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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一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
责任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人员
(一)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1.切断各楼层的电源。
2.发生火灾,迅速搬离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先以灭火器灭火;火势蔓延,急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发生失盗或其它灾害急打“110”,并组织有效抢救。
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幼儿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6.保护现场,做好有关人证、物证的记录。
(二)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闯入园内,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清逐出门。
3.园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拨打“110”报警。
(2)迅速报告幼儿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4)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5)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5.组织园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疫病时,幼儿园应加大防控力度,幼儿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病症时,班长要马上上报,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幼儿园要采取下列措施:
1.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市教育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2.对该幼儿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园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杜绝患传染病幼儿带病来园。幼儿康复后来园时,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康复证明,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可入园。
4.幼儿园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幼儿园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其它突发事件,当班领导、教师要第一时间到位指挥。
2.让幼儿在教室静候,坚决阻止幼儿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马上安排过道指挥和其它照明用具。
4.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说明具体情况。
5.若园内电路出现问题,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维修,若不能修复,应组织幼儿有秩序地离开教室。
6.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幼利益、幼儿园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如接警后拖延、推委应视作玩忽职守。
7.对突发事件,任何人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态度。
8.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在事发初或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园长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9.突发事件解决后,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要向园长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二
为了预防和减少园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应急预案。
可能引发园外集体事故的原因很多,比较复杂,有园方教育管理和幼儿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所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
1、园方未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带队教师疏于管理。
3、幼儿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
4、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员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
5、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1、出发前,通过各种途径,家园小报、家园园地等家园一致地对幼儿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贯穿于本次园外集体活动的全过程,尤其是穿越马路时,教师要有防范措施。
3、幼儿与教师穿着校服,统一着装,活动前检查好幼儿穿戴,便于认领、识别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4、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园外集体活动服务,乘车途中教
6师检查门窗,站在车辆重要位置中。每辆车配有一位负责人。
5、活动前,园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查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把园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买保险。
在园外集体活动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园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幼儿送往就近指定的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
4、如果事故由园方管理和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园内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幼儿园要与活动场所、组织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一般事故三天书面报告局办,重大事故立即报局办、可先口头后书面。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三
为确保幼儿园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理幼儿园突发事件,减少公共财产和幼儿人身安全的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幼儿园突发事件预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在突发事件出现后,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教育教学正常开展。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一)成立园内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负责全面指挥副组长:副园长
负责具体落实预案组员:总务主任负责事件现场指挥保健员负责人身安全、伤情处置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1、召开突发事件预防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部门指示,研究、整改幼儿园突发事件苗头,对加强防范工作作出决策。
2、负责预防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沟通等工作。
3、建立预案、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好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工作。
(一)预防为主
1、对教职员工和幼儿宣传普及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常识,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2、加强防范措施,预防人为侵害,教职员工在工作岗位不准会客。
3、预防儿童走,幼儿来园、离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无接送卡一律不准许幼儿离园。
5、财会室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盗防抢,杜绝刑事案件发生。
(二)依法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2、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的.工作状态,克服麻痹思想,工作不留死角,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规定逐级上报。
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三)快速反映
1、增强全体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听从指挥,一旦发生情况,能够准确、及时处置和控制局面。
发生地震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各班老师组织、安顿好幼儿,进行疏散或等待救援。如突发事件引发火灾,需立即关闭电源、灭火,迅速打开各安全出口,组织幼儿按疏散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清点人数。
2、明确幼儿园建筑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通畅无阻。
(四)撤离路线
教学楼1层教学班东边两个班从东门厅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东边空地,教学楼1层西边两个班从北门厅口或西门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西边空地,教学楼2层东边两个教学班沿楼梯下到1楼从东门厅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东边空地,教学楼2层西边两个班沿楼梯下到1楼,从西门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西边空地,要求班级老师组织幼儿上下有序、严防踩踏。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四
对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减少损失,消除负面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1、特级预案(特别严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营场所火灾、员工工伤、食物中毒、群体的事件、恐怖事件,发现寄送影响国家安全的'快件,与外国友人发生摩擦等;
2、一级预案(严重)快件被抢劫和偷窃、点扣押快件,发现一般交通事故,发现寄递违禁物品;
3、二级预案(较重)积压快件(区域在20票以上),丢失快件(区域在5票以上),快件(区域在100票以上)中转过程中断;
4、三级预案(一般)客户投诉,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快件短少,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
1、发生一般问题,采取三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并由其直接处理,在30分钟处理完毕,并将结果上报给相关副组长;
2、发生较重事件,采取二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报告给副组长,由副组长负责监督,成员直接处理,在8小时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相关组长;
3、发生严重事件,快件被抢劫和偷窃,采取一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组长直接处理,在12小时处理完毕;
4、发生特别严重事件,采用特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副组长、组长,组长、副组长、成员临时成立处理分队,现场处置,在24小时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五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为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发生在我镇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长效的应急机制,把人作为应急施救的主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本预案适应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
(一)应急领导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分管人员担任,成员由各党总支及武装部、派出所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芦溪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总支书记
(二)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黄伦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办,由安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56622* 。
(一)各总支要相应设立应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员网络,每总支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本总支内突发事件的接报与报送工作。
(二)信息报告程序:总支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镇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镇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
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拨打“110”。
(三)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后,总支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
(四)信息收集:信息员要及时掌握本总支突发事件信息,做好本总支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一)镇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二医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研定现场处置措施。
(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
(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
(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一)自然灾害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处置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就在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3、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4、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灾难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以人为本,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
3、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3、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
(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责任单位:
处置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
2、公安和相关村、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
3、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六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与普及安全教育知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处理
三、应急程序
(一)应急指挥人员名单
1、负责人:国雪娟
2、现场指挥人员:范德刚、史宁宁
(二)现场措施
a、对患儿的处理
1、立即将患儿送医院治疗,教师要向医生真实反映幼儿患病的症状,并陪同在幼儿身旁等待家长来院。
2、做好家长工作,如果食园外食物所致,立即与家长联系,尽量争取取样。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b、建立三级报告制度
1、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师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保健老师及时向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报告。
c、配合行政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提供留样
3、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指挥应由在场最高级别的负责人担任,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临时的救援小组。等总负责任人到达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由总责任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县公安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幼儿园消防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国家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园长负责全面指挥调度副组长:副园长负责具体落实预案组员:总务主任负责事件现场指挥保健员负责人身安全、伤情处置
各班教师疏散引导
1、加强幼儿园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2、确保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强
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旦幼儿园发生火灾,全体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紧急救护工作状态,保持冷静,各级负责人立即到现场,指挥全园职工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通信联络:发生火灾后,负责人王林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快速报警,讲清火灾发生地点、时间、火势大小、何物着火;并负责到园外引救火车入园灭火。
2、灭火安排:副组长负责指挥带领其他教职员工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控制火势的蔓延。
3、疏散引导:发生火灾后,各班教师组织幼儿按秩序分别疏散安全地带,保持冷静,清点幼儿人数后向各小组指挥人员汇报并照顾好幼儿。
1、火灾发生后,各班教师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组织幼儿按顺序分别疏散到幼儿园的前院安全地带。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幼儿情绪采取自护方法等待救援。
2、各班紧急撤离路线:
教学楼1层教学班东边两个班从东门厅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东边空地,教学楼1层西边两个班从北门厅口或西门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西边空地,教学楼2层东边两个教学班沿楼梯下到1楼从东门厅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东边空地,教学楼2层西边两个班沿楼梯下到1楼,从西门安全出口撤出,疏散撤离到操场西边空地,要求班级老师组织幼儿上下有序、严防踩踏。
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八
做好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本着为幼儿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应对幼儿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幼儿园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幼儿园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等。具体情况是:
组长:王xx
副组长:李x
成员:李x宋xx陈xx王xx
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
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
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1、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
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
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
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保留48小时;
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
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1、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区教办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九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县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县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具体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
(3)县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5)县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6)县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7)县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8)县教育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10)县交通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县消防大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3)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5)县工商局:依法开展
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6)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7)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办公室成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长、计财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事件响应时,抽调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
急抢险行动;
(4)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科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发布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发布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发布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乡(镇)、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即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十
为了保障我园教职员工和全园幼儿的安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有效的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园的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等性质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具体为:
1、自然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
2、人为性突发事件,包括学校、幼儿园交通、消防、房屋、食品卫生、剧毒危险化学品及师生、幼儿人身安全等事件。
3、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事件。
二、成立突发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部门的指示,指挥全园安全救灾工作,保障师生在园安全。
在安全救灾工作中,副组长成员们为安全救灾工作第二责任人,组长(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领导小组要坚持做好园内的安全检查,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绝不能粗心大意、放松丝毫警惕。
组长:(园长)副组长:(副园长)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紧急布署工作并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
主要成员:通讯人员:
职责:负责处理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的外联工作以及对外反馈事态进展情况
安保人员:(保卫科长)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现场保护以及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工作,保障幼儿园人物安全。
交通人员:(教导主任)
职责:负责发生事件后师生的核查以及协调家长工作。
后勤保障:
职责:负责保障幼儿安全,突发事件后的救助工作。
三、日常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幼儿入园、离园时,值班教师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三)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四、事件应急处理
(一)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报告值班领导,再由其报告园长;
(二)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告知原因;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四)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五、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登记清楚事故的经过以及处理情况与责任。
六、处置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一
一、总则
(一)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危害,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以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指挥中心,以附中、幼儿园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织机构见附图。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
(四)适用范围:附中、幼儿园。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决策机构: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决策及指挥。
2、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
(二)组织体系框架:见附表1。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及附中、幼儿园的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提供相关信息。
(二)预防预警行动
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预警支持系统
校园网系统、电话通讯系统。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的报告顺序是:发现人-——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学院职能部门——学院主管领导。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突发事件的信息按报告顺序进行传递,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确认,分清事件的等级,由决策机构进行决策处理。
(三)通讯
张**:136*********孙**:137********刘**:137*********
黄***:138**********李**:130*********李春:138*********
(四)指挥和控制
由指挥中心进行指挥,由工作组进行现场控制。
(五)紧急处置
处置队伍由指挥中心统一调派,分突发事件类型落实处置措施。
(六)救护和医疗
学院卫生所负责事件的现场救护以及医疗防疫;对轻伤人员进行处置,并协同运输组将重伤人员护送到上级医院。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可能涉及的应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卫生防病、饮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确安全防护的工作流程,同时提供必要的防护器械。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引导和教育学生按照日常行为规范行事:有序出入,分批离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规则;建立课间、课外教师值勤制度,加强对学生假期安全的教育;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洗手,饭后漱口。教育孩子讲文明、讲礼貌:不打架、不骂人。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撤离由带班教师及学院专门人员统一组织。
(九)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密切与社区、家庭的沟通与协调,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密切结合的安全工作网络,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件发生后,由学院保卫处负责事件原因的调查工作,学院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事件的检测与后果评估,并形成处理意见。对发生的重大事件,学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专门机构的工作,对事件进行调查、检测与评估。
(十一)新闻报道
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发送事件的相关信息,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渐。
(十二)应急结束
事件处理完毕,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保卫处负责通信系统的.维护,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并从各种媒体上获取相关信息。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机构、人员名单参见附表1;
救援药品主要有绷带、消毒水、止痛药、消炎药等;
学院车队为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急救车辆;
医疗保障主要有上级医院的帮助;
学院保卫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学院财务处的提供财力支持。
(三)技术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队、牡丹江市传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医院、温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预案、报警电话在校园网上共享,同时在必要地点张贴;同时定期进行安全常识讲座。
2、培训:由人事处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可能涉及的教职员工进行必要的应急自救与互救教育。
3、演习:保卫处组织、实施各种突发事件的演习。根据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场所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疏散演习、应急救援演习等。频次要求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六、后期处置
(一)对在突发事件中受伤的师生员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对在事件中伤情较为严重的,学院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发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对污染物的处理按照国家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发动学生捐助,同时向社会广泛求助,得到的资金由财务处统一管理。
(三)为应急人员办理保险业务,且及时理赔。
(四)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应急经验的总结,同时提出改进建议。
七、附则
对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事故的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本预案由***********制订与解释,由学院保卫处备案。
八、附件
《***********学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预案》
《***********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附表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报警
总指挥:******
副总指挥:**********
通讯组安全保卫组人员疏散组后勤组运输组救援组医疗组
结束
附表2:学院各部门电话表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二
公司依据《商务部外交部关于建立境外劳务群体的性事件预警机制的通知》(商合发[20xx]392号)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外派劳务工作情况,为及时防范和妥善处理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公司成立处理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由公司董事长任总指挥,外派劳务合作负责人为副指挥,其他部门配合行动。
指挥中心的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公司外派劳务人员在境外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防范工作的有关问题;统一指挥公司在境外劳务人员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部署和总结防范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督促下属有关部门、及各相关人员落实本预案;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应急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应急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下设专员负责。
专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统一协调指挥外派劳务人员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收集和判断对安全问题突出的国家或地区有关政治经济形势、民族宗教矛盾、社会治安状况、恐怖主义活动等信息情况及发展态势,及时掌握境外各种可能发生劳务纠纷及安全问题的情报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及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
第三条相关部门职责
1、国际合作部:负责因外派劳务在境外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引起的治安事件的应急工作及办理本司赴境外处理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人员的出入境手续应急工作,并确保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有秩序地进行。
加大对外派劳务经营方式的管理力度,及时取消与有违法操作及劳务纠纷隐患的外国公司合作,取消与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外派劳务的单位或个人的合作。为因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时做好医疗救护等支援工作。
2、培训部:负责加强对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使外派人员了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的政策规定、通行做法和正规派出渠道,增强外派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出现时采取正确的宣传报道,确保公司人员精神稳定;做好因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外派劳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
3、法律事务部:负责提供因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国外和国内的有关法律援助;做好因外派劳务或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财务部:在应急预案启动时立即给予应急资金支持。
第四条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国际合作部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后的跟踪管理,对可能出现的劳务纠纷进行信息收集,在接到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后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司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出示正式的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2、预防预警行动:防范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的专员接到预警报告后,及时进行情况综合,根据可能出现的危害程度,提出正确方案,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总指挥视情况召集指挥中心成员会议,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第五条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确认:公司根据驻外使(领)馆和上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情况通报做出一般性劳务纠纷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判断。
2、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发生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四级(ⅳ级)时,启动本公司应急预案;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三级(ⅲ级)时,申请启动本市应急预案;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二级(ⅱ级)时,申请启动本省应急预案;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一级(ⅰ级)时,申请启动国家应急预案,并在同级或上一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应急处理。
3、处置程序:
(1)接到驻外使(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发生的通报后,立即做好外派劳务人员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同时,请示驻外使(领)馆协助本公司做好外派劳务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2)根据驻外使(领)馆的建议和要求立即启动境外外派劳务或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研究措施,组织落实,有关措施和进展情况随时向驻外使(领)馆反馈,并向市、省级外经贸部门报告;
(3)如需派遣工作组赴境外,工作组在到达后立即与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并在驻外使(领)馆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现场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工作组应向地方政府报告,并抄报上级商务、外交部门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
第六条责任追究、表彰和奖励
1、责任追究:执行本预案时,若出现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物资、资金、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以致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表彰和奖励:在劳务人员发生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由公司办公室按照省市及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和规章给予表彰与奖励。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制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三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级年级组长组成的防火
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教师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紧急通道标志明显,每班有
紧急疏散方案。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
持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园教职工做到会使
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十四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及校园安宁,特制定本预案。
组
长:陈莉
副组长:马丽
成
员:参加活动班级的班主任、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上传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和配班教师不得离开本班幼儿,随时掌握本班幼儿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幼儿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随时负责安全、疏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进行疏散,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脱离事故现场后,各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好本班幼儿的秩序,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幼儿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4.负责活动前预警、活动后上报、事故动态分析、组织安排人员救援,活动中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等工作。
1.班主任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校园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市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8.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9.视情况报
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0.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3.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十五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建立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协调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示威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修订案)》、《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以下简称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灾难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移民上访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采取过激行为方式反映意愿、诉求问题,或因信访突出问题集访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机关乃至赴京上访,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大规模事件。
灾难性事件,是指移民发生群死、群伤、毁灭性灾害事件。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应急办统一协调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遵循法规、讲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态,有效地控制群体性突发事件和事态的扩大。
应急处突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3.1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县、乡(镇)党委、政府是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区(市)县移民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移民的应急处突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辖区内一旦发生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或参与处突工作。
1.3.2以人为本原则。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突工作的首要任务。工作中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做好应急处突的思想准备、任务准备、预案准备和物质准备等工作。
1.3.3依法处置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移民群体和谐稳定。
1.3.4快速应对原则。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快速反应络平台,一旦发生移民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加强与维稳、信访、应急、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有效的联系协作机制,构建共同参与、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处置体系。
2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如发生移民群众到省、市和赴京集访、群访及灾难性事件,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突发事件分级为特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和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2.1特大突发事件(ⅰ级,以下简称ⅰ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ⅰ级突发事件:
(1)因发生火灾、水灾、楼房遭受严重破坏、交通遭受严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伤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围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机关,引起秩序混乱的事件;
(3)发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杀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杀人事件;
(5)劫持人质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发生100人以上的集体骚乱、绝食、静坐、示威,所及场所财物破坏损失严重,持续时间超过6小时的事件;
(7)因灾需紧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发事件。
2.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以下简称ⅱ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ⅱ级突发事件:
(1)因发生火灾、水灾、房屋遭受一定破坏、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伤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围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机关,引起秩序混乱的事件;
(3)发生5-10人自杀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杀人事件;
(5)劫持人质3-4人的事件;
(6)发生50-100人集体骚乱、绝食、静坐、示威,所及场所财物破坏损失较大的事件;
(7)因灾需紧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2.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以下简称ⅲ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ⅲ级事件:
(1)因发生火灾、水灾、房屋遭受轻度损坏、交通遭受局部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伤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围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机关单位,引起秩序混乱的事件;
(3)发生3-5人自杀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杀人事件;
(5)劫持人质3人以下的事件;
(6)发生30-50人集体骚乱、绝食、静坐、示威,所及场所财物受到损毁的事件;
(7)因灾需紧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较大突发事件。
2.4对敏感地区、非常时期、情况复杂和较为特殊地区的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启动预案的条件可酌情降低。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移民办综合(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安置处、计划财务处处长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人事)处。
3.2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为市移民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处置方案;组织协调开展本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力量,指导配合区(市)县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移民主管机构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3成员单位职责
综合(人事)处:负责本级突发事件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通知滞留在省市党政机关、单位的移民上访人员所在地的区(市)县政府和移民部门派员接人;协调公安部门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联系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及省、市人民医院救治临时患病、受伤人员;加强办公区安全防范,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处突后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协调组织本办相关人员在指定场所按程序接待群访、集访移民代表或相关事件的主要成员,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发事件相关人进行宣传、解释和问题收集与答复;协调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设计(监理)单位、水利工程业主及本办相关处室做好所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协助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劝导上访和事件相关人员离开党政机关或事发地,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
规划安置处:负责移民集访、群访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具体标准、操作规范等问题的解释回复工作;针对突发事件移民所反映的问题,协助区(市)县及相关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解决意见;协助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劝导上访和事件相关人员离开党政机关或事发地,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
计划财务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筹措突发事件应急资金和物质;向集访、群访移民宣传、解答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规定、资金流向;负责调查、核实上访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资金问题;协助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劝导上访和事件相关人员离开党政机关或事发地,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
3.4现场处置工作职责
政策宣传组:由政策法规处、规划安置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规定和业务技术规程规范的宣传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综合(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安置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负责向省级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区(市)县政府及设计、监理和水利工程业主等单位报告和通报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协调市级公安局、维稳办、信访办、应急办等单位,联席办公处突。
疏导劝返组:由规划安置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负责应急处突工作中对群访、集访移民的疏导、劝返工作;配合区(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突发群体的性事件人员的疏散、引导、劝解、遣返等工作。
现场取证组:由综合(人事)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突工作中的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包括声像资料的制作、整理和上报;协助相关部门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应急处突工作的声像资料。
后勤保障组:由综合(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处突工作中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协助提供遣返群访、集访移民群众的交通工具和相关保障条件。
医疗救助组:根据需要,综合(人事)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与急救、医疗单位联系,负责救护突发事件中需救护的伤病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卫生防疫及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移民群众和参加处突工作人员的饮水和食品卫生。
4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区(市)县应根据情况尽快启动本级预案,市移民办根据突发事件的事态决定启动本级机关相应层级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控及后续工作。
4.1ⅰ级和ⅱ级响应。
4.1.1特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4.1.2接到报告后,由市移民办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应急处突工作,分管副指挥长直接组织实施。市移民办全体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所有公开电话、值班电话专人值守。
4.1.3市移民办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组成现场处置工作组,进入事发现场开展工作。同时,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办和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应急办。
4.1.4协调突发事件涉及的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统一行动,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4.1.5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指挥长决定终止ⅰ级和ⅱ级响应。
4.2ⅲ级响应
4.2.1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4.2.2接到相关信息后,在市移民办应急工作指挥部分管副指挥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处突工作。市移民办各处处长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处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专人值守。
4.2.3市移民办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组成现场处置工作组,进入事发现场开展工作。同时,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办和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应急办。
4.2.4协调突发事件涉及的区(市)县及市级相关部门统一行动,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4.2.5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分管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5应急机制
5.1应急体系
根据移民维稳工作建立应急机制,排查划分移民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的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加大对可能引发突发群体的性事件和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不稳定因素和突出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对早期发现的事件苗头及时预警,重大苗头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与地方各级各部门及时沟通,采取积极措施,把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信息支持和信息报告
市移民办及区(市)县移民办是突发群体的性事件苗头的监测单位,负责预警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联互通、高效灵敏的'应急信息支持络,对可能发生的危机信息及时处理。市移民办应加强与市级各部门的交流合作,及时掌握从公安、维稳、信访、安全、基层部门和移民群众的外来信息,发现异常现象和苗头,及时通报区(市)县有关部门,必要时派员调查核实并积极协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系统一旦启动,市移民办自然进入“24小时不间断值班状态”,视情执行“重大稳定信息紧急报送制”,保证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信息渠道顺利畅通。
5.3突发群体的性事件预警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的性事件的信息来源,苗头倾向、发展势态要认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确判断,并以书面形式向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
6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报告规范和程序
6.1信息报告要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市移民办相关处室和区(市)县移民办应立即向市移民办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严禁迟报、谎报、漏报,事件发生和发展情况应随时续报。
6.2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规模、涉及范围、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设施破坏等情况;事发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采取的控处措施,需报告的其他事项和意见、建议。
6.3突发事件报告时间
6.3.1突发事件情况初报。突发事件发生后,市移民办相关处室及区(市)县移民办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所出现的情况,1小时内向主任、值班副主任报告初始情况,启动本预案,组成指挥部。
6.3.2突发事件情况继报。在突发事件核实后,市移民办相关处室执行“随时报告制度”,将情况信息报告指挥部。
6.3.3突发事件情况核报。指挥部在突发事件初步核实后,应在2个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通报相关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
7应急处置要求
7.1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组织力量对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客观评估,同时,按照处突预案主动、果断处置,防止因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当而造成更大损失。
7.2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任务。对事态严重、规模较大、情况复杂、需紧急控制的突发事件,按指挥长的命令,视情临时设立政策宣传组、现场取证组、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疏导劝返组等处置工作小组,调配充实人员,以保证处置工作有序进行。各工作小组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7.3较大规模集访和群体的性事件中的上访移民需强制带离的,通过当地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接返或遣返。上访人员所在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派员接返上访移民。对不能及时疏导劝返的上访移民,应视情况设立或指定临时分流处置场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于当日内将上访移民带至分流场所,并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后期处置
8.1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移民大规模集访和突发性事件经过现场处置,疏散劝返处置后,要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共同做好集访移民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点组织力量实施决策或承诺。
8.2善后处理工作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上级领导机关应加强指导、协助、检查。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后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其它善后事宜应尽快给予协调落实。
9监督检查、奖励与责任追究
9.1本预案的检查监督主体为市移民办指挥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中,指挥部视情况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处理建议报告。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违反相关规定,及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10.1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移民办负责解释。
10.2施行日期: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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