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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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 深化安全生产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实用11篇)
时间:2023-12-26 18:44:06     小编:ZS文王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一

1.规范整治标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风险辨识分级标准,规范风险管控流程;完善隐患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督办。企业按照行业制定的实施指南和标准开展整治。

2.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各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

3.强化危险源管理。各地、各专委会要对专项整治范围内企业进行再梳理,精准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档案资料,重大隐患消除前监督企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处于受控状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分布图。

4.实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推动江西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2020年,全市纳入九大专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应在信息系统上全面注册、完善企业基础数据,严格按照“两个15天”要求全面登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目前各类企业已经陆续开展复产复工,为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的良好态势。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特别是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水利、防汛、地质灾害防治、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开展为期6个月的“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统一组织、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全面排查、严格监管、保障安全”的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反三违”为抓手,全面抓好企业复产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反三违”专项整治,切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控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时间和范围

整治时间:2月20日至8月20日。

整治范围:全镇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水利防汛、地质灾害防治、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

四、责任分工和整治内容

(一)专项整治责任分工

各行政村要按照属地原则,制定本村“反三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负责组织辖区内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牵头实施本行业(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并针对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措施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各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特别是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的“反三违”频次以及对“反三违”行为的惩戒和处罚具体措施。

(二)惩戒措施

1、“违章指挥”惩戒措施:对发现一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企业负责人)要实施停职培训、罚款惩戒措施;对发现二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要采取调离岗位、免职惩戒措施;对发现三次以上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要采取扣发年薪直至辞退惩戒措施。

2、“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惩戒措施:对发现一次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企业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惩戒措施;对发现二次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是情节严重程度要采取罚款、停职培训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惩戒措施;对发现三次以上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要予以辞退。

(三)整治内容

1.“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7)在维检修活动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8)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9)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10)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11)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2.“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3)攀、坐不安全位置;(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7)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8)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

五、专项整治阶段安排

此次为期6个月的“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月20日—3月20日)。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村、本企业、本行业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阶段(3月21日—8月10日)。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及要逐条逐项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要采取坚决措施,强化整改和落实,要对照惩戒措施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拒不整改及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反三违”行为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原则,严肃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阶段(8月11日—8月20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反三违”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和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到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反三违”摆在重要位置,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力推动“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强化工作措施。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与“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制定本村、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特别是要明确对“三违”行为的具体惩戒措施,要明确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以及一线员工,决不能只有目标,没有措施;只有安排,没有结果。要坚持上下同步,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同步展开。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将“反三违”的一系列措施逐步探索研究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反三违”工作持续开展,严防各类“反三违”现象发生。

(三)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以对“反三违”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严格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实行一企一策,一隐患一方案,狠抓治理,并严格落实“分级挂牌、跟踪督办、治理销号”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坚决打击取缔。对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上限处罚,严肃追责。各企业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企业制定的“反三违”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惩戒措施,严格查处“反三违”行为,严肃追究“反三违”责任人,并按时上报惩戒情况。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三

为认真吸取杭州钱塘门诊“5.11”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两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如下:

即日起至6月30日

全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

消防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隐患整改、消防培训教育、消防应急预案等。

(一)全面开展排查。本次排查以单位自查和区相关部门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xx年5月25日前辖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完成自查,并进行整改。各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网格员协同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分管参谋对片区内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医疗卫生单位自查基础上,将进行不打招呼的随机抽查,医共体总院要加强对分院及服务站的.全面排查。各类检查、抽查填写《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针对自查、检查、抽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造册登记,形成隐患清单,对账销号。

(二)隐患限期整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自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制定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表、整改任务书和整改责任人,确保6月30日前完成隐患整改。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将针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

(三)开展消防培训。在检查过程中督促指导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全省统一的单位消防自主管理“蓝码”平台和人员消防培训“蓝码”平台,推进消防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以自查自改和“蓝码”平台使用为契机,消除医疗卫生单位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逐步解决主体责任难落实、员工素质不托底问题。指导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建强微型消防站,6月30日前完成对所有微型消防站队员的消防业务技能标准化轮训工作。提倡医疗卫生单位员工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

(四)分类开展约谈。排查结束后,区卫生健康局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分类分级约谈,确保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四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篇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区安委会安排部署和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标本兼治,实现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五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精准治理,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管控高危行业、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的改革创新。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和有关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4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通过大喇叭、群众会,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途经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的实施细则、市、区的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镇安委办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等措施。四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安全生产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落实企业应急处置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严格烟花爆竹项目准入条件。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使用、废弃和销毁处置安全管理。(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重点针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区域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惠共享渠道。二是聚焦老旧场所、电动车、彩钢板建筑、小型经营性场所、村居民自建房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控、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平台和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五)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二是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按照“因险设防、重点突出、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需求,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三是着力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应急救援队员安全救火知识和救援技巧,及时补充、检修防火工具,确保应急防火物资充足。(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六)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路段治理,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全面清理整治“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六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七)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配合上级部门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二是配合上级部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配合上级部门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加强采面作业、爆破作业、边坡、机械、机电设备、运输作业管控,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八)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公路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镇村建站牵头,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镇水务站牵头,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公路工程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底初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2020年底完成行业重大风险摸排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贵州省公路水运项目“坚守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列30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九)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摸清全镇工贸行业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底数,掌握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及主要危险因素。二是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严格评审程序,持续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充分发挥达标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未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实施监管。四是深入开展有限空间、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安监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整治。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双控”体系,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气瓶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特种设备标准体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镇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局普宜分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一)乡村(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围绕畜牧业、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和其他领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农村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从源头抓住农村安全的隐患点、防范的薄弱点、事故的多发点,着力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关注农村、推动农村的工作合力。发挥农业服务中心和农村党组织服务职能,推进乡村安全文明,提升农村安全治理水平,加快平安乡村建设。(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饮水: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深化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化解农村供水安全风险。(水务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城镇燃气用二甲醚储存站、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站、配送站、供应点等全面开展安全检查。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充装、非法运输和倒装瓶装燃气等行为进行排查,依法严厉打击,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三是整治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的瓶装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为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气瓶、无登记使用证气瓶、翻新气瓶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气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瓶装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查处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仍使用等行为。(村建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三)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从原辅料购进到出厂检验全过程的追溯体系,药械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开展药械经营活动。二是加大对食品药品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禁超限、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社会福利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地集中就餐点、宾馆、饭店、小饮食店、农家乐等的全面整治,加大对精神、麻醉、毒性、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三是加强“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抓好猪肉及其制品销售、冷库、餐厨废弃物监管,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及其制品进入市场销售,严防来自疫区的生猪产品进入冷库,流入市场。(市场监管局普宜分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四)教育领域及学生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校园基础防控能力整治。配齐配足安保装备“九小件”,完善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安装完善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视频监控,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推进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二是组织开展消防、洪涝转移、防震减灾、反恐防暴等应急疏散演练。三是开展消防、交通、建筑设施、食品、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安全排查整治,规范用火、用电,加强对校园在建工程施工场所的排查,加大对学校有毒、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等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力度,深入整治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教管中心和普宜中学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五)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摸清辖区内或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现状。采取地面调查的方式,对地质环境脆弱区、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开展全面的专业排查,基本查清潜在隐患风险。二是进一步健全镇、村、隐患点四级防控体系,充分运用“贵州省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切实发挥“人防+技防”的作用。强化雨情、汛情监测,畅通预警预报信息共享,全面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三是对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属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不适宜工程建设或工程建设适宜性差的,要严格审批,尽量避开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域。四是积极组织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争取中央、省、市、区资金支持,对风险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因素引发)进行工程治理。积极组织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争取中央、省、市、区资金支持,对风险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因素引发)进行工程治理。(国土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25日前)。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20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汇总梳理向镇安委会报告,并上报镇安委办;2022年12月,镇安委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镇安委会审议后,上报镇安委办。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全面领导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各专题、专项整治分别成立专题组、专项整治组,负责组织领导对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由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应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镇安委会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建立制度机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和督查组等,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强化支撑保障。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推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等重大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强化依法监管。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双控”系统,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系统对企业进行自动打分,评定abcd四个等级,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c类、d类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针对失分项、事故隐患频发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导问责。镇安委办、组织室、考核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要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责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切实做到暗访常态化、巡查随机化、问责及时化,有效督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把工作抓细抓实。

(五)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编制修订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做好预案间的衔接,避免预案职责重复、职责不清、内容不准、处置程序混乱等问题。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抓好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等依法依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加强演练评估。加强救援队伍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推动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督促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购买应急救援服务,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及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快速稳妥处置突发情况。

【篇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电梯安全、工贸企业较大风险作业、职业病危害等六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整治。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文化发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起,至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

各镇(园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召开专项会议,布置整治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和要求,促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集中整治阶段(4至10月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组织、指导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整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频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份)

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对照相关标准,严格检查验收,并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级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篇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度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州、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制定2021年集中攻坚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在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取得积极成效,做到小事故少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为“十四五”稳定开局和迎接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2021年集中攻坚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每一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理论集中学习,结合我办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办事处、社区(村)干部职工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理论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

2.全面系统宣传贯彻。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行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2021年集中攻坚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了解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4.落实应急处置责任。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使从业人员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强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能力建设。继续巩固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成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和制度建设,配齐配足专业监管人员,突出日常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2.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认真梳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运用专家服务、科学监管、精准执法等手段推进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建立,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化台账并动态更新。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工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及时向监管单位反馈,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集中开展火灾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治理。一是综合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提升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遏制占用消防车道行为,杜绝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行为,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二是提升仓储物流园区消防安全条件,重点提升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强化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杜绝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行为;三是提升小型场所、旅馆、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条件,继续利用“黔小消”app开展违规清人等行动,督促落实防盗网破窗,保留逃生通道,各小型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整改、消防设施配备等面建立长效机制。

2.开展违规搭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等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杜绝人员活动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建筑。

3.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辖区内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和图书馆等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时更新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级分类分阶段推进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村居委工作人员、居民小区(村小组)网格员、物业安保人员、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负责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五)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庆云宫村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彻底消除死角和盲区。协助国有马鞍山林场对辖区内的森林、林地进行逐片、逐块、逐个路口的排查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2.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禁止一切烧田垦、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和上坟烧香、纸、烛、燃放烟花炮竹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禁止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点燃隔离带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建立健全台帐,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

3.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实行办事处包村、村包组、组包户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基层未端。将黔南州森林防火禁火令宣传、张贴到组到户,在林区重要地段、重要部位、重点区域悬挂森林防火标语,在重点村寨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在“两会”、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时段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点,劝阻各类可能引发森林山火行为。高火险天气,组织村支两委人员利用车载高音喇叭或背负式宣传喇叭穿梭于村寨、林区等,反复宣传森林防火禁火令、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做到警钟常鸣。

4.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机制。综合运用火情预警卫星、人员巡护、重要卡点值守等监测手段,为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提供保障。森林防火期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及早处置早期火情。发生森林火灾,领导要靠前指挥,做到人员组织及时、扑救方法科学、安全防护到位,在保证扑火队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

5.加强护林队伍建设。组建好办事处、庆云宫村森林火灾应急扑灭队,配备好必要的防火设施设备和物资,充分利用“林长制+大数据+村规民约”一体化管理体系,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持续开展乡村通组道路、辖区内沿线铁路巡查,加强冰雪、雷雨天气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凝冻、滑坡、落石、树木倾倒等隐患及时整治;联合有关部门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强化水上游乐船、自用船等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七)城市建设、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在辖区内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违规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培训班(午托班)、健身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等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

(八)旅游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防范重大安全隐患风险。重点对辖区内游乐设备的监管及隐患排查、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发现因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中存在重大隐患的问题,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有力措施进行整治;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及时接收风险预警并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

2.严防踩踏冲撞事件。督促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人流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文峰公园、南沙洲公园、青云湖公园等景区的管理单位做好客流分流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发生踩踏和冲撞事件。

3.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工作部署,督促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娱乐场所、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好防控措施,将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到实处。

(九)地质灾害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加强信息共享及报送。加强与市气象、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24小时讯息畅通,及时指导各社区(村)做好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做好庆云宫村前进巷滑坡、和尚井崩塌等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灾情险情速报制度,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2.加强隐患巡排查。应急办牵头,组织办事处干部职工、庆云宫村工作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不定期开展隐患巡排查,积极动员周边群众做好日常巡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治。

3.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居(村)民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动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新格局。

4.加强地质灾害临灾避险演练和“三个紧急撤离”落实。对辖区内庆云宫村前进巷滑坡、和尚井崩塌等两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临灾避险演练,强化“三个紧急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办干部职工和受胁群众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变处置能力。形成全面参与地质灾害防灾、识灾、救灾的良好社会氛围。

5.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处置。辖区内发现险情或灾情,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办事处及社区(村)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和灾情评估等应急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灾情。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灾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2021年集中攻坚

1.加强学生溺水防范宣传。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在辖区内河流、水库、水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进行隐患排查和劝导,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村)民溺水防范思想认识。

2.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综治办牵头,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整治非法入侵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安全、敲诈勒索、性侵害、校园欺凌、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以保障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师生生命安全。

3.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治理。计生协会牵头,组织各社区(村)开展校园周边、校外辅导机构、午托班等学生聚集区域(场所)的食品安全排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峰分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及治理,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定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强化各科室、各社区(村)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重心不移、工作力度不减。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业主qq群、业主微信群、村民宣传广播、led屏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常识,长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庭院会、坝坝会等进行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信息共享及报送。各科室、各社区(村)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相互联动,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和工作资料。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五

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确保辖区内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将对乡属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工贸行业、水上安全、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堵塞漏洞,强化监管,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质量和效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杨红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国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本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即日起至20xx年两会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2月13日至18日;二是全面整治阶段为20xx年12月19日至24日;三是集中攻坚阶段25日至30日。

第一组检查组:

组长:杨红松

副组长:郭国俊、陈刚

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派出所、国土所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运输行业和道路交通(含校车)、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废弃矿井安全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情况;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情况;团雾多发路段管控情况;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情况;“两客一危”管控情况;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黑校车”整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酒驾醉驾打击力度等。

2.烟花爆竹经营户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存储及“下店上宅”等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对已关闭的矿井的巡查检查。

第二组检查组:

组长:王香

副组长:吴昊、唐立松

成员:创建办、村镇建设管理站、国土所、文化服务中心、各村居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建筑施工行业、老旧危楼、文化旅游、集镇市场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老旧危楼的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村民房屋尤其是老旧木质结构房屋用火用电隐患等问题。

2、有无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重点排查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农户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转包分包等情况。

4、网吧、文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配备、逃生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安全检查。

第三组检查组:

组长:王小昆

副组长:田晓顺、张厚文、

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水利和移民工作站、派出所、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农服中心、各村居人员及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防火队员。

职责:负责辖区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农田水利设施及水上交通运输、畜牧业、农业农机等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全乡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制度落实、防火岗位设置、日常巡查、救援灭火设备配备、专职扑灭火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

2、检查水利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是否存在赶工期赶进度以及非法转包分包情况;辖区山塘水库、河道安全警示、提示,涉水安全宣传、监管情况。

3、重点对农业农机、变形拖拉机、农业坝区园区、渔业、畜牧业、农业设施及建姜洞等进行检查。

第四组检查组:

组长:杨爽、杜尔康

副组长:刘自力易成成

成员: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市场监管分局人员、卫生院人员、供电所人员。

职责:负责辖区特种设备、电力设施设备、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

1、电力设施设备,高压走廊周边环境,电力线路私搭乱建,民房用电等安全。

2、辖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4、学校消防设施配备、紧急疏散演练情况,校园周边环境。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检查组组长必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分组所含部门、行业实际明确检查重点,细化检查内容,严格按照方案中第四条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全力排查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认真填写《鸡场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监管排查登记表》,经该组组长签字后,交到乡安监站。对不认真落实检查组工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严格监管,强化整改。各检查组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盯紧看牢,督促落实整改;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不力,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要坚决实施处罚,毫不手软,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绝不能以检查代替执法、一查了之。

(三)强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各检查组要针对部门、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化、常态化、规范化。各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要把工作开展的情况资料交给各检查小组,以组为单位由副组长交到安监站汇总归档。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六

1、关于科室回收药品的处理:由于科室节余药品在管理时存在以下问题:如遮光、保存温度、批号混乱等。整改措施:不再回收科室节余药品,科室节余药品,可根据医嘱先用节余药品,中心药房电脑登记,月底告知科室数量。

2、房屋漏雨问题:由于本药房一直都存在漏雨问题,每逢雨天,雨水都渗入,导致天花板渗水掉落。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3、2号发药窗口大厅天花漏水严重,造成大厅led屏幕漏电、烧坏及造成病人取药不便。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及网中心处理。

4、药房空调经常漏水,可能造成药品质量问题(如外包装破损霉变)。整改措施: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药库根据医院的'安全排查指示,对药库的医疗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电器:电脑、冰箱、照明设施都运作正常,没发现有安全隐患。但阴凉库当高温天气时仍然达不到要求,从而会影响药品的质量。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2、药库门口灯的开关坏了,透析液室木门锁芯坏了,耗材仓吊扇1台坏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请后勤保障部处理。

3、防虫防鼠:防鼠措施有老鼠胶和老鼠夹,没发现有老鼠,防虫措施由于药库面积大,门窗密闭性能也不是十全十美,所以只能在下班时注意锁好门窗。

4、要求科室人员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检查药库的冰箱、水、点情况。并关好门窗。

5、药品出入库注意按照先入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避免出现过期药品流向各药房。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七

安全生产工作是我院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把6月(5月30日-6月30日)定为“安全生产活动月”,我们将紧密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为重点,构建和谐医院、平安医院。现将我院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如下:

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 员:

1、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医院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市计生委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到全院每一个职工中去,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广泛宣传: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培训、利用电子屏、条幅、会议、内部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医院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完善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围绕着“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结合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的部署,落实好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边自查自纠,边建立长效机制;医院领导班子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院长查房的重要内容之一,有针对性的把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到医院日常管理中去;同时完善和建安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职责分工明确,进一步提高了科室的安全生产意识。

1、根据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医院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以整改;同时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2、组织水、电维修人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门逐个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3、医院保卫科与后勤科对全院重点部门和要害科室进行现场消防及安全演习一次,重点体现在应急疏散人员及灭火器的使用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上,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大家能够迅速反应;同时医院购买更新干粉灭火器,对部分科室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进行更换。

4、医院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对来院车辆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对医院职工饭堂,供氧房,药房等要害部门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医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院把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在“六个零”即:“重大医疗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事物中毒事故为零、重大爆炸事故为零、重伤以上事故为零。医院将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为构建和谐医院、和谐xx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八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作风整治办〔2020〕5号)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委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着力解决全委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安监局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构建全县安监系统干部队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为: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隐患排查治理有漏洞、有盲区,没有做到全覆盖;

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没有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有时对上级暗查暗访行动通风报信,怕上级查出问题、怕被问责。

4.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不大。实施行政处罚时顶不住说情风干扰;

担心影响xx发展环境,对招商引资的工业园企业轻处罚甚至不处罚;

有的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存在利益关联,与企业负责人不能建立健康的“亲”、“清”政商关系。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追责,安监干部在位不安心,在岗想换位;

安监工作专业性较强,许多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有待提高。

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三、

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

总结

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3月中旬)

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搞好宣传造势四大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县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充分做好全委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全体干部的合力。重点培训干部作风整治的重点内容把握、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控制等内容,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中旬-4月)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自查、深刻剖析原因等方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及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按照“问题-原因-整改措施”的要求,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5月-9月)

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明查暗访、开展家访、整改落实、建立签字背书制度。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我查摆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通过单位网站和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11月)

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

对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曝光,并视情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对各股室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五)建章立制阶段(12月-2021年1月)

要着眼于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局机关日常管理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具体抓落实。同时成立全委安全生产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强化监督检查。要采取“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讲评”的方式,对本系统、本单位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严谨细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3.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压实、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篇九

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精神,抓好全市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采取果断措施,集中排查,重点攻坚,铁腕整治,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持续好转,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市长陈波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明志、市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安监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和制定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市各有关部门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推动实施;及时掌握和汇总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市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2016

32

号)、《韶关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韶安委〔

2014

32

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制约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其中: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全市道路交通、民爆器材领域、消防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城市燃气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涉氨涉爆等工贸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全市道路及水上运输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特种设备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市城管局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韶关海事局负责制定全市水上交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公路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以及其他市有关单位,都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016

年在全市范围内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民爆器材、烟花爆竹、旅游、特种设备、涉氨涉爆、人员密集场所、城市管理、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林业防火、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依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参照事故隐患自查排查标准,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和监控等制度,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场所、各设备设施的排查范围和要求,组织相应培训,定期开展全面性、专业性的厂级、部门(车间)和班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如实记录并建立档案,并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消除。每个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所在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组织开展现状风险评估,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复查验收并制定复查验收报告,经治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达到治理目标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在

3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级别和监控保障措施,并及时报送风险评估结果、治理方案和复查验收报告。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监督管理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事故隐患;并根据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重点和定期的检查或抽查;根据“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原则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抽查计划,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记录,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并建立专家助查事故隐患工作机制,发挥专家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企业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期整改安全隐患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同步实施执法处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或者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实施挂牌督办,经复查确认隐患排除后方可生产经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市安委办要加强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协调,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和新闻媒体暗查暗访,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暗查暗访发现的安全隐患公开曝光。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鼓励支持有奖举报,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业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注重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建档、统计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汇总本地的统计数据,每月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系统”上报数据;市各有关部门自即日起,在每月

2

日前将本部门负责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情况月报表(见附表)报至市安委办(邮箱:

a8726276@

)。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要切实转变作风,着力解决执法力度不够、态度不坚决、措施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突出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对非法违法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措施。

市安委办要组织力量专项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力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要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相关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地区、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各类新闻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先进经验和正面典型,曝光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舆论氛围。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十

为全面推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紧盯“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不放过任何“一般性”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隐患清零,圆满实现全县安全生产“三坚决两确保”目标。

二、具体任务

(一)紧盯已排查隐患清零。

各由各专委会牵头,以全面完成《xx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突出问题清单》为基础目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排查,确保隐患排查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一般隐患原则上限7天内整改完成,重大隐患限60天内整改完成,集中攻坚突出问题限2022年10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成。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建立台账,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时限明确;治理进展管理台账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对申请销号的,交办单位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证、电话查访等方式严格进行核查或验收,所有台账资料妥善保管存档,经得住历史检验。

(二)紧盯已整改隐患巡查。

县安委办、县三年办要紧盯隐患问题的整改,要不定期对相关单位隐患整改进行巡查,要不定期对已整改销号的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问题真整改。

(三)紧盯隐患清零举一反三。

各由各专委会牵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梳理出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行业监管、企业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的不足与突出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隐患全部清零,安全生产规范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分工安排,对照隐患问题清单,由各专委会主任牵头,主动认领任务,主动召集行业部门集中会商整改方案,主动落实整改任务。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部门集中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攻坚隐患问题清零行动,推动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走深入实。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一抓到底。

(二)加强整改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盯危化烟花、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运行、建筑施工、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场所,扎实推进督导责任和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尤其要针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行业乱象、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事故多发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跟进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消除各种盲区、盲点,不留任何死角。

(三)加强督查督办。

县安委办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强化日常考核、问效问责和跟踪督办,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鉴,强化引领警示,综合运用周统计、月调度、季推进和现场督查等形式,持续推动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县安委办将对各乡镇集中攻坚工作进行日常考核排名,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及措施篇十一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我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根据区政府及安监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我场区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强化各单位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干部职工、具体操作人员的直接责任,认真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漏洞和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全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1、森林防火专项整治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林场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即森林防火扑救预案,配齐配全森林防火扑救专业人员及各项扑火工具。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在森林防火紧要期,要组织护林员进行上山巡逻,排查潜在的森林火患,抓好防范工作。

2、棚改、危改、新农村建设各项工程安全问题专项整治

综合办要对国有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要进一步强化对立面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招标确定的技术标准,消除安全施工隐患,保证工程质量。新农村建设活动中,要加强对农林水建设工程和农工自建房的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

3、对各租赁企业、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综合办要负责对各租赁企业生产厂房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排检查和抽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督促租赁企业业主限期整改,做到防范于未然。

4、居民生活区安全专项整治

综合办和敦厚生活区要对本辖区居民生活区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严重存在火灾隐患的现象进行整治,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生活区稳定和谐,营造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一)单位全面排查阶段(6月8日—6月19日)

各单位要立即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认真动员部署,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实地和生产一线,对本辖区内、本行业内企业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逐项进行地毯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并将隐患排查结果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抓隐患整改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

本单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及时上报至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回头看”督查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

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进行“回头看”督查,以防死灰复燃,特别是森林火患、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

安全生产应常抓不懈,各单位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决避免侥幸心理;二是坚决防止麻弊思想;三是坚决克服消极态度。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立足维护全场稳定发展大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同维护好全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强化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认真分析形势,查找问题,落实责任。各单位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要严格履责,认真落实。要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车间、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逐个环节狠抓落实,对重点和突出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全场的总体部署,有针对性地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列出排查整治清单,明确整治时限和要求。要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值守,强化处置。在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制度,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科室要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紧急重点动态信息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确保信息畅通。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和处置不当、推诿扯皮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和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高水平,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3.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有效监控重大危险源;

4.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1.道路交通安全:一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力度。二是切实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管理。四是抓好农用车安全管理。三是继续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六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2.危险化学品:一是加强农药等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和管理。二是做好危化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强大型项目试运转的安全监管。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单位进行风险评估。

3.烟花爆竹:落实乡、村责任,依法从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继续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4.民爆物品:以现场管理和流通使用等环节为监管重点。深化民爆行业“四超”(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制炸药非法窝点和非法运输、交易、使用民爆物品的行为。

5.消防安全: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以饭店、商店、棋牌室、桌球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整治重点,加大挂牌督办的重大消防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6.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在建工程隐患排查,以防范脚手架、超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触电、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7.特种设备: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为整治重点,加强定期检验检测和安全技术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8.学校安全: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防雷等行业领域,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分阶段实施,总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初)为制订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并结合一季度县安全生产工作督察情况进行整改。第二阶段(5月至9月)为工作全面推进阶段,对全乡重点行业(领域)按照要求进行全面集中治理。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阶段,11月5日前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总结并上报县安委办。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统筹协调,狠抓重点。全乡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把这次治理行动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好“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工业园区是我区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近年来,工业园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为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打牢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区工业园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制度和台帐,深入整治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工矿企业、消防以及职业健康等安全隐患,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基本台帐,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二)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工矿企业、消防以及职业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和明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有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遏制一般事故,工业园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工矿企业十万人死亡率和万车死亡率三项相对指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区政府成立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x任组长,区委副书记x、区政府副区长x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公安交警大队及x工业区管委会、骆岗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姚忠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验收等具体工作。

(一)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根据《安全生产法》、《x省安全生产条例》,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协调机构、监管机构,健全监管网络;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考核和指标控制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治理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合理设置行人安全通道,完善信号灯、警示标志、安全标牌,采取隔离措施,实行人车分道行驶,打牢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遏制机动车超速、超限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措施,加大路面管控和事故查处力度,遏制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

(三)“三车”交通安全。根据市、区政府“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意见,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协调和联动执法机制,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三车”事故责任倒查、建立企业信用考核和“黑名单”制度,采取亮牌亮号运输、交纳安全保证金和安装gps系统等措施,加强对“三车”交通安全的整治。

(四)建设施工安全。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推进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明确各方责任,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经费,实现在建工程全部达到安全工地标准化要求。

(五)消防安全。加大对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加强消防站、消防栓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消防规划、消防通道、消防给水等问题。严格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把好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等审核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依托企业组建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灭火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开展自救。

(六)工业企业安全。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落实高危行业的安全许可制度和“三同时”规定,防范高风险、生产工艺落后甚至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进入园区。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制度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七)职业健康安全。推进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危害评价、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落实职业健康相关制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促进职业健康工作尽快步入规范化轨道。开展作业场所粉尘和有毒物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提高职业危害事故防治能力。

区安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公安交警大队要根据市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整治意见,结合区工业园区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整治方案。

区安监局负责制订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工业园区加强安全监管网络、基本制度和工作台帐建设。负责制订工业企业和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意见,指导工业园区开展工业企业和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牢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基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订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意见,指导工业园区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建设施工安全秩序;负责加强对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加强对建筑沙石材料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建筑沙石材料运输车安全管理措施。

区城管局负责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管,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安全管理措施。

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意见,指导工业园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制订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含“三车”整治)安全专项整治意见,指导工业园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一)计划准备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意见,部署工作任务。各部门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要及时报到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监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31日至9月30日。x工业区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工业区管委会要针对专项整治的七项重点工作,分别落实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并于每周五将本周的七项工作整治进度形成书面材料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监局),区安监局统一汇总后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工业区管委会要于6月10日前将七项整治重点工作分管负责人名单报区安监局。本阶段结束后,工业园区于9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区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照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意见,组织检查验收,并迎接市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打牢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x工业区管委会要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投入力度,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各项措施和标准、要求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计划准备阶段,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工业园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意见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意见,对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制度和台帐建设要有量化指标,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要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既有高度,又切合实际,简单易行,能够落实到位。组织实施阶段,要根据工业园区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相应的措施,加以调整落实。检查验收阶段,要全面把握工作特点,及时总结取得的经验做法,用以推动面上的工作。

(三)以点带面,加强指导。为切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帮助x工业区有效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工业区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指导其他街镇所属工业园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和改进工作的要求;对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四)严格考核,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要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必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标准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今后,市政府将每三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示范园区评选活动,区工业园区要加强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园区达标创建活动。

其他街镇对所属工业园区也要参照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意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开展情况一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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