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雪鲁迅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鲁迅自传》一文,真是深有感触……鲁迅于一八八一年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府城一周姓家庭。在幼小的时候,鲁迅家里很富裕,但在十三岁时,家里遭了很大的变故,几乎什么也没有了。鲁迅被寄住在一个亲戚家里。鲁迅的父亲又生了重病,约三年多,死去了。鲁迅十八岁时,便到南京,考入水师学堂,分在机关科,大约过了半年,又走出,改进矿路学堂去学开矿,毕业后,即被派往日本留学。但待到东京的预备学校毕业,鲁迅决定要学医了。原因一是不想中国人都像他父亲一样被庸医治死;二是让中国人身体健壮。但有一次,偶然在电影上看见一个中国人因做侦探而被斩,其他的中国人在旁边看热闹。因此鲁迅觉得国民现在的问题不是身体健康与否,而是思想不觉悟,没有走出愚昧无知的状态,最需要改变的是他们的精神状态,于是鲁迅弃医从文。
我的心为之一震:是啊,我们身为中国人,就应该像鲁迅先生那样,在国家危难时刻,表现出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彻底的民-主主义思想,表现出对反动当局的轻蔑,鲁迅先生唤醒国民而置个人安危于顾,这种为国为民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1验室研究镭,最后把研究成果毫不保留地奉献给了全人类;化学巨匠诺贝尔在炸药死神的一次次“亲吻”中,给人类留下一百多项发明及高达3。3亿瑞典币的巨额资金。这些人类的楷模,面对逆境甚至死亡的威胁,他们都没有怨天尤人,更没有退缩,而是不畏艰难,为国为民。
我相信,只要中国人都像鲁迅先生一样,爱国爱民,我们的国家就会越来越强大。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翻开了这本《鲁迅自传》,映入眼帘的是鲁迅先生的简介:鲁迅,原名周树人……当我读到鲁迅先生原本是学医的,为什么最后会成为中国文学家呢?带着这样的问号,我继续往下读。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是20世纪初,学校放映幻灯片,其中有一个中国人被日军砍头,而周围都是一群神情麻木的中国人在观看。读到这时我深受感动,一个精神麻木,没有灵魂的人,无论体魄多么健壮,也是没有出路的。鲁迅先生也许是因为这部科影片改变自己,以文学作为终生事业,拯救中华民族的灵魂。
2争最为坚决,他与旧文化和旧制度的决裂最为彻底,他深爱着我们的民族和人民,他痛恨落后和愚昧。他以自己的如之笔,作为投枪和匕首,向着反动势力进行了无情的不屈不挠的斗争。鲁迅的骨头最硬,面对敌人的迫害和自己营垒中同志的攻击。他左抵右挡,不顾身上的血迹,毫不妥协地进行了顽强的斗争,直至倒在革命的战场上。
读了鲁迅的文章,才能更深一步的了解鲁迅,了解旧中国。鲁迅用文学的笔杆,唤醒了沉睡的中华人民。鲁迅用一木一石,叠起巨大的建筑立在人们的心中。
前不久,我刚听完了《鲁迅自传》这本书,书中主要介绍了鲁迅一生的经历和生活。我认为这本书非常好。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鲁迅。他原名周樟寿,字豫山,后改名周树人,字豫才。中国近代最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的精神被称为“中华民族魂”,并且他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是浙江绍兴人,母亲鲁瑞,父亲周伯宜。“鲁迅”是他1918年为《新青年》写稿时开始使用的笔名,从此成为世界最崇敬的笔名。他去过日本留学,开始是做医生,后来又成了作家。
他的这种写法,恰恰表现了他谦逊质朴的人品。我认为他才是真正的中国人,不做日本鬼子的奴隶,不当日本鬼子的俘虏。所以,我们应当学习他的精神。
“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鲁迅说的这句话一点不错,而他也是这么做的。他的身影永远刻在我的心中!
雪鲁迅读后感篇二
原创:狂人老师俗读鲁迅。
很多人都关心我,为什么中秋节不回去陪一下家人呢?如果我回得去的话,就不会写下这么深刻的感言了!请允许我在此发一下牢骚:我曾经也是一个电脑天才,写程序、开发软件的技术杠杠的,曾经在摩托罗拉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领着高薪。然而我就是犯贱,好好的工作偏不要,自己出来创什么业呢?创业的路并不好走,技术能力再强又如何,没有人给活我干,靠啥生存?当年我也曾经有家庭,在这种窘况下,我能扛得起一个家庭的担子吗?就在我最落魄的时候,妻子也带着小孩到国外去了(虽然没有奔月这样残酷,但性质都是雷同的)。如果说《奔月》的续篇如何写?也许我会写的更好,因为我有切身体会,就是把我的故事延续写下来。
5、96年的时候,能够通过连接互联网是一件多帅的事情了。提起互联网的大佬,我们都知道网易的丁磊,其实丁磊当年就是他的手下,后来自己出来单干,才创立网易的。可悲的是,到了第二代互联网创立,就把他的功劳全部覆盖了。在8年前,这位前辈就去世了,在送别他的时候,也是我的事业苦苦挣扎之时。我不禁在叩问自己,难道真的只有“时势造英雄”吗?也许有人会问我,当年他创立的是什么公司?我想说的是,即使知道也没有意义了,因为这个公司也不会给世人记住。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鹰的重生,是独自在一个地方,孤独的自我蜕变;而我今天独自一人在s城,也许就是这只自我蜕变的鹰吧?过去it届的电脑奇才已经不复存在,但我将为自己赋予新的使命,而且这是一个长期的使命,把鲁迅“立人”的精神传承到底,只要我还活着,就要传承下去。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孔子和孟子的足迹;我相信,在将来历史上,不但有鲁迅的足迹,同时我也能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记!
写于二零一八年中秋。
雪鲁迅读后感篇三
《世界名人传记—鲁迅》读书心得。
摘要:鲁迅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他用笔批判和针砭社会,运用丰富的学识和自身旺盛的革命热情,照亮了近代中国前进的道路,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和遗产。作为青年学生的我们,应当传承下去。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血沃中原肥劲草,寒凝在地发春华。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这是鲁迅先生的诗,也是他作为一个大作家,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的真实写照。
1881年9月25鲁迅出生于浙江绍兴城内东昌坊口的新台门。他原名为周树人,字豫才,是北宋著名道学家周敦颐的后代。鲁迅经历了一个快乐的童年生活。在百草堂愉快的玩耍,听长妈妈讲各种各样的故事,在三味书屋学习知识文化„„这些启蒙教育为鲁迅之后的文学道路奠定了基础。鲁迅原本家庭富裕,可是在他十三岁那年,祖父周福清涉嫌科场舞弊被罢官入狱,父亲也生了重病。家里为此花费了巨额的财产,因此家道败落。鲁迅的亲戚族人也因此变得冷漠无情。鲁迅由一个富家公子变成了亲戚口中的“乞食者”。这时的鲁迅亲身感受到了世态的炎凉与身处上流社会的亲戚们的虚伪和丑恶。不甘屈辱的他,毅然离开了家乡,前往南京求学。他先后进入了免交学费的,南京水师学堂和南京矿路学堂。想学习新学为国家效力。求学时代的他,生活简朴,省吃俭用。因成绩优异获得的钱大多数都用来买书,寒冬时节,时常一个人读书到深夜。那时候的他,连一条棉裤也穿不起。在矿路学堂,鲁迅学到了地质学、化学、熔炼学、测算学、绘图学等新鲜的知识,他也时常去阅读新报,这让他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跟上了时代的步伐。1902年他在矿路学堂毕业,被选中留学日本。
少年清贫,勤学不怠,嗜书如命,这就是求学时期的鲁迅。从小热爱学习,不断学习的鲁迅,就是在这样一点一滴的积累中增强了自己的文学水平,提升了自己的思想高度。反观现今,像鲁迅这般热爱学习的青年是少之又少。我们作为大学生,应该有鲁迅这种为国家的未来而努力学习奋斗的热情和精神。他能够因为国家的国情,而多次改变自己的志愿,用自己满腔的热血,去书写近代祖国文学革命的篇章。在南京的4年间,中国经历了怵目惊心的剧变,戊戌变法彻底失败,义和团运动遭到镇压,八国联军蹂躏国土,这促使鲁迅更加急迫地寻找新鲜的知识和救国的真理。出国后的他接受了更多的新思想,成为了一名革命家。在日本学医的过程中他体会到,重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和思想。那么怎么做到这一点呢?这就是文艺。从此,他走上了文学思想的道路。
工作以后,他由普通中学教员到教务长、教育部员、大学教授,因为宣传进步思想,揭露政府劣行和帝国主义列强罪行而受到排挤和迫害。而他在描写自传的时候,经常用谦虚的口吻去叙述自己的遭遇。把被政府通缉轻描淡写,无畏生关键词:鲁迅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奉献文学家奋斗无悔死。表达出对反动革命政府的蔑视和坚持革命的英勇精神。中华民国成立以后,鲁迅先是在教育部工作,后来被他的同乡钱玄同说服,参与《新青年》的编辑,出版了《狂人日记》、《孔乙己》、《药》等白话小说。接着先后前往厦门大学,中山大学任教,在这些“战场”进行革命斗争。后来他又定居上海,走进了无产阶级的战斗行列。成为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思想家和革命家。鲁迅是一面战斗的旗帜,无数革命文艺青年正团结在他的周围,为无产阶级文艺运动的发展而斗争。从他参与“左联”开始,他就彻底背叛了本阶级,投入到了共产主义革命当中。鲁迅经常不分昼夜的工作,全然不考虑自己身体有病和精力不济。他从事着翻译、创作、编辑等工作。他批判着当时污浊的社会思潮,针砭了消极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论调。而且还培养了叶紫、萧红等文学青年。晚年时期的他不顾一切全身心地工作,就是为了中国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拥有这样的奉献精神,绝不是一般的文学工作者能够做到的。
鲁迅先生在我心里是最富有革命人情的人。他既敢于与反动势力作斗争,又能无情的批判阻碍社会进步的腐朽思想,无私帮助战友和同事,又关爱自己的亲人。印象中的革命家,是冷酷无情的,但是我在鲁迅的身上发现了作为一个思想家和革命家独有的善良和人情味。他有着伟大的人文情怀,痛恨阻碍人民走向幸福的黑暗反动势力,以笔为武器,不断地进行批判与斗争。他去世以后,人们通过各种形式举行追悼活动,怀念这位伟人,并给予崇高的评价。宋庆龄在上海发表谈话,指出纪念鲁迅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他的那种为中华民族解放而斗争的精神,扩大宣传到全世界去而帮助完成他未完成的事迹和伟业”。而作为学生的我们,更是有责任继承鲁迅先生未完成的事业,那就是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和富强而努力学习,努力奋斗。
当今有一个热门的话题,就是鲁迅的作品该不该被逐出中小学课本。我认为最重要的,使人们能够用科学的头脑去分析鲁迅先生的作品,既不盲目崇拜,也不偏激否定。面对社会现状,每个人都有义务去挖掘鲁迅的文学作品和鲁迅精神,用清醒的头脑去吸取有价值的东西。青年学生们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鲁迅先生遗留给我们的文化财产精华传承下去,运用到社会的建设中。也让鲁迅先生的作品能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常读常新。
参考文献:《世界名人传记—鲁迅》《鲁迅自传》。
雪鲁迅读后感篇四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仅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非常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证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能够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明白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那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一样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贴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能够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一生为什么仅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并且极细微的字句。不明白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当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修改《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之后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并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终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述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能够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期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样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一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礼貌之际又怎样能够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境,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仅有心里明白。
雪鲁迅读后感篇五
鲁迅的故乡在鲁镇,一个铺满石板路的地方,每一块石板都显得古老,这是它生命的原点。小时候他在这里长大,长大后他又曾来过这里,回忆过这里。小时候这里是他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他童年的记忆就是美好的。长大后,他顺着记忆的线又来到这里,人变了,物变了,与从前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隔膜,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痛楚,于是鲁迅先生把他的呐喊与彷徨注入进了他以故乡为背景的一篇篇文章之中去。
这样一本名叫《故乡》的书,收录了他的14篇以故乡为背景的小说与杂文,每一篇文章都在做着文字艺术的改革,他的文字,在对着社会批判,深深络印在了我的心中。鲁迅所处的时代,是悲惨的,于是他在揭露着每一个灵魂,每一种病态社会之中底层的事物。他的写作,你可以不接受,却一定会欣赏。
《故乡》是一篇短篇小说,也被收录进了这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它只是略读,故事情节却印象深刻。我被故事中从友情到隔膜的情感震住了,我被那穷与富,那势力的黑暗的气氛给震住了。作者儿时的朋友闰土,他曾经与闰土一同玩耍,听闰土讲许多新鲜的事。那时,是天真烂漫的童年,他的身旁,是一个少年闰土。作者那时是一只尚未出笼却渴望知道与认识这世界的小鸟,闰土那时,便是他了解外面世界的眼睛。他们那时还是朋友,作者的语言轻松,他对这个朋友,有心底之中的祝福,希望看到长大后的一个幸福的闰土。但是,长大后的闰土的光景却是凄凉了。
而这篇文章真正令人悚然的,并不是与他们的少年时代相对比的贫苦与艰难,令我的心真正颤然一动的,是那声分明的“老爷”。鲁迅回到家乡,物是人非,他彷徨了,他发现家乡的一人一事,都变得陌生了,听到闰土这凄凄的一声“老爷”,令人的心麻木了,惊恐了,彷徨了。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与长大后的对比,揭露了贫穷的生活与社会最底层的麻木,又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篇文章《祝福》。
“什么是吃人?”是我看完《狂人日记》以后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之中找到了答案。“吃人”指的是一种沦陷,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性的沦陷。从妻子到佣人,从佣人到改嫁的女子,丈夫和新生孩子相继去世,她,沦落成了乞丐。病态的社会,是这样吃人的吧。文章中的作者、祥林嫂与鲁镇上的人是三个不同的.灵魂,他们互相渗透在一起,一滴一滴渗透出后面的故事。情感,在文章中却显得不重要了,却穿联着这整篇文章,对祥林嫂的可怜与恐惧。当新年里家家都喜气洋洋之时,却有一个落魄的老人倒下,被一帮势力眼的人嘲笑着,说她是不祥的象征,“吃人”的社会呵。
鲁迅的故乡,有他小时候的天真浪漫,也有他重新来到这里的彷徨。他虽然没有像托尔斯泰、雨果等作家那样,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倾注到一本长篇小说之中去,去小说之中揭露与呐喊,却在这样较零散的思想里,创作出了属于自己的故事。
鲁迅的文章,有如萧条的早春,它盼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周围万籁俱寂。于是,他的文章就是先知的声音,先知的呐喊。鲁迅大胆揭露这社会的现实,揭露人性的腐败和阴暗,但他心里却祝福着这个社会的儿童,大声地为新时代呐喊着“救救孩子”,且祝福着未来的孩子之间连接着的新的友谊。
雪鲁迅读后感篇六
这是个不安定的夜晚,需要一股冷静来抚平它的棱角,需要一股理智来引导曙光。你如猫头鹰,静待夜晚的来临。当天空逐渐被染黑,你的目光却越显得深邃空灵,不时显露你的执着和坚定,就这样,你看到了明日的黎明,也在那一刻才肯安闲乖顺地闭上了眼。鲁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有着猫的顽皮灵气,又有着鹰的刚强冷静。
从小学到大学,我们应该不少抱怨过鲁迅的作品太难懂。对于我们来说,鲁迅是个听得习以为常的名字,然而真正能读懂鲁迅的人确实是凤毛麟角。所以鲁迅对于我们来说,既熟悉而又陌生。鲁迅几乎一生都在斗争,一直到死,都在喊醒人们的灵魂。到了如今,却有人开始怀疑,说鲁迅过时了,而我说是这个世界超时了,我们依旧需要这个伟人,来调整我们生活的步调。
鲁迅也是一个人,不是我们不能懂,只不过是我们现在养尊处优,让思想浑浑噩噩地沉睡了!我们的时间总是被你所谓的忙给预支了,于是,到底有多少个人肯不为成绩事业拼死拼活,而去平心静气地品一本书的呢?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我发现印象中的鲁迅,仅仅是由我的无知捏造出来的。我本以为鲁迅是个冷漠狂傲的孤独者,现在觉得自己真的是大错特错,原来鲁迅的体贴,平易近人,刚强以及沉稳冷静等等,都不是任何一个人能够轻易做到的,而这些又正是我们这一代应该认真去学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去找回鲁迅,试着读懂他,重新认识他。
鲁迅对人的体贴,体现在很多方面,譬如,萧红有一双靴子,鲁迅觉得不适合,但是他不说,直到萧红不穿那双鞋后,他才告诉她;当海婴抱怨着食物不新鲜的时候,鲁迅并没有责骂他,反而亲自尝尝那食物;去看电影,总把那唯一的那辆车让与别人坐,死活都不肯让自己搭......鲁迅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体贴别人,不使别人难堪,处处尊重别人,这样的体贴,正是人与人之间不可或缺的。也因为如此,鲁迅的家里经常是宾客盈门,因为他不恃才傲物,懂得尊重人,尤其是年轻人。相反,年轻气盛的我们,又能做到这般么?往往我们都口直心快,有点聪明,就完全不顾虑别人的感受。九零后的我们都太有主见,无法装下别人的观点,常常用个性的棱角碰伤了别人,亦碰伤了自己,受点委屈,心里就倍感不舒服,总想发泄出来。于是,我们在生活的激流中,就这样情绪化,距离化了。总觉得现在的人们都缺少一份体贴,对别人无声无息、默默的体贴。
我们总是稍微做了点好事,就要公诸于世,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病态亟需用理智来医治,鲁迅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鲁迅本可以被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但他掂量了自己之后便平静地放弃了这多少人梦寐的机会,这是一种如何了得的大器啊!面对这人人贪功求名、急于求成的社会现实,能够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这才是真正的主见,读后感《鲁迅读后感》。我总认为鲁迅只是个会写文章的读书人,其实并不未然,鲁迅是个兴趣很广的人,有画画、木刻等等。凡是他觉得有趣的,他便投身于其中。当萧红问起鲁迅读美学的书有什么用的时候,鲁迅无言了,我觉得这是对整个喧哗世界的无言。现在大多数的人总是要等到考试了才去复习,总是等到需要了才去接触某些事物,我们总是因为利益而决定自身的去向,我们总在抱怨着读书无用......为什么想学习总是要扯上那么多的干系呢?我们喜欢某件事,对什么感兴趣,为什么还要用利益来打算盘呢?如今的人们,不是用兴趣来引导学习,而是用利益来逼迫学习,显得浮躁而又浮夸,人们没办法为了梦想而沉湎下来,如此的漂浮不定又怎能找到自己人生的支点呢?为什么现在中国的文坛上没有一个大师呢?这迟来的大师到底哪儿去了呢?其实这正暴露出社会的种种弊端,当大师带上大师的帽子,又有谁能依旧是大师呢?利益遮住了双眼又怎能看得清前面的道路呢?这就需要一股冷静,来平息这股燥热,我们应该寻找鲁迅的那股大器......性格刚强更是鲁迅的特性,他平生喜欢吃硬的食物,坚决不卧在藤椅上休息,冬天没戴过手套围巾等等。最能看出他坚韧的该属于他同疾病的抗争!在鲁迅病重的时候,萧红写道“眉头仍和平日一样没有聚皱,脸上是平静的,舒展的,似乎并没有任何痛苦加在身上。”而且,每天黑夜总是坚定地写作,一直斗争,未肯对谁认输。相信,很少人能在逆境中依然保持着自己一贯的作风。我们往往稍有些挫折,碰些困难就容易信心动摇。总是一副“三天晒网,两天打渔”地宽容自己,一下子就低头认输,失败了就怨天尤人,推卸责任,却没有人愿意学着强硬些,执着些!我们已经被繁华迷惑,变得软弱,是时候该拉拉自己一把了!鲁迅并未过时,应该重拾书籍细细品味。
了解一个人就得从他的日常生活开始,读了《回忆回忆鲁迅先生》,我才发现自己以往对鲁迅的认识实在太过肤浅。如果用难懂来形容鲁迅,那实在是自己的心思太过于粗劣,这绝对是对一个伟人的亵渎。
曾几何时,夜很深,你的目光深邃明亮,仿佛看到了山头初露的明日......而时至今日,黎明到来,我们得在这混沌中找回你的踪迹......
雪鲁迅读后感篇七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凡是长别故乡、再次归家的人们,都不免有此番感慨。然而,鲁迅先生回到阔别20余年的故乡时的心境是悲凉的,晦暗的大气、呜咽的冷风、萧瑟的荒村衬托出了那悲凉的气氛。老屋出卖了,多年聚居的亲族都离散了。这一切都会牵动着人的心,感伤也就不足为奇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雪鲁迅读后感篇八
与风共舞,直上青云。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地上下翻飞。看着它们点缀天空,心中就会洋溢起无限柔情。对我来说,最幸福、最温暖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能牵着妈妈的手,带着风筝来到广场。你看,那被风筝点缀得绚丽的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的姿态。而《风筝》一课,又让我徜徉在那美好、快乐、温馨的画面之中。
还记得风筝乘风飞起。
我抬头仰望蓝天,手遮额头,想着鲁迅说的那么一句话: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
是啊,放风筝时,我们不是得到了更加美好的回忆么?这不是让我们快乐么?
我轻轻地扯断了那根不断向上,试图挣脱的线。它拥有了天空的颜色,仿佛要与蓝天与白云融为一体,也许只有天空才是风筝最终的归宿,那,就让它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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