节课。

5、课题实验报告。

《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基本格式》【二】

课题名称

一、目的、意义(问题提出)

1、研究的背景、现状分析、碰到的问题。

2、目的、意义(为什么研究?价值是什么?解决什么问题?)。

二、研究目标

本课题研究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

三、研究内容

实现研究目标要研究的具体问题,实验类课题还要有研究假设。

四、研究范围

1、对研究对象的总体范围界定;

2、对研究对象的模糊概念进行界定;

3、对关键概念(变量)的界定。

五、研究对象

课题研究的直接对象。

六、研究方法

1、根据课题的性质、类型选择具体的一种或几种研究方法(例行动

研究法、调查法、实验法等等);

2、课题操作的策略、措施等。

七、研究的程序

设计研究步骤、时间规划、管理措施等。

八、研究成果形式

研究报告或论文,其他有关材料。

九、研究组成员及分工

十、经费预算情况

注:以上各项可根据需要选择,不一定全部包括。

嘉兴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课题申报表(二00五年)

学校(单位):编号:

嘉兴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一般)

县(市、区):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篇三

以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为宗旨,采取行政、法律、技术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规范饲养环节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降低动物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全面提高村民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意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结合我县养殖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xx县xx村社区畜牧业规划方案已付诸实施,完成土地平整xx多亩,建设相对独立的养殖小区20个和养殖示范园1处,共968个养殖单元,6656亩。至目前,xx村社区xx个移民乡镇共落实建棚农户xx户xx座,已开工建设xx座,完成墙体xx座,扣棚xx座。该养殖小区以养羊为主,建成后参与建设的农户可以达到户均6亩以上养殖暖棚,年可出栏育肥羊800只左右,纯收入10万元左右。

二、建设目标

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常发病综合防控措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耳标挂牌率达到100%,生产、防疫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100%;出售牲畜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瘦肉精等禁用药物检测合格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到位率达到100%。全面提高村民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意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们身体健康。通过示范村的示范作用,提高对动物防疫综合管理和对动物重大疫病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提升我县畜产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建设内容

(一)、防疫设施

该养殖小区,将建设成相对独立的养殖小区20个,需修建大门25副,消毒池25个,消毒室25个,值班室25个,围墙1100米。

(二)、综合服务中心

在养殖西区南面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防疫室3间60o;培训中心1处,4间80平方米。建成集农民培训、新技术推广、疫病防控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窗口。

四、资金概算及来源

(一)、建设内容概算

1.大门:25个,3米宽(包括门墩),5000元/个,计125000元。

2.消毒池:25个,12o/个,100元/o,计1200元/个,共计30000元。

3.消毒室:25个,6o/个,700元/o,计4200元/个,共计105000元。

4.值班室:25个,6o/个,700元/o,计4200元/个,共计105000元。

5.防疫室:3间60o,20o/间,1100元/o,计66000元。

6.培训中心:1处80o,1100元/o,计88000元。

7.围墙:1100米,220元/米,计24元。

以上建设内容共计:761000元。

(二)、资金来源及实施

已安排省上xx资金xx万元,xx项目资金xx万元,尚缺资金xx万元。该项目由xx单位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工作明确,责任到人。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疫病防控任务。建立县、乡、村三级疫病防控网络,使之有效地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

建议推广xx村防疫基金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协会和基金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按照国家拨一点、县财政筹一点、养殖户出一点的原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路和八统一的管理模式:统一疫苗购入、统一免疫、统一消毒、统一建档、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培训、统一告知、统一无害化处理,形成政府提倡、协会组织、养殖户参与的上下互动局面,推动防疫密度和质量的提高。

(三)、加大良种引进繁育力度。

良种引进时,坚持统一引调、统一验收、统一隔离观察、统一建立档案、分户饲养的“四统一分”管理模式。通过引繁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推动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我县畜牧业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批知名畜牧产品品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四)、强化科技服务质量,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根据肉羊标准化基地建设需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大面积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使标准化肉羊基地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养殖户都掌握好肉羊饲养管理技术和经济杂交及羔羊生产等实用增产技术,全面提高我县肉羊业养殖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

(五)、加强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和投入品监管,为养羊业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肉羊疫病综合防治技术体系建设,在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免疫抗体监测的基础上,继续推行规模场常年按程序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补防补免相结合的做法,使易感动物始终处于有效保护状态。要加强免疫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操作和免疫程序,做好免疫记录和免疫档案建立;规范兽药使用标准,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的整治,规范兽药的购销渠道,建立完善的兽药经营质量追溯体系,最大程度减少死亡和疫情的发生,保证肉羊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篇四

为加快我市“设施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在

总结

几年来发展设施农业的基础上,制定2009年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二、设施农业资金安排及实施单位

2009年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00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主为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项目实行报帐制。

(四)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兰花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2008〕189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农村兰花专业合作社扩大兰花生产规模,建设总体规模超过667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60元/平方米扶持”规定,安排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六)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主为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相关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2009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及其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六条:农业基本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农业基本建设管理队伍的建设,定期培训基本建设管理人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八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

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

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

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十二条:重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审批前,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会同有关行业司局统一组织评估。具体工作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承担。

农业部根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结果、投资政策、投资规模、以往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查,按照审批权限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第十三条: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权限对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和审批:

地方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的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直属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农业部评估和审批;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和审批,批复文件抄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四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五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农业基本建设申报审批程序,明确职责,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农业部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需要中央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示范引导性农业项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原则上须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和生产(业务)能力,不得将下列项目列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三)未按规定完成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或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的项目;

(四)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的项目或列支的费用。

第十八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综合有关司局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总量内,于每年4月底前编制本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定。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必须在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建设进度统一分批下达。

第二十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超概算投资,必须经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审核并报部领导批准后,方可追加投资。

建设过程中因申报漏项、自行变更建设性质和地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以及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超概算投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一律不再追加投资。

第二十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制度。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二十三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要依法实行招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本条:第二款(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七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项目,按程序向原项目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

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

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

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行业司局和发展计划司,按照项目隶属关系、职能分工和审批权限,及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对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后评价工作。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未经项目原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建设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农业部根据需要组织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专项检查。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组织项目检查。

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收回投资、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并建议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农业部建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单位要定期报送有关项目信息。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行业的项目,以及农业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环保、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等项目。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农业部安排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专项(国债)资金,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与之配套的项目建设资金。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的农业(农牧、农林)、畜牧、渔业(海洋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等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农计发[20xx]17号)同时废止。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篇六

村1组、3组、4组、5组。

1.3组(原村7组)新建防洪沟(含机耕桥一座),预计费用15万;

4.路维修,预算28万;

共计75万元

工程总体预算75万元,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

上级部门资金75万元。

项目拟定实施主体为村村民委员会,并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由村支部书记王远会担任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安排,由徐藤禄负责具体施工协调、管理工作。

村民自建。采取由实施主体聘请有资质的人员或以竞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单位组织村民进行建设。

3组新建防洪沟;5组沟渠扩建;4组桥维修;路维修,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项目验收由项目实施主体自检、村级验收、乡镇验收、市级主管部门验收。

(一)项目实施主体自检。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先行自检,向项目村提交竣工报告和验收申请,提供验收现场和全套验收资料,并在项目村内公示接受村民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形成自查验收报告,上报村级初验。

(二)村级初验。项目村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工程量、工程质量、审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验收后,形成初步验收意见,申请项目镇进行验收。

(三)乡镇验收。抽调项目领导小组成员、镇纪委等组成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实地查验,建立验收台账,资料归档成册。完成验收后,形成评估验收工作总结,连同相关资料报送。

项目完工后,由村村民委会负贲管理、维护。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详细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责任主体、建设方式、进度安排、坡工验收、运行管护等内容,确保方案切实可行。

(二)加强资金监管。拨付资金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补贴到户的资金分配情况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三)严格工作纪律。一是要严格财经纪律,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严防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保证建设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二是要严格工作纪律,做到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把关严谨、审核细致,杜绝工作不力、吃拿卡要、循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现象。对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一经发现,及时上报纪委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篇七

为加快我市“设施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在总结几年来发展设施农业的基础上,制定xx年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xx年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00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主为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项目实行报帐制。

(四)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兰花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xx〕189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农村兰花专业合作社扩大兰花生产规模,建设总体规模超过667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60元/平方米扶持”规定,安排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六)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主为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xx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篇八

20xx年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00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主为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项目实行报帐制。

(四)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兰花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2008〕189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农村兰花专业合作社扩大兰花生产规模,建设总体规模超过667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60元/平方米扶持”规定,安排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六)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主为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农业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农业部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县农业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由县农业局管理的、使用政府性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国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农业项目的申请、安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农业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县农业局长对局属农业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项目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县农业局产业发展科作为项目管理职能科室,负责局属农业项目的规划布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小型项目或者田间试验类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五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申报、评估及审批,以及提出开工报告、列入年度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进行建设准备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必须对项目建https:///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估计等作出初步说明。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经县农业局统一行文,由产业发展科向上级申报。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可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编写申报材料,经县农业局专家组审定后,向产业发展科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备案,再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申报。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选,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项目背景、市场供求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地点选择与资源条:件分析、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组织机构与项目定员、环境评价、效益与新增能力、招标方案、结论与建议等。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技术和工艺较为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编写。

第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审批意见,以及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编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应由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

第九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第十条:县农业局系统各单位(包括机关各科室、县农技中心各专业站、局属各二级单位,本制度统称为局各单位)均有争取项目的义务和职责。局各单位应加强与业务线上各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资。鼓励局各单位积极与外单位开展联合项目,但必须经长批准,并报产业发展科备案,接受局里的监督指导和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审批程序,必须获得农业部或省级主管部门相应的批复文件。同时在实施前,还要办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和土地使用审批等手续。

第十二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执行“五制”,即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竣工验收等制度。同时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十三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仪器、设备、材料的采购要按照农业部等法律法规进行招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邀请招标或不进行招标的必须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仪器、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本条:第二款(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十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依照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土建或田间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或房屋类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质量、投资使用、建设进度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六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都要依法订立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必须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单位要会同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建设资金必须按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由财务审计科负责,实行分项目单独作帐、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对项目资金设立专户专账,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所有开支均应遵循“先申请、后审批、再支出”的程序,严格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二十二条: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由局党委明确一名局领导组织项目实施,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并设置一名项目联络员。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名责任人和联络员,一个月一次工作进度交流例会”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主动积极加强与产业发展科的沟通联系,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互动、灵活、高效。同时,产业发展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每个项目的联络员必须全面掌握项目情况,每月22日前向产业发展科书面或者电话报告项目投入和进度等最新情况,再由产业发展科汇总后,于当月月底向局长汇报全局的项目进展情况。

第二十五条:小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自行组织自查,接受县农业局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和项目验收,而且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实施单位必须向产业发展科报告验收结果,并提交一份完整的验收材料存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由产业发展科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接受部、省、市、县相关部门的工作督查和项目验收。

第二十六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产业发展科提请对项目单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再由县农业局统一行文,向上级申请对项目进行正式验收。

第二十七条:为了确保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一次性通过验收,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分工协作。产业发展科负责协调联络上级相关部门,编制项目验收材料汇编,汇总整理项目档案资料等;财务审计科负责获得相关单位的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文件、项目资金审计报告,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整理归集项目资金使用票据、账目等;现场监督单位负责协调施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施工阶段的所有施工和监理资料,安排布置验收观摩现场等。

第二十八条: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n型项目或田间试验类项目由实施单位自行管理档案。局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从申报到竣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所产生的文件、材料、资料等,都必须归口产业发展科统一管理。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后,再由产业发展科将项目的所有档案资料移交给局办公室,按资料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存入档案室。

第二十九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档案资料包括:

申报立项阶段:关于申报项目或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编制合同、可研报告文本及批复文件,项目初步设计委托编制合同、初步设计文本及批复文件,项目施工图设计委托编制合同、施工图文本及批复文件,下达投资计划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意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文件等。

招标投标阶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县发改局对招标方案的批复文件,招标公告纸质版与网站版,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版与网站版,中标通知书,资格预审文件,中标单位投标书,中标单位技术标书,公证书等。

建设实施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或申请政府采购的文件及批复),工程规划许可批复文件,土地使用审批文件,开工报告,开工通知书,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结算书,工程监理资料,工程竣工图,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仪器设备试运行报告等。

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文件,项目固定资产移交手续,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项目资金审计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其他有关审批、调整、检验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等。

第三十条:县农业局办公室负责统筹项目宣传报道。局各单位应认真n好项目的包装工作,策划设计宣传方案,努力提高项目的知名度,为全局争取荣誉,也为以后争取更多的项目打好基础。

第三十一条:对通过了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应积极组织对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项目合作单位或个人,尽最大努力使项目最终能够实施。对正在实施或已建设完成的项目,应组织好对外宣传材料,利用各种相关场合、各种媒介对外宣传,扩大影响。

第三十二条:应积极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项目的运作情况,努力争取项目资金等支持。

第三十三条:项目宣传中必须严格财务开支制度,控制各种宣传费用,做到以最少的开支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所称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农业部管理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生产(业务)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事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新建、改扩建、续建工程项目,包括种植业项目,以及农业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环保、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市场信息、质量安全等项目。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产业发展科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修订和解释。

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篇十

认真贯彻落实^v^^v^关于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v^^v^、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按照“增夏粮、扩油菜、提质量、升效益”的总体要求,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公路沿线、高产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推进马铃薯、小麦、杂粮种植和油菜扩面增效,打造更高质量、更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全面提高秋冬种生产效益,推动全县秋冬种农业生产工作稳步发展。

20xx年,力争完成秋冬种播种面积万亩,其中:夏粮面积万亩、油菜面积万亩、蔬菜面积13万亩。

(一)科学抓好种植规划。科学规划秋冬及明春农业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小麦、马铃薯、杂粮杂豆种等粮食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立足坝区,分侧重、分层次加快坝区建设及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针对发展较为成熟的坝区和产业,继续扩面培育,持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针对种植规模散、杂、面积较小的坝区和产业,加快土地流转,选准产业,提高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充分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重点加强“一线三区”(高铁、高速、国道、省道、县道及城市干道等主要交通沿线和坝区、农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坚定不移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杜绝耕地撂荒,建好粮油生产基地、销售渠道和利益联结机制为一体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推动农业产业持续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狠抓秋冬季粮食生产。突出重点作物,拓展发展空间,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在马铃薯、小麦和杂粮种植上下功夫,做好区域布局,扩大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确保粮食安全生产。一是在马铃薯种植上,根据耕作制度和产品用途择优选择品种,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稻油”水旱轮作、旱地分带间套作等种植绿色高效耕作制,提高产量水平。把好种薯质量关,引导农户选择生育期适宜、适销对路的高产、优质、抗病品种,加强种薯质量监管,做好种薯调运、脱毒种薯推广等工作,加强田间管理,搞好病虫害防治,确保夏收马铃薯安全生产,满足市场需求。二是在小麦种植上,充分利用“马场水磨面”的品牌有优势,抓住秋冬种有利时机,扩大小麦种植面积,积极发展多种优质专用小麦,重点推广抗白粉病、锈病、耐瘠抗倒、丰产性好的品种,同时根据加工企业的需求种植适合加工、酿酒等专用小麦品种。三是在杂粮种植上,充分利用气候和环境优势,根据市场需求种植大麦、荞麦、燕麦等杂粮,生产绿色产品,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推进油菜扩面增效。扩大油菜种植面积,提高油菜种植技术与指导力度,推广油菜机械化、轻简化、高效化种植,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打造油菜种植示范样板点,挂牌试点油菜种植保底订单模式,积极推广“稻油”轮作“菜油两用”“一菜多用”等种植模式,重点发展低芥酸、低硫酸“双低”品种,以及高产、高油、高油酸“三高”新品种,大力推广油菜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积极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强油菜多功能开发利用,实现油菜油用、菜用、花用、蜜用、肥用和饲用等“一菜多用”的用途,因地制宜拓展油菜多种功能,促进油菜保质保量、提质增效。

(四)做好秋冬季综合开发利用。立足大农业、大生态发展理念,加大秋冬季农业综合开发利用,统筹安排粮油生产、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等各项工作。加大冬闲田土综合利用,防止土地撂荒,大力发展豌豆、胡豆等种植,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把加绿肥种植同耕地保护、化肥减量化行动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相有机结合起来,把发展绿肥等豆类种植作为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措施落到实处。合理安排,专用、兼用绿肥并举,积极扩大种植范围向果、茶园拓展,推广田间套种紫云英、光叶紫花苕、决明子、箭豌豆、肥田萝卜和绿肥专用油菜等绿肥品种,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在牧草种植上,充分利用冬闲田土,搞好秋冬季农田种草,大力发展黑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提高优质饲草供给率。在蔬菜种植上,与产业发展目标相衔接,按照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和区域布局,提高种植水平,建好“菜篮子”基地,确保今冬明春市场供应。

(五)抓好各类要素保障。提前谋划种苗和农资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县乡供销社和农资供销商的作用,采取集中采购、集中配送等方式科学调度农用物资储备。继续抓好农资打假工作,保障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结合秋冬种工作和全省持续开展“冬季充电”的有利契机,分批开展基层业务骨干和企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原则,切实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特别是病虫害防治工作,提前开展技术指导。抢抓全省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机遇,根据区域内发展的特色主导产业,制定基础设施配套区域规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六)持续提升农产品品质。加快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大力推广“林地经济”“立体种养”等农业优良组合模式,提高土地复种指数、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一年多季”“一地多收”。加强普定县农产品品牌培育,抓好农产品品牌营销,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全国、全省知名的优质区域公共品牌,提高主导产业、主打产品附加值和影响力。持续强化资金支持、科技服务、农业设施“三个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帮扶、东西部帮扶资金、现代化发展基金等政策支持。坚决落实高标准农田刚性建设任务,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增强农业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发挥农机行业协会和农机合作社作用,加快推广农业机械化作业,提高秋冬种进度和质量。积极鼓励农业加工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科研力量合作,加快精深产品的研发,延长产业链,不断突破现代农业发展瓶颈。

(七)抓好产销有效衔接。提前谋划好明年的产销对接工作,多推介、多交流,争取更多销售渠道,争取更多订单。积极拓展省内省外市场,发挥好流通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农村电商销售三大主力军。有效利用扶贫产品销售专区、花都对口帮扶协作,持续拓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青岛等省外市场。利用招商引资、农产品推介、旅游宣传等营销渠道和平台,多形式开展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切实提高普定农产品知名度。继续推动农产品“七进”,扩大本地农产品市场占有率,解决种与销的难题,确保种得出、卖得好,保障农民的利益。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秋冬种工作的重要性,把秋冬季作为统筹推进明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把秋冬种生产作为全年农业特别是粮油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农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谋划秋冬种农业生产,合理布局,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推进农业精细化管理,确保全县粮油保障安全。各乡(镇、街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以上率下,层层抓好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完成今年秋冬种工作任务。

(二)强化目标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早安排、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将各自的秋冬种目标任务,特别是夏粮任务分解到村,村落实到户,夏粮生产实行台账和图斑化管理。

(三)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每一个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农技培训,搞好防灾减灾,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秋冬种农业生产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等项目,保障秋冬种的资金和物资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秋冬种生产第一线,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深入村、组、农户,采取召开群众会、小组会、院落会和上门动员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大秋冬种粮油种植的宣传力度,做深做细农户思想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农户发展特色高效产业,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秋冬种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工作调度。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街道)秋冬种工作进度、任务完成情况、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土地撂荒等进行调度。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摸排和掌握秋冬种农业生产情况,搞好工作调度,总结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党委、政府提供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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