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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在职研究生院篇一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学科,兼有工、管、经、法、文、理、艺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小编整理了关于上海海事大学的简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国高等航海教育发轫于上海,1909年晚清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南洋公学)船政科开创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先河。1912年成立吴淞商船学校,1933年更名为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9年交通部在沪组建上海海运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海事大学。为更好地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国家航运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2008年上海海事大学主体搬迁临港新城。2009年学校举行百年校庆系列活动。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和理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200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签订协议,共建上海海事大学。
在200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2006年教育部英语专业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2015年,年度科技总经费达到2.8亿元,获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及部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现设有商船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物流工程学院(设中荷机电工程学院)、法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文理学院(设徐悲鸿艺术学院)、科学研究院、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等二级办学部门。在21000余名学生中,有本科生17000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3000余人,留学生600余名。在1100余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56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约53%。学校致力于培养国家航运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已向全国港航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输送了大量毕业生,被誉为“高级航运人才的摇篮”。
学校2013年成立中国(上海)自贸区供应链研究院和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中国(上海)自贸区供应链研究院将自贸区建设与供应链研究有机结合,以提升自贸区产业链建设水平,促进自贸区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的转型发展,同时推动政府监管职能的转变。上海高级国际航运学院采取国际上先进的商学院运作模式,与全球优秀教育机构资源共享,着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航运金融教育品牌,构筑具有影响力的航运高端人才输出基地。
2008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大学、虹口区人民政府等20多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中心挂靠上海海事大学,是国际航运业发展的研究和咨询机构,为政府和国内外企业与航运机构等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是上海市教委首批建立的“高校知识服务平台”之一。 2014年,市教委将该平台挂牌为“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与境外70余所姐妹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开展教师交流、合作办学、合作科研、学生交换等。与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挪威船级社等国际知名航运组织/机构建立了密切联系。自2010年起开设“国际班”,邀请美国、韩国、波兰、俄罗斯、德国等国家航海院校的学生来校学习“航海技术”“航运管理”等专业。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加纳中西非地区海事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本科教育项目,并开始在非洲招生,这是上海市地方高校第一个颁发中国高校本科文凭的海外办学项目。2012年,学校获教育部批准正式成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市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加试,投档后按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经折算后各占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
省(区、市)高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遵照省级高招办政策执行。
上海海事大学在职研究生院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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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下面以某重点大学在北京招生情况为例,计算录取线差如下:
平均录取线差=(62+70+69+69+64+58)/6=65
很显然,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报考此大学平均需要65分的线差,最高的年份需要70分的线差。为保险起见,2009年报考该校还必须根据录取分数区间大小、录取人数在各分数段分布情况留出足够的保险空间,建议考生至少要留10分以上的余地。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技术、经济与管理为特色的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文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中国高等航海教育发轫于上海,1909年晚清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南洋公学)船政科开创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先河。1912年成立吴淞商船学校,1928年更名为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0年吴淞商船专科学校和上海交通大学航业管理系合并,成立上海航务学院。1959年交通部在沪组建上海海运学院。2004年教育部正式批准上海海运学院更名为上海海事大学。改革开放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从2000年开始,学校实行由上海市和交通部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体制。目前学校设有35个本科专业,12个高职专业(其中2个与美国合办),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运输工程),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8个硕士学位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其中工商管理硕士是全国62所具有该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是全国30所具有该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产业经济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国际法学、机械设计及理论、物流管理与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港口机械电子工程等学科先后成为交通部和上海市的重点建设学科。海关物流、外贸经济及海商法等专业列为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在200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学校获得优秀结论。
学校有全日制学生近1万5千人。本科生1万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2000余人。几十年来,学校致力于培养国家航运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已向全国港航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输送了4万余名毕业生。学校被誉为是“航运人才的摇篮”。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比较合理、实力比较雄厚的师资队伍。全校共有教学、科研教师800余人,教授106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超过60%,博士学位比例达15%。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有62人,有30余人得到国家人事部、教育部、交通部、上海市教委的人才工程(计划)资助培养。
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现设有商船学院、交通运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物流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海洋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和基础教学部等二级办学部门。学校拥有交通部重点实验室“航运仿真中心”,以及电子电工实验中心、数字物流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教学基地;设有水上训练基地,拥有万吨级“育锋”教学实习船,“天鹰”、“天琴”两艘无限航区远洋训练船及29艘水上训练艇。
学校设有物流研究中心、水运经济科学研究所、港口机械工程设计研究所、航海科学技术研究所、海商法研究中心、海洋文化研究所等与航运有关的科研机构,以及上海港口机械质量检测中心、全国海洋运输情报网等为航运业提供咨询与科技服务的机构。学校主办并公开出版《上海海事大学学报》、《集装箱化》、《水运管理》以及《计算机辅助工程》等学术刊物。
九十年代中期,学校先后实施了旨在提高专业学科水平和本科办学质量的“攀登计划”和“育才工程”。2000年起学校全面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素质教育等4个“推进计划”,使学校各项工作进入强调内涵发展的新阶段。学校年科技经费超过5000万。获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及一大批部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其中,“现代集装箱码头智能化生产关键技术”获2004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学校重视并不断发展与国外(境外)的交流与合作。先后与18个分布在美国、荷兰、英国、日本、波兰、瑞典、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埃及、土耳其、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高校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留学生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
占地2000亩的上海海事大学新校区将于2007年在临港新城建成。学校正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立足航运,依托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为把上海海事大学建成世界高水平的海事大学而努力奋斗。
上海海事大学在职研究生院篇三
上海海事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3.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6.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7.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新生最高奖学金(10000)资助,100%获国家助学金6000元;此外,还有机会获得12000元学业奖学金、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以上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等,优先享有国际交流的机会等各种奖励和资助政策。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上海海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5.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201306,为确保材料不遗失请尽量使用ems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上海海事大学本校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
在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校内、校外考生,可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填报http://58.40.126.136/xscx/#)。
1.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tm,申请我校相关专业。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24小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http:///)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3.入学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6月中旬由研究生院寄给本人。
4.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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