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公积金贷款服务电话 公积金贷款合同篇一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以及贷款银行的相应规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坐落于 区 的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 )委托乙方办理贷款,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房龄 朝向 楼层 总层数 结构 单双气 总面积(建筑)
第二条:贷款约定
1、甲方认可该房屋到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该房屋办理
3、甲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贷款年限为 年(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条:首付款相关约定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该房屋提供协助房屋过户服务。
2、甲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如贷款银行调查其所提供材料、证明内容不属实或其资信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甲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所收取服务费不予退还。
3、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5、在签定本合同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相当于总房款以备办理贷款手续。如甲方所付款与贷款银行要求之最低首付款存在差额。则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将不足额部分补齐交至乙方。
6、甲方需按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它费用,如保险费。贷款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7、 如房屋不能取得《房屋他项权证》,由此造成的银行贷款利息及产权过户费用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协助为甲方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2、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抵押贷款及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责任由甲方自负。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的,本合同则自然解除,双方各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所购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向贷款银行办理完抵押登记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款借款合同之前,经甲、乙双方商议,可解除本合同,已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公积金贷款服务电话 公积金贷款合同篇二
2023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最新版)
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般是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尤其是对于大多数年轻人来说,毕竟买房要用到公积金贷款。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3年公积金贷款利率,希望大家喜欢!
【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是2.6%,5年以上年利率是3.1%。
【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是3.025%,5年以上年利率是3.575%。
【1】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则全部退还税费。
【2】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换。
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要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部分城市要求12个月以上,以所在城市规定为准。
2、贷款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处于正常状态,社保与公积金缴存单位一致。
3、贷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4、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5、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7、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公积金利率是浮动的,也就是说在贷款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了贷款基准利率,那从次年的一月一日开始,就将执行调整后的新利率。不过纵使利率变化了,利息的计算方法是不会变的,而客户也只需要按照每月账单所显示的金额来进行还款即可。不过如果在整个贷款期间,中国人民银行都没有调整过贷款基准利率的话,那公积金贷款利率自然也一直保持不变。
公积金贷款服务电话 公积金贷款合同篇三
兹全权委托本人配偶/单位专管员 (身份证号 )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到20xx年xx月xx日止。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20xx年xx月xx日
注:1、本件由委托人填开并签名、按手印。
3、因继承等原因提取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公积金贷款服务电话 公积金贷款合同篇四
本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购买_____市_____街_____路_____号_____房屋;预售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首付款_____元,余款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万圆整)办理公积金贷款由银行按揭支付。
现承诺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1)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贷款金额×0.36‰×贷款年限”用于公积金贷款。
(2)若本人未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合同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各项按揭贷款损失、利息损失、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
承诺人: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公积金贷款服务电话 公积金贷款合同篇五
住所:
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电话:
邮编:
传真:
网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主要负责人及职务:
电话:
邮编:
传真:
网址:
为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 委托乙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
一、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咨询,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出审查意 见;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并协助借款人办理公证、保险、评估、 抵押(备案)登记及其他贷款手续。
二、协助甲方受理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申请,提出调查报告及审查意见,签订项目合作 协议,监管保证金帐户。
三、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公积金贷款,回收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办理公积金贷 款结算业务。
四、对借款人、担保人、合作项目等实施贷后监督检查,催收公积金逾期贷款,受理借 款人申请提前还款等变更借款合同事宜, 按乙方内部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的规定对公积金 贷款档案进行管理。
五、 按甲方的要求在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公积金贷款管理所需要的相关信息, 建立 贷款管理台帐,并将电子信息及凭证、报表等纸质资料按约定的方式及要求送交甲方。
第二条 委托贷款的用途、金额、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及帐户
二、每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以甲方的审批意见为 准。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在乙方开立住房公积金存款帐户,帐号为 ;乙方为甲方设立住房公积金委托贷 款帐户,帐号为 。
第三条 委托贷款的程序 一、乙方负责受理贷款申请,调查核实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 提出审查意见报甲方审批;对资料齐全的贷款申请,原则上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报 送甲方。 二、甲方审批同意后向乙方出具审批意见,确定贷款的金额、期限等。
三、 乙方按甲方审批的意见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 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四、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后向甲方送达相关资料;乙方原则上应在收到审批意见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内办完贷款手续并报送甲方(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原因除外)。
五、 甲方对贷款手续
核对无误后, 按时足额将贷款基金从住房公积金存款帐户划入委托 贷款账户,由乙方负责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入售房单位售房款专户;售房人是自然 人的,须划入事前约定的专门帐户。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债权人,对贷款的发放、回收、结算、管理等全过程拥有决 策权。
二、按规定在乙方开立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专门帐户。
四、因业务需要,可到乙方查阅委托贷款档案资料。
五、对乙方承办的委托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考核。
六、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七、按时足额提供发放贷款所需的委贷基金。
八、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办理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定的委托事项。
二、不承担贷款风险,不垫付委贷基金。
三、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受托事务,不得无故拖延。
四、对借款人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及借款条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具有审查义务,对贷 款用途的专一性、资金划拨的安全性具有监管义务。
五、将协助回收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向甲方提供拟按揭或已按揭的商品房项目及开发单位的相关信息资料。
七、按国家金融监管方面的规定,协助甲方对委托贷款实施风险管理;不拆借、挪用公 积金贷款资金。
八、及时将贷款发放、回收、结算等相关业务资料送交甲方,按时向甲方报告受托事务 办理情况。
九、配合甲方对受托事项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十、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手续费。
十一、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规定。
第六条 关于组合贷款的约定
一、组合贷款指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住房,由甲方提供的公积金贷款和 乙方提供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相结合而组成的个人住房贷款。 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 商业性贷款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审批,设置同一担保条件。借款人违约需处分抵押物、追索保 证人连带保证责任, 或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偿时, 甲乙双方按届时各 自的债权比例受偿。
二、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全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 可同时向乙方申请商业性个人 住房贷款,乙方承诺作为组合贷款的配套银行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费用等相关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债权比例各自承担。
第八条 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或取得对方或第三方的资料或信息应视为各方的商业秘 密或个人隐私,未经法律许可或当事各方同意,不得向外披露或用作本协议以外的用途。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按时足额提供贷款基金,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由此造成乙方 或借款人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未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手续费的,乙方有权拒绝继续承办委托事务,并可 要求甲方及时补清,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因乙方的原因未按约定发放及回收委托贷款,造成甲方或借款人经济损失的,乙方 应负责赔偿。
四、因乙方原因致使追偿债务超过诉讼时效,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五、 乙方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中, 未按本协议约定及甲方制定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受 理、审查贷款,或录入的贷款管理信息及办理贷款手续的差错严重,或催收逾期贷款不力, 或未按甲方要求保管公积金贷款档案等,由此造成甲方或借款人损失、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损害职工权益和甲方形象的,甲方除有权依据本协议考核后扣减手续费外,还可要求乙方赔 偿已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取消受托资格。
第十条 委托业务的考核
甲方对乙方办理委托业务的情况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并与手续费挂钩, 考核按平时重点抽 查、半年进行检查、年终全面考核的方式进行,每次考核后向乙方通报考核结果,年终考核 完毕后向乙方通报全年考核结果;具体考核内容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业务考核 《 表》 。
第十一条 委托业务手续费
二、支付方式:甲方在对乙方全年考核完毕后,一次性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清全年贷款 手续费。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的内容
一、甲乙双方应将各自制定或执行的涉及公积金贷款(含组合)的相关文件、手续事先送 对方认可备案,发生变动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和相关第三方。
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手续暂使用乙方制订并经甲方认可的文本格式,待甲方对其 统一制订后,再按统一的文本执行。
三、办理委托贷款所涉及的保险、公证、评估及其它中介代理机构,应由甲方确定或认 可。
四、因委托贷款而设定的债权、担保权均以乙方名义代理,但最终实际受益人为甲方。
五、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委托贷款具体承办支行及相关情况, 并由甲方最终确 认。
六、每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的具体承办支行,由甲方审定。
七、乙方应具备从事委托事务的合法资格及执业证书,具备相应的管理水平及人员、技 术、物质保障条件,能够为借款人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十三条 本协议生效期间后,若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单位名 称、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发生变化,办公、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本协议生效后,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但订立本协议依据的国家法 律、政策或本市实际情况发生调整变化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本协议有关条款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五条 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市有关规定等执行。必要 时双方可修改本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前, 甲方委托乙方已办理的委托业务尚未执行完毕的统 一按本协议约定执行。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继续办理委托业务的,可中止执行协议,但已受托签订 的项目合作协议应按约履行至期满,贷款回收、催收、结算等事务应履行至贷款余额结清为 止。不受协议中止或有效期的限制。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
第十八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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