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货物道路汽车运输合同篇一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就设备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所需运输的设备为:水库闸门、拦污栅及埋件运输。
二、 甲方负责装车及到工地的存放保管。
三、 乙方自负车辆、人员、起吊设备及所运设备的安全责任。
四、 在可能的情况下,甲方提供介绍信,乙方承担费用,介绍信只能用于金属结构及设备的运输,乙方不得从事其它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五、 运输总价为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此价格为最终价格,不因任何原因再做调整。
六、 运输前一次设备甲方预付贰千元,其余运费待运输全部完成后,30日内结清。
七、 在规定的结算日未能结算时,甲方向乙方按当时银行的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八、 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需一次性赔偿甲方损失贰千元。
九、 未明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 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结算后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道路汽车运输合同篇二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
(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货物道路汽车运输合同篇三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托运方(甲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承运方(乙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道路汽车运输,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在当次运输活动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乙方准备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输目的地、收货人、运输期限等有关的基本情况。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行业交易通用的包装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国家没有统一包装标准或行业没有通用的包装标准的,应采取足以保护货物,满足安全运输要求的包装方式。否则,乙方可以拒绝运输。甲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货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对货物妥善包装,制作危险货物标志和标签,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危险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甲方托运其他物品,如易碎,禁止倒放等物品应在包装上明确标识,以便于装卸和运输。
3、甲方托运的货物应当与申明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值、性质、数量相一致。
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或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的,甲方应当办理完毕的相关手续交乙方查验。
4、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转账支票。
5、货物托运后,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目的地或收货人,但应当承担因此作为给乙方增加的实际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托运的货物进行清点、核实、确认,并安排与托运货物性质,数量相适应的运输车辆。
2、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负责承运货物的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向甲方收取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清规定的各种运杂费,乙方对其所托运的货物有与运杂费价值相当的留置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与甲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对于超过30天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应通知甲方取回所托货物,逾期不取的,乙方可将所托货物提存或按当前市场价处理(仅限鲜活易腐、烂产品)。
5、为了降低货物运输风险,乙方应为托运的货物办理保险(保价)手续。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双方签订的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制作交货凭证并由收货人签字,作为完成运单所载运输工作的证明,乙方持交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凭乙方所提供的交货凭证,在确认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后,凭运输发票在每月25号前付清当月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货损及追享货损产生的经济损失做出全额赔偿。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并向甲方提供相关书目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因申报不实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费用承担人不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保管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乙方对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乙方应按照托运货物运费的10%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及时提货。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运输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或按托运货物总价值的%承担违约责任。但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乙方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甲方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目的地或错交收货人,应纠正错误,并承担纠正错误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果货物逾期运达,或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运输费用10%的违约金赔付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费和收货方的索赔费用。
5、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于乙方责任的,先由乙方赔偿,再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方追偿。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乙方可以留置货物并及时告知甲方。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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