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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案例教育篇一
煤矿机电事故指机电设备(设施)导致的事故,包括运输设备在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在低、高处电网,直流架空线的人身触电事故等.随着煤矿机械化的不断发展,煤矿机电管理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以下是本站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煤矿典型触电事故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一、事故
时间
20xx年8月8日夜班3时20分
二、事故地点
7702上中巷
三、事故经过
20xx年8月8日夜班,开采工区值班人员21:00召开班前会,
学习
了矿有关文件,并结合文件精神强调了劳动纪律,下达了严禁坐皮带和加强火药雷管管理的规定,结合工作面上的具体情况,强调了安全
生产的重要性。3时20分,值班人员接井下电话,汇报维修工颜培会在7702上中巷处理溜子开关时触电,情况严重,正在抢救。4时30分抢救人员将颜培会抬出,中途与前来抢救的医生相遇,医生又进行了就地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四、原因分析
1、死者本人违章带电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颜培会身为维修电工,违反电器维修规定,无视停送电制度,带电作业,导致触电身亡。
2、矿井机电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对职工安全
教育
不够,特殊岗位工种用人不严格,矿井安全监督检查不够,未给职工创造出一个自觉遵章守纪的氛围。3、区队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区队对重要岗位工种缺乏约束机制,特殊岗位人员任用制度混乱,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力,职工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较差,自主保安意识淡薄。
4、有关业务科室对业务指导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吸取教训,紧急行动,查找不足,整顿作风,坚决遏止各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按照分门别类、分布实施的原则,立即对瓦检工、维修工、电钳工、绞车司机、放炮员等特殊工种和专业人员重新登记造册,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整顿,严格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对考核不合格者,坚决不允许上岗。
3、按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认真排查顶班、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放炮、防治水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规范机电秩序,对照岗位
责任
制的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确保实现安全生产。4、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和专群安监员,加强矿井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薄弱环节、薄弱时间、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
电气检修施工现场负责人指挥安排两人前去断开户外断路器,并安排其中一人待操作完成后回来送信,在两人走后10分钟,指挥人员不见其回来,就派人前去查看,其出去正好看见送信人员回来,于是两人高喊联系,送信人误认为已更换完毕完可以送电于是又回去送电,查看人则以为已操作完毕,便回去告诉已停电,可以干活了,致使相关人员在作业时突然来电,触电致死。其中作业时未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0xx年8月13日16时30分,李建良等5名作业人员下井并到达+100m西一石门5煤工作面。大工李建良同辅助大工李思文负责挖煤和支护,小工袁余国、钟绍民拖煤,小工钟明华负责推车运输。19时30分,钟明华从西一石门煤斗口推出1辆装满煤炭的重车行至约50m转弯岔道处时,车速过快,重车掉道并撞在巷道右侧的一台局扇启动开关上。重车脱轨后侧翻将开关出线侧电缆线外皮撞破,芯线裸露,导致钟明华触电并倒在侧翻的矿车边。
事故发生后。正在西一石门采煤工作面的值班长李广华发现局扇停风了,离开工作面,走到距离西一石门50m处的叉道口时,发现钟明华伏倒在脱轨侧翻的矿箱碰头处,估计是发生了触电事故。李广华立即到配电点关了总电源并组织人员抢救。关了电源后,李广华等人发现钟明华己死亡。至此,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煤矿事故案例教育篇二
×年×月×日,某煤矿在炮采工作面安装时发生一起顶板事故,导致两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安装工作面平均倾斜长78m,平均倾角36°,切眼高为2.2m,安装时跟底板留顶煤扩刷装面,风镐落煤。事故发生时已经扩刷安装34棚。当日早班,分两组进行装面,工区安排副区长许某带领职工张某等四人为一组,负责从下向上装面,在装好第四棚准备装第五棚时,由于遇到火侵,岩体较坚硬,风镐刷帮困难,在放震动炮时,造成迎头倒两棚。班长向某发现倒棚后,急忙叫放炮警戒线外等待装面的四人跟副区长许某上去处理;许某安排张某负责接顶,其他人负责转运接顶料和处理倒棚。接顶过程中顶煤突然冒落将张某埋住,负责观察顶板的盛某等人扒煤对其进行抢救。在抢救张某过程中,顶部煤层再次冒落将盛某埋住。矿组织救援后将二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足,造成工作面爆破倒棚是冒顶的直接原因。
2、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空顶作业。
3、现场管理不到位,指挥不力。
4、现场救援措施不当,至使工作面二次冒顶将救援人员埋住。
三、事故教训:
1、个别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质量意识不高。
2、个别职工业务技能不高,识险、除险、避险的能力不强。
3、规程措施现场落实不严。
4、自救互救知识不强。
四、防范措施:
1、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支护各项参数符合措施要求。
2、认真对照规程排查现场存在的隐患。严格现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到位。
3、加强地质构造带、破碎带等特殊地段的安全技术管理,超前预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措施。
4、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特别是采掘作业人员,提高他们在遇到作业条件变化时的处理能力和安全自保意识。
5、加强职工学习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临时处置能力。
二、中煤大屯公司孔庄煤矿“3.20”重大顶板死亡事故 案例
2001年3月20日7时50分,中煤大屯公司孔庄煤矿i4采区8175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5人死亡。
一、矿井概况
孔庄煤矿始建于1973年10月,1977年7月1日正式投产。该矿原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t,经改扩建后,原煤年产量达到180万ta以上。发生事故的8175工作面位于i4采区,煤层倾角21度,煤厚2.2—4m,工作面切眼长度106m;工作面直接顶为灰黑色砂质泥岩,层理、节理发育,易离层冒落;直接顶厚度6.1米,切眼附近揭露一条与切眼斜交的正断层,断层落差1.2米,断层面距下巷溜子道23米。工作面采用高档普采生产工艺,支护采用dz-22单体液压支柱配合hdja-1000金属铰接顶梁,主要生产设备为mg-150采煤机和sgz-630/220刮板运输机。事故发生时,工作面推进2.8米。
二、事故及抢救经过
3月20日夜班(事故发生的当班)8175工作面出勤30人,当班工长马培虎、班长胡成建、副班长张应全。班前会由机电副队长孙念耕主持。当班任务割本循环的煤、架棚、回柱。副班长张应全将本班作业人员分成七个现场组,第二现场组作业人员赵某、潘某,第三现场组作业人员吴某、张某。工作面割煤、支柱工序完成后,约7时开始沿工作面倾斜方向自下而上回撤放顶线排支柱。矿初次放顶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科副科长张某盯在第二现场作业组;7时50分,在第二、第三现场组作业区域,工作面突然发生老塘至煤壁的全断面推垮型冒顶,冒顶长度20.4米、冒顶宽度6.3米、冒顶高度约1.7米,将第二现场组作业人员赵某、潘某,第三现场组作业人员吴某、张某四名外包队工人和在此安全检查的安全科副科长张某共5名同志埋住。经过三十个小时的紧急抢救,于3月21日14时将5名同志全部扒出,经确认5名同志均已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第三现场组作业人员吴某、张某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关于“回柱放顶邻茬间距不得小于15米”的规定,在回柱间隔距离只有4.4米的情况下违章回柱,致使第二、第三现场组作业区域顶板活动加剧,造成支架失稳,发生推垮型冒顶,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重要原因
工作面规章制度、作业规程落实不到位,支护质量差。作业规程、初次放顶专项措施虽对顶板管理、支柱的支设质量、采高、特殊支护的戗柱与木垛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面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现场抽查两处均不合格;老塘侧约35%的支柱缺少柱鞋;老塘侧约60%的支柱超高使用;木垛架设未按规程和措施的规定接实打紧;抗棚数量只有规定数量的48%,架设质量达不到规程规定;支柱迎山角约26%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存在迎山角过大或退山。致使工作面支护强度达不到规程规定,是造成这起大面积冒顶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其它原因
1、工作面顶板为复合顶板,并有一落差1.2米的断层;切眼形成距工作面回采间隔时间达5个月,间隔时间长;工作面生产过程中,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冒顶措施,是造成这起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原因之一。
2、对外包工队职工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检查、监督不力,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够,也是造成这起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违章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技术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一起责任事故。
四、防范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狠抓重点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开展矿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坚持“三不生产、四不放过”的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违章作业,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抓安全生产的格局。
(三)加强对外包队的管理。外包队工人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程度低、技术素质差、队伍临时拼凑、人员流动频繁,虽经过入矿安全培训,但对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知之甚少,自保互保能力差,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应严格对外包队的监管、检查、考核,对安全意识差、管理混乱的外包队要坚决清退。
(四)提高工作面支护质量,加强工作面顶板支护与动态监测,从人员配备、监测仪器仪表、监测结果反馈、现场落实等方面抓好支护质量监测工作,切实提高工作面支护质量。
(五)加强现场管理。狠抓规程、专项措施的现场落实兑现,切实将规程、专项措施在生产现场管理中落到实处。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以事故案例教育广大职工,要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开展学规程、学措施、反“三违”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七)克服技术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当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找出存在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八)提高安监人员素质。部分安监人员现场经验欠缺,监管不力,应全面提高安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现场监督能力,有效地监督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按规程、措施的要求作业,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
(九)提高工作面支护装备水平,增强防灾抗灾能力。
×年×月×日,某煤矿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斜巷松车时物料松散下滑造成两人死亡的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日早班,某矿运输队回收井下斜巷底部车场内的一车旧道轨。由于旧道轨在装车时偏载,导致在斜巷提升过程中车辆掉道。同时旧道轨从车辆上窜出,在重力作用下沿斜巷下滑,在斜巷内发出响声。把钩工听到声音后出来探视情况,下滑的道轨伤及到把钩工和另一名员工,导致两名矿工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原因分析:
1、道轨装车不正且捆绑不牢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职工安全思想意识淡薄,自主保安能力不强,行车期间没有撤离到安全地点,以致酿成苦果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该单位领导对职工安全工作思想教育不到位,管理、教育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不论是斜巷运输还是平巷运输,都不能将运料偏载,要选择足够强度的材料捆绑牢靠。
2、对职工加强教育,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3、对职工加强技能教育,提高业务能力。
四、事故教训
1、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岗位责任意识不强。
2、职工业务技能不高,识险、避险的能力不强。
3、安全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
四、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2·16”重大运输事故案例
2012年2月16日0点30分,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发生一起重大运输事故,造成15人死亡、3人重伤。
该矿为个体私营企业,证照齐全,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2月10日该矿通过耒阳市煤炭局组织的节后复工验收(耒阳市政府规定先复工验收、后复产验收),允许开展井下巷道维修、设备维护等工作。经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违规使用矿车在斜井(斜长420米,坡度28°)运送人员,且运料车与乘人矿车混挂(4节载人矿车在运行方向之前,4节料车在后),运行中第2节与第3节料车连接绳套(用钢丝绳和绳卡子自制的绳套)拉脱,导致2节料车和4节矿车跑车。事故暴露出的直接问题有:一是严重违规使用矿车运送人员且与料车混挂;二是违规挂车8节(超规定);三是违规使用自制钢丝绳绳套替代连接装置,且井筒中未设置防跑车的挡车装置;四是串车未挂保险绳。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抓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完善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方案,严把验收质量关,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停产放假或停产检修的煤矿要落实停产或检修期间的安全措施;企业申请复产时,必须经过地方有关部门逐级验收审批合格,方可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建设时,煤矿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技术措施,保证各个系统正常运转。要严防煤矿企业以复工维修名义,违法组织生产。
二、加强煤矿运输安全管理。矿井要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提升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且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斜井提升连接装置必须装设保险绳。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采用专用乘人装置运送人员,严禁使用矿车、材料车等运送人员;用人车运送人员时,严禁附挂物料车,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三、切实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对全体煤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包括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季节工等)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使职工了解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应急避险等安全逃生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等知识。尤其是新招收工人多,培训任务紧迫的煤矿,必须坚持全员培训,明确培训内容,确保培训时间,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四、切实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引发的煤矿事故,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依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五、山东华源“8·17”河岸决口、溃水淹井事故案例
2007年8月17日,因当地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河岸决口,造成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公司矿井被淹,导致172名矿工遇难。
一、事故经过: 8月16日至17日,新泰市连续两天集中强降雨。17日14时许,巡查汛情人员发现柴汶河河堤洪水外溢,立即打电话报告险情;14时30分,井下组织撤人。该矿井深超千米,当时井下有756人,先后有584人升井脱险,其余172人未能及时撤出。至18日12时,矿井基本淹没。
二、事故分析:
经过现场勘察和多方面分析,认定这是一起由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一是突降暴雨,山洪暴发。8月16日至18日,降雨量达262.3毫米,降雨最大的3小时为70年一遇,引发山洪。二是水库溢洪,河水暴涨。流域内东周、金斗2个水库超过警戒水位加大排洪,祝富、重兴、熬山东3个水库满库溢洪;加之平阳河、东周河、东干渠、西都冲沟的水流,分别汇入柴汶河,水量猛增。三是河岸决口,溃水淹井。多处水流汇合后水势猛,流量大,直接冲刷河堤,河水猛涨,漫过河岸,冲刷剥蚀,掏空基础,很快冲开约65米的决口。据测算,这次溃人井下的洪水约1260万立方米、沙石约30万立方米。
三、事故教训:
一是对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重视不够,存在薄弱环节。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不够健全,应对暴雨的方案措施不够明确具体;水库在暴雨前没有适当腾出库容,暴雨突降时,水库超过警戒水位,既要保水库泄洪,又要防止下游泛滥,处于两难。防洪设施不够牢靠,河堤、河岸不稳固,承载能力低。
二是在隐患排查治理中,采取措施力度不够,一些隐患没有得到根除。煤矿对沙坑、沙井存在的重大隐患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虽然采取了封堵回填措施,但是没能经得住决口溃水的冲击。
三是矿产资源管理存在漏洞。这次溃水通道除废弃沙井周围外,还有煤层乱采滥挖形成的老空区,防水岩层遭到破坏,给矿井安全埋下重大隐患。当地非法采沙导致沙坑面积不断扩大,形成低洼。
四是国有矿破产改制后的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弱化。华源公司是2004年由原国有重点煤矿新汶矿业集团张庄矿经破产改制成为民营股份制企业的。改制后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不清,新汶矿业集团代管责任不明确,实际监管缺失;劳动组织管理缺乏标准,年产能力78万吨的矿井,事故当班下井多达756人;安全基础设施不完善等。
四、防范措施:
一是各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对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针对矿井受水库、河流等威胁情况,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疏导措施;填实废弃井口及井田内采煤和采矿塌陷区;煤系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的做好基底防漏加固处理,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
二是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雨季天气形势,加强汛情水害预测预报,对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大雨、暴雨期间要停工撤人,在停雨之后确认隐患已消除才能恢复生产。要加强对井下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矿井排水系统完好可靠,严防淹井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完善水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配备满足抢险救灾需要的各种排水设备、物资和队伍,加强水害事故抢险的演练,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能够及时到位,努力减少矿井水害事故的损失。
六、地煤公司京盛煤矿“8.29”重大透水死亡事故案例 2003年8月29日22时许,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京盛煤矿2103轨道下山下部的联络平巷在掘进时与2103运输下山贯通,发生透水,造成一起死亡3人的重大透水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3年8月29日中班,蔡维东掘进队由当班副队长袁春义主持召开班前会,安排窦亚军班组在2103轨道下山的掘进工作,交待了探放水工作。该班组具体分工:蒋雷鸣开调度绞车,崔怀强担任信号把钩工,鲜继荣、李汉金、窦亚军、窦金保在掘进面作业。15时40分到达工作地点(没有进行探放水工作),放了5次炮后(《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每天两班作业,每班一循环,循环进度为1.4米,断面布置14个炮眼,分6次起爆,使用1.5米的钻杆掘进,3米和5米的钻杆探放水),鲜继荣问窦亚军:“班长,我们这个工作面离以前矿上废弃的巷道还有多远?小心打着打着出水了。”窦亚军说:“不咋的。”窦亚军打完第6次炮的炮眼后,就让窦金保装药,然后窦亚军(无爆破员作业证)放了炮。放完炮回来,四人分两组(鲜继荣、窦金保一组,李汉金、窦亚军一组)准备挖柱窝,这时鲜继荣向窦亚军反映煤有点湿,窦亚军刚说没事,水就出来了,将四名作业人员淹在水中。这时,绞车处铃声大响,一股带有气味的风从巷中冲出,蒋雷鸣、崔怀强意识到出事了,立即下去查看,向下走到约60米处,就看到鲜继荣抱着风筒,站在水中喊救命,立即将鲜继荣拉了上来。崔怀强随即给掘进队队长打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掘进队队长立即向矿长进行了汇报,有关方面电话告知矿总工程师、调度室、安检科,并立即组织矿有关人员成立救援队伍,进行抢救。与此同时,鲜继荣被送到了灵新总医院进行救治。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被贯通巷道2103运输下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巷道内存有积水。贯通前没有将该巷内的积水、淤泥排除。
2、作业人员发现迎头煤壁有渗水征兆后,没有及时撤离现场,继续冒险施工。
3、测量工作严重滞后,没有及时掌握施工进度,标定巷道掘进要素,巷道掘进施工质量差。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编制对水害分析不足,安全技术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具体要求,安全主要措施内容不全。
2、没有严格执行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现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对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掌握甚少,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5、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水害的认识不足,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三、事故性质和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疏于现场管理,生产技术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存在漏洞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二)责任分析
1、当班班长带领李汉金、窦金保、鲜继荣3名工人在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未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发现透水征兆未及时撤离,违章指挥,继续冒险施工,应负直接责任。
2、掘进队现场负责人疏于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应负现场管理不到位责任。
3、掘进队负责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4、安检员对作业人员未严格贯彻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进行探放水即进行掘进作业未加制止。
5、安检科长对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及作业现场贯彻执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不到位。
6、生产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编制的作业规程探放水措施内容不全,措施不够可靠,巷道贯通前未安排排除2103运输下山巷道内的积水,应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
7、矿长为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矿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混乱、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应负领导责任。
四、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一)事故教训
1、“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不牢,安全意识不强,对水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薄弱,业务保安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不落实。
2、防治水管理有漏洞,未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巷道贯通工作未执行规程规定,没有对要贯通的巷道进行抽排积水工作。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编制不完善,规程措施贯彻不到位。
4、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作业。
(二)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2、认真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配备探放水设备,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3、要进一步加强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尽快充实生产、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健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机构,确保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科学、合理、适用,做到安全技术措施层层把关落实到现场。
4、扎扎实实地开展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努力提高全矿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保安能力。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要有培训、考核记录。
5、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要加强对京盛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
2011年10月16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田玉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属资源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2011年4月经铜川市煤炭局批准进行联合试运转。经分析,事故原因是:该矿非法越界组织生产,隐瞒生产真相;矿井进回风巷之间漏风严 重,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形成循环风,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导致瓦斯积聚,耙斗机钢丝绳与绞车外壳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加强煤矿通风瓦斯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紧紧抓住采掘部署、通风系统、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现场管理5个重点环节,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要摸清煤层、采空区瓦斯赋存情况和可能存在异常涌出的区域,全面排查和治理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监测监控以及机构队伍、规章制度、安全投入、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煤矿井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要及时淘汰落后老化、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并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煤矿无证无照生产、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生产、超层越界、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以及未批先建、批小建大、假技改真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防“三违”、“三超”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严防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井以技改名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
三、加强对停产停工矿井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督促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停而不整、擅自复产复工等非法违法行为。停产停工煤矿需要下井实施检修、维修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明确检修、维修程序,落实安全责任,防止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应急投入,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作业流程,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煤矿事故案例教育篇三
;一、黑龙江富华煤矿火灾事故
2008年9月20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富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1人,直接经济损失1565万元。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易自燃煤层,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该矿采取压入式通风,防灭火检测手段落后,未能及时发现煤炭自然发火征兆,永久巷道锚喷封闭不严。
事故原因:该矿二段暗风井布置在鹤岗矿业集团富力煤矿已采11号煤层的底部,巷顶残留煤柱破碎、裸露、漏风,引起煤炭氧化自燃,导致火灾事故。
二、山西寺家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013年1月7日,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该矿为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2005年8月1日开工建设,事故发生前各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该矿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06.37立方米/分,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1.02立方米/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事故原因:该矿15112工作面在切巷施工顶板锚索钻孔时,钻杆穿过上部积聚瓦斯的内错尾巷密闭区域,因钻杆接头断裂,钻杆断裂两端接触面旋转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三、黑龙江永盛煤矿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5万吨/年,2011年鉴定为瓦斯矿井,不易自燃煤层。
2013年1月29日上午10时30分,黑龙江东宁县永盛煤矿3名工人入井维护抽水,行至左二路时遇到压气(氧含量低,一氧化碳高,俗称压气)晕倒。事故发生后,矿上组织了15人下井抢救,均中毒晕倒,后经抢救于2013年1月30日晚陆续升井。事故造成12人遇难,8人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事故原因:报废矿井火区(一良煤矿)一氧化碳通过裂隙渗入永盛
煤矿8#下煤层左二平巷第四盘区,由于矿井停风,造成井下一氧化碳积聚,作业人员进入左二平巷排水,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矿井停产期间,不执行省政府要求的“六不停”规定,随意停风;矿井采取伪装手段砌筑密闭,躲避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私开工作面;矿井周边有火区隐患,没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
事故责任人:李广印,永盛煤矿主扇工,停风2天后,重新开启主扇,在没有检测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下,不随身携带自救器,贸然带领抽水工人入井,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
四、吉林八宝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该矿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均为ii类,属自燃煤层,为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2013年3月29日21时56分,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遇难(企业瞒报遇难人数7人,经群众举报后核实)、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708.9万元。
4月1日,该矿不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禁止人员下井作业的指令,擅自违规安排人员入井施工密闭,10时12分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86.5万元。
直接原因:八宝煤矿忽视防灭火管理工作,措施严重不落实,-4164东水采工作面上区段采空区漏风,煤炭自燃发火,引起采空区瓦斯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五、新疆豫新煤业公司一号井瓦斯爆炸事故
该矿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2010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00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自燃倾向性为ⅱ级(自燃),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39.5%。
发生事故的708工作面于2014年3月6日开始试运行,至3月
18日,工作面下顺槽推进7.5米,上顺槽推进8.4米时,工作面第34号支架掩护梁处出现明火,经现场处理,未得到有效控制,3月19日对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及其西翼的运输石门实施密闭, 并利用施工钻孔向着火位置实施灌注防灭火材料。
事故经过: 7月1日豫新公司总经理冉旭、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李丁夫、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赵军锋、总工程师赵云锋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735和708采面接替和开拓掘进专题会议,对 735和708采面接替及开拓掘进进行了研究。会议认为从735工作面启封时的检测气体指标看,所采取的注氮、灌浆等灭火措施距离火区较远,火区高温并未消除;同时认为708工作面前方735工作面采空区可能存在火区,必须超前治理,决定对708顶板巷密闭墙进行压缩,在距工作面煤帮以东施工灭火措施巷,治理708工作面火区,同时超前处理上部735工作面采空区,确保708工作面启封后安全生产。会议决定708顶板巷的水抽完后,锁风启封原密闭墙,清理巷道,综掘二队配合在皮带机尾处重新打密闭墙。
7月5日中班井下共安排5个作业地点,即735工作面回采28人,733工作面回采19人,750底板巷喷浆15人,708顶板巷救护队锁风启封13人、运送封闭材料和清理巷道等9人(因矿灯故障其中1人提前升井),772顶板巷钻孔34人,向井下放材料14人,区队管理人员7人,豫新公司管理人员7人,值班领导1人,共入井147人。16时救护队13人到达井口布置锁风启封压缩708顶板巷板密闭任务,综掘二队派9名工人配合运料和清理断层处的巷道,16时30分救护队到达708顶板巷原板闭处,留2名救护队员管理锁风闭,其他队员进入封闭区施工新的板闭,救护队总工孙向前负责检查气体。进入后,确定在距工作面1.8米处施工板闭墙,检测瓦斯浓度为2%、无一氧化碳。完成第一道板闭后,留两名队员抹面,其他队员后退1.5米施工第二道板闭,救护队总工孙向前检测瓦斯浓度超过2%,氧气很充足,要求大家干活快点,小心点。20时31分完成板闭施工任务,第一道板闭用时近2小时,第二道板闭用时1个多小时。此时外面两道
板闭锁风门已打开、两道板闭均被拆掉2块板(0.3米×2.0米),风筒口距锁风闭约3米远。施工完后,救护队副队长田洪山出去打电话汇报,其他救护队员收拾好工具撤离,其中一名救护队员段绪康负责收尾工作,正在与综掘二队副队长耿顺商量建砖闭位置和运料事宜。此时救护队副队长田洪山进来告诉段绪康妻子受伤,让他立即升井,段绪康立即往外走。走出约100米左右处遇到掘进队几个人在清理淤泥、杂物,先前撤出救护队员也行至此处。段绪康继续急行过完断层积水正准备翻下皮带时,感觉到耳膜一鼓,听到一声闷响,将其冲倒并前推(6~7)米,反应过来时,感觉呼吸到高温气体,嗓子有灼烧感,右后耳有灼烧感觉,并闻到有头发烧焦的气味。
事故原因:该矿在708工作面密闭火区未熄灭的情况下,盲目决定缩小封闭范围。在违规打开原密闭、施工新密闭过程中,新鲜风流进入封闭区域,氧气和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遇采空区明火,发生瓦斯爆炸。
六、山东李福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014年12月15日11时55分,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400m水平404主上山与40404平巷交岔口处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41.4万元。
矿井2014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瓦斯矿井,3煤层煤尘爆炸指数19.65%,4煤层煤尘爆炸指数12.47%,3煤层、4煤层均为不易自燃煤层。
事故发生在404区域的404主上山与40404平巷交岔口处。404区域采用两条上山开拓,其中,404主上山长375m,404副上山长320m。40404平巷位于404主上山345m处,沿煤层顶板掘进,已施工178m。
2014年8月28日,施工人员密闭了40404平巷,根据矿井安排到4013平巷进行扩修、卧底、整修轨道及清挖水沟等工作。12月15日早班,矿井安排启封40404平巷密闭恢复施工。
事故经过及原因:2014年12月15日7时30分,李福煤矿召开
调度会。生产副矿长李长青安排掘进三工区启封40404平巷密闭,恢复通风,安装设备,并安排安全监察科副科长杜继刚派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会后,掘进三工区区长部先才安排职工赵海富、马振学、吴德禄等3人启封40404平巷密闭恢复通风。安排电钳工蔡衍坤恢复40404平巷密闭内的jd-1型11.4kw调度绞车的供电,并配合刘家亮等5人安装设备。因工作量较大,蔡衍坤下井过程中邀请采煤一工区电钳工张军协助工作。杜继刚安排包片瓦斯检查员韩立军检测巷道密闭内瓦斯浓度。9时30分,韩立军到达40404平巷密闭处,此时启封密闭人员尚未到达,随后去了404副上山等其他作业地点,没有对密闭启封过程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10时15分,赵海富、马振学、吴德禄到达40404平巷门口,清理杂物,启封密闭,接挂风筒,恢复通风。随着风筒向里延伸,40404平巷内积聚的高浓度瓦斯被排出。电钳工蔡衍坤、张军在没有按规定停电的情况下,打开控制jd-1.6型25kw绞车的bqz200n开关上接线室,用绝缘电阻表摇测40404平巷内的供电电缆,在绞车开关上接线室敞开的情况下,进入40404平巷,在巷道口以里96m处拆开电缆三通接线盒进行摇测检查。此时,绞车司机崔仕祥操作jd-1.6型25kw绞车进行提升作业,绞车开关上电缆接头产生电气火花,引爆了排出的瓦斯。
七、甘肃旭东煤业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2015年1月5日5时50分,天祝旭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旭东煤业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事故(co中毒),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6.8万元。
矿井属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 3.27m3/t,绝对瓦斯涌出量0.27m3/min,煤尘具有爆炸性,开采煤层属ⅱ类自燃煤层。
2015年1月3日早班,种好汉、胡秉元在井下巡查时发现2809回风巷五号上山上口密闭破损漏风、密闭内采空区有发火征兆, 当日中班,王伦顺下井再次勘察;19时,该矿召开了矿领导班子会议,王伦顺、种好汉和胡秉元提议加固该密闭,会议决定由王伦顺、胡秉
元组织工人于4日夜班对该密闭维修加固,并铺设灌浆管路用于灌浆。
1月4日早班及中班,该矿对2755巷道进行了维修,并将部分维修材料运至2809回风巷内。
事故地点位于2809回风巷自四号上山上口至五号上山上口的260m范围内。2809回风巷为梯形断面,四号上山上口至五号上山上口巷道总长260m,采用木棚支护,巷道内无冒顶情况,未安设电气设备,无瓦斯和煤尘爆炸迹象;巷道底板正中有一趟φ108mm塑料灌浆管,为事故当班铺设。五号上山以里8m处设置了一道木栅栏,栅栏以里巷道变形严重;五号上山两侧为采空区,该上山上口原密闭墙破损严重,存在漏风现象,事故当班临近原密闭施工一道新密闭,事故发生前砌筑了约1.6m高。事故发生后,经救护队多次检查,巷道内有害气体浓度及温度持续为:ch4:0.6%、c02:0.4%、co:0.125%、t:23℃。
事故经过:2015年1月4日23时,生产副矿长陈禄靖主持召开了夜班班前会,参加班前会的有当班带班矿长王伦顺、主管通灭副矿长胡秉元、班长夏登海、瓦检员李发林、电工孟思海、检修工张明成、维修工周汉青、欧立柱、李传超、王礼友、王绍禄、运输工徐文宝、李培堂、王勋小、木料运输人员金统友、姜佑武、李学超共18人。会上,陈禄靖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安排了当班工作任务。会后,生产副矿长陈禄靖及木料运输人员金统友、姜佑武、李学超4人未入井,其余14人相继入井作业。
23时50分左右,14人到达2809回风巷后,班长夏登海进行了工作分工,所有人员进入了工作地点。事故发生前,孟思海在四号上山上口的绞车硐室,张明成、李传超在四号上山上口以里(2809回风巷内,下同)20-120m范围内运料,胡秉元、徐文宝在四号上山上口以里130m处接灌浆管,周汉青、欧立柱在四号上山上口以里180m处运料,王伦顺、夏登海和李发林在五号上山上口绞车硐室指挥和监护,王礼友、王绍禄、李培堂、王勋小在密闭处砌墙。1月5日5时50分左右,五号上山密闭以里的采空区内突然传出“轰”的一声,随即
从密闭的裂隙中涌出热气,该密闭处及回风巷内的所有作业人员紧急向四号上山上口撤离,撤离过程中有9人中毒。
事故发生后,当班作业人员展开了自救。王伦顺、胡秉元、孟思海、张明成、周汉青、欧立柱6人先后自行撤离至四号上山新鲜风流侧;李传超在撤离过程中,将昏迷的李发林扶至新鲜风流后,由于体力不支晕倒;王伦顺脱离危险后,再次返回事故巷道,先后将昏迷的夏登海、徐文宝救出,之后也昏迷晕倒。约20分钟后,有3名伤者症状得到缓解,李传超、徐文宝2人仍昏迷不醒。工友将李传超、徐文宝分别放在矿车内推出,其余人员相互搀扶出井。接到井下报告后,等候在井口的人员将李传超、徐文宝、李发林、夏登海4人送至炭山岭镇卫生院进行抢救,王伦顺因伤势较轻,未到医院进行治疗,胡秉元、孟思海、张明成、周汉清、欧立柱等5人脱离危险区域后均自行安全出井。
胡秉元在脱离危险后,于6时50分左右向地面调度室值班员王朋报告称井下气体超限,有人中毒晕倒。王朋接到电话后随即向值班矿长陈禄靖进行了汇报。江林松于7时左右接到陈禄靖的汇报后,立即安排陈禄靖等8人下井救援,8人到达四号上山上口后,初步核对发现有2人被困;瓦检员对四号上山上口瓦斯情况进行了2次检查,发现co浓度均在0.125%左右,因此本班救援人员未进入事故地点进行救援。
事故原因:该矿冒险组织人员在五号上山上口加固密闭,密闭以里的采空区顶板突然垮落,将该采空区内的大量co气体从密闭裂隙压出,高浓度的co气体导致在2809回风巷内的作业人员中毒。
八、山西安平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2016年3月23日22时07分37秒,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平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平煤业)8117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大面积垮落导致瓦斯爆炸重大事故,造成20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04.37万元。
矿井2015年鉴定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0.89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0.39m3/t,属瓦斯矿井。5-1#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ⅱ类,属自燃煤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本起事故发生在8117综采放顶煤工作面。8117工作面布置在一盘区西北部的5-1#煤层中,北部与已采的8119综放工作面相邻,西南部与马营煤业采空区相邻。煤层赋存深度200m左右,煤层结构简单。由于该工作面回风巷在掘进至800m处时与原马营煤业越界进入安平煤业(资源整合前)的老采空区贯通,为避开采空区,遂砌筑6m 厚密闭墙,退出到770m处施工70m外切眼,然后继续往里掘进270m 布置130m里切眼。巷道工程全部完工后,8117工作面呈“刀把式”布置,其中里切眼长130m,外切眼长70m,皮带进风巷长1037m,回风巷长1040(770+270)m。该工作面于2015年12月27日开始回采,发生事故时工作面与外切眼延长段已对齐,形成倾斜长200m的工作面。
8117工作面直接顶比较坚硬,不易垮落,《8117工作面作业规程》开采技术论证意见第三条明确提出:“工作面在开采期间,应加强顶板管理,发现工作面压力增大要及时加快推进速度,防止工作面出现台阶下沉。开采初期要注意老塘的垮落,如直接顶未初次跨落,严禁人工放顶煤,防止顶板大面积塌落形成暴风及老塘瓦斯涌出”。
事故经过:2016年3月23日14时,综采二队队长刘同军组织中班(16:00—24:00)作业的17人(当班出勤共18人,陈业启提前入井未参加班前会)召开了班前会。班前会上刘同军安排对8117工作面70m延长段已提前打好的炮眼进行装药爆破预裂顶板,孟献良、茆生冬负责放炮(2人均无爆破资格证)。技术员王世强在会上贯彻了预裂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班长邢永标对当班各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会后,技术员王世强自行入井,工人高海钦领取放炮器和放炮线后从副斜井直接入井,另外15人随刘同军(综采二队唯一持爆破资格证者)到炸药库领取火工品,领完火工品后刘同军返回未下井,其余15人携带400m导爆索、60发雷管、13箱(24kg/箱)炸药从主斜井步行入井。
到工作面后,班长邢永标安排6人联接移溜千斤顶,其余人员做装药等放炮准备工作。装完1个炮眼后,技术员王世强到达工作面指导装药作业,装完8个炮眼后,王世强离开工作面升井。2l时30分许,工作面70m延长段装完9个炮眼,班长邢永标安排邢永飞和孔德车到回风顺槽风门外设置放炮警戒,二人随后离开工作面到达警戒地点,约20分钟后听到工作面方向传来响声,风门突然被吹开,一股黑烟吹出,伴随有呛人的气味,看不清周围东西,紧接着又有一股气流冲出,两人被冲倒,邢永飞矿灯损坏。二人在原地等了约30分钟后,孔德车经风门进入回风顺槽察看,走了约200m后发现满巷烟雾,看不清里面,于是退出,到一盘区变电所打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了井下情况。
约22时08分,矿调度员马志明发现监控系统显示8117工作面co浓度超限,井下工业电视黑屏,紧接着接到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郭志清电话汇报说:“变电所门被吹坏”,主斜井井口李丰勇电话汇报说:“井口吹出黑烟”。马志明接完电话后,立刻打电话向调度室主任张国清进行了汇报,张国清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矿调度室,安排调度员向矿领导和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汇报。
事发当班全矿共130人入井,事故造成20人死亡,1人受伤,其余人员安全升井。遇难20人中,综采二队12人,其他队组8人。
九、福建鲤坑煤矿中毒窒息事故
2018年12月28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鲤坑煤矿井下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1人被困。初步了解,该矿为乡镇煤矿,低瓦斯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拒不执行监管指令,越界违法生产,沿煤层掘进时巷道垮塌、与老空区联通,有毒有害气体涌出,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详细原因待进一步调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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