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行政综合执法(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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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行政综合执法(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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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水行政综合执法篇一

陇县水政监察大队

陇县水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主管部门的关怀支持下,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创佳评差”为动力,以“三个文明”建设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化内部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市局及县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围绕水行政执法这个核心、以办理取水行政许可为重点,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水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审批发证,水事纠纷调处、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努力提高水政监察人员执法管理水平,为维护水行政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我县正常的水事秩序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宣传水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水法制环境 我们始终把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作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长抓不懈,每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农村集市和物资交流大会等节日举办形式多样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主。在宣传形式上采取在城区街道繁华地段设法制宣传点累计10场次,悬挂横幅8条次,刷写大型固定标语8处,大幅标语33幅,张贴小标语1580多条,印发宣传资料10600余份,组织车辆下乡巡回宣传覆盖全县15个乡镇,28户骨干企业,连续五年在广电网络播放“人、水、法”电视系列短剧两部共20集30多次,播发宣传标语口号累计近3500多条次,解答群众咨询1200多人次,使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受教育面不断扩大,教育层不断延伸,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法制观念不断提高。

二.建章立制,规范执法

依据《水政监察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水政执法业务工作的需要,我们制定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执法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制度;业务技能培训制度;水政监察检查、巡查制度;水事案件立案审批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登记、统计制度、执法装备使用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创佳评差”制度;执法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度;水行政许可暨审批(办理)指南;水事案件办理程序等。对按照执法规范要求应该公示的办事法律规定程序、收费标准、水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及便民措施和内容上墙公示;坚持按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管事、管人,以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言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弘扬了“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精神,塑造了良好的水行政法形象。

三.坚持“六个一”标准、强化执法管理: 按照组建一支专职执法队伍、配备一套执法装备、建立一套制度、落实一定执法经费、培养一批执法骨干、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的“六个一”标准,在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关怀支持下,我们从建队之初一无所有的零资产开始创业,经过扎实努力工作,水行政执法从软、硬件各方面都有了长足发展:

(一).我队有八名水政监察人员,县委、县政府和市局领导对水政综合执法单位推公十分重视,目前已安排申请纳入公务员管理单位上报待批。我们也争取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水政执法目前配备有水政执法车一辆、电脑三台、复印、打印、两台、摄象机一部、照相机一部、电话机两部,办公设施配备齐全,保证了水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通过几年的水政执法工作实践,我们对现有的水行政执法制度不断进行修订完善,目前已形成一套较为系统、便于操作的水政执法规章制度,为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水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方面:全额财政拨款保证了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财政列支,返还的经费保障了正常的执法经费,执法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支出,保证了我县水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为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我队按照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安排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举办的水政执法培训,全体水政监察人员持双证(行政执法证、水政监察证)上岗,先后有二十人次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六).坚持文明执法,严格办案。近来多次与公安联手办案,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6起,纠正违法行为25起,调解水事纠纷61起,拆除临河违章建筑房屋9间,围墙30多米,封堵越堤、穿堤路33处,覆平河道砂坑砂丘43处,砍伐河床碍洪树木110株,拆除违法采砂设备8台,整顿违法采砂场11户,在城区和禁采区河段设立了14处河道管理警示牌。对长期拖欠水资源费的取用水户进行了行政查处。

几年来,我们在水政执法工作中首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和建设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为抓手,不断加强水政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思想作风建设,从严培养教育水政执法人员努力增强执法为民、服务人民、捍卫水法律法规尊严的意识和使命感、责任感,为创建廉洁、文明的水政执法队伍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是始终坚持把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放在水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宣传教育面覆盖了从领导到群众、从城镇到乡村和企业的方方面面。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亮证、文明、规范、按程序执法,无论行政相对人是谁,我们都做到对事不对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宣传教育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处理。对屡禁不止、屡教不改、藐视水行政法律法规的则给予严格的水行政处罚,决不姑息迁就。逐步营造了良好的水政执法氛围。经水政监察大队办理的水行政执法案件,无一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执法人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和群众不良反映,塑造了良好的水行政执法形象。

总之,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下,通过全体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使我县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在短时间内有了长足的发展,水政监察大队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二00四年被评为全省水政监察能力建设和综合执法优秀县、二00七年水政综合执法工作被陕西省水利厅授予“全省水行政执法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水法律法规宣传和水事案件查处为抓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先进典型,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努力提高水行政综合执法水平,为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保障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水行政综合执法篇二

水行政执法个人工作总结

我于1987年11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2000年8月23日工作于永德县贸易公司糕点厂,从事食品加工行业,期间能按时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团结同事,遵守规则,利用工作间隙虚心向老师傅学习糕点的制作和生产工艺,从不叫苦喊累,默默无闻的做好了这一时期的工作,生活中无违法违纪的事情发生。

自2000年8月24日调入永德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以来,对新接触到的水行政执法工作都是尽职尽责,勤勤恳恳,认真的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旨在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与同事们和睦共处,诚实待人,遵纪守法,并能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现对多年来的工作回顾总结,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思想政治方面

本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上能勇于挑重担,服从组织分配,工作勤奋,任劳任怨,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工作大胆,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团结同事,一心扑在水务工作上,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充实自己。

二、业务知识方面

过去由于一直待在企业,所从事的工作都比较单一,所以,刚刚接触到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时候,对水行政执法的概念和性质的理解,个人思想上是含糊不清的,为使自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新的工种,完成新的工作任务,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耐心的帮助下,认真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特别是对新颁布配套的条例和规章进行了认真、及时的学习,如《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做到了书有笔迹、心有条款、手有资料、有事会用,并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将所学到的法律、法规、规章知识都恰当的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积极参与临沧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每一年举办的水行政执法培训学习,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于2003年7月取得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政监察证》。2004年2月28日经临沧市水文分局培训考核合格颁发了《云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临沧分中心上岗证》,监测项目为水质采样。2001年3月29日参加临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2006年11月17日经参加临沧市举办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合格后,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三级/高级技能)。2004年9月-2006年9月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我县农广校举办的乡镇管理函授班,学制为2年制,经刻苦的学习和考核,顺利的取得了专科毕业证,目前正在就读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我县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的《水利水电工程》函授本科班。在每年的考核中,都被确定为合格的等次,并在每一次全县举办的职工普法考试中都取得了合格的成绩。还积极参与水务局的水务信息报送工作,期间有6则信息被水务局网站采用。

综上所述,经过不间断的学习和培训,加之日常工作的经验积累,目前我能承担水行政执法等工作。

三、工作成果方面

水政监察主要是承担全县的水行政许可、规费征收、水资源论证评审、水事案件查处和水事纠纷调处等工作,维护全县的水事秩序。在参与水行政许可工作中,严格按照许可的审批程序,对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做到规范审批、不乱办证、不盲目发证,目前,全县共办理有《取水许可证》71本,《河道采砂许可证》37本,有效的规范了水行政许可的秩序。在参与水行政规费征收工作中,理清思路,摸透底子,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足额征收,不漏征一户,自开征水行政规费以来,共征收水资源费3389253.38元,水土保持两费309444.00元,做到依法征收、规范征收,为今后的水行政规费征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在参与水事案件和水事纠纷调处上,紧紧围绕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涉水项目审批和水土保持监督,开展了一些专项集中执法行动,结合日常的水政巡查工作,查处水事案件6起,现场调处水事纠纷18起,做到执法程序符合法定要求,运用法律条文准确和适当,案卷归档符合规定的要求。并利用工作的空闲时间,认真学习和摸索电脑方面的知识,通过自学和请教的方式,目前能独立完成水政监察大队材料的录入、编排和上报工作。

思过看前,我深深的感到,我的每一次成长,都得益于水务局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体现了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我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帮助和指点,体现出我们是一个团结、互助、友爱的团队。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还有很多的事情要我去努力和奋斗。参加工作多年来,由于组织、领导及同事们给我创造了宽松、优越的环境,加之本人的主动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知道,与领导的希望和要求、同事们的高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这竞争如潮的社会中,目前的工作经验远远不够。我只有进一步加强个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准确定位,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与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齐心协力搞好工作,把自己锻炼成一名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水政监察员。要 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在群众中保持良好的水务人形象。这样,才能使我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为我县的水事活动保驾护航,为我县的水务事业再创新高而奉献。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水行政综合执法篇三

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根据有关水法规定,水利局水行政执法主要承担水行政许可(包括:取水许可、排污许可、涉河建设项目按权限审查审批、采砂许可),费用征收(水资源费征收、砂石资源费征收),监督(依法监督许可对象、社会人遵守水法规),对外违反水法人和事查处等执法职能。

2011年以来,按照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建立公正、公开透明高效政府要求。水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政府法制办、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主要做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许可工作

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有4类,今年以来,已新受理行政许可项目23件,主要集中在采砂许可、涉水项目建设和取水许可及入河排污口审批等项目上。

1、强化监督,提高行政许可。为加强行政审批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我们专门建立了行政许可办理领导小组,对审批工作统一领导。对重大事项,都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确需调查论证、调整规划的审批事项,1一般都在按期内完成审批。对涉水项目审批后的监督检查,由管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并在项目审批中就明确监管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同时负责涉水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防汛安全责任。

2、认真做好许可管理工作。2011年审批许采砂户共有22户,其中机械砂场13户、零星砂场5户、禁采段2处、委托管理段2处,新建涉水审批项目1起,同时明确了涉水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防汛安全责任。

二、河道整治工作

以全面开展整治为契机,以打非治违为主要任务,以依法取缔违法砂场为突破口,以规范采砂秩序为主要目标,一年来,我们以对县域内河道的砂场情况逐一摸排,根据情况划分整治主次,共整治砂场16户,对10户重点户派人蹲点整治。在专项执法整治活动中,依法取缔违法采砂场一户,拆除房屋7间,砂台2处。治理整改采砂场11家,查处超范围、超深度开采砂石行为5起,封堵上堤路1处,覆平河道砂坑砂丘36处63600多立方米,清运河道垃圾10处600多立方米,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的砂石料堆体87000多立方米。按照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各采砂

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向各乡镇及采砂场点涉河建设项目单位下发了《关于汛期禁止采砂的紧急通知》。按照省、市要求6月1日至9月30日为河道砂石禁采期,严禁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确保汛期河道行洪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城区街道设立宣传点3场次,悬挂宣传横幅5条,组织宣传车下乡巡回宣传4天10个乡镇和各采砂场及涉河施工单位,制作采砂禁令标志3处,刷写大幅标语19幅,张贴标语100多条,对全县中小学生下发河道安全警示卡4万余张。对拒不执行汛期禁止采砂令的砂场,实行了行政处罚,共查处河道违法采砂案件17起,罚款3.1万元,遏制了违法行为,教育了群众。在城区千河重点保护河段设立了采砂禁令标志,在砂场设立了采砂管理职责、范围、公示牌,全面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三、征费工作

1、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全年征收水资源费共计100.02万元,占征收任务的100%,其中:秦源煤业已征收80万元,县本级征收20.02万元,12月底以前完成入库。对高耗水服务业年用水量超过1000m的洗车、洗浴场所,已开展了排查摸底,责令服务

3业安装计量设施,积极缴纳水资源费。足额征收砂石资源费,17户,共征费73.95万元。

2、认真贯彻水利部、国家计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经严格审查核实,水利局给予书面批复。年内对取水许可证进行年审,年审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持证单位和个人按照年审的规定逐项审查,核定审批取水量及实际取水量,严格按计划用水,杜绝超计划用水的违法行为发生。年内已审核40户,占总取水户的98%。并以书面形式向取水单位和个人下达了下一用水计划。

3、加强水环境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积极开展水资源基础工作,组织力量对地下水位、水质动态进行观测。在对地下水资源的开采补给条件合理分析的基础上,将县域地下水下降漏斗区确定为超采区,漏斗周边地区确定为限采区,并向社会公告水功能区划确定的保护区域,县城超采区禁止打井和增加新的开采点,城乡结合部位的限采区限量开采。严格水源井审批制度,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禁止新建高耗

能、高污染企业,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有效的保护水资源,适应城市经济和城市建设持续发展的需要。通过行政、技术、经济等管理手段加强用水管理、调整用水结构、改进用水工艺,采取修建水循环池实现水的二次循环利用。努力做好管网跑、冒、滴、漏的治理工作和老化管网更换更新改造管网等设施,使全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25%。

水行政综合执法篇四

为了合理、高效、科学的使用有限的水资源,有效地保护水环境,唤起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国水资源紧缺的忧患意识,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相关行政部门利用多年时间先后制定了一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各级水行政机关通过展开长期的、多种形式的宣传,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社会上仍然存在着一些人或行为不利于有序水事秩序建立,破坏水资源。

我们都知道:立法是基础,普法是前提,执法是核心的道理。“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落到实处,如果不能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就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就不能保证法律所要规范的行为得到真正的规范。作为各级水行政机关执法机构的水政监察组织,作为水法律法规的守护神。通过水政执法工作执法效果的提高,及时发现水事违法案件,可以推动法律规定的审批事项得以实施;通过对违法水事案件的及时有效查处,就可以严厉打击违反水法律法规的单位与个人,维护法律的尊严。通过对各种水事纠纷的调处,就会及时有效的化解用水纠纷,妥善处理不同用水单位与个人的用水矛盾。

作为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资格、执法地位已经明确。我们必须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机构,明确执法主体及地位,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水行政执法队伍,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我县的水行政执法工作,由于领导的重视,全体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特别是总结近十多年年来的工作经验,值得总结肯定的是,我县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活动,并在每年制定的内部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水政监察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近十多年开展执法巡查活动近400多人次。通过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活动,变被动执法为主动出击,进一步增强执法的主动性,为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十分积极重要的作用。在开展执法巡查活动中,我们坚持做到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分片巡查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力争把各种水事案件扼杀在萌芽状态,变事后处罚为事前调解、制止或改正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的体会到,积极主动地开

展水行政执法活动,可以及时掌握情况,杜绝和减少执法盲区,增强执法工作的主动性;可以及早发现问题,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可以预防和减少水事案件的发生、发展甚至造成恶果;便于及早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做到预防和查处紧密衔接,起到降低执法难度、缩短执法周期、提高执法效率,从而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加强协作,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一、水政监察是水利形象的“窗户“,必须重视。

水政监察队伍与其它行业、部门接触较多,是本单位的„外交部“,外交事项无大小,任何事情都可能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关系着本单位的社会形象。因此水政监察队伍须具备先进、科学而完备的综合知识,以求开阔思想、拓宽视野、提高技巧、优化行为。水政监察队伍要以高度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以文明优质的服务、扎实有效的工作和为人民服务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向社会树立良好的“水利窗口”形象。

二、作为合格的水政监察员,要执好法,须将理论、知识、实践三者有机结合。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知识为实践导航、实践出真知,这就是鹤峰水利水产局的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打铁先得自身硬,为此,鹤峰水政监察大队内部通过开展了学理论、学相关知识的岗前综合能力活动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利用各种媒介展开声势浩大宣传,宣传车下乡镇,进一线宣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筑牢人们水资源意识和水患意识,为安全渡汛夯实法律基础,由于水行政执法是特殊性行业,它要求要有很高敬业精神、较强个人综合素质、团结协作作风。水行政执法者战斗在基层,工作好坏对水利治水事业发展有极大影响,它工作开展好了就能减少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不必要的矛盾,反之就会造成基层矛盾的升级带来不良影响,为此,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义不容辞,新形势下水政工作,对水行政执法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水行政执

法者只有做到理论、科学和实践有机结合,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才能取得成效。要牢固树立“落实就是责任,落实就是水平”的思想,坚持尊重以经济建设为前提,以求真务实为基础,以落实到位为目标,把执法的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在精心组织、用心巡查、耐心解释、细心协调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依靠人民群众去执法,结合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去执法,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样矛盾就化解了,工作也落实了做好执法监督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思想贯穿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严格对水政执法人员的奖惩,让每一名行政执法人员都要有压力感和紧迫感,以严肃法纪为手段,强化学习的自觉性和严格依法行政意识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根据执法相对人的言行,可以看出社会上还存在大量的群众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一系列相关的水法律法规的内容及规定还存在盲区,他们对于一些常用的大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可能有一定了解,但与他们关系不是很密切的水法律法规的了解太少。因而,宣传的广度,也为提高我们日常执法的质量提供了一种手段。要开展以防洪保安全、取水许可、节约水资源、水土保持等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充分发挥广播、报刊、网络、标语等大众传媒作用,提高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水法律法规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等活动,提高水法律宣传教育的渗透面。只有让广大的群众知道、了解法律,才能促进我们的日常执法。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特别是水利系统内部加大宣传,营造成好的舆论氛围。水行政执法就会收到新成效。

三、建立协作机制为水政监察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水事案件的发生,往往会牵涉到几个部门的执法领域。比如:在河道内取砂、向河道排放污染物、矿产企业的选矿、洗矿污水排放,监管不力其污水就排入河道等等。因此,水事案件的发生往往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且,当前水行政强

制执行权比较弱化,需要申请法院等部门执行。所以,水行政执法工作应当重视发展与地方政府、司法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关系,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沟通和交流,以沟通促提高,以交流促进步,以合作促成果,使执法效果更好、威慑力更强,为水利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之,水政监察工作干得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水利行业在社会舞台上的形象问题,事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民经济地位的提升,为此,只有扎实干好水政监察工作,在社会上秉公执法、文明守纪,才能在社会树立水利行业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口碑。让社会认知我们水政执法工作,多渠道获取社会了解、帮助、支持,让全社会都成为营造和谐.水环境的建设者和保护者,为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作为每个水政执法者的新贡献。(

水行政综合执法篇五

浅析水行政执法

[摘 要]:依法治水是水利工作的行为准则,要想适应新的形势水政工作,首先要认清水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水法规的宣传方式和方法需要改变;二是执法队伍的素质亟待提高;三是水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不健全;四是执法力度不够;五是水行政执法中调查取证难;六是执法装备不全,办案经费没有固定渠道;七是某些水法规操作性不强。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五个方面加强水政执法工作:一要将《水法》及水法规的宣传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二要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三要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四要落实经费来源,配全执法装备;五要提高水法规可操作性。

[关键词]:水政执法 存在的问题 途径和措施

[正 文]:自从开展水政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市按照水利部“执法队伍专职化、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合法化、执法文书标准化、考核培训制度化、执法统计规范化、执法装备系列化、执法监督经常化”的标准,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水行政执法体系已经构成并开始运作。但是,水政工作要想适应新的形势,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解决当前水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水政工作的地位,充分发挥水政工作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充分认识水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依法治水和管水的要求越来越高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依法治水是水利工作的行为准则。随

着我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们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对水的需求越来越高,社会对水利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求水利提供更加可靠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利工作既要抓好水利的建设、管理、改革,以水利的发展支撑经济社会的发展;又要加强涉水事务管理,搞好水政执法工作,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创造良好的水事环境,促进人水和谐。

(二)依法治水和管水是水利工作的重要法宝之一

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是重要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水利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水运系乎国运”,中华民族的历史也是一部治水的历史,水利事业的辉煌和发展推动了中华民族的文明和进步。在悠久的治水历史中,人们探索和总结了两大法宝:一是科学治水;二是依法治水。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对依法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们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依法治水既是水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管理单位的有力武器。水政执法工作既担负着为水利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和政策支撑的重任,又担负着为水利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

(三)依法治水和管水是水利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按照水利部的治水新思路,根据我省水资源的特点和“水多、水少、水脏、水浑”四大水问题,在水利现有发展的基础上,水利厅提出了建设“和谐水利”的治水新思路,即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发展和突

出重点、与经济社会协调”四条原则,构建“稳妥可靠的防洪减灾体系、节水高效的供水保证体系、生态良好的水环境保护体系、协调发展的水电渔产业体系”四大安全体系,突出“依法行政、深化改革、科技创新、全面发展”四个保障措施。依法治水和管水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水利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在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的同时,继续加大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的力度,实现我省水利的又快又好发展。

二、水政执法工作现状

目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设有水政机构,我市设有水政监察大队,其中各片区设有水政监察中队11个,现有专职水政人员近50人。各级水政机构和水政监察队伍肩负着水法规宣传、水行政立法、水利政策法规研究、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节、水行政复议等水利法制建设任务,水政工作发展到今天,所取得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这是我市水政工作者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甘于奉献的结果,但更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的水政基本上是处于一种被动、应付、从属、软弱的状态,缺乏生机与活力,特别是长期困扰水政工作发展而难以解决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水政机构的稳定,影响了水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了水政工作的力度,束缚了水政工作的发展。

三、当前水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水法规的宣传方式和方法需要改变

《水法》及水法规相继出台,逐步完善了水法制体系,但是在宣传时所采用的仍是宣传车、标语等一些老套的方法,内容总是千篇一律的口号式,每年只用很少的时间在街上一走一过,群众只知道“法”,根

本不掌握某项法规的真正内容,更不知其精髓,所以,宣传了多年《水法》功夫没少下,力气没少费,实际达到的效果甚微。

(二)执法队伍的素质亟待提高

水政工作人员和水政监察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不高,水政工作人员和水政监察人员大都是学水利专业的,他们对水利专业技术掌握得很多,对水行政执法有利,但对法规知识却知之不多,给人以“现学现卖”的感觉。甚至还有没有学历的,学法律的很少,对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掌握、钻研得不够,整体素质、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对水法规及相关法规掌握得不牢,有些人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难以界定该案的性质,处罚的手段和尽度,给行政执法部门带来败诉和行政赔偿等问题。

(三)水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不健全

水行政执法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没有铁的纪律来保证、约束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将很难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目前,还有很多地方没有或只是部分地建立起监督机制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等项制度,影响了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质量。

(四)执法力度不够

由于水政工作客观存在的困难,加之行政干预、执法人员本身素质水平不高等影响,致使水利执法力度不够,还有一些领导对水政工作重视不够,重建轻管思想仍然没有根本转变,水利工作的重点仍是立项要钱、搞建设,不少领导的观念没有转变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上来,对水政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认为水政工作可有可无,另外水政机构、人员、编制没有根本解决、水政工作的性质要求其机构、人员、编制都

应是行政系列,水政机构应是单设机构。而目前我们能达到要求的很少,大多数水政机构是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足,且工资、待遇、职称问题都不能很好解决,影响了水政机构的稳定性,也影响了水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水政工作在没有经费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从属、被动地位,不能完全发挥水政机构的职能作用,水政工作力度不够在所难免。

(五)水行政执法中调查取证难

在水事违法案件中,有很多案件无法在实施过程中监察到。由于《水法》及水法规没有可行的强制性措施,一些管理相对人采取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的态度拒不配合,更有甚者,态度蛮横,谩骂打击、围攻水政执法人员,一些旁证害怕报复,不敢做证,给水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影响了水事案件的查处。

(六)执法装备不全,办案经费没有固定渠道

由于执法专职队伍建立时间不长,有些规定还没有以政府或财政部门的名义出台,水政执法装备没有统一,配备不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常常受到人身伤害,安全得不到保证,有时因装备落后贻误了查处时机。另外,水政执法办案经费短缺,水政工作缺乏最基本的工作经费、立法、执法、水法宣传等各项水政工件都需要经费,而各级水政机构却没有专项水政工作经费,没有必要的经费来源渠道,缺乏必要的执法办案装备、工具,甚至工资都保障不了,有的地方暂时靠水资源费、砂石管理费解决一部分支出,经费来源没有保障,更有很多执法机构因经费没有出处而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

(七)某些水法规操作性不强

《水法》颁布实施以后,又相继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但有个别的法规在实际操作中衔接不严密,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对无证取水户在不能查封水源的情况下,没有经济性处罚,在查封水源后,管理相对人继续用水时,法规没有明确的处罚条款,对具体实施查封水源工程很难执行,再如《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年审,对拒绝年审者没有处罚规定,削弱了水政执力度。

四、加强水政执法工作

各级水政机构及其水政工作人员要认真研究水政工作,从中找出加强水政工作的方法、途径和措施,各级水政机构对水政工作的性质、内容、方式方法、手段措施研究得不够,对水政工作究竟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达到什么目标等关系到水政工作的地位和前途的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忙于具体事物的多,深入调查研究的少,抱怨等待的多,主观努力的少,存在应付思想,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工作缺乏方法、思路、手段,水政工作自然上不去,只有通过深入研究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实现,水政工作才会有发展,有前途。具体而言,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水法》及水法规的宣传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多年的实践证明,搞好《水法》宣传,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是贯彻好《水法》、执行好水法规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所以,我们应在广泛深入地宣传水事法规的基础上,做好日常水事管理工作,热情为群众服务,使群众知法、守法,避免其过失违法,同时,结合实际执法工作,通过典型案例,坚持常年不懈地宣传、讲解,打破“宣传一阵风、过后没人管”的工作作风,克服“差不多”的思想和“突击一下”的做法,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可针对具体某个水事案件,旁征博引,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对待关系复杂、有影响力的案件。首先,在热情服务的基础上,帮助他们认识错误,解决问题。其次,对其所犯的条款详加解释,严肃处理,广泛利用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对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曝光处理,扩大影响面、宣传面,另外,《水法》宣传要普遍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重点向领导、管理相对人集中,特别是领导要抓住一切机会,结合工作汇报,向他们讲清水政工作的重要性,讲清水政工作的作用,以取得领导对水政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向领导宣传。一方面要采取汇报,书面材料等方式,另一方面要以工作突绩相佐证,二者缺一不可;还要加大水系统内部的宣传力度,水政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特别是水利系统内部的宣传材料,加强自身宣传,使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水政工作的重要性,转变对水政工作的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在水利系统内部树立水政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

水行政执法人员是水法律法规的具体实践者和操作者,因此,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的关键。

1、加强队执法队伍建设必须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效果。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水政监察人员法律法规、水政水资源、水保等相关专业的培训、学习,使其较为系统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水法》、《防洪法》等水法规的基本内容,丰富水政人员专业知识,为水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打好基础,或者在条件成熟时也可引进专业人才,以改善水政监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增加执法队伍的技术力量,使得水政监察队伍更加胜任水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履行水政监察职能。二是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在执法过程中,一名水政监察员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可能具有政治上的坚定性,执法上的严肃性。只有他们都具备了较高的素质,才能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才能秉公执法,文明办案。所以日常工作中要及时地开展一些强素质、树形象的活动,努力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觉悟。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执法能力是衡量执法队伍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就要努力培训水行政执法人员四种执法能力。一是打击违法、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能力。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是水法律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落实到每一位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上,就是要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发挥职能作用,严惩各种水事违法行为,保护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本领。二是对法律、法规准确适用的能力。准确适用水法律法规是维护公正的关键,要做到正确适用水法律法规,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做到不偏不倚,保护

水法律法规标尺的统一,把案件事实与现行水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法律应有的社会价值。三是廉洁奉公、拒腐防变的能力。水行政执法人员由于手中具有一定的管理权和执法权,所以,是各种“糖衣炮弹”侵袭的重点对象。面对各种诱惑,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抵御能力。四是改革创新、促进法治的能力。改革创新是水政监察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水行政执法人员创新不是随意突破水法律法规规定,不是创新水法律法规内容,而是在工作体制和机制、工作方式、管理制度、工作内容和效果上的创新。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必须强化三种意识。

在建立一支行为规范、素质过硬、战斗力强的高素质水政执法队伍,主要在水政执法队伍中大力强化三种意识。一是要大力强化效益意识。充分认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益是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益不是体现在收了多少费、罚了多少款、处罚了多少个案件,而是体现在通过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与事后查处,保障国家依法治水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水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依法规范水事秩序,为人水和谐相处提供保障。也就是说,水行政执法的效益就是将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在本地区真正落到实处,对违反其规定的人和事依法给予纠正与处罚,为水利建设与水资源管理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增服务意识。要真正做到依法维权、依法行政,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热心为服务对象提供完善、优质的服务,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执法人员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办案办事程序,热情服务。三是大力强化协调意识。水政执法是一

项合作性很强的工作,既要与水利机关内部各部门合作,也要与违法当事人进行合作,还要与法院、公安、政府法制部门合作。在合作中,只有积极、主动、真诚,才能得到违法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理解,才能得到水利机关内部各部门的配合,才能得到政府法制部门、公安、法院的支持,也才能最终为执法工作的开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规章制度

要想使《水法》及水法规真正得到落实,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造就一支执法准确有力、工作廉洁干练的执法队伍,就必须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其执法行为,要充分利用当前各级政府要求建立和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时机,通过建立和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有关机构的执法职责、范围、权限、程序、责任,明确水政机构与有关机构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通过加强对有关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职责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充分发挥水政机构的综合执法职能,使各项水利法制建设工作在水政机构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监督下有序进行,在水利系统内部形成职责明确、统一协调、运行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系。

(四)落实经费来源,配全执法装备

在新的世纪里,要做好水政执法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经费和精良的装备,并且还要取得公安、法院等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经费是基础,装备是保证,二者之间,相辅相承,缺一不可,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做好上级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积极向他们宣传水政执法的重

要性,使他们在思想上提高认识。从长远看,国家一定会通过必要渠道解决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经费问题,但在目前情况下,希望水政工作经费通过国家投资或设专项经费解决是不现实的。水政工作是各项水利管理工作的基础,无论许可审批,征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是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都必须靠水政工作作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水政工作就没有今天的水行政管理。因此,从各种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水政工作,是应当的,也是合理的,而且是容易做到的,水政工作经费解决了,水政工作力度加强了,必然促进收费力度的加大。

(五)提高水法规可操作性

由于部门利益的原因,我国有许多法规相互之间有交叉,水利与城建,水利与矿产,水利与林业等都有这种情况,在制定法规时,都考虑本部门利益,各有侧重,使法规出现交叉现象,影响了正常运转执法,例如,在取水许可预申请问题上,规定由某某部门签署意见后水利部门审批,但该部门考虑自身利益,不同意取水,又说不出理由,这样,水利部门按规定也不能审批,造成取水户为发展经济乱打井乱取水,增加了管理难度。所以,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尽快修改、调整、完善有关法规,使其适应新世纪的新形势。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必然趋势。加强与发展水政工作,实现依法治水,也是水利工作的根本方向,随着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水利法制建设工作必然得到加强与发展,水政工作是充满希望和前途的。新的世纪,水政工作既面临着问题与挑战,更面临着机遇与发展,水政工作人员要充满信心,鼓足干劲,努力改变水政工作现状,切实提高水政工作的地位,使新世纪的水政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为促进和保障水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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