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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篇一
第一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形成医疗质量、效率、效益、患者满意度等综合评估体系,引导各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落实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条 总体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实施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科学管理和高效运行的县级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促进县级公立医院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主的内部分配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加强人才培养,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有效控制运转成本,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 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施效果以及发挥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公正、客观的综合性考核和评价。
第四条 绩效考核对象为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县妇幼保健院,其中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县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指标参照执行。
第五条 考核原则
(一)公益导向,强化管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应当服务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符合国家卫生与健康方针政策,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着眼点。通过合理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绩效考核实施,推动落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效提高运行效率。
(二)科学评价,客观公正。综合考虑服务数量、质量、效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结合医院的性质、规模、所处地等实际情况,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规范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保证考核过程公开透明。加大信息化手段在绩效考核中的应用。
(三)激励约束,有效引导。加强考核结果利用,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与医务人员岗位管理相结合,有效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通过考核及时发现问题,为公立医院持续改进提供依据,做到奖优罚劣。
(四)分级负责,多方参与。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称县医管会)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县级公立医院对其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两级考核体系。逐步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地方政府投入、管理调控等相挂钩,纳入公立医院改革整体工作加以推进。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注重放管结合,鼓励社会多方参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评价作用。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第六条 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医疗服务情况、公共卫生完成情况、临床科研(特色专科)情况、基本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经营成果、综合管理和社会满意度等。
第七条 考核主要指标:
(一)医疗服务情况。主要考核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基本药物执行及药物使用等情况。
(二)公共卫生完成情况。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涉及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等工作开展、与临床服务有关的妇女儿童保健项目完成情况。
(三)临床科研(特色专科)情况。作为加分项,具体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四)基本医保政策和医改核心指标执行情况。主要考核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落实、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建设以及医疗费用控制、药占比等医改核心指标。
(五)经营成果。主要考核医院财务管理,重点是医院收支管理、收支结余、职工收入增长、国有资产增值等资产运行质量指标。
(六)综合管理。主要考核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医院章程建立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党风廉政与医德医风建设、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
(七)社会满意度。考核不同层次人群对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的认可程度。
(八)其他指令性工作。
第三章 考核细则制定、分值设置与考核主体
第八条 考核细则自xxxx年起在每年度的第二季度印发。具体指标设定与考核细则由县医管会会同县卫计委另行制定。指标制定应充分征求各公立医院意见。
第九条 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设定,可由县医管会根据年度工作重点作相应调整。
第十条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
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由县医管会牵头,县财政、卫计、医保、人社、发改等相关部门参加。
第四章 考核程序和考核方式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
(一)考核组织:县医管会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由县医管会办公室牵头,县卫计、医保、人社、财政、发改等单位参与完成。
(二)考核标准:依据考核内容,并遵循量化考核原则,制定绩效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共分为x大类,实行百分制。设置“一票否决”指标,并鼓励支持改革创新和争先进位,相关内容分值给予加减分。
(三)考核方式。
查阅资料。查阅公立医院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院周会记录、培训记录、记实材料等相关资料,综合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采集信息。从统计、医保以及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医疗机构有关数据,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汇总。
现场考核。结合医院管理评价工作,通过现场察看、访问患者和医务人员、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形式,了解、核实医疗机构工作情况和群众反映。
征求意见。由考核组以发放满意度调查表、面谈等多种方式征求相关部门、纪检部门、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本院干部职工的意见。
民意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纪检监察机构就群众就医环境、感受,组织民意调查,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三条 每年第一季度,县医管办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指标,牵头组织上年度绩效考核,并形成汇报材料向县医管会报告。经县医管会审定后予以通报印发。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分数低于xx分(不含xx分)的为不合格等次,xx分-xx分(不含xx分)为合格等次,xx分-xx分(不含xx分)为良好等次,xx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
年度内存在违反基本药物制度、挪用和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问题被通报处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良好等次。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院长年薪、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挂钩。
(一)与院长薪酬挂钩。
院长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院长年薪适用于公立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基本年薪:院长(书记)基本年薪为xx万元。
绩效年薪:根据县级公立医院规模、管理难度和承担的社会责任大小确定管理系数,县医院为x;;;。院长绩效年薪基数由县医管会核定(暂核定x万元),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具体标准由纳入县级公立医院考核所有职工年均收入(基本工资除外)确定,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的等次分别执行x-x倍奖励标准。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院长绩效年薪执行x倍标准;良好等次的,院长绩效年薪执行x倍标准;合格等次的,院长绩效年薪执行x倍标准。不合格等次,不执行院长绩效年薪,其绩效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职工平均绩效工资×xx%计算。
计算方法:
院长(书记)绩效年薪=核定的院长绩效年薪基数×倍数×管理系数×得分/xxx。
每位副院长及班子成员绩效工资,按院长绩效年薪×xx%-xx%(根据管理人数分别计算系数)计算,列入本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统一管理。
任期激励收入:由医管会每三年组织对院长进行任期考核,结果与任期激励收入挂钩。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报医管会批准后,一次性给予核定的院长绩效年薪基数标准x倍的任期激励。
说明:
院长基本年薪由财政核拨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按年度发放;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确定,任期结束后一次性发放。为严格财经纪律,实行年薪制医院的院长(书记)不得再从单位领取年薪制以外的薪酬。原年档案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继续保留,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和规定调整。
院长缴存相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仍按原资金渠道、缴费标准和缴交程序办理,绩效年薪不纳入缴存基数。
任职时间不足一年的院长和副院长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绩效工资与业绩奖励。
院长个人获得的各类人才奖励津贴、政府奖励及科研成果转化收益等收入不计入年薪范围。
(二)与人员经费支出总额挂钩。
核定总额。
人员支出总额确定原则。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的“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和深化医改关于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xx%以上的规定,坚持“以收定支”,在保障正常运行和合理发展需要基础上,各公立医院年初以上一年度经费支出实际比例核定人员支出总额为基数,提出本年度单位薪酬水平和总量的申请,报县医管会核定。
人员支出总额计算公式。
人员支出总额=业务支出×[县医管会核定人员支出比例+(考核分数-xx)÷x×x%]-亏损额
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县妇幼保健院参照以上计算公式核定人员支出总额,并结合专科医院特点由县医管会确定具体分配总额。
财政补助总额增加部分处理。财政补助总额高于年初预算总额部分,可以用于员工专项奖励。
发放规定。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励、社会保障、公积金和其他福利,各公立医院按照年初核定支出比例进行预算,并按照预算额的xx%发放,剩余xx%人员费用待年度决算后发放。
第十六条 财政保障。书记、院长、执行总会计师制度的总会计师年薪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由县财政预算据实安排。执行总会计师制度的总会计师年薪另行制定办法。
第十七条 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要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为基础的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实现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有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拉开收入差距。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医疗费用成本,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努力提升自身经济运行质量。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篇二
卫生健康局下辖的县级公立医院是:长白县人民医院,为全面分析县人民医院党建工作状况,通过深入调研和深刻剖析,现将医院党建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报告如下:
一、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1.公立医院基本情况。长白县人民医院(曾用名长白县医院)位于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白山大街17号,占地9507平方米,属差额事业单位,党支部隶属长白县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党支部共有党员29名,其中在职党员16名,退休党员13名。
2.党组织发挥作用机制情况。长白县人民医院实行卫生健康局党组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兼任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院办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工作机制。
3.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情况。长白县人民医院核定领导指数6人,实配6人,院长实行任命制。公立医院领导人教育培训纳入长白县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同时按时参加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培训。
4.内设机构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长白县人民医院党支部工作覆盖全院,共有5名支委成员。其中:支部书记1名、支部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支部副书记负责开展党建各项具体工作,每年最少参加两次集中轮训学习。全院设置了15个党员先锋岗、15个示范岗。长白县人民医院以党建带三建工作方式,以“三好一满意”为党建活动载体,引领全院职工将行业作风建设融入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长白县人民医院党员领导干部是巩固提升健康扶贫工作“三联动”的主力军,乡级、村级党员专业技术人员是做好健康扶贫基础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和带头人。
5.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情况。长白县人民医院党建工作纳入长白县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局党组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按时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配备1名专职党务职员,1名兼职党务干部。党建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形式。
二、公立医院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
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长白县人民医院党支部在紧抓业务实干能力的前提下,为了保证党员的思想觉悟不掉队,除每月固定的“三会一课”外、还通过微信群、新时代“e支部”、学习强国作为载体,紧抓党员的学习,除此之外,还要求党员经常利用空闲时间自主学习,并保留学习照片,报送到党办。在“三会一课”如有因手术、急诊、外出等情况未能参加的党员,则要求因事未能参加的党员会后空闲时到党办“补课”,包括传达会议精神,补充学习内容等。充分保证了“三会一课”落实到每一位党员,也保证了“三会一课”的质量。
2.开展行业特色党建活动。按照局党组要求,在重大节庆日、卫生健康纪念日等,医院党支部带领党员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街道、社区、学校、企业、村屯等定期开展各种义诊、帮扶活动,以增强党建工作生机和活力。把“三好一满意”活动与党员干部教育结合起来,做到党建工作离不开业务工作,业务工作又在促进着党建工作。
3.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医院领导班子与支部成员交叉任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接收局党组不定期巡查,严查发生在党员干部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4.做好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医院党支部认真执行党员发展标准、程序和规定,对拟发展对象超前考察,保证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在党费收缴工作中,能够认真做到党员交纳基数和交纳标准与党员工资表算得党费基数一致,按时交纳、及时调整、全额上缴,无漏报、瞒报现象。
5.加强党员管理工作。能够及时更新和维护党务系统中各项数据,党员信息登记表和党员花名册装订成册。
6.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支部能够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县委办、县总会、县妇联和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羽毛球赛、踢毽比赛、乒乓球赛、拔河比赛、千人徒步、文艺汇演以及各种帮客活动等,在多项比赛活动项目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三、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编制不足、人才配置不合理。县人民医院虽均建立基层党组织,但其支部书记是兼职人员,党办职员是聘任的临时工,缺少专职党务工作人员,致使开展各项党务工作经验不足,精力不够。
2.支部活动经费受制约。支部收缴的党费全部上缴局党委,局党委又全部上缴主管部门,基层支部党建活动经费没有保障,致使开展党建活动受到制约。
3.人才培养滞后。由于对口专业人才进不来,非对口人才培养经费又得不到保证,致使党务后备干部匮乏,政治素质过硬、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党务工作的干部稀缺。
四、对促进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发展的对策建议
1.增加编制,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2.激发党务工作者干劲。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把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到管理岗位上进行锻炼,让党办变成培养复合型优秀人才的基地,同时在职称评定时给予相应的措施,以此解决实质性问题,激发党务工作人员工作热情,让党务工作者有地位、有作为、有奔头。
3.建议加大培训力度。适时对党务工作新知识、新方法进行学习交流, 让党务工作人员开阔视野。
4.建议返还部分党费。党费全额上缴后,上级党组织返还给基层支部一小部分,用于灵活开展支部党建各项活动。
今后,长白县人民医院力争把党建工作精神实质转化到卫生健康工作实际,转化为培养良好医德、热心为民服务之中,在党建的引领下,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篇三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公立医院有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2所公立医院共有干部职工740名,其中妇幼保健院65名,县人民医院675人。党员共112 名,其中,县人民医院共有党员88人(在职的有74名,离退休14名),妇幼保健院共有党员24名(在职的有22名,离退休1名,流动党员1名)。目前,2所公立医院均已成立党支部,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由院长兼任,设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由副院长兼任,院长为副书记,设组织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两个支部党务工作者共11名,其中:专职党务工作者2名,兼职党务工作者 9名。目前,2所公立医院均实行局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公立医院党组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二是强化政治学习。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定期集中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重大会议精神。三是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书记上党课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章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严防公立医院出现“淡化政治、丢掉灵魂、妄议中央、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搞历史虚无、破坏领导威信、在党不言党、阵地守不住”的问题。
(二)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支部活动,每月月底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下月支部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员大会,同时按照“3+n”的工作模式,认真开展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及好干部标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程序规定发展党员,绝不省略程序,绝不搞突击发展、无原则发展。四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把《准则》和《条例》的要求贯穿到党组织生活日常各项活动中,从严细化和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从严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五是深化主题党日活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融入党内组织生活中,重点抓好专题党课、专题谈心交心、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
(三)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作风建设“九不准”规定 ,在抓医德医风建设方面,在县卫计局党委的领导下,由院支部书记负总责、院办公室具体抓日常工作。二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县妇幼保健院支部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曾获“百佳单位”。县医院在自办的报刊连续多年出刊,为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健康氛围,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效。三是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管好医院各类思想文化阵地,同时联合卫计局建立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对医院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四是以纪律规矩为戒尺,时时对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岗位纪律教育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通过预警谈话、通报曝光、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五是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六大纪律,抓常、抓长“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用好、用足“第二、三种形态”,敢用、善用“第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
三、存在的问题:
对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意见》、国家卫健委《办法》、省委《实施意见》等文件及相关会议要求,我县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
1.成立党委问题。两所公立医院虽然设置了党支部,但还没有成立党委,党支部只是起到组织党员学习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作用,还没有达到医院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定、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建立医院章程问题。两所公立医院都没有制定医院章程,党的组织形式,作用、地位还没有真正写入医院章程,党务工作机构、党务工作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没有很好落实。
3.党务干部业务能力问题。党建工作人员很多是医务人员出身,未经过专业的理论和实务培训上岗,半路出家,缺乏系统理论指导,对党建工作的视野有一定局限性,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4.存在一个支部超出50人以上的问题。如:县人民医院共有职工675人,其中党员88人,目前只有一个基层党支部,并未按照《中办意见》35号文件设置党支部。
5.党支部会议和院行政会议议事制度执行还不够规范。召开支部会议时候不是党员的副院长没有列席院级党支部会议,召开院行政会议时部分支部委员未能真正的参与到医院的重要事项讨论决策当中。
6.县妇幼保健院,没有专职的党务工作人员,未设置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在做党建工作的同时兼任医院的业务工作;县人民医院虽有2个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但是支部党员多,任务重,不能很好的完成党建工作。
四、工作建议
1.成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明确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组成人员,下设单独成立委员会办公室,确保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工作机制以及经费保障。
2.成立公立医院党委。成立后的指导委员会根据公立医院实际情况,报送成立公立医院党的请示给上级组织,上级党组织根据请示内容,批复是否成立党委,并根据相关规定成立公立医院党建办。同时做好公立医院党委班子成员的考察配备工作,卫计局党委可以参与考察提名。
3.建立医院章程。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要按照中办《意见》,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章程,将医院的党建工作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落实好党组织经费保障;
4.开展公立医院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务人员培训。根据公立医院党的实际请况,由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务知识系统培训,全面提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党务知识和技能。
5. 建立公立医院党委内设机构党支部。公立医院党委严格按照中办《意见》,科室党员有3人以上成立单独支部,不足3人的科室联合其他科室成立联合支部,将支部建在科室上,做到全覆盖。同时选配能力强,作风正的党员或科室负责人任支部书记。
6.完善党组织会议和院长会议制度。将党委会议和院长会议分开,让公立医院党组织在医院的重要事项讨论决策中,正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政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7.设置公立医院党委办公室。按照中办《意见》和国家卫健委《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公立医院党委相应设置党委办公室,按照不低于医院职工总数的0.5%,配齐配全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并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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