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蟋蟀字篇一
教学目的:
1、学会本课12个生字,认识4个生字。能正确读写下列词语:住宅、隐蔽、弃去、慎重、住址、挖掘、搜索、骤雨、粗糙、简朴、干燥、钳子、耐烦、宽敞。
2、朗读课文,了解蟋蟀住宅的特点和住宅的修建过程。
教学重点:
朗读课文,了解蟋蟀住宅的特点和住宅的修建过程。
教学过程 :
一、激趣导入
(拿出一个方阵的塑料蟋蟀)认识这小东西吗?叫什么?
蟋蟀。对,这是它的大名,小名叫什么?(蛐蛐)
师:“蟋蟀”两个字怎么写,老师忘了,谁来写一写?(一名学生到黑板上来写,其余学生书空)
师:小家伙虽小,但人缘特好,早已是大名鼎鼎、家喻户晓,你知道它有哪些本领?(好斗、唱歌、建住宅)
板书:蟋蟀的住宅
二、初读课文,了解蟋蟀住宅的样子。
1、蟋蟀的住宅有多少平方米,有几层楼?小东西的住宅是什么样的?读课文,用“—”画出有关句子。
2、讨论后教师在黑板上画出蟋蟀的住宅。(在课题的右边画出蟋蟀的住宅,直观、形象)
三、变换角色,再读课文。
1、师:小家伙的住宅不就是个小洞,有啥了不起的?
你们认识王老师的住宅吗?(不认识)
2、要做好评委就要先了解各自的住宅。小家伙的住宅什么样?有什么特点?请各评委了解一下。要读准字音,读通句子。
3、我想了解一下各评委的水平。
分段读课文(让学习困难的学生读),每人找一位小老师帮助纠正读音。
四、再读课文,找出生词,讨论。
1、读课文,划出不理解的生词,写在黑板上。隐蔽、弃去、慎重、挖掘、搜索、骤雨、粗糙、简朴、干燥、耐烦、宽敞。
2、讨论词义。联系课文,学生理解哪个词义就请他讲哪个词,老师重点指导学习“随遇而安”。
(1)随遇而安,从字面看是什么意思?(随便找个地方就安顿下来)
附:板书设计 第二课时
教学目的:
1、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理解蟋蟀住宅的特点和住宅的修建过程,领悟作者的一些表达方法。
2、体会蟋蟀吃苦耐劳、不肯随遇而安的精神。
3、培养学生仔细观察的习惯。
教学重点:
理解蟋蟀住宅的特点和它修建的经过,学习抓住特点形象生动地说明事物。
难点:
体会蟋蟀吃苦耐劳,不肯随遇而安的精神
教学过程 :
一、了解蟋蟀住宅的特点
1、师:蟋蟀的住宅有什么特点呢?请各位评委再读课文,用“—”画下有关句子,并能把每一个特点用一个词概括出来。
2、学生自由读课文,找特点并概括。
3、请学生板书自己概括出来的蟋蟀住宅的特点。
4、讨论、比较住宅特点。
生:小蟋蟀住宅朝着阳光(向阳)
小蟋蟀的住宅隐藏在青草丛中(隐蔽)
师:小家伙真不简单,一个小洞也有这么多名堂,但是我的住宅里有电灯、电话、有线电视、电脑等等,它有吗?谁的住宅好?(当然老师的好)
二、了解蟋蟀是怎样建房的
1、我的住宅比它好,为什么没它有名呢?(引导学生再读课文)
2、读后再比。
生:蟋蟀建房子是一点一点挖掘的。
师:我建住宅得请瓦工、木工、电工、水工等等,一个人干不了。
生:蟋蟀不断修整住宅。
师:老师的住宅不常修整,要向它学习。
……
通过比较,让学生认识到建筑专家—蟋蟀住宅的出名,是靠自己长年累月不断修整,认真、辛勤的劳动换来的。请你找出课文赞扬蟋蟀的语言,读一读,体会作者的情感。
投影出示课文中直接称赞蟋蟀住宅的句子:
(1)它的出名不光由于它的唱歌,还由于它的住宅。
(2)它的工具是那样柔弱,所以人们对它的劳动成果感到惊奇。
(3)假使我们想到蟋蟀用来挖掘的工具是那样简单,这座住宅真可以算是伟大的工程了。
指导学生在朗读中,体会蟋蟀吃苦耐劳、不肯随遇而安的精神,体会作者对这种精神的敬佩赞扬的思想感情。
三、换角色,指导说话。
1、下面请蟋蟀工程师介绍一下它是如何建筑住宅的,它建筑的住宅的特点等。
2、学生准备后,发言。(让学生把课本上的内容转化为自己的东西。)
四、深入了解,认识蟋蟀。
1、看学生收集的图片资料。
2、谈体会:看了图片、资料你懂得了那些以前你不知道的知识?
五、看文章,做练习。
1、读《秋虫音乐会》(有关蟋蟀的童话)
2、以下两题任选一道做:
(1)用以下小动物编个小故事(不要求全用上)
蚂蚁、蜜蜂、蟋蟀、蝗虫、萤火虫、蝴蝶、螳螂、蜈蚣。
(2)仔细观察一种小动物,写一篇短文。写出这种小动物的特点。
短文范例:
《小花猫》
我家有一只小花猫,它浑身长满了长长的毛,黑一块,白一块,真可爱。它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像玻璃球一样。白天,它的眼睛眯成一条线。晚上,瞳孔放大,像绿宝石一样发出绿莹莹的光。小花猫的耳朵很灵,只要有一点声音,它就把耳朵竖起来。它还有一条毛茸茸的尾巴,高兴的时候,就左右摆动,像耍花棒一样。它的脚上有5个小小的肉垫,走起路来一点声音也没有。它白天蜷起来,呼呼睡觉,晚上,它警惕地注视着鼠洞,只要老鼠一出来,它就马上扑去,把老鼠咬死后就大口大口的吃起来。我非常喜欢这只小花猫。
附:板书设计
打破常规,由师生共同完成,课题左边贴上放大的蟋蟀,课题右边画上蟋蟀的住宅,下边是由学生归纳的住宅特点。(做到美观、简洁、重点突出)
蟋蟀字篇二
今天晚上,我捉了一只蟋蟀拿回来观察,我把它放在透明的盒子里,在盒子里放了点儿土。
它身体比较扁,头像一个黑色的鸡蛋,“黑鸡蛋”的上方是两根长长的触角,动起来时,就像随风摆动的胡须。“黑鸡蛋”左右两边各有一个亮亮的小黑点,那是它的眼睛。“黑鸡蛋”后面有三对脚,第一对脚比较短,中间一对稍长一些,最后一对特别长,有点像青蛙的后脚,前半段较粗,后半段特别细,上面还有像刺一样的东西。因为它全身黑不溜秋的,我就给它取名叫“小黑”。
因为我只给了它一点点土,洞穴是肯定挖不了的,所以我用彩泥给它造了一个现成的“住宅”。
小黑似乎知道我想干什么,等那蓝色的“泥土”下降后,它马上找了一个小洞钻了进去。这时我听到了里面发出了声音,像是在说:“嗯,很好,我很满意。”我从住宅的另一扇“窗户”看到了小黑一动不动,像一块石头似的。我急忙碰了碰它,只见它的“胡须”动了几下,似乎在说:“喂,我睡得正香呢,别来烦我。”哦,原来它在睡觉啊!我又在住宅顶上放了一些花,在“门口”挡了一片枯叶,也去睡觉了。
蟋蟀已经饿了两天了,我这才想起来给小黑“喂饭”,我在一篇文章上看到蟋蟀喜欢吃水果、甜食、蝉等等。我就把苹果切成小小的块状扔到盒子里,小黑终于看到食物了,它用最前面的两只脚拿起食物开始吃起来。小黑吃了二十分钟左右,才把那块只有我指甲盖四分之一大的苹果吃完。
可是当我准备睡觉的时候,却发现小黑一动不动,我反复地触碰它,可它依旧是一动不动。我急忙唤来妈妈,妈妈告诉我:“小黑应该是走了……”妈妈的话让我脑子一片空白,但很快我就做出一个决定,把小黑埋在楼下的花坛中,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欢乐,我要把它还给大自然。
蟋蟀字篇三
《国风·唐风·蟋蟀》出自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为先秦时代唐国(晋国)华夏族民歌。这首诗主要写诗人感物伤时,劝诫自己和别人勤勉,或说有劝人及时行乐之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诗经:蟋蟀,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
今我不乐,日月其除。
无已大康,职思其居。
好乐无荒,良士瞿瞿。
蟋蟀在堂,岁聿其逝。
今我不乐,日月其迈。
无已大康,职思其外。
好乐无荒,良士蹶蹶。
蟋蟀在堂,役车其休。
今我不乐,日月其慆。
无以大康。职思其忧。
好乐无荒,良士休休。
1、堂:堂屋。天气寒冷时蟋蟀从野外进到堂屋。
2、聿:语气助 词,没有实义。莫:同“暮”。
3、除:消逝,过去。
4、已:过度,过 分。大康:康乐,安乐。
5、职:常。居:所处的地位。
6、好:喜欢。 荒:荒废。
7、翟翟:心中警戒的样子。
8、迈:消逝,过去。
9、 外:指份外的事。
10、蹶蹶:勤劳敏捷的样子。
11、役车:服役 出差乘坐的车。休:休息。
12、韬:逝去。
13、忧:忧患。
14、休休:安闲自得的样子。
蟋蟀鸣叫在堂屋,一年匆匆到岁末。
贤者懂得要约束。蟋蟀鸣叫在堂屋,
若我现在不行乐,转眼光阴白白过。
寻欢作乐别过度,自己地位要记住。
行乐不能荒正业,一年匆匆到岁末。
若我现在不行乐,转眼光阴白白过。
寻欢作乐别过度,分外的事要惦记。
行乐不能荒正业,贤者懂得要勤奋。
蟋蟀鸣叫在堂屋,岁末役车也休息。
若我现在不行乐,转眼光阴白白过。
寻欢作乐别过度,国家忧患记心头。
行乐不能荒正业,贤者懂得要节制。
人生苦短,转眼就是百年。“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瓦位如雪。”岁月的无情,人生的短促,早被人们领悟透了,写绝了。怎么个活法,在古人的心目中似乎只有享乐和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两端。要么是及时行乐,荒淫无度,醉生梦死,要么是立功立名立德。
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另一种活法:既要及时行乐,又要有所节制;既要充分享受人生,又要保持忠于职守的精神和忧患意识。在荒淫和苦行之间选择一条中间道路,似乎是一种符合现代意识的活法。日本人信奉拼命地工作,拼命地享受(实际上是工作多于享受),如今被我们拿来当作一种活法的标本。其实,这样的标本早已有我们自己的祖先作了示范,何须从东洋人那里去学。
充满世俗精神和气息的既享乐又干活的“中间”活法是非常现实,也非常有吸引力的,大概可以算得上一种比较理想的活法。它不要求我们像浮士德那么不断地去进取、开拓、发现,用不着去冒险寻求刺激。不要求我们像西西弗斯那样不断徒劳地推巨石上山,也不要求我们像教徒那样去修道院禁欲苦修,不食人间烟火。
不过,要真的实行起来,中间活法怕是有相当难度的。人是一种不大经得起诱惑的软弱的动物,具有自制力和理性精神的人毕竟很少,不知不觉或有意识放纵自己的人却很多。我们实行起来多半不会偏于苦行和工作狂的一面,而会偏向纵情于声色犬马凤花雪月而不能自拔的一方,时常乐而忘返,乐不思蜀。
尼采曾用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来代表人类的狂欢和理性两种精神。或许这是上帝的有意安排,把这两个对立面放进我们体内,让我们自己去作选择:或者纵情享受,或者拼命干活,只有不同寻常的人才会把二者结合得很好。选择就是考验,答卷要由我们自己来填写。
就诗论诗,此篇劝人勤勉的意思非常明显。此篇三章意思相同,头两句感物伤时。诗人从蟋蟀由野外迁至屋内,天气渐渐寒凉,想到“时节忽复易”,这一年已到了岁暮。古人常用候虫对气候变化的.反应来表示时序更易,《诗经·豳风·七月》写道:“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九月在户”与此诗“蟋蟀在堂”说的当是同一时间。《七月》用夏历,此诗则是用周历,夏历的九月为周历十一月。此篇诗人正有感于十一月蟋蟀入室而叹惋“岁聿其莫”。首句丰坊《诗说》以为“兴”,朱熹《诗集传》定为“赋”,理解角度不同,实际各有道理。作为“兴”看,与《诗经》中一些含有“比”的“兴”不同,它与下文没有直接的意义联系,但在深层情感上却是密不可分的,即起情作用。所以从“直陈其事”说则是“赋”。从触发情感说则是“兴”。诗的三、四句是直接导入述怀:诗人由“岁莫”引起对时光流逝的感慨,他宣称要抓紧时机好好行乐,不然便是浪费了光阴。其实这不过是欲进故退,着一虚笔罢了,后四句即针对三、四句而发。三章诗五、六句合起来意思是说:不要过分地追求享乐,应当好好想想自己承当的工作,对分外事务也不能漠不关心,尤其是不可只顾眼前,还要想到今后可能出现的忧患。可见“思”字是全诗的主眼,“三戒”意味深长。这反覆的叮嘱,包含着诗人宝贵的人生经验,是自儆也是儆人。最后两句三章联系起来是说:喜欢玩乐,可不要荒废事业,要像贤士那样,时刻提醒自己,做到勤奋向上。后四句虽是说教,却很有分寸,诗人肯定“好乐”,但要求节制在限度内,即“好乐无荒”。这一告诫,至今仍有意义。
此诗作者,有人根据“役车其休”一句遂断为农民,其实是误解,诗人并非说自己“役车其休”,只是借所见物起情而已,因“役车休息,是农工毕无事也”(孔颖达《毛诗正义》),故借以表示时序移易,同“岁聿其莫”意思一样。此诗作者身份难具体确定,姚际恒说:“观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诗经通论》)可备一说。
全诗是有感脱口而出,直吐心曲,坦率真挚,以重章反覆抒发,
《诗经》共有风、雅、颂三个部分。其中“风”包括"十五国风”,“风”的意思是土风、风谣。“风”包括了十五个地方的民歌,叫“十五国风”,有160篇,是《诗经》中的核心内容。“雅”是正声雅乐,分“大雅”、“小雅”,有诗105篇,其中大雅31篇,小雅74篇。“颂”是祭祀乐歌,分“周颂”、“鲁颂”、“商颂”,有诗40篇。是“五经”之一。诗经距今已有2500年的历史。
《诗经》共收集了305篇诗歌,其中6篇为笙诗,只有标题,没有内容,现存305篇(既有标题又有文辞的)。到了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大量乐谱失传,仅存的歌词则编入《诗经》。先秦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这些诗当初都是配乐而歌的歌词,保留着古代诗歌、音乐、舞蹈相结合的形式,但在长期的流传中,乐谱和舞蹈失传,就只剩下诗歌了。
《诗经》的作者的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这些民间歌谣是如何集中到朝廷来的,则有不同说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
《诗经》的编纂者,多传是孔子。孔子与他的学生们可能是为这部诗集进行过编排删订等工作。但是恐怕这并非编纂工作的全部。在孔子之前,为此巨著作出贡献者,恐怕还有很多人啊。
蟋蟀字篇四
别人家里一般都喜欢养猫养狗,我却不感兴趣,倒是不起眼的蟋蟀,让我情有独钟。
我家的蟋蟀很小,比我的小拇指还短一点,窄一点。它穿着一身黑褐色的西装,好似一个谦谦君子。入夜后,“谦谦君子们”呼朋引伴,奏起了交响乐。
仔细观察蟋蟀,我们能看见它头上有两根触须。触须几乎有它身体的三分之二那么长,特别细,和头发丝差不多。脑袋像一颗黑豆,两只眼睛特别小,圆溜溜的。我估计蟋蟀的视力不太好,要不然它怎么会伸出这既像雷达,又像拐杖的细长触须呢?一对长长的翅膀,把它的身子遮得严严实实,上面有各种凹凸精致的花纹。
它的腹部也有纹路,一圈一圈的,这大概是蟋蟀的年轮吧。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它的尾巴上竟然有几根小刺,难道是为了打架?我查资料后,终于知道了这些小刺的特殊意义。原来有两根刺的是雄性蟋蟀,有三根刺的是雌性蟋蟀。
蟋蟀有六条腿,一对在头腹之间,一对在腹部之间,一对在腹尾之间。前两对又细又小,靠近尾部的却强健有力,是真的“大腿”。它匍匐紧贴着地面,像田径健儿一样,随时准备冲刺。
我家的蟋蟀不仅会唱歌,还特别爱干净,它经常把大腿拧过来,在脸上胡擦一通,谁说“胳膊拧不过大腿”!
蟋蟀字篇五
;从不间断的是大地的诗歌:
当鸟儿疲于炎热的太阳
在树荫里沉默,在草地上
就另有种声音从篱笆飘过;
那是蝈蝈的歌声,它急于
享受夏日的盛宴的喜悦,
唱个不停;
而等它需要停歇,
就在青草丛里稍稍憩息。
呵,大地的诗歌从不间断:
在孤寂的冬夜,当冰霜冻结,
四周静悄悄,炉边就响起了
蟋蟀的歌声,而室中的温暖
使人醺醺欲睡,我们会感觉
仿佛是蝈蝈在山坡上鸣叫。
小米粒摘自《草虫的村落》
约翰·济慈(john keats,1795—1821)是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诗人,和拜伦、雪莱并称于世。他出生在伦敦,父亲是一个马厩主人。他的家庭和出身在当时的社会是相当卑微的,他的一生也无时不在贫困中。在济慈还不到15岁的时候,父母已先后去世,他和两弟一妹在亲族和监护人的看管下长大。
济慈很早便喜好文学,但是没有机会求学深造。在他不及16岁时,便离开学校,给艾得芒顿的一位医生做学徒。之后他又在伦敦一家医院学习两年,于1816年獲得了助理医师的资格。但济慈热爱文学,最终放弃行医而选择了写作和贫困的生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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