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优质二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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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优质二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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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一

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监制

说明

一、合同编号:由审核合同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应标明大单位代字、地区简称、年份和序号;序号前2位为审核部门的编号,后4位为顺序号;合同号不得重复。如沈辽[20__]_______号。

二、出租方(甲方):填写出租单位全称,有代号的必须使用代号,不得使用番号。

三、承租方(乙方):填写承租单位全称或承租人姓名。

四、合同空格内容由租赁双方协商。无填写内容的必须用斜杠(/)填充,有选择项的选择填写。

五、合同使用钢笔、炭素笔或者计算机打印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六、负责审核合同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加盖骑缝章。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和《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市(县)________区(镇、乡)______路(街、村)_______号________楼(大厦)_______层_____________房(坐落号:_____字第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场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 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总额(不含水、电、暖、气、设备、物业等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元)。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________元)。

租金按___(月、季、半年、年)结算或者_____,乙方于每_____的前十日内交付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期内的水、电、暖、气、设备、物业、________等费用,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自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按年租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元(¥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凭证。

乙方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时将房地产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不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并加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七条 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出租的房地产符合军队房地产租赁条件,权属清楚;

(二)负责处理与出租房地产权属有关的纠纷;

(三)保证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地产,按照规定报经军队审批部门批准;

(四)负责向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审核手续;

(五)负责向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申领《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六)负责向军队有关部门办理出租房地产维修改造项目的审批手续。

第八条 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赔偿;

(二)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的环境卫生、防火、住用人员登记管理以及安全等工作;

(三)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或者增扩固定设施。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需进行改造、装修或者增扩固定设施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甲方。

不得擅自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添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确实需要新建和添建的,必须向甲方提供建设方案,在甲方按规定报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并由甲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后实施,费用由乙方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完好地无偿移交给甲方;

(四)不得以所承租的房地产作抵押或者入股联营,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地产转借给他人或者与他人互换使用。

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房地产转租,确实需要转租的,应当在不违背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同意,签订转租合同,并报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五)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开展影响军队形象的活动,不得以军队名义开展经营等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违反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

(六)处理租赁期内与甲方出租房地产权属无关的各种纠纷。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因军事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出具书面意见,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地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交还给甲方,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租金,无息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其他互不补偿;

(二)甲方因非军事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交还给甲方。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租金,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给乙方作为搬迁费用,并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者在附加条款中约定;

(三)乙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完好地无条件交还甲方。乙方补偿甲方两个月的租金,甲方不退还乙方房地产租赁保证金;

(四)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国家和军队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租赁期满,合同解除。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租金及有关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滞交经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违约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按本合同约定属于甲方的全部财产,同时停止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水、电等,属于乙方的财产在没有结清租金和其它费用之前,乙方不得转移;逾期60日,视为乙方放弃其在甲方处财产,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须经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加盖合同审核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执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违背的,附加条款无效)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法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意见: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及 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自治 区)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镇、 乡)____________路(街、村)________号(______字第______号坐 落)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场地面积________平 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 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 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房地产年租金(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 等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 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场地租金 按.地皮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按__________________(月、季、半年、年)结算或者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每_________的前十日内交付甲 方。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期内的水、电、暖、煤气、设备、物业 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 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承担。其费用按_________结算,乙方 于每_________的前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或者__________________交纳。

第六条 自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按年租金额的 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后 向乙方开具凭证。

乙方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时将房 地产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 务的,甲方不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甲方未履行合同约 定义务的,应当退还房地产租赁保t证金,并加付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

第七条 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出租的房地产符合军队房地产租赁条件, 权属清楚,没有纠纷,如发生权属纠纷,负责处理;

(二)保证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地产,按照《军队空 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审批权限,业经军队审 批机关批准出租;

(三)负责向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审核 手续,申领《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第八条 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 护,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 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按评估价值赔偿;

(二)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的环境卫生、安全、防火 以及住用人员登记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 装修或者增扩设备,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实需 要进行改造、装修或者增扩设备,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

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 同时,应当无偿移交给甲方;

(四)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添建各种永久性建

筑物、构筑物,确实需要新建和添建临时性建筑物、构筑 物,必须向甲方提供建设方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 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应 当完好无损地无偿移交给甲方;

(五)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分租、转借、转租 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确实需要转租的,应当在 不违背甲乙双方原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签订转租 合同,并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但不得以所承 租的房地产作抵押或者入股联营;

(六)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房 地产从事黄、赌、毒以及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违法 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 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 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 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

(七)承担租赁期内与甲方出租房地产权属无关的各 种纠纷处理;

(八)必须在租赁期满时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 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完好无’损地无条件交还甲 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地产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

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报批手 续;

(九)自觉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 管理,接受甲方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因军事及地方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提前终止 合同的,必须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出具书面意 见,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的将 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交 还给甲方,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租金,无息退还 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其他互不补偿;

(二)甲方因非军事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 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 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交还给甲方,甲方按乙方 实际使用时间计收租金,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给乙方作为搬 迁费用,并加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 金:

(三)乙方确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 月通知甲方,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 方的全部财产完好无损地无条件交还甲方,并补偿甲方两 一5一

个月的租金,甲方不退还乙方房地产租赁保证金;

(四)因不可抗力原因(含政府行为,国家和军队政 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 承担责任;

(五)租赁期满,合同终止。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行为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租金及有关费用,每逾期一 日,甲方按滞交经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按本合同约定属于 甲方的全部财产,同时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属于乙方的 财产在没有结清租金和其它费用之前,乙方不得搬走;逾 期60日,甲方可将乙方财产收归甲方所有,以抵扣所欠经 费,乙方不得有异议;若抵扣不足,乙方应当补足。 -6-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 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含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 章,业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加盖“合同审核 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向地方有 关部门办理房地产备案及其他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 用。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并可增订附加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 执______份(审核单位______份,审批单位1份),甲乙双方 各执l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

年 月 日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三

出租方(甲):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 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户型: 房屋面积: 。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具: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3、付款方式:按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一次性付款计 元人民币(不包括押金在内)。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费均由乙方支付。

5、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暖气、物业、宽带、电话等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为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提高房租价格。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本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应保持房间以及物业周围环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给予修复。

8.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收回房屋甲方退还乙方剩余房租另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在合同期内乙方退租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壹万元整。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办理,或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济人公司一份,签字后即生效。

五.其他说明

出租方: 承租方: 经纪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四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军队房地产

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省(自治区) 市(县) 区(镇) 路(街)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场地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 ;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 房地产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租为人民币(大写)元;场款子按地皮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的前 日内交付甲方。付款方式: 。

自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租金,每逾期 日,由甲方按 (月、季、年)租金额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内的房屋、设备、场地、围墙、道路的维修费用,由 方负责;水、电、暖、煤气等费用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 甲方非因军事需要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将承租的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合同的补偿。

第七条 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的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乙方对其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八条 乙方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添建各种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确实需要,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乙方保证完好无损地偿移交给甲方。

第九条 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如因不得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设备地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如要将承租的房屋产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双方必须另行签定租赁合同,并不得违背甲乙双方原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未给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

第十一条 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时应当将所承租的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租上述房地产,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持租赁合同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自领证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要,其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示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在人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及

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为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以上条款中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增订附加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一、在租赁期内,如遇部队房屋调整拆迁,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租赁按实际时间收取。

二、合法经营,不做有损于部队利益和声誉的事情。

三、遵守国家计生政策,违反有关政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乙方:年月日: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五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设备押金(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甲方无条件返还乙方房屋押金。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乙方保证屋内设备除正常损耗外无损坏,甲方返还押金。在终止合同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当地法院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年月日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 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赁按房地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地产用途: 。

乙方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情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合同期满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本体维修基金、设备使用费等);

2、没有任何违约行为;

3、物业已返还原状或达到甲方书面同意的状态;

4、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赁期间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用途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物业进行转租、转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款第1、2、3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维修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清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地产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赁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 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的;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返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全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 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 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七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路(街)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元。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用房使用。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赁按房地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情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合同期满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本体维修基金、设备使用费等);

2、没有任何违约行为;

3、物业已返还原状或达到甲方书面同意的状态;

4、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赁期间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用途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物业进行转租、转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款第1、2、3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维修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清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地产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赁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的;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返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全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九

出租方(甲方)姓名:承租方(乙方)姓名_身份证号:_身份证号:_住址单位:_住址单位:_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

二、每年租金为元,乙方第一次付年租金,合计_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_个月即_年_月_日支付_年租金_元,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并负责此房包烧费的支付。

四、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各种设施,对消耗性质的物品(如装修洁具、水龙头、门、窗、锁具、墙砖、地砖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乙方维护修理,合同到期保持物品使用功能,否则由甲方在租房押金中扣除。

五、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

六、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24号《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3日内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及办理暂住证明,预期不办者责任自负。

电表指数:_煤气指数:_水表指数:

七、补充协议:在承租期内每年物业费及有线电视费与同期租房费用一次性同时交给甲方。

甲方签字:__乙方签字:__

签订日期: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十

甲方(出租方):_____

立契约人

乙方(承租方):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区_____路(街)_____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略)。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付款方式:_____。

第五条?房地产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第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八条?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调解或_____,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契约副本_____份,送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编码:_____?编码: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十一

房地产租赁合同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_________________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_________________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十二

甲方(出租人):

立合同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路(街) 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月 (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 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 用房使用。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起诉。十、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十三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巷、里)号座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自住用途使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注:租赁期限内不能变更租金。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_________日前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币)元保证金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五条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不算违约。

第八条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从_________________起缴交。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十四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地址: 经纪方:重庆宏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地址: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仍视为送达)合同三方均确认本合同包括正式房地产租赁合同关系和居间合同关系。并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一、租赁双方通过经纪方出租及承租重庆市 单位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该房地产只限于作 用途(以上均以房地产权证或相关法律文书记载为准)。

二、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租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房。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地产,承租方应如期交还;如需续租,承租方应在租期届满前 日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小写: ),承租方应按以下第 项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二)承租方交付租金方式为:

1、现金支付;

2、银行转账:承租方将租金转入出租方指定银行帐户: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 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水电费、卫生费等杂费,均由承租方支付。

(四)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作为押金,出租方应出具收据。

(五)合同期满,如不续租,则出租方在承租方结清本条第(三)款所述杂费之日起三日内,将押金退还承租方(不计利息)。

四、承租方义务

(一)承租方应妥善使用该房地产及有关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损毁,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向出租方赔偿经济损失,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如系正常使用造成损坏,则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及时组织维修,所需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承租方使用该房地产时,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有前述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进一步追究责任。

(三)、承租方应及时足额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加收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如拖欠租金超过 天,或拖欠租金及管理费、水电费等杂费累计超过人民币 元整(小写: ),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进一步追究责任。

五:出租方义务

(一)出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楼,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若出租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房屋,则承租方无需支付延迟期间的租金,出租方还应将延迟期间内承租方应交租金数额作为违约金偿付给承租方。

(二)出租方保证自己有权出租或转租该房地产,承租方的正常使用不受第三方的非法干扰和破坏;保证在租赁期间保持该房地产始终符合约定的用途,该房地产及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可正常使用状态。

六、物业及设施的交回如因承租方违约而导致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租赁期届满而又不续租,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之 日或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搬出该房地产,同时结清费用。承租方拒不交回物业钥匙或拒不搬离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进入该房地产内,将承租方物品清点处埋,用于抵偿拖欠的租金和杂费;承租方无法联络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承租方保证自愿接受出租方的上述处理措施,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或赔偿要求。

七、提前终止合同

(一)租赁期间,若出租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出租方须返还押金,并按剩余租金的 %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二)若承租方提出终上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按剩余租期租金的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八、因不可抗力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基于经纪方己促成租赁合同成立,故在签订本合同时,出租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作为佣金,承租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作为佣金。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租赁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上述收取佣金权利的实现。

十、本合同壹式叁份,内容必须一致,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私自修改,则修改内容无效。租赁双方及经纪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关规定解决。

十一、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出租方: 经纪方:重庆宏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承租方:经纪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十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 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赁按房地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地产用途: 。

乙方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情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合同期满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本体维修基金、设备使用费等);

2、没有任何违约行为;

3、物业已返还原状或达到甲方书面同意的状态;

4、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赁期间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用途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物业进行转租、转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款第1、2、3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维修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清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地产租赁主管机关/hetong/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赁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 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的;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返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全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 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 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份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十六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海门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号码:

第二条 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地产用途: 。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即予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 费;以及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三)甲、乙其中一方有合理原因确需变更或者解除的;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款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所选项□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 天( 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以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款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所选项□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 天( 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房屋租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十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区单位出租房屋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x区大院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服务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共同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平房____间,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乙方日常工作、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良好的科研、生活环境,应保证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遵守建设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布局的要求。

第四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为____年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续租

(一)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双方商定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合同期满前两个月时,乙方未作续租表示,则甲方有权在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带新客户进入乙方所租房间内察看,并另行出租该房间。

第六条租金及保证金

(一)乙方所租房屋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租金总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在合同签订日,乙方应交纳__________元保证金;如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有违约行为,终止合同时,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第七条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付

付款日期:.每次期满前七日内将下期租金缴付甲方。

(二)□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日期:年月日,支付元整。

剩余款项分别于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承租人逾期缴付租金的,每日需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的滞纳金。

第八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按□每月/□每季度实际发生额缴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缴费通知后七日内,将本期费用缴付甲方。

(二)乙方不能按期缴付上述费用,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和延缓缴纳日期,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将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催缴。

第九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保证标准用水、用电和取暖。

(二)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框架负有安全责任,负责房屋主体与框架的维修。

(三)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后(紧急情况除外),有权临时终止使用楼内的任何公共设备、设施,可以进入乙方租用的房间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不含土建)

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所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再具备出租条件的,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十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与甲方签订租赁协议时,出具能够证明其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材料原件,并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承租期间,乙方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备案复印件。

(二)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备案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变更后一个月内要及时向甲方变更备案。

(三)涉及农资经营、涉农类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或农产品、保健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在其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名片的地址栏,通讯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ⅹⅹ信箱”,或直接在邮政管理局开立的不涉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其他信箱,并及时向出租方备案以上材料;必须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顾客提示牌(内容:本公司经营活动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无任何关系)

(四)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国家编制机构及其他法定名称登记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正式名称,不得擅自冒用中国农业科学院或下属单位名称,侵害中国农业科学院名誉权和知识产权。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名称包括“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科院”、“农科院”、“中农科”、“caas”、“caas”以及所有中国农业科学院下属研究所的名称等。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在承租方的公司简介、宣传资料、网站、技术资料、公司地址中出现、使用以上名称。

(2)在名片上印刷以上名称。

(3)在产品包装上印刷以上名称。

(4)在经营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或默许使用以上名称。

(5)其他能够误导消费者误以为承租方为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或下属企业行为。

(五)在承租期内,乙方每年年检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书面年检合格证明文件,以做备案。年检未合格者,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期为起租日至年检未合格日。

(六)乙方如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需将装修、装饰计划和方案报甲方,待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安全问题。若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乙方添置的新物除可移动的家具和装饰物外,其他一切改建、增建的固定物从安装之日起即为甲方所有。

(七)经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自设灯箱、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及场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武器、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出租方权益和广大农民及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九)乙方须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甲方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对所租赁房屋的防火、防盗负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农科院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名称权和名誉权等无形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一)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及租赁物,并不负违约和赔偿责任,乙方所付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侵犯中国农业科学院及下属单位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

(2)以签约公司正式名称之外名义经营所租场所。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承包或以其他形式给第三人使用(包括与第三人共同使用)

(4)擅自改变所租房间的用途、房屋主体结构、私搭乱建、室外占地经营等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拖欠租金及其它应缴费用达30天以上的。

(6)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7)违反本合同附件二《承诺书》中的承诺的。

(二)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所租房间及设备完好地交还甲方(合理的自然损耗除外),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后,乙方应在________天内搬离。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因发生地震、飓风、暴雨、市政规划建设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在本合同期内,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及乙方双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规定将按年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附件

入户前乙方应履行以下程序:

a:提交企业执照复印件b: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c:提交机构代码证复印件d: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十八

合同登记(备案)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__。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_________日前;

□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半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_________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十九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三、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_________用房使用。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劫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担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____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附件

┌────────┬───────────┬───┬───┐

│ │ │ │ │

│ 房屋坐落 │ │ 地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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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产权所有人 │ │ 产权证号 │ │

│ │ │ │ │

├────────┼─────┼───────┼─────┤

│ │ │ │ │

│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面积 │ │

│ │ │ │ │

├────────┼─────┼───────┼─────┤

│ │ │ │ │

│ 使用性质 │ │ 房屋结构 │ │

│ │ │ │ │

├────┬─┬─┴─┬─┬─┴─┬─┬───┴─┬─┬─┤

│ │ │ │ │ │ │ │ │ │

│四至界限│东│ │西│ │南│ │北│ │

│ │ │ │ │ │ │ │ │ │

├────┴─┴───┴─┼───┴─┴─────┴─┴─┤

│ │ │

│附着物: │附图: │

│ │ │

└────────────┴───────────────┘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房地产租赁立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人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二十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区___路(街)___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 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略)。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元。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 ___日至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 __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

第三条 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为___用房使用。

第五条 房地产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

第六条 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八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契约副本____份,送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二十一

甲方

乙方:

1.本合同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转租。

2.合同签定前,转租当事人须认真审查对方有关身份证件或法人证件;

转租人应向受转租人出具公有房屋租赁合同或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转租当事人认真协商后签定本合同。填写时应字迹清楚;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用“/”划掉。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不得任意涂改。

4.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转租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转租登记备案手续.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天津市房屋转租合同

转租当事人:

转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转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1-1该房屋原出租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转租应当征得原出租人同意。未征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本合同无效。

1-2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该转租房屋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产别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设计用途____________.

1-3__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

第二条____租赁用途

2-1__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__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________转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3-1__房屋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转租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日止。

3-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将转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3__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转租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____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为________元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为________元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为__________元。

4-2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一条____押金和其他费用

5-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____元。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______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承担。

第六条房屋使用和维修

6-1在转租期内,甲方应保证转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转租期间,乙方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

6-3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转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七条提前解除合同

7-1转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7-2转租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约定的违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八条__其他条款

8-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附件一至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

日期:    

日期:

委托代理人: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

日期:

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经审查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符合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

附件二: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

附件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二十二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调剂深圳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房产建筑面积计____平方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_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_____.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____市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二十三

合同登记(备案)号: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则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地产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地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邮 编: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 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部队房地产出租新规定篇二十四

立合同人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结构。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租赁期限自二0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二0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的____日前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使用。

四、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责任。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施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并报房屋所在分房地产管理所备案。

3.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担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报房地产管理所备案。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二、未合同一式五份。甲忆双方各执一份,三份送房地产管理所。

十三、双方约定的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二0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填写说明:

1、项目应填写齐全。如发生空项,应用斜线划去。

2、“系__________结构”,指房屋属“钢混”、“砖混”、“砖木”、“木”、“其它”结构。

3、第三条中,指“营业”、“生产”、“办公”、“仓储”、“其它”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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