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内容优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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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内容优质(七篇)
时间:2023-04-08 15:58:12     小编:zd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篇一

2、在实验课前的`课间,整理好应带的实验册、课本、作业本及有关资料和学习用品,由班长负责在教室外走廊整队,以整齐队列步行到实验室门外安静等待,经老师允许后进入实验室,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摸动实验器材。

3、实验开始前要听清老师的讲解和实验要求,检查并观察所需的实验仪器的摆放位置、是否缺少或破损,如有缺少或破损,等老师讲完后报告老师。

4、在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实验规则进行,同时注意观察实验现象并及时记录。实验过程中不得发出声音,有疑难问题时举手示意请老师帮助解答或解决,不得离开位置,不得高声喊叫。

5、要按照规定用量取用实验材料和药品,不得浪费,用剩的材料和药品不得丢弃,更不得带出室外。要节约用水、用电。实验中的废物废液等不得乱丢乱倒,要放进规定的器物里,保持实验室内的卫生整洁。

6、在实验时要切实注意安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对所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性和腐蚀性的物品,务必小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实验过程中若因操作不规范而引起仪器损坏的,应及时报告老师并照价赔偿。如情况严重或故意损坏,除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8、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做好实验后的思考题或问题与讨论,分析和思考实验成功或失败的原因。

9、实验完毕后,洗净玻璃仪器并把所有仪器按原位置摆放整齐,清理好桌面和自己周围地面,洗净抹布。在离开实验室时,把凳子整齐放到桌子下,安静地走出实验室。

10、不得带零食进实验室,绝对禁止在实验室里吃零食。

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篇二

1.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

2.进入实验室要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嬉笑,不乱动仪器和其它设施,在指定实验台进行实验,爱护仪器,节约用品。

3.实验开始前,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并按照实验要求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有缺损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实验过程中,按照规定的实验内容进行实验,遵守操作规程。

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实验室中的废纸、火柴等必须放在指定容器中。

5.保障实验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小心使用化学药品,按时完成实验。

6.爱护实验室的一切公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物,若损坏了仪器、药品,必须及时报告教师,说明原因,并按照实验室规定酌情赔偿。

7.实验完毕后按教师要求清洗仪器,做好各项清洁工作,将仪器、药品摆放整齐,经老师检查验收后,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实验室。

上述规则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给予校纪处理。

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篇三

为配合学校的班级常规管理,把班级创建成优秀的团队,本学校推出“积分制”的班级管理制度。本制度主要从出勤、学习、纪律、课间文明和卫生五个方面对各位同学进行综合考评。经过班级内部认真的讨论,一致通过如下细则:

一、奖励细则

1、每周按时出勤(全勤):+10分/周

2、课堂积极回答问题(不论对错):+1分/次(全月限定32次)

3、按时交作业:+3分/次

4、作业评为优秀:+3分/次

5、作品入选学校宣传栏、公众号:+5分/次

6、担任班级小组手:+2分/次

7、考试比较上一次(按正式月考)进步:按进步分数1:1加分;

8、获得优秀集体或个人:+5分/次

9、参与学校组织活动:+2分/次

10、好人好事经确认:+5分/次

11、活动加分:根据参与活动所获得积分如实计分;

12、其它:以上未规定的,经核定可加分

二、惩罚细则

1、迟到:-2分/次

2、请假:-2分/次

3、未佩戴学员卡:-2分/次

4、说脏话:-1分/次

5、说方言:-1分/次

6、楼道奔跑:-2分/次

7、乱扔垃圾:-2分/次

8、越界:-5分/次

9、课堂违纪:-2分/次

10、不带提前要求的学习用品:-5分/次

11、校内吃零食:-3分/次

12、未交作业:-3分/次

13、作业不认真:-3分/次

14、正式考试缺考(补考不扣):-10分/次

15、考试比较上一次(按正式月考)退步:按进步分数1:1扣分

16、其它:、以上未规定的,经核定可扣分

三、积分使用

1、每月进行一次个人积分排名,排名全校前10%(按科次)可获得奖状+纪念品;

2、每周举行积分活动,可凭本学期积分参与活动;

3、班级求取每月平均分,排名前三可获得优秀班级称号。

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篇四

一、升降国旗时,表情庄重,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二、着装整洁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三、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

四、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等。

五、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问好,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行礼,课堂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时向老师、同学道别。

六、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坐,离家或者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七、碰见老、幼、病、残时,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时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八、碰见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起立并用双手接递。

十、参加集会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时,适度鼓掌致意。

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篇五

1、学生在校期间,需离校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要请假离校时,需家长来校(或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学生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3、学生需临时外出时,要向班主任请假,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4、两份请假条,一份由请假学生交门房作为外出凭证,一份班主任留存。

5、学生星期天在家因事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返校时间。

6、学生不得用电话请假、或托别人捎假条,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7、学生请假后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续假。

8、学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班主任要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去向。

9、星期天学生未能按时返校,又没有请假,班主任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了解学生情况。

10、学生请假期满未能按时返校,班主任也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询问学生情况。

11、上课教师发现学生不在教室,要及时弄清学生去向。

12、班干部、其他同学发现有学生私自外出,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13、门房须凭班主任签字的假条方可放行住宿生离校外出。

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篇六

为了端正同学学习态度,加强班级学生管理,完善班级工作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活动氛围,创建优良班风、学风。特拟定班级考勤制度,规范化管理班级,以便更好地服务班级同学。决定对班级学生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对象:

班级全体学生。

二、考勤范围:

上课出勤,校、院、班级集体活动。

三、考勤要求:

1、班级学生要按照学校课程安排,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如违反三次则提出警告并上报辅导员,如违反五次则取消该同学本学年度得评优资格。

2、校、院级活动中,要求参加活动的同学必须按时到场、不得缺席、不得无故请假,需服从组织安排;

3、班级组织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请假必须去班长、团支书那说明原因。

4、班级同学上课请假必须先给辅导员发短信说明,如辅导员批准,则向班长或团支部书记申请假条,本人需在假条上写明请假原因及时间,并需辅导员签字。最后交给学习委员统一保管。

5、对于班干部无故缺勤、逃课等现象,给同学们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该班干部进行公开批评,并要求其做检讨。

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篇七

根据《浙江省全日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自修(早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加学校各种集会(晨会、开学结业典礼、成人宣誓仪式等)和各类会议(中考、会考动员、住校生例会、座谈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 学生考勤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考勤班长有权利和义务对班级同学的考勤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做好请假单存档,按时向政教处汇报考勤情况。

第三条 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政教处批准存档;一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课间操等)的,须持医生证明(因病)或家长的报告(因事)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复学。

第六条 上课或晚自修期间因急事因病需要请假外出的,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或坐班教师签批,并向传达室出示出入证,出入证由门卫收取后,方可出校。

第七条 学生请假须持有“泰顺八中学生请假单”,请假单从考勤班长处领处。无重要或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八条 学生上学(上下午、早晚自修)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一个月内旷课4节者,给予公开点名批评;一个月内旷课8节者,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五分之一,或累计旷课一周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或累计旷课达两周者,作自动退学论处。

第九条 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__年2月2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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