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海运出口代理协议书篇一
乙方(承运方):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乙方应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提货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的复印件等,供甲方备案。
3、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小时内,按《出货确认单》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4、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出货确认单》(见附录样单一),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运输条件、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确认无误后在甲方的《出货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所运输药品数量及质量。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提供的药品价值票据为准。
5、乙方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且在运输药品过程中,运载工具应当保持密闭。
6、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要求冷藏保存的,在整个存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温度为2℃至8℃,并避光。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7、乙方需在接货后将药品安全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2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意见及问题。
10、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药品盗抢、遗失等延误或无法送达,乙方负全责。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大风、大雪等影响运输安全的天气条件等。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为:
本项产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汇款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本协议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海运出口代理协议书篇二
海运出口代理业务流程主要包括: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审核信用证,备货报检,托运订舱,代理保险,货物装船,换取提单、发装船通知,制单结汇。
1,目前,我国的货运代理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代理 人代理的业务完成之后,有些被代理人不承认委托代理关系,拒绝支付代理费用,甚至连代垫代付费用也长期拖欠,有的还拒付。因此,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接受办理有关业务,应当与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合同,将委托方的要求和被委托的义在协议或合同做出明确的规定。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当以所签书面协议或合同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2,委托人与代理双方建立的.委托代理关系可以长期的,一般为一两年为好。这样双方都有机会根据情况变化起初修改意见,如果没有大的变化还可以续约。对于一批货物采取委托书形式,但是必须具有类似提单背面提单条款等要件。
3,委托范围可以根据上述出口代运的范围由双方协商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4,由于货运代理在委托合同中往往处于主动承揽货载的地位,因此,货运代理可以准备一些委托代理合同的范本,作为签订合同的基础,供双方讨论修改。
(二) 审核信用证
外贸公司在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应对照销售合同并依据《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进行审核,其基本原则是,信用证内容的内容必须与销售合同的规定相一致,否则会直接影响我方安全收汇和履行合同。在实际业务中,对于国外来证,会发现外来证内容并不与合同规定相符合,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审核。
审核信用证是银行和外贸公司的共同职责,但他们在审核的范围和内容各有侧重。
1,银行审核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a 政治性、政策性审核
b 资信情况审核
c 保证安全收汇
2,出口商审核信用证的主要内容,一般主要审核主要有以下几点:
a审核信用证的种类
b 审核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
c 审核信用证的金额及其采用的货币
d 审核信用证的到期地点
e审核装运期和有效期
f 审核有关货物记载
g 审核转船和分批装运
h 来证规定开立汇票的内容如即期、远期与合同中支付条款的规定相符
i 装运单据
j 特殊条款
以上就是审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实际工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问题。如果还存在着把握不住的内容一定要向专家或教授咨询。因为任何疏漏都可能影响安全结汇。
(三) 备货报检
数量备货,尽量达到零库存。一般来说,卖方应根据出口成交合同信用证中的有关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包装等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出口货物。凡属于国家规定法检的商品,或合同规定必须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检验出证的商品等,必须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持买卖合同等必要的单证向商检机构或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报检。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的合格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经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般不得出口。货物经检验合格的,有商检局发给检验证书,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在检验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将货物出运。
(四) 托运订舱
1 托运
a 以委托货运代理进行出口代运的委托人,可由货运代理的出口代运部制托运单,有货运代理的海运出口部办理订舱手续。
b 没有委托代运的出口公司,特别是口岸城市的进出口口公司往往是自己制的托运单,委托货运代理的海运出口出口部门办理订舱手续。
备货工作结束后,出口商必须按照合同与信用证的规定安排货物的运输,承担租船订舱和装船出运事宜。
(五) 代理保险
1 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
2 承保的风险事故是否发生或何时发生都是不确定的
3 承保的风险是无法预见或难以控制的
4 承保风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承担赔偿、给付责任
5 保险的分担金额必须合理
(六)货物集港
2 货运代理人到委托委托单位指定的工厂、仓库接货
3 委托单位自行送货至指定的港口作业区
4 货运代理人到仓库或车站、江河码头接货
(七)货物装船
1 做好货物装船的准备工作
2 选择装货的作业方式包括(有仓库或堆场装船的码头作业、外档过驳作业方式、车船直取的作业方式)
3 理货、监货
4 装船过程中的有关方的责任
(八)换取提单,发装货通知
内容主要有:订单或合同号、信用证号、货物名称、数量、唛头、总值、装运口岸、装运日期、船名及预计开航日期等。
(九)制单结汇
货物装运后出口企业或其代理人应立即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正确缮制各种单据,并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和交单内,递交银行办理手续议付和结汇手续。
海运出口代理协议书篇三
甲方:
地址:
乙方: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北苏州路1040号3-4楼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海运出口货运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单证交接及报关方式(请在下列项目中划“√”)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业务:
订舱
报关
集卡运输
仓储/装箱
1. 甲方应认真填写海运出口委托书,委托书详载托运方必要资料及具体要求并加盖有效章,并由经办人签署中文全名。甲方应对所填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如使用网上电子商务服务,需另签订《网上电子商务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2. 甲方应在乙方接收订舱截单日前将委托书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协助办理,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甲方出运货物单证如有内容更改或因故退关,甲方应以书面更正单、退关单于船开前送达乙方,乙方将积极协助办理,但相关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配载及其他信息,上述信息作为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业务的参考,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或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乙方应及时为甲方办理订舱手续,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除非能证明乙方在订舱时有过错,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 甲方报关单、报关委托书连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外汇核销单以及必要的出口许可证、商检证、登记手册等须在委托时或在舱位订定后及时交付乙方,以上单据须符合海关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托运单内容要求接受甲方的订舱配载,若甲方实际出运货物与托单实际内容不符,甲方必须承担对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
5. 乙方应及时代甲方向海关及商检部门申报出口报关、商检文件。海关或商检部门延迟放行,或者是在海关查验或商检等部门检验时发生货损货差,乙方应从维护甲方利益的角度积极协助甲方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但乙方不对海关及商检部门的行为后果负责。
6. 对于上海海关实行货物先进港后报关的,如甲方派车,乙方报关,甲方在货物进港后应立即将装箱单传送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报关,否则,因此而造成的通关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收到箱单则视为甲方箱子已经进港,如果由于没有进港造成的损失或者其它问题,均由甲方承担或者赔偿乙方。如货物由甲方自拉自送自报关,甲方在开船前一天也应将装箱单传送乙方。对于某些港区海关实行货物先报关后进港的,如甲方报关,乙方派车,甲方也应即时通知乙方报关结果。同样,乙方报关,甲方派车,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报关结果。
7. 集装箱装箱单是出口通关和船公司制作舱单的重要依据,上述由甲方提供的装箱单,要求每联字迹清晰,各项数据与报关单中所载保持一致。如有差误或模糊不清,造成通关困难、退税核销等单据被海关阻留等后果,其责任由甲方自负。
8. 凡甲方自行拼箱并委托乙方报关的货物,甲方应在装箱完毕后立即将货物装载图传真给乙方。如甲方未能及时传送而影响海关货物查验,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9. 乙方可以代理人身份也可以经营人身份办理受托业务,当乙方仅办理订舱配载,未出具乙方提单时,乙方仅对代理行为的过错承担责任,不对承运人或第三方的行为后果负责,但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承运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索赔。
10. 甲方在拿到船公司或其代理的提单后,应仔细核对提单内容,如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针对性异议的,不论乙方是否有过失或参与过失,乙方均不再对此后果负责,但仍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更正作业或为消除后果和影响提供方便。
11. 甲方可以传真形式委托办理货物出运的订舱、更正及有关事项的承诺等事宜,乙方可以将传真件复印后归档备查。甲方应视传真件或复印件等同上述文件的正本,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货物交接方式(请在右列项目中划“√”)
内装箱
门到门
自拉自送
物尚未备妥,须注明备妥日期,乙方根据以上资料,负责安排集卡等作业。如因甲方原因而导致集卡放空或货物冲关等情况,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仓库装箱,由乙方负责缮制集装箱装箱单;甲方仓库自装箱由甲方负责缮制集装箱装箱单,乙方可配合代填船名、关单号(整箱)、装港、卸港等项目,但货名、数量、重量、尺码等项目须由甲方装箱点据实填写并负责审核和盖章。
3. 甲方自行拉箱、装箱、运输进港区的业务,按《上海口岸国际集装箱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另签“自拉自送出口货物用箱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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