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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美的设计作品 功能美与功能主义的区分篇一
要使室内环境形成一个统一体,即功能美与形式美的协调统一,是室内装饰设计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本文就来介绍下功能美与室内装饰设计,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功能美是技术美的主要内容,从内容和形式关系 上说,功能美是技术产品的内在美、内容美。功能,是通过设计的形成体发挥作用的,功能之美,是在其运行过程中形象地显现出来的,而其审美实质在于对设计功能所表现的合目的性形态的观照,更主要的在于它所体现的创造性、合理性而达到的与使用者活动的和谐关系上。
人类的造物活动伴随着文明的发展逐步摆脱了手工业作坊的限制转而利用机械力量来完成。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自然科学的发展带动技术的机械化大踏步地发展起来。强化技术美学的应用性更是尤为重要。技术美学作为一门应用学科不能停留在理论研究的层面,而更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不仅为合理的设计提供最佳思想基础,也为设计活动提供可靠的理论指导。
设计的功能美,是通过设计的创意不断满足人的需要特征成为一切设计的核心概念,功能本身就是美。在设计美观性的原则中,造型之美表现在设计的外在形式、装饰、色彩等方面,是一种外在的,容易为视觉把握的美。造型之美不是设计师个人主观的感受,而必须具有大众普遍性的审美情调。在来自于结构或因结构而形成的美,它于造型美密切相关,也可以称之为功能美,合理的功能既是美的形式。前苏联的一个飞机设计师曾说过,在实践中常常是技术上愈完美的东西,在美学上也就愈完美,反之,如果一个构件表面很难看,那么这将是一个信号,表明它的内部可能有技术上的失误和缺陷。设计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生活中的现实需要,脱离人的现实需求,设计将变成脱离生活脱离实际的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室内装饰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这一空间环境既具有使用价值,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同时也建筑风格、环境氛围等精神因素。人一生最主要的生活空间是室内,因此,人们设计创造的室内环境,必然会直接影响到室内生活、生产活动的质量,关系到人们的安全、健康、效率、舒适等。室内环境的创造,应该把保障安全和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作为室内设计的首要前提。
室内装饰设计的目的是通过创造室内环境为人服务,设计者始终总需要把人对室内环境的需要,包括物质使用和精神两方面,放在设计的首位。设计需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的安全和身心健康、满足人和人际活动的需要作为设计的核心。现代室内设计需要满足人们的心理、生理等需求,需要综合地处理人与环境、人际交往等多项关系,需要综合解决实用功能、经济效益、舒适安全、环境优美等种种要求。室内设计的利益、构思、室内风格和环境氛围的创造,需要着眼于对环境整体、文化特征以及建筑物的功能特点等多方面的考虑。
室内装饰设计的另一个重要理念,是在设计中高度重视科学性,高度重视艺术性,以及相互的结合。社会生活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价值观和审美观的改变,是室内装饰设计必须充分重视并积极运用当代技术的成果,包括新型的材料、结构构成和和施工工艺,以及为创造良好声、光、热环境的设施设备。设计师一方面需要充分重视科学性,另一方面又需要充分重视艺术性,在重视物质技术手段的同时,高度重视建筑美学原理,重视创造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的室内空间和形象,创造具有视觉愉悦感和文化内涵的室内环境,使生活在现代社会高科技、高节奏中的人们,能够在心理上、精神上得到平衡,这是建筑和室内设计中的高科技和高情感问题,也就是科学性与艺术性、生理需求与心理需求、物质因素与精神因素的平衡与综合。
室内装饰设计中的功能是设计对象内在的物质系统必须具备的实用的使用价值。功能一般指功效、作用。如椅子的功能、搁板的功能等。室内设计的功能美要求达到系统的统一,空间结构和时间结构的统一,这是使系统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和功能性的基础和前提。美感即人对于美的主观感受、体验和精神愉悦,任何一个完美的室内装饰设计都要包括变化与统一,包括设计手法的统一、线条的协调、色彩的调和、造型外观的类似,都是统一的表现形式。就设计的对象而言,形式与内容是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形式是设计对象外在的空间形态必须具备相应的美学价值,而功能作为设计对象内在的物质系统必须具备相应的实用价值。
在室内装饰设计中,功能美是决定性因素,这首先体现在,功能结构决定着室内装饰的造型,其造型是功能结构的体现。其次,功能性不等于功能主义。在一般情况下,几乎所有的装饰工艺包括手工制品,它们的形式都是由功能决定的。就装饰设计的本质特征而言,形式服从功能是必要的,基本的,正确的。但是这并不是提倡所谓的功能主义,功能主义的特点是将功能作为造型唯一的决定性的因素,这必然导致设计的概念性和单一性。功能的美,由人的现实需求的符号性价值增殖,决定了造物目的性的不断拓展,决定了对功能界定的`“合目的性”的开放性,决定了设计使用方式的不断实破,创新,使人的生活不断文化化意义化,而将人不断提升到生活和生命自由体验的崭新境界,功能的表现实质是对合理的人―机―环境关系的体现。在装饰设计中,从使用性而言,装饰设计除了满足审美之外,更注重由实用转化而来的美,属于无目的的,就好像自然美,完全是审美主体的主观感受的美。它常常受到使用目的影响,当使用目的指向的功能得以实现以后,功能美才能实现。因此,装饰设计对技术美的要求,从功能美的方面来看,良好的设计使室内装饰充分表达其使用功能,同时结合其所处时代的审美主体的审美心理。除此之外,任何设计应以恰当的形式来反映功能,而且形式符合美的规律,以及结合设计语意学的原理,使形式美与功能美谐调并存。功能的美不在功能本身,它体现在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中,体现在设计的功能和形式的统一中。
当今,室内装饰设计呈现出设计史上从未有过的多元化和多样化的局面,随着人们审美意识的提高和信息革命的进展,设计流派将更加纷繁,设计样式更加千姿百态,不断翻新。因此,作为一名设计师来说,创造符合功能美的设计是不可忽视的,同时达到功能美与形式美的统一和谐,又是设计师要孜孜以追的目标。形式必须符合功能,而功能则应创造形式。要知道生活中完全脱离功能的形式是不存在的,反之纯粹的功能空间必然单调乏味,也难以存活,只有满足了空间功能,同时又给人以美的享受,才是我们向往的室内装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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