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的偶像鹿晗作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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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的偶像鹿晗作文(15篇)
时间:2023-05-31 20:49:52     小编:文友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一

鹿晗,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牵起了多少人的心。

鹿晗,是一个90后的大男孩。有着让很多人都嫉妒的美颜。标准的巴掌脸,大大的眼睛里像有星星在闪烁,高挺的鼻梁又不知道让多少人羡慕,让人着实感叹:他真的是上帝的宠儿。于是,就有一些粉丝出来说:他只是有颜值,没有脸他什么也不是。可是还有一位巨星说过:“没有实力,只有华丽的外表,永远不会在舞台上站住脚。”鹿晗自出道以来,所付出的努力和收获与毛利阳对等;他是第一个登上《时尚芭莎》封面的90后男艺人,他是获得过3次吉尼斯世界记录的男艺人;他是刘德华、归亚蕾等巨星都夸赞的青年……华丽的外表后,就比常人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他的努力,大家也都能看到,他不愧对他所获得的所有荣誉。

他那么努力,那么坚强,让我觉得没有理由不去喜欢他。

鹿晗也有很多粉丝给他起的“爱称”。比如:傻袍子、糊鹿娃、坚强小太阳……而在这些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坚强小太阳,因为他真的坚强的让人心疼。

在正处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时,他却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一个人去韩国打拼,每天绑着沙袋练习舞蹈,一练就是两年,才得以出道,他却没有任何的怨言。在一个综艺节目中,偶然看到了有记者报道:鹿晗为了筹备新专辑,不眠不休的工作了三天,三天中只休息过四个小时,一个地点之后立马赶去下一个地点,只能靠在途中的车上补眠。再见到大家又是开朗的笑容。鹿哥,你知道吗?当我看到这个时,心刺痛了,鹿饭们都不希望你这么辛苦,只希望有个健康的你。

除了这些,鹿晗还非常宠自己的粉丝。

他会珍惜每一次和粉丝在一起的时光;他把粉丝当朋友,粉丝说的话他都会牢记在心;他会抽出空,包场请粉丝看电影;他会自己掏钱,请司机把每一位粉丝安全送到家……鹿哥啊,你对我们的爱我们都看得到。感谢有你,我为我爱上你而感到幸运!

有人会问:“为什么喜欢鹿晗?”“因为喜欢他,会让我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三

偶像,其本身并非是汉语词,而是舶来品。大概应是英文idol一词所具有的双重含义所翻译而来的。诚然,对于人物的崇拜,确实和原始社会对于自然神的崇拜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是毕竟是文明开化与原始蛮荒的区别,我们的仰慕,应当是更为理性的。

宋人彭几对于狄范二公的仰慕,使他忘记了功过评判的标准,显得可笑。其实,彭几本心是值得赞同的,因为有这样的想法,才会去模仿外在的相貌。古人常常会以此人有异于常人之相而奇之,这样的想法确实对当时人造成了影响。站在现在的角度来看,这些成大事者,所谓的天生异象,应该是后天形成的气质,换而言之,其实是他们的言行品德造就了他们,从而流露于外表。

仔细想来,这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当下。现如今所谓的偶像,凭着他们青春靓丽的外表,吸引了不少的崇拜者,然而他们只不过是一时的玩偶,随着时光流逝,年华老去,被人遗亡。甚至于有人丑闻缠身,乃至锒铛入狱,这都不是真正的偶像。真正的偶像,应当是由内而外的魅力,这不是说不注重外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乃是外在与内涵一致,而不应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罢了。

所以说偶像在现代社会,更该是人们对于美好的实体化的代表。这样看来,偶像的责任就颇为重大了,但更重要的还是取决于人们对于偶像的取舍,也就是我们评判美的标准。我们以跳梁小丑为偶像,社会风气不言而喻;同样我们若以贤人雅士为偶像,社会必定是重学之风浓厚。这样一来,我们的偶像,就好似一面镜子,镜前是我们,镜中的偶像也是我们价值观的投影。

理性的偶像崇拜,自然是要脱离原始的蒙昧无知,在此基础上,还要我们明辨是非,善恶分明。儒家倡导的礼义廉耻,值得我们思索,在当下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我们的礼在哪里,我们的义在何处,我们所宣扬的偶像,真正值得我们尊重吗?也许这些问题并不是一时半会能回答的,回答的答案也不能尽如人意,但只要有这样的意识,不难推定,我们是会给出一份满意的答卷的。

我们需要的,不是供人赏鉴把玩的人偶,而是以之为追求目标的具象。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四

这几天,学校举行了篮球赛,很多地方的人都来参加,有郑杖子村、冯杖子村、范杖子村、米家沟村等好多篮球队。其中有一支篮球队,是我们班同学认为最厉害的,他们身着黑色队服,我们管他们叫黑队。黑队中的王猛和穆钢柱是很多人的偶像,班里也有很多疯狂的小粉丝,如张美妍、张春燕、迟佳怡等。

张美妍看到穆老师时,我感觉她就是个疯子,大吼大叫,弄得我很难堪。我想我才不会这么疯呢!但没想到在第三天的比赛时,竟给了我一个让我疯掉的惊喜。

那天早上,黑队有比赛,我和张美妍很快地吃完了饭。回到宿舍,收拾东西的速度也变快了许多。我们俩到球场时,黑队正在练习,张美妍看见黑队以后,犯起了花痴。这时,一个好熟悉的背景出现在眼前。我不敢确定,因为当时我没有戴眼镜。那个人虽然也是打篮球的,但他是瓦房的,按常理他不会来。我低声对张美妍说:“你看那个六号,长得很像陈方艺他爸。”张美妍说:“我又不认识他爸!”然后她继续犯花痴,我却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人。那个人一回头,看见了我,脸上的神情我看不清但能感觉到是惊讶。他说:“宝乌兰。”我惊呼出来,跑到他身边,捂住嘴说:“是你,真的是你,你怎么到这儿来打球?”他低声说:“我们替别人打。”我一时无语,于是就跑回张美妍的身边,也犯起了花痴。因为他是我的偶像,他打篮球特别厉害。当黑队要正式比赛的时候,上课了,我带着遗憾回了班。

第一节课是数学,我想就算今天挨老师的板子也值了。熬过了两节课,我拽着张美妍飞奔下楼去看比赛。他正在休息,我和他聊了一会儿。我问他:“为什么不把陈方艺带来。”他笑了笑说:“我怕她来了,看见你以后,就舍不得走了。”我们都笑了。他递给我一瓶水,我也没客气,收下了,抱着水瓶亲了几口,就像亲我的宝贝一样。后来,又上课了,他们也走了。

这场球赛给了我很大的惊喜,但同时也有遗憾。那就是,我的小学体育老师是和陈方艺他爸一起来的,可我却连一句话都没和他说,我不禁有些后悔了。

不过,我还是十分感谢学校举办了这场篮球赛。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五

他,是一个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也是被郑谷赞为“高吟大醉三千首,留著人间伴月明”。他就是——李白,是我的偶像。

他是我的偶像,更是诗坛文化数一数二的佼佼者,他的诗,在诗坛里像一颗颗璀璨明亮的星星,布满了诗坛,照耀着全世界。

“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奔腾的念头停歇下来,任它像桃花一样随波逐流。意识逐渐得到控制,便见山是山,花是花,水是水,整个天地入眼清明。李白终身是个积极人世的人,不会轻易失望落魄。知道晚年的时候,他心中仍有一股傲气所在,那股傲气兴许是盛唐时给他的底气,让他有了底蕴。

他写的诗很有仙气,也有一股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所在。正如安意如说:写作之人,无论生存之世多么恶浊动荡,只要心里边有诗意,文字便可皎然出尘。写作人应心似磐石,求证不息,生出的文字却要似桃花般嫣柔,能撩人心弦。正因为这样,李白才有号“诗仙”之称。读到李白的诗,我会忍不住莞尔,深情激动,意气飞扬……他,仿佛就是我的故人。

隔着迢迢的时间长河,我会读他的诗,感受他在不同地方的情绪感受。我想看他对着龟兹少女吟着优美的诗篇;看他踏花入酒肆;听他在山上抚琴,看他在府中舞剑;也看他对月清歌,蹁跹起舞,愁也罢,伤也罢。他的才华从不枯竭。堪比“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他的诗句就像初生的桃花自然而然地喷薄欲出。

从他的“绕床弄青梅”到现在的“直挂云帆济沧海”,我大概对他有了一个了解感受到他的豪迈、柔情。还记得在他失望落魄之时,不还是“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嘛,一笔带过,不拖泥带水。

他也是个精彩的人,善于发现生活中的处处美景。无论垂柳堤岸还是蝴蝶成群,都能成为他的笔下之物。他也不曾隐瞒自己的心性,不高高在上。他醉饮高歌,放浪形骸,对朋友说:“我醉欲眠君且去,明朝有意报琴来”,丝毫不刻意敷衍。天真而而睿智的他,赤子之心从不曾矣,洒脱地把所见,所闻,所感悉数落笔,心性自在,所有才华横溢。

李白,是一旷奇才,更是我心中的信仰,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六

“冲啊!杀啊!”罗马的旁边,出现了数以万计的军队,杀得罗马军队惊慌失措、节节败退,而带领这群军队的将军,是第一次让罗马感到害怕的大将军——“汉尼拔”。

出生于迦太基的汉尼拔,爸爸是个大将军,因为输了一场重要的战役,让国家抬不起头来,人民都过着苦哈哈的生活;所以,汉尼拔从小就被爸爸教导成一位勇猛的战士,也叫年幼的汉尼拔发誓,要将罗马视为永远的敌人。当他九岁时,就和爸爸一起去打天下了。随着年纪的增长,汉尼拔也学到了不少战术,在他二十六岁时,就开始准备大反攻,来个出奇不意,杀得罗马军片甲不留。

当时,能进攻罗马的路线有三条。第一,是从海路进攻,但是罗马的海军个个是菁英,汉尼拔的爸爸就是吃了罗马海军的亏,所以这条路线是完全不可行的选项;第二,是从陆路进攻,但走路第一定会经过夺马的殖民地“马赛”,所以罗马就在马赛部署大量的军队,要给汉尼拔一个迎头痛击,但他却不走这条路线。在罗马军的眼里,他已经走投无路了,但他却选择了不可能的第三条路线,那就是攀越“阿尔卑斯山”。从来没有人成功攀越的“阿尔卑斯山”来进攻,罗马在意大利,四周被险峻的阿尔卑斯山群所包围,但他毫不畏惧,他知道,唯有勇敢冒险出奇兵,才能报仇成功。

当时罗马的元老们,都不相信汉尼拔有那么大的本事,等着看笑话,但汉尼拔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穿越了阿尔卑斯山,直攻罗马城;当时罗马人万万没有想到西边会杀出迦太基的军队,连防守都来不及,就吓得落荒而逃,虽然他终究没能攻下罗马,但他勇于挑战的精神,虽败犹荣,而名留青史。

对攀越阿尔卑斯山对现代人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汉尼拔,不只是一个人爬山,还带了一群人和战象、战马,就算现在科技再怎么进步,除非把座山炸掉,不然连现代人一看到阿尔卑斯山,也敬而远之的打退堂鼓,所以历史学家对他那么高的评价,绝非浪得虚名。

现在的人,唯一缺少了汉尼拔的勇气和信心,有了勇气,世界没有所谓的到不了的地方;有了信心,世界没有所谓的不可能。所以,汉尼拔会远近驰名,享誉古今;所以,汉尼拔的挑战精神,是犹太人的骄傲,也是后人所要尊敬和学习的地方。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七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八

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一个伟大而神奇的偶像吧!它可以是虚构出的无所不能、上天入地的超人;也可以是不存在于今却名扬四方的古代人物;又或是当今哪个最火的明星。总之,一句话——偶像激励着我们的成长和前进。

但是我心中的偶像,她并没有令人赞口不绝的绝技,也没有多么令人自愧不如的特长,她甚至还并不太出名。她,就是辫子姐姐郁雨君。

郁雨君姐姐之所以被称为辫子姐姐,是因为她有两条又黑又长的辫子。松松的挂在肩头。徐徐的微风一吹,就像两只调皮的小黑燕子绕着她打转儿,俏皮可爱;她还有着一口大白牙,笑起来十分灿烂、有感染力,就好似清晨的第一缕朝阳,穿过飘渺轻薄的帘子,直直的照入我心房。

她是一个作家。是的,她只是千千万万个作家中的一个。那么,她为什么能够成为我的偶像呢?答案在她写的书中。难道她写的书语句十分华丽绚烂,让人一眼就深陷其中?还是她的书有什么古老的秘法,能使人一下子变得聪慧?不是,都不是。正好相反,她的书中没有什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深奥句子。而是每一句都承载着童真的欢乐天真。每一个字都是跳跃的音符,谱出每个美好的瞬间,传进我的心里。令我读起来很舒心。

她的书都是以小学、初中学生的角度来写的,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部分,她都能抓得那么准确,那么令人惊叹。虽然只是写着班级生活中平淡无奇的小事,却都能引起我深深的共鸣。

每一次翻开她的书,就好似有魔力一般,把所有烦杂不安的情绪都抚平了。我好像和她的书融为一体了,心也静下来了,似一口深潭。这就好似“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的境界了……这样的书,这样的人,这样的思绪,就足够证明了一切。她,郁雨君姐姐,就是我的偶像。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在将来能够通过我写的书去激励着别人。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最纯真的句子谱写下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一本本书告诉人们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我的偶像就是这样,虽然平凡,却也绽放着不一样的光彩;虽然不及太阳耀眼,也不如月亮甜美可人,可她在我心中却是最亮的星星;照耀着我成长,不断激励着我前行!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九

记忆中,低调稳重,和那最美丽的笑容,浅浅的酒窝像泉水叮咚,好听声音一直回荡在心中,草原上的天空是你内心的纯净,七彩绚烂的霓灯,装点了你较好的面容,烟雾缭绕的城笼,无法阻挡你飞向高空,黑黑的眼圈,让醒目们为你担忧,像圣人才有的安宁,像智者才有的平静!他就是“2007年快乐男声”亚军苏醒!一直没有承认过自己是醒目,一直在自己偶像的地盘里关注王栎鑫和bobo,直到有一次,你唱自己的单曲《还不是因为爱》,r&b的转音令我震惊。让我从此开始关注这个去悉尼打过工,被人侮辱,却因此锻炼出你清甜的声音,和不惊的心魄的苏醒。

苏醒,是一个不愿伤害他人,宁愿自己站在面临淘汰边缘的快乐男声!记得那一次,快乐男声魏晨,有权利决定谁晋级与自己pk时,苏醒,你却轻轻地在魏晨耳边说到:“选我,楚生今天病了!”这句话,也许有些人没听见,可在场的“醒目”有些是听见的。也许是上帝大发慈悲,苏醒以120多万的高票数胜利了。

苏醒,总是以特别的方式出现在大家面前,快乐大本营中最特别的走秀,勇往直前中最特别的出场;……苏醒总会把自己可爱的表情流露出来,让更多人了解这个帅气的西安小伙—苏醒。能唱能跳,发挥稳定,海归的身分,并没有特别提升他的身份,可对英文歌以及r&b风格的歌曲,他就会像王栎鑫一样独一无二,无可替代。

万物复苏,你最醒目;苏醒,就是要醒目!

小苏苏—一个爱在人们面前捣蛋,可以让尴尬的气氛活跃起来,和王栎鑫一样,可以给这个炎热的夏天捎来几丝凉气。他经历过7年独自的国外生活,感受的孤独,见识的繁华,听到的声音,经历的风雨,足以让这个已长大的小伙子怎样表现自己,才是最正确,最适当的。

其实这个看似近乎完美的男声,也会有一点点的小毛病。因为苏醒在国外生活的时间较久,很难摆脱西方流行音乐的风格,所以他唱歌的风格和曲调相当的欧美化。值得庆幸的是,“文化是根源,语言是工具”这句话苏醒常挂在嘴边,也许这句话够让苏醒在音乐道路上,不是很盲目。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十

我的偶像是一位网络歌手,他,是东来东往。东来东往,歌如其名,一个人来来往往。

也许你并没有听过他的名字,也许你没有听过他的歌,也许……

"依稀的记忆从前的你,背靠着背听海的声音……"这首《海角七号》是我听东来东往的第一首歌,忧郁的海,人们的忧郁,也许我与这首歌有缘,这首歌是在我的父母离异之后我听到的第一首歌。依稀的记忆,记忆中以往的欢乐,以往的笑声,以往的幸福,以往的甜蜜……蓝色的海,是忧郁的,蓝色的海的声音,更是忧郁的。

后来,我去找这首歌,它叫,海角七号……这个名字,很梦幻,可惜,歌词确实如此的伤感。再到后来,我听了更多有关于东来东往的歌。我喜欢他的声音,他的.声音和他的歌一样好听,同时,也有些忧郁,渐渐的,我喜欢上了他的歌。我当时就认为,这些歌,跟我一样,听这些歌的时候,我就好似是找到了知己一般。

"人总是,爱一个人很痛,恨一个人很累,想一个人很傻,一个人又孤单……"的确,人就是这样,人总是需要一个人陪伴,没人人陪伴就是寂寞的,人生在世,就要多多想开点,爱一个人很痛,感情中受伤很痛;恨一个人很累,心很累;想一个人很傻,因为你的心中都是这个人,所以很傻。但人如果没痛过,没累过,没傻过,就得不到成长。

其实对于我喜欢的人,我们班的人都不认识。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女生在讨论自己喜欢的偶像时,有的人喜欢tfboys,有的人喜欢exo,有的人喜欢这两个组合中的一个或几个成员,有的人喜欢杨幂,有的人喜欢……可,当我说我的偶像是东来东往的时候,大家都表现出一种不认识这个人的感觉,这让我有些受伤……但我又觉得释怀,因为东来东往是一个不看重名利的人。我们班里面也有男生认识他,一个男生说,东来东往是一个帅哥,唱歌也很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不红。

其实我先前也在想这个问题,后来了解了一下,东来东往唱的歌都是为他的女朋友唱的,这令我有些羡慕,又有些嫉妒,我想对那个女孩说:"如果你不爱他了,请不要伤害他,他不需要你的崇拜。"

因为,我会一直崇拜着他。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十一

我想,每个人应该都会有偶像吧,偶像不需要太好,不需要太耀眼,自己喜欢就好。因为我觉得偶像并不是说必须多厉害多帅,我觉得这是一种信仰,是支撑着自己的动力。

我的偶像,就是防弹少年团。他们是一个韩国男子团体,七个人组成,2013.06.13是他们的出道日,队长是金南俊,大哥是金硕珍,老二是闵玧其,老三是郑号锡,老五是朴智旻,老六是金泰亨,忙内是田柾国。刚看见防弹的名字时,是在一个阿姨家看电视的时候看见的,当时我心里还想,这个团的名字怎么这么中二,后来慢慢的了解到了这一群可爱的少年们,也了解到了他们团名的含义:其实是社长给他们取名叫防弹的,意思就是想让他们可以抵挡所有的不好的事物和不好的评价,做好自己,就一定会成功。

然而,防弹做到了,从13年出道后,辛苦努力了两年,才拿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一位,我那时候,看着直播,清清楚楚的看到了七个少年抱在一起失声痛哭,我的眼眶也湿润了。我是14年饭上的他们,那时候,14年正是他们的低谷期,好多家的粉丝都骂他们,都说防弹一定会糊,那时候防弹的粉丝还没有多少,只能在人群中发出微弱的辩解,可并没有什么用。

而我能做的只有默默的陪着他们,那个时候防弹还只是出道一年的新人,如果粉丝回骂就算是对前辈的不尊重,可是好在老天有眼,防弹刚出道一周年的时候,就拿了最佳男子团体新人奖,而成员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阿米,阿米是他们的粉丝名,意思是说希望他们的粉丝能像军队一样坚强,也就代表着防弹会守护着阿米,永远永远。

而《ineedu》时期,正是防弹事业的第一个高潮期,需要宝之后,《run》也拿了好多一位,从那以后,防弹真的全是拿奖拿到手软了,我作为一个四年的饭,看着他们从人人都不看好的小糊团,到现在的世界弹,真的很不容易。

而现在,防弹成为了第一个在联合国演讲的组合,连好多好莱坞的巨星也是防弹的粉丝,防弹还和好多巨星、歌手合作,这是他们的荣誉,也是我们阿米的骄傲。所以,追星,并不是说一味地喜欢外表什么的,对于防弹,只有一句话,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十二

他生就一副多毛的脸庞,浓密的胡须覆盖了两颊,遮住了嘴唇,遮住了皱似树皮的黝黑脸膛,一根根迎风飘动,颇有长者风度。因此,人们仿佛只会看到他的胡须,他的粗陋的外表,却看不到他那颗高尚的灵魂。那么,就让我来告诉你吧,他就是用满面胡须,撼动沙皇地位的列夫·托尔斯泰!

列夫·托尔斯泰这个大文豪,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最伟大的文学家,他用犀利之笔,对俄国当时的现实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被称颂为具有“最清醒的现实主义”的“天才艺术家”。他出身于贵族,但却厌恶上流社会,厌恶贵族的生活。

他平易近人,喜欢与平民做朋友。他以身作则,开创子弟学校,让穷人家的孩子也能够读书。他虽然是一个地主,但却从不虐待农奴,他简直是博爱的化身。

一次,他走在车站的站台上,一位太太从列车上探出头来,对他说:“老头,帮我把包拿一下,它在候车室!”托尔斯泰急忙把包拿了过去。那位太太说:“谢谢啦,给你!”说着便把一枚硬币递给他。另一位妇人看到了,激动地说:“太太,您知道您付钱给了谁吗?伟大的列夫·托尔斯泰啊!”那位太太惊慌失措,说:“上帝啊,您一定要宽恕我,请您不要计较这一枚硬币!”托尔斯泰却笑着说:“怎么会,太太,这一枚硬币是我靠自己的劳动得来的。”

他不但平易近人,而且善于用自己的作品来传达自己的心声,表达他要解放劳动人民的决心,他的全身都散发着人道主义道德精神的光辉。

托尔斯泰的作品《安娜·卡列尼娜》中的男二号列文,贵族青年,排斥上流社会以及那些贵族低俗的品质及其语言,他反倒喜欢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勤劳、朴实。他解甲归田,回到乡村,将自己的土地无偿分给劳动人民,这仅仅是第一步。他还经常自己去帮助人们劳作。他不再是资产阶级,而是伟大的无产阶级。列文这个形象,就是以托尔斯泰以自己为原型塑造的人物。

托尔斯泰穿着朴素,虽是贵族,但日子过得却一直很拮据。他的一生都在为底层的劳动人民呐喊,为他们的自由和幸福生活战斗。他待人民为至亲,视腐败贵族为仇敌。他的一生所做是传奇,他的作品是史诗,他——列夫·托尔斯泰,就是我心中的偶像!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十三

几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对于零零后的年轻人,舞台上那耀眼的霓虹下,或帅气或靓丽的脸庞是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前卫的装束成为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叛逆的行为成为一些人的偶像。偶像是那样的有号召力,让身边的这些人义无反顾地追随和崇拜。

而我的偶像,是我的父亲。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父亲便不在我的身边,但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消失过他的影子。父亲在外打工,支撑着我们这一个大家庭,我知道他很苦很累,但却从来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怨言。每次见到父亲,总会感觉他比上一次见面时又老了几岁,头上又添了一些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白发。这是我见过的最“老气”的父亲,四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面容。一想到他的样子,都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上初中时送父亲去车站。车站离家很远,大约有十几里路,每次离家之前,父亲都是拒绝让我送的,因为父亲都是步行前往,不想让我跟着受累。他总是说,你要是去了,还得自己打车回来,还不如省下那钱买支钢笔……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在那段去车站的路上,需要我陪父亲走一程。

父亲终究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勉强答应了我一次。

凌晨四点钟,天还是黑的,为了赶车,必须要起床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在父亲的后面,看着父亲背着大包小包吃力地走着,想去帮他扛一个,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不累。”父亲的话刚说完,我的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是委屈?是内疚?是难过?连自己都说不清楚。

就这样一前一后悄悄地赶路,大约走出五六里,我渐渐跟不上父亲的脚步了。父亲停下来,转过身,问我要不要休息,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终于到了一家早餐店,父亲为我买了肉饼和鸡蛋,自己却啃一块从家里带来的干饼。我终于没有忍住,不争气的眼泪落到了手里的肉饼上。

偶像车站上,父亲和我挥手告别,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父亲给我打车回家的10元钱揣进了兜里。我要沿着原路步行走回去,我不会迷路的,那条回家的路上,有父亲清晰的脚印。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十四

一天清早,我起得并不早,走在教学楼下就看见教室里的灯没亮。几个人影在教室外晃动。我自言自语道:“难道阳锦文还没到吗?”

一上楼,看见同学都在门外等待,我疑惑地问黄杰:“阳锦文还没到吗?”

“是啊,今天怪了,以前阳锦文总是来得早。”黄杰诧异地说。随着同学是越来越多,抱怨的声音也就越多了。

这时,阳锦文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走来,他脸色苍白,两眼显得憔悴无力,向同学们解释道:“昨天我感冒了,所以今天就来迟了。对不起!”

他走到门前,右手伸入口袋,掏出钥匙,用左手稳住锁,右手把钥匙插入锁孔里,轻轻一扭,锁开了。虽然感冒了,但他的动作依然那么熟练。

除了这天,这两学期的每一天,阳锦文何曾来迟过,都是最早到校开门,最后离开教室,这是多么不容易啊!

一天晚上,轮到我打扫教室,阳锦文要等我扫完教室才好锁门。为了让我们快点扫完,也开始帮忙。他走到一组,将一个一个凳子往桌子上摆,为了不把同学桌上书本搞乱,他双手拿起凳子,似乎每一个凳子都是一个婴儿,轻轻地拿起,轻轻地放下。摆完后又拿起扫帚帮着扫.

我走到他身边说:“今天扫地是我们的责任,不用你辛苦。你休息吧!”

“没关系,每天都是我帮助值日生扫地,快扫完了好回去。”他扬起扫帚回答。

我感激地说:“真谢谢你!每天这样帮助人,真不简单啊!” 我从前面往后扫,他从后面往前面扫。他扫得很仔细,不放过每一粒灰尘。我和他把垃圾扫成一堆,他轻松地说:“你可以走了,这垃圾我来撮。”

“这怎么好意思呢!”说罢,我到教室后面拿撮箕,阳锦文将撮箕抢到手里,用撮箕撮好垃圾,倒入垃圾桶里,接着又帮他们扫地。

看到他头发上满是灰尘,脸上渗出的汗珠,我内心充满感激,没想到把人家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助人为乐的精神是这样的强烈持久。

阳锦文学习成绩虽不算好,热爱班级,工作负责,助人为乐,不辞辛苦的精神品质深深地打动我,我想,他应该成为我的偶像,我应该像他一样,也应该对同学富有爱心,不能只顾自己学习,多帮帮像他这样的人,好让他们成绩提起来。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十五

我的偶像是叶思远。他是我班的副班长,他待人友好热情,上课积极思考,发言积极,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赞扬。

叶思远微胖的身材,深邃的眼睛稍稍有点凹陷,肥嘟嘟的脸庞泛着红光,上嘴唇微微翘起,一副憨厚老实的样子;塌塌的鼻梁像是橡皮捏成似的,黑黑的眼珠在眼眶中骨溜溜地转动,看出他的机灵,他的笑容总使人联想到弥勒佛。

在课堂上,叶思远就如同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的小鱼,把老师讲的知识全部装入脑袋。只要老师一提问,他的“小红旗”就举起。记得上《丑小鸭》时,老师说:“谁能讲讲丑小鸭的故事?”全班同学刚读一遍,还不熟,都面面相觑。这时,只见叶思远毅然地高举起他的“小红旗”。

他镇定自若地站起来,竟然从容不迫地关上课本,声情并茂的讲述:“刚从蛋壳里爬出的丑小鸭,??”啊!他竟能把丑小鸭曲折的经历完整的讲述,似乎没有一丝漏洞。他抑扬顿挫地的语调把我们带到了丑小鸭的历险世界。

故事讲完后,老师惊讶地说:“真没想到,讲得太好了,完整而动听,我们给他鼓掌。”“啪啪??”教室里响起响亮的掌声,而叶思远只是微微一笑。

除这一点,叶思远还有另一方面就是滑稽幽默。在下课时,那带着叶氏的动作引发我们开怀大笑。

记得是前天,上完体育课,我们都汗流浃背,走进教室休息。只见叶思远晃着身子,走到饮水机处接满一瓶水,一饮而尽,还不停地摸着肚子,左手将瓶子伸向前,用满足的嗓音说:“味道好极了!”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笑声未尽,他又学着大将军的步伐,歪着脑袋,抖抖身上的“披风”,威风凛凛地向前走,肚子里的肥肉也一抖一抖,脸上装出将军得意洋洋的神情。

“叶思远,你可真有趣呀!”我说。

“当然,我是谁呀。我可是横扫千军的将军呀!”叶思远拍拍胸脯道。

“哈哈,哈哈??”大家都开心大笑。

叶思远就是这样一个在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在下课时幽默风趣的人,有这样一个同学作偶像,时时刻刻陪我们在学习、玩乐,真是快乐无比!

我的偶像鹿晗作文篇十六

从开学到现在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我的这个偶像他不像生活中的歌星,影星,球星一样有名他也不像司马迁一样有自己的创作,但是他特别有个性。那个成为我的偶像的人就是我的班主任王老师。

同学们,我是你们这三年的班主任,在这三年中你们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班主任的自我介绍说完了,我们的掌声也随之响了起来。这个学期也过去了,我对班主任也有了特别的看法。他为人正直规范,几乎每天都能听见他喊上课。刚开学那会儿,他对我们说他收交作业与其他老师不一样,我们大家都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收作业方式呢?班主任用严厉的眼神扫描过每一个同学,确定每个同学的大眼睛都看着他的时候才开始说,同学们,你们都应该看到了我们班门口放着两张桌子,我们每天的数学作业都摊开放在上面,七点三十之前课代表给我抱到办公室。

记得刚开学的那会儿,班里来了个插班生,他坐在最后一排,这个插班生比较活跃,尤其是上课。周四那天的下午,最后一节是数学课,因为插班生上课捣乱,班主任就忍不住了一边吼着一边走向插班生的位置。因此那是开学以来班主任第一次发火,当着全班人的面去批评一个插班生,班主任用一些时间把该说的都说了,该吵的都吵了,最后他唱了一首他那个年代的歌,歌声很嘹亮并随着我们的掌声停止了。本来一个很严肃的事情,被班主任搞得那么轻松、自然。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这个班主任真有意思。

每天中午都会有一段自习的时间,别的老师都在办公室里睡觉,看电视剧,听歌……而王老师却每天来我们班里,看着我们写作业。然而同学们并不知道,他一直在默默的付出。

为了让现在的小组更加团结友爱,他带着我们全班去操场上运气球。为了让我们的大课间跑操更有劲他总是陪着我们一起跑,为了让七三班更好他总是在一旁默默的付出……

为了让我们知道为什么学习和怎样学习,他特别的开了一次班会。他总是在班会上讲一些人生大道理,以免我们将来不适应这个社会。当我们松懈的时候,他总是会想各种各样的方法激励我们前进。

这就是我心目的偶像,为了不辜负偶像对我的期望,我会好好学习的,将来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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