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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职责清单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篇一
以党的十九大历次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达州市和万源市领导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乡范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一)检查时间
2019年即日起至3月底
(二)检查范围
全乡各村、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烟花爆竹、矿山、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行业(领域)。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2、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执行情况。
3、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生产经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对发现的违章操作、违规经营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4、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明确隐患检查、报告、登记要求,明确整改落实和验收机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特殊岗位必须使用有相关资质的工人,严肃处理无证上岗的行为。
6、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7、各个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落实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民爆物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矿山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整治落实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
1、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重点查处机动车醉驾、超速、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危险货物不规范运输行为,安保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维护保养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食品药品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是否经营变质食品、违禁药品、无证照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不规范管理、不规范经营等行为。
3、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小”场所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情况等。
4、矿山、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相关村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日常检查情况;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审批关,严打矿山企业以整改之名违法生产。
5、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督查全乡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防范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情况。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燃气、农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无证照经营,储存摆放是否合理、规范,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7、民爆物品方面。全面排查各村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烟花、火炮等民爆物品小作坊,严厉查处各村农户是否有非法存放枪支火药等。
8、学校安全方面。对各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情况,教室、宿舍、食堂安全及周边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9、其他安全方面。对森林防火、家庭用火用电、防盗等安全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单位自查、执法检查人员明察暗访相结合。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3月11日):各村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3月12日—3月29):乡执法部门、派出所采取抽查、全面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对有关村、单位、企业等开展督促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乡政府组建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活动,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各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比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村、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要积极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
(三)严格执法检查,切实整治隐患。乡执法部门、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执法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安全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意见,对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程序给予关闭取缔。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与“打非治违”、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督促安全生产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附件1
长石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唐 波 党委书记
副组长:罗丽萍 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 鹏 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邱 欢 党政办工作人员
刘宏炜 安办主任
袁新韬 安办工作人员
吴成林 国土村建工作人员
靳沁东 青花派出所指导员
卢成军 长石乡中心学校校长
李 略 长石乡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及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办,由刘宏炜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联系电话:0818-8741001。
学校安全职责清单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篇二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湖南省涟源市探索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列出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通过“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对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责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紧盯“关键少数”,通过排名、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履行主体责任;通过“交底会”等方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使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在基层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6月16日,湖南省涟源市纪委干部颜鹏打开办公电脑,登录“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对所联系的党委(党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
如何协助市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涟源市纪委自2018年年底开始探索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并开发试运行“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今年4月,该市又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量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建立完善“任务具体、责任清晰、过程管理、动态监督、考核问责”为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获得省委和省纪委监委有关领导肯定。
涟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纬辉介绍:“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我们将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紧盯‘关键少数’,不断向基层延伸,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列出任务清单在线实时监督
列出落实主体责任10项具体任务,各党委(党组)对照“任务清单”开展工作,市纪委各部室照单实时监督。
前不久,涟源市水利局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参会的除了水利局党组成员,还包括一名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专员。会议的议题,是集体讨论今年几个脱贫攻坚安全饮水项目。
该局党组书记刘华斌说,在此之前,《涟源市水利局党组议事规则》印发到局属各单位,要求“凡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议事和决策,严格遵守‘民主讨论、个别酝酿、集体决定’的原则”。而议事规则的出台有一把尺子——“任务清单”。“市里的‘任务清单’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让党委(党组)明确了工作方向和改进方向。”
为解决落实主体责任缺乏有效抓手等难题,涟源市纪委经过调研,结合市委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以责任主体分类、任务条目细化、明确时间节点为原则,建立了“任务清单”。
“任务清单”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分解细化为组织领导、日常监督、正风反腐、支持保障、专项工作5个部分10条具体任务,包括:每年年初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党委(党组)制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并建立“三重一大”清单;党委(党组)带头遵守、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立案、处分决定和组织处理等及时报送市纪委,等等。
该市49个单位党委和45个单位党组通过“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即时填报工作落实情况,以图片、文档资料等印证;市纪委各部室根据职责,对各单位党委(党组)所填报的内容、工作进度、完成情况等进行实时监督、即时提醒。
为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到位,涟源市纪委适时打出“组合拳”,要求归口监督单位签订年度任务书“亮廉”,分阶段指导、督促“践廉”,并结合实时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于年中、年底分别进行考核“验廉”。
紧盯关键少数严肃督责问责
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通过排名、通报、提醒等方式,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
党委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委更好履行职责。孙纬辉认为:“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必须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督促他们发挥好‘头雁效应’,切实担起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党组),将其主要负责人作为问责重点。”
6月18日,因茅塘镇党委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存在简单化等问题,市纪委对该镇党委书记严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其他5名镇村干部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原来,在开展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和脱贫攻坚质量“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过程中,该镇久施村不认真细致开展调查,不充分考虑贫困户的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对贫困户就业意愿和就业掌握不够,搞“算账式”扶贫;简单地以安排公益性岗位的办法解决贫困户收入问题,之后又因贫困户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愿意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而进行人员调整。
涟源市纪委对照“任务清单”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各单位党委(党组)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相关一把手进行约谈,传达出“谁不落实主体责任,就对其严肃追责”的强烈信号。
谈及曾与其他几名党组书记集体被约谈的经历,刘华斌说:“党委(党组)书记要回归本位,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同时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该市利用“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一旦发现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苗头性问题,就以“风险报告单”等形式,及时提醒相关党委(党组)及其一把手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者进行约谈。今年4月以来,该市纪委通过该系统向全市各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分管领导发出压实主体责任工作提醒短信154条。对未及时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的8个单位党委(党组),由所联系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力度。
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通过“交底会”等方式听取并指出基层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神经末梢”延伸,使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在基层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4月23日,一场针对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交底会”在白马镇召开。该镇党委针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25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指明整改方向,提出落实主体责任要求。
村(社区)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其廉洁与否、作风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白马镇党委以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交底”为契机,在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廉政教育、深化作风建设、权力制约与监督、落实反馈意见整改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镇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履行监督职责,就“交底会”上提出的任务,对全镇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给予纪律处分2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42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履责约谈20人次。
除了通过“交底会”等方式听取并指出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涟源市纪委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神经末梢”延伸,还出台了《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筛选部分典型案例,向案发单位下发通知书。同时,要求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目前,该市纪委已督促8个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在市纪委指导下,该市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市里的“任务清单”,在基层党组织内部明确责任清单,通过跟踪督责、精准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社区)党组织这一“神经末梢”延伸,使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在基层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现在,基层党组织人人都有责任清单。”龙塘镇党委书记谢辉明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纪委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起,给予诫勉、约谈、批评6人,问责党组织1个。(本报记者邹太平通讯员毛德)
观点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涟源市纪委先行先试,探索了一套比较有效的办法,从“关键少数”到“神经末梢”实行“任务清单”式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湖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肖开斌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关键是落实主体责任。涟源市推行的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模式,推动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探索解决当前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不细等问题。
——娄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毛健刚
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涟源市纪委结合本地实际,探索落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式管理,并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开发“涟源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监督管理系统”,实行跟踪督责、精准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有力地压实了责任。下一步,可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落地生根,并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学校安全职责清单 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篇三
各位家长:为了强化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现根据国家有关条款,按照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的原则,学校与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保障学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电用水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若因学校或教师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或老师将根据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无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家长要认真贯彻我校下发的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放学后由家长监护,学校一概不予负责,扎扎实实将学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专题讲座,着重强调学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规定以及有关安全防范常识,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跟家长的联系,希望家长认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水库、河流,各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学校也把它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和重要要求,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管理。各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要支持与配合,严密关注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的问题,共同做好学生的游泳安全与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认真执行:a、不准骑摩托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辆;b、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边放风筝、打跳、玩耍等。
3、集体活动安全:切实加强各种集会和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各种活动学校都应规定严格报批,并将安全防范工作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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