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货物委托运输合同篇一
甲方:xxx
乙方:
售给用户的指定货物,主要指家具、电器及相关配件并不限于以上货物。
起运地点为甲方仓库或门店,运输目的地由甲方明确指定,乙方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负责货物的装载、运输、卸货及安装。
1、经甲、乙双方议定,甲方须支付的费用为所运货物销售价的
%。运输所产生的燃油费、人工费、过路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等一切运输及安装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2、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关运输及人工工资方面的政策性调整或价格调整,该费用不做调整。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时应把货物的名称、规格、件数、以及收货人(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清楚的告知乙方。
2、每次运输甲方于起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派出足够运输工具,准时装运,按时将货物送交收货方。运输车次由乙方统一安排,合理调度车辆,不得无故停止运输。甲方有紧急运输需要时,乙方设法当日派车启运。
3、乙方派出的车辆须各项证照齐全、手续完备,驾驶人员具有驾驶证及相应的运输驾驶经验,以确保甲方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
4、乙方保证装载甲方产品出库前,按照甲方相关要求,以防雨布覆盖妥当,避免运输途中被雨淋或遭受其他污染。
5、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严格遵守商业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若因天气或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运输无法作业时,运输时间以实际情况顺延。
1、派出现场人员(或驾驶员)在甲方交运单据上签名或盖章,即表示甲方委托交运的货物点收完毕,乙方须负责按甲方单据上所载内容,于双方约定期限内送达甲方指定目的地。
2、如乙方运输人为延误,造成收货人损失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将货物运达目的地时,应要求收货人出具甲方约定的收货证件,并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将货物交给收货人。
4、收货人在交运单据上签注异常事项或短少数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签注次日将相关资料即刻送交告知甲方处置。
5、货物送达目的地,若收货方因故无法收货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并依甲方指示处理。
6、乙方须在货物送至目的地,收货人签收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甲方回执联或其他收货单证送交甲方,以便甲方结算。
1、乙方对承运物品应负责安全送达目的地,运送途中如发生短少、盗窃、污染、损毁或侵占等,属乙方责任,乙方均应按甲方成本价赔偿甲方的损失。
2、运送途中如因意外事故而造成对第三者的民事、刑事责任时,均应由乙方负责。
3、车辆运输途中如发生车辆等交通事故,所造成甲方货物
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成本价赔偿甲方。
1、货物在甲方装卸时由甲方负责,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后,由乙负责安装,安装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安装经验,保证安装符合甲方有关标准及使用户满意,由甲方用户签收确认表示到货及安装完成。
2、甲方可监督乙方安装人员作业,确保安装质量。
1、运费定期结算,每月 日双方对帐确认后,以现金、银行汇票、转帐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
2、乙方如有应罚扣或赔偿款时,甲方可从应付运费中直接抵扣。
1、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自2x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须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或补充,则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签订。在合同终止后如双方仍须合同,该合同可续签。
本合同如有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纠纷时,可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货物委托运输合同篇二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方: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1、 乙方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详见授权委托书。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当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托运单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任何货物的损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货物进行处理,对因此造成的货物损坏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责任。
2.1.2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甲方应当如实申报货物名称。如果托运的货物是危险品,甲方应当确定该危险品等级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担未如实申报的全部责任。
2.1.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当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损失/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担的责任,以及抗辩的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1.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明示委托事项,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书面确认航期,无乙方书面确认航期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2.1.6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7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项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应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2.2.2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该合同效力及于甲方。同时,除非甲方有明确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权选择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为委托人这一事实。
2.2.3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特别授权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如果乙方代为垫付任何费用, 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乙方垫付的款项。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在合理时间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时配载,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当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及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2.6对于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当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2.2.7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3如遇有关费率上调或者增加委托事项,则合同价款应当做相应增加。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调整后的付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4根据2.2.3条的规定乙方为甲方代垫的费用超过了附件二规定的范围,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乙方。
4.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1.2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配载、通关或者出运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货物委托运输合同篇三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xx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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