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工作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的专门性总结,总结某一方面的成绩、经验。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渣土办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渣土运输车辆的要求:
须配置淋水器,厢长5.8米,厢高1.8米,第三者责任险必须买足50万元。
二、渣土运输车辆号及租赁数量: 型号 辆。
三、租赁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赁。
四、租赁单价:
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台车 元/月(大写: 元/月)(税后)。
五、租车时间及起止计算:
以乙方的车辆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租用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出场时间,租用期限为一年,超出的时间不满一个月,按月租单价除以30天为单价计算。
六、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乙方必须保证双驾)。
七、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每月支付乙方所有车辆当月的全部运输费,乙方以打收
条的形式为收款方式,乙方不承担税后(甲方如果不按时结清乙方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费,造成车辆停驶,工地停工和其它一切后果,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八、租赁时间:
1、渣土运输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由甲方负责。
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司机工资、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按每台运输车辆每月有两天的维修保养时间,若未维修保养,则甲方按每月月租+2天租金给乙方,若超过二天,则按超出天数单价从月租中扣除。
4、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给予每次双倍的罚款。
5、乙方的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规格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场,如违反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车辆退还乙方,并承担甲方在此期间的工期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6、租赁期内,甲方对所租车辆有使用权,甲方有权将所租车辆以一个施工工地调往另一个施工工地(必须在本标段内)。
7、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保证每台车 辆交通费用此款在以后的月租中扣除。
8、乙方必须保证所签订车辆到场后进行运输作业,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按预支的 元返还补偿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车辆的工作量
正常运作的车辆,须参照甲方的车辆月趟,不能低于甲方车辆的3趟,如超出3趟则按每车处于500元的罚款,如果月量超出6000立方,超出的则按每方18元计算,归车方所得,以每3个月作为一个考核期(如因修车,超过双方约定的2天维修时间,超过的天数按月租除以30天的单价扣除。工作量以本车实际运作的天数乘以甲方车辆的月趟除以30天的得数,为该车本月的实际工作量。
十、合同履行
甲方在保证按合同支付乙方车辆运输费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履行合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之日合同终止。
十二、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将结清乙方之前的所有费用。
十三、甲乙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在绵阳市涪城区法院解决。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渣土办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项目地址: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天,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单价、总方量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___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运输单据结算。
土方运输,按车计算(每车每趟至少装载建筑垃圾(渣土)20立方米),每车单价为___元。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诸暨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诸暨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渣土),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备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渣土办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渣土车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市民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那是因为渣土车对都市生活影响是巨大的,然而渣土车“治理难”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很大的现实问题。
目前对于治理渣土车缺的不是规定和措施,而是不折不扣的落实。所有对渣土车的规定都有就是落实不到位。因此加强监管力度就成了重中之重。在加强监管的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规范渣土车的管理。
首先,可以在渣土车的车身上注明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便于群众举报。其次各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与承运单位签订施工现场渣土承运卫生责任书,并作出书面承诺,负责对承运单位和承运车辆的装载、冲洗情况进行监管,因监督不到位,造成重大违规违法的,对建设单位实施公开通报批评。再次交管局和市容局根据建筑垃圾处置运输道路安全卫生保证金考核管理办法,可以通过降低处罚门槛,加大处罚力度,真正把保证金制度落到实处。第四对于渣土车司机普遍素质不高、安全意识差的情况,可以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印制相关书籍和文件,刻录光盘的方式来提高他们对渣土管理知识的认识。同时,各中队通过派一名监督员,对辖区出土工地实施全时监管,超高超载、车轮带泥等车辆不得出场,实现源头管控。今后凡考核不合格被清除出承运市场的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注册或参与渣土承运业务,所属车辆一年内不得再从事渣土运输。最后就是要加大渣土车行业违法成本。渣土车现有管理体系根本不存在法律空白,规定都是有的,关键在于执行是否到位,有没有走样。专项整治期间抓得紧管得严,各部门都充分调动起来了,违法行为就减少了。专项整治过去了,管理不到位了,于是就故态复萌。要把专项治理纳入长效管理中,归到正常工作上来,这样才不会出现反复。渣土车问题比较突出,是因为他们的违法成本相对偏低,拿闯红灯这一现象来说,因为闯红灯要曝光、要罚款,这个违法成本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是比较高的。但是对于渣土车来说,闯个红灯被罚也没关系,他后面有渣土车老板买单,而渣土车老板从渣土车违法行驶的行为中获得的利益,根本不在乎这点罚款,这在客观上就纵容了渣土管理的违法行为。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对渣土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进行管理。
渣土车的管理对我们将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突击式的执法显然不能根治这个痼疾,它需要长期持之以恒地执法。而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我们通过在固定地点设置渣土车检查站来对过往的渣土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从而确保区域内的渣土车辆都能按照规定的路线和要求拉运,我们还成立了专门的夜查小组,通过交警、城管、市容三个部门各派2至3名队员组成联合的夜查组来加强对渣土车辆的监督和检查,从源头上杜绝渣土车辆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2、坚持严管重罚。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的同时,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加大处罚的力度。在对违法违规的渣土车,要查到一起,严格依法处罚一起,不姑息,不迁就,更不放纵。让那些违法违规者不能从违法违规行为中得到任何便宜。
3、强化源头管理。许多渣土车带泥上路以及“漏撒滴”等问题,主要的根源还是建筑工地施工方不守规矩。我市有关条例规定,“施工场地出口处应当设置必要的车辆冲洗或其他防泥设施,防止车辆污染道路”,“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运载垃圾、等废弃物及其他液体、散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泄漏、泼洒”等。然而,在很多工地可以看到,有的渣土车并没有经过冲洗就直接驶出工地,车轮带出的大量泥土给城市道路带来了不小的污染。有的渣土车严重超载,不够密封,随着一路的颠簸,渣土洒落一地。此外,施工方对于渣土车的超载现象也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更促使渣土车多拉快跑,违规运输,对城市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因此,要加强对建设工地和拆房工地的管理,严格源头的责任。
4、积极创新思路。信息时代的管理需要科技的支持配合。可以在去年采取gps监控系统等电子设备管理的基础上,继续研究创新,在更多的方面发挥电子监督管理系统的作用。我们只有通过对上述措施和建议的真正落实,才能不不断地提高渣土车辆管理方面的经验,从而使渣土车的管理更上一层楼。
周婕
2011年6月5日
渣土办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有一处人工渣土场,挖方量较大,将近20万立方米,工期紧,工作量大。本工程首要任务就是将该人工渣土场清除,以开辟施工场地,进行清表、降水及路面施工等后续工程。因此组织好本工程渣土外弃计划非常必要,是保障工期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测量控制
做好场地控制网的测量工作,建立控制基准点,测放土丘开挖边线。将高程控制点引至土丘附近,以方便随时控制清土标高。
三、协调准备
1.提前办好渣土受纳许可证,核查渣土、挖掘机、装载机及操作司机的有关证件,保证各项手续齐全完善。
2.做好施工协调配合工作,积极与市道路道路及交通主管部门协调,并做好场地周边及运输道路沿线单位和居民的配合工作,为土方外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四、弃土场安排
根据实地考察及调研,经协调后,选定弃土场位于昌平南口,距离施工场地约20公里。
五、机械设备安排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结合土方外运距离及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计划配备300型挖掘机5台(1.6m3)、50型装载机8台、渣土车50台(25m3)。
六、土方开挖技术措施
紧密结合工程周边自然环境、工程地质条件、设计图纸及施工的特点和要求,充分考虑现场条件、运输条件、分段施工步骤和工程总体部署等各种因素,安排好各工序的穿插施工,有效投入和合理安排足够的土方工程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段开挖部位和深度以及运输坡道的合理布置,以满足工期要求。
七、土方开挖安全措施 1.采用“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原则。
2.开挖前对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进行全面了解,如遇地下管线,不得盲目开挖,及时向项目部、监理、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3.对分层挖掘的深度视实际挖掘时的土质情况,周边环境,作具体调整,若表层土质较硬,则第一层可挖稍薄一点,以利于第二层挖土时停挖机。若表层土质表软则第一层稍微挖深点,以减少下层挖掘机翻土量,从而加快挖土速度。分层挖土的目的是减轻土体向前挤压力,上一层和下一层的距离不宜长也不宜短,如距离过短则失去了卸荷的作用和意义,但也不可太长,过长会增加挖机的开挖距离,影响施工功效。
八、司机、车辆的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1.土石方运输车辆司机必须具有该车型的驾驶证和北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培训上岗证,并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驾驶员守则。
2.对土石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并向业主提交培训交底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表。
3.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是“三证”(即行驶证、营运证、渣土运输证)。
4.土石方运输车辆车厢高度小于1.1m,必须设置密闭式加盖装置或篷布,加盖装置必须状态良好,盖板严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盖板破损,必须及时维修,否则不得使用。
5.土石方运输车辆车容车况良好,车身整洁,灯光齐备,前后车牌要整洁清晰,不得故意涂改,遮挡车牌号,尾牌清楚。尾牌必须安装在规定位置。
6.土石方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车箱四周挡板的高度,检查时以看不到土石为准。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退回重新装车。装车后派专人上车拍土、压实,并用挡板或篷布覆盖,以防漏、撒。
7.土石方运输车辆司机不能强行要求超量装载。
8.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并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闯红灯和超速行驶。
9.土石方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和弃土场地前必须经过指定的洗车池,并由专人负责冲洗,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车辆方可上路。
10.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交通协管员的管理,所有与社会路交叉路口必须设专人穿反光衣指挥。
渣土办年度工作总结篇五
(一)严格审批,有效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严格把关审批手续、现场勘查,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共审批、发布店招42起、户外广告6起、高炮广告5起。今年以来,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5起,罚款2400元。
(二)逐步清理、有效净化户外广告环境
2014年至今两办多次组织非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先后两次对路10块商业广告大牌、太白大道和东路路灯杆灯箱广告进行拆除,共计大牌1008平米,路灯杆灯箱广告132对,264只。清理破旧围墙广告25处、破旧大牌7块、非法小广告9处。结合“三线三边”广告整治要求,依法整治公路两侧100米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和无序非公路标志标牌,规范店招店牌,完善交通标志标牌;市容局联合公路局、城警大队、许镇政府等各部门于四月中旬先后三次对318国道至石浦立交和205国道张公渡大桥至奎湖大桥沿线105处不规范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增设公益提示牌26块、围墙广告23块、配电柜36个。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启动以来,积极处理平台上的两办案件,已处理完毕132条。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明显提高户外广告的档次和质量,合理利用公共资源,优化美化人居环境,实现城市容貌整洁优美,提升城市品位。
(一)源头监管,加强渣土长效管理
针对拖拉机渣土运输管理相关事项,召开拖拉机车队会议,主要对上一年度目标任务进行总结、初步确定14年工作目标、反馈问题和意见并积极解决。注重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源头监管,督促施工方规范渣土车装载,做到清洁出门。同时采取设卡蹲守、不定时巡查等管控措施,重点监控进、出城等交通要道,对渣土运输车辆抛、撒、滴、漏污染路面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进行重罚,对渣土运输始终保持严管、严控、严惩的高压态势。赴三里、家发、葛林、千峰等处拟选三处建筑垃圾处置场地址并对选中地点进行实地勘察。
(二)严管重罚,加大渣土查处力度
依据“三线三边”中渣土管理相关要求建立自查问题台账及整改计划,其中发现乱披挂3处、牛皮癣5处、杂物占道堆放,废品收购5处、建筑垃圾及土堆25处。清理整平春谷南路、东路沿线、西路、秋浦大道交汇处、东路与新其林路交汇处、南翔路4.3公里沿线、太白大道、漳河大道、新龙门路东侧桥埂、惠民南路延伸段处积存建筑垃圾及土堆,约2万余方。今年以来,共办理、核准发放准运证155张,查处建筑垃圾案件14起,查扣违规车辆11辆,立案调查8起,依法依规罚款8000元,清除随意乱扔乱倒的建筑垃圾23处,纠正道路污染31余起。
下半年,我办将继续围绕广告渣土两方面、结合“三线三边”工作要求为中心,进一步理顺城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强化日常管理,狠抓细节管理,依法监管,强化督查,全面提升管理的效率、质量和水平。
(一)两办将进一步加大对不符合规范的户外广告和违规渣土运输车辆及建筑垃圾乱偷倒现象的'查处力度,持续开展综合查处工作。
结合《关于规范县城区渣土运输管理实施方案》,建立拟选建筑垃圾处置场地址并对选中地点进行实地勘察。
联动机制,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白天与夜间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渣土车辆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无牌、无证等非法从事渣土运输车辆,确保变型拖拉机运输插足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严格审核、把关户外广告发布、店招审批及渣土准运证
的发放;继续加强对建成区施工工地现场的监管力度,及时协调大型工程机械进行清理整平,确保道路畅通。
为迎接省级文明县城检查,将继续对后街背巷加大管理,同时对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商业广告的清查力度,增加公益广告数量,对城区内护栏破损的遵德守礼提示牌进行更换。
(二)强化渣土管理,全力创造一个洁净的人居环境。
一是抓源头管理。重点“抓两头,控中途”,具体就是一头狠抓是工地源头,另一头狠抓渣土倾倒场地,中间狠抓运输环节。二是加大巡察力度。在日常管理中,在主要街道进行巡察时,严控渣土车不覆盖和污染路面等行为发生。同时,加强夜间的蹲点守候与不定时巡查,严防城区范围内渣土运输车辆乱倒渣土。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城区渣土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大型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偷倒渣土、非法营运等突出问题。
(三)强化立体宣传,全力营造一个人人知晓,人人支持广告、渣土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渣土办年度工作总结篇六
建设工程渣土运输承诺书 致:
一、本项目建立以(主体)施工单位为责任主体,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土方开挖和运输。
二、总负责单位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标准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5日内(占道施工的在3日内)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堆存的渣土及其它物件。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邵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篇二:渣土运输承诺责任书 渣土承诺书
1、在工地大门外醒目处悬挂渣土管理责任牌,标明渣土责 任人及联系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
2、渣土责任人佩戴袖章现场值守,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 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施工车辆不带泥上路和没有扬尘污染。
3、4、设置符合规范的冲洗设施并保证随时可以正常使用。配置至少4名专职保洁员,统一佩戴标示袖章和安全背心,负责进出车辆冲洗和进出道口保洁工作。
5、现场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提示牌,进出施工车辆必须通过 洗车槽,彻底冲洗干净由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驶出工地。
6、扬尘污染。
7、洗车槽、冲洗平台、沉淀池排水沟等设施及时清淤,保证排水畅通,干燥天气及时洒水降尘,防止施工车辆在场内行驶时造成 污水不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8、9、现场进出道口及时清扫,无扬尘、渣土等污染。制定扬尘及路面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在现场储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 施,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减少和消除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承诺单位(章): 承诺人(签字):篇三:渣土运输承诺书
渣土运输承诺书
承诺人: 年月日
渣土办年度工作总结篇七
首先去当地建筑渣土消纳管理办公室,如果没有此部门,也可以去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下属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 、办理渣土运输处置手续需提供:
(一)渣土处置申请表(市渣土办领取);
(二)单位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运输车辆营运证、有效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四)处置场所现场照片及有关情况说明;
(五)渣土运输单位与建设方或施工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复印件一份。
二、市渣土办进行书面审核;
四、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签订渣土运输处置责任书,办理《渣土处置许可证》和《渣土运输准运证》。
渣土办年度工作总结篇八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托运人(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依照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 (具体货物名称)(下称标的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数量
1、标的物名称:
2、标的物数量:
第二条 标的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1、标的物起运地:
地址:
2、标的物到达地点:
收货人:
第三条:标的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标的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或具体约定日期)
2、标的物到达期限:
3、允许的合理运输损耗: %
第四条 运输费用
1、运输费用:(下两项1.1、1.2为参考,请按实际洽谈为准) 。
1.1计算方式:按照结算期实际运输吨位*运输里程(公理)总和结算
1.2以上运费是含税价,此价格包含但不限于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装车费及管理费等所有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2、结算方式:乙方应当于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 (如有:填写具体指定收货人信息) 验货并合格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运输发票及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的签收单据,甲方在收到前述单证后 日内向乙方付款。
开户名称:
账 号: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安全要求
1、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到标的物起运地与甲方办理标的物装运及承运等相关手续,并安排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能够保证甲方交运标的物安全的运输汽车运输(或其他约定运输方式,视情况填写划线处) 。甲方有权装货前检查及装加上铅封。到达卸货地点,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在检查铅封完整,并化验无误,抽取样品后方可卸货。在此之前乙方应保证标的物的安全。
2、运输安全要求:
2.1在承运标的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2.2乙方承运车辆及人员到达甲方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运输费用;如造成标的物灭失,短少,变质、毁损等无法使用,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3在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该运输车辆搭载其他任何货物。
2.4乙方承诺具有运输标的物的资质,如因乙方资质问题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交货不能,引起甲方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1、交货:
1.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标的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在24小时内以 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如将标的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
1.2起运前运输路线因天气或政府行为等非乙方原因发生变化,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最后认可的路线运输。乙方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赔偿。
1.3若因乙方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怠于运输或运输工具不符合运输条件等原因未能按期运达标的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甲方因此构成未能对第三方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4乙方的车辆到达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及卸货。
1.5在乙方将标的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标的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乙方应遵照甲方要求执行,因此增加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承担标的物货值 %的违约金。
2、验收: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在货到后 日内就标的物品质、数量等组织验货。如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在验货时发现标的物变质或数量短少超过合同数量的 %的,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赔偿等法律责任。若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先予收货,并在收货后 日内提出异议,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险及风险转移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标的物,由乙方负责购买标的物的运输保险。
2、乙方承担标的物从承运地到安全送达目的地之间的全部风险责任。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失是由任何第三方引起,则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后,自行与责任第三方交涉责任及赔偿事宜。
3、如乙方在运输的过程中遇事故,乙方有义务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行承担因其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2、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标的物灭失、短少、变质等,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不限于购买标的物价款、仓储保管费、运杂费及因实现此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4、如果因标的物品质、数量等原因发生甲方指定收货人拒绝收货,造成甲方面临任何违约赔偿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发生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及第八条约定情形,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运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货物总价款 %的违约金。乙方不得因此对甲方交运的标的物为任何事实及法律行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水灾、战争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的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另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件发生地主管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及其影响的证明书,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据此可以依法免除对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如发生变更或补充,双方须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并经双方盖章后方可生效。如因交易习惯或交易需要,本合同以传真或电子文件方式签署或修改,则一方依照另一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传真号或e-mail地址发出的经过签章的传真件或电子文件即视为经该方盖章的原件,另一方对该传真件或电子文件签章,即视为本合同(包括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已签署完毕,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此后补签纸件文本,则须同传真件或电子文件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双方修改了已签署的合同内容。
2、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章): 单位全称(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渣土办年度工作总结篇九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渣土量: 立方米;
合同价款: 元(大写 )
三、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安排人员机械,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全部金额。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配合乙方办理渣土清运许可证件,并及时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域内的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八、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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