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塔吊安装与拆除施工的主要内容 塔吊租赁合同共篇一
租赁方(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塔吊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生产厂商:山东日月
二、型号 : qtz5010型
三、数量;山东日月 两台
四、月租赁费:每台壹万贰仟元整
五、安拆费:叁万伍仟元整(包括运输、检测、基础底座、安拆等费用)。
六、塔吊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合理的磨损或消耗标准是:
(1)各限位系统、电机非人为损失的情况下,是合理的磨损或消耗,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2)塔吊塔绳的正常使用磨损是合理磨损,由甲方负责定期更换,如因甲方更换不及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
1、甲方进场机械应当与本合同如上所述机械的生产厂商、型号、规格相符一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甲方机械进场。因甲方机械时间过长,乙方要求全部更新刷漆,各限位及电路零部件老化进行更新,达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否则, 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害后果都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应当向乙方提供本合同上述所有约定的特种设备塔吊进场应提供的各种手续及资料。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机械进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 设备购销,租赁和安装合同(出租单位与安装单位不同一家时,应有安装委托书,安装合同应有出租、安装、使用三方共同签认)。
(2) 出租单位的营业执照。
(3) 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
(4) 设备注册登记资料。
(5) 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装人员的上岗资料。
(6) 现场安装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由安装单位出具)
(7) 安装人员进场三级教育单、安全技术交底单。
(8) 甲方负责附墙件零部件、地脚预埋、墙钻孔、顶升及附墙方案。
(9) 事故应急预案。
(11)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12)设备备案、登记资料。
以上相关资料应有相关部门的印章、复印件也应盖章。
3、塔吊投入使用前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把各限位系统进行载荷试验,达到说明书要求方能投入使用,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后果。
4、塔身外观形象、结构符合塔吊正常使用标准,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后果。
八、甲方将以上设备租给乙方在安阳市佳田·未来城一期工程12、13#楼使用,乙方租赁甲方设备期限为捌个月,超出约定租赁期限不足壹月按天计算,超出壹月按乙方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以上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拆卸、运输、其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九、拆装费用是叁万伍仟元整(含机座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设备安装检测调试完毕后乙方支付拆装费用的60%即俩万壹仟元整,余款在乙方报停甲方拆机后半月内付清。
十、设备租金计费日期按塔吊安装调试完毕,经检测合格能够正常使用之日起计算,甲乙双方签字开出交接计费单,并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以后每个月15号前支付该月上个月的租金,如果乙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该约定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说明情况金额推迟两个月支付。
十一、甲方、乙方责任合同条款:
2、乙方应在终止租赁设备报停七天前通知甲方,并在30日结清所有费用,若未结清租金,设备继续计费。
3、在安拆过程中,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负责。
4、在使用期间,甲方负责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如维修,停机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总成部分维修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超过日期扣减日租金费用。如果塔吊需要大修耽误乙方工期,则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设备管理使用期间必须按照xxx提升起重机械使用操作规程《十不准》使用,严禁违章使用。
6、如果塔吊危及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即使乙方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塔吊质量不合格乙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因不可归责与乙方的事由,致使塔吊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十二、此设备拆装租用过程期间,双方必须按照协议条款执行,加强安全管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相互通融谅解解决,如果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约定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塔吊安装与拆除施工的主要内容 塔吊租赁合同共篇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机械设备租赁等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将其自有的下列机械设备租赁给甲方使用:
第二条以上设备仅限于工程使用,设备的交付与归还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
第三条没有乙方书面允许,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转租和转借乙方设备,乙方设备上的标识与文字,是乙方设备的重要识别标志,甲方不得对设备上原有的标识或文字擅自损坏,更改,覆盖,粘贴等,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租赁期限: 从20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租赁期定为个月,不足个月租金按个月计算。如需延期甲乙双方需协商,本合同延续。
第五条租金及运输费用:
1.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负责。
2.运输费:机械设备进出厂运输费陆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负责,乙方设备到达甲方工地后,甲方于当日付清乙方设备进出场费。在乙方收到甲方现金或银行底单传真件后开始组装,组装完毕后开始起租。如2天内不能支付甲方则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费用结算:
1.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应于乙方设备进场满月后支付月租赁费,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装。如甲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停止使用,并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5%违约金。
2.租金的计算为乙方设备到达甲方现场组装完毕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设备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结算周期不足一个月的,则按天计算。按天计算标准为: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至甲方提出终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计停机维修保养2天内不减租金。
4.月租设备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为300个小时,超时加班租金以小时累计结算,其计算标准为:月租金30天10小时。
第七条甲方责任:
1.有权对乙方设备和操作人员查验证件,有权对进入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吊具,吊绳等,如需要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装前,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历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设备操作人员详细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装构件的重量,几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吊装安全。
4.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对设备的检查保养工作,并负责操作人员现场食宿。
5.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起重设备现场组装辅助吊机,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现场组装、分拆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所用的柴油。
7.对乙方设备进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对乙方设备使用情况及操作司机的工作态度满意给预以客现评价和签证。
9.按时支付乙方设备租金。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给甲方起重设备性能可靠,运转正常,获得具有技术监督检测机构颁发的安全使用证,操作人员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2.乙方配备该机操作人员2名,并承担其工资。
3.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协调,调度和指挥,接受甲方人员的安全教育,服从甲方人员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4.操作人员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人员如违章指挥或所吊物件及环境影响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时,乙方人员可拒绝执行。
5.操作人员必须每日做好设备检查,保养工作,如发生故障,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尽快使机械设备恢复工作,如需要对机械设备进行修理或保养,则要提前与甲方协商,尽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分解和调试工作,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规定。
7.负责机械设备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辅助油料。
8.甲方不按时支付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取违约金,并有权采取停机或提前终止合同措施。
第九条附则及约定;
1.为了保证安全,原则上不允许深夜作业。
2.作业中如发生人身、机械设备事故,根据吊钩以上部分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部分由甲方负责的原则予以承担。
3.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塔吊安装与拆除施工的主要内容 塔吊租赁合同共篇三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使用单位:(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 塔吊基本参数
1、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厂编号:1502tc01300359
出厂时间: 20xx.5
本租赁塔吊仅限于 市,用于 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文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渭南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报装手续和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有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白水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甲方负责该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5)、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公司。
6)、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和混凝土基础以上的塔机性能完好。
7)、塔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8)、甲方为该塔吊配备司机(持有证件)6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乙方负责食宿,甲方负责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关。甲方为司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甲方在塔机进场前10天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图,制作塔机基础。
10)、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转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回收。
12)、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在工作工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扣除甲方相应天数租赁费;若连续3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2倍扣除天数租赁费。
13)、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若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基砼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若乙方原因塔机未能通过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专用电箱和符合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配备相应人数的司索和指挥(持证上岗)。并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塔吊进场、退场、拆除等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做周详安排,确保塔机运转、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出场顺利进行。
6)、在塔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积分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时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塔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塔机租赁费用。
五、费用支付
1;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
2; 每月25日前支付租赁费用。
3;若设备租赁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结算。
4;因天雨关系照常计费。
5;安拆费、进出场费。
6;塔机检测费。(甲方负责承担)
7;电费由乙方承担。
8;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缴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分,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预付定金后生效。
塔吊安装与拆除施工的主要内容 塔吊租赁合同共篇四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温室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安装合同。
1、甲方将盘省生态餐厅(电动齿轮齿条传动开窗),承包给独立的袁家平温室工程安装队(简称乙方)安装,安装内容:传动开窗四组,每组72平米。
2、安装工时费:四组包干价28000元。(贰万捌仟元整)
3、安装时间:20__年9月2日进场;(为配合甲方,工期的特殊要求)20__年9月15日完工。
4、付款方式:开工时付15%,以按施工进度分期付款(确保职工生活费),竣工后,通过自检自验可以付至承包额的80%,拿到验收单后付至95%,余下的5%待质保期完后付清。
5、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使用、保管。详见良茂材料分类细化表。
(3)及时给安装人员基本生活费和必要的开支,按照工程进度付款。
(4)配合建设方、随时检查安装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进。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看好运到工地的材料和安装工具,如有丢失须赔偿。
照良茂的的工程自检自验单,对相关工程细节做检查和验收。竣工后如建设方发现安装有问题,安装人员要免费(工时费)修理,因乙方安装有问题导致的甲方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原材料破损、设计结构变型、建设方延迟付款等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按时完成安装任务,如果不能按时完工,则每超过一天扣承包额的1%,最多扣到5%。拿到建设方签字的验收单,安装人员才能全部撤离工地。
(4)要处理好建设方和当地群众的关系;协助甲方(良茂公司)办理项目变更及因各类签证单,将原件交回甲方(良茂公司)项目经理。
(5)尊重建设方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意见,在不增加我方成本、不影响施工人员安全及不大幅修改甲方设计的前提下,可按建设方的意见施工建设。放线、定标高(柱高)时,必须有建设方的管理人员在场,并征得其同意,方可进行下步程序的施工。
(6)工地上的施工垃圾要随时清理,验收前所有垃圾全部清理干净。
(7)立柱基础浇灌完后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 将土方回填。
(8)甲方将所有材料清单列出(根据工程细料单),乙方核对并认可,材料发到工地分类堆放,施工过程中随时清理废料、余料,并归类整齐堆放在相对固定的位置,以确保施工现场始终保持清洁整齐。
(9)甲方将温室建设材料发到工地后,乙方须清点材料后在甲方提供的材料装车清单上签字确认数量和名称型号;若出现材料丢失和毁坏,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10)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向建设方提交验收申请,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验收。甲方负责验收过程的协调配合。
6、停工原因签证单:字确认数量和名称型号;若出现材料丢失和毁坏,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10)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向建设方提交验收申请,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验收。甲方负责验收过程的协调配合。
6、停工原因签证单:(10)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向建设方提交验收申请,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验收。甲方负责验收过程的协调配合。
6、停工原因签证单:(10)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向建设方提交验收申请,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验收。甲方负责如果是建设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必须请建设方签证;如果是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则由甲方签证。如果是建设方原因造成停工,如果是建设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必须请建设方签证;如果是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则由甲方签证。
7、质保期内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要求在48小时内做出有效答复,甲方将给乙方3次(含3次)维修机会,做维修补救,超过3次维修,仍然没有修复的,甲方将有权将乙方质保金划拨到甲方维修部进行善后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没有做出答复的,甲方将视为主动放弃一次维修机会。
8、违约责任
场施工人员生活补贴,第8天开始计算,每天补助100元。
一半责任;因安装质量问题不能验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其他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酌情赔偿损失。
9、生产安全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0、其他条款
两个人的守棚工资,工资额按每人30元一天计算。
乘安装单价结算。
12、甲方可根据实际工程状况,给予乙方合理派驻进场施工人员核准报销车费。
13、双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设计施工图、零部件清单各一份
塔吊安装与拆除施工的主要内容 塔吊租赁合同共篇五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v^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2、设备交付
、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
、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 元(大写: )。
、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 元 (大写: )。
、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6、出租变更
、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8.设备交还
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 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9、.纠纷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7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通知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甲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履约过程中发生文件传递应当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按照上述地址将有关文件递交邮局即视为文件己经送达。
、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
11、合同生效与解除
、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塔吊安装与拆除施工的主要内容 塔吊租赁合同共篇六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使用单位:(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v^合同法》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 塔吊基本参数
出厂编号:1502tc01300359
出厂时间:
本租赁塔吊仅限于 市,用于 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文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渭南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报装手续和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有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白水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甲方负责该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5)、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公司。
7)、塔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8)、甲方为该塔吊配备司机(持有证件)6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乙方负责食宿,甲方负责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关。甲方为司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甲方在塔机进场前10天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图,制作塔机基础。
10)、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转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回收。
12)、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在工作工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扣除甲方相应天数租赁费;若连续3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2倍扣除天数租赁费。
13)、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若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基砼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若乙方原因塔机未能通过渭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专用电箱和符合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配备相应人数的司索和指挥(持证上岗)。并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塔吊进场、退场、拆除等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做周详安排,确保塔机运转、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出场顺利进行。
6)、在塔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积分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时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塔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塔机租赁费用。
五、费用支付
1;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
2; 每月25日前支付租赁费用。
3;若设备租赁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结算。
4;因天雨关系照常计费。
5;安拆费、进出场费。
6;塔机检测费。(甲方负责承担)
7;电费由乙方承担。
8;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塔机上随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缴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解决。根据有关程序进行裁决。诉讼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分,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预付定金后生效。
塔吊安装与拆除施工的主要内容 塔吊租赁合同共篇七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的(以下统称为设备)一事,签订如下租赁合同,双方要严格执行:。
一、机械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项目名称:
租赁的设备权限于在________工程使用。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在租赁期间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严禁在设备租赁期间将该设备转租或出卖。
四、租赁期限及租用结算方式:
1、设备扣除税金后日租金为元,并按日计算,收费时间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及所有可以所有之日算起(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乙方要保证租赁设备在不足月计算。超出________个月按实际使用日历天数计算。
4、设备运输前,乙方应交付甲方设备保证金方资金紧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塔吊使用45天后,乙方付租金并且在提前支付半个月的租金。
5、设备进场、退场费用由甲方负全责,乙方只承担进退场费用。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设备的进退场时间。
6、进场费用和退场费用各计5500元,安装费、拆卸费各4000元。
7、增加的标准节,每天每节的租金为30元,附墙每天每付为60元。
8、增加的标准节和附墙从安装完毕后,可以开始使用后,并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日,开始计算租金。
9、增加的标准节和拆卸标准节,每节费用200元,由乙方承担。
10、附墙安装所需的所有材料和预埋工作收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支付每道附墙装卸费共计________元费用。
11、所有塔吊的钢上绳必须是我的钢上绳,塔吊所用的电器如交流按能器必须是全升的,而且是原厂的正宗电器产品。
12、租赁设备期满后,甲方负责将设备运回,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塔吊运回离开工地时,结清全部的`费用和保证金的退还工作,乙方有权扣押机械不准离开工地。
六、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方可出租于承担方。
2、甲方必须无条件满足乙方塔吊的使用高度,不得无故推迟安装和各种借口影响施工。
3、设备的全套资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4、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配件由甲方负责,各安全限位应灵敏有效,甲方在整机运行状态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
七、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维护、保养、保管等工作,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造成设备的损坏,配件的丢失,乙方按价赔偿。
2、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对设备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全责。
3、乙方应设专人对机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不得带病作业。
4、乙方为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业违约金。
八、工程冬季停工,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双方确定报停日期,报停期间甲方免收租金。起租日期为隔年的4月15日左右开始,因天气原因,如果不能按时起租,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为规范和约束操作人员违规操作以及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本合同附加“安全技术交底书”一份,供操作人员及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执行。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塔吊安装与拆除施工的主要内容 塔吊租赁合同共篇八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大理市人民法院(x4)大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原被告诉争的纠纷为非法集资活动为由,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与在案证据证明的事实严重不符,属于严重的认定事实错误。
(一)原审判决认定原被告诉争的元经济往来均发生在从事非法集资打賨活动期间纠纷,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上诉人在原审庭审中也予以坚决否认。
实际上,大理盛行的非法集资打賨活动在1995年至1998年期间,而被告向原告借款并出具给原告收条的日期分别为x0年1月5日、x0年5月5日、x0年7月5日,被告辩称的双方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故意将合法的民间借贷混淆为非法集资打賨活动,意图借助当时盛行打賨活动的社会氛围逃避合法债务,上诉人对此当庭予以坚决的否定。但是,原审判决依然凭借被上诉人谎话连篇的一面之词,采纳被答辩人的陈述,导致认定事实错误。
(二)原审判决对被上诉人提交的缺乏起码证据证明力的第1组、第2组证据予以采信,违反了基本的证据原则,导致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在该案一审庭审过程中,被上诉人提交了第1组、第2组证据。
1、第1组证据是记账本三本,欲证实二上诉人于1997年开始参与打賨的事实,上诉人所诉的三张借条在记账本中有反映。上诉人当庭表示自己从未参与过打賨,记账本中“丁稳”的签字不是本人所写,记账本是被上诉人伪造的。
2、第2组证据是结婚证一份,证明被上诉人已于x9年明确表示不同意还款,已经过诉讼时效。根据基本的证据原则,该组证据根本无法证实被上诉人已于x9年明确表示不同意还款,已经过诉讼时效这一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被上诉人提交的上述二组证据缺乏证据的三性,缺乏起码的证明力,但是原审判决对该第1组、第2组证据予以采信,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的证据原则,导致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三、原审判决以被上诉人提交的打賨记录本上的打賨记录时间、金额与上诉人诉请的借款对应为由,武断认定上诉人参与打賨,继而认定该诉请的100000元来往款项不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显然不具备基本的逻辑。
3、上诉人已经向法庭提交了被上诉人亲笔书写的“借条”三份,被答辩人也当庭予以认可,原审判决依然认定“原告亦无依据证实款项性质为民间借贷关系。上诉人提交的已经对此,上诉人“借条”三份已经被答辩人当庭予以认可,还要什么证据证明,上诉人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公民个人中间的民间借贷实属正常。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借款,未约定借款期限,并分三次向上诉人出具了借条,当庭认可。但是,被上诉人为了达到逃避合法债务卑鄙目的,混淆视听,将合法债务说成非法集资,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加以证明。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完全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关于起诉的要求,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同和支持。
大理市人民法院(x4)大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属于采信证据错误,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错误驳回上诉人的起诉,既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不符合法律对法院职责的要求,请上级法院纠正错误,重新核实案情,全面审查证据,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谢谢!
此 呈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张
x4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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