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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许可书篇一
鉴于甲方是_____技术的专利持有者;
鉴于乙方希望利用甲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根据以上事实,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专利技术授权许可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_
一、“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
二、“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略)中所列的产品。
三、“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_省_____市,名叫_____工厂。
四、“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五、“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六、“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_
一、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
二、甲方授予乙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三、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
四、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五、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甲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_
一、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____。
二、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三、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四、在提成费结算日后_____天之内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五、甲方如需查核乙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乙方根据本条第四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_____天之内通知乙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第四条 支付条件
一、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乙方将通知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甲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_____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甲方:提成费计算单一式_____份;商业发票一式_____份;即期汇票一式_____份。
三、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应支付的预提税和需要向乙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乙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_
一、甲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甲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三、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 侵权和保证
一、甲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有权向乙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甲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二、甲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甲方应将专利失效后乙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乙方,并按_____%的年利率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乙方。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根据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费用,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甲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 税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乙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甲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保密责任
一方对因专利技术授权许可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一、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二、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专利授权许可书篇二
鉴于: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实施专利技术的预期目的、技术内容、成果权益、收益分配、风险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合同条文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
乙方(让与方):
第二条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
1.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2.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3.普通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条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第四条项目名称(许可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技术名称):
第五条专利状况
5.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属于: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专利权人:
5.3专利授权日:
5.4专利申请号:
5.5专利号:
5.6专利有效期限:
第六条专利实施状况
6.1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
6.2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
第七条许可范围和方式
7.1让与方许可受让方在以下范围内实施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
7.2实施专利技术的方式:
第八条技术资料
8.1让与方向受让方交付以下与实施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样品:
8.2交付时间:
8.3交付地点:
8.4交付方式:
8.5其他约定:
第九条技术指导
9.1让与方向受让方提供技术指导的地点:
9.2技术指导的内容:
9.3其他约定:
第十条相关技术秘密
10.1让与方是否允许受让方使用与本合同专利相关的技术秘密:
(1)是
(2)否
10.2让与方向受让方提供与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秘密内容:
10.3保密范围:
10.4保密期限:
第十一条专利效力
让与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有义务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权利保障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发生第三方侵犯专利权,应由让与方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条风险承担
13.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
13.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规定的情形之外,还包括以下情形:
第十四条验收标准及方法
14.1验收时间
14.2验收地点:
14.3验收标准:
14.4验收方法:
第十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5.1本合同费用总额为元。
其中:
(1)专利实施许可费为元;
(2)技术指导费为元;
(3)技术秘密使用费为元;
(4)其他费用:
15.2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3)其他约定方式如下:
15.3让与方有权查阅受让方会计账目,查阅时间、立法如下:
第十六条后续改进
16.1签约各方是否有义务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
(1)是
(2)否
16.2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权益分享,按以下第种方式履行:
(1)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属于研究开发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权使用,并且
.无需向提供方支付费用
.应当向提供方支付费用。
具体约定如下:
(3)签约各方就后续改进技术成果权益问题另行约定如下:
16.3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7.1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
(4)其他计算方式:
17.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除
19.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签约方可在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2)其他约定情形:
19.2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签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按如下约定承担: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20.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0.2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第二十二条补充约定
22.1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认定登记事项
登记编号
认定意见:
登记员(签字)
登记机关(盖章)
认定时间:
专利授权许可书篇三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订立。
合同一方为________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的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2.“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3.“甲方”,系指____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4.“乙方”,系指____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5.“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____;
6.“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7.“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
10.“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1.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最新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2.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需另行约定。
4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5.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专利技术。
6.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
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8.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______。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第_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____月_____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_____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需另行签订。
5.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6.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_____天之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需另行约定。
第四条支付条件
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_____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提成费计算单一式______份;
商业发票一式______份;
即期汇票一式______份。
3.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技术服务和培训
1.技术服务
(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的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
(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_____日。
(3).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第______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______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指导,时间为______日。
(4).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______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______日。
(5).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甲方负担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
2.技术培训
(1)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
(2)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______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
(3)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__至第______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______人,翻译______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______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
(4)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_____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______人,翻译______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______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机器的调试。
(5)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差费。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六条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技术资料。
2.____________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_____份寄给乙方。
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______份寄给甲方。
4.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_______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
5.技术资料采用中文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条考核与验收
1.合同产品的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2.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考核。
4.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考核。
5.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技术改进
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
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免费将改进或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3.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保证和索赔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4.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5.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6.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_____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经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7.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8.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金额。
第十条保密
1.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生产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2.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一条侵权
1.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2.合同生效后______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_____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第十二条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后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______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将在______________进行,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____________法进行仲裁。
3.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5.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_____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______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专利授权许可书篇四
甲方:_________(总部/分部)。
乙方:_________(分部/加盟店)。
根据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为了规范总部专利实施许可的行为,根据总部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实施许可协议:
一、许可实施的专利
甲方许可乙方实施以下专利:
(1)专利名称:_________,研制完成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专利申请号:_________,专利批准号:_________,专利申请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专利批准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专利权的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专利的内容:_________。
(2)专利名称:_________,研制完成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专利申请号:_________,专利批准号:_________,专利申请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专利批准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专利权的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专利的内容:_________。
二、实施许可的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实施本协议规定的专利,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限于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2)_________。
三、实施许可的区域
使用本协议许可实施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的区域范围,限于特许区域内,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制造的产品限于在特许区域内特许店销售;
(2)产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_________。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实施该专利所需的设计图纸、制造工艺及_________资料交付乙方。
五、技术服务
甲方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乙方实施该专利,使产品达到设计要求。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
(1)指派开发该专利的_________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2)指派设备安装_________人员负责指导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3)_________。
六、质量标准
甲方实施许可的专利及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_________;
(2)符合总部规定的_________质量标准;
(3)符合_________。
七、保密事项
与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中的_________,系总部未公开的专有技术,乙方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予以保密,并符合以下规定:
(3)_________。
八、实施许可的期限
甲方许可乙方实施的_________专利,其许可实施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九、专利实施的计划
实施本协议许可专利的计划与进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始投入生产(销售)。
十、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实施本协议许可专利制造的产品由_________单位以_________方法进行试验和检验,并符合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质量标准,达到_________技术指标与_________要求。
十一、专利许可使用费
甲方应当收取的专利实施许可费用,已经包括在乙方向甲方交纳的特许经营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乙方按照_________标准向甲方交纳专利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十二、技术改进
乙方在实施总部专利及技术秘密的基础上作出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归总部所有,并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予以保密。总部有权决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或申请专利,并无偿许可网络成员使用。
十三、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赔偿甲方(总部)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_________。
十四、总部的权利
乙方依照本协议承担的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主张权利。
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乙方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甲方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专利授权许可书篇五
被许可方:____________
(乙方)
许可方:_____________
(甲方)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合同中的甲方就专利项目(申请日、申请号:授权日〈公开日、公告日〉、专利法定有效期限:)。许可乙方实施、(该项目属计划※)。本发明属于: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专利技术内容(包括实施该专利有关的一般技术秘密),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序:
二、技术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地点)以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乙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采取方法验收,由双方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同格协议书。
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六、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总金额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一次性支付: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分期支付: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入门费加提成费方式
入门费元支付日期
(1)按销售额%提成支付日期
(2)按纯利润%提成支付日期
七、技术服务(地点、方式及费用)
八、后续改进的提供和分享:
九、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
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
十四、※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入门费、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授权许可书篇六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许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_____________,申请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鉴于被许_________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获得本专利自用许可权。鉴于许同意将其专利实施权许可给被许自用。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本专利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_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本合同是专利实施自用许可合同,即被许有权依据本专利和设计图设计、制造_________自用(含本单位使用其直接对外营业)。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实施自用许可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签约时一次性付清,以许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自该日起,被许即永远拥有_________专利实施自用权。
3、专利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最近期),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_________专利接到的获奖通知、荣誉称号若干份。许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使用方。光盘中还有其他供参考的内容。
5、许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许可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保证签约日起的不少于贰年的专利有效性而缴纳的维持年费。
6、使用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设计、试制、生产、宣传自用的合同产品。使用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点签约,许到达签约地点时,使用方先行按实报销许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无旅差及其他补贴)。
7、许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保证本专利签约时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使用方许可。如有第三方指控使用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则由许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合同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终止,许不向使用方返还许可费,使用方也不返还资料。
8、被许以任何方式(销售、赠送、出租、转让等)将合同产品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许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许承认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9、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10、本合同用中文书就,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付清专利实施自用许可费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许、使用方各存一份。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中介方(盖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专利授权许可书篇七
合同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目录第一条定义
第二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条合同价格
第四条支付条件
第五条技术服务和培训
第六条技术资料
第七条考核与验收
第八条技术改进
第九条保证和索赔
第十条保密
第十一条侵权
第十二条税费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仲裁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第十六条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和申请情况(略)
附件二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附件三提成费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方法(略)
附件四出让方查帐的内容和方法(略)
附件五对甲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略)
附件六乙方派遣专家的技术服务计划(略)
附件七产品考核验收办法(略)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订立。
合同一方为__________公司,依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依__________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为__________公司,依__________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此证: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1.“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用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1.2.“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1.5.“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北方管件工业公司;
1.6.“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1.7.“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
1.8.“技术资料”,系指列于附件一与制造和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工程、制造及原始资料,包括与制造设备、工具和装置有关的图纸、蓝本、设计图表、材料规格、照片、影印资料和一般资料、设计及共说明书等。
但上述资料仅限于乙方拥有的资料和甲方用于本合同业务活动的资料;
1.10.“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
这种技术应与乙方最新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2.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2.5.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
(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
(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
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3.6.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技术服务和培训
5.1.技术服务
5.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和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第六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指导12人日。
5.1.4.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18人日。
5.1.5.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
甲方负担由驻地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
5.2.技术培训
5.2.1.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
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
5.2.2.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320人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
5.2.3.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
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
5.2.4.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机器的调试。
5.2.5.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费。
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六条技术资料
6.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中国北京首都机场交付技术资料。
6.2.首都机场空运代理人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给乙方。
6.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
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寄给甲方。
6.4.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
6.5.技术资料采用英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条考核与验收
7.1.合同产品的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
如果符合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
7.2.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
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考核。
7.4.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考核。
7.5.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技术改进
8.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
8.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免费将改进和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8.3.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保证和索赔
9.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9.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9.5.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9.6.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须将甲方已给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9.7.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确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
9.8.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金额。
第十条保密
10.1.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
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的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一条侵权
11.1.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
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2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第十二条税费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仲裁
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仲裁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章程进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_签署。
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双方应尽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
若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有效期十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16.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本合同有中、英两种文本。
当对其中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授权许可书篇八
发明专利
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表人办理,
申请、审批、复审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专利授权许可书篇九
合同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鉴于出让方是 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 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 年 月 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
1.2“出让方”是指 国 市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受让方”是指中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 省 市,名叫 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 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 %,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 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 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4份;
b.商业发票一式4份;
c.即期汇票一式2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5.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5.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侵权和保证
6.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 %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6.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税费
7.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7.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中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8.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以双方均有约束力。
8.4仲裁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8.5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9.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9.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5.2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9.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9.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9.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9.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2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让方: 公司
地址: 国 市 街道
电传:
传真:
b.出让方: 公司
地址: 国 市 街道
电传:
传真:
受让方代表:出让方代表:
年 月 日
专利授权许可书篇十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利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申请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专利授权许可书篇十一
合同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的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1“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用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1.2“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1.3“甲方"系指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4“乙方”系指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5“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
1.6“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1.7“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
1.10“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最新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2.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支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问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2.5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专利技术。(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___。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口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3.6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即期汇票一式一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技术服务和培训
5.1技术服务
5.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和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第六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指导12日。
5.1.4.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18日。
5.1.5.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甲方负担由驻地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
5.2技术培训。
5.2.1.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
5.2.2.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320人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
5.2.3.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
5.2.4.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机器的调试。
5.2.5.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费。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六条技术资料
6.以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____交付技术资料。
6.2.____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给乙方。
6.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报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寄给甲方。
6.4.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外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
6.5.技术资料采用英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条考核与验收
7.1.合同产品的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
7.2.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特第二次考核。
7.4.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刚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艄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考核。
7.5.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接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技术改进
8.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共他生产设备等一,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闪加以确认。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
8.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免费将改进或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8.3.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者。
第九条保证和索赔
9.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9.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
9.5.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9.6.如果动方迟交技术资料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给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9.7.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有能正常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
9.8.如因乙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机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____%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金部金额。
第十条保密
10.1.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产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一条侵权
11.1.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清。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2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第十二条税费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仲裁
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仲裁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章程进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1993年5月8日签,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若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效期十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16.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本合同有中、英两种文本。当对其中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专利授权许可书篇十二
前言
a.许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产品制造商。
b.被许可人是中国一家_________产品制造商。
c.被许可人希望从许可人获得许可证,而许可人愿意授予被许可人许可证,许可其制造_________产品(详见附件_________,以下简称产品)。
d.许可人同意按照有关部门法律和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向被许可人授予制造许可产品的许可证。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签署许可协议。双方特此协议如下:
1.定义和解释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协议的解释规则及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的含义见附录一。
2.授予许可
2.1 许可的授予许可人特此授予被许可人由其本人实施、不可让与或转让给他人、不可分割的权利:
2.2 许可期限第
2.1
(a)条项下授予的各项专利权许可的有效期自协议生效日或相关专利证书颁发或授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截止:
(a)相关专利权保护期届满;
(b)许可人有权授予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c)根据本协议有关规定,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者提前终止。
3.许可费
3.1
入门费和提成费被许可人应当:
(a)向许可人支付_________美元(入门费);并且(b)在协议期限内按照下列方式向许可人支付提成费,数额为净销售额的百分之_________.
3.2 其他费用:被许可人应当就与本协议项下第三方软件的修订有关的技术资料、工具和信息的收集、拷贝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复制支付额外的费用。被许可人应在许可人发出有关付款通知后六十(6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上述费用。
4.记录和支付
4.1 许可费支付日期:许可人应在协议生效日起三十(3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入门费。
4.2 提成费报告:在协议期限内,每半年(截止于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结束后十五(15)日内,从截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提成支付期开始,许可人应大体上按照本协议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格式,向被许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发出一份提成费的书面报告(提成费报告)。提成费报告应由(被许可人的授权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予以确认。提成费报告中所载数额不得由于被许可人对其买方的付款义务进行宽限、没有或者不能从许可产品买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进行扣减。为确定提成费的数额,许可人会不时要求被许可人提供有关信息,对于许可人的合理请求,被许可人应予以满足。
4.3 提成费支付日期:在各提成支付期结束后六十(60)日内,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支付当期提成费报告中所载明的提成费数额。
4.4 电汇提成费:根据许可人向被许可人不时发出的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应将本协议项下所有应付款项以电汇方式付至许可人的银行账户。
4.5 税收支付:除对向许可人支付的款项中应付的税项代予扣缴外,被许可人应负责缴纳本协议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收。被许可人向许可人支付本协议项下的款项时应从中代予扣缴有关的税务预提,并在三十(30)日之内向许可人提供有关政府机关出具的关于税务预提已经及时缴纳的纳税凭证。为协助许可人在其本国就在中国支付的税务预提获得税收抵免或减让,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提供该外国税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
4.6 迟延支付利息:如果被许可人没有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许可人支付某一笔费用,被许可人应承担自该款项到期至该迟付款项足额支付之日的利息。相关利率(按照l1bor美元六月期贷款利率加2%,逐日计算。)
4.7 支付不能:如果被许可人没有在相关到期日或之前支付(并且在到期之后仍然没有支付)提成费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项,许可人则没有义务向被许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术资料、技术改进或工具,或者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或培训。
4.8 保存销售纪录:被许可人应就被许可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清晰准确的记录。许可人有权自付费用对与提成费计算有关的所有记录进行审计。许可人的该项审计应在被许可人的正常营业时间进行,每日历(季度)(年度)不超过(一)次,并且应至少提前两(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如果通过审计发现任何提成支付期内的提成费计算有误,应对该期提成费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通过审计发现在该提成支付期内有到期应付的其他款项,被许可人应在三十(3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如果通过审计发现被许可人支付的款项超过当期应付的提成费,许可人应在三十(30)日内将超出部分退还给被许可人。
5.软件和固件
5.1 操作软件许可:许可人特此授予被许可人使用操作软件的非排他性的权利,但是只能用于被许可产品且须遵守第 5.4条的规定。许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软件的各提供商(各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保留被许可产品中所使用的操作软件的所有权利。许可人特此授权被许可人大体上根据附件_________所列格式制作的书面协议(软件分许可)的规定向被许可产品的买方授予使用操作软件的分许可。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被许可人不得拥有或者向被许可产品的买方或其他任何人许可或试图许可操作软件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
5.2 软件分许可:被许可人应对各软件分许可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各买方/分被许可人遵守有关规定。如果买方/分被许可人违反了软件分许可的规定,被许可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许可人(或其指定关联机构)并采取许可人不时要求采取的所有措施协助许可人(或者指定关联机构)行使作为分许可人的权利并采取救济措施,或者由许可人行使有关权利和采取救济措施。
5.3 固件权利:对于固件,被许可人应根据有关法律和审慎的程序在该固件上表明版权标识和/或其他标志,告知被许可产品的买方及其他任何人,严格禁止对固件的复制、分拆或其他类似行为,以及许可人对该固件享有专有权等。
5.4 被许可人自用产品:如果被许可人将协议产品或被许可产品用于自用,包括进行本协议允许或许可人另外书面批准的测试、培训或展示活动,被许可人在使用相关操作软件时,必须如同被许可产品的买方/分被许可人一样遵守分许可协议的规定。
5.5 第三方软件许可授权:就操作软件中构成与之不可分离的、被许可人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第三方软件,如果许可人有该软件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法定和协议权利,则应被许可人的申请,许可人应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专门用于本协议项下目的。进行分许可时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包括以下条款和条件以及许可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内容:
(c)被许可人应就其使用或经允许对该第三方软件进行分许可所产生的损害、损失、费用或开销的索赔和责任(包括律师费和开销)向许可人及其关联机构进行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5.6 第三方软件许可请求:对于并非操作软件有机组成部分的第三方软件,如果被许可人不能及时获得,而许可人有将该软件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法定或协议权利,则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应遵从并按照第5.5条的规定合理考虑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
5.7 第三方软件许可帮助:对于许可人没有法定或协议权利对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第三方软件,许可人应当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进行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协助被许可人从第三方软件供应商处获得该第三方软件的相关许可,被许可人承担相应成本和费用支出。
5.8 第三方软件修改:如果许可人对第三方软件进行了修改,许可人应在其法定或协议权利范围内将这种修改结果提供给被许可人。
5.9 相关源代码转让就第三方软件源代码而言,许可人无义务向被许可人授予任何性质的分许可。
6.技术资料和工具的交付6.1 许可人的交付:许可人应协议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开始向被许可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
6.2 首次交付的形式:包含本协议项下初次提交内容的技术资料和工具应采用许可人于协议生效日在其_______________(地点)的厂房中所采取的形式。(在协议期限内,如果许可人对技术资料进行任何改进,用于许可人在其于_______________(地点)的厂房内进行制造的任何正常用途,许可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被许可人。)
6.3 视为交付:被许可人应指定一名普通承运人并组织技术资料和工具的运送工作,费用由_____________支付。许可人在其厂房内向被许可人指定并安排的普通承运人提交技术资料和工具后,视为完成交付。
6.4 被许可人对工具的使用:在任何情况下,许可人都没有任何义务就工具、操作软件或涉及第三方软件的任何技术资料或软件向被许可人提供源代码。被许可人不得对工具进行拷贝、反向工程、分解或修订,不得将工具用于制造被许可产品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允许对于制造许可产品不属于合理必要的其他人使用或者接触工具。
6.5 被许可人接入设置:被许可人确认其未因本协议取得以下行为的任何权利:接入被置于由许可人或其关联机构运营的各个主机电脑系统、局域网、广域网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站及与之相连的个人电脑)之上或者构成其一部分的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或服务。
6.6 资料返还:本协议终止后,或者被许可人停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技术资料的任何部分后,被许可人应立即(1)根据许可人的指示,向许可人归还并/或销毁(包括从其控制的计算机存储器中删除)位于任何介质中的所有体现该技术资料和/或工具的资料(包括原件和复件);并且(2)在许可人提出请求后的十(10)天内向许可人书面确认,所有上述材料已经归还或者销毁。
7.技术支持和培训
7.1 许可人培训义务许可人应向被许可人提供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7.2 额外培训和支持: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按照许可人的收费标准向被许可人提供额外的技术支持和培训。这种收费应包括基于所使用人员的相关成本得出的按日给予的津贴(包括工资或薪金、额外福利和管理费用)以及上述人员的差旅、起居和有关的费用开销(例如对有关设施的使用、获得外部资源、服务和材料所产生的费用等)。被许可人应在许可人就上述费用发出付款通知后三十(30)日内足额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8.部件采购、分包
8.1 许可人部件供应被许可人应按照部件供应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许可人处购买许可人部件。
8.2 第三方部件供应:被许可人应有权根据(经批准的条款)(被许可人和经批准的提供商共同商定的条款)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处购买第三方部件。
8.3 分许可技术资料:被许可人(应有权)(不得)向(分包商)(按照经批准的条款确定的分包商)进行技术资料的分许可,(但需经)(毋需)(据另行订立的书面协议取得被许可人的书面许可。分许可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制造被许可产品中的组件或元素)
8.4 被许可人的义务尽管本协议可能有其他规定:
(a)被许可人应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和)(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的行为承担完全责任,以确保本协议项下的要求得到遵守。
(b)应许可人的请求,被许可人应将其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之间的协议权利转让给许可人。如果被许可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主张其在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之间的协议项下的权利,许可人有权采取法律或协议规定的所有措施,确保本协议规定得到履行并保护许可人的合法权利。
8.5 被许可人披露技术资料:根据本协议上述规定,在采购第三方部件(以及就被许可产品的组件或元素进行分包)过程中,被许可人应有权将技术资料向该(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进行披露。但是被许可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不对某一供应商披露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
(b)对任何供应商只披露与其提供该第三方部件(或组件或元素)必需的那部分技术资料:并且(c)在提交有关技术资料前,应从该供应商处获得下列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承诺:
(1)遵守不低于本协议项下被许可人承担的保密义务;
(2)遵守该部分技术资料的相关标准;
(3)对于获得的技术资料在任何时候只能用于制造和/或向被许可人提供第三方部件(或者组件或元素)的目的;并且(4)接受8.4和8.5条规定的义务,但被许可人不能因此免除第8.4条规定的义务。
8.6 被许可人的确认:被许可人确认并同意本第8条对于确保被许可产品的质量达到许可人的质量标准以及保护许可人技术资料的合法权利是合理必要的。
9.质量保证
9.1 被许可人的质量保证:被许可人承认达到并保持许可人在制造中通常达到的高标准非常重要。以此为目标,被许可人承诺被许可产品的制造必须严格遵守:
(a)技术资料和相关制造程序;和(b)技术规格。
9.2 被许可人修改的通知:如果被许可人拟对制造被许可产品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程序和设备进行重大修改,应书面通知许可人。拟进行修改的书面通知应至少在拟进行改动的日期前六十(60)天内提供给许可人,以使许可人得以评估该修改是否会对被许可人按照技术规格制造被许可产品的能力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只有获得许可人书面认可后,被许可人才可根据该书面认可进行相关改动。
9.3 设施检查:许可人可以自负费用,对经批准的设施和被许可人的其他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以确认被许可产品的制造是否符合技术规格,以及被许可人是否遵守本协议项下义务。对经批准的设施和被许可人的其他设施进行检查可以在被许可人的正常营业时间之内的任何时间进行,而无论是否给予事先通知,但许可人应遵守被许可人合理的保密、保安和/或安全规定。
9.4 修正被许可产品:如果许可人对上述检查不满意,许可人应将其检查意见书面通知被许可人,被许可人应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的六十(60)日内按照许可人的建议采取所有适当的修正措施以改进被许可产品的制造。
10.技术改进10.1 由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
(a)在协议期限终止前,许可人对于其在制造协议产品中采用的任何技术加以改进(不论这种改进是否获得了专利),应提前(最长一年)通知被许可人。这种通知和建议应于许可人在自己的协议产品制造过程中开始使用该技术改进后的合理时间内做出,最长不超过(一年)。
(b)在遵守第
10.1(c)条规定的前提下,被许可人应被授权使用并且许可人应将技术改进的有关技术资料提交给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使用这种技术资料,专门用于被许可产品的制造。
(c)除非满足下列规定,许可人没有义务提交本第10.1条项下的技术资料,被许可人也无权使用这种技术改进:
(1)双方就实施计划和时间表达成一致;
(2)被许可人已经就许可人以前提交的技术资料成功的进行了被许可产品的制造;且(3)被许可人已经获得并在经批准的设施中安装了全部制造设备以及其他事项和设施,或者己经在经批准的设施中采用了其他对于成功实施这种技术改进来说是必要的改动或改进。
10.2 由被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
(a)被许可人应将其开发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任何技术改进信息立刻披露给许可人。如果许可人经研究认为这种技术改进将提高被许可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商业潜力,可以授权被许可人使用该授权技术改进制造被许可产品。在收到许可人发出的书面授权通知书前,被许可人不得使用任何被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用于制造被许可产品。
(b)在收到许可人发出的授权通知书后,被许可人可以免费将授权技术改进用于被许可产品的制造,许可人应被授予非排他性的、免费的权利实施以下行为:
(1)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这种技术改进,无论其是否获得了专利保护;并且(2)允许许可人的其他被许可人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这种技术改进。
(c)被许可人有权以自己名义并承担费用就该开发的技术改进在其选择的任何国家申请专利,并且授予许可人非排他性、免费的权利实施以下行为:
(1)在该专利有效期内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该专利;并且(2)允许许可人的其他被许可人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该专利。
(d)如果被许可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没有申请或保持第10.2(c)条规定的专利,应及时通知许可人,并应许可人请求,全权授予许可人以自己名义申请和保持该专利的权利,相关费用由许可人支付。在这种情况下,许可人放弃在专利有效期内对被许可人提起侵权之诉的任何权利。
11.被许可产品的销售与营销11.1 许可人采购被许可产品(许可人有权根据(产品供应协议)(和)(经销协议)的规定收购被许可产品。)
11.2 被许可人销售被许可产品的权利:被许可人在第2条项下的出售被许可产品的权利包括将被许可产品中的硬件部分直接或者通过经销商或转售商出售或出租给买方的权利,以及按照第5.1条规定将操作软件分许可给被许可产品买方的权利。
11.3 营销支持: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可以自行决定按照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的条款向被许可人提供营销支持和培训。
11.4 被许可人权利的限制被许可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在许可人的独占区域内或向许可人的独占客户营销被许可产品。
11.5 许可人在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销售:根据产品供应协议,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人的独占区域内销售其制造的协议产品或者销售从被许可人处购买的被许可产品,但下列情形除外:
(a)在销售发生时,由于不可归责于许可人的原因,被许可人没有进行制造并且没有在要求的交付时间内交付订购的被许可产品;或者(b)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客户或任何相关部门对被许可产品的质量不予认可,或者要求得到许可人或其其他授权分包商制造的协议产品;或者(c)被许可人向许可人书面通知或确认,其出于任何原因,不愿意向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客户报价或者销售被许可产品。
12.商标
12.1 无商标许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被理解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的(商标名称)商标、其他任何商标或商号的权利。使用(商标名称)需另外签订许可协议。为避免歧义,本协议没有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商标的权利。
12.2 对许可人商标的使用:许可人特此授权被许可人只能根据包装和标签规格在被许可产品上或有关情况下使用许可人的商标。被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产品、任何竞争性的产品或者被许可人或任何其他主体制造的产品上或在有关情况下使用许可人商标或容易造成混淆的类似商标。被许可人没有因本协议取得任何有关商标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在任何被许可产品上歪曲、遮掩或改变任何许可人商标。被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产品上放置被许可人或其在世界各地的关联机构所开发或使用的商标。
12.3 被许可产品使用的字样:在本协议期限内,被许可人应在被许可产品的文书和广告中使用(许可人名称)授权许可字样或其相应外文翻译,并在被许可产品上固定载有上述字样的铭牌。如果被许可人没有遵守许可人提供的技术规格、技术性能指标、包装和标签规格以及技术资料,许可人可以撤销合本许可协议项下授权。
13.不竞争
13.1 禁止竞争性产品:被许可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制造、营销或者销售任何竞争性产品,不得发出要约或与他人达成协议(无论是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从事上述行为。
13.2 许可人的竞争者:被许可人不得与许可人的竞争者就与被许可产品属于同一种类的其他产品的制造、营销或销售达成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
13.3 对许可人权利无限制:在协议期限内,无论许可人在世界任何地方正在制造的现有产品是否构成本协议项下的竞争性产品,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解释为以任何形式对许可人上述产品的制造或营销的权利进行直接或间接限制。
14.商业行为政策
14.1 禁止的开支或支出:许可人有一项商业政策,除了公开支付并足额记账的小额的社交礼仪以及约定俗成的合法的商业费用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客户的雇员或其他人提供金钱、实物或服务,以影响某购买协议产品的决策的做出:当许可人知悉有上述给付行为发生或将要发生,亦不得签署或完成任何交易。被许可人同意不要求或允许其雇员或代理人为被许可产品的销售或潜在销售机会进行上述给付行为。(被许可人应遵守有关美国反国外腐败行为法。)
14.2 遵守相关法律: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同意遵守中国的所有有关法律规定,以实施适当的和合法的商业行为。
14.3 独立审计师的报告:应许可人的要求,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提供一份由独立审计师出具的报告,确认被许可人遵守本条上述规定。
15.知识产权侵权赔偿
15.1 许可人的补偿:就针对被许可人提起的,指控被许可人使用技术材料、操作软件或工具的行为侵犯了在中国注册的任何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任何诉讼、索赔或程序(侵权指控),许可人同意根据本第15条规定对被许可人进行补偿。
15.2 赔偿的范围:许可人同意在发生侵权指控时为被许可人进行辩护,并支付所有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和解费以及该侵权指控终局判决中确定的损害赔偿。
15.3 赔偿的先决条件许可人履行本第15条下的赔偿义务有以下先决条件:
(a)被许可人应该将任何侵权指控及时通知许可人;
(b)被许可人应在处理该侵权指控过程中与许可人进行充分合作;
(c)被许可人应允许许可人对该侵权指控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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