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树苗转让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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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树苗转让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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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树苗转让合同(7篇)

树苗转让合同篇一

供货方(乙方):

依照《^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树苗,具体的苗x品种、数量、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x,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x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质,保成活,人为造成苗x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x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x保证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运送到目的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将苗xx送到目的地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苗x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和乙方指定的交货人员共同填写苗x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付苗x总价款的95%(45万元),剩余款项等到苗x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七、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八、因乙方延迟交付或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x,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供应苗x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x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十、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一、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x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x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三、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当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

甲方:(盖章)经办人签字:

乙方:(盖章)经办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树苗转让合同篇二

身份证号:

受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一、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转让金额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二、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暂由乙方使用,但相关费用及乙方引起的债务全部由乙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必须配合乙方转移相关手续(法人过户)。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后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该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四、合同未转让时,如因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损失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树苗转让合同篇三

转让方(甲方):曾清华(身份证号码: ),王俊(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秦永平(身份证号码: )

甲方经营的“老北京饺子王”(原名叫“老北京饺子王”)各种有效证件以及与华联签订的合同均为此名,此餐厅原系甲方中曾清华与李晓云合伙经营,后因李晓云怀孕将其股份转让给现甲方中的王俊,实际现本店的现甲方中的两个人经营,此因果关系已告知乙方知晓。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转让达成本协议。本协议共4页。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三峡广场华联超市的“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法人代表:李晓云:)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万元(拾伍万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2.2万元(贰点贰万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飞关系。

4、甲方在xx年10月至11月向华联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1.9万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0万元(贰万元),则转让金为14.5万元/月(拾肆点伍万元/月),如果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2万元(贰点贰万元),则转让金降为12.5万元(拾贰点伍万元),如果租金超过2.2万元/月,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违约金3万元(叁万元),双方对转让事宜重新进行协商。(xx年10月份乙方按2.2万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xx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厅的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员工工资、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xx年9月27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户外广告位事宜。

8、甲方转让的范围为: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各种证照、消防合格证书、交给出租方的保证金等。甲方保证办公室、库房、大门门锁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对有问题的设备甲方应在转让前进行修复,厨房达到消防、卫生标准。同时移交该餐厅完整的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10、甲方在清偿债务时,应将清偿债务单交乙方审核,并由乙方派员监督支付。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7万元(柒万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条、第三条协议约定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义务在20xx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万元,其余部分在xx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额结清剩余的转让费。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转让费的同时,甲乙双方按华联的要求办理退、入场手续完成租赁转换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两万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两万元的赔偿金。

七、从xx年9月27日起至甲乙双方办理完与华联过户手续时止。乙方在办餐厅的一切债权、债务、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必须按时向华联缴纳水电气、房租费(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时缴纳造成停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此时间内不能无故停业(装修除外)。如停业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经营,期间乙方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壹式伍份。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电话: 电话:

树苗转让合同篇四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广告位标的:

甲方与 年 月 日与 签定广告代理权协议(附协议书),设置消防机 台,甲方将上述广告代理权及设备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金额:

本协议项下的广告位代理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须将本协议附件(消防机设置及广告代理权协议书)内所涉及权力100%转让给乙方,包括该代理权项下的所有附带权益权利,且上述权力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2、乙方支付转让费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 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3、方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享有全部广告收益。

4、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不采取一切必要的不就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其他本协议无规定的任何事由出现,当事力应视为经营风险,均不负责。

五、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附件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树苗转让合同篇五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产地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天内,需方预付货物总金额的___作为定金;_____余款交货验收合格后收到“合适的”金额发票后付款,并保留____作为质保金。

2、其他:

四、交货时间

收到上述第三条第1项规定的货物总金额的____货款后_________天内交货。

五、交货方式

六、货物验收

货交需方时,需方对叉车进行试车验收,质量验收在实际使用中进行。交货后,若货物有质量问题,需方须于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供方。交货时供方还需同时提交货物的有关凭证,如说明书、合格证、及该货物原装进口凭证等。

七、叉车保修期

八、维修与保养

1.保修期内,供方要对叉车___________

2.保修期满后,供方对叉车____________

3.供方提供______小时,_____次免费人工保养。另外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需于____小时内到达需方处检测叉车。

九、发票

在买卖合同执行中所涉及的货款发票并不是作为双方完成交易的凭据,但供方在需方应交货款前需向需方提交所有款额的发票。

十、违约责任

1、若需方在规定时间未能付清货款,付款时则必须每天按未付款金额的___%支付违约金给供方。

2、供方逾期__日未能交货,则逾期每天按已收到货款的___%支付违约金给需方。逾期___天后,供方退换已收货款,因合同所生之一切其他约定或法定权益自行消灭。

3、供方所提供的叉车规格、不一致,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要在____天负责退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4、供方接到需方维修保养要求超过___小时未到,需要承担需方自行找的其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一切费用。

十一、其他事项:

本合同从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供需双方单位印章后生效。

合同解释本著合同目的并按诚实信用原则为之。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凡因本合同发送的争执,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树苗转让合同篇六

居 间 方:

委托人乙(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网络店铺转让合同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提供居间网络店铺的情况)

委托人甲的网络店铺具体情况如下:

店铺名称:

店铺网址:

经营项目:

会员帐号:

创建时间:

其他情况(如有): 信誉: 动态评分: 收藏:

委托人乙对该网络店铺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转让费用)

委托人甲、乙共同商定,店铺的转让费用为人民币 元,于委托人乙收到合同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委托人甲收款后,应提供给委托人乙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转让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甲的权利义务

6、委托人甲在转让后不得再将店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7、委托人甲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8、当网络店铺所在平台转名过户政策正式实施后,委托人甲必须无条件配合委托人乙完成网络店铺所在平台的转让手续,把网络店铺转让给委托人乙指定的受让人,网络店铺成功转名过户后乙方拥有其所有使用权。

9、委托人甲应该在网络店铺交易发生时3天内寄送合同给委托人乙。

(二)委托人乙的权利义务

3、委托人乙在受让后不得违反店铺所在网络平台规则;

4、委托人乙在受让后有权再将店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5、委托人乙不得利用甲方支付宝贷款逾期造成信贷影响。或有违反支付宝相关规则,国家相关金融法律等行为。对委托人甲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实际影响或财产损失,则视为违约,为避免损失扩大或涉嫌信贷诈骗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店铺并解除交易合同。

6、委托人乙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7、委托人乙应该在收到委托人甲合同后3天内寄送合同给居间方。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

1、按该网络店铺的转让费用总额〖 〗;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之约定;

2、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2项之约定;

3、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3项之约定;

4、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4项之约定;

5、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5项之约定;

6、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6项之约定;

7、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8项之约定;

8、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第9项之约定;

1、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1项之约定;

2、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2项之约定;

4、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5项之约定;

5、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7项之约定;

6、委托人逾期支付转让费用达10日以上(含10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转让费用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四)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双方同意直接推定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为转让费用总额,即人民币 元。

1、如委托人甲为违约方,必须双倍退还已收的转让费用;

2、如委托人乙为违约方,委托人甲有权不退已收的转让费用。

3、如委托人乙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第7项之约定,委托人乙需赔偿委托人甲15%店铺交易损失费用,委托人乙需赔偿居间方15%网络店铺交易人工损失费用。

(六)本合同不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冲突,则以较重者为准。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1、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 〗;

2、向居间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树苗转让合同篇七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卖方: 法人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买方: 法人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承运方:

电话: 传真: 邮编:

一、产品名称、商标、品种、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二、交、提货方式:

2.1由卖方委托承运方将粉煤灰运到买方指定地点,具体的工地名称、运距运费、买方收料人见附件。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3.1卖方委托承运方将上述商品以汽车运输方式运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买方应在向卖方提交每次粉煤灰计划用量的同时,向承运方书面告知其指定的运输目的地,否则,发生的运输错误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3.2运输费用的计价方式为:(1)凡运输里程在40公里(不含40公里)以上的,运费一律按0.5元/吨公里计价;(2)凡运输里程在40公里(含40公里)以内的,运费一律按20元/吨计价,运输里程以卖方送货点至买方收货点的实际公里数为结算距离(准确公里数见附件),该合同价为含倍价。

该合同价为含税价。

四、运输赞用的支付方式:

为方便结算,三方同意按以下约定由卖方对运输费用实行代收代付:

4.1承运方同意,其应收取的运输费用由卖方代收代付。

4.2买方同意将应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直接支付给卖方。

4.3三方同意实行两票结算,货款发票由卖方向买方出具,运费发票由承运方向买方出具。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5.1以卖方送货单数量为基准在买方的地中衡进行计量复验,磅差在3%o以内、以卖方的地中衡计量为准,由买方承担磅差部分:磅差超过3‰部分,以公平地中衡计量为准,买卖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是买方的原因由买方承担,是卖方的原因由卖方承担。

六、验收质量标准、方法及异议的提出:

6.2买方如对卖方提供的粉煤灰质量有异议,应在承运方包运到买方指定地点时提取粉煤灰样品(买方如未提出提取样品视为卖方提供的粉煤灰符合国家标准)。取样部位由买卖双方共同确定,所取样品混匀后分为三份,一份供买方检验,一份由卖方检验,第三份封存。封存样品由买方保存。若双方对质量检验结果仍有争议,第三份样品将送交卖买双方共同指定的,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7.1买方按批次购货应先款(该款项应包含向承运方支付的运输费用)后货,本合同期内粉煤灰的单价随行就市。如有价格变动,卖方应提前在价格变动之前的七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卖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须对其进行确认认可:收到买方确认函后,卖方可延续供应;如卖方在通知价格变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买方的确认回函,卖方可停止向买方供应粉煤灰;如在卖方价格变动之后七个工作日内收到买方的确认函,卖方以变动后的新价格向买方恢复供应粉煤灰;如在卖方价格变动之后七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买方的确认函,本合同终止执行。

7.2.1每月2 5 日为卖方对账日,买方应在月对账日后l 5个工作日内到卖方财务部核对 数量、单价、预付款、余额,并以书面形式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予以确认。买方逾期不予 核对的,卖方将视其情况停止发货。

7.2.2发票开据:卖方和承运方开据发票的依据以7.2.1所核对的内容为准。

八、其它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8.1买方如需要卖方提供粉煤灰时,买方应在当日l 7:00时将粉煤灰计划用量及粉煤灰品名,电话报到卖方调配中心值班室,然后在次日上午10:00一一11:00电话询问卖方调配中心值班人员实际安排情况。如果买方未按前述方式办理,卖方有权拒绝提供粉煤灰于买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买方自行承担负责,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3当承运方将粉煤灰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时,买方应对运到的粉煤灰进行书面签收,同时,买方应保证运到的粉煤灰能顺利卸货,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卸货时间超过3小时的,则每超过一小时(不足一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买方应按整车运输费用的1%向承运方支付停车等待费用。若因买方原因(例如买方储灰库已满)导致粉煤灰不能完全卸货,则买方应以未卸粉煤灰的吨位按本合同等3.2条的运费计价方式向承运方支付回程运输费用。

8.4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电厂发电不正常或电厂停发电、设备检修)等,卖方应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在此期间卖方不能满足买方计划用量不属于违约行为。

8.5买方应在每月26日之前向卖方提供下月粉煤灰用量计划(凭传真件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如买方临时用量较大时(200吨以上),应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因卖方未向买方提供粉煤灰,或者提供的粉煤灰数量不足时,由买方自行承担责任,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6由于承运方汽车运输粉煤灰的特殊性,当买方在卖方处的货款不足以运送一车粉煤灰的金额和运费时,卖方可暂停向买方提供粉煤灰;街买方补足货款和运费时,卖方恢复向买方提供粉煤灰。暂停期间,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

10.1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电厂发电不正常或电厂停发电、设备检修)等,卖方应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在此期间卖方不能满足买方计划用量不属于卖方违约。

10.2买方应在每月底前向卖方提供下月粉煤灰用量计划(凭传真件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如买方日用量较大时(200吨以上),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由飞翔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期: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壹式五份,其中买方持壹份,承运方持壹份,卖方持叁份。本合同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卖方授权代表(签字): 买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运方(盖章):

承运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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