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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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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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篇一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办公部门:大连交通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8

咨询电话:(0411)84106239

办公电话:(0411)84109197

传    真:(0411)84109958

学校网址:http://

附表:

大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篇二

1.成立“大连交通大学2013年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2013年的招生工作。

2.调档比例:100%—120%。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5.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我校2013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为“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为“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为“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为“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7.五年制本科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五年制专业志愿的考生;会计学(中外合作2+2)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软件工程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软件工程专业志愿的考生。

9.对考生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软件工程专业考生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软件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专业考生数学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10.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1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本省艺术类统考合格证。黑龙江省、山西省、江苏省考生获得本省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后必须参加我校在生源地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办法为: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学校自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再加上专业考试成绩(山西省、江苏省、黑龙江省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其它地区使用当地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外语成绩应在60分以上。(150分制)。

1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者(不含一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我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在录取时分别在考生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或特别优秀的考生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5% 以上予以录取,由我校决定择优录取。获得一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并通过我校的体育测试,可申请参加我校的文化单独考试,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八、联系方式:

大连交通大学招生简章篇三

(1)奖、助学金:

 a.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均为每人8000元,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办法按《大连交通大学国家(政府)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办法按《大连交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执行。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高校特困学生,标准为每人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高校贫困学生,标准为每人2500元,一等和二等国家助学金不兼得,且分当年秋季和次年春季两次发放,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办法按《大连交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发放办法》执行。

b.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根据《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实行,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c.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

设立亿达奖学金30万元/年、盘锦“兴隆物流”奖助学金30万/年、中国国际人才基金会奖学金15万元/年、“玉柴奖学金”约20万元/年、辽机助学金10万元/年等,具体申请办法按照学校与设立奖、助学金的社会团体或个人共同制定的评比办法执行。

以上奖学金获奖面达30%以上。

(2)助学贷款:

a.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办生源地贷款地区的考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需在生源地当地办理,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b.校园地助学贷款:根据《大连交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实行,新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由学校统一审核,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特困生: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主要采取以下办法: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专项奖学金;社会团体或个人的资助。

   六、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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