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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制定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展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件,要及时进展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展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第四条: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方案、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工程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第六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工程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完毕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展装订,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展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展相应的档案管理。第七条: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保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展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展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方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第九条: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
(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十条: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第十一条: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展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展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展;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第十九条: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视,并做好登记。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制定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二
1、凡本公司人员上班期间进入工作区必须要着装整齐及佩戴工牌,对未按规定佩戴工牌者(副总经理级及以上领导不作特别要求),每人每次赔偿公司损失20元。工牌非因公损坏换新每次赔偿公司损失5元,丢失补办赔偿8元,离职丢失赔偿公司损失20元。
2、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吃饭、串岗、闲谈、看杂志、玩游戏、网聊、浏览与工作无关之网页、打瞌睡、大声喧哗等),违者每次赔偿公司损失30元。
3、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化妆(洗手台补妆例外),工作期间应着正装,违者每人每次赔偿公司损失20元。
4、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其它部门办公室,因工作需要需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5、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电脑及办公物品,违者给予口头或行政警告处罚,如给当事人或公司造成损失,依具体情况赔偿。
6、办公室必须保持清洁,个人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不得在办公区随意乱丢、乱放,违者每次赔偿公司损失20元。
7、因公事外出必须知会部门主管或直属领导且填写《外出登记表》,如因私事外出必须请假,部门全体外出必须请示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违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罚。
8、办公室属公共办公场所,严禁在办公区吸烟、打牌及赌博,吸烟需到吸烟区(公司领导办公室及接待重要客户时可斟情处理)。吸烟及打牌每次赔偿公司50元损失,赌博每人每次赔偿公司损失200元,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9、任何人不准酒后上班,如确需因公接待的需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少量饮酒。如有违反,每人每次赔偿公司损失100元。如酒后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予以从重处理。
10、未经办公室批准和部门主管授意,不得索取传真、打印、复印其他部门的资料,违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罚。
11、办公室所有物品属公司财产,员工需爱护所有物品且必须按规定使用,所有电器必须关闭方可下班,违者每次赔偿公司损失30元。
12、今后任何违规违纪造成公司损失导致赔偿的情况(不局限于此规定),如办公室发现部门负责人未履行管理职责并造成公司损失的,该员工部门负责人负连带管理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额度为该员工赔偿金额的30%,如被总经理或董事长发现部门负责人未履行管理职责造成公司损失将采取100%-200%的赔偿。
13、赔偿款项直接以现金方式当天交财务保管,办公室负责登记与财务对帐,如员工要求从工资中扣除则按违纪赔偿金额120%赔偿,且今后所有违规违纪类赔偿款项均用于员工聚餐及活动经费。
如违反公司规定不听劝告者,加倍赔偿公司损失,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执行!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制定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粤华集团全体员工。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英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二十六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英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英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五十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详见附件一)
第五十一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流程图详见附见二)
第五十二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五十五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五十八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玻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制定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四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质量、环境体系双认证的实施,规范公司行政事务管理行为,理顺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自我约束,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工作时间。管理人员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30至12:00,14:00至18:00;
第二条公司设专人负责考勤,所有员工须按时签到,遵守相关要求;因工作原因无法签到的,返岗后应当向考勤负责人说明。
第三条员工应按时上班签到,迟到5至10分钟罚款5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罚款10元/次。
第四条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获批准即离岗,以及假期逾期却无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的扣全天工资,旷工一天的罚扣两天工资,连续三天以上旷工的公司可予以开除。
第五条请假规定。员工因病、因事请假,请假时间一天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请假超过二天的须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申请的,应于上班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
第六条病假。员工休病假须有医院证明(病历表、医嘱、药品单、收费单据等),否则按无薪假期计算。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日工资60%计发,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伤的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事假。事假均为无薪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婚假。请婚假时须有合法的结婚证,且结婚证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后;带薪婚假为3天,若为晚婚且初婚的再增加10天(女大于23岁,男大于25岁)。
第九条产假。产假不少于90天(含节假),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支付。产假指第一次生育,非计划生育产假均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丧假。公司员工亲属丧亡的,经批准可请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第十一条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日期、天数休假。
第十二条年休假。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安排,年休假原则上不超过10天,且要求一次性休完,不跨年累计。
第十三条值班和加班。公司值班人员须按照考勤时间上班,公休日值班加班的应安排调休,不能调休的应加发补贴,法定节假日值班加班的按国家规定发放。
为进一步开源节流,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办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本制度规定了办公用品计划、采购、发放、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职责和管理要求。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及发放归综合行政部管理。各部门办公用品计划、领取、使用、保管等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一)每月15日以前,各部门自行统计本部门的办公用品需求状况,并列出详细计划,分类(日常办公用品、印刷品、其它)填写《物品领用申请表》,计划本着“节省、实用、必需”的原则,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统一提交综合行政部。
(二)综合行政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审核并采购,报经副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一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摆放整齐。
第二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数目清楚,包装完整,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
第三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物品入库明细表》。
第四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
第一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条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副总经理批准。
第一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门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交办公室或自己叫快递邮寄。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第二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三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四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此卫生管理细则。
第一条办公室所有人员要讲究卫生,做到办公室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统一,严禁随地吐痰,杜绝脏、乱、差现象。
条二条办公室环境卫生的管理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所有人员按照卫生安排表,每天一小扫,两天一大扫,消除卫生死角。
第三条当天负责卫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分工合作、尽职尽责。
第四条卫生要求: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
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破损。
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表面无尘土,污垢,墙壁无灰尘,墙上不乱挂物品。
书橱、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报纸摆放整齐有序,无尘土。
第五条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各物品摆放整齐。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应尊重值日人员的劳动成果,良好的卫生环境重在维持,各人员需做好日常维持工作。
第七条此制度由综合部负责制定解释。
7.1总则: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规范公司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7.2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7.3档案的归档管理
7.3.1各部门的档案资料需指定专人进行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7.3.2档案要做到系统排列并建立案卷目录和索引,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7.3.3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
7.3.4档案柜应符合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的要求,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保持整洁、卫生。
7.3.5建立健全档案进、出登记制度,对每年收进送出的档案材料按照保管期限分别进行统计。
8.1总则:为了提高公司办事效率,节约办公经费,保证通讯联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8.2公司电话主要用于业务开展与外部交流,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私人电话、声讯和信息电话。
8.3拨打长途电话应尽量长话短说,简明扼要,不得煲电话。
8.4公司业务电话应尽量避免接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尽量长话短说,一般应控制在3分钟内。
8.5业务员拨打所属各自固定业务电话,不得共用、混用、它用。 9。6接听私人电话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非紧急事项一般少接私人电话,严禁占用业务资源并保持通话畅通。
8.8电话响铃不得超过三声,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香提湾!”转接用语为:“请稍等!”接打电话用语要求规范、简洁、礼貌。
8.10电话出现故障应马上通知综合部,由综合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9.1《面试人员登记表》
9.2《物品领用登记表》
9.3《物品入库明细表》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制定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五
一、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开展业务之用。公司所属电话一律不得拨打任何信息收费电话及私挂长途电话。
二、公司所属电话除企划部网页制作、更新及总经理特批的部门外,一律不得上网。
三、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四、拨打外线接通声响四次对方无人接听时,应挂机重新拨叫。
五、公司员工接听外线电话必须使用公司标准用语:您好,设计大师楼。
六、前台文秘接听外线电话应说,您好,设计大师楼,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应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应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或说:分机占线,请您记一下分机号稍后再打!其他内容视情况回答,总的要求语音甜美,用语礼貌、规范、简洁。
七、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应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说明经同意后方可拨打。
八、公司总部电话及分公司、分部,公司帐户电话话费由行政部在每月10~20日交纳。部分市场扣除的话机话费由各分公司、分部负责交纳。
九、分公司、分部负责交纳的话费清单于每月20日前上报行政部。
十、各部门直拨电话出现信息费,本部门领导负责追查责任人。责任不清的由部门集体承担此项费用。
十一、违反本规定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一张。
十二、违反规定第一条拨打任何收费信息电话及私挂长途电话的,给予严重过失单一张,并承担全部费用。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公职处理。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制定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章公文、文件审批管理
第一条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传真、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第二条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传真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传真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传真件,要及时进行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行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第四条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计划、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第六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项目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结束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装订整理,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整理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第七条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爱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行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行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办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
第九条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三章介绍信和印鉴管理
第十条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
第十九条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督,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会议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召集的会议,由行政部负责通知并组织人员准时到会。
第二十五条公司级的会议只设有公司例会、专题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六条行政部负责上述会议的会务工作,必要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七条公司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定,由行政部负责督办和检查落实情况;专题例会所做出的决定,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公司例会是公司行政、业务及其他事务管理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授权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主要是报告和处理公司临时性重要问题,一周召开一次。
第二十九条专题例会是根据部门业务上的关系而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总结,并做出决定,报告董事长。
第三十条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及月工作计划及其他有关公司重大问题的会议。
第三十一条公司任何级别的会议,均要经过周密的准备工作,准备好议题、提案,不开无准备的会议。
第五章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进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及《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登记表》。
(三)固定资产除不动产之外,均应建立实物负责人制度,由责任人对所负责的设备设施定期提出保养和维护维修计划,经行政部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修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业务的需要,需更换或新增办公设备设施的,应由各部门按规定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报经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安排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总经理批准后按需购买;
(五)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管理和维护好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设备,部门间不得随意调换办公设备,不得随意把办公所用的桌椅、沙发等搬出办公楼外。
(六)作好办公楼外(如施工现场、售楼处等)的设备设施、办公家具的管理,如因阶段性工作结束而对设备设施及办公家具停止使用时,应负责与行政部进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备再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
总则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一)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二)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三)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条保密措施
(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主管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保存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三十五条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七章公务车辆管理
(一)公务车辆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统一调度。
(二)公务车辆负责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对外接待、招待、财务部存取款(现金)及各部门公务用车。
(三)各部门用车必须填写《用车记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行政部派车。
(四)公务车辆的所需费用,如: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车辆检验费、小修、正常保养、道桥和停车费,以及因工作需要驾车到外省市往返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建立车辆台帐,实行单车百公里耗油考核,单车核算,节约用油。
(六)外单位需借用公司车辆的,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七)要加强对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完好,正常保养按车辆行驶公里数的标准进行,需修理的填写《车辆维修单》,按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并填写《车辆保养记录》。
(八)司机必须遵纪守法,按章行驶,确保安全。如因其违章驾驶、乱停乱放、酒后驾车、私自出车被取缔、罚款、吊扣等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己承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扣发奖金、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直至辞退等处理。
(九)公司车辆配备专职司机,其他人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否则发生事故均由驾车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司机责任。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制定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开发人力资源,为公司注入新的血液,规范公司的员工招募如下:
1、准备:各部门经理根据其工作需要进行人员编制或根据人力需求填写人员增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进行招聘。
2、本公司所需人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该工作岗位为聘用原则。公司内部人员也可以推荐,但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3、初试:应聘人员自备个人简历带齐相关证件到行政部进行面试,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需进行笔试。
3、复试:行政部面试后将其资料与笔试试卷一起交予部门经理再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统一安排时间对应聘者进行复试,再把最后结果通知行政部。
1、经复试合格的人员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到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并缴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照片两张),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2、凡应聘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公民。
4)品性恶劣,经其他公私营机构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5)违法犯法吸食毒品者。
1、经公司雇用的`经济管理(财务人员)或认定其职务有必要提供担保者(仓库保管员、安全保卫员等)必须于到职前办理担保手续(经济担保,本地有正当职业、固定收入、固定资产的人士担保,合法有实力的团体担保)。
2、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赔偿责任。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使本公司造成损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1、本公司新进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免予试用外,一律先经试用。
2、新进人员一般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表现特别优秀者,经直属主管呈报上级核准可缩短试用期限,但至少不少于原试用期的一半;若在试用期表现不佳者,可当场予以辞退。
3、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行政部通知部门经理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由行政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若有培训潜能可考虑延长试用期(最长2个月),否则予以辞退,且不得提出异议。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制定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经营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负责人,对本经营场所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制定以下制度:
组织新入职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要求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够贯彻执行。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并建立培训档案。
及时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对员工进行培训,对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一、公司严禁采购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表明下列事项。
(一)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采购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苹有中文标签、中文卓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规定的,不得进口。
商场、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场、超市进货日期距离该食品生产日期的最长期限)。
商场、超市经营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赠品,均需要按照保质期确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货食品早进货查验时应当在允收期规定的范围之内,超过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货。
食品允收期界限划分为:
(一) 保质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为保质期的50%;
(二) 保质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为生产日期后3至4天;
(三) 保质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为生产日期后2至3天。
(四) 蔬菜、水果、鲜肉等无明确保质期的初级农产品由食品经营者按照保持品质的原则自行确定保质期,并依照前款规定确定允收期。
(五) 进口食品可根据情况自行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账。进口食品确保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者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二)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者厂商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三)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街道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视频信息,要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着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商场、超市应当与其供货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上参照规范签订《不合格食品退市处理合同》。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自觉履行食品停止销售、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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