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实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26 18:45:06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实用11篇)
时间:2023-12-26 18:45:06     小编:紫薇儿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篇一

1.精准管控风险。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实现有效管控。

2.突出整治重点。各地、各专委会要围绕年初确定的突出问题、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别及重点监管企业,督促企业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排查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确定等级,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加强检查执法。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执法,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标对表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措施;对未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未在信息系统注册实行线上管理的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中小企业安全监管,加强我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区20xx年度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辖区中小企业特点和监管工作思路,决定全年每个季度确定1-2个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安全生产分季度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分季度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坚决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淘汰国家和省、市明令禁止的生产、储存装置设备和工艺技术,提升中小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夯实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列入分季度专项整治行业的中小企业隐患问题整改率不低于90%。使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有一定的改善。

今年的分季度行业专项整治,主要对辖区电子、印花、塑制品、服装四个行业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这些行业企业中,存在较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安全制度缺失、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整治。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各街道对本辖区的电子、印花、塑制品、服装四个行业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相关行业企业的底数、生产状态、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等。在调查摸底的同时,各街道根据区集中整治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结合反违章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3月底前,各街道将辖区四个行业整治企业名录上报,由区安监局负责对企业情况进行统一汇总。

(二)整治实施阶段(4月1日至12月中下旬)。今年的分季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分为第二季度整治电子、印花行业企业,第三季度整治塑制品行业,第四季度整治服装行业来进行。整治期间区安监局将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等形式对列入整治的单位逐家进行检查并实施整改处理,大力整治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
有重特大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坚决取缔。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下旬)。区安监局对分季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辖区整治企业及关停企业情况,对工作中的做法、经验、不足等加以总结,做好整治工作情况的上报工作。同时,将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道,采取抽查督查的方式,对今年的整治企业开展“回头看”行动,巩固企业整治效果。

1、领导重视,完善监管机制。开展分季度专项整治工作,是消除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今年开展的网格化监管,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关制度。分季度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反违章专项整治行动、“五小企业”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有机统一,与开展阶段性集中检查统筹协调,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果。

2、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分季度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各街道要积极主动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企业和拒不接受整改指令的企业,要及时上报区安全生产监察队,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企业隐患整改。同时,各街道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参照《市中小型生产企业检查评分标准》,及时调整中小企业abc分类,量化监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总结提高,做好信息报送。各街道要善于及时总结分季度专项整治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数据和工作信息。每月25日前,向区安监局上报相关分季度专项整治工作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12月2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篇三

1.巩固成果。全面总结2020年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取得的成绩,查找整治中存在的差距,巩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固化去年整治中好的做法和措施,为今年深化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安排部署。各县(区)、各专委会、各企业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灾害、重大风险,尤其要分析近年来发生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确定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明确重点防范的典型事故类型,仔细谋划、精心部署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措施安排科学、合理,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

3.营造氛围。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各企业要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2020〕40号)要求,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尤其要报告2020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对履职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经抽查发现2020年整治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列为整治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2月7日全市危化品安全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区领导要求,为确保我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绝对安全,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

学习

领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危化企业爆炸、浙江温岭危化运输车爆炸和黎巴嫩贝鲁特港大爆炸事故教训,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担当,坚决打击危险化学品制售运等相关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管控安全风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台账,列出风险隐患清单,实现各环节安全监管全覆盖,不留“盲区”、“死角”。

(二)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年度目标实现和“十四五”良好开局。

三、职责分工

区公安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依法对危险化学品有关易燃易爆场所实施消防安全监管;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区商务委:负责汽油、柴油、煤油等成品油行业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区规资、发展改革、招商投资等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我区产业规划布局,依法严格审批危险化学品、化工项目。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发挥社区网格作用,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隐藏在居民楼内的危化品非法储存、使用行为,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发动社区居民提供打非治违线索,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辖区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各生产经营环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日周月”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四、重点整治内容

1、严查危化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制度;2、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整治;3、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汽油、柴油、煤油等成品油;4、查处非法经营、储存、使用、运输醇基燃料等危化品;5、石油天然气管道高后果区风险管控;6、围绕“三个能力”(处置能力、防范能力、监管能力)开展危化废物处置整治;7、围绕“人、车、路、货、企”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整治。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2021年2月9日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各相关单位要分别制定完成本行业领域、本辖区、本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整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治工作方案,迅速全面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1年2月10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本企业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落实整改;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按职责分工深入重点企业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整治“五落实”要求建立清单并跟踪整治逐一销号,严格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该改必改、该罚必罚、该关必关。

(三)完善机制。2021年2月10日至12月底,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纳入风险隐患研判管控;摸清全区危化品企业底数和分布,列出清单;建立重点整治对象台账,落实监管力量,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落实监管责任;配备危化领域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促进检查监督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切实筑牢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提高安全生产风险研判能力,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压实企业负责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抓好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加强值班值守,务必在岗位、在状态,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职能职责落实危险化学品

企业

安全

监管责任;要细化分解专项整治

工作

任务,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各部门、街道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大格局。

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

(四)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辖区各相关单位应于2月10前报送安全整治工作联络人登记表(见附件1);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每月28日前报送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工作信息;实时报送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做法、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附件:1.渝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整治工作联络人登记表

2.渝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篇五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引深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今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10·26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努力实现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制订本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化整治,降低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为主题,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强势查处和综合整治,实现遏制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治差治劣和从严从快处理的四原则开展整治活动。

(一)以查促防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促进工地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查促管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查找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加强监管。

(三)治差治劣原则——通过对安全状况差的施工现场的整治和查处,促进其向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转化,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建立快速处理通道,通过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的运用,从严从快对问题企业、项目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理,提高违规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

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领导,省安全站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本辖区内整治活动领导工作。

(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

(三)安全专项措施: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活动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深基坑、高支模、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大型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一)以城乡结合部、监管薄弱的区域为重点;

(二)以低资质企业、近三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

(三)以日常监管中重点监控的差工地为重点。

(一)召开一个动员会。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本辖区内所有工地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宣传贯彻今年的专项整治、10·26会议及本次整治活动精神,对建筑安全整治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综合整治氛围。

(二)进行一次大检查。各市要结合冬季施工检查、全省综合执法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门对本辖区内的施工现场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在本辖区内的标化试点工地要高标准、严要求,让标化试点工地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省安全站在活动期间,将组成巡回督查组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处罚一批违规违法单位和相关人员。各市对本次整治活动检查出的违规违法问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可采取隐患整改、停工整改、强制培训、通报批评和警告、罚款等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予以处理。并于11月20日前将3—5个安全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上报,省厅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

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对全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要求于x年x月x日前将总结报省安全站。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篇六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检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志刚

副组长:韩山

组员:各分厂厂长

1、公司安全管理状况。

2、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

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车间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xx月xx日开始到xx月xx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检查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治。

3、验收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主要工作:对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不彻底的进行再次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处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处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篇七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除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外,还要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3月3日,住建部发布通知,自3月起,开展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增加整治重点。

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

20xx年安全专项大检查,特别强调“严格执法”。检查内容,除了深基坑、模板支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外,提出要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篇八

为压实地方、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水晶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促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

1.消防方面。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等重大隐患。要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2.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息;要着力抓好春运安全运行,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3.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以及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要深刻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对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情况、天然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燃气居民用户安全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等方面,持续深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护措施。要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施工作业,严防乱挖乱钻引发管道泄漏着火爆炸等事故。

4.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方面。要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渠道,利用乡镇〈街道办〉、村委会〈社区〉的活动室、文化站等场所,不间断普及燃煤、用气、安全取暖安全常识,做的人人皆知。同时,要迅速开展隐患排查,登门入户、全面摸排,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5.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等违规违章行为,严防高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切实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6.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等重大隐患;要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危化品重点企业和装置、罐区、仓库、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等冬季防护措施;加强检维修和动火等重点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作业规范,节日期间提升审批等级,实行重大检维修作业和特殊作业报告制度。

7.烟花爆竹方面。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8.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整治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非煤矿采掘接续紧张、不按设计施工等重大隐患。排查查清本辖区非法盗采点情况;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和人员培训情况;矿山企业实施设计开采情况和对存在隐患的采空区、老空积水、水患严重的矿山和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以及开采残矿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露天矿、采石场安全防范情况;企业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情况等,严厉打击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9.工商贸方面。重点整治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要深化工贸企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治理。

10.森林防灭火工作。结合冬季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的特点,加强节日祭祀和林区农事、生产用火管理,层层落实森林防灭火监护责任,严格火源管理,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禁火或高火险期间违规用火的,坚决从快从重处理。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12月2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要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本地区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所辖企业要实行全覆盖检查。

2.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督导检查(12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各地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地方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尽快制定本部门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

3.县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12月25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2023年全国“两会”之前,根据工作实际,派出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检查情况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要在全国通用标准基础上,明确本地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大力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

(二)严格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检查。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乡直各单位要及时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报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熊艳芳,联系电话0772-4386502,邮箱sj4386502@。乡人民政府将于年中对各村党(总)支部、各村委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2月7日全市危化品安全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区领导要求,为确保我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绝对安全,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危化企业爆炸、浙江温岭危化运输车爆炸和黎巴嫩贝鲁特港大爆炸事故教训,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担当,坚决打击危险化学品制售运等相关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管控安全风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台账,列出风险隐患清单,实现各环节安全监管全覆盖,不留“盲区”、“死角”。

(二)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年度目标实现和“十四五”良好开局。

三、职责分工

区公安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依法对危险化学品有关易燃易爆场所实施消防安全监管;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区商务委:负责汽油、柴油、煤油等成品油行业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区规资、发展改革、招商投资等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我区产业规划布局,依法严格审批危险化学品、化工项目。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发挥社区网格作用,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隐藏在居民楼内的危化品非法储存、使用行为,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发动社区居民提供打非治违线索,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辖区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各生产经营环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日周月”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四、重点整治内容

1、严查危化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制度;2、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整治;3、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汽油、柴油、煤油等成品油;4、查处非法经营、储存、使用、运输醇基燃料等危化品;5、石油天然气管道高后果区风险管控;6、围绕“三个能力”(处置能力、防范能力、监管能力)开展危化废物处置整治;7、围绕“人、车、路、货、企”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整治。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2021年2月9日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各相关单位要分别制定完成本行业领域、本辖区、本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治工作方案,迅速全面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1年2月10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对本企业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落实整改;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按职责分工深入重点企业开展一次督查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整治“五落实”要求建立清单并跟踪整治逐一销号,严格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该改必改、该罚必罚、该关必关。

(三)完善机制。2021年2月10日至12月底,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纳入风险隐患研判管控;摸清全区危化品企业底数和分布,列出清单;建立重点整治对象台账,落实监管力量,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落实监管责任;配备危化领域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促进检查监督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切实筑牢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提高安全生产风险研判能力,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整治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压实企业负责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抓好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加强值班值守,务必在岗位、在状态,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加大检查整改力度。根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要求,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职能职责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责任;要细化分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各部门、街道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大格局。

(三)严格督查督办。区安办将对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辖区各相关单位整治台账、排查检查记录、依法严格查处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

(四)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辖区各相关单位应于2月10前报送安全整治工作联络人登记表(见附件1);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每月28日前报送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工作信息;实时报送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做法、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附件:1.渝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整治工作联络人登记表

2.渝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篇十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x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深刻吸取“12·4”重庆市吊水洞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x市《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方案,以“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成立x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x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局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专项行动范围。
全县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有色冶金、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水利、电力、文化旅游、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在全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高风险场所、部位和设施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事故盯防措施。
1.重点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长输油气管道、有色冶金、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水利、文化旅游、体育等。
2.高风险场所: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商场、专业市场、批发集贸市场、客运站、邮政、物流集散地、餐饮娱乐场所、福利院、养老院、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文化旅游、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棚户区”、群租房、城区老旧住宅小区、“三合一”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聚居场所;易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林场。
3.高风险部位: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的高温、雷电灾害部位。
4.高风险设施:压力容器、气瓶、大型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备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隧道桥梁、管线管廊;农用机械;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等高风险设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达到“5个100%”: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单位执法覆盖率达到100%,村庄、社区覆盖率达到100%,隐患按时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不深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执法等决策部署不安排不落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不切实际、一转了之;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研究不认真、排查不细致、管控措施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认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建设项目引进上安全风险把关不严、准入门槛低,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大等问题。三是安全责任缺失问题。重点整治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部门担当意识不强、互相推诱扯皮,监管存在盲区。四是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重点整治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监管执法队伍能力不强、作风不实,执法检查不精准,只检查不执法、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执法检查“一刀切”等突出问题;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放任违法企业长期“带病”生产等问题。五是教育培训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治培训走过程,考核做样子,替考、持假证等问题。六是联合惩戒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在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问题上存在顾虑和畏难情绪,对明显符合“黑名单”条件的企业推诱不报,或故意漏报责任主体,甚至为企业说情等问题。(任务分工: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企业主体责任: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逃避责任、末位负责,未按规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非法组织生产等问题。二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重点整治未制定、落实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不切实际,特殊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只包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三是安全投入不足问题。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安全设施改造和装备升级,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落后工艺,安全、应急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问题。重点整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认真,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分级管控不严格,红、橙、黄、蓝分级管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闭环管理不到位;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超期、反复延期;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不能紧盯突出问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受限空间、动火、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不严格等问题。五是员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安全交底、班前警示教育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新进人员培训时间严重缩水,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未经培训就直接上岗等问题。六是应急救援要求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一些企业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内容与实际相脱节,预案不演练,发生事故处置不得力,盲目施救,瞒报、迟报事故信息等问题。(任务分工: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落实)
危险化学品安全:一是源头管理把关不严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不清晰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任务分工: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园区和县发改、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交通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一是重型货运车辆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治理外来过境重型货车失控漏管、车辆和人员资质不合法、车辆技术状态不可控、非法改装、报废车辆违法挂牌、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货运车辆普遍超载、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货运装载源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查“百吨王”车辆。二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缺失问题。重点整治运输企业只收费不管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严查客运、危运企业违法挂靠、挂而不管行为,严厉打击“黑客车”、“黑货车”和“黑客运企业”。三是路面秩序管控存在盲区。重点整治高速公路、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等重点路段和上下班高峰、农村集市、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交通秩序,严查“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和农村车辆违法载人、严重超员等问题。四是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公路及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临水临崖、长大桥隧、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道路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一路一策”;强化事故多发路段巡查防控,做好道路应急保障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和警车带道等措施。五是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问题。重点整治道路运输事故多发频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控措施缺乏针对性,事故查处不严格,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任务分工: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具体落实)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大型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养老院、学校、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加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搭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任务分工: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商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坍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边坡、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用火、施工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城市改造等旧房及设施拆除、农村建房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大风、降温天气,室外高处作业施工现场检查和安全监管。(任务分工:住建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和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城镇燃气及长输管线: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农村“煤改气”用户、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燃气管线存在结构性隐患和管线交叉、安全间距、防腐、管道标识以及违章建筑等隐患;居民小区集中供热和工业生产等用气企业未落实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未进行用气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燃气供气企业对居民家庭用气管网安全检查不到位;高层建筑及公寓住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问题。要督促燃气公司,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加强对燃气管线的安全巡查,督促、指导燃气使用单位和用户,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要切实加强县域内燃气长输管线的安全巡查,督促管线所属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燃气输送安全。(任务分工:住建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和发改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特种设备:重点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要严查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行为;要对易燃、易爆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检测;对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事故的,要依法停止生产经营或停止特种设备的使用。要严格落实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每日检查登记制度。(任务分工: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管委会、住建局、交通局、发改局、文旅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民爆物品:重点整治民爆物品储存、销售、购买和使用监管缺失,民爆物品使用量大、事故多发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以及非法制造、贩卖、私存、藏匿、购买、使用民爆物品等问题。(任务分工:公安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发改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烟花爆竹:1、加强销售网点的安全检查。对目前所有持证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进行一次联合检查。主要检查烟花爆竹销售摊点是否超量储存,是否异地设点销售,是否具备安全经营条件(一是有独立的储存库并有专人管理;二是有必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及警示标志;三是有单独的货架、不存在货鞭混放;四是销售“三无”产品;五是货架是否远离火源、电源等),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立即采取停售措施,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暂扣《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上限给予经济处罚。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公安局和各乡镇(街道办)要组成联合打非行动工作组,利用搜爆仪,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逐乡镇、逐村(逐社区)开展地毯式排查。(任务分工: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和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等部门具体落实)
森林草原防火:全面排查治理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靠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加强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一是深入排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行政首长负责制、经营主体责任制、部门分工合作制,压实责任体系;二是深入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林区安全教育情况,落实群防群治;三是深入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四是深入检查扑火队伍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靠前驻防、装备配备、扑火安全等情况,确保应急到位;五是深入检查预案(方案)是否修订到位,重点检查定期组织演练、区域联防联控等内容,做到分级响应;六是深入检查应急值守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火情信息报送等情况,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任务分工: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配合)
医疗卫生、旅游、农业农村、教育及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流通等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行业、领域内的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属地和行业主管原则,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县政府成立8个督查检查组,由各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组织开展分管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消防安全和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xxx
xxx
成员单位: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商投局、各乡镇、街道办、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对各检查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按照《关于印发x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x县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治理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对大型活动场所、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城中村、“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等火灾高风险场所、部位全面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二)工业园区及功能区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xxxx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组织开展xx工业园区及功能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三)建筑施工、商贸物流、长输油气管线、燃气、供热、供水等领域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住建局、发改局、商投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
督导检查内容:负责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油气长输管线、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供热、燃气、供暖等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建筑工地所冬季安全防范情况,检查整治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站、饮食摊点(饭店、居民)罐装气储、运、销、使用各环节,安全制度、操作规范、设备维护、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设施及输送管网安全维护情况,无人值守的调压站、调压箱、瓶组气化车间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管道安装、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检查情况、对长输油气管线高后果区视频监控、管线占压、违法占压、打孔盗油、违规第三方施工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情况。检查供水、供暖、供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等单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等情况。
(四)教育、宗教领域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宗教局、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教育系统、宗教系统及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全县各学校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安全状况,检查体育场所消防安全及大型体育赛事安全管理情况。
(五)公共安全及易燃易爆物品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公安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大型活动、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大型活动报备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烟花爆竹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春节期间执行烟花爆竹燃放要求情况。
(六)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领域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领域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设施农业、港菜基地、农村污水处理站、自来水厂、农村自然水域、林场、林区消防、森林草原防火及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及运输有关规定情况,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管理等情况。检查农业生产方面安全防范管理情况。
(七)道路交通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道路交通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农业机械非法违法载人、渣土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涉牌涉证等、车辆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排查整治重点城乡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检查公路运输、“两客一危”等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安全性能和状态等情况,检查极端天气和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八)社会福利、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特种设备领域督查检查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交通局、卫健局、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检查内容:负责社会福利机构、殡葬场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农贸市场、特种设备领域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重大活动是否报备审批,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等。

从2021年x月x日至x月,按照企业自查自改、监管执法、暗访核查、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x月x日前)。
1.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对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危化专家指导服务反馈的各项问题认真对照梳理,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2.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于xx月xx日前,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全面开展检查。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标对表明查暗访。
2.强化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该曝光的要曝光,该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项问题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梳理、认真汇总今年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x月x日至x月中旬)。
1.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督查检查,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2.各分管县领导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对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是否存在监管责任缺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推责任不履责的问题进行督查。
3.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4.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x月x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电话x)。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重大隐患问题督办、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等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二)进一步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充分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太原市台骀山冰雕景点“10·1”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庆市吊水洞煤矿“12·4”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要加大对事故易发多发重点地区和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进一步加强过程统筹。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体系建立、深化改革、隐患整治、标准化创建、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把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加强事故、灾害会商研判,定期分析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全力做好预测预警,最大程度减少损失。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消防救援队伍和各专业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专业技战术实战化训练,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高效安全处置。
(五)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开展趣味竞赛和有奖问答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性。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办)、园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将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深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特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真正辨识重大风险、排查重大隐患、整改重大问题、防范重大事故,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全县集中攻坚重点整治内容
全县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以下7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工作,在解决系统问题上取得突破。
1、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清零”行动
针对各级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定期组成督导工作组,针对整改情况逐一进行“回头看”,按照主要领导负责制,逐级紧盯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狠抓问题整改,按照“三张清单”管控要求,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切实整改到位。
2、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
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道路运输、消防、非煤矿山、工矿商贸、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旅游、地质灾害和防汛抗旱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按照企业自查、县级检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的四个步骤,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对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3、开展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各个领域一线安全监管执法,按照“线上+线下”的模式,组织参加执法干部培训,强化执法干部执法业务素质能力,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信息化建设,增强监管执法信息化。
4、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
依托“三张清单”和“双控”系统,进一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从思想认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安全作为企业重要文化元素狠抓到底、常抓不懈。进一步压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类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需要配备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5、开展安全生产基层体系建设行动
科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体系,全面依托“网格化”管理,通过划分单元网格、明确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奖惩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充分调动和发挥“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高效、准确地完成好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6、开展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
全县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道路运输等领域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综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人力资源部门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纳入新入职工作人员岗前培训,教育部门要依法将安全知识内容纳入所有校园师生必学课程,全年不得少于8个学时。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人员100%参加相关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要100%持证上岗。2021年底前,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培训300人次以上(含县级组织培训)。凡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复岗
7、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
各乡镇(街道)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应急队伍的建设,规范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统筹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二)开展“十四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安全管理工作中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管理存在困难的“十四个突出问题”,制定贯穿全年的专项整治方案,按照“一问题一方案”的要求,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年内实现整治目标,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1、非法营运及摩托车非法载客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管局
(2)责任单位: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清理、整治、打击非法营运和摩托车非法载客的情况,为全县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4)整治重点:非法营运:加强执法力度,重点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超越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同时重点打击一批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加大媒体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打击非法营运的意义,使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通畅和规范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实行有偿举报,鼓励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并严格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保密。摩托车非法载客情况:县公安交管局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处罚到位,并对驾驶员进行系列交通法规教育,增强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行动自觉。重点针对农村摩托车超载问题,要严抓严打,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
2、货车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管局
(2)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规范货车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有效遏制货车在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县干线公路超限超载问题,初步建立起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4)整治重点:加强对车辆“进场、开票、计重、装载、出场”五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督促货运源头单位、供货单位和运输车辆驾驶员合法装载。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要落实源头装载管理工作主体责任,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车辆装载,不得为非法改装车辆装载,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不得为超限超载提供虚假装载证明,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员超标准装载运输货物。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指使、强令、纵容或允许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矿)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运输企业、装载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强化路政、交通、治安联合执法,落实违法车辆信息抄送制度,及时交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信息,实现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有效衔接。
3、煤矿瓦斯防治问题。
(1)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2)责任单位:谯家镇人民政府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煤矿瓦斯防治问题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涉煤事故发生。
(4)整治重点:煤矿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按规定配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五职矿长”责任制度;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生产;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煤矿是否存在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或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是否动态巩固和落实瓦斯防治攻坚任务,加强通风、排水、提升运输、安全监控等系统管理并确保系统安全可靠,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井下防灭火综合措施,确保安全设施、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的;是否存在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或技改矿井不按批准工期施工;是否落实“雨季三防”工作要求。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按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是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存在检查执法宽、松、软以及不去管、不会管、不敢管问题;对生产建设煤矿巡查检查是否到位,是否严格落实停产停建煤矿盯守或巡查措施。
4、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2)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有效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4)整治重点:在2020年基础上,持续发动派出所、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网格力量针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利用“黔小消app”开展排查。按照“门面违规住人清零、自建房改造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对尚未完成违规住人清理的门面,督促采取联合执法、限制提供公共服务等措施,逐步化解门面违规住人等突出风险隐患。对存在“三合一”问题的自建房,推动纳入民生实事,逐步推进实施消防安全改造。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排查+宣传”的方式,向群众普及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注意事项,观看《小型经营场所火灾案例警示片》,督促小型生产经营场所配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一懂三会”。
5、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制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公安交管局
(2)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围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集中攻坚行动,扎实推进“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化管理格局,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实现道路  运输事故下降(在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占比控制在80%以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有效防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4)整治重点: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形成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分析研判和闭环管理机制;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挂牌整治一批事故多发和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升行动,对社会驾驶人开展全覆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弘扬守法、安全、文明的交通行为;开展交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
6、危化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2)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系统排查、集中治理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全面摸清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信息和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源头管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构建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和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4)整治重点:全面摸排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城镇燃气供应企业特种设备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环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排查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健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危化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危化品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与起重机械安全问题
(1)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事故发生。
(4)整治重点:强化施工方案管理,建设工程关于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并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且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以及监理单位是否将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规范施工现场监管,督促施工现场落实进场检验、紧固力抽检等重要环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是否履职到位。排查脚手架安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是否持证上岗。
8、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全县重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交通建设工程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大工程和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向好。
(4)整治重点:厘清交通建设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理顺重点企业安全管理权责。强化交通建设工程较大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强化问责力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强化对建设项目有关的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现场负责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追责问责。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开展学习活动,自觉尊法学法懂法,强化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和严格落实事故惩处问责。建立施工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深刻学习近几年行业领域内发生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施工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信用建设,让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信用评分走过场等行为。将信用情况作为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开展自查督查工作,对行业内各业主单位、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排查出一批重大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检查中存在的长期违反相关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杜绝检查走过场,零执法,自查督查完成后形成相关工作报告。
9、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2)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全县水利工作施工安全管理,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水利建设工程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大工程和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式持续向好。
(4)整治重点:厘清水利建设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理顺重点企业安全管理权责。强化水利建设工程较大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强化问责力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强化对建设项目有关的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现场负责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追责问责。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开展学习活动,自觉尊法学法懂法,强化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和严格落实事故惩处问责。完善水利工程施工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深刻学习近几年行业领域内发生典型事故案例,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施工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信用建设,让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信用评分走过场等行为。将信用情况作为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开展自查督查工作,对行业内各业主单位、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排查出一批重大隐患,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检查中存在的长期违反相关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杜绝检查走过场,零执法,自查督查完成后形成相关工作报告。
10、城镇燃气非法经营使用及施工破坏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2)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城镇燃气非法经营及施工破坏问题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督促燃气企业完善燃气管道巡检巡查制度,有效降低第三方施工破坏的情况发生,确保燃气管网运行安全,保障城镇燃气安全和供应。
(4)整治重点: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治理超经营许可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前主动与燃气企业对接,掌握燃气管网相关信息,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立健全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开挖探坑、设立警示标志。严肃处理施工单位野蛮施工、盲目施工、违规施工、不按照保护方案进行施工等情况,建立健全燃气企业燃气管道巡检巡查制度。
11、地下非煤矿山顶板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2)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敲帮问顶,落实顶板安全管理措施,探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聘请专家对不同地质构造的非煤地下矿山顶板问题进行调研,提出针对性的支护方案并督促企业落实,推动提高非煤地下矿山顶板支护水平,努力消除顶板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煤地下矿山顶板片帮事故。
(4)整治重点: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巷道或者采场顶板未按照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2、景区景点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指导
全县景区景点游乐设施设备运营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自查自纠,规范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检修,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4)整治重点:进一步督促、指导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游乐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于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要第一时间停用检修。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游乐设施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抽查。进一步推进使用单位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责任“包保制”。游乐设施设备逐一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使用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针对游乐设施设备逐一进行维护检修。针对景区景点特殊设施设备,出台具体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相关主体责任。
13、电力施工安全及非生产经营行为引发的触电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沿河供电局
(2)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电力施工安全及非生产经营行为引发触电问题整治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消除各类涉电公共安全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宣传,有效降低触电事故发生,确保电网稳定运行,保障供电安全和可靠。
(4)整治重点:建立输电线路树障清理和防外力破坏的长效机制,推进依法治理,重点排查消除超高树木、违章建筑等涉电公共安全隐患。督促各电力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肃处理施工单位野蛮施工、盲目施工、违规施工、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等情况。扎实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宣传,提升公众防触电的安全意识。
14、电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问题整治
(1)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县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3)工作目标:通过整治,强化地方政府安全领导职责,初步建立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公安消防部门、通信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乡镇(社区)、特检机构、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电梯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电梯安装、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检测行为,提高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4)整治重点:严把电梯准入关、安装关和电梯安装维修单位准入关,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修资金使用。依法落实政府领导责任,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电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贵州省电梯条例》规定履行监管和指导职责。强化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办理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操作证,依法按时向法定检验机构申请电梯监督检验,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值班制度。加强电梯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切实保障电梯安全使用维护经费,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依法签约有资质、技术能力强的电梯维保单位。强化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贵州省电梯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按规定的周期、项目和安全质量要求开展维保,对存在安全故障的电梯要进行原因逐项分析,履行电梯安全隐患告知和治理义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使用电梯及虚假维保、以修代保等违规违法行为。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安排部署。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于2021年5月14日前,发送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李;电话:13668565088;邮箱:)
(二)注重工作方法,提高整治实效。县安委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开展督查检查,以问题导向牵引综合督查各项工作,突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十四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工作职责。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管”等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承担主体责任,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风险隐患防控整治到位、事故预防控制到位。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及早发现、及时整治重大隐患,坚决防止风险演变为事故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纵深推进镇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xxxx〕x号)和《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发〔xxxx〕x号)精神,应县委会要求,在上半年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促进全红线意识明显增强、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高、全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高、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全隐患排查和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我镇全生产水平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全感和幸福感。

我镇各部门要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解决全生产实际问题相结合,抓牢党政领导干部、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三个重点,实现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学习宣传全覆盖,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来分析解决全生产工作中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完善和落实全生产责任,推进实现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三个转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x市党政领导干部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全发展理念,认真制定本单位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做到全责任、全管理、全投入、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我镇要按照《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xxxx〕x号)要求,结合学习宣传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攻坚方案,动态更新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制度措施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
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和加油站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应急办负责。一是持续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基层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局下设办公室,并具体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三、行动时间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安委〔2020〕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整治重点工作如下:

(一)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方面。严厉查处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二)消防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消防救援部门做好全县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消防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三)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方面。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无证运输矿产资源、砂石行为的查处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四)城乡建设安全整治方面。一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将安全发展落实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手段,推动城乡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积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坚决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管科、政策法规科、监察大队、各基层所)

(五)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方面。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其他自然灾害领域安全监管及整治工作。(责任科室: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各基层所)

(六)全力做好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及本领域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责任科室:各科室、基层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由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各科室、基层所要立即开展行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科室、基层所要进一步增强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尤其是五个重点安全整治工作方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要进一步切实应用各类监管执法系统,发挥新信息化手段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中及时、准确、客观、高效的作用,有效防止非法违规现象反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做好《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防灾减灾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固化长效机制。各科室、基层所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及信息报送(涉及的科室要于2020年、2021年12月18日前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12月形成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及时将总结材料汇总至局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管理科),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并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9748557.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