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是限期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生效日期为20xx年9月1日,以双方约定的三个月内完成临吉高速公路房建第八合同段主线收费站和壶口收费站对各方结算、成本核算及工程量核对工作为聘用终止时间。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乙方应无偿继续完成剩余工作直至所有工作全部完成,且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1、鉴于本工作的特殊性及乙方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允许乙方不在施工现场办公,具体办公场所由乙方自行解决;但乙方必须在甲方需要其到场时无条件在甲方限定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具体到场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另行通知乙方。
2、甲方根据项目部的结算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任务。
3、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于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总体结算内容以及和临吉高速建设管理处的对账对量等事宜,出具结算书。
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安排。
1、甲方实行月工资制,乙方月工资按岗位工资标准支付,岗位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甲方索要其他费用。
2、由于本合同属于固定工作时间、固定工作量性质合同,故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不再采取按月发放制度,待乙方于20xx年11月30日出具完各方结算书后一次支付其两个月工资10000元,其余工资待全部结算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全额支付。如果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实际已完成的工作内容酌情考虑支付乙方的工资,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严重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到达施工现场往返交通费由甲方负责,且甲方在项目部为其安排食宿。
1、甲方为便于管理,经与乙方协商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参加社会保险。
2、由于乙方自行安排办公场所及工作时间,故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以及生育、死亡等均与甲方无关。
3、其他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及职业危害防护等所有费用已全部包括在岗位工资内,甲方不再另行发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在量才使用的原则下,有权安排乙方的具体
2、如乙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或严重违反甲方制订的有关制度,甲方有权在聘用合同到期前对乙方进行解聘辞退。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2、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规则,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做有损甲方声誉和经济的行为,并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出具的工作成果文件需要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乙方须签字并加盖本人执业印章,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1、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③由于失职或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或乙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二
20xx年1月20日,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某项目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28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安排刘某任职项目经理,从事项目协调工作。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调整刘某工作岗位,每月工资均为税前5000元。20xx年12月3日,公司总经理侯某突然发出通知,决定免除刘某项目经理职务,并将其调整为行政专员,当日即到新岗位报到。自20xx年12月4日,刘某每月工资调整为税前2500元。这一调动后,使得刘某每月工资只有原有的50%。20xx年1月20日,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职务并补足工资差额。公司认为,对刘某岗位的调整系单位用人自主权的体现,并且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调整刘某工作岗位。 申请人请求:
1.撤销公司对刘某岗位擅自调整的决定;
2.公司补发因擅自调整岗位造成的工资差额。
1.撤销公司于20xx年12月3日作出的对刘某岗位的调整的决定;
2.按照项目经理岗位工资向刘某补齐工资差额。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的规定: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
司法系统对劳动者岗位调整也做了约束性规定,对仲裁机构处理类似案件具有一定指导借鉴意义。
动合同中有关单位可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约定原则上可予认可,但为防止单位用人权的滥用(如报复员工、逼迫员工辞职等),单位调整员工岗位必须具有充分合理性,即单位应对其调整员工岗位行为的“充分合理性”向法庭充分举证,否则法庭将不予支持。从而对企业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做了限制。
江苏省高院对此也进行了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等有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3.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劳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岗位的; 上述四种情形中,前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单方面对劳动者的岗位、工作内容进行必要的、合理的调整,这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一种方式,但用人单位不能滥用用工权,随意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岗位进行调整时,应当对劳动者所从事的职业及工资报酬等方面综合考虑,不得超出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合理限度,造成劳动者收入、地位明显降低的调整或无视劳动者本身专业知识的调整。如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整岗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整岗位具有充分合理性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按照一般法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岗位的调整限于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必须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应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行为的“合理性”负充分举证责任,否则对因此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为岗位变动而引起的劳动争议。
在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处于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然而,在劳动合同订立后,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关系的隶属性,因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一定的指挥监督权。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基于自己的优势地位和对员工的指挥监督权,单方对员工的岗位变动作出安排。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特别是工作岗位的.情况非常多见。那么双方变更工作岗位具体应当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则,成为解决此类争议的关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用人单位能否可以对劳动者进行单方变更呢?笔者认为,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单方变更,但这种单方变更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然而哪些变动具有充分合理性,在理论和实务中都有不同的认识,很难给出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笔者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实际上用人单位是被赋予了一定的单方变更权,在这两种情况下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则应当被认定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三
编号:
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条 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项之约定,双方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或 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终止)。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岗位为 ,在甲方工作年限为 。 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方按 月支付乙方,计人民币 元。
甲方(用人单位):
盖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 章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本证明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乙方(劳动者) 签 章
劳动合同法全文篇四
劳务公司: 福建省惠安县华翔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许成章 电话:
甲方(施工单位):深圳建筑装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劳务公司):福建省惠安县华翔劳务公司有限公司 甲
方根据生产需要经与乙方自愿平等协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照晋建综[20xx]117号精神,特签定本合同。
1.1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劳务服务,承包包工不包料的各分项工程。
1.2使用期限从年年月日为止。.
甲方委派 冯翔 职务 项目经理 担任履行本合同的条款与义务。 乙方委派 刘以发 职务 劳务队长 担任履行本合同的条款与义务。
3.1 甲方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3.2 甲方需提供合理的工作面和生产场所。
3.3 甲方进场时及以后生产中,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
3.4甲方经与乙方商定后有权辞退不符合条件的乙方人员。
3.5甲方必须按规定支付劳动工资及相关管理费。
3.6甲方在乙方办理劳务合同签定手续七日内及时与每个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
3.7甲方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和缴交一切税款。
4.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甲方的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输出劳力,按甲方下达的工程任务。
4.2乙方应做好劳动者跟踪管理及后勤服务,负责对务工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劳力培训,办理上岗证、就业证。
4.3监督劳动者与甲方签定合同。
5.1甲乙双方按劳动力市场信息价,暂定工资款总量为人民币,在施工过程中按时调整。
5.2甲方每月核定工资量后,应发放给务工者工资款总额的70%,其余工资待本工种务工结束时一次性付清。
5.3乙方应配合甲方发放工资,确保工人按劳动合同规定领取工资及生活补贴。
5.4甲方保证在建设单位进度款拨付不及时的情况,必须按泉州市政府颁布的当年最低工人工资标准,及时发放工人工资。
6.1因甲方未按时发放工人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逾期支付按日3%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2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返工,甲方应承担全部损失。
6.3因乙方工人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时,应赔付材料费及返还工人工费。
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付给对方违约金 / 元.
11.1甲方项目部应派专职劳资员做好劳务内业资料和劳务管理等工作,乙方予以配合。
11.2甲方委派专职劳资员常住项目工地,负责劳务管理日常工作。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经济责任人(签字或盖章): 劳务经理(签字或盖章):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2988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