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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一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主要通过简?爱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她借一个出身贫寒的年轻女子的奋斗经历,抒发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愫。
女主人公简爱她是一个积极向上,不向困难折服的人,虽然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为此而自卑,她拥有者自立自强,不向命运低头高尚人格。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暴自弃,相反,而是换回了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一切的内在人格力量。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女孩简爱从小受人欺负,饱受着肉体与精神的摧残,决定离开孤儿院开始工作。终于她被聘用成了一家庄园的家教,在这忧郁空旷的庄园,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上天终究不会薄待那些正直勇敢的人。最终,经历了种种困难,简爱终于收获了真诚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
简爱从生活上鼓舞了我,从人格上触动了我,如一杯水,净化了人们浑浊的心灵。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二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三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陪伴着我的成长,从牙牙学语时看的小人书,到上小学时读的故事书,再到上初中时看的经典名著,也许我们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书。书,是增长我们知识的工具,名著可以让我们积累更多的经典语句,小说可以让我们明白某种道理,史书可以让我们知道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所发生的事情。书,是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的,当不开心时,书中的清洁可以让我心情舒畅,当无聊时,书能用来打发多余的时间,当生气愤怒时,书会让你的火气消去许多……
我爱书籍,我爱读书,暑假里我就读了很多书。要说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嘛,应该就是《爱的教育》了。《爱的教育》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他在社会上、学校里、家庭里所见到的、所听到的、所经历的并有着深刻感受的爱与不爱。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着爱与不爱。不爱,就像是在社会上的一道丑陋的风景线,不堪入目。比如:父母殴打孩子,老师体罚学生,学生动手打老师……这种种的爱与不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爱也是非常多的。
爱,看上去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可是,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词,一个简简单单的句子就能解释的。爱是无穷无尽的:也许有人把它比作一盏灯,但我想说它是一盏永远也燃烧不完,永远温暖人心的灯。也许还有人把它比做一把雨伞,但我想说它是一把永远也用不破,永远为人遮风挡雨的雨伞。也许还有人把它比作一缕清泉,但我想说它是一缕永远也流不尽,永远灌溉人心的清泉。
父母的爱,让我们有了温暖的家庭,当我们犹如一艘船在海浪上漂流时,家是我们躲风躲浪的港湾,能让我们有片刻的休息时间,喘一口气,出海时能加倍努力,在海上能取得真正的胜利。
老师的爱,有可能只是在生病时一句关心的问候,有可能只是在取得进步时一个鼓励的眼神,也有可能只是在准备放弃时一个安慰的动作。一句问候,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足以表达老师对学生的爱。经常有人说:“学校是我们的第二个家。”那么,老师不就是我们的第二个父母了吗!他们像真正的父母一样关心爱护着我们。
书的的确确让我进步了。也许每一个台阶上都放着一本书,只要读懂了这本书,明白了书中所蕴藏的内涵,就可以再登上一个更高的台阶,汲取更多的知识。书香伴我成长,随我共同走过五彩的青春。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五
这是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但是,翻开却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明代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两千多年前,在我们的神州大地上,这片神圣的热土,发生了什么呢?经历了什么呢?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群雄割据,个个都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后来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大佬,手握重兵,猛将如云,鼎足三分,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几十年,终于决出了胜负,而胜者却是新的势力——晋!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
在曹操、刘备、孙权的起步阶段,要说实力最弱的,非刘备莫属。刘备在事业的起步之初,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不断地投奔他人,常吃败仗。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方霸主,他后有追兵还坚持携民渡江,不丢下百姓。刘备告诉我们,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仁爱的心,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曹操专权居相府,挟持天子令诸侯。曹操告诉我们,成大事要讲谋略;关羽满腔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得不到什么好结局。”吕布周瑜张飞……他们的人生都有着让我们借鉴、反思的地方。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让人明智,让人明理。读《三国演义》,我们是在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
这部恢弘的史诗,不论在什么时候去读,去欣赏,去品味,都能领略到它所拥有的深厚内涵!好书不厌百回读,《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还要读很多遍,很多遍……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六
如果问我,喜欢去书店还是二手书店?我会选择二手书店。因为就在捷运站附近的一条小巷里,有间整齐又漂亮的二手书店,这间二手书店中有一个十分不起眼的角落,摆满了只要十元的二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在那不起眼的角落中找到的。
“快点选好书,我们要走了!”妈妈催促着。我快速的扫视着十元二手书的书架,最后,目光落在了一本谜语书上。就在我正要拿书的时候,妈妈又开始催我了,我不耐烦的回头告诉她选好了,然后从书架上拿下那本谜语书就快步走向妈妈。“彩妆女孩……嗯,好。”妈妈看了看那本书,并将书交给店员。我才觉得不对劲,再仔细看了店员手上的那本书,是一本名叫彩妆女孩的书,不是我想要的谜语书,原来我拿错了!
或许是缘分,让我和这本书相遇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本彩妆女孩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同时也想着,十元买下的书应该不会很好看,所以不抱任何期待的开始阅读这本书。结果,这本书竟然出乎意料的精彩,从书中的第一个章节开始,我便彻底爱上了这本书。有天夜晚,我因为失眠于是决定看会书,没想到自己一口气就把整本书给看完了,再望向时钟时,已经是午夜了。
至于我为什么对这本书如此着迷,可能跟我的生活比较有关系。我很迷茫,因为自己总是时不时的撒谎,但随着年纪的增长,我才意识到撒谎是不对的行为,因此我才开始很努力的改进。而这本书的故事,就是在讲述书中的女主角习惯撒谎、依赖谎言,把生活搞得一塌糊涂,最后才发现原来真实才是最美丽的。看完这本书我有了许多的感触,我开始思考为什么人会撒谎,以及谎言到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帮助,不仅激起了我对“说谎”这件事的好奇心,也让我开始抛开谎言、面对真实。
每一次,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只要我遇到挫折或感到沮丧,静下心来阅读这本书,都会奇蹟般的拥有满满正能量,让我能继续以微笑面对烦心事。这本书还有一个极大的特点,那就是不仅百看不厌,而且每次重新阅读时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彩妆女孩,是一本很奇妙的书,能带给人无穷的力量和正能量,还有积极向上的精神。我很感谢彩妆女孩,这本书陪我度过了重重考验、层层难关,当然我更想感谢的是那间二手书店,谢谢它让我意外获得这本我最喜欢的书:彩妆女孩。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七
小时侯,我经常缠着妈妈讲童话故事给我听。妈妈对我说:“有一位叫安徒生的老爷爷,他写了许多优美的童话故事,等你长大了,我给你买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
我很渴望拥有这本书。一年前的一个周末,我和妈妈去逛书店,在二楼的书架上,我看到了很多童话故事书,在里面,我找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故事》,我很高兴,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回到家里,一口气读完了了第一个故事:《丑小鸭》。
我喜欢《丑小鸭》这个故事。丑小鸭一生下来便很丑,父母讨厌他,哥哥姐姐常常嘲笑他,森林里的动物都瞧不起他。寒冷的冬天渐渐地来临,其他动物都有温暖的家,只有丑小鸭没有家。不知多少次,可怜的丑小鸭被冻昏过去。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才度过了这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温暖的春天到了,这时,丑小鸭已经变成了一只洁白美丽的天鹅,张开翅膀,飞向蓝蓝的天空。
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怕辛苦,努力去做,就一定能成功。勤能补拙嘛!
其实,我也是一只丑小鸭,然而,我却不像丑小鸭那么可怜。小时侯,我在海边的一个小镇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后来,爸爸妈妈在这个城市安了个新家。我七岁才进小学读书,当我第一天走进校园时,校园里的一切对我是如此的陌生。同学们都读过几年幼儿园,基础都比我好。当老师第一次提问我时,我胆怯的站起来,回答的声音很小,只有自己听得到。下课以后,同学们围在一起做游戏,我站在一旁看着,感到很孤独。回到家里,我把在学校不开心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给我讲了丑小鸭的故事,然后对我说:“你是个大胆的女孩子,你并不比其他同学差,你要像丑小鸭那样,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美丽的天鹅。”听了妈妈的话,我又有了自信。我开始发奋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后来同学们推荐我当了学习委员。这次期中考试,语文、数学我都拿了满分。当我站在领奖台向同学们敬礼时,老师和同学们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拿着奖状回到家里,爸爸妈妈很高兴,妈妈搂着我说:“我的女儿真棒,丑小鸭要变成天鹅了。”
我喜欢《安徒生童话故事》,喜欢丑小鸭。我是丑小鸭,但终有一天,我会变成美丽的天鹅,飞向蓝天。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八
古今中外,文学史上的明珠有很多:有令人浮想联翩的《西游记》,有令人回味无穷的《红楼梦》,有令人受益匪浅的《论语》。而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我阅读的第一本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又名《三国志演义》、《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我国小说史上最著名、最杰出的长篇章回体小说。
在它描写的曹操、刘备、孙权三个统治集团中,曹、刘两个集团是主要的对立面,而刘备集团则处于中心地位。曹操与刘备是一对对立的艺术形象,曹操的奸诈、凶残与刘备的宽厚、仁慈形成鲜明的对比,正如刘备向庞统所言:“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谲,吾以忠。每与操相反。”
如果说曹操是“大奸大恶的权臣”典型,刘备是“仁君”的典型,那么诸葛亮则是“贤相”的典型,智慧的化身。而他的智慧在书中则被描写成神机妙算。所谓的神机妙算,剥去其神秘的外衣,无非是诸葛亮在斗争中,能认识并把握到事物的发展规律,从而取得预期的效果。
草船借箭的成功,是因为掌握了长江冬季气候的变化;火烧博望坡,这是充分利用了地理环境的自然特点;六出祁山使用的木牛流马,则是在战争中运用了科技发明的成果;空城计的成功,则是利用了司马懿多疑的心理特征。所以,诸葛亮的形象比起曹操、刘备来,更富有民间传说色彩。
《三国演义》与《三国志》的不同点在于《三国演义》有不少艺术虚构,富有想象色彩。但这也成就了《三国演义》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详有略,有虚有实,波澜起伏,摇曳生姿,也是古典小说中不可多得的精品。清代的史学家章学诚说《三国演义》是“七实三虚”,这个估算也大体不错。
如今,《三国演义》不仅是对过去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还广泛流传于海内外。我们要做的是:学习经典,传承经典,发扬经典。
《三国演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九
古人常说:「开卷有益」,读书是增加知识的最好途径之一。在读书的过程中,知识就会不断的进入你的脑海里,而看书不但能增加知识,还可以使自己的作文写得更流畅、更通顺,所以看书真是让我们获益良多啊!
在许许多多的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空中飞人-乔丹」这本书。故事是在叙述乔丹从小时候就喜欢和他的二哥一起打篮球,而且乔丹每次都抱着必胜的决心,努力的打球,不过却因为他的身高太矮了,所以经常是二哥的手下败将。但乔丹不因此而气馁,反而立下决心要当个厉害的篮球选手。
在乔丹小的时候,是个体弱多病的小孩,三不五十就会流鼻血,他的爸妈也以为这是个重病的前兆。然而到了乔丹五岁时,流鼻血的情形已逐渐改善,让爸妈十分放心。活泼好动的乔丹每天都会和二哥一起打篮球,在篮球场上,每天都会上演着一场你死我活的激烈决战,双方都不愿认输,只好以打架的方式收场。
乔丹的家人常以为他不会长高,每个人都以为他想长高只是随意说说而已,没想到上帝彷彿听见了他的心愿,让乔丹不断的长高,看到乔丹长高的样子,他的二哥和家人们都赞叹不已。在乔丹的高中时期,常常旷课跑去打篮球,但他却满心期待的想上大学,于是他的爸爸就劝告他如果想上大学,就必须努力的读书。有一天,乔丹的同学告诉他有一所大学要来寻找一位篮球高手,进入他们的篮球队,而乔丹二话不说就跑去比赛了,结果却是被一位比自己的球技还差的队员给选上,不甘心的乔丹在放学途中看到上次那所大学的教练,于是想去问他到底为什么是选那位队员而不是自己,那位教练却说因为他的身高比乔丹高,就选上了他,乔丹听了,就愁眉苦脸的回家了。
自从听到了教练说的话后,乔丹想长高的欲望也就更大了。不久后,乔丹又长得更高了,那位教练看到了他,就诚心诚意的邀请他加入球队,而乔丹毫不考虑的就加入了,十分努力的乔丹,在球队的表现不断的日进月益,场场比赛都让球队获得最高的荣耀。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学到了虽然小时候的表现不怎样,但只要不断的努力上进,就一定会成功,俗话常说:「天生我材必有用」,所以,不管做任何事是失败或是成功,只要肯努力,就一定会获得最好的收获。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十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渴望进步,我热爱读书。
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在他的笔锋下,诞生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主人公,千姿百态的动物们禁不住让读者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精湛的画面,简直美得动人,美得夺目。
今天我所要讲述的就是沈石溪其中的一本著作,书的名字叫《保姆蟒》。
我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受,看着远走了的猿猴真想大声喊道:“走啊!快走啊!去迎接你无限的自由吧!不要再被拘束了。”
鼻子一酸,便又翻了一页。
动物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对人类的感情远超我们的想象,在某些特定时候,它们甚至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捍卫主人的安全,在它们眼里这是责任,是使命;但在有些人的眼中,动物就像人类的寄生物,动物对人类的感情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好与恶,当他们不再喜欢它们时,就开始厌恶动物的存在,他们的感情是冰冷的,永远无法拥有一颗火热真诚的心。
那一幕幕感人的画面令我陶醉,我想将它们的“美丽光彩”化作能够给予我营养的“粮食”,放在我的口中慢慢咀嚼,品尝它们的自由精神,品尝它们的伟大母爱,品尝它们对人类的无限关心与信任。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十一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该书是沈石溪写的。
此书讲述的是有关狼的故事:一匹大公狼的妻子为了完成她丈夫的遗愿——当上狼王,不顾一切地锻炼她的孩子们,最后牺牲了自己,也没有保全孩子的全过程。
本书主人公是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的毛色却是纯白;她的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的很美的。她的性格是:坚强、执着、刚烈。在此书中,沈石溪把她的母爱表现的淋漓尽致。如:从古河道到她栖身的石洞,约有两华里远。紫岚几乎是一口气跑到的。把第一只狼崽送到石洞后,她来不及喘口气,又像接力赛跑似的奔回古河道,衔起第二只狼崽。同时,沈石溪的环境描写也十分不错;这是日曲卡山麓今年的第一场春雨,来势汹汹,狂风挟着豆大般的雨粒,像鞭子似的抽打着地面,树枝被抽弯了,斑茅草被抽断了,山峰也被抽变了形。
这本书被评为台湾第四届杨唤儿童文学奖、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优秀图书一等奖等等,如今它深深受小朋友们的喜爱。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书,你呢?
这本书感情真实,内容丰富,很有知识水平,希望大家多去看看哦!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十二
算来读书也不算太少,目前为止最让我喜欢的还是近日刚刚读完的《夜莺林的秘密》。这本儿童小说是英国作家露西。斯特兰奇的代表作,曾经获得“风船草国际大奖”。译本由青岛出版社出版。读完《夜莺林的秘密》我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该书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讲述了灾难中两位失去儿子的母亲在自救与互救的帮助中从绝望走向希望,从黑暗走向光明的曲折历程。故事的情节悬念丛生,人物形象的塑造特征显明。
小说伊始就带给我众多的疑问:小猪猪一家为什么来到“希望之家”?亨丽埃塔的哥哥是怎么死的?森林里姻味是谁制造的?这些问题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迫不及待向后读。当读到“一声绝望的尖叫划破了黑夜的沉寂”时,我心头禁不住一颤,这“绝望的尖叫”是谁发出来的?为什么小说迟迟没有关于亨丽妈妈的描述?联系亨丽爸爸的诸多反常表现,我猜想亨丽一家到“希望之家”绝不仅仅是为了休闲度假。
随着亨丽欲望与胆量的增长,黑森森的夜莺林更加具有了诱惑力。森林里真的有人吗?那个女巫会是谁?她身上到底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秘密?距离小说中心越来越近,阅读劲头也越来越足。至于以后的情节怎么样,这里我就不告诉你了,那份拨云见日的兴奋还是留给你自己在阅读中慢慢去体验吧。
特征鲜明的人物形象的塑造也是这本小说的一大亮点。彼如对女巫的描写:“一个可怕的身影走进了空地,月光下树的影子在它周围形成了一个黑暗的笼子。它伸开了瘦弱的手臂,一条破旧的毯子像爬虫的翅膀一样张开。它盯着一片黑暗,搜索着,追寻着……现在它的脸被火光照亮了,那是一张苍白的女人的脸,野蛮,空洞,散发着危险的气息。”充斥着恐惧,挑拨着怜悯,与后面的描写形成鲜明对比。“她穿着一条绿色的裙子……他们在喝茶,他正在给她读着一本书。”绿色代表着生机和希望,茶和书代表着闲逸和沉静。女巫是如何变仙女的?《夜莺林的秘密》会告诉你答案。
再彼如对跛足大卫。斯塔克的塑造开始也充满了神秘感。“他拄着一根手杖,我看着他转身,一瘸一拐地朝旅馆走去。他的手杖像一条多余的腿一样在他身前戳着,而且他的速度快得惊人,像只昆虫。”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好像都有“秘密”。就连打电话也是支支吾吾,神神秘秘的。
《夜莺林的秘密》称得上是一部优秀的“秘密”大作,如果你恰是一位窥秘爱好者,一读此书就再好不过了。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十三
我最喜欢的书是《xxx》,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
起初,我对它的兴趣并不大,开始时,吸引我的是他那粉嫩的外表,我翻开它,看一两章后,觉得它的情节精彩,让我对后文的期待越来越大。而让我一直往下看却不觉得厌烦的,是一个缠绕了我很久的问题:
那个封面上的穿着红色和白色裙子的小女孩是谁呢?不仅是这个问题,还有那新颖的题目,比如:《一个也没留下》让我想知道什么没有留下;《走廊里的哭声》让我迫切的想知道是谁的哭声……了这些,还有那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性格:玛丽的自私刁蛮、冷漠任性;迪肯的热爱大自然,能和小动物交流,他仿佛就是大自然的精灵;还有克林的脾气怪异、人格扭曲,这些都使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
再看这本书时,克林每每觉得自己活不长久时做出的一场举动往往会升起我的怜悯之心,直到玛丽对他说“你根本不会死!”时,这个故事像被施了魔法似的情节突然转变,最后,克林竟然可以站起来像正常人一样奔跑了,竟然还扑到了那久久都未去看望他的爸爸的怀抱里,看到那里,我顿时觉得心头一暖!
直到看到最后,我最初的疑惑还是未能解开,封面上的小女孩依旧没有出现,我不禁这样想:莫非这小女孩与这本书无关?可这不可能呀,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去猜想,最后我觉得封面上的小女孩一定就是那个开始长着黄皮肤,蓬乱的头发,骨瘦如柴的那个小女孩,她应该是受到了新鲜空气的影响,所以变得都让人认不出来了。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我做得到,可读万卷书对我却有一定的难度,不过我会努力向着目标出发的!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十四
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很奇怪吧!女孩子不是都喜欢童话小说吗?但我就喜欢《国学启蒙》这本书,因为里面有很多源远流长、经久不衰的经典故事和人物事迹,它让我得到了很多的启发和感悟。
例如书中《孝子蔡邕》的故事就带给了我许多感动。故事讲述了东汉文学家蔡邕对父母十分孝顺的事迹。由于他母亲得了重病,在病床一躺就是三年,蔡邕不分昼夜,日日在病床前照顾母亲,直到母亲去世。母亲下葬时,蔡邕在母亲坟前哀伤痛哭,还在母亲墓前搭了间小屋,在那里为母亲守孝,以此表达对母亲的思念之情。
这个故事让我不由地想起了我妈妈与我的外婆、爷爷。我的外婆在二十几年前身体就出现不适,在病床上一躺就是二十几年。而我的爷爷由于胃癌,全年都住在医院养病,直到去世也有七八年时间。这么多年来,不管风吹日晒、刮风下雪,我妈妈都悉心照顾着两位老人家。直到两位老人家双双去世,我妈妈依旧伤心欲绝,苦痛流涕。
蔡邕是古时候的孝子,而我妈妈便是现代的孝女。在妈妈的带领下,我也时常去医院陪爷爷,回老家看外婆,帮助妈妈一起照顾老人。有一次看着妈妈照顾外婆,我情不自禁地对妈妈说:“妈妈,当你老了,走不动,我也会像你照顾外婆一样,有太阳的时候推你出来晒太阳,帮你洗衣服、洗澡,好好照顾你。我一定要做一个像妈妈一样的孝女。”妈妈听了我的话,感动得都哭了。
在书中,我看到了“郯子鹿乳奉亲”的孝道,看到了“王尚书拒调女婿”的清廉正直,看到了“兄弟争死”的手足之情,看到了“孔子不耻下问”的好学精神……
读书,让我懂事,明理。所以,我喜欢读书。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十五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十六
这世界上好书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十七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xxx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十八
世界是知识的海洋,然而我们都是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所以我们的周围全是知识,只是你没有仔细去观察罢了。谈到知识,就离不开书籍给人们带来的知识信息了,然而,我要介绍的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物理书
我是从上到八年级才第一次接触到物理书,那时候感觉非常新颖,经过两年的学习接触,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它的内容给我带来的是不断的惊讶和惊喜,使我深深感受到了科学的魔力,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所在。
谁不曾记得牛顿的三大定律,万有引力,以及震惊世界、改变社会面貌的电力学的发现与研究给人们带来了五大便利,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所在。
科学的力量是巨大的,然而科学跟物理是密不可分的,现代人的生活基本上是靠物理学的研究发现成果得来的。简单的说,如果世界上没有电,我敢毫无质疑的说,现在的信息社会,高品质的生活会立刻进入瘫痪状态,想想那种生活真是可怕的,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所在。
再看看核能的发展,据资料显示,一个大概像手指盖那么大的核能能够一辆汽车跑报废的了,历史书上说过当火车刚发明时,经过一个村庄,将当地村民吓的目瞪口呆,是呀!一个活生生的大铁块会动,也许在当时是不可思议的,而人们做到了,而如今一块小核能可以令一辆汽车跑报废的事实是不是可以把人吓的七窍流血啊?而如今像那样的发明,已经数不胜数了。而这就是它的神奇魔力所在啊。
这一切来源于物理学,所以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物理书。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十九
说起水果,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开心起来,因为我从小就喜欢吃水果,比如西瓜呀、苹果呀、桃呀、葡萄呀……有的时候我饭吃不了多少,就会拿起家里的水果,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拿起一个草莓放在口中,那些汁像水一样不停地流入我嘴中,有一种又甜又*,爽口的特殊感觉。我感到特别奇怪,草莓表面上的小种子吃起来却没有一点点的味道。每次当妈妈把草莓买回来时,只要我看见,我都会亲自把草莓的绿叶摘下来,如果叶子是水灵灵鲜绿*的,那么草莓一定是新鲜的。我真希望有机会去种草莓的地方让我瞧瞧草莓是怎样生长的。
我吃草莓的方法是我自己发明的,先把草莓洗干净,再用小*把它切成四块放入盘中,在上面洒一些白糖,这样不熟的草莓吃起来也不会很*了;还可以把切好的黄瓜和小西红柿放在一起,再倒上*奶,我认为这就是“水果沙拉”。反正,草莓是我爱吃的水果之一,虽然告诉了你们关于草莓的一些方面,但我好像没有告诉你们更多关于草莓的知识,因为我——写也写不完!
我有很多爱吃的水果比较多,如苹果、火龙果等等,不过要说我最喜欢的就是草莓了。
草莓在我的眼里是这样的:它的下巴尖尖的,衣服红艳艳的,身上有很多小白点,头上还戴着一顶绿油油的帽子,想闪亮的星星,可爱极了。
草莓里面有是什么样的呢?我拿一把小*轻轻地把它切开,一看,里面是粉红粉红的,渗出了鲜红鲜红的汁水,水灵灵的。
草莓很娇气的,只要你轻轻地捏一下它,它就很容易会变坏。怎么样,想吃了吧!那我告诉你它的味道吧。草莓的味道非常甜,还带一点点*。
我特别喜欢吃草莓。有一次,我妈妈给我买了一盒草莓。我吃了一个又一个,几分钟就把一盘草莓一扫而光了。
怎么样,流口水了吧!快来和我一起来品尝草莓吧。
今天妈妈下班回家,给我买了一些草莓,我很高兴。因为我最爱吃草莓了。
这些草莓的形状各异,有的像桃子,有的像苹果,一颗颗圆滚滚、红艳艳,就像一盏盏小灯笼似的。草莓的身上布满了绿*的芝麻丁,芝麻丁上有软软的小刺。
捏一个红红的草莓放进嘴里轻轻一咬,一股甜丝丝的甘露顺着喉咙流进肚子里,使你立刻感到一丝清凉,吃了一颗,还想再吃一颗,让人越吃越爱吃。草莓的味道**的,甜甜的,要是吃多了,牙齿都会被*倒,不信,你也试试看?
我最喜欢吃一本书作文字 我最喜欢《 》这本书作文篇二十
《语文学习活页文库》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
记得,第一次从妈妈手中接到书时,每册封面上那一段段卷首语以那优美的语言吸引了我。我不禁翻开书一篇一篇阅读起来。每看完一篇我就会更仔细地阅读“赏析”,可别小看了它,它对我的帮助可大哩!“赏析”归纳了文章的中心思想,使我加深了对文章的理解。
这本书里的好文章可真是多得数不清。就说《悲壮的两小时》这篇吧,描写了前苏联一位著名的宇航员弗拉迪米尔·科马洛夫,在联盟一号宇宙飞船发生故障坠毁前的两小时内的悲壮故事。
描写科马洛夫与母亲、妾子的对话那段写得简短朴索,可这几句话足以表达了科马洛夫与亲人告别时的那种依依不舍的心情。尤其是科马洛夫和女儿的对话,久久在我耳边回荡:“……我要告诉你,也要告诉全国的小朋友,请你们学习时,认真对待每一个小数点和每一个标点符号。联盟一号今天发生的一切,就因为地面检查时,忽略了一个小数点,这场悲剧,也可以叫作一个小数点的忽略。同学们,记住它吧!”这段话深深地触动了我,我心头犹如泛开了潮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回想平时,我考试总被“小粗心”夺去几分,我还满不在乎,认为这些题我都会做,只不过粗心罢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被震惊了,我真不敢相信,难道一个小数点也能夺去一位宇航员的生命?我这才认识到粗心带来的可怕后果。
文库中,《美丽的遐想》仿佛一道清清的溪水从我心上潺潺流过,使我心情分外舒杨;《科学文艺的殿堂》使我张开了科学、幻想的翅膀……
这套书,是范文的宝库,是课余生活的良友,是学习语文的阶梯。我爱《语文学习活页文库》第一辑。我盼望第二辑、第三辑的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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