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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保证书篇一
区政府办:
一、xx年1-5月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及指标控制情况
1、道路交通事故依然高发。xx年1—5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人,占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数的25.72%。
2、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上升。xx年1—5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4人,占全区工矿企业死亡人数的66.67%。
3、个别经营单位事故凸显。位于龙泉山北路的小丁轮胎服务部因加气操作不当造成轮胎爆裂,死亡2人,占全区死亡人数总数的6.46%;位于城北北辰小区的蜀香茶楼因天然气泄露爆炸,重伤2人。
二、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组织领导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及时部署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并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多次率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有力推动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区政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协调力量、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区安委会认真执行量化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区政协委员多次视察安全生产工作,加大了对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了抓安全生产的合力。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安全社区(村)和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的活动。区安委会下发了《xx区安全社区(村)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并召开安全社区(村)创建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发动,社区(村)创建工作进展有序。积极推进全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行业、分领域逐步完成,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一是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上半年向全区乡镇(街道)、部门及企业发送《国务院
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2万余份。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加强正面宣传,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跟踪报道等,弘扬先进、敦促落后,树立典型、鼓舞士气,更好地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服务。三是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信息会、通气会等,公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渠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建立了“四川新闻网xx安全专题”网页,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法律法规的宣传。2、加强重点人群持证上岗培训
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企业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和领域农民工的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 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落实特殊工种法定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据统计,共培训各类人员470余人。其中:特种作业人员87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80余人;社区(村)主任、安全协管员200余人。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突出“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的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组织开展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岗双责”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有关规定,唱响安全生产的主旋律,力争达到以月促年效果。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总结
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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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镇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职权法定、程序正当、依据正确、证据确凿,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好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准确运用法律条款项目,规范使用行政执法裁量权,坚持惩戒与教育、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制定安全生产“十三五”专项规划,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实现相互衔接、协调发展。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改进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各项制度。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监管措施等方面,不断完善、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政策措施,实施动态监管。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实现20xx年6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力争20xx年底前100%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制。镇直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落实《龙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和联系挂钩工作安排,主要负责人每月主持研究重大安全生产工作事项会议不少于1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每年听取联系挂钩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镇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辖区内各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的责任,形成统一监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组织推动本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强力组织推进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并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作为镇直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统计、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
(五)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五落实五到位”的有关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均负有领导责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并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20xx年扩大到规模以下企业。所有企业必须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报送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六)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各镇直有关单位(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安全生产履职和“一岗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执法经费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负责人,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本地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自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
(七)进一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方案,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配合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工矿商贸一起死亡1-2人以上事故、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一起死亡2人的事故,市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将提级调查。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由市政府在事故结案一年后组织开展评估,评估结果报备漳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八)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信息通报、协同调查、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制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制度,加强执法协作,提高监管执法效果。
(九)实施重点监管执法。镇直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分别筛选确定重点监管名单,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重点排查梳理本辖区内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装卸等高危企业分布情况,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近五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
(十)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环节的安全把关,防止从源头上产生隐患。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建立岗位安全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制度,全面推行教考分离,依法倒查发生事故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十一)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按照每季度暗查暗访不少于1次的办法,加大执法频次,依法严肃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并通过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
(十二)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安全监管。探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高危行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理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风险抵押金的转换关系。
(十三)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加强地区间、行业间安全生产状况动态分析,完善预警预测研判机制,提高监管效率。探索运用移动执法、现场执法实时视频记录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整合现有技术资源,加快建设集执法信息管理、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过程控制、执法统计分析、执法能力保障为一体的执法信息系统。
(十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20xx年年底前龙海市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并面向社会公开提供查询服务。
四、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
(十五)建立权责清单。按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与透明、高效、便民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制定权力清单和工作流程图,明确每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并通过政府和相关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
(十六)强化执法计划导向。按照统筹兼颐、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严格履行计划的批准和备案,切实做好计划的上下衔接,避免执法计划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根据执法计划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推进执法计划的制度化、规范化。
(十七)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各相关部门要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决定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和裁量权,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行政处罚案件要按照省执法平台配置的处罚流程、办理时限、裁量基准、重要文书等要求,全部依托该平台实行网上办理。自建执法平台的单位或系统,要按照省执法平台对接规范,于20xx年10月底前实现与省执法平台互联互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应当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人员签名后存档,不得以口头命令或者文件替代执法文书,做到“有查必留痕”。
(十八)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每年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定期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处罚的单位、处罚种类、处罚事由、违法整改情况等内容。同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发挥“12350”热线及网络平台的作用,鼓励公众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典型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借助媒体的监督作用,取得“查处一起、影响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十九)健全和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监管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并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争取3年内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要通过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行政村(社区)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的安全生产协管员。
(二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以清单方式明确每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制定工作流程图,并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对同类事项进行综合执法,降低执法成本,提高监管实效。各有关部门必须在作出安全生产执法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要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加强执法规范的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议制度。
(二十一)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专家和信息平台等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二十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履行安全生产宣传义务,进行公益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安全生产遵法守法意识。要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安全法治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新录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对在岗人员原则上每3年轮训一次,所有人员都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
(二十三)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大力宣传推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先进典型,树立廉洁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
(二十四)强化执法监管能力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建设的要求,配备调查取证所需的监管执法装备,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xx〕84号)要求,保障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用车。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提供技术保障。同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港尾镇人民政府
年12月3日
安全监管保证书篇三
;为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
(二)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研究解决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解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四)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定期进行督查考核。
(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本行业领域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专项督查,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按照法定时限向镇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参与和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辖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检查,细化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八)依法依规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某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行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牵头部门应充分履行牵头、组织、协调作用,配合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十)承担镇党委、政府、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 负责民间信仰场安全工作;
5.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媒体接待、后勤保障工作;
7. 负责镇政府机关办公区域、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
1. 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报道;
2. 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产业、应急产业发展。
2.依法承担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3.依法承担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4.依法承担全镇非煤矿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
7.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 组织协调全镇救灾工作,负责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场所的安全监管。
1. 负责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善后工作、安全生产纠纷的调解;
6. 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经营活动;
7. 协助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
3.承担集镇给排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的安全监管;
7.负责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9.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严把施工许可和综合竣工验收关;
14. 依法对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装、使用。
1.负责对全镇养老机构(含民办养老机构、敬老院)的安全监管;
5.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安全监管;
12. 负责全镇各行业领域食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xx政务中心的安全监管。协助做好全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会同安全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费用提取、使用政策。
6.负责对集镇渣土车辆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7.负责集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运输、中转、处置、利用等活动和工程渣土堆场(渣土受纳场)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8.承担全镇燃气热力行业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7.负责全镇文明交通建设工作的安全监管;
8.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应急预案;
9.督促、指导全镇船舶、渡口的安全工作。
5.负责扶贫、新农村建设、农科教、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安全管理。
6.负责村镇供水工程建设监管,指导、监督村镇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村镇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
4.负责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内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林业机械、森林旅游、森林食品药品加工、林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5.协助市商务局负责对成品油经营场所(加油站、油库)的网点布局规划和行政许可初审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打击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4.对从事动物饲养、诊疗、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活动及其场所,实施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
5.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进行监督,对动物养殖场(户)、动物隔离场所的病死动物组织实施无害化处理。
6.开展打击非法买卖我国保护动物行为。
7.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渔政渔港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权,负责对渔业船舶、渔业船员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渔业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渔业船舶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政管理,打击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8.负责对全镇畜牧水产养殖单位、生猪定点屠宰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和管理大型体育比赛的安全工作。
1.协助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核安全和辐射安全;
6. 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立案处理。牵头协调相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开展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5.负责旅馆业、公章刻字业等特种行业和开锁业安全监管工作;
8.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剧毒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管理工作,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7.负责违法用地上违法建筑的清理认定工作并依法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9.及时依法处理安监等部门移送的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行为。
4.负责指导、监督全镇林业生产用火安全管理;
5.负责全镇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立与监督检查;
7.负责查处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移栽保护的林木、植物、非法采伐竹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6.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职责,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监督校车运输服务企业履行校车运营管理协议,将发现的校车运输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送有关监管部门处理。
1.负责本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校舍、教育技术装备的安全监管;
3.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职责,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监督校车运输服务企业履行校车运营管理协议,将发现的校车运输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送有关监管部门处理。
3. 负责做好本院内建筑、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协助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6.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中的医疗救治工作。
9.负责对本镇的认证活动、认证产品、检测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3.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5. 负责电力安全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发生场所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实施所辖干线公路路网规划建设、技术改造、组织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安全监管。
4. 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农村聚餐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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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十五款,一共分为六方面:第一政府主监管,
第二部门具体为,第三监察追责任,第四中介协管理,
第五社区合作管,第六舆论监督行,协力同心保安全。
县级以上各政府,都要组织安全检,检查当中要严格,
及时消除各隐患,按照属地来管理,必把重任担在肩。
安全监管各部门,都要依法来行政,审批验收各类事,
严格按照法规定;不符合生产安全,不得审批给予验;
若是非法审验者,必须立即要取缔。各种审查和验收,
绝对不得收费用,不准指定何产品,不能附加任条件。
安全监管各部门,具体职权有四项:检查阅读解资料,
找人谈明该情况;若见是违法行为,当场限期来纠正,
对当事行政处罚,应作出处罚决定;符合安全再经营。
责令立即要排除,要从危险的区域,急撤出作业人员,
同时命令暂停产,达到安全再经营。所有设备或设施,
不符安全标准者,必须查封或扣押,十五日内作决定。
企业生产经营者,要配合监督管理,不要拒绝检和查,
不能阻挠和执法。安全监督管理员,行政执法要公正,
安全保密有义务,出示有效执法证。安全生产监督员,
检查安全作记录,记录资料要详细,双方必须都签字。
若有何方拒签字,应当记录归在案,并向上级作报告,
备案及时究责任。安全监管各部门,都要联合作检查,
及时互相通情况,处理按照各职责。安全监管各部门,
依照法律受监查,严按行政监察法,统一监察之尺码。
中介组织各机构,都要具备应资质,作出的任何结论,
都要负全部责任。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建立举报制度,
一经调查核实后,书面材料立即出;负责人员要签字,
及时整改不含糊。对查出事故隐患,对违法恶性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立即举报不留情。所有居民和村民,
安全生产是主人,要对隐患和违法,都要举报不留情,
所有报告和举报,有功人员给奖励。奖励实施的'办法,
财政部门要拟定。各个新闻和媒体,宜传教育有义务,
进行舆论监督好,安全生产氛围浓。安全监督和管理,
总体合成一盘棋:政府机关是统帅,部门单位是主力,
各司其职明责任,各把各的关口把;既不扯皮和推委,
又不争名和争利。安全生产齐抓好,大家共同都欢喜,
平稳安全奔小康,造福和谐全社会!
安全监管保证书篇五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客观、科学和准确,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适用本办法。
(一)食品安全总体趋势信息。能够对我国的食品安全总体趋势进行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通过有计划地监测获得的反映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含抽检)信息。通过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含抽检)而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对国内食品安全形势作出分析,并予以发布;综合发布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发布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其中,农业部门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检、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四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信息。必要时,发布单位应当在信息发布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
第五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应该遵循科学的原则,保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发布人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科学管理和信息队伍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评估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会同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建立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协调机制。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的目的确定信息发布的形式。
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包括来源、分析评价依据、结论等基本内容,其中发布食品监督检查(含抽检)信息还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以及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项目等内容。
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将有关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第十条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的管理办法。
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工作应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参照本办法执行。
时通报);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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