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合同编号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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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合同编号实用(6篇)
时间:2023-05-24 13:05:08     小编:cyyllee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委托书合同编号篇一

乙方: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周口市淮阳县招商引资所用电子名片制作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项目:淮阳县招商引资领导电子名片

二、项目设计时间

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设计预付款之日起协议生效,协议生效后

三、费用结算

1.此项目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设计预付款为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伍仟元整。

2.当甲方确认最终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的矢量电子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为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伍仟元整。

四、作品提交形式

甲方定稿并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电子文档五份份,制作的电子名片五份供500.00张。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协议中甲方所要求制作的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甲、乙双方指派专人代表负责此电子名片设计的联络协调工作。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后向乙方提供与此电子名片设计相关的背景资料。

3.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标志设计初稿。

4.甲方收到乙方设计的初稿后,及时向乙方反馈修改建议,乙方收到建议后及时调整修改。

5.甲方确认设计稿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矢量电子文件一份;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需另外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 ;但乙方享有署名权并保留用于参展,评选,展示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付清所有设计费后,乙方不得把此设计方案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已经展开设计工作,如甲方提出终止协议,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不退还;如乙方提出终

止合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定金,乙方退还给甲方。

(2)在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初稿得到甲方认可后的时间里,乙方已经全面展开印刷应用的设计制作工作,甲方如提出终止协议,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全额的设计费用。

八、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可由一方提交该方住所地法院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进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委托书合同编号篇二

甲方(委托人):

住址(或企业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系 商铺的购买者,乙方系专业从事商业地产运营管理的公司;甲方委托乙方统一租赁运营管理甲方购买的商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租赁管理标的物

1、甲方于200 年 月 日签约购买位于 座 层 号的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总房款为 元人民币,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上述商铺委托乙方进行统一租赁运营管理。

2、乙方应秉承诚实、信用的理念,尽谨慎、勤勉之责任,专业、专心、积极、努力地完成受托事项,促进甲方购买的前述商铺租金上涨和物业升值。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期限

1、本合同约定的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为五年,从 正式开业之后,两个月免租经营期满之日起开始向后推算,满五年为一个委托租赁管理期。

2、乙方有权在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单方面行使续约权,每次续约最长期限可为五年,可连续续约三次,每个续约期应从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或前一续约周期)终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3、续约的程序为乙方应在本合同的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或任何续约期届满前至少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是否行使续约选择权。如乙方选择续约,视为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的约定条款,而无需签订新的委托租赁管理合同书;如乙方不选择续约,本合同在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或任一续约期届满时自动终止。

第三条、商铺的交付、开业及优惠条款

1、根据甲方与开发商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房时间为20xx年12月20日,因此甲方正式向乙方交付房产的时间为20xx年12月20日,但甲方同意在房产正式交付之前,乙方可与开发商协商并组织商户提前进场装修,为市场正式开业作充分的准备,尽量提前正式开业。

2、根据商业惯例,商铺交付后,承租人享有免租装修期,装修期不计收租金;免租装修期届满之日为市场正式开业时间,即开业时间不迟于20xx年元月1日;如果甲方延期向乙方交付商铺,开业时间可相应顺延,但乙方应尽量控制和缩短商户的装修期,组织商户提前开业,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3、为培育市场,吸引商户,营造商业氛围,甲方同意在市场正式开业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承租人(商户)免除租金的优惠政策,免租经营期内承租人无需支付租金,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第四条 委托租赁的基本租金、增值租金和服务费

1、委托租赁的基本租金是甲方委托乙方对外招租的底限租金,基本租金全部由甲方享有。初始委托租赁管理期第一年度的基本租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第二年度的基本租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自第三年度开始至委托租赁管理期限届满(包括续租期)的基本租金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2、委托租赁的增值租金是乙方尽谨慎、勤勉、专业之责任,有效实施市场统一招商、推广、经营管理后实现的实际租金超过双方约定该年度基本租金的上涨租金【实际收取商户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的租金-该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的基本租金】,增值租金由甲方和乙方共同享有,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的办法进行分配。

3、委托租赁管理服务费是乙方努力完成受托事项,实现甲方之前述商铺租金上涨目标后,甲方按增值租金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的运营管理费用和报酬,当增值租金>0时,服务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的约定计提,当增值租金≦0时,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乙方因统一租赁管理所产生的费用及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4、增值租金具体按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经乙方对市场整体策划、推广及运营管理,使甲方商铺对外出租且实际收取商户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的租金,超过双方约定的该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的基本租金的:

第一年度增值租金分配方式:

a、当增值租金>0元且≦ 元时,增值租金的80%由甲方享有,2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b、当增值租金> 元时,除a款继续执行之外,增值租金> 元以上部分的70%由甲方享有,3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第二年度增值租金分配方式:

a、当增值租金>0元且≦ 元时,增值租金的80%由甲方享有,2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b、当增值租金> 元时,除a款继续执行之外,增值租金> 元以上部分的70%由甲方享有,3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第三年度开始合同期届满增值租金分配方式:

a、当增值租金>0元且≦ 元时,增值租金的80%由甲方享有,2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b、当增值租金> 元时,除a款继续执行之外,增值租金> 元以上部分的70%由甲方享有,30%作为服务费由乙方享有。

第五条 基本租金、增值租金和服务费的支付与年度结算

1、起租日的约定。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所述委托租赁的起租日为 正式开业之后,两个月免租经营期满之日,具体见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但乙方应尽力组织提前开业。如果因甲方未向开发商 付清购房款且未向乙方办理商铺交付手续的,甲方计租时间顺延,在此期间的所有租金收益归开发商享有。

2、基本租金的支付。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其委托租赁房产的基本租金,计算方法为该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基本租金×甲方购买商铺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具体标准为第一年度 元人民币/月,第二年度 元人民币/月,自第三年度开始为 元人民币/月;支付时间为每月的29号或之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3、租金的年度结算与支付。从起租日开始满12个月为一个委托租赁年度,年度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进行租金的年度结算和增值租金的分配,依据结算结果在下一委托租赁年度第二个月租金支付日之前将甲方应分得的增值租金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按约计提应获得的服务费。

4、甲方指定的收款帐号为:

户名: ;

开户行: ;

帐号: ;

乙方以转帐方式直接将月度和年度委托租赁租金支付至甲方如上帐号。甲方如更改帐号,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税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自按其所取得的收益(租金收益和服务费),分别缴纳相应的税费,国家税务机关要求乙方代扣代缴的,乙方依法办理,甲方对此不持异议。

第七条 委托租赁管理的范围与方式

1、委托租赁管理的范围包括市场定位与业态规划、招商招租与市场推广及管理、整合商户营销与强化消费信用等,在上述范围和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间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动态选择经营策略,包括自主进行定位和业态调整、优化卖场人流动线,自主确定租金调整政策、商户选择、商铺组合出租,自主开展整合商户营销、强化消费信用管理等,甲方对此不得干涉。

委托书合同编号篇三

甲 方 :

注册地址 :

法人代表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乙 方 :

注册地址 :

法人代表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现就有关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合同范围、期限

第一条 合同签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 项目物业服务工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范围

本合同范围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内容条款、合同附件及合作过程中双方根据需要

做出的补充约定,以上部分均为本合同有效内容,只有共同使用时方为有效。

第三条 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及标准

1、包含但不限于关于 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2、包含但不限于甲方 物业管理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文件内容以甲方提供

的投标书为准。

3、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要求,文件内容以

甲方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第四条 服务期限和承包方式

1、本合同有效期与甲方与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相同。

2. 承包方式为全包。

第二章 双方权力、责任和义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及其附件上的要求、标准对乙方工作质量和员工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员工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内容进行检查。

3、有权随时对乙方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事项及人员进行调整。

4、由于乙方工作质量不达标,甲方以口头警告或下发《整改通知单》的形式提出限期整改后,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根据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处以300元至1000元的罚金。招标书、投标书和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该规定执行。

5、甲方对乙方物业工作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造成甲方声誉受损的行为(包括客户对物业工作的投诉),有权对乙方处以300元至1000元的罚金。招标书、投标书和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该规定执行。

6、如因乙方工作不到位,导致政府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罚款,其一切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7、由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完成计划内的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对其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金。招标书、投标书和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该规定执行。

8、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员工(包括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及主要管理人员),甲方有权随时提出更换,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

9、有义务教育本公司人员遵守相关制度,共同维护室内外卫生。

10、甲方对乙方在 内的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11、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认真执行本合同附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工作的质量。工期按计划书拟定标准执行,计划书中未尽项目可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2、乙方须对上岗员工进行必要的行为规范、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及应对突发事件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3、要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可考虑由甲方指定,包括工作衣、裤、鞋、袜),佩戴工牌,文明上岗。

4、乙方人员需遵守甲方关于工作及工作人员应遵守的一切管理规定。

5、工作人员应礼貌、热情地为客户服务,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行为。严禁乙方雇员在工作场所内粗言秽语、酗酒、赌博、吸烟、吸毒、打架等。倘若发现,甲方可勒令该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在现场。

7、遇跑水等紧急突发事件,乙方需保证在接到业主方通知后10分钟内,携带设备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紧急处理。招标书、投标书和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该规定执行。

8、乙方雇员不得向客户索取小费或礼物。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进行人员调整,需提前十五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做出相应调整。

10、对于每日例行的物业工作,乙方须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日向甲方呈交本周、月工作总结及次周、月工作计划,并于工作完成后通知甲方验收。

11、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如因乙方人员过失而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须与项目内工作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人身和意外伤害保险并在工作中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防护措施。

13、由于乙方操作失误致使第三者出现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14、遇雨雪天气,乙方需及时做好服务区域的清洁工作。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16、乙方员工的餐费、服装费,加班费及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内部劳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8、乙方(包括乙方全体员工)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第三章 承包费及结算方式

第七条 服务费

乙方为甲方实施有偿服务期间,每年获得的服务费为人民币 。乙方在甲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合同履行结束后一周内由甲方返还给乙方。另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一名,该管理人员的费用从乙方获得的服务费用中支出,标准为 元/月。

第八条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参照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章 合同延期、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延期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合同是否续签。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如乙方的.工作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并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做出有效整改,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第 10日,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与 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与本合同为关联合同,如 提前解除与甲方的《物业服务合同》则本合同亦同时终止。甲方对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出现不可抗力外,一切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行为,均被视为违约,且由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同争议处理原则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处理原则

如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的处理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管辖。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及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该合同与甲方与 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同时生效,若甲方未与 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则本合同无效。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 签 章 )( 签 章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书合同编号篇四

委托人:xxx性别:x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住址:

被委托人:xxx性别:x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项: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xxxxx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xxxx年x月x日

委托书合同编号篇五

1、委托方:(即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

2、受托方: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租赁受托人)。

3、承租方: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委托方或受托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损失。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委托租赁代理车辆交接表》

委托方同意按每笔租赁合同营业收入总额的30%支付佣金给受托方。

委托期为

1、委托方拥有委托租赁车辆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下,有权收回委托租赁车辆:

(1)受托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受托方或承租人将车辆转让、出售、抵押、质押、典当;

(3)从事其他有损车辆租赁委托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委托方许可,拖欠应付款超过30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4、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证、保险卡、养路费、道桥等相关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车损为全车险,乘车险不少于2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万,另应保自燃险和盗抢险;

5、协助受托方及承租人在委托期限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

6、负责车辆正常保养,维修、维护、年检(每月时间不超过1天,超出时间按租车贵宾价计算扣减委托代理期租金)并承担费用。

1、受托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有权自主选择代理车辆;

2、在受托期限内拥有所代理租赁车辆的使用权、租赁权;

3、对代理车辆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向委托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扣除代理费、保险费、税费);

5、自行承担代理期间的燃油、过路过桥、清洁等费用;

6、委托车辆未安装受托方指定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发生车辆被盗、被骗或丢失的,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可协助委托方查找;

7、代理期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担由此给委托方带来的法律、经济责任;

8、代理期1天为24小时,超过4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按全天计算;

9、委托车辆在合同期内违章、违规、罚款由受托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1、委托方负责向受托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委托方或受托方为受益人的车损、乘座、盗抢、自然和第三者责任险);

2、代理期间,承租人所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的,车辆、人员损失及医药费用,由承租人根据实际费用自行支付,待事故处理完毕(必须有交通部门的有关处理文书)由委托方协助承租人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所赔款项由委托方如实及时(保险公司赔款3日内)支付给受托方,

由受托方及承租方结算;

3、事故理赔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免陪不得高于20%,高于部分由委托方交由受托方协助委托方向承租人追收。

4、车辆发生事故,受托方或承租人应在理赔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委托方,并及时进行维修,同时向委托方提供全部相关的理赔证明,否则,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5、上述保险公司除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受托方应协助委托方追收。

车辆发生骗租、诈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及承租人将所租赁车辆用于违法犯罪,使车辆超期不能收回,事故发生时起,受托方如实向委托方反应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委托方追收,受托方不承担租金责任,如果车辆三个月内收不回来,由保险公司评估实价,双方按利分享,风险公共的原则进行分担。

本合同长期有效,每次每车的代理期限、租金标准、代理费率、车型、车况等以《汽车委托租赁车辆交接表》为准,租金、代理费每月底结算一次。

除重大政策变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不能全面履行的,

均应向另一方支付 违约金。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委托代理期满,如无其他重大合同变更事项,经双方认可,合同可继续。

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汽车委托租赁车辆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租赁车辆基本信息:车牌号 ,车型 ,车架号

委托方: 受托方: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书合同编号篇六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协助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产权清晰,无争论,无纠纷,无抵押。

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 ,所有人 ,房型 ,房龄约 年,朝向 ,楼层 层,总层数 层,结构 ,面积(建筑/使用) 平方米,配套设施 。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房屋办理 形式贷款。 甲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贷款年限为 年。 (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一、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该房屋提供协助房屋 服务。并且自愿委托乙方将该房屋到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甲方须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是真实、可靠、合法、有效的。如贷款银行、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调查其所提供材料、证明内容不属实或其资信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甲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所收取服务费不予退还。

3、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须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5、甲方需要按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用或担保费用等。甲方贷款办理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6、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求其法律的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7、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委托书及与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8、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银行贷款及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9、若因甲方原因单方导致本协议不能有效、按时、继续履行,该房屋贷款办理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收取委托服务费不予退还。

乙方的责任:

1、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及个人信息,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将承担其相应的的责任。

2、乙方不得恶意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及个人信息,如有,乙方将承担其相应的法律的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单方导致本合同不能有效、按时、继续履行,乙方将退还所收取的委托服务费。

4、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委托书,协助甲方办理该房屋贷款事宜。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委托书不能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本委托书则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贷款委托服务费(按实际贷款额的 %为委托服务费)与房屋评估费(总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若甲方有需要乙方为其垫资,则乙方收取甲方的垫资费用为垫资数额的 %),甲方予签订本委托书时向乙方交纳委托服务费。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评估费(总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其余的委托服务费(实际贷款额的 %)于该房屋审批之后的三天内交予乙方。

经乙方核实确认并且同意后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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