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工作领域。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私募基金工作计划通用篇一
私募股权投资通常以基金方式作为资金募集的载体,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运作,像我们熟知的凯雷集团、kkr、黑石集团和红杉资本等国际知名投资机构就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公司,旗下都运行着多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17年基金从业《私募股权投资》复习要点,想了解更多相关精彩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基金清算是指基金遇有合同规定或法定事由终止时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处理的善后行为。
一般地,股权投资基金清算的原因有以下几种:基金存续期届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股东大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进行基金清算;全部投资项目都已经清算退出的;符合合同约定的清算条款。
清算的主要程序包括:基金终止后,由基金清算小组(清算人)统―接管基金资产;基金清算小组(清算人)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理和确认;对基金资产进行评估和变现;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制定并披露清算报告;对基金资产进行分配。
为了实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一致性目标,同时为了对基金管理人产生足够的激励作用,股权投资基金一般采用以下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首先向投资者返还投资本金;其次向投资者支付约定的'优先收益;剩余收益按照约定的比例在管理人和投资者之间分配。
根据基金收益分配是否优先满足投资人的出资及一定比例的收益分为两种分配方式:一种是按基金分配,另一种是按单一项目分配。
(一)基金估值的概念
基金的估值是指通过对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所有负债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评估与计算,进而确定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过程。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基金负债
(二)基金估值的原则
(三)股权投资基金的估值方法
对于股权投资基金的估值,国内外最为普遍使用的方法主要有四类,
1)成本法。
2)市场法。
3)收入法。
4)重置成本法。
基金费用和收益、基金会计核算和基金财务报告
股权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第三方服务费用(包括法律、审计等、筹建费用、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等。
(一)清算退出的方法
清算退出主要有两种方式。
二是解散清算,即企业股东自主启动清算程序来解散被投资企业。
(二)清算退出的流程和方法
1.清查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包括股权投资基金在内的股东股东之间如果依法约定了分配顺序和份额,可以按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约定,则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私募基金工作计划通用篇二
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基金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17年基金从业私募股权投资高频考点,想了解更多相关精彩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一)公司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二)合伙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三)契约型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基础法律关系
二、公司型基金合同
(一)组织形式相关
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股东出资;股东的权利义务;入股、退股及转让;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终止、解散及清算;章程的修订。
(二)股权投资业务相关
主要包括:投资事项;管理方式;托管事项;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税务承担;费用和支出;信息披露制度。
(三)合规与自律相关
主要包括:声明与承诺;一致性;份额信息备份;报送披露信息。
三、合伙型基金合同
在合伙型基金中,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等系列协议,约定相关权利和责任,同时也对基金运作的相关事宜进行事先规范。
四、契约型基金合同
(一)组织形式相关
(二)股权投资业务相关
(三)合规与自律相关
一、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选择
股权投资基金成为运作股权投资业务的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我国现行的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主要为公司型、合伙型及契约型,影响组织形式选择的因素众多,主要包括法律依据、监管要求、与股权投资业务的适应度及基金运营实务的要求,以及税负等。
二、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流程
(一)公司型基金的设立与备案
1.设立条件
2.设立步骤与备案
(二)合伙型基金的设立与备案
(三)契约型基金的设立与备案
三、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税负
(一)公司型基金的税负分析
1.流转税—增值税
2.所得税
(二)合伙型基金的税负分析
一、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人数限制
目前,我国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限制如下:
(1)公司型基金:有限公司不超过50人、股份公司不超过200人。
(2)合伙型基金:不超过50人。
(3)契约型基金:不超过200人。
二、投资者非法拆分
基金拆分主要包括份额拆分和收益权拆分。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及其人数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基金转让的条件。
三、禁止性募集行为
四、募集流程及要求
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特定对象的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
私募基金工作计划通用篇三
a. 一级投资
b. 二级投资
c. 直接投资
d. 间接投资
股权投资母基金的业务主要包括一级投资、二级投资和直接投资。
a. 私募形式
b. 公募形式
c. 委托募集形式
d. 自行募集形式
股权投资母基金(基金中的基金)是以股权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主要采取私募形式,缺乏流动性,因此,二级投资一般都有价格折扣,这使二级投资业务往往能够获得比一级投资业务更高的收益。
a. 其投资者为股权投资基金,因此被称为母基金
b. 以股权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
d. 以创业企业的股权投资为主,但规模较创业投资基金大
股权投资母基金(基金中的基金)是以股权投资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目前,股权投资母基金已经成为股权投资基金最主要的投资者之一。
私募基金工作计划通用篇四
私募股权投资框架协议【1】
时间: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a对b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仅供谈判之用。
本框架协议不构成投资人与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得投资委员会批准,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后,本协议便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告方应尽最大努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达成、签署和报批投资合同。
排他性条款
排他性条款规定目标企业b于投资者a进行交易的一个独家锁定期。
在这个期限内,b不能跟其他投资者进行类似的交易谈判。
在创业投资业务中,这个锁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个并购业务中,锁定期则可以很长。
保密条款
投资意向书中的保密条款和保密协议规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内容。
该条款下主要规定,在没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协议所述的交易内容以及任何当事人的意见。
对于那些其他当事人事先并不掌握,并且不为公众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诺,仅将这些信息用于交易目的,并且尽力防止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获取。
各方也要保证,仅向相关的员工和专业顾问提供保密信息,并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时告知他们保密义务。
先期工作
在这部分内容中,应该记载双方交易的前提。
最重要的就是卖出方是否有权利出卖目标企业的股权。
如果有权利,应该说明这种权利是如何获取的。
时间表
在框架协议中,应该规定整个交易的时间表。
通常,时间表主要包括三个主要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a向b注入资金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a与b共同合作,推进b价值提升;第三个阶段是在a退出后,a与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b的进一步发展。
其中第三个阶段的内容主要是为日后进一步合作铺路,比较虚幻。
但前两个阶段对于a、b双方很重要。
投资条款
这一类条款主要规定投资总额、价格等内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条款。
1、投资金额。
该条款规定投资者投资的总金额,购买股数,以及这部分股份占稀释后总股数的比例。
此外,这一条款中应该指明获得股份的形式。
因为投资者并不一定能够总是以购买普通股的方式注资,投资者可以选择的工具也可以是优先股、可转债或者仅仅是贷款。
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条件的普通股,这些情况都应该作出说明。
由于普通股拥有的权利最广泛,所以,在这接下来的部分中,我们主要以普通股投资为例,来设立这个框架协议。
2、购买价。
在这条款中,应指出投资者每股股票的购买价格,并且分别指出投资前后b的股票价格。
3、价值调整条款。
这一条款将规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b能能够达到一定的经营业绩,那么a将奖励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权;如果b不能达到,那么b将以一个象征性的价格或者无偿地向a转移一定比例的股权。
4、交割条件
这一条款规定双方交割的条件。
投资者应该根据a和b都能接受的投资协议进行,除了由b做出的适当和通用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以外,还可能包括其他的内容。
5、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是a通过必要的工商登记,正式成了b股东的日期。
投资者权利条款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资者通常会在协议里为自已获取一定的权利。
1、增资权
这一条款主要赋予了投资者a这样一个权利;在未来规定的时间内,投资者a有权利向企业b以一个约定的价格再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
这是一个权利,所以,a有权执行也有权不执行。
2、股息分配权
这一条款是为了避免b过度分配利润而对a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通常规定,如果可分配利润没有达到投资者投资总额一定的比例,b在未经过a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3、清算权
这一条款旨在当b发生破产清算时,保护a的投资利益。
通常,在破产清算时,a将获得一个优先于其他股权持有人的优先分配额。
这一金额可以设定为a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当投资者a获得优先分配额以后,剩余的部分将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包括a在内的全部持股人。
4、赎回权
该权利旨在解决投资者在投资若干年后无法退出的问题。
这一条规定,当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后,投资者a随时有权将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价格卖给b。
通常,这个价格是下列两种情况下价值较高的那个:第一种情况,最近b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拥有的净资产;第二种情况,a对b投资总额加上a对b增资额加上上述投资到赎回日期间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为15%~20%)计算的利息总额。
如果b无力支付赎回股份的金额,那么b有义务尽快支付这一金额。
如果b的现金不足以支付,那么,a持有的股权将自动转化为一年到期的商业票据(利息可以规定)。
而且在b完成赎回前,a仍有权利保持其在b董事会中的董事。
5、反稀释条款
这一条款将保护投资者a不会因为b增发股票时估值低于a对b投资时的估值而造成损失。
通常会在这一条款中规定:当b增发时,对公司的估值低于a对应的公司估值,a有权从企业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获得一定比例的额外股权。
6、新股优先认购权
这一条款将保证投资者不会因为企业发行新股而导致投资者控股比例的下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投资者有权在新股发行时优先认购,且价格、条件与其他投资者相同。
7、最优惠条款
这一条款用于保证投资者a在于b的合作中居于有利的地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规定,如果b在未来融资或者在既有融资中有比与a的交易更为优惠的条款,则a有权利享受同等的优惠条件。
8、首先拒绝权和共同出售权
在这一条款中赋予投资者a这样的权利;如果其他的股权投资者计划向第三方转让股权,那么,投资者a有如下权利;投资者a有权禁止这种交易的发生;投资者a有权以同样的条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权。
但是,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的股权转移并不在此限制之内。
而且投资者a不必负担在股权转让中把股权优先转让给其他普通投资者的义务。
9、上市注册权
这一条款将避免投资者a在企业b上市后因为法律规定不能转让股票而导致的损失。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如果投资者a在一定期限内(比如ipo4年后或交割日8年后)不能转让股票,则企业b的其他股东应该在投资者a的要求下尽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如果b需要重组而需要a放弃某些权利,那么,当b重组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公司仍然没有实现ipo,投资者a就有权利恢复所失去的权利和利益。
10、锁定
这一条款规定,企业b的原始投资者或持股管理人员在未经投资者a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即使持股管理人员已经不被公司所雇用,他仍需要履行这一条款义务。
11、出售权
这一条款将赋予投资者a在企业b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市的情况下将企业b出售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投资者无权提出异议。
12、信息权
只要投资者a持有企业b的股份,企业b应该向a提供a所认可的形式的信息。
这包括每月的财务报告、预算报告、所有提供给股东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员、公众或者监管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
13、董事会席位与保护性条款
在这一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可以向企业b的董事会安插一定数量的董事。
而保护性条款则规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当比例的股权的支持,否则就无权进行交易。
14、权利的放弃
在这一条款中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通常会规定,如果企业b能够上市,且股价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但通常,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所拥有的信息权和上市注册权也不会丧失。
事务性条款
事务性条款规定了一些对企业b行为的许可与限制事项。
1、所得款项用途
这一条款将规定企业b可以在什么范围内动用资金。
通常投资资只能用于经过投资者a许可的业务扩张、研发投入或者作为流动资金。
2、员工与董事会期权
这一条旨在规定企业b如何使用期权的奖励。
通常投资者a允许企业b预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为未来对员工和董事的奖励。
投资者a在这一条款中对b的限制主要是投资者要避免b通过期权奖励的方式低价转移企业的资产,或者分散a在b董事会中董事的影响力。
所以,根据最优惠条款和反稀释条款,b发放的.股权的执行价格不得低于给a的价格,同时,当这些期权被发放时,a在b中的董事也要获得相当的比例,以在执行后保持其在董事会中的地位。
3、管理费条款
管理费条款是规定在交易中发生的费用由谁来支付的问题。
按照惯例,企业将支付尽职调查的费用、为完成所有文件而产生的聘请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翻译等专业人士而产生的费用。
而投资者通常负担投资决策中发生的费用,比如支付给顾问和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代理费以及佣金等。
4、主管人员承诺与非竞争承诺
这一条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员b离开企业,甚至在离开企业后建立类似企业与企业b形成激烈的竞争。
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时候做出过这样的承诺,那就可能没有后来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现在好过得多。
5、员工知识产权协议
这一条旨在解决投资者a投资前企业b中知识产权的归属的问题。
通常将会规定,b应该在a注入资金前就和每个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签订为a所接受的保密和发明转让协议。
6、关键雇员保险
在很多企业中,关键雇员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所以,可以利用人寿保险来减轻关键雇员因为意外无法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而造成的影响。
通常会给那些关键雇员购买一定数量的保险。
在这个条款中就要规定有哪些人是关键雇员,而且每个人应该投保多少数量的保险。
7、寻找管理人
由于投资人a可能在未来为企业b引进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这一条款中赋予a为企业寻找管理人的权利。
虽然不会在条款中写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为投资金额中的一项开支。
8、股权结构
在这一条款中,将明确企业b的股权结构。
9、存留利润
这一条款将规定投资者a有权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润。
其他条款
除了上述条款以外,还有一些小的条款也需要写在框架协议中。
这些条款有适用法律、争端解决机制等等。
注:签订了投资意向书之后就要展开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私募基金工作计划通用篇五
导语:行政监管是指行政机关对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的有效监管,方式有:制定规章制度、敦促、禁止、限制行为。那么在基金从业私募中会涉及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股权投资基金实行适度监管原则。
股权投资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该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单只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含普通合伙人)。
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对单只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的限制规定。
五、股权投资基金宣传推介的方式
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六、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七、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
八、专业化管理原则
九、禁止性行为
十、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
十一、违反监管的法律责任
私募基金工作计划通用篇六
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基金从业《私募股权》精华复习重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司型基金合同
公司型基金合同的法律形式为公司章程,需要同时符合包括《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件,适应股权投资业务,并符合行业合规和自律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组织形式相关
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股东出资;股东的权利义务;入股、退股及转让;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终止、解散及清算;章程的修订。
2.股权投资业务相关
主要包括:投资事项;管理方式;托管事项;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税务承担;费用和支出;信息披露制度。
3.合规与自律相关
主要包括:声明与承诺;一致性;份额信息备份;报送披露信息。
(二)合伙型基金合同
在合伙型基金中,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等系列协议,约定相关权利和责任,同时也对基金运作的相关事宜进行事先规范。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还需载明;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限与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事项在约定时需同时考虑相关自律规则的要求。
与股权投资业务相关,下述事项的约定也为必备内容:合伙期限;管理方式和管理费(合伙协议中应明确管理人和管理方式,并列明管理人的权限及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费用和支出(合伙协议应列明与合伙企业费用的核算和支付有关的事项,具体可以包括合伙企业费用的计提原则,承担费用的范围、计算及支付方式,应由普通合伙人承担的费用等);财务会计制度(合伙协议应对合伙企业的记账、会计年度、审计、年度报告、查阅会计账簿的条件等事项作出约定);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合伙协议应列明相关事项,具体可以包括利润分配原则及顺序、利润分配方式、亏损分担原则及顺序等);托管事项(合伙协议应列明托管具体事项,未托管时需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合伙人会议(合伙协议中需列明合伙人会议的召开条件、程序及表决方式等);投资事项(包括投资范围、投资运作方式、投资限制、投资决策程序、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关联方投资的回避制度,以及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的持续监控、投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所投标的担保措施、举债及担保限制等);税务承担事项(应列明合伙企业的税务承担事项)。除了前述的必备条款外,考虑股权投资业务的特殊性,合伙协议可能会包括关键人条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咨询委员会等。
(三)契约型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订立即表明了基金的成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形式相关
主要包括:前言(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私募基金份额的登记;私募基金的财产;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私募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基金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与终止;私募基金的清算;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
2.股权投资业务相关
主要包括: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资;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分配。
3.合规与自律相关
主要包括:声明与承诺;风险揭示;基金的成立与备案;信息披露与报告。
关于广义契约型基金的具体形式,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或者契约型基金均需要参照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部门规章和相关业务指引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股权投资,英文就是private equity,简称pe。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广义的pe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 estate)等等。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国pe主要是指这一类投资。 翻private equity (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第一、公开发行上市、售出或购并、公司资本结构重组对引资企业来说,私募股权融资不仅有投资期长、增加资本金等好处,还可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需要的专业技能;相对于波动大、难以预测的公开市场而言,股权投资资本市场是更稳定的融资来源。
第三、没有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而持币待投的投资者和需要投资的企业必须依靠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来寻找对方。
第四、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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