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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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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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一

1、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亦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报到之日起,直到离职之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进行考勤。

2、每月员工考勤将以考勤机打卡为准,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不准迟到早退。

3、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8:30am―5:30pm),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个人私事,如果因为私事办理必须按照规定请假,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

4、中午休息时间离开公司,需重新打卡,超过时间按旷工处分。工作时间离岗,没有填写出门单、或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将处予罚款,50元/次。

5、5.1、迟到: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逾时到岗位则视为迟到。

5.2、早退: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则视为早退。

5.3、旷工:员工无故不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或离岗4小时及以上者视为旷工。

6、忘记打卡者,或因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时打卡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旷工。

7、员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门单上注明,并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旷工。

8、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内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扣除当月工资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10、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查过三十天,公司将予以除名。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绩效以结果导向为原则(即以工作结果完成为标准),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则不属于加班。

2、上级临时交办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时间立即完成,则属于加班范畴。

3、员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上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方准予加班。

4、员工加班,均属于非工作时间,及假期时间加班,按小时计算工资。

5、加班必须是员工自愿,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

6、加班必须有实际之工作产出(包括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7、加班可以通过填写“加班申请单”去人力资源部换取“调休单”调休,或由公司发放加班费。

8、加班费用支付标准遵循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法定标准。

9、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性活动、集会、会议、义务劳动等,均不属于加班。

1、有周六周日加班(整时数)的,可申请调休。

2、调休以正常上班计薪,不计加班费。

3、生产线员工调休由公司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安排。

4、当年度未修完的调休,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修完。

2.1、年休假安排以工作、生产力不受影响为前提。

2.2、年休假为有薪假期,员工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工作日计发工资

2.3、公司可视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4、当年度未休完之年休假,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休完。

2.5、因为工作需要未休假,由用人主管签核,人力资源部审查通过后依法办理补薪作业。

2.6、因个人原因未休假之天数,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薪。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3.1、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当年度请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2、当年度因个人原因,请假缺勤20天(含)以上者。

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病可以事后补假条)。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视为旷工。

2、每季度员工事假请假天数限三天以内。

1、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证明。

2、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工资,连续工龄一年以上,年休病假天数在15天/年内的,工资发放基数为月基本工资的70%。

3、其他病假情况,公司保留解释的权利。

1、事假是指处理私人事务请假。

2、连续请假3天以上者,需要提前3天申请。

3、连续请假5天以上一周以下者,需要提前一周申请。

4、事假请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员工可以请丧假料理丧事。

2、请丧假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可事后补办)。

3、丧假不得超过7天,且需一次性休完。

1、结婚登记一年内,可以申请休婚假。

2、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3、按照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嫁。

4、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以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嫁),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6、婚嫁需一次性修完。

7、产假休假规定根据地方政府政策规定进行休假。

8、产假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计划生育政策”。

9、休产假须提供医院证明。

10、产假包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11、产假需一次休完。

12、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正常发放。3-6个月内的延长产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3、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

14、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15、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

16、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它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门协调,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事假。

1、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1月30日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二

2.事假:事假必须有家长假条,经批准方能请假,否则视为旷课。

3.迟到、早退、旷课:每天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论处,早退与迟到同等论处,旷课将给予纪律处分。

4.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全学期课程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5.凡因患有严重疾病,伤残不能参加剧烈活动和免体育者须提前向体育教师申请,并附医院证明。

6.能到校上课的同学,体育课需请病假事假,应事先得到教师的批准。

7.已到校上课的同学需临时请病假、事假必须事前得到教师的`批准,事后无效。

8.学生因临时请假不能到校上课,学生家长应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学校,而后补书面假条。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三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三、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及校长请假。

四、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告诉事由请假。

五、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因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一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六、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事回家,需由监护人书面告知请假事由写好请假条,非直系亲属的重大事项一般不得请假。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中途书面请假后得到批准后独自回家的,应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师报平安,未报者班主任老师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

八、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师处)。

学期结束后,班级将对出勤情况作统计,计入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单,对严重旷课者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四

为保证正常的学习和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院风、班风和学风,根据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学生须请假的时间范围包括上课、自习以及在校内、外所有集体组织的活动。

2.学生因故不能上课,不能参加院、系、班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者,均须按一定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3.学生有事请假原则上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申明请假理由。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意见。如有极特殊情况,则必须使用电话或书面材料申明请假,事后当面销假。

4.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一天以上由院党总支副书记审批;一周以上由校学生处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查。凡请假时间超过两天的必须在请假的同时递交书面申请。

5.学生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条”,按规定审批签字后,一份留作考勤,一份存档备查。除急病或紧急情况,一般不得事后补假。假满后要按时到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手续。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补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6.个人准假凭证必须在离校前由本人交给班级学习委员备存,学习委员做好详细记录。晚上请假不在寝室住宿的学生,准假凭证由寝室长保存,以便查寝工作中证实、核对。

1.外出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系(班)学生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并进行详细活动登记。

3.严禁外出学生私自在外住宿、租房。严禁擅自到江、河、水库等危险处野浴、垂钓,严禁学生单独外出旅游,引导谈恋爱的同学杜绝到人迹罕至处,以免存在安全隐患。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因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4.外出学生利用业余勤工助学必须经辅导员批准,并报院主管领导备案。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5.请假程序:提前到班长处登记,由班长统计后到辅导员处签字,批准后再报到院学生会男工部或女工部,方可离校外出。

6.节假日提前离校或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事先请示辅导员并且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校或晚归并在离校前(归来后)履行相应手续,否则视为违纪,而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寒暑假开学返校因故不能及时返校的同学,以及参加婚事、丧事、探望危重病人等而需要请假,一律由家长或其亲属先通过电话与辅导员老师或院主管领导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履行请假手续。

1.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未经准假擅自离校、私自不上课,不上自习。

2.校、院、系部组织的集体活动,大型会议等,私自不参加。

3.没有按时、按程序办理续假手续而超期的时间。

4.旷课每天按8学时计算(节假日除外),规定的自习课按正常上课学时计算(早自习计为1节,晚自习计为2节)。

5.节假日返校不及时,除按旷课处理外,情节严重者,还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五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分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省、市、区及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部门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2.学生因以上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无论说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二、准假权限

1.一节课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半天及以上,一天以内的请假,由值周行政审批。

4.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的请假,由德育办主任审批。

5.两天及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三、请假程序

1.学生到班主任处填写《陈店联小学生请假条》和《出门凭条》,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的天数等信息。

2.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学校医务室或社区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证明。

3.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教学等集体活动。

四、销假

1.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履行销假手续,并由班主任报相关部门,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2.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

五、其它

1.各班应执行每天点名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学生应来校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缺席原因。

3.学校上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学生家长请求将子女带出校园,学生应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门卫履行核查、登记手续,请家长签字后,学生方可出校。

4.学生在校期间,遇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来不及请假的,可事后补假条。

5.对弄虚作假的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

6.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且在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六、如因执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为严格执行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本院学生请假手续,特制定请假制度,望各班认真领会,严格照此执行。

一、学生因故(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均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应及时到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处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按准假管理权限逐级递交学院、学校有关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学生请假(包括病、事假)一天~三天内由政治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由政治辅导员签署意见,报告学院领导或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并在政治辅导员处备案。

四、学生因病请假,需持学校医院的诊断书或证明办理手续;学生因事请假,须有充分的理由,或附有必要的证明,不得找人代为请假。

五、学生因急病、特殊急事须紧急离校时,必须经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

六、学生在考试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须请假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学院批准,办理缓考手续。

七、本院学生双休日外出(离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情况批准后,方可记假。

八、学生放假期满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返校,由班级负责向班主任汇报,有特殊情况应向政治辅导员报告。寒暑假期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学院要求进行注册登记,不能正常注册的应出示相关证明才予以补注册。

九、凡不办理请假、续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均按旷课论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十、各班学习委员在授课前要查清学生出勤人数、旷课人数及请假人数,如实填写《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上课考勤表》并由任课教师签名确认,于每周末汇总送交学院学生会学习部。

十一、班会活动应建立点名考勤制度,考勤情况应在《华南农业大学班委会工作手册》认真记录,特别是星期天晚上11:00仍未归校的学生,由班长登记并于下周星期一向政治辅导员报告。

十二、各班班委会应认真加强自身建设,如实记录班级考勤情况,并及时向班主任或政治辅导员汇报。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称职的班委成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罢免。

十三、本制度自二〇〇六年三月一日起执行,由学院党委解释。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为了保障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济管理系结合学生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要求

1、原则上事假一律不准(特殊情况除外),周一到周五期间遵守学院的封闭式管理。

2、病假须出据市级医院的诊断证明,严格按照学院的请假程序办理。

3、辅导员、班主任每周每班的请假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本班人数的2%。

二、请假程序

1、学生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三天内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批,需加盖学工办的章子和意见。

2、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由辅导员提供证明、学工办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3、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辅导员、学工办、主管学生领导审核,报院学生处备案。

4、因病需要离校治疗,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需办理休学手续,并报主管院长审批。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第一条除寒暑假和节假日外,学生必须坚持在校学习,未经请假,不得擅离校,放假必须按学院和培训中心规定的日期离校、返校。

第二条学生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由导员批准;二天由校学团办批准;超过二天者由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学生因事请假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导员批准,二天由校学团办批准。超过二天者由校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条因事、因病请假超一天以上者均须有家长意见(信函或电话)报学团办备案。

第四条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视为有效,除了急病和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须在十二小时内补假,不允许他人代假,口头告假,若口头告假,视为旷课。

第五条住宿学生周末离校回家要本人签字,报导员备案,签离宿条,以备舍务查寝出示。班级请假人数控制在30%以内,沈阳地区学生除外。除节假日外,导员的一天假期权限控制在10%内。

第六条学生假满返校后,必须到最后请假批准人处办理销假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续假,应及时与学校沟通,说明续假理由,并与事后持有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销毁,或不办理手续以及补假未批准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六

根据三峡大学有关文件及水利与环境学院实际状况,特此制定水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请假销假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在籍研究生。

二、各类请假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申请表见附表1)

三、研究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疾病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

四、研究生病假,须提供校医院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学生本人的请假条、,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上报研究生院备案,方可生效。

五、研究生事假,须由本人持请假条、经导师及辅导员签字后由分管院长盖章,方可生效。因导师派出事假,请假时间在七日以内者,须由导师及辅导员共同批准并备案留档;七日以上者除须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得到分管院长批准,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且须由导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私事假,除不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遵照导师派出事假执行。

六、任课老师原则上不具有批假权利(突发事件除外)。突发事件指突患疾病或因病重不能请假时,可由班长代为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然后立即报请研究生办公室。

七、因学校、学院活动请假时,须由相关部门统一开具请假证明。

八、在学期长假(如元旦、五一、十一等)之前学生因私请假,原则上不予批准。

九、研究生请假期满后,须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理书面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须向导师及辅导员说明情况,并且在返校后补办假期延长手续。如未如期办理,按旷课/缺勤处理。

十、请假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时,视为请假无效:

(1)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2)批假超越权限;

(3)事后补写请假条、;

十一、研究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校均按旷课/缺勤论,依据实际情况予以教育批评或纪律处分。一学期累计时间超三天者,予以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时间超一周以上,两周以内,予以记过处分;超过四周,上报研究生院并劝其退学。

十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办公室所有。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七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两天的事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或补考。

1.请假条由班级纪律委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政教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政教处办理有关手续,请假结束后返校时将请假单(回单)交于政教处。

1.午休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审批;

3.一周以内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主管校长审批;

4.一周以上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校长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或政教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若是住校生,还应持请假单到宿舍管理员处请假和销假,到家后由家长致电宿舍管理员,否则予以旷宿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上的,在政教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5.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6.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品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生请假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院就读的所有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 我院学生正常上课、班会、班级活动、自习等,都要实行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按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条 学生请假类型分病假和事假两种:

(一)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3、病历表、买药单、收据等不能作为学生请病假的证明依据;

4、学生请病假不能坚持上课(或参加活动者),辅导员应视学生病情的轻重和学生家长保持联系。

(二)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

2、凡是请事假一课时以上者或请事假夜不归宿者,辅导员必须认真审核学生请假事由,必要时需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方可给学生办理事假请假手续,并且做好请假记录。

3、学生凡是因参加学院活动而需请假者,必须事先按规定履行公假请假手续。

4、不允许学生(或学生家长)向辅导员打电话请霸王事假,凡打电话请霸王事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三)学生请假离校外出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四)学生必须实事求是地履行请假手续,若在请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学院将严格按照《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奖惩条例》中“学生违背正直与诚实” 的相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理。

(五) 学生请假审批流程:

1、请假1天以内,由辅导员审批,请假流程为:学生――任课教师――辅导员审批――宿管老师登记(若晚上返校住宿则不用登记)――安全督察登记――离校。

2、 请假2天以内,由学生处审批,请假流程为:学生――任课教师――辅导员审批――学生处处长审批――宿管老师登记――安全督察登记――离校。

3、 请假3至6天,由分院院长审批,请假流程为:学生――任课教师――辅导员审批――学生处处长审批――分院院长审批――宿管老师登记――安全督察登记――离校。

4、请假7天及以上者,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审批,请假流程为:学生――任课教师――辅导员审批――学生处处长审批――分院院长审批――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审批――宿管老师登记――安全督察登记――离校。

5、 公假请假流程为:学生――团委书记――任课教师――辅导员审批――学生处处长――宿管老师登记(若晚上返校住宿则不用登记)――安全督察登记――离校。

学生请假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篇九

委学生会例会、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

二、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应与认可,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并加重处理。

三、事假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取消当月评优资格。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四、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写,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五、团委学生会全体活动、会议一律由团委副书记批准,部长会议由组织部部长批准。

六、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七、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八、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为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性,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请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一切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日常值勤、各种会议及要求学生会成员参加的一切活动过程中的请假事宜。请假分事前请假和事后请假,二者适用不同规定。

第二条 部长、副部长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主席或分管副主席,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签字批准;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三条 干事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本部部长,本部部长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部长签字批准,并上交秘书处;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四条 请假条须于值勤、会议或活动前交秘书处备案。秘书处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督。

第五条 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六条 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或主席、副主席、部长未尽审查职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

第八条 事后请假分为在值勤、会议和活动前向部长或常委的口头请假并值勤、会议、活动后补交书面假条,陈述请假事由。

第九条 事后请假需在请假事由解决后两天内,由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部长或常委,经部长或常委审查后认为事后请假成立的,由部长或常委签字,补假生效,消除其缺席记录。

第十条 各部门应严守自律,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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