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灯展策划方案 承揽合同篇一
定作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1.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_________。
2.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
4.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
5.结算方式:
_________。
6.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或酬金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7.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_________。
8.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9.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11.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灯展策划方案 承揽合同篇二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按样品生产,应在生产前进行封样。
2、定作物(模具)适用成型的塑料原料为。
3、定作物的质保期为1年,在上述保质期内,乙方对定作物负有质量担保义务,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负责维修。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将技术资料或封样样品交付给乙方。
2、双方对履约过程中知悉的技术资料与图纸、封样样品等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
1、乙方的交货期限为天,自预付款到乙方账户之日算起,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
2、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向甲方交付模具,运费由乙方承担,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
1、乙方在模具制作完成发货前,甲方应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40%的货款,并开具发票。
2、定作物(模具)到甲方工厂后,乙方须派技术人员到甲方调试生产出合格产品后,甲方付20%的款项。
3、余款10%为质保金,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时付清。
1、乙方负有及时交货与质量保证的义务。
2、甲方负有及时接收货物与付款的义务。
3、双方均应恪守履约,若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为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取证费等。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如有争议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发生纠纷,由甲方工商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乙方执一份,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签约代表:盖章签约代表: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灯展策划方案 承揽合同篇三
委托方:_____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_电镀厂(乙方)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纺织器材厂
乙方:____电镀厂
____年__月__日
灯展策划方案 承揽合同篇四
承揽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乙方)
1.设计制作内容
1.1设计名称:;
1.2设计类型:;
1.3参数规格:;
1.4具体费用:;
1.5备注:;
2.质量要求及标准
2.1本合同设计之品质应符合一般公认之专业水准及乙方要求,不得有任何瑕疵。
2.2本合同设计之内容,除乙方另有书面指示外,应符合双方定案后所确认之内容。
2.3乙方对设计内容的其他要求:
3.交付时间、地点及验收。
3.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本合同设计之全部制作(含)并交付给乙方。
3.2交货地点:
3.3本合同设计之验收、交付以乙方书面签收确认为准。
3.4提交形式:乙方以形式提交甲方书面签收确认。
4.价款及付款方式。
4.1费用总额含税:rmb元(大写:人民币整),甲方提交作品并经乙方书面确认合格后予以支付。
4.2付款方式:
4.3甲方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4.4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前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5.知识产权。
5.1本合同设计中所使用之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图形、音乐、歌曲、照片及各项道具中之美术著作或建筑著作),甲方于实际使用前,均应先行取得合法授权,承担相关授权费用,并以合法授权文件为凭。该项授权内容应包括乙方得无限制地继续使用合同设计之全部之著作权。
5.2本合同设计系在乙方出资、企划下所完成之著作,甲乙双方兹约定本合同设计应以乙方为著作权人,乙方对本合同设计享有完整的著作人身权及财产权。
5.3甲方兹申明并保证本合同设计绝无侵害他人肖像权、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之事情。如有任何第三人出面主张侵害,甲方应负责解决之。乙方如因此项纠纷而遭受任何损失或支出任何费用(包括合理之律师费用),甲方应负责赔偿之。
5.4非经乙方事前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设计内容和设计之毛片或正片之全部或部分自行交付第三人重制,或提供予第三人使用。
6.甲乙双方之权利。
6.1甲方制作本合同设计之过程,乙方有权派员参与了解制作过程,并提出制作之建议。除乙方以正式书面要求甲方修改或调整外,前述建议仅供甲方参考,甲方仍应对本合同设计之内容及品质负全部责任。
6.2甲方应依所约定之内容制作,若乙方提出与原内容不符之意见,甲方应配合修正。
6.3于本合同设计制作完成后,乙方对本合同设计之内容或品质如有意见,甲方应在日内配合修改完毕。
6.4甲方承揽乙方项目后,非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再行委托给第三方。
6.5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开展本合同所约定的设计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6.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设计费用。
7.违约责任。
7.1甲方若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本合同设计制作或制作之设计无法令乙方满意,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催请甲方限期改善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逾期仍未改善或改善无法发挥令乙方满意之效果,乙方得向甲方请求赔偿,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逾期达十五日的,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得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含请第三方完成该设计的差价损失等)。
7.2如因甲方在设计过程中非法使用其他权利人的产品、标识等,造成对侵权的,所有责任又甲方承担。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7.3本合同设计制作完成后,若因品质不佳或内容与附件所示设计内容不符,且情况严重,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返还原所受领之全部款项,还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7.4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期支付相关费用,如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逾期货款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达十五日的,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8、合同解除和终止。
8.1.4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
8.2甲方依8.1款解除合同的,甲方需返还乙方已付费用及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8.3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如甲方已全部完成设计工作的,乙方应支付全部费用,相关设计材料归乙方;如甲方部分完成设计工作的,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酌情支付费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___%。
9.争议管辖法院。
9.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之。
9.2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其他约定事项:
11.合同的生效。
1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灯展策划方案 承揽合同篇五
承揽人:
一、承包项目:甲方有 工程,地址承包给乙方施工,工程项目 ,工程价格 ,其中单价内容有一切辅助用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相应工作内容( )等。
二、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确保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所有施工程序必须按有关规定标准要求执行,如乙方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的,工料损失均由乙方自身承担,在各项施工内容的间接或隐蔽施工之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程序: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要求检测的材料需现场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设计方案或甲方方案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业主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如期完成,不准找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或因短时间的下雨而拖延工期。
四、施工期限:总工期 天,要求乙方在所限施工期间合理安排穿插作业,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图纸上的所有工作量,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造成工期拖延的,将以合同总价的5‰每天进行罚款,罚款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程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尽心尽责做好安全工作,不准做对各工种有危害的存在隐患的事情或现象。不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及抛物等现象,出现一次均处500元罚款,并要求肇事者从事发日至工程结束不准进入工地,罚金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施工现场乙方不准带小孩、闲杂人员进入。
六、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达到市级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七、施工材料、机械及用具事项:所有材料、施工机械、用具及施工辅料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责机械的运输及保管工作,只负责图纸和技术服务。
八、付款方式:根据所做工作量按期付款50%,按要求将图纸范围内合同内的所有工作量全部做完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90%,留10%作为工程质保金在交付后一年内付清。
九、备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字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灯展策划方案 承揽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揽方:
签订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公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广告播出要求。
1.1 广告内容及证件:
1.2 播出频道和时间:
1.3 制作形式:
1.4 广告长度:
1.5 播出形式:
1.6 播出日期:
第二条 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2.1 广告费
2.2 支付方法及时间:
2.3 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偿付违约金。
3.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偿付违约金。
3.3 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四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 向 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 向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合同附件 件,名称:
6.2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方:
承担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合同法》、《广告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项目(媒介):
2 、广告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承揽方应按《广告法》规定,认真审查上述证件。委托方提供虚假的证件,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合法,承揽方有权拒绝。
3、发布地点或形式:
4、颜色:
5、规格或材料:
6、刊播次数、起讫时间、日期:
7、其他要求:
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办法
1、费用:
类别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设计、制作费
发 布 费
代 理 费
合计金额(大写)
2、结算方式和期限:
3、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按未改造部分广告费的 %,向委托方偿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广告费的 支付违约金。
3、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 ,名称 。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灯展策划方案 承揽合同篇七
地址: 地址:深圳市
传真: 传真:0755-
电话: 电话:
联络人: 部门: 联络人: 部门:
第一条: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 乙方银行账户:户 名:
银行名称: 账号:
6.2 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 ;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6.3 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 3 %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 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 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 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 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 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 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 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 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 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 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 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 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 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 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 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 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 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 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 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 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 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 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 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 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 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 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 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 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3、 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 贰 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9.1.1 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9.1.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19.1.3 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19.1.5 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19.2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19.3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20.1 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1 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 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23.1 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3.2 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23.3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立合同人:
甲 方: 乙 方: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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